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麦金太尔对管理的有效性主张的批判,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有效性论文,论麦金太尔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2 麦金太尔在《After Virtue》中对现代管理理论和管理者所提出和坚持的关于管理的“有效性主张”(the claim to effectiveness)进行了深入的批判。他之所以进行这种批判,并非由于他一时的冲动或偏好,而是他批判当代西方道德话语和道德文化、重建亚里士多德主义美德论传统这一整体思路的必然要求。考虑到管理的有效性问题是现代管理实践和管理学的一个核心问题,这里将从理论致思和现实佐证的角度对他的批判进行分析,以求对管理的有效性问题作出更进一步的讨论。 一、管理的有效性主张的情感主义本质 麦金太尔对管理的有效性主张所进行的批判,是以他对当代西方道德话语和道德文化的诊断、分析和批判为文本语境的。他认为,当代西方道德话语中各种对立的道德观点之间争论的无休止状况和明显不可公度性,表明当代西方道德观在本质上已经是情感主义的,或者说情感主义已经在西方道德文化中取得了支配性地位。从道德思想史的演变来看,这是18世纪至19世纪在英国、德国、荷兰、法国、丹麦等国家盛行的“启蒙文化”以拒斥亚里士多德主义美德论传统为前提,对道德提供合理性证明的各种努力最终陷于失败的一个必然结果。 在麦金太尔的观念中,任何一种能够称得上理论的理论,都不会是无关乎现实的纯粹理论,理论和现实总是处于相互作用的过程之中。“不应当存在两种历史,一种是政治行为和道德行为的历史,一种是政治理论和道德理论的历史。因为不存在两种过去,一种仅仅由过去的行为所构成,一种仅仅由过去的理论所堆满。每一种行为都是那些或多或少承担着理论内容的信念与概念的载体和表达;而每一种理论和每一种信念的表达,也都是一种政治行为与道德行为。”(MacIntyre,p.61) 麦金太尔认为,情感主义也是如此。情感主义的核心观点是:所有的评价性判断,尤其是所有的道德判断,就其在性质上是道德的或评价性的判断而言,都无非是情感、偏好、态度的表达;任何宣称存在着客观的、非个人的道德标准的主张都没有也不可能得到有效合理的证明,根本不存在诸如此类的标准;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为一种客观道德提供合理证明的每一种企图事实上都已经失败。麦金太尔指出,情感主义作为一种从当代西方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学说,必定有其特定的社会内容,这就是,它蕴含着对操纵的社会关系与非操纵的社会关系的真正区别的抹煞。也就是说,既然它把所有价值和价值判断都看作是情感的表达,那么,它或者完全忽视了、或者根本就没有意识到上述两种社会关系在价值目的上的根本区别;这也意味着,情感主义与当今其它道德理论一样,也不是一种纯粹观念性的理论建构,而是在现代以来西方人的社会现实和行为方式中有其客观源头。归根结底,它是西方现代以来所产生的个人主义社会秩序在道德理论上的一种突出表现。 正是在把西方道德话语和道德文化理解为情感主义和对情感主义的分析批判的过程中,麦金太尔提出了对管理的有效性主张的批判。他认为,管理的有效性主张,正是产生于西方个人主义的社会秩序,因而,这种主张在本质上也必定是情感主义的。 麦金太尔对管理的有效性主张的批判,是以西方当今普遍存在于企业、政府机构、工会机构、各种团体的科层制组织为现实对象,以管理理论中的科层制理论为理论靶的。他指出,现代社会已经是以科层制为主导形式的组织化社会,科层制规定着当今社会大多数人的工作任务。同时,既然人们的社会行为总是在很大程度上是他们的观念或理论的具体实现,所以,科层制管理组织也必定有其相应的理论前提,这就是以韦伯为创始者的科层制理论。他在这种批判中所提出的核心观点是,科层制理论在根本上是情感主义的,而现实的科层制也在管理者这种标杆角色身上体现了情感主义的本质特点。 首先,就韦伯的科层制理论来说,麦金太尔认为,科层制组织的目的问题、信念问题是价值问题。价值问题是以良心、情感、感情为基础,是非理性的,也就是说,人们的任何评价、任何信仰、任何价值立场都是非理性的,都没有特殊的合乎理性的问题,理性对于它们无能为力;因而,社会生活中人们的各种价值观之问的冲突,不可能合乎理性地得到解释。由于韦伯把科层制组织的价值目的理解为情感的表现,麦金太尔认为,韦伯对科层制的描绘也是一种情感主义的描绘,这种描绘在本质上即在价值目的上抹煞了操纵的社会关系与非操纵的社会关系之间的巨大区别。“在我所理解的‘情感主义’这一术语的更广泛的意义上,韦伯也是一个情感主义者。”(MacIntyre,p.26) 其次,麦金太尔认为,科层制作为科层制理论的现实存在,也同样只关心手段,力求尽一切努力去竞争匮乏有限的资源以有效地服务于既定的组织目的,而不问组织目的的价值关涉如何。这表明,科层制也同样不自觉地属于操纵性质的社会关系模式的一个组成部分,因而它在本质上与情感主义完全一致。“每一种科层制组织都体现了对成本和收益的某种或明或暗的界定,有效性标准(the criteria of effectiveness)就是从这种界定中引导出来的。科层制的合理性是经济地和有效率地使手段与目的相匹配的合理性。”(ibid,p.25) 这一点突出表现在科层制管理者——当今社会中最显著的一类“标杆角色”的观念和行为之中。①麦金太尔提出,科层制管理者不仅把目的和价值问题看作是属于非理性的即情感话语领域的问题,而且把目的看作是外在于其任务职责范围、不是他们所决定的事情,因而,他们只关心作为事实领域的手段和技术的有效性问题。他们的任务就是如何有效地把原材料变为最终产品、把不熟练工人变为熟练工人、把投资变为利润。因此,科层制管理者,如同治疗医师这一类标杆角色一样,“不参与也不能参与道德争论,他们旨在把自己限定在能够达成理性一致的领域,当然是他们所认为的事实领域、手段的领域、可以量化的有效性的领域”。(MacIntyre,p.30) 麦金太尔在对管理的有效性主张与情感主义之间关系的分析中,认识到了它们共同的社会规定性,这就是现代经济秩序和政治秩序的个体绝对至上的本质。他认为现代经济秩序的个人主义、它的贪得无厌和它把市场价值抬高到社会的核心地位,以及现代政治秩序的个人自由主义,是情感主义因而也是管理的有效性主张得以产生的现实温床。“情感主义在一种颇具特色的社会秩序——即我们目前所居住于其中的所谓发达国家的社会秩序中如处家园,它是这种社会秩序的一个内在构成部分。它的规定性是存在于、表现在那些标杆角色中的规定性的对应物。”(ihid,p.34) 从麦金太尔的相关分析可以看出,除了社会的经济因素以外,他还强调了政治、文化因素对任何理论观念的基础制约作用。不过,凯瑟琳·巴尔斯塔德·布鲁尔根据现代管理研究的成果,强调应该充分认识整体社会系统对于管理者的职能关注的影响,应是合理的,这也可以说是对麦金太尔观点的一种拓展论证。“管理的意图和行为是由社会原则所支配的。由社会互动的历史所产生的组织决策规则和标准操作程序,对于众多个体管理者的影响也许比经济目标更加不可抗拒。结构性的影响能够指引管理者趋向于已经被社会地制度化为正当的那些行为,而不顾这些行为对于经济效率的关系。”(Brewer,p.827) 麦金太尔的分析和批判也存在以下三方面的问题或不够全面之处。首先,把管理者、管理理论关于有效性主张的理论源头——韦伯的科层制理论判定为情感主义的,可能会有失全面和公允,而对科层制现实的批判也同样如此。韦伯根据行为取向的不同而把社会行为分为目的合乎理性的行为、价值合乎理性的行为、情感情绪所决定的行为、传统习惯所决定的行为四种类型。从这种划分来看,韦伯的科层制理论所描绘的管理行为,既不是价值合乎理性的社会行为,也不是基于情感情绪的社会行为,而是于目的合乎理性即工具合乎理性的社会行为。韦伯的论述的确强调了管理者的主要任务是有效果、有效率地组织资源去实现组织的目的,强调了制度手段对于目的或结果的有效性,但显然,在这一点上他的思想主要不是情感主义的,而是科学理性主义或技术理性主义的,他所推崇的效率在实质上是与人文相对的科学维度的效率。(参见韦伯,1997年,第245-249页)麦金太尔把韦伯的科层制理论归之为情感主义,在很大程度上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缺少足够深入的说服力。 而且,韦伯在探讨经验的社会科学研究时既提出了价值无涉或价值中立的观点,也指出了价值关涉的方面。他认为,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的选择和研究结果的运用,必然受到人们的价值立场、价值兴趣的引导和制约,因而必定是价值关涉的。然而,一旦确定了研究课题,研究过程就要力求客观,以事实为依据,而不下价值判断,保持价值无涉或价值中立;而且,即使对于价值判断,也可以对其所指的含义进行经验式地理解和认知。尽管韦伯的确把社会科学研究的目的和运用问题看作是价值问题,把价值问题看作是情感问题,但他对科层制管理的有效性的研究,却主要属于对手段合理性或工具合理性的研究,这种研究也正是他所指出的“经验的”社会科学的任务,而不是哲学价值论研究的任务。(参见韦伯,1999年,第98-99、136、146-149、153-157页)由此来看,麦金太尔仅仅从价值目的的角度把韦伯的科层制理论判定为情感主义,是一种过于简单和武断的结论。 其次,对管理的有效性主张的社会秩序根源的分析,虽然指出了经济政治秩序的根本作用,但还没有达到问题研究所要求的充分程度,特别是在经济秩序根源方面。管理的有效性这一主张的提出,显然主要是以市场体制为运动形式的资本驱动型经济的产生和发展在人们的观念和理论上的表现。因为资本驱动型经济在本质上要求实现价值增值或利润这种有效性目的,要求实现这种目的过程中的效率,因而这种经济必然对其构成的各个基本单元即企业组织、企业管理者和管理行为,提出具有逼迫性质的有效性要求。而当这种经济成为一个社会的绝对主导的经济形态时,它的这种有效性要求——实现它的价值增值目的,对于任何已经成为独立市场主体的企业和企业经理阶层来说,也就成为既定的、被给予的、无法被决定的目的要求,因而成为一种负载着历史必然性的“习惯”或自然而然的东西了。实际上,这无论对于实行科层制的企业经理阶层,还是对于实行其他制度形式的企业经理阶层,只要他们所属的企业是市场法人主体,就都必定如此。 最后,麦金太尔对于科层制管理者的非道德形象的刻画和分析,力图揭示这种非道德形象在现代社会的宏观秩序中的根源,具有社会历史分析的深刻性,但他没有进一步去分析组织内外其他主要因素对科层制管理者的道德状况的影响。对于这一点,国外有些研究者已经指了出来。例如,杰弗·穆尔把麦金太尔从美德论出发所作的关于实践和制度的区分(the practice-institution distinction),运用于对企业伦理的分析,认为企业实践和企业制度之间存在着一种张力性的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连同企业实践的内在益处和外在益处之间的相互作用,包含着实现企业持存发展所要求的“优秀”的可能性,即能够实现企业实践的智慧、正义、诚信、合作等方面的美德;因此,企业自身可以成为道德主体,企业的管理者也可以成为道德的标杆角色;而且,这种使企业成为具有美德的优秀企业的专门努力,也会对当今资本主义的企业世界造成影响。穆尔认为,由此来看,麦金太尔在对企业组织的批判方面未免过于悲观。 二、“管理的有效性”概念的道德虚构性质 麦金太尔在批判管理的有效性主张的过程中所提出的另一个重要观点,是认为管理者和管理研究者所提出的“管理的有效性”这一概念(the concept of managerial effectiveness),是现代社会的一种道德虚构,而且是一种最有影响力的道德虚构。应该事先指出,尽管麦金太尔明确指出各种道德虚构的一个核心特征——它们都旨在为人们的道德或社会生活提供一种客观的、非个人的标准,但都无一成功,但他并未对究竟什么是道德虚构作出明确的含义界定。从他所提出的现代社会先后形成的三种道德虚构及其相应论述来看,他所说的道德虚构,并不仅仅是一种纯粹观念或纯粹理论上的错误的道德主张,而且还是一种在现实生活中产生了实实在在影响的错误的道德主张。 他提出,20世纪管理理论和管理者所提出的“有效性”概念,包含着一种能够有效控制社会现实的宣称和“自信”。他认为,在现代社会,“有效性”显然已经成为决定和限定人们生活方式的最重要因素之一。从文化层面看,“有效性”概念这种道德虚构,与自然权利概念、功利概念这两种道德虚构相比,是最强有力的一种道德虚构。因为,“有效性”概念不仅是管理理论和科层管理者的一种最强烈的道德主张,而且存在于科层制管理者的行动特别是他们所构造的权威权力模式之中。 这就是说,科层制管理者——现代社会中最为耀眼、也最具“支配性”的标杆角色,正在自觉不自觉地、也无可避免地经营着“有效性”这种虚构。这些管理者认为,他们有能力实现管理的有效性,因为他们拥有关于管理的专门知识,即拥有管理所涉及的那些领域的类似于普遍规律性的概括性知识,这也是他们要求必须拥有权力和权威的根本原因所在。 麦金太尔试图以事实为依据对此进行断然反驳。他认为,事实证明,并不存在所谓有效地实现组织目的、有效率地引导资源和手段等方面的管理的专门知识;管理者所说的那些管理的专门知识,在被运用的过程中从未系统地产生效果,而更经常地只是巧合地与管理者所自吹的效果相关;由此,管理者和管理理论对于“有效性”概念的使用和运用,实际上预设了种种不可能被实现的知识论主张。“‘管理的有效性’的功能,与卡尔那普、艾耶尔所指出的‘上帝’的功能大致相似。这是一个虚构的名称,却被信以为实。”(MacIntyre,p.76)简言之,麦金太尔的核心论点是,对管理的有效性的种种解释,都以同样的方式缺乏合乎理性的正当性论证。 对于并不存在管理的专门知识这一判定,麦金太尔是从对人类事务或社会生活的可预测与否、以及由此所规定的社会科学的最可能有效的概括性知识的特点,来进行证明。他提出,从系统性的角度看,人类社会生活既有可以预测的方面,也有不可预测的方面。他认为,社会生活中仅仅存在着时间协调、统计意义和事实因果等方面的规律,人们也的确可以形成关于它们相应的知识,但他认为,这些知识的预测力量和预测范围都是有限的。同时,人类社会生活所具有的博弈特征、根本概念或概念系统的创新特征、个体未来行为的未决性、纯粹的偶然性这些基源性特征,决定了社会生活的不可预测性。正是社会生活的这种双重特征,决定了对社会生活不可能形成“普遍概括性”的知识。首先,要形成那样的普遍概括性知识,需要以大量的研究为基础,但它们以归纳为根据的特性又使它们无法达到类似规律的程度;其次,即使是那些所谓最完善的普遍概括性知识,无论它们被构造得如何完善,也总是与相反的事例共存,因为不断创造相反的事例,是人类生活的一个重要特征;因此,第三,人们永远不能够精确地表明,最完善的普遍概括性知识的范围究竟何在。 以上述分析为基础,麦金太尔提出,管理研究者以及管理专家以并不可靠的观念对管理措施的未来结果的预言也必定是软弱无力的,这也决定了他们对地位、权威和报酬的要求也必须被大打折扣。他认为,管理者和管理研究者关于存在着管理的事实领域和可以形成规律般的专门知识这两种主张,实际上反映了自然科学研究特点的深刻影响。然而,自然科学可以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专家和专门知识,社会科学则不可能做到这一点,这对于管理的研究来说尤其如此。正因为这一原因,麦金太尔嘲讽地说,“管理科学”这样的表达不过是一种杜撰而已。 麦金太尔由此明确判定说,管理的有效性概念所依据的所谓管理的专门知识,是现代的另一种道德虚构或道德错觉。“对管理的专门知识的信奉,与卡尔纳普和艾耶尔所指出的人们对上帝的信奉非常相像。这是另一个错觉,一个独特的现代错觉。”(MacIntyre,p.107)麦金太尔认为,这种错觉充分体现在科层制管理者对管理技能的崇拜之中,这种崇拜已经成为如同商品拜物教那样重要的一种拜物教。“商品拜物教被另一种同样重要的拜物教即科层制技能拜物教所补充。”(ibid) 不仅如此,他还进一步提出,管理研究者和管理者对于管理的有效性主张和管理的专门知识的信奉,归根到底是他们对于管理的一种情感、偏好、态度的表达而已。“管理的专门知识领域是这样一种领域,在其中,各种自称是客观建立起来的主张,实际上是作为独断而又伪装了的意志与偏好的表达而发挥作用。”(ibid)这样来看,这种主张,在本质上与情感主义一脉相通,对于它的信奉,就如同卡尔纳普和艾耶尔所分析的人们对并不存在的超验的上帝的信奉一样,不过是表达了那些信奉者的情感信仰、态度偏好而已。 对于自觉坚持“哲学—社会学”分析的麦金太尔论来说,他必定努力揭示关于管理的有效性主张的社会本质。如前所说,他提出,这种主张所坚持的对于专门知识等手段的强调和运用,在本质上与社会的操纵模式密不可分,这种操纵模式千方百计使人们进入到依从性的行为方式之中。不过,既然在管理方面不可能形成具有充分预测性的专门知识,尽管自称管理专家的那些人的活动的确对社会和人们的生活造成了影响,甚至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危害,但是,以所谓管理的专门知识所进行的社会控制,不可能取得基本的或大量的成功。因为,他认为,从根本上来看,任何人都不可能控制一个社会的基本秩序。“在真正的本来的意义上,我们的社会秩序并不处于我们的控制之中,并且的确并不处于任何人的控制之中。没有人主导社会秩序,也没有人能够主导社会秩序。”(ibid)这种观点从根本上否认了管理本身存在着普遍规律的方面,否认了管理理论能够形成普遍规律性的知识,因而从根本上否认了管理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的合法性。 这当然与麦金太尔对社会科学的特点的看法直接相关。如前所说,他认为,在社会生活中主要存在的是时间协调、统计意义、事实因果方面的规律。实际上,这本身就存在着问题。因为在社会生活中必定存在着各种类型的规律,如社会整体运动的统一本质和必然趋势的规律,社会主体之间特别是个体与社会之间相互作用的规律,经济、政治、文化等因素的共存互动的规律,社会成员的理性存在与感性存在相互制约的规律,社会生活的冲突与整合一体共存的规律等。因此,从实证的角度,我们显然无法否认,只要有各种规律存在,我们就能够获得对于它们的相对正确的认识,形成各门社会科学的一般知识。对于管理学来说,也同样如此。麦金太尔否认存在着亘古不变、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性概念(参见麦金太尔,第1页),这无疑是对理性概念的历史主义看法,但这并不能否认人类具有把握事实规律的理性认知能力。从1911年管理学诞生以来的发展历程看,的确,先后相继出现的各种管理理论,从泰勒的科学管理理论,到韦伯的科层制管理理论,从梅奥的“社会人”假设,到沙因的“文化人”假设,从谢尔登的共同体视野下的管理哲学,到福利特的融合式的管理辩证法思想,从巴纳德的社会系统视域下的组织理论,到德鲁克的实证经验主义的管理学说,实际上都自觉或不自觉地预设了某种价值目的(如有效性和效率),反映了社会的某种价值要求(如社会合作要求),指向了某种价值实现的愿景(如组织基业常青的景象、社会富裕繁荣的景观)。与此同时,管理学发展的历史,显然也包含了对于管理之客观规律的方面或广义的技术方面的认知过程,包括对不同条件下组织结构的合理安排的探讨,对管理究竟包含哪些职能和要素的探讨,对领导和管理艺术的探讨,对领导者在不同情况下的素质要求的探讨,对组织生活与外部环境的关系的探讨等等。现在来看,这些探讨已经逐渐凝结和升华为大体内在一致、前后连贯的知识体系。这也就是今天已经基本成熟的管理学。这也表明了管理学能够成为一门社会科学的合法性所在。由此来看,麦金太尔对“管理科学”概念的嘲讽态度,缺乏充分的客观根据,它难以成立。 三、管理的有效性在道德或价值上并非中立 按照麦金太尔的认定,管理学家和管理者关于管理的有效性主张,其中一个重要观点,是认为管理能否实现组织目的,即对资源或手段的组织、选择、调动、使用是否“有效”这一问题,属于事实领域的问题。它与组织目的本身是否合乎道德、是否关涉某种价值的问题,是两个十分不同的问题。所以,有效性在道德上、在价值上是中立的,或者说有效性是一种道德上中立的价值。 对于这种观点,麦金太尔认为他有强有力的理由加以拒斥。这就是本文前面所提到的他的根本看法:整个有效性概念,作为一种手段的设计而主要与那种操纵人们进入依从性质的存在模式不可分割,是对社会操纵这一事实的一种本质性的掩饰,或者说是对社会操纵所进行的各种掩饰的一个本质部分。麦金太尔的意思是说,有效性这种虚构性质的主张及其这种主张下的管理活动,本身不可能与组织或社会的任何价值目的无关,它已经成为服务于社会操纵这一不正当价值目的的一种主要手段或工具;当今各种类型科层制组织的管理实践,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这就是,在当今社会的政府、公司、工会、各种团体中,都存在着把有效性作为向下控制的重要手段这种事实。 麦金太尔指出,管理者也正是从手段必须有效、管理的专门知识属于对管理的事实领域的规律的概括这一主张出发,把拥有权威和权力看作是正当的,看作是管理的过程、管理的知识和技艺所必然要求的。然而,实际上,管理者所说的有效性在管理活动中很少成为现实或并未成为现实,管理者可以选择的实际行为是有限制的,他们并没有充分可靠的能力来达到组织的确定目的,这无论是从长远目标还是从短期目标的角度来看都是如此。由此,管理者对权威和权力的要求也不可能被证明为是正当的。 在麦金太尔看来,把管理的有效性主张以及由此所进行的所谓有效性管理,看作是在道德上或价值上是中立的,归根到底存在着两个错误的割裂:其一,割裂了手段与目的的关系。虽然麦金太尔并没有专门论述手段与目的的一般关系,但从他对管理领域的手段与目的的价值关系的分析来看,他显然认为手段不可能脱离目的而独立存在。就他对管理的有效性主张的批判来说,从他的基本观点和论述显然可以推出他未加言明的结论:管理者、管理研究者把有效性看作是手段领域的根本要求,而不问目的的价值所属或利益所属,即不问目的在价值上是否合法、是好是坏,在道德上是否正当、是善是恶,这在实质上已经把有效性从属于、服务于一定主体的价值要求了;既然目的的价值性质是社会操纵或社会控制,那么,管理手段的有效性要求就不可能脱离这种目的而在道德或价值上是中立的。“管理者对在道德上中立的要求,本身就是管理者表现自身并在社会世界和道德世界中发挥作用的那种方式的一个重要部分。”(MacIntyre,p.77) 其二,割裂了事实与价值的关系。我们知道,自从18世纪休谟区分事实与价值以来,如何看待事实与价值的关系,甚至如何看待休谟的这种区分本身是否成立,是哲学家们一直争论不断的问题。麦金太尔提出,17世纪和18世纪英国和法国的哲学家们之所以把人类行为划分为事实领域和价值领域,是他们抛弃亚里士多德对人类行为的功能性和目的论看法、把当时物理学对自然的机械论解释转移到对人类行为的解释之中的必然结果。因为这样的解释旨在揭示人类行为的普遍性的事实规律,而力图消除诸如信念、愉快、害怕、目的、理由等意向性或价值因素,以使对人类行为的研究“真正”成为一门描述事实的科学,这最终导致了在理论研究上把事实与价值割裂开来。“‘事实’变成是价值无涉的,‘是’变得与‘应当’形同陌路。”(ibid,p.84) 也正是由于这一原因,麦金太尔认为,20世纪管理者和管理理论关于管理之有效性的主张之所以把价值与事实割裂开来,并非是他们一时的主观愿望,而是源于17世纪和18世纪的哲学家们划分事实领域和价值领域的历史,或者说,是这一历史在20世纪社会生活的关键领域——管理领域中的具体实现。尽管如此,对于坚持从亚里士多德主义的立场来分析问题的麦金太尔来说,现代哲学家、管理研究者和管理者对人类行为的事实与价值的划分本身就存在问题。他提出,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人类具有追求善的生活的本性,人类的行为是目的论性质的,人类行为的特征能够也必须根据为人类行为提供各种目的的善的层级体系来理解。同时,关于人类行为的各种事实,本身就包含着关于什么是对人类有价值的各种事实;从研究的角度看,从人类行为的事实特征可以推出价值评价。如从一个勤劳耕作、精心种植、注重经验积累、几乎每年都能够获得好收成的农夫这一事实,可以推出他是一个“好农夫”的评价性结论,也就是说,这种价值评价本身就是事实评价。“因此,从事实前提不能得出道德的或其他评价性的结论,并非是永恒的真理。”(ibid,p.77) 麦金太尔对管理的有效性在价值上、道德上是中立的观点的上述批判,他所提出的一系列的观点,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探索价值和深刻的现实分析意义。即使仅仅就他从管理研究和管理者的管理活动中检视出管理的有效性主张这一点来说,尽管他的具体论述与管理学关于有效和效率的理论并不十分一致,但他的确抓住了事情的要害所在。也就是说,对于现代的各种组织乃至任何一个社会的管理来说,有效问题——做正确的事,以及效率问题——正确地做事,都是关系到组织和社会生存发展最为关键的问题。纵观当今人类社会中那些没有取得成功或走向失败的各种类型的组织,可以说都直接或间接地与没有解决好上述基本问题有关。也正是由于这一根本原因,有效问题和效率问题成为管理学在其发展历史中所赖以展开、赖以旋转的核心问题。 就麦金太尔关于管理的有效性主张在价值上、道德上不可能中立的具体分析来说,他对手段与目的、事实与价值不可分割的强调,是合理的。而且,他在坚持和运用亚里士多德在这一问题上的基本观点的过程中,提出了许多值得人们深入思考的理论和思想史问题,如“价值事实”问题或“事实蕴含价值”问题,手段的正当性和目的的正当性问题,道德观念和道德现实的历史关系问题等等。这些问题,不仅对于当今管理所关涉的价值问题的研究,而且对于一般道德哲学的研究,都是极其重要的理论和现实问题。 但他对所谓管理的有效性在价值和道德上中立的主张所进行的分析和批判,也存在着值得商榷的两个方面。其一,当今各种类型的科层组织,的确存在着这样一种现象,即把有效性作为组织控制或社会控制的手段,但这并不说明管理活动不存在有效与无效、有效程度如何的问题。也就是说,管理者对各种手段的选择、组织、调动、创造,的确存在着对于实现组织目的是否有效以及有效的程度如何这一根本问题,存在着手段的使用是否有效率以及效率的程度如何这一问题。这是管理活动中存在的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实。不管麦金太尔所使用的“有效性”概念是包括有效和效率这两个方面,还是仅仅包含这两个方面中的某一个方面,那么,管理者在管理活动中对它们或对它的强调和努力实现的过程,就必定承载着非操纵、非控制维度上的正面意义。因此,不能够以存在着把有效性服从于操纵和控制的大量事实,而否认有效性所带来的积极方面。如果从合理性的角度来分析“有效性”,那么,“有效性”在主张和行为上显然具有历史的合理性,即,它是现代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一种合理性,因而是一种特定的合理性。而强调合理性的历史性,恰恰是麦金太尔在《谁之正义?何种合理性?》中所坚持的一个核心观点。 其二,他把管理的有效性主张对价值与事实的割裂,看作是源于17世纪和18世纪哲学家们划分事实领域和价值领域的历史,无疑具有强调理论与实践不可分割这一方面的正确性。但我们认为,这还不够全面,具体来说,就是还缺少对这一问题的足够深入的社会情境分析。而这样的分析恰恰是麦金太尔在自己的主要著作中所一贯强调的。我们认为,管理者、管理学家以及哲学家对价值与事实的划分和割裂,在西方现代社会历史的变迁中有其客观根源。当资本驱动型经济把一切手段都从属于它的价值增值这一目的时,价值增值就成了支配事实领域、支配手段领域的绝对力量,因而对事实和手段的引导和利用的有效性,就成了压倒一切而又“自然而然”的事情,事实和手段领域就逐渐变得不再关心目的的道德价值性质,因而表现为与目的上的道德价值领域相分离。无疑,麦金太尔深刻认识到了资本在现代人类社会生活中的支配地位。他认为,现代历史得以开始的一个关键时刻,就是生产劳动从家庭中走出来而完全服从于非人格的资本、从而丧失了真正维持家庭以及更大形式共同体的功能,这使得生产劳动趋向于仅仅服务于人们的生物性的生存、劳动力的再生产以及制度化了的贪欲,因而也使贪欲成为现代生产劳动的驱动力量。显然,他的这一观点对于我们理解从古代的共同体向现代的资本体系的历史演变,极富启发性。然而,对于管理的有效性主张所包含的对价值与事实的割裂问题,他并未从上述观点出发进行具体深入的分析。 注释: ①麦金太尔所认定的三类标杆角色(characters),包括管理者、富有的唯美主义者、治疗医生。所谓“标杆角色”,是说这种角色是社会文化理想和道德理想的代表,社会的一般成员把这种角色看作是努力追求的目标。标签:韦伯论文; 理性选择理论论文; 本质主义论文; 有效市场论文; 社会问题论文; 价值主张论文; 道德批判论文; 管理者角色论文; 经济论文; 经济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