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与合作的价值_市场经济论文

社会主义市场与合作的价值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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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经济作为一种传统的组织资源,无论是在资源配置,还是在劳动组合方式以及实现共同富裕等方面都能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容纳。合作经济组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误区,从而充分体现出了合作经济在体制转换中的价值。然而,传统模式的合作经济与市场经济之间也存在不相适应的一面,需要从诸多方面深化改革和不断创新,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在构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微观基础时,人们较多地着眼于现代制度的典型形式公司制,对于在城乡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合作经济似乎没有给予过多的注意。人们不禁要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合作社是否还有存在的价值,尤其是像中国这样一个在经济政治和社会文化等方面具有特殊的历史传统和现实状况的国家,合作社经济究竟应该处于怎样地的地位、发挥什么作用以及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这就是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是我国经济体制的根本性转换。在这种转换中,合作社经济作为一种传统的组织资源能否被新体制所容纳,并不是一目了然的事。如果从所有制的角度来说,合作社经济作为公有制的组成部分,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公有制具有兼容性,似乎问题立即得到解决。但如果我们把合作社经济作为一种具体的组织形式或曰企业制度,它能否为新的体制所接受,那就必须考察合作经济产生的历史及其内涵,从而科学分析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

众所周知,合作经济萌芽于18世纪中后期,较为成熟定型于19世纪中叶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其时已是这些资本主义国家工业革命完成之际,资本主义已经从原始积累走向较为发达的自由市场竞争阶段。在这个阶段,资本主义经济在微观层面上发生了企业制度的变化,在工厂制度和信用制度的基础上引发出两种新的企业制度,即股份公司制和合作工厂制。可以说,这两种新企业制度都产生于资本主义内在的基本矛盾和相同的社会环境中,这个社会环境就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的矛盾和条件诱发了合作经济的产生,同时近二百年来,市场经济的进上步发展,也促进了世界合作运动的发展、壮大和具有一系列新的特点,市场经济造就了合作经济,市场经济发展了合作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必然能够容纳合作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含义,从最直接的层次来说就是资源配置的市场化。合作经济能否达到这种要求呢?从某种程度来说,合作经济在社会开放度方面不如股份公司,但就总体而言,合作经济在资源的配置方面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在合作经济组织的运行中,它首先注重的是劳动的资源,合作社是劳动者的联合,在接纳社员、组织合作社方面实行的是门户开放政策,不计较民族、宗教信仰和政治态度的差别,人们为了一个共同的自我服务的目的,自愿走到一起来选择合作社这种组织,形成了一种社会劳动资源的联合。其次是资金资源的共用,社员加入合作社必然要投入一部分资金作为社员股金,这些股多的所有权虽属社员个人所有,但其使用权却属于合作社,社员个人无权干涉资金的使用方向和合作社的直接经营活动。这本身已使个人资金具有了社会性质。同时在合作社经营之后的盈余积累,更具有不可分割的集体所有性质。这些资金资源从来源到使用,基本是按市场经营的需而进行的社会化配置。在对劳动和资金等资源进行配置的过程中,合作经济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等原则,与市场经济、价值规律所要求的基本一致,而且市场经济进行资源配置追求的利润最大化与合作经济资源配置是通过服务利益最大化从而实现社员收益最大化也是不矛盾的。

合作社是一种劳动组合方式,这种劳动的组合是顺应社会化生产和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产生的。在一定的意义上,一部社会经济发展史实质上就是生产分工和经济规模发展史,从简单协作、工厂手工业到机器大生产,分工越来越细,规模越来越大,现代化经济就是专业化生产加规模效益。市场经济只不过将经济发展的内在利益追求表面化和价值化,而且通过资源的配置和价值实现促进了这一过程的加速发展。合作社从其产生初就符合这一历史进程的要求,把分散的劳动组合起来形成一定的规模,从而获得优于个体劳动的规模效益;把原来集于个体劳动者一身的各种经济活动分散为不同的环节和方面,相对集中形成专业协作,从而获得分工效益。在市场经济中,合作社的这种行为,不仅仅起到扶持经济弱者、挽救濒临破产的小生产者这一消极意义的作用,而且通过分工和扩大规模,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发挥了它在促进社会进步方面具有更加积极意义的作用。从这一点来说,它不仅能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接纳,而且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获得发展的重要组织资源。

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最终目的是人民的共同富裕,这是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本质要求相一致的。尽管由于资源、效率等多方面的差别,在富裕的时间上有先后次序,在程度上也会有暂时的差别,但共同富裕的目标应是社会主义的旗帜。在这一点上,合作经济更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融合的一面。合作经济就是从消灭剥削、走联合劳动和共同富裕的道路这一口号上唤起了千万劳动大军,走向社会主义的。那么在社会主义转换经济体制的今天,合作经济同样能以共同富裕的口号去组织劳动者为新体制而努力奋斗。

一个社会在由传统的旧体制向新体制的转换过程中,由于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难免会出现一些认识的偏差,形成实际工作中的一些失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也不例外。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误区,合作经济又能做些什么呢?我们首先分析一下在实际工作中已经出现的一些误区。

第一,在实行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有忽视中国国情、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倾向。中国最基本的国情是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人口众多且80%是农民,自然资源相对稀缺,资金、技术等明显不足,市场发育长期缓慢。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建立现代化的市场经济,不能没有一个带有过渡性的阶段,不能脱离中国国情而希冀立即达到世界性的标准,也不能完全照搬任何国家现有的模式。不论是在企业制度、市场体系、宏观调控、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等哪个方面,既应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又都应该具有中国特色。

第二,在产业结构调整中,有忽视对弱质产业,尤其是对农业进行保护、扶持的倾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由于利益机制的驱使,资源一般是流向比较利益较高、收益较为稳定、基础较为牢固的产业,而对那些基础薄弱、风险大、收益小的产业,尽管是国民经济必不可少的重要部门,也难有投资的热情。农业就是这些弱质产业中最为典型的代表。社会和国家理应向农业这一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更加倾斜,但日前政府的政策和社会行为是向城市倾斜,使城乡差距、工农差别有扩大之势。

第三,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时候,有忽视对原有组织资源加以改造利用,从而加大了改革成本的倾向。制度创新是一种制度的跃迁和升华,但它并不是对原有制度完全彻底根本的否定,而是对原制度的扬弃。我们在对企业制度进行创新的时候也是如此。原有的企业制度,包括组织形式、产权关系、管理制度,分配方式等有些是应该摒弃的,但也应将其中合理的部分尽量吸纳,转化为新企业制度中有机组成部分。同时,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时候,也要根据各地、各行业的特点,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不搞一刀切,对原有经济组织应该充分加以利用。

第四,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有忽视各种社会问题的倾向。改革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新的体制,它所引起的社会变革和制度创新是全方位和多层次的,必然涉及到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的调整。尽管这些利益关系的调整是正常的,合理的,但在调整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各种社会问题。从目前情况来看,这些问题有社会收入差距过大,相当一部分企业效益较差甚至工资都发不出来,城市失业人口增加,隐形失业状况加剧,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流向城市形成对城市压力极大的民工潮以及社会治安问题,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个人利益至上,拜金主义盛行,社会利益和社会价值无人问津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虽然不仅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过程中的特有现象,但应该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并且采取积极措施妥善解决。如果对这些问题熟视无睹、充耳不闻,必然会危及到改革的顺利进行。

当然在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还有其他各种误区,因那些是合作经济也无能为力的,本文就不多述了。对于上述一些误区,合作经济组织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供解决问题的办法的,从而体现出合作经济在体制转换中的价值。

合作经济本身就是一种弱者的联合,以求在资源相对稀缺的劣势下,充分利用联合的优势,在市场竞争中尽量改变自身的处境,增强承受风险的能力。中国的合作经济组织大量产生于具有80%人口的广大农村地区,遵循为农民服务的宗旨,满足农民产前、产中、产后的一系列服务的要求,解决当前家庭经营的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引导农民走向更大的国内外市场,实现农业从自给自足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转化,满足农民对更大利益的追求。合作社作为社会群众团体,能够代表农民的利益,要求政府对弱质产业的扶持,能够监督和利用经营优势保护农产品市场价格,合作社能够兴办各种开发性产业,部分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同时能够开办各种服务性合作事业,如合作保险、合作医疗、合作教育等,成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合作社组织在经营管理中虽然有一定的内化倾向,但其民主管理、平等参与、互助互利、公平分配等管理思想和方法对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有个相当的借鉴意义。

总之,合作社是人类社会文明大道中的光辉成果,在历史上发挥过重要的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仍将会作出应有贡献。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是一制度创新的过程。一种制度的创新和跃迁,必然要求社会其他事物随之而变化。合作经济在市场经济中有其存在的价值,但传统模式的合作经济也有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一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呼唤着合作经济的不断创新和深化改革。

中国合作经济组织应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深化改革:

第一,完善民办性质,形成民营的合作社组织系统。合作社的改革是以恢复民办性质为其突破口的,不论是供销合作社,还是信用合作社,改革初始都选准这一方向。经过多年的改革,民办性质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得以恢复,但在某些方面还留有官办的痕迹,应该继续完善民办性质,成为农民群众自己的经济组织。具体说,需要在两个方面进行努力,一是在基层,应该按照农民的需要和专业化分工的要求建立各种专业合作社,开展对农民的直接服务;二是在组织系统上形成各专业合作社自愿联合组成的各级联合社,自主民营、自成系统。

第二,加强民主管理,建立现代合作社制度。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制度,是从罗虚戴尔公平先锋社至今的优良传统。但由于多年合作社工作干扰,民主管理制度不严,措施不力,在许多方面流于形式;另一方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对民主管理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即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和管理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归纳以上两方面,现代合作社制度所要求的民主管理既包括在合作社民主管理的优良传统,又包括现代企业制度中科学管理的新内容。把两者融合为现代合作社的民主管理,不仅是适应了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且也是对合作社原则的发展。

第三,深化为农服务,构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合作社是农民群众的服务组织,服务是宗旨、是目的,也是合作社生存和壮大的动力源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育过程中,农村、农业、农民的问题依然十分严峻,合作社服务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国民经济基础产业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因此合作社应该在服务上狠下功夫,扩大服务领域,深化服务层次。讲究服务效益,在构建农村社会服务体系中发挥骨干和核心作用。同时在服务中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完善服务市场的运作规则,根据自愿性、选拔性、契约性、可行性、有偿性和效益性的原则,开展农村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向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方向发展。

第四,转换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企业由传统体制向新体制转换中有诸多不适应,因此企业运转不活,动力不足,生命力不旺盛,竞争性较差,甚至面临着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破产境地。合作社也有类似状况。在这种情况下,唯一的出路只有通过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寻找企业新的生长点和适应点。合作社长期生活在较为封闭的系统中,市场信号弱化,反应,不够灵敏,加之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关系一度扭曲,不能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要扭转这一局面,应该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树立起一套新的经营观念,形成新的经营机制,以提高效率和效益为企业经营的中心环节,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五,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带领农民走向国际大市场。合作社行动从一国和数国开始,至今已汇成世界性的潮流,合作社运行动是一种开放性的国际运动,这是合作社本身的优良传统。当今的世界是一个更加开放的世界,经济区域一体化和全球化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发展趋势。经济生活的全面国际化将世界上所有的国家和地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任何一个经济组织想完全脱离世界经济发展的轨道已经是不可能的事。中国在总结了多年的历史经验以后确定了对外开放的国策,合作社应在其中。当前我国的合作社组织在这方面虽然已经走出一步,但步伐不大。应该增强外向发展的意识,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选择多样化的外向发展方式,为中国农民,也为自身在国际经济和国际市场上寻找一席之地,谋求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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