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理论形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文艺理论论文,马克思主义论文,形态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一直是我国文艺理论界研究的重点课题。然而究竟怎样理解这个命题?学界实际上存在不同的看法和见解。比如有人认为这是一个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在中国的具体实践过程,即毛泽东所说的“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具体化”;也有人理解为用马克思主义观点、方法来分析和解决中国文艺问题所形成的理论成果,如毛泽东文艺思想等;还有人认为这个说法本身就是不科学的,甚至可以说是一个伪命题。
在笔者看来,“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作为一个理论命题是可以成立的,关键在于我们如何认识和理解。如果把它作为一个完整的命题,可以理解为马克思主义文艺思想在中国语境中的具体转化,也就是转化成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形态及其实践探索过程。这个转化包含相互联系的两层含义:首先,这是一个历史进程,从“五四”以来早期共产党人李大钊、瞿秋白等对马克思主义文艺思想的介绍,以及周扬、冯雪峰等理论家的具体阐发,到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创造性地发展马克思主义文艺思想,在其倡导下我国文艺界不断进行实践探索,这个历史过程始终没有中断过;其次,它也指一种理论形态,即在上述历史进程中所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成果,是在马克思主义思想观点指导下,研究解决我国文艺实践中的具体问题而创建的理论学说。只不过这种理论成果并不限于毛泽东等领袖人物的文艺思想,同时还包括其他各种理论形态,如原典性译介话语、学理性探讨的学术话语,等等。这些理论形态应当说各有其特点和不同的意义,需要分别论析。
一、作为原典性“译介话语”的理论形态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中国化,首先表现为对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原典在中国的译介阐释,由此形成的理论形态也许可称为原典性“译介话语”。
马克思主义原本是产生于欧洲的理论学说,是一种西方话语形态,虽然它的观照视野遍及整个人类社会,但它对现实问题的研究阐释是以西方社会为主要对象的。作为对人类社会现象的深刻认识和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学说,特别是其中所包含的立场、观点、思想和方法,具有普遍性;但它作为一种西方话语,显然需要经过一定的译介阐释即话语转化,才能成为我们中国人所容易理解和接受的东西。因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个步骤及其第一种理论形态,就是通过译介阐释,把马克思主义思想学说转化成为中国式的理论话语,并使其逐渐得到传播、推广。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中国化显然也是如此。
从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实际进程来看,这种译介阐释性的理论形态,经历了一个从比较零散到比较系统化的过程。从五四运动时期到1928年“革命文学”论争前后,我国理论界就展开了对马克思主义文艺思想的译介阐释与传播。例如早期的共产党人萧楚女在《艺术与生活》中阐述说,艺术本质上是“生活上的反映”,并且,“艺术,不过是和那些政治、法律、宗教、道德、风俗……一样,同是一种社会人类的文化,同是建筑在社会经济组织上的表层建筑物,同是随着人类底生活方式之变迁而变迁的东西”[1]。瞿秋白也曾引介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论文艺思想,以驳斥“自由人”、“第三种人”的超阶级文艺观。他阐释说:“文艺现象是和一切社会现象联系着的,它虽然是所谓意识形态的表现,是上层建筑之中最高的一层,它虽然不能够决定社会制度的变更,它虽然结算起来始终也是被生产力的状态和阶级关系所规定的,——可是,艺术能够转去影响社会生活,在相当的程度之内促进或者阻碍阶级斗争的发展,稍微变动这种斗争的形势,加强或者削弱某一阶级的力量。”[2](P35)李初梨在1928年发表的《怎样地建设革命文学》一文中,指出“文学为意德沃罗基(Ideology的音译,意译为意识形态——引者注)的一种,所以文学的社会任务,在它的组织能力”,文学是“反映阶级实践的意欲”,是“一个阶级的武器”。[3]像这样零散的引介阐释是当时比较常见的理论形态。
可以说,在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早期阶段,这种理论学说并不是通过系统的翻译介绍,而大多是通过比较零散的译介阐释而被传播的。之所以如此,也许有两个方面的原因:第一,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本身并没有系统的理论形态。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并不是专门的文艺理论家,没有专门的文艺理论著作,他们的文艺思想散见于各种著述或书信之中,当时国外理论界也还没有对此进行系统的整理,因而还不具备系统译介的条件。第二,当时人们往往从现实需要出发,有针对性、目的性地加以译介阐释以解决现实问题。鲁迅曾说过:“我有一件事要感谢创造社的,是他们‘挤’我看了几种科学底文艺论,明白了先前的文学史家们说了一大堆,还是纠缠不清的疑问。”[4](P6)他所说的“科学底文艺论”主要是指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他深有感触地说:“多看些别国的理论和作品之后,再来估量中国的新文艺,便可以清楚得多了。更好是介绍到中国来……于大家更有益。”[5](P137)正是由于这种现实需要,后来许多理论家以更大热情和自觉性投入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译介与传播。瞿秋白曾把1929年称之为“社会科学翻译年”,马克思主义的许多重要著作如《资本论》、《反杜林论》、《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等都有了中文全译本。与此同时,上海水沫书店、上海光华书局出版了“科学的艺术论丛书”,其中就包括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文艺问题的论述,由此标志着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译介逐渐走向系统化。随之而来,在文学理论与批评中,来自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概念范畴如生活反映、意识形态、社会、阶级、时代等等,也逐渐传播开来。
在前一时期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不断译介的基础上,1944年,周扬在延安主持编印了《马克思主义与文艺》一书,其中分“意识形态的文艺”、“文艺的特质”、“文艺与阶级”、“无产阶级文艺”、“作家、批评家”等五辑,分别辑录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有关论述;同时也将普列汉诺夫、高尔基、鲁迅及毛泽东的相关论述编入其中,周扬为此书写了一篇“序言”,这些都可看做是对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经典性阐释。经过这样比较系统的编辑整理与阐释,显然更有利于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普及传播。
新中国成立后,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编译进入全新的阶段。随着马恩列斯全集和选集的相继编译出版,马克思主义文艺论著也得到更为全面、系统的译介整理,如《马恩列斯论文艺》、《马克思主义文艺论著选编》等相继编译出版。随着大学里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课程的开设,诸如《马克思主义文艺论著选讲》之类的教材也层出不穷,影响更加广泛。
如果说在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早期阶段,这种译介性的理论形态还是比较零散的、功利化的,甚至是摘章引句或断章取义式的,那么经过漫长的发展过程,如今显然更为全面、系统、准确,围绕原典所进行的研究阐释与讲解也更切合其基本精神,因而更有助于中国读者的理解和接受。这一原典性“译介话语”,可说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一种基本形态。
对这种理论形态的意义,我们也许可以这样来认识:在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早期阶段,这种被鲁迅形容为“盗天火”式的译介传播,在当时无疑起到了马克思主义思想启蒙的作用。随着马克思主义影响下中国社会变革的不断推进,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传播和接受也更加积极、自觉,在这种时代条件下,马克思主义文论原典的更为系统、全面的译介阐释,促进了这一理论学说在中国的广泛传播,为人们更好地学习、接受和深入研究这一理论学说提供了基础。
由这种理论形态的意义特性所决定,人们对它往往有几个方面的基本要求:(1)要求译介话语的“中国化”,即把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原著翻译转化成为通俗易懂的中国话语,让普通中国人都能够阅读理解,从而更有利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广泛传播。(2)要求译介语言的准确性,即忠实于原著的语义,符合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本来的思想观点。如果说在20世纪初马克思主义刚传入中国时,这种译介难免片断化、零散化,后来在极“左”思潮影响下又往往实用主义摘章引句式地选译利用,那么时至今日,就应当更有条件系统、完整、准确地进行译介,为人们的学习和研究提供准确可靠的译介文本。(3)要求阐释的“还原”。为了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理论内涵与精神实质,在原著翻译的基础上,还需要加以注释说明和讲解、阐释,一些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教科书及笺注导读式的文章所起的就是这种作用。这种注解、阐释同样要求严谨、科学,一方面要用中国话语解读得让人们更容易懂,另一方面又要尽可能“还原”原著的语境和思想,避免断章取义式的误读、曲解,否则以讹传讹将造成更大范围的误读、误解。
总之,作为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首要前提和基础,这种原典译介性理论形态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二、作为“领袖话语”的理论形态
我国几代领袖人物如毛泽东、邓小平等所创建、阐发的文艺思想,姑且称为“领袖话语”。这种理论形态,从根本上说来,正如毛泽东所说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具体化”,它不是马克思主义经典话语的简单转述,而是中国本土的理论创新,是马克思主义文艺思想与中国革命文学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具体而言,这种理论形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特点:
其一,注重从中国的文艺实际出发,立足于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用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基本原理,回答和解决中国社会发展与文艺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与实践品格。
中国共产党历来倡导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研究具体情况,解决现实问题。在文艺理论方面,也就是在一定的时代背景下和历史语境中,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某些基本原理与观点,对文艺问题加以阐释,从而指导文艺实践。
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被认为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经典性文献。在这个讲话中,毛泽东开宗明义地说:“我们讨论问题,应当从实际出发,不是从定义出发。如果我们按照教科书,找到什么是文学、什么是艺术的定义,然后按照它们来规定今天文艺运动的方针,来评判今天所发生的各种见解和争论,这种方法是不正确的。我们是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主义叫我们看问题不要从抽象的定义出发,而要从客观存在的事实出发,从分析这些事实中找出方针、政策、办法来。我们现在讨论文艺工作,也应该这样做。”[6](P853)事实上,在“五四”以来新文化运动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进程中,我国文艺实践不断遇到各种新的矛盾和问题,《讲话》中论述的那些重大文艺理论问题,如文艺与生活、文艺与人民、文艺与政治、文艺与革命事业的关系、文艺批评的功能与标准,等等,正是当时延安一些文艺工作者的思想观念以及文艺实践中没有明确解决的问题。毛泽东从马克思主义立场和当时文艺的实际情况出发,对这些问题做出了透彻的理论阐述,从而为文艺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在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建设的初期,如何保证文学艺术的繁荣发展,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也面临着诸多新的现实问题。毛泽东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提出并深刻阐述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推陈出新,文艺的继承、借鉴与创新,革命现实主义与革命浪漫主义相结合等一系列理论命题,推动了新中国文艺理论与实践的进一步发展。毛泽东文艺思想被公认为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标志性理论成果。
进入新时期,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推进,新的时代对文艺提出了新要求,文艺实践中不断出现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也都需要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给予回答。邓小平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重新论述了新的时代条件下文艺与政治的辩证关系、文艺与人民的血肉联系、坚持“二为”方向与实行“双百”方针的基本原则,等等,对这些理论命题赋予新的时代内涵。
在市场经济改革和全球化的时代条件下,根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一系列新的理论命题被提出来了。如:当代文艺的大众化与开放多元发展,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弘扬主旋律与提倡多样化统一,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统一;新时代的文化艺术应当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为社会现代化提供永不衰竭的精神动力,不断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等等。这些都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研究解决现实问题的基本精神,标志着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进一步创新和发展。
其二,科学性与政策性的有机结合。
周扬谈到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的意义时曾说过:“《讲话》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科学与文艺政策最通俗化、具体化的一个概括,因此又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科学与文艺政策的最好的课本。”[7]这的确揭示了毛泽东文艺思想的鲜明特点,同时也可以说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中文艺思想的共同特点。
一方面,这种理论形态是一种马克思主义的“文艺科学”,它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和回答了一系列重大文艺理论问题,涉及文艺本质论、文艺价值论、文艺创作论、文艺接受论、文艺批评论等方面。应当说,与过去的一些文论学说相比,这一理论形态始终从文艺与社会生活、文艺与人民利益、文艺与时代发展的关系来看待和说明文艺活动,特别关注和强调文艺对于认识现实、促进社会变革的能动作用,从而解决了一些带根本性的理论问题,如文艺的服务方向、文艺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文艺的普及与提高、文艺创作的典型化,等等,廓清了在这些问题上的唯心主义谬说和神秘主义观念,具有丰富的理论内涵和普遍的理论意义。
另一方面,它在很大程度上又体现为一种文艺方针、政策,具有很强的政策性、现实针对性与指导性,对于解决一定历史时期我国文艺实践中的实际问题,纠正一些不正确的文艺观念与创作倾向,保障文艺事业的健康、繁荣发展,都产生了积极的现实指导作用。而这种政策性之所以能产生积极的作用,正是建立在符合文艺规律的基础上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这种理论形态是文艺科学与文艺政策的有机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品格与实践精神的有机统一。
其三,这种理论形态作为“领袖话语”,主要是一种意识形态性话语,或曰政治化的理论话语。
毛泽东、邓小平等作为党和国家的领袖人物,他们的身份决定了他们的文艺观念,必然是偏重于把文艺纳入到意识形态的结构系统中来加以认识和阐释,特别注重文艺的意识形态特性与功能,政治功利性尤为突出。
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首先肯定文艺是社会生活的反映,进而强调文艺是从属于政治和一定阶级的意识形态的,革命文艺必然要求反映人民生活,为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从而始终坚持文艺规律与先进文化价值取向的有机统一,这就确立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基本指导思想。这一基本思想可以说贯穿了这一理论形态的始终,只不过在不同的时代条件下和历史语境中,具体的话语方式与表述有所不同而已。这种意识形态性或政治化的理论话语,主要关注和阐述的是文艺的外部关系与规律,着重回答的是文艺实践层面的问题,显然具有独特性。有人说这只是一种政治话语而非文艺理论,所言未免偏颇。应当说意识形态性也是文艺的基本特性,文艺与社会政治的关系是其最重要的外部关系之一,对文艺的意识形态性及其社会政治功能的揭示与倡导,对于实现文艺在推动社会变革进步中的积极作用,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从总体上看,这种理论形态形成了自身比较完整的理论系统和鲜明特色。在文艺与生活、文艺与人民、文艺与时代、文艺与政治、文艺的意识形态特性、文艺的继承借鉴与创新、文艺的“双百”方针与“二为”方向、文艺家的思想与艺术修养、文艺的民族性与先进文化价值取向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上,从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进行比较系统的阐述以来,在不同的时代条件下,几代领袖人物不断进行新的阐发,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使这一理论体系不断丰富和发展,与时俱进,影响日益广泛。应当说,这一理论体系的基本思想来源于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但它又符合中国国情,与近一个世纪以来中国文艺实践紧密结合,真正属于中国语境中的独特理论创造。
从这一理论形态所发生的具体作用来看,实际上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它提供了一种思想理念,特别是其中所包含的文艺价值理念,即把文艺看成社会的事业而非个人的活动,把文艺事业与国家、民族的根本利益,与时代、人民的普遍要求联系起来思考和理解,其意义和影响十分深远;另一方面,它还成为现实的文艺政策,具体地规范、引导文艺实践的发展,对文艺理论研究也具有重要影响。无论对此如何认识和评析,显然都无法否认这一基本事实。
三、作为“学术话语”的理论形态
我国文艺理论学者运用马克思主义文艺观点与方法,对文艺问题(包括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本身的问题)所进行的学理性探讨,可称为“学术话语”。
这种学理性的理论探讨,又大致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从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原典入手,将马克思主义文艺观落到文艺原理的层面来进行学术化的研究和阐释;另一种是用马克思主义文艺观来观照、研究中国的文艺现象,尤其是当下的文艺实践,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进行学理性的理论探索,从而形成富有创新性和中国特色的理论话语。从一个时期以来文艺理论界对一些重大文艺理论问题的探讨,以及文学理论教材的编著中,可以看出这种学术化研究探讨的轨迹及其所取得的实绩。
比如,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论的反映论的观点来认识和解释文艺现象,阐明文艺的基本规律,是我国文论界不懈探索的重要课题,形成了不断创新和发展的理论成果。
唯物论的反映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第一原理,可以用来观照、解释各种人类意识现象。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虽然没有直接提出文艺反映论的命题,但从他们的哲学观念及其对文艺现象的论析中,可以看出这种基本思想。在中国语境中,比较全面系统地阐述文艺反映论的是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但这个讲话毕竟主要是一种政治化的意识形态话语,并不能代替学术性的理论探讨。因此,在后来文艺理论界的理论阐述与教材编著中,便致力于把这种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念落实到文艺基本原理的层面,融会到对文艺现象的分析与阐释之中,使其获得普遍的意义。当然,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我国的学术话语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治意识形态话语的制约,因而这种学理性的理论探讨仍然存在较大的局限性。这主要表现在:比较简单机械地套用反映论哲学原理解释文艺现象,比较忽视文艺本身的艺术特性;将文艺反映生活与文艺认识功能直接对应,导致对文艺价值功能的褊狭理解,等等,由此导致了文艺实践上的种种偏向。
在新时期拨乱反正的过程中,文艺理论界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论的反映论文艺观的基础上,力求从文艺本身的审美特性出发,来理解文艺对社会生活的反映及其价值功能。比如:第一,在原来直接以哲学反映论原理阐释文艺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审美反映论”命题,着重探讨文艺反映生活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就在于它是一种“审美反映”。而审美反映包含了主体的审美价值判断和审美理想,同时也融合了主体的审美追求与审美创造,这样就在反映论基本原理的基础上突出了文艺的审美特质,丰富了文艺反映生活的内涵。第二,在原来文艺认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审美认识论”,着重探讨审美认识功能的独特性及其与其他文艺价值功能的关系。第三,在原来偏重于以政治意识形态的观点看待文艺社会本质特性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审美意识形态论”的命题,着重探讨文艺区别于其他意识形态的特殊性,以及文艺的社会意识形态性与审美特性、文化特性等的关系,等等。虽然这些理论命题在文论界仍存在较大争论,学者们有各种不同的理解和看法,但有一点是彼此相通的,就是都力图尽可能准确地领会马克思主义思想、观点和方法,从而对文艺的本质特性做出既符合马克思主义观点又切合艺术规律的科学阐释。这正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学术探讨本身所需要的。
再如,用马克思主义实践论的观点来认识和解释文艺实践活动,探讨文艺审美活动的主客体关系及其基本规律。
改革开放新时期之初,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讨论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界展开了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论的广泛探讨,从而推动了改革开放的创造性实践。文艺理论界也不再满足于以往那样仅仅用反映论解释文艺现象,而开始寻求用马克思主义实践论的思想观点来研究文艺活动,特别是探讨文艺实践中主体的审美价值选择和审美创造的特性与作用。马克思、恩格斯曾一再强调,他们所说的唯物主义,不同于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而是“实践唯物主义”,这种唯物主义对对象、现实、感性,不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是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即实践去理解,是从主体方面、能动的方面去理解[8](P54);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一切神秘主义的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9](P56);“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10](P75)
从马克思主义“实践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人类一切社会实践活动,一方面是“合规律性”的,另一方面是“合目的性”的。以此观照文艺实践活动,它当然不只是一种直观的反映与认识活动,而是主体能动的审美实践活动。一方面,文艺活动是“合规律性”的,其中包括把握文艺所认识、反映的外部世界与社会生活的规律,以及文艺审美创造本身的内部艺术规律;另一方面也是“合目的性”的,即总是包含着文艺活动主体的审美感受体验、审美判断评价与审美理想追求,等等。作为科学的文艺理论,就需要将马克思主义“实践唯物主义”的思想观点,运用到对文艺活动的观照与阐释上来,考察这种审美实践活动与人类其他社会实践活动的关系,从学理上阐明文艺活动的特性与规律。
新时期以来我国理论界在这方面展开了广泛深入的研究探讨,如美学界把马克思主义实践论观点引入审美(包括文艺审美)活动研究,形成了“实践美学”研究的热潮;文艺理论界则力图从实践论的视角和意义来重新观照文艺活动,将原来的文艺反映论、文艺认识论等放到实践活动论的动态系统中进行阐释,把文艺的各种特性与功能辩证地整合起来说明文艺活动的规律,从而进一步拓展了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创新和发展道路。也正是在这种学术研究探索的基础上,“实践论”或“活动论”的文艺观念也被整合纳入一些文艺理论教科书,并以此为轴心建构新的文艺学理论体系,如陈传才等编著的《文学理论新编》[11]、童庆炳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12]等,可说是其中较有代表性的理论成果。
还有,新时期以来文艺理论界形成的一种新趋向,是致力于从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出发来研究探讨文艺问题,以寻求中国当代文艺理论发展的新思路。
按笔者的看法,从文艺反映(认识)论到文艺实践论,再到文艺与人学相结合的研究思路,可以看成是我国马克思主义文论研究不断推进和深化的过程。如果说文艺审美反映与认识特性,只有放到文艺实践活动关系中才能得到更清楚的认识和说明,那么人们的文艺实践活动,也只有进一步放到人学的整体系统中,才能得到更透彻的理解和阐释。
当代文艺理论创新和发展越来越自觉追求的目标,一方面是力求从以往对文艺现象的单一性观照说明,趋向整体系统性研究阐释;另一方面是要在这个基础上,形成和确立一个足以反映我们时代要求和民族文化精神,并有能力来整合已经积累起来的一切有价值的理论资源的文艺观念。要达到这个目标,也许就有赖于对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加以开掘,在此基础上建构以这种人学思想为内涵的文艺观念,从而把文艺实践活动与人的主体精神及其生存意义价值联系起来进行探讨。从一个时期以来我国文艺理论界的探索来看,这种努力大致是在两个向度上展开的:(1)关于文艺主体论的探讨。如马克思主义“实践唯物主义”强调,对对象、现实应当从实践去理解,特别是从主体的、能动的方面去理解。“文学是人学”的命题,也许就意味着更需要从文艺活动的主体方面来理解。在新时期文艺理论界关于“文学主体性”问题的讨论中,就有不少学者运用马克思主义人学观与主体观,致力于研究文艺活动主体性的内涵及其意义,进而揭示整个文艺活动系统的特质。(2)关于文艺的人学价值论研究。从马克思主义人学观点看,一切所谓文艺特性及其价值功能,包括文艺的认识、教育、审美、娱乐,等等,归根到底都可以从人学基础上来理解。文艺活动作为人的自由自觉生命活动的一种实现方式,是人们生存实践的自我观照与审美表达方式,文艺活动既是主体人生实践的一种结果,同时也是这种人生实践本身,是主体的实践选择与审美创造。从人的自由自觉生命活动的本性着眼,以“自由”(对文艺活动而言具体表现为“审美自由”)为基本价值坐标,以人的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追求人性的完善与完美为尺度来看待文艺活动的价值,或许更能切入文艺价值的本质,从而抵近文艺的终极价值。在这方面,马克思主义思想宝库中具有丰富的理论资源,西方马克思主义学派的研究阐发也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启示和借鉴。我国文艺理论界一个时期以来的研究探索,包括近期围绕“以人为本”命题所进行的理论探讨,无不显示了这种发展趋向,并昭示了广阔的研究前景。
此外,新时期以来运用马克思主义思想观点对文艺问题进行学理性研究阐释,还有其他各种研究思路,如关于艺术生产论的研究,关于艺术掌握世界方式的研究,等等,也都取得了一系列理论成果,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标志着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学理性探索的不断拓展。
如果将上述“领袖话语”的理论形态与这里所说的“学术话语”的理论形态进行比较,应当说二者异同互见。大而言之,其共同之处在于:都是从马克思主义获得思想理论资源,力图用马克思主义观点、方法去认识和分析文艺现象,揭示文艺活动规律;都要面对中国社会发展与文艺发展的现实,致力于研究我国社会实践与文艺实践中的实际问题,引导和促进我国社会与文艺的健全发展。而相异之处也许在于:首先,前者主要是一种政治意识形态性话语,其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我国文艺事业发展提供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而后者则主要是一种学理性、学术性的理论话语,它所寻求的是用马克思主义文艺观阐明文艺基本原理,为形成先进的文艺理念和实践导向提供充分的学理支持。其次,前者着重关注和阐明的是文艺的外部关系与规律,特别是文艺如何适应民族与时代的发展要求;后者作为原理性的理论研究,则需要将文艺的外部规律与内部规律统一起来,将文艺对于人类社会发展与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意义统一起来,从而将整体性的文艺规律放到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点上来进行探讨,成为一种全面性的科学理论。最后,还可以归结到一点,就是理论与实践统一的方式有所不同:前者更多从实践到理论,即注重从现实的文艺实践问题出发,上升到理论层面上来研究回答,然后再回到对文艺实践的指导;后者则更多是从理论到实践,即从基本文艺理论问题出发,用马克思主义观点阐明文艺规律,以此观照研究文艺实践问题,进而通过文艺批评等方式对文艺实践发生影响。尽管如此,它们的基本精神应当说是相通的。
综上所述,可以说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是一种开放性的发展过程。从它作为一个历史进程来说,至今虽历经一个世纪却仍未结束,其发展前景仍十分广阔。从这个历史进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理论形态来看,也应当说各有其不同的内涵、特点和意义,并仍将不断有所创新、发展。
鉴于以往学界对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研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仅限于对“领袖话语”的理论形态的研究,或者将几种不同话语形态混而不分、统而论之,实际上并不利于这一课题研究的深化。我们这里尝试将其区分为几种不同的理论形态,分别考察其内涵、特点与意义,也许能为这一课题的进一步深入研究提供一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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