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三重主张_马克思主义论文

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三重主张_马克思主义论文

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三重诉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主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不仅是国内马克思主义理论界研究的持续性热点之一,更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主题之一。目前,学术界的研究主要聚焦于如下方面:(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内涵;(2)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必然性;(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和基本规律;(4)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经验和理论结晶。党的十七大之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和大众化的关系,也逐渐为理论界所关注①。概括地说,这方面的研究成果虽然丰硕,却带有某种局限性:强于历史回顾,弱于现实建构。毫无疑问,这一缺憾弱化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的现实意义。本文将力图从历史回顾与现实建构相统一的视角来考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以期对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问题的理论思考有所助益。

一、政治解放: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重诉求

19世纪西方资本主义列强对中国的横征暴虐,使国人以一种异于明末清初“西学东渐”时期的方式重新见识了西方科学技术的威力,同时也促使一批有识之士在屈辱之中对本国经济、政治制度展开了更为深刻的反思,萌生了对西方民主政治制度的美好憧憬,旨在改良封建君主制度的“戊戌变法”和志在推翻封建专制制度的“辛亥革命”相继发生。马克思主义的最初传入正是在这样一种变革封建君主专制的社会背景下发生的。无论是改良派对马克思主义的点滴介绍,还是资产阶级革命派对《共产党宣言》、《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等马克思恩格斯著作的翻译宣传,都有着其自身的政治诉求②。

有学者指出:“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革命的理论形态,首先是以强调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为主要特色的列宁主义的形式传入到中国来的。”③这一断言,虽然与资产阶级改良派和革命派引入马克思主义的史实稍有出入,但用来指称中国共产党人最初对马克思主义的接受却是恰如其分的。无论是中国共产党人所接受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还是中国共产党人所展开的实际活动,都打上了深刻的苏联印记。有着“中国第一位马克思主义者”之美誉的李大钊,“十月革命”后即相继发表了《庶民的胜利》、《Bolshevism的胜利》和《我的马克思主义观》等文章,盛赞“十月革命”,认为“俄国的革命,不过是世界革命中的一个,尚有无数国民的革命将连续而起”,并预言“将来的环球,必是赤旗的世界”④;在与新文化运动主将胡适论争的《再论问题与主义》一文中,他也明确申明自己“是喜欢谈论布尔扎维主义的”⑤;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更是明确说到:“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走俄国人的路——这就是结论。”⑥毋庸讳言,中国共产党人最初接受和传播马克思主义(包括列宁主义),乃是基于自身的政治诉求。这一政治诉求,透过对当时马克思主义原著的翻译出版情况之分析,亦可略见端倪。马克思恩格斯的《共产党宣言》、恩格斯的《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列宁的《国家与革命》以及第二国际理论家考茨基的《阶级斗争》等成为最早被中国共产党人译介过来的一批著作,而它们基本上属于唯物史观和科学社会主义的著作。

基于这种政治诉求,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初始进路也是在政治层面展开的。从1921年中国共产党诞生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为核心的任务,乃是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尤其是唯物史观和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中国当时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寻找一条富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革命道路,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

从理论的层面来看,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一个伟大理论成果的毛泽东思想,在建国前的基本旨趣也是政治的。1943年,最早使用“毛泽东思想”概念的王稼祥将毛泽东思想称作“中国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运动实际相结合的结果”;1945年,刘少奇在党的“七大”会议上代表党中央所做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正式而且较为系统地阐述了毛泽东思想,提出“毛泽东思想,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之统一的思想,就是中国的共产主义”;1981年,在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也提出: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⑦毛泽东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1925年)、《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1927年)、《新民主主义论》(1940年)、《论人民民主专政》(1949年)等一系列著作,可以看作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寻求中国特色的政治革命道路问题上的经典作品,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典范。

从实践层面来看,在革命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人就开始了建立、巩固和完善人民民主政权的尝试。当初,共产国际秉承列宁“把苏维埃制度的基本原则应用到资本主义前的关系占统治地位的国家中去”的指示精神,前来中国指导中国共产党的建党和中国革命等事宜⑧。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期间,在中央苏区瑞金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开启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管理国家政权的最初尝试。《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规定:中华苏维埃乃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劳动人民享受多项民主权利,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没收地主的土地分配给贫农、中农,改善人民生活,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⑨。其后,在抗日战争期间,为了适应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需要,又在陕甘宁边区建立起抗日民主政权,开始了在政权建设中与党外合作的实践模式。陕甘宁边区的抗日民主政权从苏维埃工农共和国脱胎而来,先后经历了人民共和国、民主共和国、“中华民国”特区政府等不同阶段,最后改制为陕甘宁边区政府。抗日民主政权是民族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权,是一切赞成抗日、又赞成民主的人们的政权,它的成立反映了中国共产党顺应时代发展需要,以民族利益为重的可贵品格。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基本结束,也标志着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旨在消除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的政治制度,以富于中国特色的方式——人民民主专政——在中国正式确立了。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确立,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政治层面上的重大体现,它也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经济诉求提供了政权保障和政治规范。

二、经济建设: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二重诉求

无产阶级革命的要义在于消灭私有制,因为私有制是一切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的社会根源。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1947年)中指出:“无产者只有废除一切私有制才能解放自己”,“共产主义者完全正确地强调废除私有制是自己的主要要求”,但他同时也申明无产阶级革命“只能逐步改造现今社会,只有创造了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⑩;在谈到无产阶级革命的发展过程时,恩格斯还指出:“首先无产阶级革命将建立民主的国家制度,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如果不立即利用民主作为手段实行进一步的、直接向私有制发动进攻和保障无产阶级生存的各种措施,那么这种民主对于无产阶级就毫无用处。”(11)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1882年俄文版序言中也阐明,他们合著的《共产党宣言》一书的任务,“是宣告现代资产阶级所有制必然灭亡”(12)。显然,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无产阶级在夺取国家政权之后,建立自己的政治统治,并运用政治的力量去废除私有制这一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的根源。因此,无产阶级的政治诉求,必须扩展到经济诉求,建立废除私有制的经济制度,为无产阶级的彻底解放创造条件。

中国共产党人要努力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制度,并以之为保障去进一步实现和完善自己的经济诉求。值得注意的是,建国前后中国共产党人对于当时的国情有较为准确的认识,他们在实现自身的经济诉求时,并没有不切实际地立即废除一切私有制,而是采取了一种必要的过渡,即先建立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制度,再逐步过渡到建立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在《目前的形势和我们的任务》(1947年)中,毛泽东申明:“新中国的经济构成是:(1)国营经济,这是领导的成分;(2)由个体逐步地向着集体方向发展的农业经济;(3)独立小工商业者的经济和小的、中等的私人资本经济。这些,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全部国民经济。而新民主主义国民经济的指导方针,必须紧紧地追随着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这个总目标。”(13)而在建国以后若干年的经济实践中,也实际地建立起了以国营经济为主导的、包括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一直到1956年完成了社会主义经济改造的任务,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主体,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才在我国顺利地建立起来了。有理由认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本身,以及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制度向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制度逐步过渡的独特模式,都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具体体现。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在搞社会主义方面,毛泽东主席的最大功劳是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我们最成功的是社会主义改造。”(15)

然而,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探索过程并非一帆风顺。首先,在经济建设上存在过某种操之过急且欲速则不达的现象。比如社会主义经济改造后期单一公有制的过早确立,以及后来出现的“大跃进运动”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就脱离了当时中国的具体国情,违背了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其次,后来发生的“文化大革命”把“以阶级斗争为中心”规定为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放弃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方针,造成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一场严重的劫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1978年)实现了党的工作重心重新转移到经济建设这一全局性的伟大转折,同时也开启了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变之路。会议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要求大幅度地提高生产力,也就必然多方面地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因而是一场广泛、深刻的革命。”(15)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邓小平正式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命题,这标志着邓小平理论基本形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迈出了崭新的一大步。在1992年的南行讲话中,邓小平进一步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6)这种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相当深刻,而且为凸显中国社会主义的特色性留有广阔的空间。社会主义必须要“消灭剥削,消灭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但是这一趋向和最终目标的实现却需要通过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的途径才能实现。而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建设社会主义,一蹴而就地搞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反而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不利于最终目标的实现。因此,以退为进,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可行性选择。

三、文化培植: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三重诉求

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确立,乃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成果,但它并不意味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任务已经基本结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根深之处应该是让马克思主义化为思想的种子,在中国本土的文化土壤中生根、发芽、结果,唯其如此,经济诉求和政治诉求才能彻底实现。因此,继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政治诉求和经济诉求之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应该有第三重诉求:文化培植。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的文化培植,不是指人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加强马克思主义的文化建设”,也不是指简单地把作为异域文化的马克思主义应用于中国,它本质上指的是把马克思主义本身塑造为中国本土文化的一个基本要素,使之成为中国本土文化的基本组成部分,换句话说,指的是把马克思主义培植为一种中国的本土文化。

何谓文化?人们见仁见智,莫衷一是。梁漱溟曾经指出:“文化是什么东西呢?不过是那一民族生活的样法罢了。”(17)依此而论,文化就是人们的社会生活过程及其产物,文化的本质就在于生活。不同民族生活之差异,造成了不同的民族文化。源自西方文化的马克思主义,要真正实现其中国化,就必须融入到中国人的实际生活过程中,因此,在当代中国实现马克思主义的生活化,就应该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的文化诉求之题中应有之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的文化培植,究其实质,就是要使马克思主义融入到中国人的实际生活之中,实现马克思主义的生活化。

2009年10月,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基本要求。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时代化和大众化乃是一个相互关联的整体,这“三化”内在地包含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的文化培植诉求,或者说,包含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的生活化诉求。“马克思主义时代化”的要求,不仅意味着对时间距离的认同,而且也意味着对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品格之确认。不仅原生态马克思主义诞生的时代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时代有着诸多不同,而且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不同历史时期也有着诸多差异,因此,马克思主义时代化同时也提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时俱进的要求,而从政治革命的诉求到经济建设的诉求再到文化培植的诉求之阶段性提升恰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种与时俱进品格的体现。同时,“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要求,不仅意味着要让马克思主义理论去掌握普通大众,而且也意味着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中国化发展,必须植根于普通大众的生活实践。离开了普通大众的生活实践,马克思主义就会成为无源之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也必然成为空头支票。可见,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的生活化诉求本质上是一致的。

那么,如何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的生活化诉求或者文化培植诉求呢?这是我们亟待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首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的文化培植,必须基于一种文化自觉。文化培植,尤其是异域文化与本土文化的融合与再生,总是与文化自觉联系在一起的。有论者提出:“文化自觉实质上就是人们对民族文化发展道路以及人类文化命运的探索和筹划。”(18)在我看来,作为这样一种探索和筹划,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的文化自觉应该包括:(1)对异域文化与本土文化的双重体认。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不是一种既有文化的简单延续或文化替代,而是在中国本土文化的土壤中培植马克思主义,让其生根、发芽、成长、结果。马克思主义这颗西方文化的种子,如何才能够在中国本土文化土壤中茁壮成长、结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甜美果实?一方面,要求我们对作为马克思主义原生文化土壤的西方文化有深入的反思和体认;另一方面,也要求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的新生文化土壤即中国本土的传统文化有恳切的反思和评判。任何文化发展的筹划都不能离开既有的文化基础,而反思中西方传统文化的发展历程,把握其生长规律,评判其利弊得失,是进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的文化培植的必要准备。(2)对文化培植中开放精神的保持。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实际上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本土文化之间的视域融合过程。从伽达默尔哲学诠释学的观点看,真正的视域融合乃是充满开放精神的。不仅中国本土文化要自觉地向马克思主义开放,而且马克思主义也应该自觉地向中国本土文化开放。对他者的开放,一方面意味着对他者合理性的预设,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在积极的反思和体认这一基础上对他者合理性的认同和吸纳。只有在相互开放的前提下,才能够形成建设性的诠释学对话,才能卓有成效地促成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发展,或者说,才能真正把马克思主义培植成为一种中国本土文化。

其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的文化培植,必须包含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不断完善。制度文化本身就是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不断完善同样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的文化培植之题中应有之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的制度文化培植,并非是件一劳永逸的事情,相反,它是一个长期的任务。中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从建成之日起就承担着双重任务:它既要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又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就是说,它既要致力于“做大蛋糕”,也要致力于“做好蛋糕”。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保障和幸福感的培育,不是单纯依靠发展生产力本身能够实现的,它必须同时依靠有效的制度保障。实现人民群众利益的最大化,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乃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相对落后且层次多样、生产关系多元化、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民主法制不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等等,这种种状况要求我们在大力发展生产力的同时,必须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向更高的阶段迈进。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缺乏公平与正义也不是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所追求的社会主义,乃是一种人民群众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因此,在努力增加社会物质财富的同时,有效防止和控制贫富差距的两极分化,应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再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的文化培植,关键之处在于让马克思主义理论转化为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实践。第一步,建立合理的解释链条,促成普通民众对原生态马克思主义的正确理解。原生态的马克思主义乃是一种诠释学意义上的文本,这种文本要转化为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实践,必须诉诸普通民众自身的理解。但对于中国的普通民众而言,原生态马克思主义并非浅显易懂、能够直接达成理解的。横亘在中西方之间的文化距离是对中国普通民众理解原生态马克思主义造成理解障碍的主要原因。我们固然可以鼓励普通大众直接去对西方文化做更多和更深入的了解,为理解原生态马克思主义提供足够的文化背景支持,但更直接的方式乃是通过架构解释的链条来为普通民众理解原生态马克思主义进行必要的铺垫。从诠释学的角度来看,中国普通民众与原生态马克思主义之间的诠释学距离(包括时间距离与文化距离)并不是等距的,而是或大或小,这就使得解释链条的建立变得必要。因为缺乏必要的解释链条,普通民众就有可能无法理解或者错误理解原生态马克思主义这一文本。因此,建立合理的多环节的解释链条,以消除横亘在民众与原生态马克思主义之间的不同诠释学距离,引导人们达到对原生态马克思主义的正确理解,是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一环。第二步,树立普通民众对原生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信仰,使马克思主义落实到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实践。圣经诠释学强调基于信仰的理解,认为基督教信仰是理解《圣经》的基本前提。而马克思主义不是宗教,它更加强调的是一种基于理解的信仰,它要凭借其理论的真理性用理性的力量来说服民众达到对自身的自觉信仰。因此,与圣经诠释学诉诸“信仰→理解”的路径不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选择的路径应当是“理解→信仰”。从理解走到信仰,其中有个必要的环节:认同。促进普通民众对原生态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和价值性之认同,是建立普通民众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之重要环节。而这种认同的实现,不单单是一个理论问题,而且也是一个实践的问题。加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不能仅仅着眼于理论本身,理论的真理性最终是要靠实践来证明的。加强社会的制度建设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强化优秀共产党员的典范力量以感染和引导普通民众,是树立普通民众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并使马克思主义落实到普通民众日常生活实践的必然要求。

最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文化培植,还应该包括从中国共产党引领的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中提升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不能仅仅理解为以现成的原生态马克思主义去教化中国的普通民众,即局限于从理论到实践的环节去理解,而且还应该理解为从中国共产党引领的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中提升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即拓展到从实践到理论的环节去理解。换言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应该理解为一个从理论到实践、再从实践到理论的循环往复、不断提升的过程。无论是毛泽东思想,还是邓小平理论,以及后来的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都是在实践哲学的维度上,创造性地理解和发挥原生态马克思主义,使之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中不断更新发展的结果。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不是指固守原生态马克思主义的既有结论,教条化地应用于中国革命和建设,而是指发挥自己的实践智慧,在当代中国的具体情境中创造性地理解和应用原生态马克思主义,抓住其本真精神,不断推进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并建构起具有本土文化特色和时代特征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从这层意义上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乃是一个马克思主义“化”中国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相统一的过程,其合理的成果应该是理论形态和现实形态双重难度上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真正的和完整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必定是包含理论和实践双重维度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注释:

①参见董继超:《改革开放以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综述》,载《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年第6期;吴佩芬、王勇:《十七大以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综述》,载《探索》2010年第6期。

②例如朱执信在撰写包括马克思在内的德意志社会主义革命家传略时便指出:“所期者数子之学说行略,溥遍于吾国人士脑中,则庶几于社会革命犹有所资也。”参见黄见德:《20世纪西方哲学东渐史导论》,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74~75页。

③杨奎松:《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页。

④《李大钊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62、263页。

⑤《李大钊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4页。

⑥《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360页。

⑦张奇才、王先俊、高正礼:《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3页。

⑧刘吉:《中国共产党七十年(1921-1991)》,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7页。

⑨刘吉:《中国共产党七十年(1921-1991)》,第197页。

⑩《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79、683、685页。

(1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685页。

(1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8页。

(13)《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255页。

(14)《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13页。

(15)《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4页。

(16)《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73页。

(17)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载鲍霁主编:《梁漱溟学术精华录之七》,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88年,第10页。

(18)王文兵:《文化自觉与社会秩序变革》,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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