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刘少奇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方法论原则_群众观点论文

论刘少奇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方法论原则_群众观点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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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建立后,刘少奇同志与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其他同志一起,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进行了全方位的探索,共同制订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线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总路线以及一系列的方针政策,并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地完善和发展。与此同时,刘少奇同志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问题也提出了许多独到的见解和观点,如关于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不能过早采取社会主义步骤的观点;关于充分发挥我国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成分的积极作用和通过“经济竞争”解决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经济成分的矛盾的观点;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既要反对保守,又要反对冒进和综合平衡发展的观点,以及在农村实行“包产到户”和“责任田”的观点等等,这些论点在今天看来仍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刘少奇之所以能够提出富有创见性的思想和理论,是与他始终坚持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原则分不开的。本文拟对刘少奇同志的方法论原则作初步探讨,希望能对我们今天改革开放的实践有所裨益。

一、注重实际,始终强调马列主义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

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一个基本观点,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思想路线,它要求人们在想问题办事情的时候,不凭主观想象,不凭一时热情,不凭死的书本,而必须凭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并从对它们的研究中,找出其固有的规律,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刘少奇作为一个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在探索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过程中,一贯坚持和倡导这一思想路线,要求把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实际结合起来。如在民主革命时期他就指出,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具体道路和欧洲各国的道路相比有其更大的特殊性,“因此,要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用马列主义的原理来解释中国社会历史实践,并指导这种实践,就觉得特别困难些。”(注:《刘少奇选集》上卷,第222、296、45、11、342、353、354、392、403、384—385、385页,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应该“特别注意规定适合环境的实行马克思主义的方法和手段以及这些方法和手段的变更。”(注:《刘少奇选集》上卷,第222、296、45、11、342、353、354、392、403、384—385、385页,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他依然强调要根据中国国情来确定经济建设的道路、方针和政策。他说,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所遇到的、所要处理的问题都是新的问题,“许多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没有讲到的”,(注:《刘少奇选集》下卷, 第49、50、50、50、423、397、398、269、269、424、400、401、402 —403、404、404、360、360页,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这就需要靠我们“用所学到的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观察、分析、处理”,(注:《刘少奇选集》下卷, 第49、50、50、50、423、397、398、269、269、424、400、401、402—403、404、404、360、360页,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 创造出解决我国具体问题的办法。比如“土地问题、农民问题的一些基本观点,马克思、列宁讲过了,但是要处理中国的土地、农民问题还要靠我们创造,还要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注:《刘少奇选集》下卷, 第49、50、50、50、423、397、398、269、269、 424、400、401、402—403、404、404、360、360页,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必须强调指出:“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这是马克思主义的精华。”(注:《刘少奇选集》下卷, 第49、50、50、50、423、397、398、269、269、 424、400、401、402—403、404、404、360、360页,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我们应学会自己走路,应该根据中国的特点,采取适合中国情况的方法来进行建设。”如建国初他提出我国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很长的过渡时期,这一时期的中心任务是经济建设;在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中要防止和反对“左”、“右”两种错误倾向;我国资本主义还处于青年时期,其革命性、进步性是主要方面,应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要通过“经济竞争”来解决新民主主义经济中资本主义经济与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的矛盾,反对过早地“动摇、削弱、直到否定私有制”和过早地采取社会主义步骤,要“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通过不流血的方式和平转入社会主义等,这些都是根据建国初期我国生产力极为低下的实际情况和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革命目标提出来的。再如1956年在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我国主要矛盾和主要任务已发生变化,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方面来,并提出在经济建设上既要反保守,又要反冒进,应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社会主义经济要有计划性、多样性、灵活性等等。这些也是根据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时的实际情况提出来的。1959年至1961年3年经济困难时期之后, 1962年1月刘少奇同志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 总结“大跃进”年代的教训时指出,重要原因之一,是违反了实事求是的原则,违反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因此我们“必须把树立实事求是的作风,作为加强党性的第一个标准。”(注:《刘少奇选集》下卷, 第49、50、50、50、423、397、398、269、269、 424、400、401、402—403、404、404、 360、360页, 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只有把我们的工作放在确实可靠的基础上,才能使我们的事业兴旺起来。”(注:《刘少奇选集》下卷, 第49、50、50、50、423、397、398、269、269、 424、400、401、402—403、404、404、 360、360页, 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他还根据当时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如在农村经济发展中,他积极支持“包产到户”和“责任田”制;在工业管理体制上主张试办托拉斯,用经济组织管理经验,以克服高度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的弊端;在劳动分配制度方面,他主张打破大锅饭、铁饭碗,实行多种分配制度,改革劳动体制,实行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并存的劳动制度;他还根据我国农村劳动力多的特点,借鉴日本的经验,提出将有些工厂办到农村去的设想,等等。他的这些改革设想,都是符合我国国情的,虽然它们还不成熟,亦不完善,但却是我国今天改革的先声,它为我们今天的改革开放提供了极其宝贵的启示。

二、注重调查研究,不断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把调查研究作为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基本途径

调查研究是理论和实践统一的一个基本途径,也是刘少奇一贯倡导的工作方法。他认为调查研究是制定大政方针的基础,主张领导干部在决定政策时,首先要进行调查研究。在民主革命时期,他就提出要彻底肃清空谈的领导作风,作为领导者,应该“很实际地去了解问题,了解环境,很实际地去布置、计划与指导工作”(注:《刘少奇选集》上卷,第222、296、45、11、342、353、354、392、403、384—385、385页,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他说:应该“切实到群众中去了解各部分群众的生活与情绪。绝不可单凭某一部分群众一时特殊的表示及几个领袖一时激愤或悲观的报告,就认定全部群众的要求和情绪是如此,而规定或转变我们的口号。过去我们的许多错误,大半是因为对于实际情形的观察和估量不能深切和正确的缘故。”(注:《刘少奇选集》上卷,第222、296、45、11、342、353、354、392、403、384—385、385页,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他更加强调调查研究在我们党制定政策过程中的重要性。他说,“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都应当大大加强对于实际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注:《刘少奇选集》下卷, 第49、50、50、50、423、397、398、269、269、 424、400、401、402—403、404、404、 360、360页, 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要“学会用老老实实的态度在群众中进行调查研究”,“学会‘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克服那种“宁愿坐在机关里,用空谈代表调查,由感想定出政策,而不愿意深入下层,倾听下情”(注:《刘少奇选集》下卷, 第49、50、50、50、423、397、398、269、269、424、400、401、402—403、404、404、 360、360页,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的主观主义领导作风。他把领导干部是否能用老老实实的态度在群众中进行调查研究,作为他们是否能够继续担负党的领导工作的必要条件。刘少奇同志特别指出调查研究要有明确的目的,就是为了认识世界,了解事物的真相,进而得出解决问题的正确办法。具体地说,调查的目的有三个:一是了解中央已经实行的政策是否正确;二是了解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三是发现脑子里还没有考虑过的新问题。刘少奇一贯重视亲自调查,每当党中央作出重大决策前夕,他总是深入了解实际情况,认真进行调查研究,为我党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提供可靠的依据。如七届二中全会,我党定下了接管城市的总方针,但当时民族资产阶级对我们的城市政策有疑虑,我们的人员中也有“左”的情绪。为了正确制定出我党的城市政策,澄清人们的模糊认识,消除民族资本家存在的疑惧心理,迅速恢复和发展私营企业的生产,1949年4、5月间刘少奇到天津深入机关、工厂、学校进行深入的调查,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保护和发展民族工商业,迅速恢复和发展生产,建立新民主主义经济秩序的思想。社会主义改造即将完成时,为全面展开社会主义建设,1955年底至1956年3月,他听取了工交、财贸、邮电、 文化等30几个部分负责人的汇报,对我国各条战线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地调查,正是在这一调查的基础上,他同毛泽东为首的中央领导同志一起作出了把工作重点放在发展生产力上的战略决策,并对如何处理经济建设中各方面的关系等问题作了科学分析。“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之后,为了深刻总结“大跃进”的经验教训,1961年4、5月间,他又率领中央调查组到湖南、东北、内蒙古进行调查研究,他深入生产第一线和群众家庭,实地考察了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中的实际情况,并同当地群众和各级干部进行座谈。根据这次调查的结果,他在1962年1 月召开的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恳切地作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指出我们这几年提出的一些过高的生产指标,进行的一些不适当的“大办”,“都是缺少根据或者是没有根据的,都没有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注:《刘少奇选集》下卷, 第49、50、50、50、423、397、398、269、269、424、400、401、402—403、404、404、 360、360页,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他强调在今后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必须吸取这个教训,注重调查研究,认真了解各方面的真实情况,把人民群众的真实意见集中起来。

三、坚持群众路线,正确处理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把马列主义关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原理运用于党的实际工作中,形成了一套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以及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刘少奇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的形成、倡导、宣传中起了重点的作用,并且是这一路线的坚决执行者。

在民主革命时期刘少奇就曾多次强调“领导决定政策、考虑问题、决定办法时,要有群众观点,要走群众路线。(注:《刘少奇选集》上卷,第222、296、45、11、342、353、354、392、403、384—385、385页,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因为“群众的知识、群众的经验是最丰富最实际的,群众的创造能力是最伟大的。”(注:《刘少奇选集》上卷,第222、296、45、11、342、353、354、392、403、384—385、385页,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作为领导者,必须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听取群众的意见,真正树立起一种民主的工作精神,这样才能保证决策的正确。1945年他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对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作了系统而全面的阐述。在这个报告中他第一次向全党提出我们党的群众观点,就是“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注:《刘少奇选集》上卷,第222、296、45、11、342、353、354、392、403、384—385、385页,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我们同志有了坚固的明确的这些群众观点,才能有明确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也是我们党的根本的组织路线。”(注:《刘少奇选集》上卷,第222、296、45、11、342、353、 354、392、403、384—385、385页, 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所谓根本政治路线,集中表现为一切为了群众;所谓根本组织路线,集中表现为一切依靠群众;所谓根本工作方法,集中表现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他的这些总结和概括,使我们党的群众路线的内容由七大之前仅仅作为工作方法或领导方法这一个方面发展成为党的根本工作方法、根本政治路线和根本组织路线这三方面的有机统一,使党的群众路线思想成为系统完整的理论。

进入社会主义时期后,刘少奇同志在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党的群众路线理论作了进一步的概括和阐述。他说:“什么是群众路线呢?概括地说,群众路线基本点就是:第一,信任人民群众,相信他们能够自己解放自己,相信他们是历史的创造者。第二,党必须根据群众的实践来检验自己的工作,党的方针、政策、措施都必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注:《刘少奇选集》下卷, 第49、50、50、50、423、397、398、269、269、424、400、401、402—403、404、404、 360、360页,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在这里他首先强调要信任人民群众,认为这是共产党员的根本观点问题。他指出有些人虽然在主观上也有为人民服务的愿望,“但是不虚心地同群众商量,不耐心地教育群众,不愿意或者不敢把党的政策和党所提出的任务向群众交代清楚,他们实际上是不信任群众。”(注:《刘少奇选集》下卷,第49、50、50、50、423、397、398、269、269、424、400、401、402—403、404、404、 360、360页, 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结果在工作中犯了损害人民利益的错误。他特别强调应该充分发挥各种群众组织的作用,尊重他们的民主权利,吸取他们的有益意见,来改进我们的工作。党在作出有关人民群众利益的政策和决定时,应该分别交给有关组织进行讨论,允许自由发表不同意见“不论何时何地,都不应该用党的组织代替人民代表大会和群众组织,使它们徒有其名,而无其实。”(注:《刘少奇选集》下卷,第49、50、50、50、423、397、398、269、269、424、400、401、402—403、404、404、 360、360页, 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如果那样做,就违反了人民民主制度,就会脱离群众,这是很危险的。刘少奇关于信任人民群众的观点,充分反映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本质。

其次,他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和群众路线的一致性,指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就是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我们制定政策就是从群众中来的过程,就是集中群众的实践经验和群众意见的过程。执行政策是到群众中去,也就是回到群众的实践中去的过程。中央的政策实际上就是对人民群众实践经验的不断总结,“党的政策是否正确要在群众实践中考验。”(注:《刘少奇选集》上卷,第222、296、45、11、342、353、 354、392、403、384—385、385页, 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所以重要的问题在于党必须把自己的领导同群众的实践结合起来。刘少奇的以上论述,把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结合起来,一方面给党的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提供了哲学论证,另一方面,从思想路线上保证了党的政治路线的制定和贯彻执行。

第三,他指出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群众路线同群众运动的关系,不能把群众运动当作是群众路线的唯一方式。他说:“有些同志,把群众运动当作是群众路线的唯一方式,好象不搞群众运动就不是群众路线。这种看法,显然是不正确的。”(注:《刘少奇选集》下卷,第49、50、50、50、423、397、398、269、269、424、400、401、402—403、 404、404、 360、360页,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更有甚者,有些同志,把敲锣打鼓、虚张声势,开一些没有内容的大会、作一些空洞的大报告,看成是群众运动和群众路线。其实,这是形式主义的东西,决不是真正的群众运动,更不是党的群众路线。这种所谓“群众运动”,往往并没有真正的群众基础,而是在强迫命令的情况下进行的,表面上似乎轰轰烈烈,实际上空空洞洞。“这种违反群众路线的所谓“群众运动”,不仅不能真正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而且损害了群众的积极性,损害了党的威信。”(注:《刘少奇选集》下卷,第49、50、50、50、423、397、398、269、269、424、400、401、402—403、 404、404、 360、360页,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为此,刘少奇对在社会主义时期如何开展群众运动,提出了以下具体的原则,第一,群众运动必须从实际出发,必须是出于群众自觉自愿的行动。第二,群众运动的内容是多种多样的适应于不同情况的内容,有不同的形式,不能千篇一律。第三,群众运动不能太频繁,不能一年365天都搞群众运动。第四, 在群众运动前必须要在群众中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这样才能既轰轰烈烈又踏踏实实。绝不能搞突击性的群众运动,一哄而起,限期完成。

总之,刘少奇的以上论述不仅丰富和发展了我们党关于群众路线的理论,而且对我们当前的实际工作亦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四、坚持认识的辩证法,在实践中不断发现和掌握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

刘少奇在探索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过程中,既坚持认识的唯物论,又坚持认识的辩证法。敢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使认识不断符合客观实际,是他思想方法的又一显著特点。他特别强调我们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过程中应该经常不断地发现和修正错误。他说作为领导者,都希望自己说的话,决定的政策,力求完满,不犯错误,“但事实却往往相反,运动发展过程证明总不是那样完满,原来的决定总会需要修改,甚至有根本的错误。”(注:《刘少奇选集》上卷, 第222、296、45、11、342、353、 354、392、403、384—385、385页,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他认为这都是正常的,在世界上古今中外没有一个十全十美的领导者,问题不是在于犯不犯错误,而在于“能发现错误,寻找原因,迅速修正错误。”(注:《刘少奇选集》上卷, 第222、296、45、11、342、353、 354、392、403、384—385、385页,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这才是马列主义的领导。

60年代初在总结大跃进的教训时,他对认识的辩证法作了更深刻的阐述,他说:“在最近几年建设工作的某些方面,我们犯了错误,翻了斤斗,付出了不少的代价。我们应该在工作中力求少犯错误,力求避免严重错误,但是,永远不犯错误,完全不犯错误,这是不可设想的。“失败是成功之母”,这句话的意思是,成功往往是要经过许多挫折的,只要善于从错误中吸取教训,就有可能得到成功。我们的建设工作要得到成功,也不可能不犯错误,不可能不付出代价。“(注:《刘少奇选集》下卷,第49、50、50、50、423、397、398、269、269、424、 400、401、402—403、 404、404、360、360页,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我们想要少花些代价,就要善于总结经验,善于从成功的和失败的经验中吸取教训,使自己的主观逐步地比较符合客观,逐步地认识和掌握建设的客观规律。(注:《刘少奇选集》下卷,第49、50、50、50、423、397、398、269、269、424、400、401、402—403、 404、404、360、360页,人民出版社, 1985年版。)善于从错误中总结经验,坏事就能变成好事。如果犯了错误,又根本不承认有缺点和错误,或者承认一些,又掩盖一些,经验就无从总结,也无从学习,坏事也就不能变为好事,这种人就不能进步。

从建国到“文化大革命”前的17年,刘少奇遵循这一思想方法,在探索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过程中不断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逐步摸索到在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尤其在“大跃进”运动之后,他提出了许多富有创建性的改革设想,并进行了初步实验。只是由于当时“以阶段斗争为纲”的“左”倾指导思想逐渐在党内占据了主导地位,使他的这些正确理论和设想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实践就夭折了,这自然属于历史的悲剧,既是他个人的不幸,更是党和全国人民的不幸。

刘少奇同毛泽东、邓小平等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是共同探索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先驱者。刘少奇在这一探索过程中所作出的巨大贡献,对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形成具有重大的影响,他所总结出的丰富的经验教训及提出的许多创造性论点,为我国新时期的改革开放,提供了思想理论来源,是制定改革开放政策的借鉴,他所坚持的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原则,对我们今天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更是我们应该深入研究、学习的。

(本文是在华中理工大学哲学系王炯华教授的指导下和李砚田教授的热情帮助下完成的,在此特向二位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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