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外国学者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三种观点_政治论文

论外国学者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三种观点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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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性质是国外学者一直非常关注的问题。在国外某些学者看来,中国从毛泽东到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的转变过程,实际上是马克思主义逐渐被淡化的过程,新权威主义、中国式联邦主义、新保守主义成为当代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理念。笔者拟对这些问题做些分析和评论。

一、新权威主义论评析

国外关于中国权威主义和新权威主义的研究由来已久。早在1986年美国学者邹谠(Tang Tsou)发表文章,用“极权主义”来概括当代中国的改革思路[1];布鲁斯·迪克森(Bruce Dickson )则用“列宁主义党一政”概念来描述当代中国政治的本质[2];凯尼思·莱布丝尔(Kenneth Lieberthal)和迈克尔·奥克森伯格(Michel Oksenberg)用“分化的权威主义”来形容中国的政治观念[3];爱德温·A.温克勒(Edwin A.Winckler)提出了“柔性权威主义”的观点[4];H.戈登·斯凯林(H.Gordon Skilling)提出了“官僚多元主义”的说法[5]。

90年代初,日本学者冈部达味、毛理和子通过对毛泽东时代与邓小平时代的比较,认为邓小平时代是走向新权威主义的过程[6],中国的新权威主义有如下特点:有限的多元主义、非意识形态的精神支柱、把政治动员缩小到最小程度和脱离政治的状况、预测权力行使的可能性。但在邓小平时代,新权威主义体制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在权威主义还未确立的邓小平领导下,这种体制因受要求民主的民主运动的压力反而向过去的集权主义倒退了。”[7]

托尼·塞西(Tony Saich)认为中共十四大制定了一个权威统治的计划。他说:“第十四次党代会宣布了邓小平在强有力的政治控制下实现快速经济转折计划的胜利。他的名字和政策在江泽民向代表大会所做的‘工作报告’中受到称赞,并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成为修改党章的奠基石。对领导成员的仔细分析清楚地表明,政治局大多数人热衷于促进中国经济的市场化。因此,党创造了或许是最后一次机会使自己处于改革的前沿而不是作为古板的日渐淡化的意识形态争论的实体。”[8] 伊利沙白·J.皮埃尔从政权控制、市民社会、国际化等方面对中国政治层面和学术层面的新权威主义作了全面考察,认为1992年是中国全面试验新权威主义的一年。[9]

进入新世纪以后,美国学者郭苏建(Sujian Guo)出版了《后毛时代的中国:从极权主义到权威主义?》一书,他认为,后毛时代以来的中国是走向权威主义统治的过程,权威主义与极权主义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第一,权威政权几乎不会被一个乌托邦的目标或者整体的意识形态所激励,不会把他们的合法性建立在一个强大的意识形态的承诺之上。第二,权威政权主要通过否定个人的公民权和政治权,如参与政治生活或者言论自由,仅控制人的行为;而极权政权不仅改造人的行为,而且改造人的本性,进行广泛的思想控制,并干涉个人信仰。第三,权威政权不仅依赖于各种重要的社会力量,而且留下官方影响和控制不能触及的生活领域。第四,极权主义不仅是全部控制的现实,而且指整体性质或极权政权在意识形态、政治、经济、社会、法律、交往和组织等所有主要方面的整体主义,它通过党的意识形态、组织和党一政体制来支配或贯彻。[10]

迈克尔·奥克森伯格发表了《中国的政治体制:21世纪的挑战》一文,对新权威主义作了系统的研究。他指出:现今中国的政治体制很难用简单的一个词来概括。先前关于中国政治体制的判断都不能完整地概括现今中国政治体制的复杂性。这种体制或许最好理解为三种要素的综合。第一,具有核心机构,主要的但不完全来源于列宁主义的或苏维埃的,由中国共产党、国家政府和军队、省、直辖市、县和镇政府融合而成的机构;第二,在很大程度上是过去二十年创建的以操纵、控制、孤立或剥削外部世界为目的的连锁机构或中介机构;第三,由政府从社会和文化领域的完全退却从而在社会和经济领域创建的合法的、半合法的和非法的机构和协会。“意识形态,按我的理解是一套指导行为的明确要求坚持的信仰,仍然是体制的关键成份。政治精英的意识形态已不再限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但大多数领导仍然坚持主要生产资料的国家所有制,怀疑资本主义或资产阶级。这些信仰影响和抑制公共政策。后毛时代,意识形态前提已经趋向涉及明确无疑的对现代化、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承诺,包括渗透着儒学话语的具有自我意识的民族主义主题。”[11]

笔者认为,新权威主义论在一定程度上看到了当代中国政治观念及其体制的变革,其积极意义是应该予以肯定的。但他的某些观点是值得商榷的。

首先,新权威主义论者认为,从邓小平到江泽民,其执政理念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取消马克思主义作为意识形态的指导作用,依靠的是非意识形态的精神支柱,这是不够确切的。邓小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始终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地位和作用。邓小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正是从意识形态领域的拨乱反正开始的。邓小平一再强调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两个文明都搞好,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面对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社会生活多元化等新的历史条件,明确提出精神文明建设在指导思想上不能搞多元化,积极开展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江泽民强调,“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理论基础。”[12]

其次,在逻辑上,新权威主义论者把中国的权威等同于极权、专制,这也是不确切的。恩格斯在《论权威》一文中指出,“把权威原则说成是绝对坏的东西,而把自治原则说成是绝对好的东西,这是荒谬的。权威与自治是相对的东西,它们的应用范围是随着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而改变的。”[13] 邓小平强调,共产主义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实行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生产方式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如果我们思想上不清醒,工作中不注意,是很容易搞散的。维护党和国家的集中统一,维护中央的权威,是极端重要的。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大政方针和法律制度,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等等,必须统一,各个地方、部门和单位绝不能各行其是。”[14] 在现阶段,我们只有坚持维护中央的权威,才可能实现现代化,建设和谐社会。

再次,新权威主义来源于西方资产阶级学者对社会政治秩序变动的分析,它所传递的是西方人的政治价值观,其政治现代化的标本仍然是“三权分立”的政治模式。邓小平一再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一定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但是,“中国人民今天所需要的民主,只能是社会主义民主或称人民民主,而不是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的民主。”[15] 十六大报告指出:“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16] 显然,“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政治体制改革的价值取向上与新权威主义论者的观点是根本不同的。

二、中国式联邦主义论评析

中国式联邦主义是相对于一般性联邦主义而言的。早在1995年,冈比瑞纳·莫尼提洛那(Gabriella Montinola)等人在《世界政治》上发表论文, 认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走的是中国式联邦主义的路子。其特点是:“第一,政治的分离不仅提高了地方政府的权力,而且也改变了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几个重要的、虽然不是不可能,但难以翻转的关系。第二,意识形态的重要转折支持了改革,随着中国共产党从强调马列主义本本的毛主义教条向实用主义的转变而不断走向市场化方向。虽然社会主义的修饰之词依然保留着,但是顽固地反市场、反私有企业、反私有目标的焦点已经得到改变。第三,中国第一次在共产主义者的领导下开放了他的经济。”“按我们的观点,这些变化已经导致了一种新的政治体制,我们称之为中国式联邦主义。”[17]

在西方,没有政治改革的经济改革一向被认为是中国后毛时代改革的特征。例如,苏珊·舍克(Susan Shirk)就赞成这种观点。他认为,这种模式的改革必将导致中央权威的崩溃。派伊指出,没有政治改革,中国在建设现代民族国家的过程中可能遭受巨大的挫折。中国是一个文明装扮起来的民族国家,如果继续走它现今的路子,它可能要分裂成不同的政治实体。[18]

针对上述观点,有人指出,中国自后毛时代以来,实际上实行的是一种事实联邦主义。“这种事实联邦主义——它在邓小平的中国就已普遍流行,其重要性并未受到人们的重视。作为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制度,事实联邦主义在中国经济改革与政治发展过程中产生过重要影响。”[19]

后毛时代中国事实联邦主义的兴起主要有两个因素:政府权力的本质及其制度性退却。由于中国各省之间存在巨大差异的事实,政府权力的实现受到限制。后毛时代的分散化可以说既不是为了解决中央权力的问题,也不是为了把权力返还给各省,而是为了削弱对各省的国家制度,或者削减国家权力的目标。它是一个地方化国家权力的过程,财产权力的地方化、财政合同体制、税收分流体制,同级目标的分配体制都可作为证据。[20]“在后邓时代,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在更大程度上被制度化,事实联邦主义而不是联邦主义是它的特征。”[21]

在国外学者看来,使联邦主义合法化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为它与共产党的意识形态是矛盾的。20世纪早期军阀主义的历史是与混乱和联邦主义联系在一起的。在很多方面,联邦主义将导致中国的分裂,或者一个分裂了的中国将成为联邦主义者。由于联邦主义已在香港、台湾、西藏、新疆以及其它领土上被讨论,联邦主义意识形态合法性的问题将变得更为复杂。虽然这些领土因素已经把中国拉向联邦主义,但意识形态的障碍是不易克服的。的确,从共产党内的许多问题来看,联邦主义作为意识形态将分裂中国。如果联邦主义不能在意识形态上被合法化,从事实联邦主义的转折就不可能发生。[22]

笔者认为,中国式联邦主义论看到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中的重大变化,与那种认为中国改革是没有政治改革的经济改革的观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对我们思考当代中国改革无疑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联邦主义和联邦制在中国的传播和试验始于戊戌维新,著名代表人物是梁启超和孙中山。1922年7月,中共召开二大,大会决议案第8条第5款是“在自由联邦制原则上,联合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1945年4月, 中共七大再次提出要“组织中华民主共和国联邦”。特别是毛泽东在1935年亲自起草的《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内蒙古人民的宣言》里,就提出内蒙人民“有权与其他民族结成联邦的关系”;1945年在中共七大《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更明确地指出“在新民主主义的国家问题上,包含着联邦的问题”。尽管这篇报告在收入《毛泽东选集》时,删去了有关联邦主义的段落,但这毕竟是一个历史的经历。1949年的中国虽然也考虑过地方自治或联邦制,但最终建立了高度中央集权的单一制。从毛泽东等人的一系列著作以及中国共产党的一系列文件中,我们大致可以看出建立这样一种体制的合法性依据。[23]

后来的实践证明,虽然中央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的建立是当时历史条件所必须,但在运行中也日渐暴露出其不良影响。“从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方面来说,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24] 邓小平始于1978年的改革在中央和地方关系问题上总体有三个方面:一是简政放权,实行党政分开,给地方、企业、单位和个人以更多的自主权;二是实行“一国两制”,大陆搞社会主义,台湾、香港、澳门实行资本主义;三是高度重视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村民自治法的制订,用法治取代人治。

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在中央和地方之间,联邦主义的因素在不断增加,表现出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以权力下放为基本内容的调整也导致了一系列负面效应。首先,就中央政府方面而言,最主要的问题是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减弱,这与中央政府的权力下放有直接和间接的联系。其次,就地方政府方面而言,最主要的问题是在中央向地方政府放权过程中,由于中央政府未能适时建立起宏观调控体系和实施有效的监督,未能有效地规范地方政府的行为,由于地方利益乃至小集团利益驱动的误导,造成了某些地方政府的变异行为。例如,地方政府或者从本地狭隘利益出发对中央政府讨价还价,把包干基数尽可能压低些,少上缴中央财政一些地方收入,多争取一些中央资金、项目和物资,造成了对全局调控的消极影响。或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中央政策符合本地利益的就执行,不符合的就不执行。比如有的地方政府随意扩大税收减免范围,放松对企业的财务监督,从而人为地制造财政收入下降,有的还以基金等形式来大搞预算外资金,预算外资金就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还有的盲目上基建项目,导致宏观失控,全局受损。或者分割市场,搞“诸侯”经济割据,比如为了禁止本地资源外流,不少地方政府往往动用公安、交通管理、工商行政、税务等机构来封锁和争夺资源,一时间关卡林立,禁运通告接踵而至,各种争夺原材料的大战出现,他们还禁止外地商品“侵入”本地市场,追求自给自足的独立体制等。

所以,中国式联邦主义只能是对联邦主义合理因素的参考借鉴,完全的联邦主义对当代中国是不适合的,这一点国外学者也看到了,与那些在政治上煽动分裂中国的做法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这是难能可贵的。

三、新保守主义论评析

旧保守主义实质上是僵化思维模式的代名词,而新保守主义则反映了一种在权威保护下的渐进的改革路线。美国学者贾斯帕·弗斯米斯(Joseph Fewsmith)认为,“邓主义时代在中国即将结束的意义不限于邓小平即将去世的前景”,“的确,从很多角度来看,邓小平时代以及那个时期中央‘改革派’与‘保守派’之间的斗争随1989年的镇压而结束。从那时起,一个不确定的转折期伴随旧保守性改革派力量的加强而出现,并且逐渐被新的和更复杂的关于怎样保持改革的成果同时指导市场化过程的张力所取代。”在邓小平时代结束后,中国采取了一种新保守主义的改革路线,采取这样一种路线具有一定的必然性。改革已经给中国带来了极大的利益,但成本和代价也是不可忽视的。1992年和1993年,农村暴乱在持续发生,在某些地区农业部门的问题更为严重。虽然这些暴乱引起了领导们的注意,中央政府因缺乏资源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问题。作为结果,内地和沿海之间的收入差距将不可避免地扩大,而不断增长的农民队伍试图到本已拥挤的城市谋生。同时,国有企业的不景气呈现出一种危机,它要求必须在大规模失业和发放国家补贴之间做出选择。此外,社会问题如犯罪和腐败等在更深层次上影响中国社会结构。改革之初就已伴随着意识形态的衰落,天安门事件则进一步暴露了信仰的失落,对信仰的统一体系的研究似乎从那时起得到强化。[25]

派伊(Lucian W.Pye)也坚持新保守主义的观点。他指出:“毛的中国的本质显然是意识形态的统治,邓的中国以实用主义为特征,但要找出几个词来描述江泽民的中国却很不容易。有很多矛盾的趋向,很难说那些是具有历史性的,那些是暂时的。”“然而,作为开始,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政治稳定成为江泽民领导圈压倒一切的目标。他们的指导原则是这样的信条:保持党的垄断权是中国最大的民族利益,而不必说,保持党的支配权也是他们自己最大的个人利益。从可操作性上来说,这意味着领导者们试图走一条标准的、常规的路子——而不是急剧的、极端的路线。他们希望领导仅仅是一种管理实践,而不是政治,因为政治将要涉及到斗争的代价。与描述毛邓时代通常对对象表现出来的剧烈与兴奋的情况相反,江领导下的公共事务已变成一种单调的,几乎没有色彩的行为。”[26]

笔者认为,新保守主义论对当代中国执政理念的判断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稳定发展是邓小平一贯的思想。邓小平多次指出:“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27] 为此,邓小平强调,“中央要有权威。改革要成功,就必须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没有这一条,就是乱哄哄,各行其是,怎么行呢?”[28] 但是,稳定不等于绝对的停滞不前。“对于我们这样发展中的大国来说,经济要发展得快一点,不可能总是那么平平静静、稳稳当当。要注意经济稳定、协调地发展,但稳定和协调也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发展才是硬道理。”[29] 稳定是一种动态,是发展的结果,稳定必须抓住时机,发展自己,不能失掉机会。稳定不等于低速发展。“我国的经济发展,总要力争隔几年上一个台阶。”[30] “我们的发展,总是要在某一个阶段,抓住时机,加速搞几年,发现问题及时加以治理,尔后继续前进。”[31]

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执政的时代背景极其复杂。一方面,从国际形势来看,苏联解体、东欧剧变,霸权主义有所抬头,频频对中国施加压力,利用经济、政治、文化等手段,兜售其价值观念、政治观念和生活方式,实施“西化”和“分化”战略,扬言制裁中国;经济全球化也给中国造成了少有的挑战。另一方面,从国内形势来看,“六四”事件前后,经济严重滑坡,通货一度膨胀,党内腐败现象有漫延之势,社会风气下降,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情绪。怎样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把改革开放事业推向前进,这对刚刚上任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压力。显然,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没有一个稳定的环境,改革和发展就是一句空话。第三代领导集体牢记邓小平的谆谆教导,吸取国际国内改革得失成败的经验教训,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江泽民反复强调:“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处在关键时期。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是全党工作的大局。实现和维护这个大局,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必然要求,目的是为了保证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保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进步和最终成功。”[32]

在国外某些学者看来,似乎邓小平是激进派,而江泽民是渐进派,江泽民相对于邓小平而言是保守了。这是不正确的。从邓小平到江泽民和胡锦涛始终保持了“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主义的改革路线。渐进是相对于大局而言的,并不是真的保守。江泽民反复强调,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品质,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思想僵化保守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胡锦涛在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前提下,强调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强调自主创新,可谓承上启下,继往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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