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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招投标活动是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精准把握其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对策,对合理控制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择优选择承包商、同时提升招投标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文章就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善建议进行略述。
关键词:工程建设;招投标;问题;改善建议
招投标涉及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从项目可研、设计开始至工程物资采购、施工、监理及完工保运等。建设工程项目选择承包商原先都是直接委托或是邀请招标比较多,现在公开招标比重越来越高,招标范围也越来越广泛。我国颁布和
实施了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为招投标制度化管理提供了法律保证和实施根据。但在工程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还是时有发生,故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及对策进行研究和探讨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
(一)招标方易出现的问题
一是常规设备采购及技术服务打包塞入专利包,进行独家谈判,规避招投标。针对建设工程涉及的专利技术比较多的项目,部分建设单位负责人为一己私利,将本来需要招标的、与专利技术不甚相关的附属设备及技术服务一并打包进入专利包,照顾利益相关方从中牟利。二是建设方利用职权干预、限制招标,或者弄虚作假妨碍招标过程,让未从事过相关行业建设的企业在项目上中标,造成项目出现比较严重的安全、质量问题。三是违规插手招投标。建设单位对部分工程项目,以集体决策的名义,通过会议讨论直接确定利益相关方承接该建设项目。四是规避招标。规避招标是指招标人采取各种弄虚作假方式规避招标的相关规定,从而使得利益相关方从中牟利。招标人将大型项目肢解为小型建设工程,化整为零,指定分包,逃避招投标活动。五是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设置技术标评分标准时针对特定投标人具有的业绩、技术实力、技术特点等设置高分,拉开与其他投标人的得分差距,从而增加其中标可能性。或是设置商务标评分标准时因商务报价的高低对评分差距影响不大,从而利用技术标评分人为地为关系单位打高分,定向确定中标人。六是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招标人在开标前将相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中标后随意调整标段,招小标事后送大标,进现场后随意调整工程范围等。
(二)投标方易出现的问题
一是投标人弄虚作假。项目已确定施工队伍,另找几家单位来陪标。还有的队伍已进场施工,后面的招标过程只是补办手续,为了应付以后的合规性检查。还有的投标人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参与投标活动。二是投标方的投标串标行为。几家投标人一起串通,商定其中一家中标,各投标人约定以不同的价位进行报价,未中标的投标人会得到一些补贴。三是投标书不规范。投标方比较侧重商务标编制,技术标编制大都是照抄模板,不能真实反映特定工程项目的技术特点与难点,致使投标书中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方案和项目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四是项目管理。投标方投标文件中标明的项目管理团队全而强大,但中标之后实际到岗人数偏少,投标人为了中标虚构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力量薄弱直接影响工程项目进度、质量、安全。五是低价中标。招投标法明确规定,低于成本的投标为废标,但实际很难考证。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有些队伍往往以低于成本价投标获得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依靠不正当手段获得索赔赢利,或是胡搅蛮缠要求获得索赔鉴证,如得不到索赔,以停工为要挟,更有甚者,堵门闹事等。六是围标问题。一个承包商手头有多个公司资质,所有投标文件均由一家公司编制,只是在技术标格式、商务价格上做些调整,用这些公司名义投标,不管哪个公司中标,都是由此承包商承接工程施工。
二、工程招投标规范化及改进方法
(一)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完善
我国招投标起步较晚,经验较少,虽经过修订,但是由于招投标项目的细化,使得法律法规出现一定滞后性,对有的违法违规现象界限不够明确,国家、省、地区、市的法规甚至出现矛盾的情况;招投标法应本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细致化、具体化、可操作化,完善从公布发布、资格审查、专家评标、监管监督、合同签订各个环节的制度,从根本山破除部分招投标人利用法律漏洞在招投标过程中倾向性、排斥性、地方保护、规避公开招标、串标围标、资质挂靠、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
(二)完善招投标监管体系
招投标违法违规的行为非常隐蔽,亟须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力度,提高业务水平,同时应从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加强各部门的协调,杜绝出现没人管或管理薄弱的“真空地带”;应成立独立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责任到人,建立信誉档案,对监管不力的个人加大惩处力度;依托媒体行业、市场、社会,对交易公告、投标人、评标结果、交易结果等及时进行公布,提高招投标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
(三)提升招投标活动主体的专业素养
工程投标活动的主体有很多,包括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行业监管机构,评标专家等。这些主体之间相互联系、制约、合作,形成完整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因此,提升招投标工作水平的当务之急是加强这些招投标主体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首先、招投标活动的参与人员应该具有坚定不移,开拓进取,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素质。其次、强化各招投标参与人员对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等文本的学习和培训,发挥依法依规招投标行为的主观能动性,提升招投标主体的法律意识和观念。招投标主体的业务素质提升后整个招投标活动会越来越良性化,合理化,规范化。最后进一步规范资格预审,只要符合预审资格要求,就可以参加投标,不作数量限制,减少串标可能性。明确招标人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如对投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的、按特定投标人的业绩和经验填写报名资格的、要求提供的资料与建设工程不相关等。
(四)评标专家管理优化
评标专家应公平、公正、客观的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文件和技术资料做出正确的评价。因此,应加强评标专家库的监督管理。要确保评标专家人员的构成在各方面均符合要求,并要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术职称,抽取的评标专家不能与招投标各方有任何关系;应对专家进行终身责任制和考核制,要为所评审的项目终身负责,定期对评标工程的实际施工过程及效果进行抽查,从而对专家打分考核,督促专家认真、严肃、专业的进行评标工作。
(五)完善电子招投标平台
电子招投标已在我国广泛使用,但电子招投标起步较晚,仍存在很多问题。应当规范电子招投标标准,对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操作的安全可靠性得以保障;应加强行业信息共享,打造真正的大数据平台,使招投标各方信息互相透明化,向社会公开化,杜绝违法操作;重视电子招投标的监督,应研发技术、开放端口、全程管控,同时对监管方也要加强培训和监察,从各环节进行有效监督。
综上所述,我国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确实存在着许多问题,虽然这些问题制约着招投标工作的正常开展,但是招投标工作在各个方面也取得了很大进展。相信通过法律法规的健全、监督体系的完善、操作程序的规范,电子招投标平台的全面推广与应用,招投标人员专业素养的提升等都能有效遏制招投标过程中的消极腐败现象,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招投标过程能逐步落实公正、公开、公平三原则,进而推动整个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良性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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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雷洪.浅谈工程建设招投标现状和问题分析[J].泸天化科技,2016(01)
[3]尹放.政府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山东大学,2013
论文作者:戴涛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1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8/8
标签:招投标论文; 投标人论文; 过程中论文; 评标论文; 项目论文; 建设工程论文; 专家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19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