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金融主体间风险及策略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主体论文,策略论文,风险论文,物流论文,金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研究意义
物流金融服务是物流与金融相结合的产品,物流金融对于第三方物流企业服务能力,经营利润的提升颇有益处,物流金融还可以帮助企业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本使用效率。早期,国内学者关于物流金融相关领域的研究主要是物资银行、融通仓等方面的探讨,近年来,很多学者更加关注物流金融服务的业务模式分类。国家对于物流金融服务业也提出了许多相关政策,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都针对物流行业提供相关政策支持。
经过几年的发展,物流金融在运作程序、风险规避等方面,有了卓有成效的创新和探索。然而,总体上看,我国物流金融服务还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对于物流环节的金融产品仍然缺口较大。国内物流金融开展的广度和业务规范还不够,和银行、客户企业的战略联盟有待加强,对风险的规避、物流结算技术、物流保险、信用问题、仓单流通等具体方法和理论基础还需进一步的研究。我们试图通过一些经济学的基本理论来探究物流金融运作过程的问题。
2 研究现状
“物流金融”的概念由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邹小芃、唐元琦[1]于2004年首次提出。他们认为物流金融就是面向物流业的运营过程,通过应用和开发各种金融产品,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货币资金的运动。这些资金运动包括发生在物流过程中的各种存款、贷款、投资、信托租赁、抵押、贴现、保险、有价证券发行与交易,以及金融机构所办理的各类涉及物流业的中间业务等。
梁虹龙、欧俊松(2004)指出物流金融就是物流企业在供应链业务活动中,运用金融工具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货币资金的运动,使物流产生价值增值的融资活动。储雪俭、詹定国(2005)[2]指出:物流金融就是银行和第三方物流服务供应商在供应链运作的全过程中向客户提供的结算和融资服务。谢鹏(2007)[3]也给出了狭义物流金融的定义,即金融机构和第三方物流服务供应商在供应链运作的全过程向客户提供的结算、融资以及保险等增值服务。至此,物流金融的研究对象、研究方向基本确立,并且与实践相结合归纳了一系列的运作模式。物流金融的研究进一步深化,主要面向实践中更深层次的问题。
冯耕中(2007)[4]对国内外有关物流金融的文献进行汇总,归纳出以下几个研究重点:(1)业务模式的分析,提出了第三方物流金融创新模式,结合国际结算与物流理论,初步探讨了金融物流模式在国际结算中的运作模式;(2)风险管理研究,通过对物流金融理论进行梳理,识别了商业银行开展物流金融业务可能产生的新的信用风险,并针对这些新风险提出了相应的防范对策,以及对发展物流金融中信贷风险防范的探讨;(3)金融工程技术在物流管理中的应用,物流金融是对物流过程金融服务创新进行系统分析的科学;(4)信息系统,用信息流充当物流与金融整合的媒介,论证网络环境下物流与金融的融合;(5)融资约束对企业行为的影响;(6)信贷合约的设计;(7)质押物的管理和控制。
由此可见,随着物流金融理论研究和应用的进一步深入,物流金融的手段由过去主要是分析、归纳、解释经济现象,越来越向控制、集成和综合的方向过渡。国外学者对物流金融的研究热点目前主要集中于期货期权在物流管理中的作用、物流金融信用评估体系建设以及账单和支付管理系统的建设等。
下面的内容将对物流金融主体间的关系进行详细阐述,确定委托代理的经济关系,并在对称信息和非对称信息下建立激励契约,促进物流金融实施。
3 物流金融主体间关系——委托代理关系
当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更多地表现在供应链与供应链之间的竞争模式。在供应链管理模式下,企业强调跨企业界限的整合,这使得企业间价值关系的维护与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物流管理从单纯货物的处理已经提升到货物附加值的方案管理,可以为客户提供金融融资的物流供应商在客户心中的地位大幅提高,物流金融业务使得物流企业得以控制全程供应链,保证物流产品的质量并长期吸引住客户,这成了物流企业新的竞争优势。
物流金融在供应链管理中至少带来三方利益。既解决客户的资金需求问题,银行也由于有了物权的保证而风险减小,物流企业也由于提供了增值服务,开辟了新的利润渠道。
3.1 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代理关系事实上就是居于信息优势与处于信息劣势的市场参加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简单地说,只要在建立或签订某种合同前后,市场参加者双方所掌握的信息不对称,这种经济关系都可以被认为属于委托—代理关系[5]。
掌握信息多(或具有相对的信息优势)的市场参加者称为代理人,掌握信息少(或处于信息劣势)的市场参加者称为委托人。由于信息非对称现象在经济活动中普遍存在,许多经济合同都是在非对称信息条件下签订和执行的,所以经济活动中的许多经济关系都可以归结为委托—代理关系。
(1)构成委托人—代理人关系问题的基本条件。市场中存在两个相互独立的个体,且双方都是在约束条件下的效用最大化者:在这两个个体中,其中之一(代理人)必须在许多可供选择的行为中选择一项预定的行为,该行为既影响其自身的收益,也影响另外一个个体(委托人)的收益:委托人具有付酬能力并拥有规定付酬方式和数量的权力,即委托人在代理人选择行为之前就能与代理人确定某种合同,该合同明确规定代理人的报酬是委托人观察代理行为结果的函数。
代理人与委托人都面临着市场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且二者之间所掌握的信息处于非对称状态。也就是说,第一,委托人不能直接观察代理人的具体操作行为;第二,代理人不能完全控制行为后的最终结果,因为代理人选择行为的最终结果是一种随机变量,其分布状况取决于代理人的行为。由于存在该项条件,委托人不能完全根据对代理行为的观察结果来判断代理人的成绩。
(2)信息非对称下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这两个术语都来源于保险理论中,它们属于两类典型的委托人—代理人问题,阿罗将这两类委托人—代理人问题分别称为“隐蔽信息”问题(逆向选择)和“隐蔽行为”问题(道德风险)。
逆向选择是指在建立委托人—代理人关系之前,代理人已经掌握某些委托人不了解的信息,而这些信息有可能是对委托人不利的。代理人利用这些有可能对委托人不利的信息签订对自己有利的合同,而委托人则由于信息劣势而处于对已不利的选择位置上。信息劣势的一方便难以顺利地做出买卖决策,于是价格便随之扭曲,并失去了平衡供求、促成交易的作用,进而导致市场效率的降低。
从委托—代理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理论出发,道德风险是指契约的甲方(通常是代理人)利用其拥有的信息优势采取契约的乙方(通常是委托人)所无法观测和监督的隐藏性行动或不行动,从而导致的(委托人)损失或(代理人)获利的可能性。从本质上说,道德风险属于经济环境中的外生不确定性,或者,道德风险基本上是经济外在性的形式之一,它的存在,将破坏市场均衡或导致市场均衡的低效率。代理人拥有独占性的不公开信息是道德风险的关键。
一般情况下,信用市场中授、受信主体所掌握的信息资源是不同的,受信主体对自己的经营状况及其信贷资金的配置风险等真实情况有比较清楚的认识,而授信主体则较难获得这方面的真实信息,他们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在信用合约签订之前,非对称信息将导致信用市场中的逆向选择:而在信用合约签订之后,产生信息优势方(受信主体)的道德风险行为。这些已经成为委托代理理论分析的起点和前提假设。
信息不对称程度越大,信用市场中产生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的可能性就越大,授信主体的信息成本就越高,市场的交易费用也就越大。由于我国符合市场经济的企业及个人的信用评级体系没有建立,授信主体很难通过市场获得受信主体的真实信息。另外更主要的原因还在于经济转轨时期我国的立法及执法体系还不健全,企业及个人制造虚假信息几乎不受成本的约束,虚假信息的普遍存在进一步加剧了信用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使授信主体面临超常的道德风险问题,造成我国信用市场严重的信息制约。这也是目前我国银行业“惧贷”或“惜贷”的直接理由。
3.2 物流金融在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作用。物流金融可以较好地缓解这一矛盾,一方面物流企业掌握客户的充分信息。由于物流企业的工作性质使得它对库存物品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销售区域、承销商等情况都非常了解,通过库存管理和配送管理,物流企业可以掌握库存的变动,在融资活动中处于特殊的地位,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服务,可以减少客户交易成本,对金融机构而言则降低了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风险,成为客户与金融机构的“粘结剂”。客户企业都是处于物流金融运作网络中的,由于企业之间存在利益关系,提供对方虚假信息也会增加自己的风险,从而有效地降低了银行信息成本。另一方面,物流金融服务一般都要求保证金、存货或货权为质押,银行和物流企业的风险得以规避,也使得银行惜贷心理减弱。从物流金融业务开展的全过程来看,它是一系列委托与被委托、代理与被代理的关系,是完全以信用体系为基础的。
原来的银行贷款模式是银行为委托人,客户企业为代理人,银行很难获得有关客户企业的充分的真实信息,因此银行和客户企业之间存在比较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开展物流金融后,物流企业同时作为银行的代理人和客户企业的委托人,由于物流企业了解货物的详细情况和有货物作质押,部分地克服了作为委托人信息不足的劣势:由于比银行了解更充分的信息,因此具备更充足的条件作为客户企业的委托人发放贷款。而作为银行的代理人,物流企业会出于自身利益与银行合作,为银行提供有关客户企业的信息,以降低物流金融业务的风险,保障物流金融业务的顺利开展,因此能比客户企业更愿意提供更多的信息,从而在整体上减少了信息不对称,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逆向选择的结果。
从物流金融业务开展的全过程来看,它实际上是一系列委托与被委托、代理与被代理的关系,是完全以信用体系为基础的[6]。其成功运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物流金融业务参与方之间信用的建立和保持。信用是物流金融业务运作的基础,是使伙伴关系、战略联盟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更重要的是,它是吸引客户的主要资本之一。开展物流金融服务之后,物流企业作为联结企业与金融机构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具有整合和再造会员企业信用的重要功能。物流企业与金融机构不断巩固和加强合作关系,依托融通仓设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金融机构授予融通仓相当的信贷额度,以便于金融机构、融通仓和企业更加灵活的开展质押贷款业务。充分发挥融通仓对企业信用的整合和再造,帮助企业更好地解决融资问题。合作伙伴关系可降低供应链成员交易成本和机会成本,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可使供应链成员相互协作,提高供应链的动态响应性和稳健性,使各成员得到共赢。为了提高竞争优势,物流企业与供应链各成员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成为当务之急。因此,通过物流金融服务整合,在供应链上的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管理中,需要各参与方的共同合作,以降低整体的交易总成本和风险,在合作共赢中实现稳定的发展。
在存在委托代理关系的情况下,代理人作为经济人,其行为目标与委托人的目标不可能一致。目标的不一致必然使得代理人采取使自己利益最大化而不是委托人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从而,代理问题和代理成本的产生是不可避免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信息的获得必需有一定的成本,委托人和代理人不可能签订一个完全契约。在委托代理中,代理问题有两种典型的表现形式: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4 物流金融主体间委托代理关系存在的风险之一——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问题存在于契约签订以后,而逆向选择风险存在于契约签订以前。企业中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风险行为都是一方利用信息优势损害另一方利益的行为,也是机会主义行为在企业契约不完全情况下的一种表现形式。因此,要设计一个良好的“实施”机制来防止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风险,从而减少代理成本。
4.1 道德风险的模型化。委托代理理论的假设前提:委托人想使代理人按照自己的利益选择行为,但委托人不能直接观测到代理人选择了什么行为,能观测到的只是另外一些变量,这些变量由代理人的行动和其他的外生的随机因素共同决定,因而充其量只能代理人行动的不完全信息。委托人必须解决的是,根据这些观测到的信息来奖惩代理人,以激励代理人选择对委托人最有利的行为。
为达到这样的效果,做出相应的假设:①用A代表第三方物流企业所有可选择的行动的组合,a∈A表示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一个特定行为。a可以是任意唯独的决策变量。为了数学推导的方便,假设a是代表努力水平的一维决策变量。②令θ是不受第三方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控制的外生随机变量(称“自然状态”),Θ表示θ的取值范围,θ在Θ上的分布函数和密度函数分别为G(θ)和g(θ)。③在第三方物流企业选择行动a后,自然状态θ实现。a和θ共同决定一个可观测的结果x(a,θ)的凹函数,m是θ的严格增函数。利用分布函数的参数化方法对金融机构问题进行量化分析,即为设计一个激励契约s(x),根据观察到的产出x来对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奖惩。
由于委托代理关系的中心问题被认为是“保险”和“激励”的交替问题,在对称信息条件下,可以鼓励地考虑最优的风险分担问题。所以,分两步讨论对称信息情况。
首先假定行动a给定,讨论产出m的最优风险分配方式;然后在讨论最优的行动选择a。
(1)最优风险分担契约。当a给定,产出m,是个简单的随机变量,问题简化为典型的风险分担问题:选择s(m),解下列最优化问题:
即不同收入状态下的边际替代率对金融机构和第三方物流企业是相同的。
(2)最优努力水平。由于a是可观测的,金融机构可以强制第三方物流企业选择任意a,使用状态空间模型化方法,金融机构的问题是选择a和s(m)解下列问题:
4.3 非对称信息下的最优激励契约。非对称信息下,金融机构不能观测到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行动选择a和外生变量时,只能观测到产量m。金融机构不可能使用“强制契约”来迫使第三方物流企业采取金融机构希望的行动,只能通过激励契约s(m)诱使第三方物流企业选择金融机构希望的行动[8]。
即,对于一个给定的产出m,如果m在第三方物流企业偷懒时出现的概率大于努力工作时出现的概率,第三方物流企业在该产出时的收入向下调整;反之,如果m在第三方物流企业偷懒时出现的概率小于努力工作时出现的概率,第三方物流企业在该产出出现时收入向上调整。
5 物流金融主体间委托代理关系存在的风险之二——逆向选择风险
逆向选择是在签订契约之前,委托人不知道代理人的类型,也就是说,代理人已经掌握某些委托人不了解的信息,而这些信息可能对委托人是不利的处于信息优势的代理人可能采取有利于自己的行动,而委托人则由于信息劣势而处于对己不利的选择位置上。此时,委托人的问题就是选择什么样的有效契约来获取代理人的这些私人信息。
非对称信息导致的逆向选择从而使得帕累托最优的交易不能实现,在极端情况下,市场交易甚至根本不存在。显然,如果拥有私人信息的一方有办法把信息传递给对方,或者不知情者能够让另一方揭示其私人信息,那么市场就能继续存在,社会福利就能够改善。
5.1 市场信息不对称及模型假设。在物流金融市场中,金融机构在选择第三方物流企业时不知道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运作能力,只能在工作一段时间后,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真正能力才会显示出来。所以,金融机构在和第三方物流企业签约时,信息是不对称的。金融机构不能直接观测到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边际生产能力,但能够观测到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其他一些数据,如公司的规模、公司成立的年限、公司目前的合作伙伴以及成功的案例等。金融机构通过这些可以观测的数据来决定是否和该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
金融机构根据以往的经验以及其他合作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相关水平作为依据来选择新的合作伙伴,这里假定金融机构为风险中性者,根据一些信息来确定未来合作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平均期望边际产出和相应的报酬。潜在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根据金融机构给定的与某些信息相挂钩的报酬来确定自己的信息水平,以最大化自己的净效用。因为改变自己的水平时需要花成本的(如提高公司的规模),所以,在金融机构给定报酬的前提下,第三方物流企业只能通过缩小自己的信息成本,来获得净利益最大化。
下面以企业的规模水平为信息、企业规模所花费的成本为信息成本加以讨论。假定信息成本与产出水平呈反比,即企业规模越大,企业完成工作的效率越高,时间越短,成本越低。
5.2 信息不对称下的模型建立。假定所有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分为两组,组A和组B,他们在数量上的比例分别为,组A的生产能力为1,组B的生产能力为2。他们都要花费一定的成本才能形成相应的规模。这些成本包括金钱、时间、人力资本等。假定组A完成y水平的规模所花费的成本为y,组B完成y水平的规模所花费的成本为y/2。
假定金融机构认为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规模水平y低于一定水平,即y<,则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产出能力为1;如果y>,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产出能力是2。如果存在对应的主观概率,那么金融机构给予的报酬表W(y),如图1。
图1 金融机构根据不同的规模给予的报酬表
第三方物流企业根据给定的报酬表选择自己的最优规模。不难发现,那些选择y<的企业实际上都会选择y=0,因为扩大规模是要花费成本的,这些企业知道在达到前,所有增加的成本都是“浪费”,选择y=0最优。同理,选择y>的企业实际上只会选择y=,以最大化自己的净利益。即在一定的条件下,意味着组A的企业会选择y=0,组B的企业会选择y=。
即,如果1>(2-),那么,组A会选择y=0;如果(2-/2)1,那么,组B的企业会选择y=。合并等到:1<<2。当满足1<<2时,该模型存在均衡。值得指出的是,随着上升,组B的福利在下降。
当满足上述条件时,均衡才会出现。
利用斯宾塞模型,探讨银行等金融机构如何利用激励契约减少第三方物流企业的逆向选择行为。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给定不同规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获得不同的报酬水平表,在假定能力强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规模扩张后获得的收益比不进行扩张后得到的收益高的情况下,得出金融机构在对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规模进行分类时,必须保证能力强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所占总人数的比例,必须大于能力强的组群的扩大规模成本与能力弱的组群的扩大规模成本的比值。
6 小结
本文首先对物流金融主体间的关系进行了界定,找出物流金融主体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并通过对委托代理关系下可能产生的风险,提出在完全信息和不完全信息下利用最优激励契约解决问题。
通过以上分析,目的是为了促进物流企业的良性发展和物流金融的有效实施,希望通过以上分析,为以后的理论和实务研究提供可借鉴的方案。
标签:物流金融论文; 逆向选择论文; 道德风险论文; 委托人论文; 金融论文; 银行风险论文; 信息不对称理论论文; 银行间市场论文; 风险代理论文; 代理问题论文; 风险成本论文; 供应链物流论文; 供应链管理系统论文; 银行信用论文; 物流信息论文; 第三方物流论文; 金融机构论文; 供应链融资论文; 信用政策论文; 代理模式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