19世纪末20世纪初东亚政治风云与中朝外交争端——以中朝两国对在满朝鲜人的政策纷争为中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朝论文,东亚论文,朝鲜人论文,两国论文,争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东亚是帝国主义矛盾的重要策源地。在1895——1905年10年间,东亚局势发生巨大变化,相继爆发了中日甲午战争、八国联军侵华事件及日俄战争等。在东亚政治风云几个回合的较量中,几乎都是围绕着中、日两国展开的,而矛盾的焦点往往在中国和朝鲜。这10年风云变幻、波澜起伏,使中国和朝鲜从半殖民地的位置上进一步沉沦下去(不久,朝鲜完全变成日本的殖民地)。特别是,通过震撼东亚的中日甲午战争,庞大而虚弱的“大清帝国”败于东邻小邦日本之手,蒙受奇耻大辱,从此国势阽危,山河破碎,使其政治、军事势力完全退出朝鲜。相反,朝鲜则脱离与中国的宗藩关系,成为“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于是,朝鲜政府趁中国危机之机,决计借助外国势力之庇护,重新挑起外交争端,以期达到北拓之目的。这一时期,中朝两国的外交争端集中体现在边界纠纷和对在满朝鲜人的政策纷争上,尤其是就满朝鲜人的行政管辖权问题双方展开了激烈的外交斡旋,甚至诉诸武力,使得两国对朝鲜人的政策,呈现出近代中朝关系史上从未有过的强硬态度。本文拟着重探讨这一政策实施的背景、过程和结果,并求教于方家。
一、强硬政策的实施背景
19世纪末20世纪初10年间,中国经历了三次大的浩劫。其中,1894年7月爆发的中日甲午战争以签订割地赔款、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而告终。这场战争,使东亚的力量对比骤然发生变化,同时给中国、日本、朝鲜三国以重大影响。
甲午战争对中国的打击最大,真是创深痛巨。割地之多,赔款之巨,条约之苛,屈辱之深,是前所未有的,它使中华民族在物质、精神上所受的伤害极为严重。中国在两次鸦片战争中虽遭到打击、凌辱,但经过30年洋务运动,整军经武,设厂开矿,使清朝维持着一个徒有其表的外壳,它似乎还有一定实力,是远东政治棋局中必须考虑到的一个大国。尤其是,颇使清政府得意的“北洋海军”,拥有四个舰队,八万余吨级舰艇,这个数字在当时,应该被视为世界海军强国之一。然而,这样一支庞大的北洋舰队,竟在甲午海战中遭到全军覆没的惨败,偌大的清帝国败于一个新兴的蕞尔小国,“富国强兵”的洋务神话彻底破产。从此中国的国际地位急剧跌落,被帝国主义者视为“东亚病夫”,并且已不再能作为力量实体而继续存在。帝国主义列强趁着中国战败之机,蜂拥而上,掀起了一场瓜分中国的狂潮,中国成为帝国主义列强的猎获物。正如一些西方历史学家评论说:“甲午中日战争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个转折点的标志,从那次事件以后,中国便一蹶不振,战争的失败把它拖得筋疲力竭,世界各国也就立即乘虚而入。”(注:莱特:《中国海关沿革史》,第343页。)
作为岛国的日本,在历史上第一次打败“大清帝国”,并在东方崛起,成了可以跻身世界列强之林的“东方第一强国”,使它的骄横之气更为不可一世。不仅如此,通过甲午战争,日本大发其财。根据马关条约,日本获得库平银2.3亿两,合3.65亿日元,约等于日本1895年国家财政收入的4倍以上。(注:1895年日本国家财政收入为8.5千万元。参照守屋典郎:《日本经济史》中译本第123页,三联书店,1963年。)这样,一直苦于经济贫困、财政拮据、资源匮乏的穷国,小国日本,像经过了大量输血一样,顿时财源富裕,活力大增,从而推动了经济和军事迅速发展,使日本的大陆政策进入一个新阶段。三国干涉还辽事件后,日本朝野上下一致认为这是“千古未有之大辱”,对为首干涉还辽的俄国怀有强烈复仇情绪,并在“卧薪尝胆”的口号下,制定了一个十年扩军计划,大肆扩军备战,为日后以侵略中国东北与朝鲜为目的的日俄战争埋下了伏笔。
甲午战争使朝鲜得到的最大收获,莫过于使其“自主独立”。早在甲午战争的硝烟未消之时(1895年1月7日),朝鲜金弘集内阁在日本的操纵下,宣布与清廷断交,“自主独立”。随后签订的中日《马关条约》,则以国际法的形式撤消了清朝对朝鲜的宗主权,打开了日本向朝鲜扩张的道路。条约第一款规定:“中国认明朝鲜确为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故凡有亏损独立自主体制,即如该国向中国所修贡献典礼等,嗣后全行废绝。”(注:王铁崖编著:《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第614页。)日本迫签此款目的有二:第一、自扮朝鲜独立之“捍卫者”,以掩其侵吞实质。第二,“废绝”中、朝两国悠久的传统关系,以便于日本在朝鲜建立“排他性”的独立殖民统治,残酷奴役朝鲜人民;并变朝鲜为侵略中国的跳板。但是,马关条约签订后,朝鲜王高宗却在昌德宫秘宛举行盛大的“独立”庆典。两年后的1897年10月,朝鲜进行光武改革,宣布成立大韩帝国,朝鲜王改称大韩帝国皇帝。
中国的沉沦和朝鲜的“独立”,这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朝政治关系中两个最重要而又相互关联的因素,它将制约着甲午战后10年的中朝关系的发展。中朝关系在1895年的《马关条约》中被定位在平等格局之中,即由藩属关系变为平等关系。同时,在远东对朝鲜极具影响力的日俄两国势力的盛衰,则成为影响中朝关系的重要变数。
二、强硬政策之实施
在近代,中朝两国的外交争端多集中在边界和在满朝鲜人的问题上,而后者则是解决这一争端的关键所在。如果在满朝鲜人的法律地位及行政管辖权的归属问题得到确定,那么有关边界问题的争议也就迎刃而解了。甲午战争后,在满朝鲜人问题之所以引起中朝两国政府的高度重视,主要由当时两国所面临的客观环境所决定的。
首先,中国方面。甲午战争后,帝国主义列强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中国陷入前所未有的瓜分危机,这就注定了清政府在涉及领土与主权问题上必然做出强硬态势。因为,清政府深恐在边界与越垦朝鲜人的行政管辖权问题上做出让步,会使强邻援以为例,以引起“骨牌”效应。
其次,朝鲜方面。中国的沉沦对朝鲜来说是个机遇,因此,“独立”后的朝鲜趁清廷元气大伤、实力减退之机,企图依仗俄日两国势力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悬案”。正因为如此,甲午战争后朝鲜政府在这些问题上的态度比起以往更为积极、强硬起来。
以甲午战争为契机,中朝关系的发展呈现出新的趋势。中方通过外交谈判解决边界纠纷的努力终遭失败,继而两国在朝鲜民聚集地区设立相应的地方行政机构,以抚朝鲜移民并各自行使行政权力,出现了“双重统治”的局面。不仅如此,在两国边境地区甚至发生了武力冲突,使两国关系一度极为恶化。
(一)清在延边的地方建置与对朝鲜移民的行政管辖
清廷在延边地区的行政建置始于康熙末年。1714年(康熙53年)清廷在珲春始设协领,隶属于宁古塔副都统衙门管辖。1859年(咸丰9年)7月,因珲春边务事繁,将珲春协领赏加副都统衔以资震慑,此为图们江北整场边防之始。(注:《珲春乡土志》,参照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档案馆编:《延边地区组织机构沿革》(1714-1945年),第3页。)清道光年间,乌苏里江以东领土被沙俄割去以后,东部边境不但不安宁,而且领土不断遭到蚕食,且边区距吉林驻地较远,有必要“添设大员以资统率”。于是,1881年(光绪7年)5月奏准添设副都统,称珲春副都统并裁撤副都统衔协领,管辖和镇守图们江以北地区。珲春副都统隶属于吉林将军管辖,它既是军事机构又是民政机构。翌年,经吉林将军奏请朝廷,在敦化一带起建新城,并委派了知事,正式设治立县。(注:《敦化市文物志》,第7页。)
面临朝鲜移民禁而不止的问题,单纯的“刷还”政策已无法奏效,清朝统治者必须采取新的措施,在禁止进一步流入的同时,将流入图们江以北的朝鲜移民管理起来,随之建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1882年,吉林将军铭安与督办吴大澄,向朝廷上奏并得到批准,对越垦朝鲜人进行户口登记,并决定纳入中国户籍,分归敦化、珲春两地管理。为了管理越垦朝鲜人,清廷在珲春设立招垦总局,同时在南岗(今延吉市)、五道沟(今珲春马滴达乡境内)设立招垦分局。黑顶子(珲春城东南)在1886年收回后,又设立黑顶子屯垦营一处。
1884年,珲春副都统奉谕兼任帮办,“不仅专办边防,而韩民越垦事宜亦由其随时经理”。翌年,根据《吉林朝鲜商民贸易地方章程》,在与朝鲜接界处和龙峪设立通商局,在光霁峪、西步江设立分卡,管理通商、税务与朝鲜人越垦事务。翌年,在烟集岗(今延吉市)设立越垦局,专管朝鲜移民越垦事务,并将哈尔巴岭以东地区的垦务,由敦化县划归珲春招垦总局和越垦局管理。1891年,珲春招垦总局和越垦局合并为抚垦局并南迁到南岗,管理来垦汉人和越垦朝鲜人的垦荒事务。当时,延吉一带还没有厅、县的设置,通商局卡就“兼有理民之责”。后来,由于清政府对朝鲜移民政策上的转变和专垦区的设立,吸引了大批朝鲜移民,进入图们江流域的朝鲜人日益增多,“华韩杂处,事务殷繁,已非敦化、珲春远在数百里外者所能治理。”(注:《东三省政略》,《边务》,延吉附件,《延吉边务报告》。)所以,1902年(光绪28年)于珲春相近的烟集岗,添设了延吉厅抚民同知一员,厅属和龙峪地方,添设分防经历一员。翌年3月,延吉厅设厅治于局子街,正式开厅,隶属于吉林省分巡道管辖。与此同时,裁撤了抚垦局。从1902年成立延吉厅起,“图们江北始有完全理民之官。”(注:《东三省政略》,《边务》,延吉附件,《延吉边务报告》。)自设延吉厅“兼理满洲人之事务”以后,珲春副教统之职有名无实。
1909年(宣统元年)8月,吉林巡抚奏请将延吉厅改升延吉府,并设珲春厅和和龙、汪清二县。延吉府设于局子街,珲春厅设于珲春城,汪清县设于百草沟,和龙峪分防经历升为县,设于大拉子。同年9月,又设立吉林东南路兵备道台公署,称住延吉,直隶于吉林巡抚,在延边地区的一府一厅二县,均隶属于东南路兵备道管辖。至些,清在延边地区的行政建置基本完成,并将朝鲜人完全置于其统治之下。
清政府对朝鲜移民的统治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实行民族同化政策,即将朝鲜移民中国化。自1881年以来,清政府着手处理延边地区朝鲜移民问题,至1890年,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准,将朝鲜移民编甲升科,领照纳租,归地方官管辖,正式实施入籍政策。(注:参见拙文《清政府对朝鲜移民的政策》,《延边大学学报》(哲社版)1998年第2期。)但在1899年以前,这只是清政府单方面对朝鲜移民采取的政策,尚未得到朝鲜政府的正式认可。1899年9月,中朝两国签订通商条约十五款,史称《光绪二十五年中韩条约》。这条约十二款明确规定:“边民已经越垦者,听其安业,俾保其性命财产,以后如有潜越边界者,彼此均应禁止,以免滋生事端。”(注: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5284-5285页。)至些,1899年之前越垦的朝鲜移民从法律上获得中国公民的合法地位。由于该条款具有法律溯及力,因而,自1899年以后清政府对朝鲜移民实施的行政管辖皆有法理性,是无可非议的。
第二,行使司法权。有关涉及朝鲜移民的民事、刑事诉讼案件,在1899年中朝通商条约签订以前基本上是由两国政府共同派员裁决的。但是,“自定此约(指光绪二十五年中朝条约——引者注)以后,韩民关于刑事由我地方官判决。”(注:《东三省政略》,《边务》,延吉附件,《延吉边务报告》。)这样,1899年以后中国的司法权完全适用于朝鲜移民,而朝鲜移民被置于中国的法律保护之下。
第三,利用朝鲜人自治团体,使其代行收税之责。在清代,虽然在法律上规定“韩民既经归化,即与中国人有同一权利”,但实际上朝鲜移民并没有参政权。清廷又规定,朝鲜移民“惟不得充地方官吏及军人巡警”。(注:《东三省政略》,《边务》,《长临篇》。)清政府为了更有效地统治朝鲜移民,在延边地区建立村、社、乡约、牌头、团练等基层组织和自治团体并起用了一些“稍通华语”的朝鲜人为乡约、牌头,赋予他们“代收租课及管辖韩民之责”,然而乡约、牌头只是“行政机关的辅助”,不能独立行使行政权。(注:《东三省政略》,《边务》,《延吉篇》。)显而易见,在清代朝鲜移民只有纳税的义务,却没有参政的权利。清廷通过行政、司法、税收等手段,牢牢地控制他们并置于其统治之下,以加速他们中国化的进程。
(二)朝鲜政府和地方官员的非法行径与中朝边疆地区的武装冲突
经过乙酉、丁亥谈判,中朝两国在图们江边界问题上基本达成共识,悬而未决的只是在江源以哪条水为源头的问题。朝鲜政府旋又否定两次勘界的成果,要求重新勘界,被清坚拒。后来,清政府再三催促朝鲜政府就江源地段进行最后勘查,以便了结两国边界争端。但是,朝鲜政府拒不派员并采取拖延战术,以待有利时机。甲午战争结束后,朝鲜政府认为时机已到,便采取积极步骤,企图一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首先,唆使地方官员对边界及越垦朝鲜人情况进行调查,为今后的边务交涉做准备。1897年朝鲜政府令咸镜北道观察使赵存禹就长白山定界碑和延边地区朝鲜移民情况进行调查。(注:李宣根:《白头山和间岛问题》,《历史学报》17、18辑,1962年。)1898年秋,朝鲜咸镜北道钟城前五卫将吴三甲等就长白山定界碑、勘界事宜及朝鲜移民丧失国籍等问题上奏国王,请求政府尽快解决。1899年春,吴三甲又就此申诉于政府。内部大臣李乾夏奉命训令咸镜北道观察使李钟观就边界问题进行调查。李受命后,任庆源郡守朴逸宪、观察部主事金应龙为审查委员,就中朝边界进行实地调查。
其次,企图借助俄国势力,侵占延边地区。
日本虽然在甲午战争中取得了胜利,但由于屈服于三国的干涉,在朝鲜统治阶层中威信扫地。相反,俄国因在“三国干涉还辽”中的作用,被朝鲜统治阶层认为是无与伦比的强国,于是,在宫廷中有势力的王妃闵氏一族更加接近俄国,使俄国势力急剧渗透到朝鲜政府。1895年7月,闵氏一族在俄国驻汉城公使韦贝的支持下发动了政变,将亲日派朴泳孝等赶出政府,由亲俄派取而代之。特别是,在1895年的“乙未事变”和1896年2月的“俄馆播迁”事件后,日本在朝鲜的地位江河日下,而俄国的地位却急剧上升。
1900年5月,沙俄参加八国联军镇压义和团革命运动,并于同年10月占领东北全境。当沙俄侵入珲春、延吉一带,清政府在延边地区的统治力量被削弱时,朝鲜统治集团就决计利用沙俄势力侵占延边地区。沙俄深知朝鲜政府侵占延边地区心切,遂令其驻朝公使韦贝与朝鲜外务大臣李道宰就共同侵占延边地区进行协商并达成秘密协议。根据协议,沙俄将“间岛主权之半让归韩国,行韩国共同政治”。(注:宋教仁:《间岛问题》,李澍田:《长白丛书》初集,吉林文史出版社,第273页。)具体言之,在延边地区设立与中国完全脱离主权关系的一个州,州长由“居住该地之韩人及二年以上居住该地之俄人以投标法选任”,并拥有“关于行政、财政、兵事、卫生、教育、宗教上一切之统治权”。(注:宋教仁:《间岛问题》,李澍田:《长白丛书》初集,吉林文史出版社,第273页。)
该协议无疑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严重侵犯,至此朝鲜政府借助沙俄之势力侵占延边的阴谋昭然若揭。只是由于1902年4月中俄《交收东三省条约》的签订和俄国在日俄战争中的惨败,使这一阴谋宣告破产。
再次,非法设官置吏,勒索朝鲜移民。朝鲜政府在中国东北地区非法建置、设官置吏,始于东边道地区。早在1889年,令平安北道观察使在鸭绿江对岸东边道地区非法设立28个面,分归江界、楚山、慈城、厚昌四个郡,将中国固有领土划归朝鲜行政区域内。(注:玄圭焕:《韩国流移民史》上卷,第139页。)1897年,朝鲜政府任命徐相懋为西边界管理使,以“保护”当地朝鲜人。1902年,朝鲜政府又在东边道地区非法设立半官半民性质的乡约组织,并任命议政府参赞李容泰为乡约长,徐相懋为副乡约长。1903年3月,徐率30余名持带枪械者非法越江,辗转东边道地方,清查越垦朝鲜人户口,勒索钱财,征租收税,并大肆烧杀抢掠,遭到中方的严正抗议。在延边地区,1903年9月朝鲜政府非法任命李范允为间岛管理使,并通过外交途径正式照会清使许台身。被朝鲜政府任为北间岛管理使的李范允,有恃无恐地越江进入和龙峪抚垦局辖境,公然传示朝鲜垦民,并“擅自设约编丁,拿犯科税”,充当朝鲜垦民生命财产的保护使。(注: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5694、5695、5779页。参照杨昭全:《中朝关系通史》,吉林人民出版社,第690-713页。)
李四,李范允组织私炮队,挑起武装冲突。李范允被任命为北间岛观察使后,在图们江以北地区擅自任命管理人员,编户敛财,筹集军费,购置枪支,私募壮丁组织军队(私炮队),阴谋大举进犯,占领延边。(注:关于中朝边界武装冲突与李范允的非法行径,杨昭全等著《中朝边界史》(吉林文史出版社)一书论述的颇为详细,本文多参照此书。有关此方面的第一手资料,请详见《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9卷。)至1904年1月末,李范允已从在中国边境地带居住的朝鲜垦民中敛钱十数万两,购买枪支500支,抽练兵丁千余名,并在钟城设立炮营,组成私炮队,聘请俄人为教官。(注: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5793、5796、5797页。)与此同时,自1904年2月起,李范允率私炮队大举侵犯中国边境,与胡殿甲率领的吉强军发生多次武装冲突,并遭到沉重的打击。于是,朝鲜地方军政官员在用武力侵占延边的阴谋失败的情况下,主动提出议和。双方围绕着朝鲜越垦民的管辖权及边界冲突问题,进行迭次磋商,最终于1904年6月签订了《中韩边界善后章程》,明确规定朝方应“赶紧禁止在边骚扰”,中方不承认“李视察管理北垦岛”。(注: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5952-5953页。)再则,日俄战争爆发后,俄军败势日见,自顾不暇,无力支持李范允侵扰中国边境。沙俄最终战败后,李范允也只得随从沙俄军队逃往俄国。(注:崔南善:《我国的历史》,第225页。)至此,李范允用武力侵占延边的阴谋终告失败。
三、结语
历时20余年的中朝边界争端与冲突,以1904年7月《中韩边界善后章程》的签订为标志,暂告一段落。自该《章程》签订后,中朝之间未发生过边境武装冲突,两国边境较前大为安定。但是,在该《章程》在尚未正式确定两国边界、“仍候两国政府派员会勘”(注: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5952-5953页。)的情况下,即规定“古间岛即光霁峪假江地,向准钟城韩民租种,今仍循旧办理”。(注: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5952-5953页。)这就为日后中朝边界争端的复起埋下了隐患。
1905年日本强迫朝鲜签订《乙已保护条约》,并剥夺朝鲜的外交权,中朝外交争端被中日关系所取代。日俄战争结束后,日本以朝鲜的保护国自居,在“保护”在满朝鲜人的幌子下,悍然侵略中国延边地区,提出“间岛领土归属未决论”,重新挑起边界争端。为此,中国以大量的“东三省利权”为代价,保全了中国对延边的领土主权。这是个沉痛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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