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创新的氛围与制度要素_学术规范论文

学术创新的氛围与制度要素_学术规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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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术创新需要什么样的学术规范?

(一)什么是学术规范的目的?

1.学术规范的定义及分类

关于学术规范的界定和具体含义,目前我国还没有完全统一的认可。不同的学者都可从各自的学科领域和角度来主张什么是学术规范,因此,学术规范没有统一的认识,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结果。在具有代表性的定义中,李振宏认为:“学术规范是学术从业者社群在一定时期形成的学术行为模式,是由学术从业者社群中的成员所共同认可的学术价值观念、选题指向、思维方式、研究手段、编篡模式等方面所构成的不成文的学术成规。”[1]陈学飞则指出:“所谓学术规范,用最简单的语言来表达,就是指学术工作(包括学术研究和学术研究成果的发表等)中的规则。”[2]

虽然学术规范的内涵不易界定,但高晓清和顾明远对各种定义作了一个大致轮廓的归纳定义。一般地,学术规范包括法律规范、政策规范、制度规范、道德规范。其中,学术的法律规范的目的是防止对学术自由的歪曲和滥用,打击学术腐败和学术造假,它是学术规范中的最高规范,是学术道德规范的底线,具有很强的强制性。而学术政策相对于法律规范,强制性就弱一些,只是对学术研究起一定的导向性作用。学术规范中的学术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制度包括国家法律、政策和学术组织的制度等,狭义的制度主要是学术组织的制度。而狭义的学术制度,是指学术组织根据学术法律、学术政策,结合自身的学术实际而达成一定的理性共识,以此为依据制订出学术组织的规定。学术道德,体现的是学术自主、学术诚信和学术的献身精神。学术道德的培育主要靠学者的自律,学者行会、协会、专业学科学会等学术组织在加强学术研究与交流的同时,应在学术自律方面发挥重要作用。[3]

除了以上的定义,对学术规范的探讨还涉及技术和内容层次方面的问题。技术层次,包括各种符合的使用、成果的署名、引文的注释等等;内容层次,包括理论、概念和研究方法的运用等。其中技术层次和内容层次的规范,虽然是外在的、形式上的,但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内在内容和道德层次上所达到的水平,是基础性、核心性的规范要求,因此也很重要。

2.学术规范究竟规范了什么?

学术规范的外延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不同的学者、不同的学科考察角度,会有不同的答案。

从哲学的角度看,学术规范可包括学术的内部规范与外部规范。内部规范是学术领域中已有知识结论与现有理论,以及学术对象的客观性与真实性。外部规范是指学术活动与学术环境的社会行为规范。学术规范对于学术活动的意义在于:已有的学术规范为新的学术活动提供基础。[4]若从理论上对学术规范进行分层考察,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是内容层面的规范,它包括科学研究的方法、自身的理论框架和概念范畴体系。在这方面,不同的学科有不同的规范。第二个层面是价值层面的规范,即约定俗成并得到学术界认同和共同遵守的观念道德和价值取向,其中心内容是学术道德或学术伦理,它也是从事学术研究职业者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第三个层面是技术操作层面的,包括各种符号的使用、成果的署名、注释的引用等。这些往往通过可操作的制度进行规定。[3]而从实践的角度来分析学术规范的层次类别,也可从三个层次来看待:第一个层面是有明确规定及可操作的政策法规和技术上的操作要求,前者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后者如“双向匿名审稿制度”。第二个层面是约定俗成并得到学术界认同和共同遵守的观念道德和价值取向,它属于精神生活范畴。比如学术道德或学术伦理,是从事学术研究职业者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这当然也就是学术规范在个人层面上的要求。所以,学术道德应当是学术规范的一个组成部分,遵循学术规范,对个人来说,首先要恪守学术道德。第三个层面是学科研究的方法、自身的理论框架和概念范畴体系,每个学科的研究路径不同,所以在这方面也有所不同。[5]

上述规范从不同角度包罗万象,几乎涉及了学术活动的方方面面。很显然,如果笼统地进行全方位规范,眉毛胡子一把抓,势必桎梏学术创新。而学术创新是知识经济时代的源动力。那么学术规范究竟应该规范什么?

3.学术规范的局限性

必要的学术规范是需要的,但不是所有思变出来的“规范”都应该做为学术规范,其中关键点就在于学术规范由谁来制订?学术规范对谁起“规范”作用,即学术规范的对象是什么?所以,我们不能盲信“学术规范”,以免我们的学术研究或创新活动成为被“规范”、被约束的对象。

目前影响较为严重的就是学术规范的官僚主义,为了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一些学术制度,如评估制度、职称晋升制度、基金发放制度等已到了程式化与机械化的地步,形成僵化的学术惯例与学术标准,不利于学术创新,使学术成果成了学术规范的附属品和牺牲品。

学术规范的局限性还在于,不能用某一学科或领域的学术规范推广至所有的学科或领域。因为“以史学为标准,哲学不科学;以社会科学为标准,人文学术不科学;而以自然科学为标准,社会科学不标准……”[6](28)不同学科有不同的学科研究角度和规范要求,若从各自的学科经验出发,形成用来裁决一般知识的戒条,则学术研究必然成为“千人一面”,会束缚各学科的理论争鸣,进而影响到不同学科的融合和交流。所以,不能以某种具体的学科标准作为所有知识门类的共同规范,否则,长此以往,知识的基础和底盘将会不断萎缩。

4.学术规范的目的在于建立激励创新的学术制度

学术规范不是零散的行为规定,也不是盲目的全方位限制,而是需要围绕规范目的进行针对性的制度建设。如果说古代是用学术道德和学术伦理来规范学术研究的话,发展到现在,必然要发展一些新的约束形式,如独立的、严格的评价系统,以适应与职业界关系日益密切的需要。关键在于新规范机制是在大学制度转型的条件下产生的,必然加进了与传统自律有所不同的他律成份,即要用制度的形式来规范学术活动,通过学术制度的完善达到真正的学术规范,促进长效的学术发展及创新,此乃治标之本。

具体建立何种学术规范的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探讨,但基本和核心的制度还是需要尽快制订与实施。比如,建立健全符合学术活动性质的学术评价机制,从以往注重数量,逐渐向注重质量和影响力倾斜;建立正确的学术批评机制,现在我国的学术批评机制还不够完善,出现很多学术批评的问题,如难以接受学术批评、不负责任地进行批评,等等;还要建立健全学术奖惩机制,奖励创新和先进,严惩学术腐败和学术失范。

(二)我国学术规范问题的本质是什么?

1.热点问题的冷思考

目前学术界关于学术规范的争论无疑显示了中国学术提升自身的努力,但中国知识分子的弱点却在此又一次显现出来。很多学术规范的争鸣者没有或者很少着眼于探究学术失范的深层次原因,而是情绪化地进行学术的道德评判和批评,甚至恨不得将一些学术失范者钉在学术不道德的耻辱十字架上。固然,我们需要这种大张旗鼓的批评,但这只是治标,终究没有治理中国学术不规范的土壤,对学术的长期发展不利。因此,我们在批评学术失范的同时,更应考察和审视学术失范的背后原因,对当前的争鸣热点进行冷思考。目前关于学术规范讨论主要有三点不足:首先,缺少一种关于学术规范本质的思考。究竟什么是学术上的规范?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学术规范?我国建立学术规范面临哪些方面的问题?学术规范与学术失范各有什么样特点?等等。其次,又忽略了不同的学科和具体的领域对学术规范的不同要求,只是进行一般性的探讨和呼吁,甚至用某一领域或学科的学术规范推广至所有的领域和学科,以偏概全地看待学术规范的问题。第三,将学术规范等同于全面管理,将能想到的方方面面都纳入到规范的视角。

2.学术规范的重点在于促进学术发展,而不在于让教师噤若寒蝉

学术规范的目的不是让教师噤若寒蝉,不是让教师在浮躁的评估制度和严厉的学术规范中左右为难,而是要注重学术质量和创新制度。好的学术规范应该尽量扩大其教师的参与性和学术的包容性,没有宽松的学术环境,没有广大教师的参与,学术争鸣就是句空话,学术创新就没有了酝酿的氛围。但不能以牺牲学术品质为代价,而当以通过注重学术积累走向学术创新。固然目前我国的学术界存在学术不规范的行为和做法,制定相应的规范也是很必须的,但制定规范不是目的,限制言论更不是目的,不能因为防止学术的失范,就影响到学术的发展和创新。学术失范是古已有之的问题,是古今中外皆不能免的通病,学术规范的规章制度一旦以防止学术失范为主,学术的真正目的就被手段所掩盖了。因此,学术规范的主要目的是建设而非防范。

同时,建立规范是为了超越规范。规范在刚开始产生的时候是很有吸引力的,而学术规范一旦定型并建立起权威,对学术的探索者又是一种束缚和压制。只是针对目前忽视和蔑视传统不守规则的弊病,才有必要重新强调学术规范。但是,当学术规范发展到一定程度和阶段,就需要强调超越学术规范,“对于具体学者来说,从守规则走向不守规则,是治学的正路。一上手就大谈‘一洗万古凡马空’,除非天纵奇才,否则很难有成。难处在于把握何时深思有得,可以反出师门或背离通行的学术规范。”[6](P73)

二、如何营造学术创新的气氛

(一)学术自由的内涵

“所谓学术自由,是指大学与其他学术机构中的学术人员(教学人员、科研人员、学生与学者)在进行学术活动时,最小程度地受到外来和内在限制的权利与能力。学术自由对于学术活动的意义在于:学术自由确保学术人员在进行学术活动时忠实于他们自己的探究,而不依赖于外在政治的、哲学的、宗教的或认识论的意见或信念,保证学者们不受限制地表达他们在各自专业领域内所发现的真理。”[3]“学术自由是学者在不受学术以外的因素干扰的情况下理智地决定自己的研究、教学、学习计划和事务的权利。理智是学术自由的内在本质。”[7]

1.学术创新的效率

知识经济时代呼唤社会的创新,没有创新、缺少变革的社会,是很难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学术创新是国家的“思想库”,国家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学术创新。高等教育已成为社会的中心或重要组成部分,首届世界高等教育大会的宣言指出:“高等教育本身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而且必须进行从未要求它实行过的最彻底的变革和革新。”《世界宣言》还包含了这一理念:高等教育起着社会良知、思想库的作用,发挥着批判、前瞻功能。高等学校是国家的“思想库”,社会的“良心”,国家、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高等教育提供创新思想。坚持学术创新,提升学术创新效率应是社会的需要,学校自身的抉择,也是为了给学术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所谓创新,从哲学语义学的角度来讲:一是创造,即从无到有的原创性活动;二是更新,也即是对旧事物的改造。”[8]由于学术研究内容不同,学术起点不同和研究侧重点的差异,学术创新既表现为不同价值,也表现为不同形式。但任何学术研究,必须通过学者艰辛的劳动,通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或者在一个崭新的领域有新的发现、建立新的理论;或者推翻原有的理论框架或部分结论,得出新的结论;或者提出了一种新的概念、采用了一种新的方法;等等,都属于创新。从这个角度来理解,与其将学术规范建成一种限制手段,不如将其建设成为提高学术创新效率的平台。

学术创新的效率高低取决于学者素质和学校内外部环境。学者素质包括勤奋、锐意进取、敏锐眼光、问题意识等等;创新的内外部环境实际上是创新的软环境问题,涉及到学术规范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提升学术创新效率不仅要提高学者素质,而且要从国家创新体系的角度来审视学术规范的效果。《世界宣言》与高等教育质量评估行动相联系,提出了有关高等教育质量问题的一些基本理念,如高等教育的质量是一个多层面的概念,既要确立国际公认的可比较的质量标准,同时又要对学校、国家和地区的具体情况予以应有的重视,考虑多样性,避免用统一的尺度衡量。所以对于学术创新的效率评估也要考虑多样性,考虑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形式创新的差异性,构建一个规范、完善的内外部质量评价体系。

社会的可持续性进步需要创新,要提升学术创新的效率,学术气氛的大众性和学术规范的针对性是提升学术创新效率的必要保障。

2.学术气氛的大众性与学术创新的精英性的共生关系

学术创新成功的比例不高,学术创新往往由少数人完成,具有精英性。但这种成功是在大量的学术努力和失败中取得的,是有条件的,其中之一就是宽松、自由的大众性学术气氛,大众性的学术气氛是学术创新的源泉和前提。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高等教育大会决议都认为,高等教育的发展与管理获得成功的前提之一是其与国家和整个社会要保持良好的关系,这种关系应当建立在学术自由和学校自治的原则基础上。“之所以坚持这两条基本原则,与高等教育从事高深学问研究和传播分不开的,教师在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时需要这种宽松的学术气氛。”[9]

古今中外,具有精英性的学术创新是通过大量的、反复的、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的学术活动实现的,因此创造大众性的学术气氛显的尤其重要。不必苛求广大教师对学术参与的热情,最根本的在于是否能够形成持续的、浓厚的气氛,这种气氛靠少数人是不可能形成的,必须有一批人的共同努力。我国春秋战国时期是历史上学术气氛最好的时期之一,才会形成百家争鸣的局面,才会有众多学术创新。秦始皇焚书坑儒的极端高压强制手段,使诸子百家的学术氛围从此在中国消失直到“五四”新文化运动。我国的春秋战国和五四时期的新文化运动对于我国的意义如同西方的文艺复兴运动,百家争鸣、百花齐放,为学术创新提供不尽的活力源泉。洪堡在19世纪之初提出的“学术自由”理念,促使德国大学成为世界大学的中心;蔡元培“兼容并包”的办学思想,为北大营造了浓郁的学术环境,使北大成为我国大学的楷模,成为我国学术创新的重要机构之一。自由的、大众性的学术氛围是孕育创新的土壤,如果没有广大教师对学术创新的追求,创新活动就会衰竭。

学术创新的精英性以学术气氛的大众性为前提条件,反过来学术创新的精英性又为大众性的学术气氛提供动力,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共生关系。在宽松、自由、大众性的学术气氛下,少数有着敏锐眼光和问题意识的学者产生学术创新,而这具有精英性的学术创新又会成为大众自由思想、自由讨论、自由争鸣的内容,促进学术气氛的进一步浓厚、持久,如此循环往复,生生息息,以至无穷。

(二)学术规范与学术创新是一对矛盾?

从表面上看,学术规范与学术创新在一定范围内是一对矛盾。在学术规范的争辩中,学术规范与学术创新往往经意或不经意地被人们当成是矛盾的对立面,认为学术规范化会造成学术要求的僵化,助长学术霸权及其排外倾向,不利于学术创新。其实,这是片面地看待了学术创新与学术规范的关系。学术创新需要创造性,发散性思维,需要大胆探索的勇气和突破陈规旧说的勇气。而学术规范则要求遵循必须遵循的思维规律,尊重必须尊重的学术发展的历史承继性,遵守必须遵守的规范化形式。但从本质上看,两者相辅相成。

新的学术规范的内容和要求,是以原有学术规范为基础的,是对原有学术规范的继承和发展,是与新的学术创新条件要求相适应的。相对于学术发展而言,学术自由是基础,学术规范是工具,学术创新才是目的。推动学术进步、促进学术繁荣的源泉和动力,在于不竭的创新。

人类学术研究的发展,是一个永无止境的学术创新和学术规范的辨证互动的扬弃过程。学术规范可以为学术创新提供科学的基础、正确的思路、程序和方法,学术创新又可成为新的规范。“学术规范的形成和发展,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创新的过程——当一种创新成果被公认,成为人类知识宝库中的新积累时,它也同时加入到学术规范的行列中,成为后人学术创新的基础,为他们的创造性研究提供足够的学术养料。”[10]

学术研究需要充分享有学术自由,这是学术创新的源泉;但同时又要坚持严格的学术规范。学术自由的内在本质和外部环境决定了学术自由呼唤学术规范。从个体而言,学者虽然比一般人更富有理智,但由于身体状况、心理素质、外部环境的干扰等影响,也会产生情绪波动,或多或少存在非理智的时候。这种非理智所产生的行为也需要学术规范来限制和约束。更为重要的是,学术自由的外部环境恶化迫切需要学术规范来治理。目前,由于整个社会处在转型时期,旧的社会秩序已经打破,新的社会秩序尚未完全建立。在社会失范的大环境下,学术失范导致学术环境恶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学术腐败,二是学术造假,三是学术功利。[7]所以迫切需要学术规范来保障学术研究,保障学术创新。“自治意味着把学者们自我约束、制定学者公认的基本规范和决定学者行为准则的责任交给了他们自己。”[11](120)“学术自由的必然结果是学者有义务为他们借以得出结论的思想过程提出充分的证明,以便由其他学者评价这些结论的准确度和效度。”[11](50)学术规范应是学者自觉制定、遵守、维护的,不应把学术规范看成是学术自由、学术创新的对立和障碍,学术创新是学术规范基础上的创新。为了保证学术创新的可持续性发展,必须遵循学术规范。

(三)学术创新的条件

国际科学中心转移的启示告诉我们,制度是学术创新的最重要条件。从1500年至1960年,意大利、英国、法国、德国和美国先后成为世界科学中心。[12](367)在漫长的学术规范制度的建设中,西方的学术发展是由一整套制度来保证的,这种制度包括公认的学术准则和规范,完善的学术批评风气,严格的学术训练,公正的招聘制度,以及透明的晋升程序等等。二战之后,科学研究的中心,已经从欧洲大陆转移到了美洲大陆,美国成为世界学术研究的中心。这种国际科学中心的转移不是偶然的,在现代科学发展中,交叉科学与孕育中的潜科学是学术创新的重要领域,美国院校的多样化和宽松的学术气氛有利于新学科的研发,相对于僵化的欧洲传统研究规范和准则,美国的科学研究模式鼓励创新。在欧洲所不被容忍的“偏僻学问”都为美国所欢迎,美国自由开放的学术研究风气为各国研究者所向往。国际科学中心的转移规律表明,学术规范不以学术创新为目的,不能及时更新与变革,就会丧失学术创新的保障功能,转变为制约学术创新。

我国有些研究机构的研究硬件和设施并不比国外差,大学研究环境越来越好,但国内不少机构是有学术派别的,不符合其言论和观点的学术成果被排挤和否定,缺乏研究的气氛,缺乏鼓励学术创新的土壤,所以创新和原创性成果很少。有关数据表明,我国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着很大的知识创新能力的差距,技术创新能力的差距更大。”[13]我国很多学术机构其固有的行政机构官僚气息并未完全消退,在僵化的行政束缚下,要创新性地出研究成果,是有相当难度的。此外,我国的学术管理制度更注重“人治”,而非“法制”,要么制度没制订,制度不完善,要么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严。这都影响了教师的学术创新的效率及积极性,学术规范应重在建立优良的创新保障及激励制度。

三、学术规范与学术创新相辅相成的制度要素

(一)学术活动的专业化保障制度

我国目前学术制度的构建远远落后于学术创新的要求。若没有学术规范的制度建设,单纯地对学术失范和学术腐败进行批判,不利于学术环境的改善和学术水平的最终提高。仅把目前出现的学术问题归结为道德伦理原因,学术规范的重点停留在道义的谴责和严厉的惩罚规定上,是不足以有效治理学术问题的。当然,学术制度可以包括很多内容,比如学术评估、学术管理、学术奖罚、学术组织、学术民主、学术竞争、学术合作、学术著述的出版和发表、科研项目的审批等方面内容在内的一整套完备的、相互制约的规则和机制,但什么是制度的首要要素,整个学术制度的价值取向体现在哪?

如果说《芝加哥手册——写作、编辑和出版指南》是撰写学术论文的基本写作规范,是大学师生的必修知识,那么学术规范的重点显然不应该在这里。从一些发达国家的学术规范看,其重点在道德规范,并将道德规范置于专业化活动之中,两者紧密结合而形成教师基本岗位要求,促进教师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和促进学科竞争力。一个大学教师的首要能力是能把握课程内容,提供高水平的知识,确保课程内容的最新、准确和有代表性。这项准则意味着,教师要有学以致用的教育学理论功底,其责任在于维护学术创新的动力和学科的竞争力。

因此,教师是学术规范的对象,又是学术创新的主体,学术规范与学术创新的相辅相成,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为契合点,并落实到学术创新的效率中去。离开教师学术活动的专业化保障这一宗旨,则学术规范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二)学术创新的分类及院校规章制度

学术创新分为哪些类型?相应的院校规章制度如何建立?这是学术规范与学术创新保持良性互动关系的核心所在。

不同类型院校可以有不同侧重的学术规范,可以用教学规范来规范教学活动,也可以用研究规范来规范不同的创新活动:(1)发现真理,认识规律,创建新的理论体系或把新的真理补充到我们已经取得的被确认或固定的真理体系之中。(2)用更准确、更全面的理论取代不太准确、不太全面的理论。(3)抛弃被实践证明是错误的归纳、假设或定论。(4)发现理论错误或不当之处而进行修正。(5)创新思维方法或研究手段,减少人们把握真理的成本或缩短认识真理的过程。(6)对既有成果进行归纳总结,并从中提炼一些规律性的认识,归纳出一些可供借鉴的思想、经验,指出一些事物、现象的不足等。(7)在社会应用研究中,对一定的社会事物、社会现象进行分析解剖,发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如能真正有利于指导实践,其学术创新价值也不可忽视。[14]

以当前国际科学中心的美国为例,学术规范的重心是比较低的,与院校分类和教师学术责任有着紧密的关系,便于不同类型学术创新的多样化需要。在这里首先要明了的是,学术创新存在分类,科学创新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或项目开发能力应该由不同层次类别的院校分别完成。

(三)教师学术创新的绩效激励制度

在国际上,学术自由是教师的基本权利,然而学术规范将大学教师的行为与所在大学的教育目标、教育政策和教育标准紧紧联系在一起,这意味着教师要为整个大学的发展分担责任,支持大学的教育目标和标准,遵守有关的政策和规章制度。

讲绩效重在落实教师责权利的学术导向制度。高校教师首先要从自己做起,以身作则,率先做出模范。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修养,对学术、学问养成敬畏之心,不但要把学术当成谋生的职业,更应该视做安身立命的崇高事业。教师应拥有与职责相应的权利,保障教师应有的岗位教学研究条件,保证教师必要的科研与教学精力投入。

学术规范只有在尊重人才成长科学规律的基础上,才能达到绩效激励的目的。重大科学发现的威布尔分布规律表明,重大科学发现与发现者年龄之间存在着必然联系和变化规律,随着几百年来社会的发展,重大科学发现的峰值年龄在后移,反映出由于人类知识量的增长所造成的科学继承与突破困难程度的增加。[14](353-361)

要构建学术创新的绩效激励制度,一是要有科学的学术质量评价体制。学术的生命力在于创新,学术质量的高低关键在于其创新的程度,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学术创新应当构建出一个系统的学术评价体系。学术成果的认定、评奖、评职称等,都要以创新和质量来作为评价的标准,打破职称终身制,改变原有的职称体制,健全职称聘用制,确保职称、工资与学术成就挂钩。二是学术规范要有高强度的经费投入相配套。对高深学问的探究是昂贵的,自然科学的实验设备,社会科学的调查研究,都离不开高强度的经费支持,要在理论创新,技术创新和项目开发上有所作为,高强度的连续经费投入更是必要的保障。在低投入的情况下,产出低水平的重复研究是顺理成章的,严重抄袭的现象也就可能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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