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体育选材的竞赛_运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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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选材就是采用科学的方法测定出备选者的先天和后天的情况并分析预测其未来竞技能力,从而选拔出更能适应于某项运动的人才后备的过程。

当前随着世界竞技运动水平的提高和运动训练体系的日益完善,几乎所有的体育强国都十分重视运动员的科学选材,确认它是取得优异运动成绩和获得竞技成功的首要环节。作为一名教练员,若不经常考虑和研究选材问题,训练工作将是徒劳无效的,选材成功是训练成功的前提。

1 运动选材本身即竞争

备选人之间的差异是多方面的,其先天、后天运动能力和运动潜力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没有差异就无所谓选材,差异本身就是比较的结果,而比较的深化就是竞争。选材即竞争,人才源于竞争,它不仅是备选人之间先天条件和后天因素的混合结果之争,还是选材人、选材组织机构之间的竞争,是选材理论、选材方法、选材仪器设备及其运作、各层次最佳选材模式及选材预测理论、预测方法等方面的科学性、有效性、可靠性、客观性、经济性的比较和竞争,其结果可在当前的选材中反映,更能从未来的运动成绩中反映出来。

2 运动选材需要公平竞争

运动选材既然是竞争,也要引进适宜的竞争机制,而公平竞争是这种竞争机制的准则和法规。备选人只有通过公平竞争,才能充分自由地发挥和表现自己,在同等的竞争条件下显出不同等的竞技能力和潜力。选材人才能使选材测试、评价、预测、决选等全过程更客观、有效。

必须指出,公平竞争是有条件和相对的:首先备选人遗传状况的差异,造成先天条件的不等同,即竞争起点的不等同。组成人体运动能力的许多因素,都受到遗传性状的重要影响,只要具有卓越运动才能的亲代不是极端的个体,其子代中不但有50%以上的人具有优越的运动才能,而且还可能出现超越亲代的个体,亲缘关系越远,这种可能性越大。优良的遗传状况必然造成备选人的起点高、潜力大。

另外备选人后天训练和教养条件千差万别,不可能在与别人绝对等同的环境中成长。当他们进入选材期时,这种后天教养效益的差异也必然客观存在,造成备选人处于不等同的竞争起点,使选材人获得不同的选材测评结果(见下表):

虽然我们总企望只发现第一类运动人才, 但选材实践中由于有第2、3、4、7类人员的存在和参与(第5、6、8、9情况易于剔除),会出现各种复杂的情况,如低劣的先天因素加上优良的后天教养会使其在某些方面处于(或暂时处于)优等的状况;同理,优良的先天因素会由于低劣的后天教养的影响使得备选人本应能优良发展的某种运动能力停滞,甚至处于一般或较低的现状水平。这必将给选材人带来很大的工作量,甚至困惑和难题:

2.1 如何正确判断这些差异(不等的竞争起点)究竟是先天因素造成的,或是后天形成的,或是二者共同影响的结果?

2.2 哪些是与运动竞技能力有关的优异的先天优势, 是什么类型的先天优势?如何发现它们?

2.3 哪些是必须注重、今后几乎不可弥补的后天教养效果? 哪些是不必注重,今后可以弥补,但目前会妨碍选材人正确判别其先天优势的后天教养效果?

科学选材的英明之处就在于通过各种科学的测评手段来获取信息,以解决这些困惑和难题,其手段就是通过在公平竞争的条件下对备选人的不等同的起点和现状进行区分和甄别。

例如在一般情况下,蹲踞式起跑优于站立式,但在初级选材时,用站立式起跑效果更能反映队员的运动本能。而蹲踞式起跑有较强的技术性,与该技术的后天学习训练效应有关。此时两种姿势任选或仅采用蹲踞式起跑均可导致受过与未受过训练的队员间的不公平竞争。类似情况还有学习(训练)时间、手段、方法与过程的差异,对某测验有无经验的差异等等。由于此差异仅是影响选材决策的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观察其继续训练提高的速度和潜力,进而才能准确的预测未来的运动能力。

3 公平竞争必须注意解决以下问题

3.1 性别误差

由于男女之间除在生理上有明显的不同,在运动能力上也明显不同,在诸多的运动能力方面男子较女子有明显的优势,到目前为止,几乎所有的运动项目都是男子比女子更高、更快、更强。但由于自身生理上的变异,从外表上不能确定性别,甚至本人、父母和教练也不能正确识别,就会误将男性参加女子项目的选材测评和比赛,或者出现选中且训练一段后因性别检验不合格而退回。另外两性人有真假之分,其中假男真女者性染色体核型为xx,可以参加女子体育项目的比赛,且由于其体质强,运动素质好,本可优先进行选材和培养,但由于性别判断失误,使其失去入选机会,导致运动选材中性别方面的不公平竞争现象。

自1964年东京奥运会开始对运动员性别检查,很大程度上克服了大型比赛中性别方面的不公平竞争现象,但基层选材中的性别误选现象仍应引起重视。可通过望、闻、问、访等途径进行初步判断,有疑问时再经医院做性染色体核型检查。对假男真女要慎重对待,只要没有影响运动能力的疾患,其体质好素质强的可优先选材和培养。一旦性别确定,则分男女对照本层次的选材模式。

3.2年龄误差

年龄与运动选材关系极大,它关系到何时选材育材及其效果质量。年龄与人的生长发育、运动素质、生理机能、心理发展等方面关系密切,与运动能力高度相关,并自然地表现出不同年龄时期的阶段性特征。在初级选材阶段,对于处于青春发育时期前后的少年儿童,在日历年龄、生物年龄、心理年龄之间存在差异和青春期持续时间长短的不同,导致早熟、晚熟、延长、缩短和正常型等九种发育分型和相应的运动能力差异。如果不对此进行区分,会使一些因年龄大、早熟或发育程度大而显得运动能力突出的儿童少年作为苗子培养,实际上他们在许多运动项目上可能是没有前途的。

另外处于青春发育期或之前的女孩的发育比同龄男孩早1~2年,此时在运动能力和心理能力方面很可能会女胜过男,这就很容易使人误解,使这批男孩难以入选,贻误选材育材时机,造成备选人之间的不公平竞争。

所以对发育分型的鉴别和对不同分型队员的不同要求就成了关系运动选材成败的一个关键。可通过骨龄(含齿龄)、睾丸发育和第二性征、进入青春期后每年身高的增长比率等方面来鉴别。(美)有人采用“麦克乐分级指数”和“尼—科分级指数法”对儿少队员进行分组测评,也有一定道理。

3.3测试误差

3.3.1 测试指标误差

组成竞争技能力的因素很多,对这些因素的测评指标和方法更多,选材时不可能使用所有的指标和方法,有必要根据测评目的,筛选出更能准确、客观、可行地反映其运动能力的测试指标,否则会造成无效测试和评价失误。

错误地选用测试指标的例子很多:

用“引体向上”测评肌肉收缩速度(注:此法主要用来测肌肉力量和力量耐力)。

仅通过测某一关节的柔韧性来评价全身的柔韧性(注:某一部位有良好的柔韧性,其它部位未必如此)。

用专一的知觉性心理能力测评代替一般的知觉性心理能力测评(注:它有特异性和专一性)。

在初级选材阶段过多地通过技战术测评的表面结果来反映队员的运动能力(注:此时队员掌握技战术数量少、质量差,很难据此判断其真正能力,且设计的测验常只测某一专门技术,常不得不与实战脱节。同一技能也存在是否有针对性的问题,如篮球快速运球过人,对后卫可能是低水平的测验而对同一级别的高大中锋可能是高水平的测验)。

3.3.2 测试器具误差

目前尤其是在基层的初级选材中,由于人数多、条件不足,造成临时代用品过多,品种和精度不一,测试误差多,不但不能测出备选人的真实情况,还可能得出混乱甚至相反的结论,导致选材中的不公平竞争。

3.3.3 测试方法误差

表现在测试时间、环境、控制等测验方法过程的不等同:如举重测量时不明确规定握杠宽度;测素质(尤其是耐力)时采用不同的激励手段;在不同气温下或进行了不同的准备活动后测柔韧性;在不同疲劳状况下测速度和平衡能力;测引体向上时不规定正握和反握;在不同的安全保护下,让队员进行难度较大的技能测试;心理测验中不注意测试环境、指示语和示范的统一;血乳酸测量时,静脉采血和使其“动脉化”采血的差异及血样的不同处理等等。

在选择某测试方法时,不得不考虑多因素影响差异;如情绪、湿度、生物周期、体位变化、海拔高度、运动及健康状况等会影响心血管机能测试结果;有些心理能力测试与队员知识和技能掌握状况有关联,有时很难区分是心理能力差异或是知识水平差异,有时备选人常因种种原因而不表露自己的真实意图,其测试的有效性可靠性明显不足;测试的目的、规模、观众、同伴、环境、利害关系等因素,常对运动员的临场发挥起影响作用,如甲与乙配合测验时,甲的测验成绩就部分地取决与乙的配合情况。

一般情况下,专项运动技术测验的内容范围越窄,其影响因素越少,则该测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越高,但真实地反映实战的能力越差。如排球对墙传球测验,规定高度和距离,以球击墙的次数作为测验成绩。这种测验对某些受试者是可靠的,但并不能反映实战中的可靠性,甚至是比赛规则所不允许的。几乎所有的运动技术测试均面临着人为因素和条件限制的问题,那些对抗性项目更易受他人(同伴配合或对方制约)情况的影响,更难准确测评某人的水平,其测试不得不与实际比赛情况脱节。如篮球运球过人测验常采用运球过“杆”,即使是“过活人”也与实际比赛明显不同。

3.4 评定误差

正确的评定源于可靠的测量,但可靠的测量并不等于正确的评定,评定误差会导致选材中的不公平竞争。

3.4.1

不可靠的测量结果

它不能反映备选人的真实情况,不能据此作出正确的评定。

3.4.2

对测试结果的片面分析

评定时未顾及到影响该指标结果的多因素性和因素互补性,是导致评定误差的原因之一。如比较侧跨结果时,不考虑身高差异;评定投掷结果时,未分析体重差异等等。

多因素综合分析是运动选材的原则,任何备选人都不是十全十美的,除个别关键性专项指标外,其余指标的稍微落后,均可由其它指标的优势给予补偿,或可在今后补充提高,同样可取得好成绩。若对此静态分析或卡得过严,势必会将一些优秀人才拒之门外,形成不公平竞争。

备选人之间现状的差异,仅是影响选材决策的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持续观察其参与训练后的成绩提高速度和继续提高的潜力。

在分析成绩提高速度时,应注意其有“先快后慢”的规律。在同样的训练条件下,初始成绩差的个体,提高的速度和幅度常较大。稍嫌浅显的例子是100米跑11秒的队员就比跑13秒的队员更难提高成绩。 对此认识不清或不分析其继续提高的潜力和最终可能达到的水平,又会造成新的不公平竞争。

在分析继续提高的潜力时,不得不考虑训练条件、生活环境和经济能力等外在因素的作用。一个人的主观刻苦努力对其成材的作用是巨大的,但若在这主观努力不变的情况下,这些外在因素优越就可为立志成材者提供更多的便利,这在当前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更显突出。

由于运动项目的多样性、各专项技能的特异性、测试环境的复杂性、技能发挥的多因素性,导致公平的技能测评是相当困难的。运动技能几乎不能孤立地进行有效地测评,总是以它们的综合比赛成绩来反映。用该成绩作为选材标准也有其局限性,它含有影响成绩的各种因素,技能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运动选材是一个动态的、连续的过程。测量的目的是获取人体本身或其功能的有关信息,而人体本身或其功能是在不断变化的,所以对备选队员的测评也应是多源的、持续的、多维的,对已获得的一连串变量信息进行“多特征——多方法”的动态分析,注意构成竞技能力多因素的互补效应,紧紧抓住几个决定运动成绩的主要先天因素,进行综合权衡,才能科学地评定和预测,避免不公平竞争。

3.4.3 评定人的主观态度

评定人对运动选材原理及专项知识的掌握程度、选材经验的多寡、测试水平的高低、思想态度的正误、团结配合的作风及其态度爱好、风格特长等都可能影响评定的正确性。

在对技术的质量进行评价(即技评)时,有时评定人会对同一队员的技术作出不同的评价,如在患病或过度疲劳时会与精神饱满时所作的评价不同;或甲侧重于技术的精确性,乙却着重于技术难度,在表演性项目(如体操)中,常会给排序在前的队员评低分,出现所谓的“前紧后松”的不公平竞争现象。

在当前,将财力多寡、权力大小当做选材标准的做法实在不可助长(尽管许多教练或选材人是迫于无奈)。至于“送礼行贿者入选”的思想觉悟不可避免地出现评定失误和选材失误,这种不公平竞争的危害是深远的。

在多数运动项目的中高级选材时,再作单项技术测量的意义是不大的。当运动员已掌握了适合个人特点且能获得满意效果的技术时,选材评定人就没必要以自己的技术风格或行为模式对此贬低和强加纠正。

甚至有时教练或选材人之间的不团结也会泱及队员。你认为他条件好,我偏说他差;你培养输送的队员,再好我也不录用!”凡与我为善者,即为善人;与我为恶者,即为恶人”的派别迫害,实是鉴别选用人才的首害。

4 重点培养才能更有效竞争

选材与育材密不可分,从运动竞技的角度讲,选材不育材或育材不选材均是白费功夫。不仅要发现人才,更要高效率的培养人才,造成良性的“马太效应”,让他们在优良的后天教养和精心训练中更有效地发展自己优异的先天能力,并在公平竞争中充分表现自己的起点高、教养好的优势,形成更强的竞争力,投入更高层次的人才竞争。可以说选材后的训练实质上是为了更高层次的选材直至在世界体坛上获取最高成绩的竞争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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