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威斯康星州公共图书馆员认证制度研究_图书馆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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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一个分州实施图书馆职业资格认证的国家,对图书馆从业者有着比较严格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1]。1921年,在威斯康星州图书馆协会的推动下,图书馆员的认证作为威斯康星州法律的一个组成部分获得通过,并成为第一部较为全面的、州层面的公共图书馆员认证法,得到了持续关注,促使前赴后继的合格图书馆员引领公共图书馆事业走向发展,确保了威斯康星州公共图书馆的资源、项目和服务等各方面的专业管理和运作提升至更高水平[2]。

1 美国威斯康星州公共图书馆员认证制度的发展[3]

1840-1914年间,美国公共图书馆在数量、馆藏规模以及馆员数量上都有着快速增长。尤其是卡内基捐赠5000万美元建立了2500家图书馆,使得遍及美国小城镇的图书馆开始出现[4]。

1.1 永久性认证

为适应美国国内图书馆数量的迅速增加,在图书馆协会的积极努力下,1921年,威斯康星州立法机关通过了美国的第一部公共图书馆员认证法,引领威斯康星州公共图书馆从业者开始走向了资格认证之路。1923年,在已有认证法基础上的新认证法开始生效,其中规定新法案由独立的州图书馆认证委员会执行管理。至1965年,威斯康星州公共图书馆员认证制度在管理上又有了新变化,威斯康星州图书馆委员会成为州公共指导部的一个组成部分,并在咨询委员会的协助下,新成立的图书馆服务部负责公共图书馆员认证工作。

1.2 周期性认证

1979年,新形式的周期性认证取代了原来的永久性认证,将五年作为所有新授予的具有公共图书馆员资格者的一个期限,五年之后换发新证,换发新证要求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特别规定,1979年5月1日之前颁发的资格认证证书仍然作为永久认证继续有效。

1980年,《威斯康星州公共图书馆员换发新证指南》出版,该指南切实配合资格认证制度,介绍了图书馆委员会推荐认可的继续教育活动,为馆员选择有效的继续教育活动提供了指导和帮助。同年,图书馆与网络发展委员会建立,该委员会的任务之一就是向负责公共图书馆员认证工作的公共指导州负责人提供指导意见。

1982年,认证制度又对人口数量不超过2000人的社区公共图书馆管理者提出了必须持有四级认证证书的要求;时隔13年之后的1995年,四级认证制度被取消,新制度规定服务人口数量在3000人以下的社区公共图书馆管理者必须获得三级认证。此间的1986年,雇佣取得适当资格认证的管理者成为认证制度有对公共图书馆系统的新要求。

2000年,针对认证工作在公共图书馆实际执行过程当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临时认证(temporary certification)和短期认证(provisional certification)开始有了明确的说明与界定,其中就包括短期认证也由每五年一个周期取代了原有的每年进行认证等规定;新的认证制度还规定,所有认证级别的继续教育要求相同的学时。

对认证制度的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04年,新修订的制度规定,定期认证(regular certification)中的二级、三级认证①要求个人在四年内完成四门图书馆学课程,这对于临时认证中的二级、三级认证同样有效。

2 美国威斯康星州公共图书馆员认证制度

威斯康星州作为美国图书馆员职业资格认证的先行者,其公共图书馆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在经历了不同时期的发展演变之后,现已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

2.1 认证类型

在威斯康星,对公共图书馆员认证的教育要求及等级的描述等信息均来源于《威斯康星管理条例》(Wisconsin Administrative Code)[5]。目前,威斯康星州有三种类型的有效认证,即之前提到的定期认证、临时认证以及短期认证。

2.1.1 定期认证

定期认证为每五年一个周期,其换发新证必须满足图书馆、技术与社区学习部的要求,持证者除要参加直接与当前图书馆职务或允许其晋升职务相关的继续教育外,其他具体认证要求见表1。

2.1.2 临时认证

临时认证与定期认证在教育要求等很多方面是一致的,但临时认证在一些方面又有异于定期认证:有临时认证资格的申请人必须在任馆长职位的3个月内提出临时认证申请,适当级别认证的申请人必须顺利完成图书馆教育的相应要求,具体可参见定期认证要求;此外,临时认证要求申请人只有在一年之内获得硕士学位,并完成20个课时的继续教育,图书馆、技术及社区学习部②才可以授予其临时认证证明,但并未指定学习课程及其顺序。需要特别注意,临时认证有效期满之后不可换发新证而必须申请定期认证。

2.1.3 短期认证

《威斯康星管理条例》中对短期认证的规定主要是针对图书馆管理者③而言,具体要求参见表1。图书馆、技术与社区学习部对五年内适当等级的短期认证给予认可,如果申请人在此后的五年继续在同一图书馆工作,并且完成换发新证所需的继续教育要求,则可进行换发新证。短期认证同时还要求:当公共图书馆的管理者被雇佣时,由于公共图书馆所在地区人口增长,原本适用的等级资格认证已不再适合,需要依据新的人口普查结果进行重新申请,当新一轮的人口普查数据出台时,相关部门也会对公共图书馆管理者进行通知;对于当前已成为公共图书馆系统或联合公共图书馆成员之一的公共图书馆管理者而言,其应该自1990年7月1日起至少有两年作为公共图书馆管理者的经历。

2.2 认证过程[3]

威斯康星州相关部门还对公共图书馆员资格认证的过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2.2.1 申请人及申请时间

谁应该申请进行认证?这恐怕是所有认证制度最先要解决的问题。按照威斯康星州的行政法规,一个图书馆或图书馆系统的管理者是图书馆领导或者是由图书馆或图书馆系统理事会其他人任命的图书馆指挥者。公共图书馆及图书馆系统的馆长必须持有规定的认证证书,并且,威斯康星州的行政法规还规定,公共图书馆系统必须将拥有适当认证的图书馆馆长作为其法定成员之一。这就要求公共图书馆馆长必须进行适当等级资格的认证。而那些有资格申请定期认证的馆长如果没有获得认证的话,必须依据工作要求尽快申请认证;任职在三个月内的馆长可以进行临时认证的申请。

除了馆长外,对图书馆全体职员的认证并没有法律上强制的要求。教育培训和图书馆职业培训的要求被列在《威斯康星管理条例》的图书馆馆长相关部分中,而其他职位并没有被涉及。尽管除馆长外的其他从业人员并没有要求进行资格认证,但是实际上他们都会申请一些符合要求的等级认证。威斯康星州鼓励自愿申请认证的个人在递交申请之前向图书馆、技术与社区学习部或公共图书馆领域继续教育的验证者进行咨询,以获得有效申请的指导与帮助。

2.2.2 申请方式

图书馆、技术与社区学习部有责任认可和颁发公共图书馆员等级认证证书。申请方式极为简单,申请者可以从网上下载表格,然后对照相应的申请类型和级别进行表格填写,并按照指南的要求向相关组织进行联系即可。

2.2.3 换发新证

当公共图书馆员资格认证有效期满之际,他们又要开始面临换发新证的问题。威斯康星州对换发新证有如下一些要求:定期认证和短期认证为每五年一个周期,其有效期至期满之月的最后一天;持证者换发新证需要满足图书馆、技术与社区学习部的要求,完成直接与其职位或者晋升职位相关的图书馆学继续教育,而短期认证则需要提供在同一图书馆继续工作的申请。

换发新证要求以继续教育的学时为基础,换发新证前的五年间要完成100个学时,且一个学时的学习活动是60分钟,规定学习活动至少应为一个学时。个人证书持有者需依据“继续教育活动报告”表保存自己的继续教育活动记录,并向公共图书馆系统递交该表及“继续教育活动年度总结”表的复印件,同时向图书馆、技术与社区学习部提出换发新证的申请。

2.2.4 上诉

当向图书馆、技术与社区学习部提交的公共图书馆员相应等级资格认证或换发新证的申请被拒绝之后,申请人可以针对部门的判决以书面形式向威斯康星州法定授权下的公共指导部要求举行听证会。威斯康星州公共图书馆系统会指派专人作为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的验证者,对其所进行的继续教育等方面进行验证[6],在听证会上,验证者代表公共图书馆系统对认证指南中具体学习活动的有效性做出解释性说明。如果申请人仍对具体学习活动的有效性产生质疑的话,那么申请人也可以要求获得主管部门继续教育顾问的援助。

3 美国威斯康星州公共图书馆员认证的特点

3.1 强化图书馆系统的重要作用

威斯康星州公共图书馆员资格认证的整个过程都贯穿了图书馆系统的理念。从该州公共图书馆系统站点的分布图[7]可以看出,图书馆系统其实就是按照地域进行划分的图书馆集合体,其目标是向公民提供及时、准确获得信息和服务的通道,向社区提供良好的图书馆服务,以提升公民的生活质量[8]。可见,公共图书馆系统不仅体现了图书馆间合作发展、资源共享的理念,更在整个社会文化服务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作为公共图书馆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直接参与者和最终受益者,将其纳入资格认证制度中,充分发挥其能动性,并对其重要作用给予认可,将无疑推动整个公共图书馆事业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3.2 提供政府及法律的驱动与保障

威斯康星州的立法机关公开声明,在州层面上应该为公共图书馆的发展和改进提供相应的政策。1921年威斯康星州公共图书馆员认证法的颁布印证了这一点。该法案反映了州政府对确保威斯康星州公共图书馆使用合格人员的持续关注,并对宽广的教育背景、旨在反映公共图书馆状况相关问题的职业培训等做出了具体要求。不仅如此,在专门认证法之外,威斯康星州的公共图书馆标准、威斯康星州的管理条例及法规中也都纷纷对相关内容有所提及。可见,威斯康星州的立法机关在推动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过程中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并作为推动公共图书馆员职业资格认证的一系列法律政策性文件,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这说明,一套完备的制度体系与政府法律法规的支持是分不开的,离开了法律和政策的驱动,即便是已经建立起来的制度实施起来也只能四处碰壁,最终沦为一纸空谈。

3.3 强调图书馆馆长的资格认证

威斯康星州公共图书馆员认证制度对馆长而言是作为强制认证而存在的,要求公共图书馆及图书馆系统的馆长必须持有规定的认证证书,且规定公共图书馆系统法定成员中也必须有获得适当认证的图书馆馆长。此外,《威斯康星公共图书馆标准》中提出每个公共图书馆要有一个对图书馆理事会负责并获得适当认证证书的图书馆长[9];同时,威斯康星州的法规及管理条例中也明确要求所有公共图书馆馆长要获得图书馆、技术和社区学习部的认证[10],特别是《威斯康星管理条例》专门对馆长(管理者)的任职状况进行了具体要求,包括教育培训和图书馆职业培训等,其他职位并未涉及。尽管如此,除馆长外的其他图书馆从业人员也还是会申请一些符合要求的等级认证。截至2009年,威斯康星州18个公共图书馆系统的成员馆数量为387所,而能够称为图书馆员的数量达到了1165.46④,平均一个成员馆有超过3名的图书馆员[11]。可见,获得图书馆员资格作为图书馆管理者的基本条件,威斯康星州对馆长进行的图书馆员强制认证不仅对整个图书馆或图书馆系统的专业管理有着特别的现实意义,也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图书馆从业者队伍专业认证的发展,起到了以点带面的效果。

3.4 注重继续教育与认证制度的结合

威斯康星州公共图书馆员认证法还十分注重公共图书馆员在增加知识与技能方面的需求,并且通过授权继续教育的方式为信息时代图书馆所承担的服务责任和挑战提供了强大的支持和保证。图书馆员的继续教育要求保持图书馆员在各自领域的新发展与新知识,更新基本的应用图书馆学教育,提升工作能力,引导图书馆学新领域的专业化[9]。在进入周期性认证阶段后,由于换发新证要求完成继续教育活动,继续教育被提升至更为重要的地位。可以说,换发新证的继续教育活动是个人职业教育的一种延续,从某种程度上说就是馆员的再教育和再培训的过程,其重要性甚至超过了最初获得认证的个人教育,它无形中推动了图书馆学继续教育的发展,为职业教育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为图书馆学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提供了有利条件。

3.5 严格进行认证类别的区分

在威斯康星州,对公共图书馆员的职业资格认证不仅依据任职状况分为定期认证、临时认证和短期认证,各类认证还依据申请者各自所在公共图书馆的服务人口数量详细规定了一、二、三级认证。定期的各级认证是一直延续下来的较为普遍的认证方式;临时的各级认证则是作为定期认证的一个过渡阶段,临时认证期满后必须申请定期认证;而短期认证在认证期满后需要继续在同一图书馆工作的证明才能申请继续的短期认证。总的来说,各级各类资格认证都有其各自严格的要求,不合要求者的申请得不到相关部门的审核通过。这种严格区分资格认证类别的方式不仅能够有效提升公共图书馆员职业准入的门槛,更会提升整个行业的服务水平,推动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

3.6 关注实施过程的可操作性

从威斯康星州公共图书馆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发展历程和各类实施指南来看,无不透露着主管部门对该制度实施执行的密切关注。该项制度不仅对操作步骤、规程及要求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还通过陆续颁布实施的《威斯康星州公共图书馆员换发新证指南》、《威斯康星州公共图书馆图书馆馆长认证指南》等,对认证过程进行了更为具体、更有针对性的实际指导,使制度操作起来有据可依,为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贯彻落实提供了有效的保证,使制度的效果能够得到完美呈现。

4 结语

从2001年开始,我国一些地方法规曾经规定了公共图书馆馆员实行职业准入制度,但由于国家法律规定地方法规不得规定有关人身权利限制性条款,这些条款被废止。2002年1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文化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群艺馆、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街道)文化机构的工作岗位规范,逐步实行工作人员从业资格制度。2004年7月27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文化部联合颁布了《图书资料馆员》、《古籍馆员》和《文献修复师》三个国家职业标准并开始试行,但是直到现在,这一图书馆职业准入制度基本没有贯彻实施,图书馆职业准入制度在我国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12]。因此,在现有的法治环境下,可以借鉴威斯康星州公共图书馆员认证制度的做法,从政府和法律的层面积极倡导公共图书馆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建立,并依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与之相应的详细指南及操作规程,尤其通过将公共图书馆馆长的职业资格认证纳入到法律的强制认证范围,并以此带动图书馆行业职业化的发展,从而推动整个公共图书馆事业职业化水平的全面提升。

注释:

①一级认证、二级认证、三级认证分别是指那些服务人口数量在6000及其以上、3000至5999及3000以下的地区公共图书馆管理者的认证。

②图书馆、技术与社区学习部为公共指导部下隶属的一个部门。

③通常,“图书馆管理者”、“图书馆馆长”和“图书馆员领导”这些术语可以替换使用。

④为了确保将数据进行比较,将40小时作为衡量全职员工的标准(例如:兼职员工每周工作60个小时,那么在员工分类表里就将60/40,得到1.5个全职员工的数字)。该表数据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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