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论文

[编者按] 为贯彻落实2019年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农村产业革命以及农业政策性保险安排部署,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扶贫办、贵州银保监局共同研究制定了《贵州省201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黔金监发〔2019〕6号)。现转载如下。

贵州省201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9年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根据《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省委省政府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农村产业革命以及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安排部署,结合省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参考GenBank中乙型脑炎病毒JaOArS982 (NC001437) C基因序列,设计C基因对pET42b载体的特异性引物,引物由武汉天一辉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合成。如表1 (下划线为加入酶切位点:Nde I/Xho I)。

1 总体要求

1.1 总体目标

聚焦脱贫攻坚,大力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优化农业保险支持政策,全省农业保险保障能力明显増强;聚焦农业产业革命,围绕500亩以上坝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聚焦茶、食用菌、蔬菜、生态畜牧等12个优势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逐步实现有灾保成本、无灾保收益;聚焦农险服务“最后一公里”,多措并举引导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保,力争实现愿保尽保,参保主体风险保障获得感大幅提升。

1.2 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各级政府要统一领导、组织、协调行政区域内的农业保险工作,建立健全推进农业保险发展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财政保费补贴等配套政策措施,推动农业保险规范、可持续发展;坚持市场运作,农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要以市场化运作为依托,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市场有序竞争,健全市场风险监测预警和防控化解机制,加快推进农业保险市场发展;坚持自主自愿,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办机构、各级政府均要坚持自主自愿,依法合规参加农业保险;坚持协同推进,各级政府及地方金融办、财政、保险监管、农业、林业、扶贫等部门和经办机构要从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的高度出发,认真履职,协作配合,抓落实,共同推进农业保险稳步开展。

2 主要任务

2.1 稳步推进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业保险发展

2.1.1 推动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 将三大粮食作物制种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目录,对马铃薯、小麦提高保额、降低费率,继续对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实施保费补贴支持政策,进一步明确2019年度全省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业保险标的保额、费率以及保费分担比例(详见附件1)。

2.1.2 完善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业保险共保制度 2019年全省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业保险险种,由我省具有农业保险经营资质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等5家经办机构协商一致、自主自愿组成共保体,以县(市、区、特区)为单位划区域承保(详见附件2),独立经营、整体推进。

2.1.3 帮助特殊困难农户承保 对于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业保险险种,特殊情况下暂时难以收取农户自缴部分保费资金的,经办机构在充分尊重农户投保意愿并确保承保信息及档案完整、真实的前提下,将农户自缴部分保费纳入“应收保费”科目先行出单、足额承保,当灾害发生,及时予以承保理赔,最大限度帮助受灾农户尽快恢复生产。

2.2 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保险

威宁县石门乡、晴隆县三宝乡、榕江县定威乡、镇宁县简嘠乡、雷山县大塘镇、赫章县河镇乡、贞丰县鲁容乡、望谟县郊纳镇、长顺县代化镇、徳江县桶井乡、从江县加勉乡、盘县保基乡、务川县石朝乡、石阡县国荣乡、黄平县谷陇镇、册亨县双江镇、平塘县大塘镇、紫云县大营镇、水城县营盘乡、纳雍县董地乡。

贵州省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担保公司)受省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省联席会议)委托,按照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业保险实收保费的1%提取省级农业保险专项工作经费,加强经费管理,严格使用用途,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同时,经办机构按照实收保费的8%提取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经费支付给农业保险基层协保机构和协保人员。鼓励经办机构优先聘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含脱贫户)为基层协保人员,由经办机构自主自愿为各自承保区域内农业保险协保人员提供涵盖死亡、伤残、医疗等多种类型的综合安全保险,保险费用可在工作经费标准内据实列支。

2.2.2 探索开展组合保险和指数保险 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创新开展“完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商业性补充险”“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业设施保险”试点;鼓励运用大数据技术探索发展气温、降水等气象指数保险。

2.3 优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

积极优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确保中央财政补贴险种稳步推进,实现12个特色农业产业保险产品全覆盖。一是中央财政补贴险种。按照种植业中央40%、省级30%、市级4.5%、县级10.5%、农户自缴15%;养殖业中央50%、省级17%、市级9%、县级9%、农户自缴15%;公益林中央50%、省级30%、市级6%、县级14%;商品林中央30%、省级30%、市级7.5%、县级17.5%、农户自缴15%进行补贴。二是省级政策性家禽、蔬菜保险。原则上保险费率不超过8%,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省级财政承担50%,市、县级财政各承担10%,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30%;对一般种养殖户和建档立卡贫困种植户,省级财政承担70%,市、县级财政各承担10%,一般种养殖户和建档立卡贫困种植户承担10%的保费。三是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12个特色农业产业中对未纳入中央财政补贴险种和省级政策性险种的产业,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补贴,在市县财政至少补贴30%的基础上,省级财政奖补实缴保费的50%;其他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补贴,在市县财政至少补贴30%的基础上,省级财政根据财力,给予保费补贴不超过50%。

装设RCD时,不同回路不应共用一根N线;在电气施工中,为节约线路投资,往往将几回线路共用一根N线.如图7所示,将装有RCD的回路与其它回路共用一根N线.这将使RCD的零序电流互感器的一次侧出现不平衡电流而使 RCD误动,因此这种做法是不允许的.

2.4 加大农业保险扶贫支持力度

2.4.1 积极开发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专属产品 创新支持产业扶贫的保险产品服务,鼓励在贫困地区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实现扶贫专属农业保险产品持续增加、覆盖面持续扩大。经办机构在获得保险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的前提下,可免除建档立卡贫困户(含脱贫户)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业保险险种农户自缴15%的保险费。属于省级政策性和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的,对自愿参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含脱贫户)自缴部分保费,可从切块到县的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给予补贴。

2.4.2 加大贫困地区费率优惠和财政补贴力度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银发〔2019〕11号)、《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19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乡村振兴和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保险助推脱贫攻坚”示范区建设实际,在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业保险险种费率统一下调的基础上,针对深度贫困县以及罗甸县、锦屏县,保险精准扶贫示范县,2019年拟摘帽贫困县,极贫乡镇和极贫村(详见附件3),费率再降低20%。深度贫困县以及罗甸县、锦屏县,省级财政优先给予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安排。

2.5.1 实行统一保险责任 针对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业保险险种,严格执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17号)明确的种植业、养殖业、森林的保险责任。经办机构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不得删减保险责任。

2.5 严格保险责任和理赔程序

2.4.3 实施生态护林员捐赠保险 继续贯彻落实《贵州省生态扶贫实施方案(2017~2020)》和《贵州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由经办机构自主自愿,为各自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业保险承保划定区域内的森林资源管护人员捐赠综合性安全保险。

2.5.2 严格执行投保理赔程序 各地和经办机构要结合实际,按照自主自愿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保,研究制定利于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査勘定损工作标准,对定损办法、理赔起点、赔偿处理等具体问题予以规范,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24小时报案制度,简化理赔流程,加快理赔速度,根据核定的损失程度及时足额支付应赔偿的保险金(投保理赔流程详见附件4)。加强全省农业灾害风险数据库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定损理赔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对销售人员的考核机制需加上应收账款回收金额、应收账款周转率等相关指标,但是考核指标要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能过度依赖应收账款相关指标,如果难度系数太大反而会打消员工追回货款的积极性,应该在保证企业完成绩效目标的前提下,使员工利益最大化。

2.6 加强农业保险专项工作经费管理

2.2.1 积极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创新 重点围绕推进省委省政府明确的蔬菜、茶、食用菌、中药材、精品水果、辣椒、石斛、刺梨、油茶、竹、生态畜牧、生态渔业等12个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和500亩以上坝区产业结构凋整,加大保险产品创新力度;在毕节试验区开展集中连片1 000亩以上的农产品目标价格指数保险;积极推广“非洲猪瘟”疫病扑杀补充保险;鼓励发展农机保险、农业设施保险等涉农保险。

3 保障措施

3.1 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发展农业保险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承担属地主体责任,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统筹领导,结合机构改革调整和完善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动好辖区内农业保险工作。

3.2 精心组织实施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方案,因地制宜细化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辖区内本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按照省联席会议的具体部署,切实做到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宣传发动到位、督查考核到位。各市(州)要于5月1日前将本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报送省联席会议办公室。

点的问题解决了,但新的思考也浮出了水面——解决了某一道题、某一类题就行了吗?我认为是不够的!因为只停留在一个具体的点的突破上,其他原理相通的板块可能会因为缺少了点动成线的融会贯通而处于低效的被动学习状态。

3.3 强化资金保障

1 县(区)名录

3.4 强化目标考核

各地要将辖区内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配套资金落实到位率、农业保险覆盖率、农户参保率等指标纳入当地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实施月通报、季督查、年考核。持续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评价制度,将评价结果与农业保险工作有机衔接;切实加强对经办机构的考核评价,督促其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

3.5 加强督导检查

各地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农业保险工作实施进度、保险费补贴绩效、工作经费使用、理赔实效、宣传发动等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报告。

盖《文心》之作也,本乎道,师乎圣,体乎经,酌乎纬,变乎骚:文之枢纽,亦云极矣。若乃论文叙笔,则囿别区分,原始以表末,释名以章义,选文以定篇,敷理以举统:上篇以上,纲领明矣。至于剖情析采,笼圈条贯,摛《神》《性》,图《风》《势》,苞《会》《通》,阅《声》《字》,崇替于《时序》,褒贬于《才略》,怊怅于《知音》,耿介于《程器》,长怀《序志》,以驭群篇:下篇以下,毛目显矣。位理定名,彰乎大易之数,其为文用,四十九篇而已。[注]范文澜:《文心雕龙注》,第727页。

3.6 强化宣传服务

各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经办机构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村小广播、户外广告、宣传册等方式,深入乡村向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宣传普及农业保险知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作用,逐步提高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支农惠农政策的知晓度,增强其风险防范意识和参保意识。

4 相关工作要求

[1]谭莉莉,黄津芳,王虹,等.康复训练对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术后恢复的影响.中华护理杂志,1996,31(6):314-315.

该衬板需要专业工厂定做,建议在对抗冲击性能要求不大,对耐磨性能要求严格,而且形状较简单的部位铺设该衬板。但该衬板存在如下问题:① 表面不光滑,初始状态摩擦阻力较大;② 衬板直接接口不规则,沉头螺栓部位阻力大;③ 由于硬度太高,加工性能较困难。

2) 各地若出现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业保险区域内经办机构不积极主动、服务质量差、工作推动不力、群众满意度低等情况,当地政府确需调整经办机构的,须向省联席会议提出书面申请,经审议批准后方可调整。

3) 对于本方案印发前,经办机构在原划定区域内已签订的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业保险合同,继续维持原保险合同不变,保险责任终止后,按照本方案执行。自本方案印发后,经办机构仍未按照本方案划定区域签订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业保险合同的(承保机构与划定区域经办机构协商同意,并共同向省联席会议提交书面材料备案的除外),省联席会议将责令其改正并进行全省通报。此外,对于跨划定区域签订的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业保险合同将不再拨付中央财政及省级财政补贴保费,并扣减该经办机构2020年度5%的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业保险市场份额,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2020年度参与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业保险经营资格。特色农业保险承办不受本方案划分区域约束,由地方政府在具有农业保险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中自主选择。

4) 本方案执行至2020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之日止。

1)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经办机构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不得限制被保险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不得挪用、截留、侵占经办机构应当赔偿被保险人的保险金,不得虚构、虚增保险标的或者以同一保险标的重复投保,不得以虚假理赔、虚列费用、虚假退保或者截留、挪用保险金、挪用经营费用等方式冲销投保人应缴的保费或者财政给予的保费补贴。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保费补贴资金的,省联席会议将责令其改正,扣回相应保费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承保资格,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 2019年度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分担比例表 单位:元、元/亩、头

注: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及省属国有林场统一实施综合险,按照每亩保额1 250元,保险费率0.24%的标准执行。所需保费扣除中央财政负担部分,其余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

附件2 2019年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业保险经营区域划分表

注: 1.未单独列出的非建制县的开发区、新区等区域,按照本表列为市(州)本级,由相应的保险公司承保。

2.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及省属国有林场由保护区管理局或林场所在县划定的保险公司承保。

3.共保体成员一年一定,每年拿出全省15%的市场份额用于下一年度竞争考核再分配和新进主体市场份额分配。为有利于保持经办机构持续加大投入及保险服务的相对稳定,经考核,经办机构本年度所占全省市场份额与上一年度所占全省市场份额相比,变动未超过1%的原则上不做调整。

附件3

2019年享受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业保险保费优恵地区名录

各地要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保障机制,强化涉农资金整合,统筹安排上级财政下达的涉农专项资金,将本级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对于已经承保,县级财政当年没有及时足额拨付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的,次年由省级财政通过结算扣减其预算指标,并由省级财政直接拨付至经办机构。

关岭县、七星关区、织金县、思南县、德江县、松桃县、普安县、贞丰县、黄平县、岑巩县、天柱县、台江县、黎平县、荔波县、独山县、平塘县、长顺县、正安县、水城县、紫云县、赫章县、纳雍县、威宁县、沿河县、从江县、剑河县、榕江县、三都县、册亨县、晴隆县、望谟县、普定县、大方县、罗甸县、锦屏县。

2 极贫乡镇名录

森林资源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内蒙古自治区是祖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是全国森林资源大区。根据全国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自治区森林面积为0.25亿hm2,占全国的12%,居全国第一位。立木蓄积量是一定面积森林中现存各种活立木的材积总量,是森林资源调查的关键指标,也是“十三五”林业发展的重要约束性指标。传统的调查方法为人工实地调查,存在着劳动强度大、调查周期长、人财物投入大等问题。如何利用RS和GIS技术,结合少量地面样方资料,建立监测区域的估测方程估测森林蓄积量,并能最大限度的减少地面野外调查工作量,是林业研究上关注的热点问题[1]。

特色农业保险包括省级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省级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指省级财政对符合全省农业产业政策、适应“三农”发展需求,给予一定保费补贴的农业保险;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是指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需求,给予一定保费补贴,并可按照相关要求向省级财政申请以奖代补的农业保险。

3 深度贫困村名录

建筑施工普遍存在的特点是规模大、范围广,以至于现场扬尘污染的治理难度也相对较大,同时,建筑施工还会涉及到多方面的问题不能有效的融合,例如有环保问题、政府规划问题等等,所以导致施工环境监督带来了一定的的困难。同时,由于缺乏法治化和制度化的监督,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并未严格执行相关规范、相关要求,导致了环境污染问题的加速。

详见《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2760个深度贫困村名单〉的通知》(黔扶领办通〔2017〕9号)

附件4

区块链技术又被称为“分布式账本技术”,其特点是去中心化、公开透明。简单来说,所谓去中心化,是指将数据不是存放在一个中心的地方,而是存放在全球互联网的数以千计的节点(电脑)上,并通过密码学的方式将这些节点上的数据相互锁在一起,从而保证数据的安全和不可篡改。

投保理赔详细流程

1 签订合同

各地和经办机构应当因地制宜确定具体投保模式,坚持在尊重农户意愿基础上,积极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乡镇林业等工作机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组织服务功能,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农户投保,可以由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行投保,也可以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集中组织投保的,经办机构应当在订立补贴险种合同时制订投保清单,详细列明投保农户的投保信息及赔付范围和标准,并由投保农户或其授权的直系亲属签字确认。经办机构应当将承保情况予以公示,并进行回访。

2 定损理赔

经办机构接到报案后24小时内进行现场查勘,因不可抗力或重大灾害等原因难以及时到达的,应及时与报案人联系并说明原因。经办机构应及时核定损失,种植业保险发生保险事故造成绝收的,应在接到报案后20日内完成损失核定;造成部分损失的,应在农作物收获后20日内完成损失核定;养殖业保险应在接到报案后3日内完成损失核定。发生重大灾害、大范围疫情以及其他特殊情形除外。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规定。必要时保险机构可邀请出险地乡镇(街道办)农业(畜牧)林业等农业保险协调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参与查勘、定损工作。査勘、定损工作完成后,在赔款支付前,理赔清单应当由被保险人签字,并在被保险人所在的行政村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显著位置进行不少于3天的张榜公示,公示结束和资料收集完毕,如有异议,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经办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保险赔款足额直接支付给被保险人。经办机构原则上应当通过财政补贴“一卡通”、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直接将保险赔款支付给农户。如果农户没有财政补贴“一卡通”和银行账户,经办机构应当采取适当方式确保将保险赔款直接赔付到户。

“……头上的气流像要把我扯上去,其实那是我期待很久的一种感觉,好像下一秒就自由了,无拘无束了。不用再听我妈的唠叨,不用再过枯燥的生活,可以一直飞一直飞了……可真到了那个时候,我忽然发现自己原来没有想象中那么期待!我居然害怕了……我不想死,不想离开……我还没孝顺我妈,我还没生个小孩陪他长大,我还要跟七哥白头偕老……

3 争议处理

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经办机构因保险事宜发生争议,可通过自行协商解决,也可向当地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或工作领导小组)或人民政府申请调解;如调解无法达成一致,可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彭志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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