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维护党的团结统一_民主集中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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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主集中制的形成、发展及其内涵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团结统一,是邓小平关于党的建设理论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当前在组织建设中需要特别提出和解决的一个问题。

民主集中制是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实践中产生、发展和形成的。最早奠定民主集中制思想的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以后,列宁在创建俄国布尔什维克党的过程中,明确地提出了民主集中制的科学概念,并把它作为党的根本原则。1905年12月列宁在俄国党的第一次代表会议上指出:“代表会议确定民主集中制原则是不容争论的”,并把这一科学原则载入党章。

我们中国共产党从一开始就是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建党学说,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基础上建立起来并进行活动的。1927年6月,中央政治局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议案》中,第一次正式明确规定:“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以后在党的历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中,都明确规定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形成了我们党在组织建设上的鲜明特征。党在全国执政后,把这种原则运用于政权建设,在国家机构中实行民主集中制,并且根据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不断丰富和发展了它的基本内容。

在新的历史时期,小平同志身体力行,坚持贯彻和完善这一科学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告诫全党:“如果搞得不好,特别是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党是可以变质的,社会主义是可以变质的”。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明确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这在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在马列主义同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在当前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下,对民主集中制的深刻认识和高度重视。

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的民主集中制,有其丰富的内涵。简要地说,民主集中制就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运用。

民主集中制的民主,就是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的充分发挥。其主要内容有五个方面:第一,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成员必须选举产生,并接受党员群众和选举单位的监督。第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在充分发扬民主,吸收党员群众智慧的基础上产生,并在党的组织机构中集体研究决定。第三,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第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第五,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党章规定了党员的八项权利,这些权利保证了党员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

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全党意志、智慧和行动的一致。其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这是处理党员和党的组织之间相互关系的原则,要求每个党员都必须百折不挠地执行党的决议,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二是少数服从多数。这是党内决定问题必须遵循的原则。三是下级服从上级。这是处理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相互关系的原则。四是全党服从中央。这是保证党在思想上行动上高度一致、成为一个统一的战斗整体的首要条件。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将民主集中制的内容归纳为六条:(1)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他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全国代表大会和他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况、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二、新形势下必须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

现在,我们正处在国际国内复杂的环境中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任务十分艰巨。在这种新的形势面前,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更具有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邓小平同志告诫我们:“执政党必须认真地建立和健全党和国家的民主集中制。这是党和国家的根本制度,要永远坚持这个制度,把它传给子孙后代。”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指出:“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是极其宏伟艰巨的事业。只有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才能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集中全党智慧,保证党的决策正确和有效实施,增强党的纪律和战斗力,使我们的事业顺利发展。”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条件下,经济体制的改革和转型必然带来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社会往往会因此而出现思想活跃、矛盾纷呈的局面,这就需要我们各级党组织通过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提高战斗力,使党形成意志统一、步伐一致的有机整体,从而保证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坚强有力的领导。

(二)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是实现党对经济工作正确决策的需要。我国正在进行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正在努力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速经济建设步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是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工作决策,必须遵循经济规律,充分地掌握市场信息,主动地适应各种经济调节参数。这就大大增加了决策工作的复杂性和困难程度,靠一个人或少数人拍脑袋作决策是根本不行的。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各个地方经济决策的自主性。一个地方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的兴衰首先取决于决策是否正确。因此,全党上下必须通过健全民主集中制,通过决策过程中的群众广泛参与和科学的决策程序,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有赖于依靠民主集中制这个科学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把全党全国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从而更好地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快经济建设的发展。

(三)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是加强党的建设的现实需要。江泽民同志指出:“几年来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总的说是有进步的,但也存在着民主不够,集中也不够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民主不够和集中不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如有的领导干部不讲民主只讲集中,说起来是开“讨论会”,实际上是开“听命会”;有的班子则议而不决,决而不行,放任自流;二是本位主义、分散主义有所滋长,片面追求局部利益,对上级的决策执行不力,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三是一些班子不团结,不协调,内耗严重;四是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不够健全完善,执行中往往带有很大的随意性,甚至采取实用主义态度,唯我所用,根本不按制度办事;五是缺乏严格有效的纪律约束机制,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班子内部展不开批评和自我批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无法实施有效的监督。这些现象严重地破坏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影响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削弱了党的战斗力。因此,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就必须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

三、新形势下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主要途径

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既需要深入的理论探索,更需要坚持不懈地付诸实践。那么,新形势下我们应当重点从哪些方面入手,才能卓有成效地保证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呢?

(一)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必须建立在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觉的基础上,离开了这个自觉性,勉强去做是难以奏效的。人可立制,也可废制。人的素质不高,执行民主集中制也只能是纸上谈兵。因此,要在全党树立科学的民主集中制思想,严格贯彻,增强党员干部的民主集中制意识,提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通过教育,使党员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自由和纪律的关系,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按照省委要求,从现在起集中两年时间,在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中进行民主集中制再教育。各级党校包括基层党校,要把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作为轮训党员的必修课。各级领导班子中心学习组和基层党组织的党日活动要以民主集中制为主题,开展学习讨论。在教育中要注意划清个人专断与必要集中的界线,摆正领导者个人与领导集体的关系;划清忽视民主与片面强调集中的界线,掌握民主与集中的辩证关系;处理好发挥创造性与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关系,处理好加强纪律与改革创新的关系,从而提高执行和维护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在决策中充分发扬民主,凝聚集体智慧。决策民主化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决策科学化的前提。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们缺乏经验,只能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依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去积极探索。这就要求我们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吸取各级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探索体会和成果,进行总结、集中、从而凝聚集体智慧,做出正确决策。要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不可忽视几个环节:一是深入调查研究,问计于民。调查研究是领导者的基本功,是实施正确决策的最基础环节。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最重要的是要有实事求是的精神,通过调查研究,做出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又符合实际情况的正确决策。二是在班子内部充分发扬民主,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充分讨论,集体做出决定,不允许任何人擅自决定重大问题。三是充分发挥各类专家和研究咨询机构的作用。现代经济决策所需知识既广又搏,个人的知识是有限的,必须真心实意听取专家和内行的意见,让他们在方案设计,政策咨询、决策论证等方面发挥作用,成为决策班子的参谋部、智囊团。四是吸收人大、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他们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情况熟悉,很多还是各个领域的专家学者,因此,重大决策产生之前,要请他们出主意,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必须明确,党的领导是集体领导,所以,重大问题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不能由个人说了算,这是党的领导的根本原则。凡涉及本地区本单位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带有方向性、全局性、长远性、关键性和敏感性的重大问题,以及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奖惩等,都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会前,应将有关讨论议题和内容的材料分发各领导成员,以便充分准备意见。在会上,领导成员要认真负责地充分发表意见,畅所欲言。在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的基础上,可分别采取会议主持人集中多数人的意见进行决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表决等方式进行决策。集体讨论时应有半数以上的成员出席,并经应到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才能决定,其中涉及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到会讨论才能做决定。会上决定的事项,会后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但经班子多数成员同意,可在下一次会议上复议。如个人意见被集体否认后,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必须在行动上坚决贯彻执行。与此同时,要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分明,有职有权。领导成员在分工范围内要敢于负责,大胆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也要顾全大局,互相沟通,增进团结。作为班子的第一把手,在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起着关键性作用,更要具备全局观念和宽广的胸怀,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善于化解矛盾,调动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

应当指出,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厂长(经理)负责制与实行民主集中制是一致的而不是对立的。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制度,普遍适用于各级各类的管理,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如果把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厂长(经理)负责制理解为可以一个人说了算,可以不要集体领导,可以不要民主,厂长(经理)个人可以摆脱党组织的领导与监督,那就大错特错了。行政首长也好,厂长经理也好,要具有权威,就必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调动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坚持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接受群众的监督,按照民主科学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要求办事。员工群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积极主动地参与管理决不能和厂长(经理)的个人负责对立起来,员工有权支持自己的领导者,监督他们活动的每一个步骤的行为。同时,经营运作的过程要求有领导,有领导者的责任,有严格的制度。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上的一长制就是以上述原理为依据的,是与民主集中制相一致的。

(四)正确处理好上级组织与下级组织的关系。邓小平同志指出:“只有全党严格服从中央,党才能领导全体党员和全国人民为实现现代化的伟大任务而战斗……这是党的最高利益所在,也是全国人民最高利益所在”。因此,我们必须在政治思想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组织上维护中央的集中统一,在行动上认真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坚决服从大局,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下级组织要自觉接受上级组织的领导,经常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并在上级组织的指导下独立负责地解决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情。凡属经济、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和发展规划,要事先向上级组织报告,争取得到上级组织的指导,以减少工作失误。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况,互相支持,互相信任,互相监督。深圳是经济特区,不等于在政治上可以特殊化。我们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作出的各项方针政策,决不能以经济特区为借口,对中央和省委的决策搞“下有对策”。各部门在制定有关的政策规定时,既要从特区实际出发,又要注意与中央和省有关政策法规的衔接。要按照江泽民同志视察深圳的讲话精神,增创特区新优势,完成党中央和省委赋予深圳的各项任务。

(五)严肃党的纪律,建立健全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相应的领导制度和工作制度。邓小平同志指出:好的制度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这些话发人深省。我们贯彻民主集中制,就要在实践中搞好制度的配套建设,真正做到依法治党,从严治党,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当前,应着重建立以下制度:一是健全党委制。党委制就是集体领导制度,每个成员都负有重要的责任,都要讲团结、识大体、顾大局,互相支持谅解,同舟共济,合作共事,维护党委集体领导的权威。坚持党委制,能集中“一班人”的智慧和经验,保证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能发挥党内民主,调动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领导成员之间能互相学习,取长补短;能避免个人说了算和主观决定重大问题的倾向;能防止无人负责,互相推诿的倾向。二是建立民主决策制度。决策的过程,就是“从群众中来”,通过民主讨论,把党员的聪明才智集中起来,变成集体的力量和共同遵守的行动方针;执行的过程,就是“到群众中去”,把集中起来的智慧再拿到党员中坚持下去,使党员的民主权利变成现实。三是建立党内监督制度。监督主要包括各级党代表及其选举的委员会的监督,党员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党组织之间的监督,领导干部之间的监督,党的舆论工具对党的工作的监督。四是建立民主评议干部制度。用民主的手段管理干部,有利于加强人民群众对干部的监督,有助于提高干部素质和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五是建立必要的政治生活制度和工作制度。除了上述制度外,还要建立一些必要的议事办事程序和规则,如《党委工作规则》、《党委议事程序》、《学习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党内请示报告制度》等等。这些制度有利于规范党员和领导干部的行动,使之在制度的范围内自觉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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