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打开战争之门--从“三大法制行为”看日本国家安全战略的重大转变_自卫队论文

日本打开战争之门--从“三大法制行为”看日本国家安全战略的重大转变_自卫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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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酝酿长达25年,经过三届国会审议、标志着日本安全战略重大调整的重要法律 即《应对武力攻击事态法案》、《自卫队法修改案》和《安全保障会议设置法修改案》 已获得日本本届国会通过,并正式成为国家安全战略和防卫政策的规定性法律。至此, “有事法制三法案”完成全部立法程序,正式成为法律。“有事法制”是日本安全战略 调整的象征,它的确标志日本政府自70年代以来对国家安全战略进行的重大调整趋于完 成。

有事法制 蓄谋已久

“有事法制”是日本冷战后安全战略调整的象征,是日本政府有关军事立法的重要组 成部分和进一步完善。日本政府在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研究有事立法,力图通过“有事 法制”建立日本应对紧急事态、处理国家安全危机的应急机制,在紧急事态下授权首相 跳过内阁安全会议直接下令出动自卫队,以增强日本干预国际冲突、承担更多国际安全 义务的能力,在国际政治和安全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最终成为世界政治大国。这已成 为多年来历届日本政府的主要执政目标之一。

早在1977年,福田纠夫内阁就同意了防卫厅提出的“加强有事法制的建议”,以便为 突破法律限制、发展军事力量制造法律依据。但慑于国内外和平力量的反对,只能在极 其秘密的状态下进行“黑箱操作”,始终处于“准备”阶段,未敢公开提出。20世纪90 年代冷战结束后,日本政府加快了调整国家安全战略的步伐。1992年,国会通过了《联 合国维持和平合作法》(PKO法)为向海外派兵提供了法律依据。1994年,政府有关部门 起草了关于“有事法制”的法案。1996年,日美共同发表“联合宣言”,完成了对日美 安全同盟的“再定义”。1997年,日美两国发表“新联合防卫指针”,完善了两国共同 防卫的双边机制。同年的《防卫白皮书》提出:面对冷战后国际安全形势的变化和亚太 地区“仍然存在大规模军事力量”的现实,日本必须建立具备“防卫所必需的”,“足 以应付一切事态的各种功能”的防卫体制和防卫态势。执政三党为此达成一致意见,推 动政府尽快提出“有事法制”。从那以后,历届首相都发表了将积极推进“有事法制” 的讲话。

1999年5月通过的“周边事态法”,是日本政府就“有事法制”相关立法迈出的重要一 步。2001年,借国际社会反恐怖主义之机,国会通过了“反恐怖三法案”,内阁向发生 国际武装冲突的地区派出了支援美军作战的自卫队和配备“宙斯盾”系统的“金刚级” 驱逐舰。2003年5月,又在短短几天之内通过了“有事法制三法案”。舆论称之为“36 小时走完了26年的路”。国家安全战略根本性转换的这一过程表明,日本政府正在突破 战后以来“专守防卫”的基本原则,转而实施可以行使“集体自卫权”和主动出击、先 发制人的“攻势防卫”战略。

内外促生

小泉内阁之所以能在本届国会顺利通过“有事法制三法案”,有着国内、国外的有利 环境。

从国内环境看,小泉内阁上台后,经济衰退依然如故,各项改革毫无进展,国内支持 率下降,因而试图在外交和安全上突破原先有法律限制,把实现“有事法制三法案”作 为施政目标之一。在2002年春季国会上,内阁提出了有事法制草案。但由于法案漏洞百 出,遭到所有在野党和公众舆论的反对。在当年秋季临时国会上虽经审议,但未获通过 。为了扫除国会审议和通过的障碍,在本届国会通过“有事法制三法案”,小泉首先谋 求最大的在野党——民主党的支持。自民党、公明党、保守党的干事长与民主党干事长 连续多次会谈,自民党的政策负责人与民主党的影子内阁安保大臣也进行反复磋商,民 主党对执政三党提出的有事法制法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双方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民主 党要求的制定紧急事态对策基本法、设立危机管理厅、保障基本人权、制定国民保护法 并在该法律成立之前冻结有事法制的实施等。经过协商,双方在法案的具体内容上互相 作了让步,围绕有事法案修正事宜达成妥协一致。内阁根据达成的协议修改了草案,对 有事法制含义的界定等问题进行了简化处理。围绕“有事法制”政治运营,又带有执政 党、在野党之间权力斗争的因素。日本舆论认为,“有事法制”是国家的根本法制,应 该尽量争取更多的国会议员的支持。自民党因此拉拢政策较为接近的民主党,而民主党 为显示自己拥有执政能力,也乐得在讨价还价的同时向执政党靠拢。执政党与民主党达 成一致是政治上相互妥协的结果。根据自民党与民主党的协议,修改后的“有事法制三 法案”将在14日的众院特别委员会表决通过,15日经众院大会表决后送参院审议,有事 法制在本届国会获得通过已是预料之中的事。

从国际环境看,日本政府扩大防卫机能和防卫范围的政策意图得到了美国的支持。美 国副国务卿阿米蒂奇等人于2000年10月11日发表的国防大学战略研究所研究报告即明确 提出,要求日本修改宪法,完成有事立法,解除行使“集体自卫权”的法律限制,分担 国际安全义务,使日美同盟向美英同盟发展等等。日本外务省官员认为,阿米蒂奇报告 已经成为指导美国对日政策的基础。2001年5月15日,美国的兰德公司发表题为《美国 与亚洲:走向新的美国战略和军事部署》的报告,向美国政府建议为加强美日安全合作 ,应明确支持日本修改现行宪法。美军太平洋地区司令长官也明确表示,希望日本在地 区安全事务上承担更多的责任。2001年10月,日本国会通过了“反恐怖三法案”。美国 国务院发言人包润石代表美国政府发表声明,热烈欢迎日本国会通过立法,为日本军队 参加反恐怖主义行动铺平道路,这项立法以及日本的努力,不仅对反恐怖主义行动具有 重要意义,而且进一步加强了美日同盟。2002年2月布什总统访问日本期间,也对日本 政府的反恐怖政策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日本政府的外交努力,显示了日美同盟的强大 和日本不可替代的作用。美国出于亚太地区战略需要借助日本等军事盟国的力量,分担 地区安全责任,形成以美国为核心,以美国与亚太地区的双边安全机制为骨架的地区安 全网络。美国的鼓励促使日本政府对建立“有事法制”下了最后的决心。2003年1月4日 ,小泉首相公开、正式提出要健全“有事法制”。同时日本政府认为,对自身安全环境 的最大威胁随着冷战结束和苏联的解体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冷战时期安全战略戒备 和防卫政策的重点对象—苏联、俄罗斯对日本已不构成直接而现实的安全威胁,今后日 本面临的安全威胁主要是周边地区安全形势的不稳定,特别是朝鲜试射导弹、不明国籍 的可疑船只入侵日本领海和朝鲜核危机爆发后,周边地区发生“有事”事态的可能性、 紧迫性不断提高。因此,日本政府需要调整国家安全战略,加强应付突发性事态的组织 机制和法律体系。

政策转换 引人注目

内阁提出的“有事法制”包括:《武力攻击事态法案》、《安全保障会议设置法修正 案》和《自卫队修正案》。根据“有事法制三法案”的内容,可以看出日本国家安全战 略和防卫政策进行的调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有事”的定义。所谓“有事”是指“日本遭到来自外部的武力攻击之事态” 和“事态紧迫、可以预测将受到武力攻击的事态”,“并非单指为防卫而出动自卫队, 还包括对付大规模的恐怖活动和日本周边出现的情况”,即使没有直接受到武力攻击的 “事实”,只“有被攻击之危险”,日本也可出动自卫队进行防卫作战。而对这种“危 险”的“预测”又是由日本政府单方面判断和认定,因此所谓“有事”的范围存在被主 观上任意或无限扩大的可能性。

2、放宽自卫队出动的法律限制。按照现行法律,自卫队出动遂行军事行动,事先必需 受到四方面的制约和许可:一是出动时所路经地区、路段须经环境厅等同意;二是携带 军火弹药须经消防厅许可;三是开辟演习场地或构筑阵地防线须经自治省和地方自治体 允许;四是如在国有土地;五是开辟学习场地或构筑阵地防线须经环境厅、国土厅的批 准。因此防卫厅要求修改现行法律,放松限制,简化审批程序,以便自卫队能迅速出动 。

3、放宽“文官管制”。在文官控制自卫队军政、军令系统,在参谋长联席会议权力受 到文官制约的情况下,由于管制、报批程序复杂,自卫队很难对突发性事态在第一时间 作出快速反应。因此军方要求扩大参联会主席的权力,恢复战前的三军参谋长的职责和 权限,以强化军令指挥系统。参联会权力的扩大将使“文官管制”名存实亡,政党、文 官、国会等政治力量对自卫队的控制和约束进一步受到削弱,现役军人不仅将拥有对自 卫队的更大指挥权,而且对于国家的外交、安全和军事问题他将获得更大的发言权。从 而导致军人在国家政治中的影响扩大。

4、扩大和强化首相的权限。为建立日本应对紧急事态的机制和迅速作出反应的能力, 将提升和扩大首相的权力,赋予首相在紧急事态下拥有越过内阁安全会议直接命令自卫 队出动,以及限制国民权力、动用民间资源和设施、确定私有财产的补偿办法等特别权 力。法案还将赋予内阁及政府各部在“有事”的情况下,征用或处理地方政府和其他有 着重要战略意义的公共设施及私人机构的更大权力,同时为军队征用、使用私人财产制 定了指导方针,并允许当局惩治无视紧急法律的国民。使得法律对于内阁和首相权力的 制约减弱,首相个人意志对于国家政治外交的作用增强。

“有事法制三法案”分别来看。《应对武力攻击事态法案》的主要内容有,当日本受 到武力攻击时,政治可以在内阁会议上决定应对基本方针;授予首相拥有不经过内阁对 地方自治体的指示权和代执行权。《自卫队法修改案》增加的主要内容有,只要预测可 能受到敌方武力攻击,即使武力攻击未发生,自卫队也可以构筑防御设施;接到紧急行 动命令后,自卫队有权强行征用私有土地和改变私人的房屋形状,以及征用其它民间资 源。《安全保障会议设置法修改案》增加的主要内容有,设置向国家安全保障会议提供 政策建议的“应对紧急事态专门委员会”,以进一步完善。

一意孤行 欲将何往

“有事法制三法案”的通过和确立是后冷战时代日本国家安全战略和防卫政策进行重 大调整的象征,其目的是适应国际安全形势的变化,建立对紧急事态作出迅速反应的组 织机制和法律体系,提升首相和内阁在紧急事态下的专断权力,赋予首相可以跳过内阁

安全会议直接下令出动自卫队,限制国民民族权力,强行动用地方和民间资源的特殊权 力。这必将对日本外交和国家安全战略,以及国内政治局势的走向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 响。

小泉首相称,“有事法制三法案”对现行法律做出的改变“开创了一个新纪元”,并 就内阁所提出之草案的修正协商迅速取得一致对在野党表示敬意,声称今后也要确保在 共同的基础上就安全保障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协商。日本舆论普遍认为,有事法案的 通过是小泉首相在政治上取得的一次重大胜利。借助这一胜利,小泉首相将可能更加积 极地谋求连任自民党总裁和内阁首相,下一步将可能加紧修改宪法第九条,推进设立防 卫省、国防军的政策,以便为向海外派兵和成为军事大国打破最后的法律束缚。即使因 为国内外的强烈反对一时难以达到修改宪法的目的,日本政府也会继续采取惯用的方法 ,对现行法律进行“扩大解释”,在不打破和平宪法框架的情况下,以“小步快跑”、 “少说多做”的方式加快实现成为军事大国的战略目标。此外,执政和在野两大党自19 93年以来,在涉及重大国家政策改变的问题上如此密切合作,是不多见的。这样一种在 政治思想、价值判断和政策理念上“保守合流”的政治动向,不仅使日本政坛上的力量 对比对传统革新阵营更为不利,而且将可能加强、加速日本政界和社会的总体保守化, 这对于日本国家的发展道路选择,究竟意味着什么,值得我们密切关注。

由于“有事法制三法案”的通过突破了和平宪法对军事力量及其行动的法律制约,使 日本自卫队在紧急事态下迅速而秘密地出动有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在国内外介入冲突的 武装行动也获得了更大的自由,所以日本自卫队今后向海外派出军事力量、对国际冲突 作出应急反应的可能性将因“有事法制三法案”的确立而进一步增大。有鉴于此,亚太 地区各国对于日本将来是坚守和平发展道路、还是走向军事大国,不能不给予密切的关 注和强烈的警惕。

日本媒体指出:纵观日本历史,大部分的所谓“有事”是日本挑起或日本军队外侵他 国时发生的,即“有事”都是自己招惹的。从这样的历史经验考虑,日本政府究竟为什 么急于建立、健全“有事法制”,为什么加快完成走向军事大国的立法程序,其目的究 竟何在,就不能不令周边国家感到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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