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农村成人教育创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成人教育论文,新农村论文,建设社会主义论文,农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农村成人教育创新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为建设新农村服务的原则
历史实践证明,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代,农村的广阔性和农民的主体性都要求为唤醒农民、组织农民、提高农民觉悟而提供直接有效服务的农村成人教育。农村成人教育必须伫立时代前沿,紧扣时代主题,担当起教育农民的重任。而农村成人教育未辱使命,始终履行着改变农村、改变农民的职责,发挥着其应有的作用。在飞快发展的21世纪,在加速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的背景下,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这一目标全面展示了新的历史阶段,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发展的新追求,充分体现了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我国农村建设开始迈入全面、协调发展的新征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时代的召唤,必然赋予农村成人教育新的光荣使命和历史责任,它既为农村成人教育提出了新要求,也为农村成人教育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和无限的空间。面对机遇与挑战,面对时代重任与服务能力的考验,更好地为建设新农村服务,无疑成为农村成人教育创新首先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二)坚持为培育新农民服务的原则
据一位村支书所言,当前在建设新农村中有“六难”,即促进农民增收难、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难、组织农民培训难、让农民结对帮扶难、清洁家园难、农村工作创特色难。笔者以为这“六难”,虽为个人所言,但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真实地反映了目前农村存在的共性问题。究其原因,固然有客观因素,长期以来我国农村人口多、底子薄,物质生产不发达,科学技术水平不高,精神文明建设处于初级阶段,但归根到底是人口质量,是广大农民的素质问题。而农村教育的严重滞后,导致农民得不到充分有效的教育培训。
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快发展农村教育、技能培训和文化事业,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鲜明地昭示着在新的形势下,农村成人教育的经济功能、文化功能、政治功能必须落实到新农民的增收致富、精神致富上,使农民从传统型转变为能够适应建设新农村的新型农民,从缺文化、少技术、不会经营转变成“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从陈规陋习多多转化到科学文明健康生活。
显然,这种时空的转换,教育服务对象的转型,教育需求的变化,要求农村成人教育必须坚持为培育新农民服务,也就是为农民的全面素质提高服务,为农民的全面发展服务,使农民大军伴随着培育过程焕发出无比的积极性、无穷的创造性、无限的创新性。培育新农民是一个崭新的课题,需要有崭新的教育。因此,在培育新农民中另辟蹊径,在造就新农民中增添活力,在使农民青睐中提升价值,是农村成人教育在新形势下进行创新必须遵循的又一基本原则。
(三)坚持为形成学习型社会服务的原则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学习型社会的发展目标。这一体系有着二层含义:一是指教育体系的现代化,即在信息社会、知识社会环境中,人们必须快速更新知识、更新技能,适应生存、发展。教育的本质功能就是服务于人,满足人的要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们连续不断的求知求技求乐,为之服务的教育就得主动适应,创新教育体系,革除传统的一次性教育,使教育与所有人群无论何时何地都相依相伴,这就是现代教育的一个重要特征,即教育供给的终身性。这一体系非某一类别、某一层次教育所能包打天下,而是以各级各类教育为其支撑。包括农民教育在内,面向所有成人群体的成人教育因其服务对象之广、之众,内容之多、之全,形式之丰富、多样,无论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在终身教育的渐进实践中,还是正在为实现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目标的奋斗中,都处于不可或缺的重要位置。二是学习型社会是指社会的形态,在社会中生活工作的每个人,在构成社会庞大系统的每个区域、每个组织都处于学习中,学习成为工作方式、生活方式,成为区域、组织不断创新、不断发展的重要途径。
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形成学习型社会二者互为因果,前者是后者的重要载体、前提、基础,而后者又是对前者的必然要求,是前者的开花结果。只有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才有利于推进学习型社会形成;形成学习型社会的目标也催促着教育体系的终身性。教育的自我完善和社会的文明进步,其出发点、结合点、落脚点都是为了人,为了惠及存在于社会各个角落的人,惠及参加多层次多样化教育学习中的人。从一定意义上讲,没有农村成人教育的发展,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终究落空;没有广大农村农民进入学习型状态,学习型社会便难以形成。坚持为学习型社会服务的原则,就是要求农村成人教育牢记肩负的使命:促进农村教育向教育的终身性、现代化方向发展;促进农村、农民向学习型社会迈进;积极宣传动员引导广大农民树立终身学习意识,接受终身教育,并为其提供教育和学习条件。当前,农村、农民教育尚处弱势,终身教育体系和形成学习型社会目标对其关注不够,农村成人教育为此而创新,更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二、农村成人教育创新的主要内容
(一)农村成教中心校(简称中心校)功能创新
农村乡镇成教中心校是农村、农民教育的重要基地,自1981年在江苏诞生了第一所以后,便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遍布祖国的乡镇,承担了对农村、农民的教育任务。时至今日,面对建设新农村的历史重任,中心校必须实现全面、彻底转型,其功能定位由单纯教学型转变为社会教育管理型,办学着力点由办学校转变到教育的全面服务,办学立足点由注重正规教育转变到以非正规非正式为主兼有正规,教育内容设置由主观管理转变到需求管理,教育培训目标由重知识传授转变到全面提高农民素质,教育资源利用由自我封闭转变到社会配置,服务能力水平由较低层次转变到较高层次。总之,中心校要在当地成为融多种教育服务为一体的、教育与社会的结合体,真正发挥基于乡镇的全方位教育中心的作用。
1.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宣传引导作用。目前,农村宣传教育资源紧缺,各种信息相对封闭。中心校应当负有宣传功能,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各种通俗形式,向农民宣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美好蓝图,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并结合当地实际,帮助农民树立艰苦奋斗、艰苦创业精神,做新型农民,建设美好家园。经济发达地区的中心校应向社会教育学习中心转型,组织当地农民参与社会教育中心的各种文化活动、培训活动,用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活动,用实实在在的培训项目引导农民、内化农民、凝聚民心、增强技能,全面提高农民素质,共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努力。
2.在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与建设中的桥梁作用。当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有两种走向:一是就地转移到非农产业,如乡镇企业等;二是输出转移到外地务工。据《中国农民工调查报告》显示:转移方式通过熟人亲戚介绍的比例达到60.37%,而通过中介机构介绍和自己应聘的只占14.2%和12.1%。个中原因虽然比较复杂,但也说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还带有较大的盲目性、无序性和无保障性。而江苏昆山的张浦镇成教中心校,同时挂有“人力资源开发与建设基地”之牌,主动为当地政府进行人力资源的调查、统计,与劳动保障所联合举办企业用工招聘会,根据当地用工和转移需求开展适销对路培训。成教中心校与农民处于近距离、零距离,对剩余劳动力状况和输出需求最为了解,与相关部门联系,通过一些渠道了解培训就业信息,不仅可以拓展学校功能,拓宽发展之路,而且成为当地政府、企业的人力资源参谋,因此受到重视。
3.在教育培训中的办学实体作用。依需举办一些学历教育,如利用远程教育举办“一村一个大学生”学历班,根据中职教育需求举办中职教育学历班,但这绝不是农村成人教育的重点,更不是教育对象的全部,应着眼于建设新农村、培育新农民的需要,着眼于使全体农民积极参与教育,以提高整体素质,从而推进学习型社会形成。因此,要把非正规、非正式教育作为办学的重中之重,在培训上着力创新,做到培训人员全员化,包括不同年龄、从事不同劳动、有着不同教育需求的所有农民;培训内容多样化,含新农村建设和培育新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技能素质、科技素质、创新创业素质、身心健康素质以及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培训绩效高位化,为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农民新型化、市民化服务,具体而言,实现八个结合,即培训与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与推广现代农业科技知识与技能,与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农民增收致富,与培养农民示范户、致富带头人、骨干,与全面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与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与基层组织建设、政治建设等相结合。如此,农村成教中心校办学必会独树一帜,显示出教育体系中的不可或缺的作用。
4.在教育资源配置中的整体协调作用。显然,中心校的全方位功能与现存的资源条件存在着显著的反差,单一渠道供给的有限性满足不了服务的无限性。因此,它必须创新资源供给,进行角色转换。在科学合理配置资源中担当组织者、协调者,充分开发和网罗各种有形与无形资源,把乡镇内外其他机构人员的组织资源、技术资源、物质资源、人力资源等通过整合,为我所用。
5.在信息服务中的咨询引导作用。中心校在当地应是知识信息的集散地。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广泛获取现代农业科技信息、农民工转移就业信息、建设新农村信息等,向农民发布,并接受农民的咨询,引导农民分析利用最新信息,发挥信息的引导作用。
6.在农民自主组织建设中的指导推动作用。一个人有了自己的组织才会感到力量,否则就会成为弱者。伴随着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镇化,农民无论是生产、销售,还是维护正当权益,都需要一种组织的力量,各种新型的农民协会势必成为新的经济合作组织,并提高组织化程度。在这一过程中,中心校完全可能鼓动农民组织起来,对各种产业协会的组建予以指导,提供信息交流、技术交流的场所,在农民自主组织建设中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7.在网络体系建设中的骨干辐射作用。在农村成教体系中,县成教中心为龙头,村成教教学点为基础,乡镇成教中心校则处于承上启下的骨干地位,可谓这一体系的“中枢”,起着很关键的主导作用。由此,它必须在相对独立自成一体的同时,还要扮演好“骨干”角色,充分利用“龙头”的资源作用、引领作用,对村成教教学点中转、辐射,提供多方位的服务、指导。
(二)制度供给创新
建设新农村,培育新农民,呼唤着农村成人教育的创新,这不仅取决于农村成教工作者的观念创新、工作创新、能力提升,而且还依赖于制度供给包括政策供给的创新。特别是现阶段,这一点显得尤其重要。其一是因为政府力量的权威性;其二是因为成教工作的弱势性,其发展中的许多问题的解决还必须有赖于政府;其三是因为建设新农村的目标对农民教育提出了高标准、新要求,为实现这一目标,不但要求增加教育供给,还必须强调教育的有效供给、优质供给,这就更需要政府的统筹力、决策力。农民教育,总体上说应纳入公益范畴,属于政府的公共管理,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如温家宝总理所指出:办好农村教育是各级政府一项最重要的职责。职责包括了多方面内容,但最根本的应当是制度建设并不断促其创新,以制度的规范执行,保证农民教育的发展。笔者曾在《论构建农村教育重中之重的保障机制》一文里提出了农民教育的制度创新,现再予以阐述。
1.农民素质教育制度。把农民的素质教育纳入现代教育制度范畴,作为一项常规的、基本的、长期的必须正常进行的教育任务,由政府统一规划,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管理和实施。
2.检查督导问责制度。以此制度的落实督促政府的重视,从而推进农民教育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3.奖励激励制度,包括物质和精神奖励。这一制度的必要性就在于农民教育的艰巨性、艰苦性。首先,树立公平奖励观,各级政府在设置教育的各项奖励时一视同仁,将农民教育纳入其中,统筹安排;其次,根据农民教育的特殊性单独设置专项奖励,如劳动力转移培训奖、新农民教育奖、农民教育创新奖等;再次,建立农民教育奖励基金,奖励对农民教育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奖励,对成教工作机构和成教工作者的奖励,对非成教的机构和个人的奖励等。
4.队伍建设制度。确保农村成教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有编制(其数量应与办学功能相匹配)、有待遇、有部门管理、有进修提高渠道。此外,政府还应利用其号召力、组织力,组织多种形式的志愿者队伍、智力团等,鼓励有文化、有爱心及有一技之长者支持新农村建设,支持农民教育。
5.反哺农民教育制度。把为“三农”服务作为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各类学校,特别是农业院校和进行远程开放教育的各级电大必须履行的新责任和义务,为农民提供新知识、新信息、新技术、开发新品种和各种智力支持,携手共推农民教育快速发展。
6.科学评价制度。可根据建设新农村目标要求和农民教育特点,突出评估的实效性,重在对农民的培训率、劳动力转移就业率、农民增收致富度、农业科技推广度、农民的满意度和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度等方面进行评估。
(三)保障机制创新
面对建设新农村的时代重任,农村成教既有发展潜力和动力,又有多重挑战和困难,难在哪?难在地位、体制、法律保障和自身能力的更新、提升,要突破这些难点,必须在保障机制上进行创新。
1.更新发展观念。如果说教育具有服务的未来性、滞后性,成人教育则属教育的“另类”,恰恰具有服务的现实性、直接性,它将现实劳动力直接转化成现实的有质量的生产力。要使农村、农民致富,就要先治农村、农民教育的贫穷、落后、素质低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深刻指出,农村地区教育服务量不足,有可能造成灾难性后果。地方各级政府应像中央政府那样高度重视农村教育,要树立超越教育的农村成教社会发展观,从建设新农村、加速现代化和实现全面小康的战略高度认识农村成教的地位与作用,纳入政府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有年度考核指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树立教育的科学发展观和现代教育观,将农村成人教育真正统一到教育发展视野中,确认它是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衡量教育是否全面均衡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有目标、有措施、有检查;要树立务实发展观,真心实意办好农民教育。
2.创新管理体制。我国的管理体制历来重纵向轻横向,部门所有包括资源占有、政绩评价,无形中增加了许多工作难度。农村中涉及“三农”的管理部门多头,有限资源被分割,使用效益不高。因此,亟须创新管理体制,建立新的统一协调的管理机构。如建设新农村管理委员会(协调会),把有关部门整合在一起,统一领导,统筹经费,分工实施,相互协作,形成合力,使资源效益最大化。
3.进入立法轨道。在我国,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均在《教育法》下有相对独立自成体系的“法”,成人教育,尚为空白,这与拥有全国数亿之众的庞大的成人教育体系极不相称。因为没有法律保护,成教中心校被变卖、被挤占、可有可无、似有似无的现象自然见怪不怪。据悉,“终身教育法”已进入教育部立法工作中。作为成人教育和终身教育的一个分支,农村成教理当列入其中,明确其法律地位。各地政府应当认识到,为农村成教制定符合地方需求的相关法规是时代的进步,也是事业发展的需要。
4.建立正常拨款机制。温家宝总理说,要使困境中的农民享受教育权,政府首先树立投资农民和农村教育即是投资农业、对农业补贴的观念。国际上一些高效农业国,如荷兰、以色列,之所以形成高效农业,就在于他们高度重视农民文化科技素质的提高,对农民实施终身免费的农业技术教育。印度为鼓励农民创新创业,设立了“农民创新奖”。相比之下,我国农民教育经费极其紧缺,严重制约了农民教育的发展。近两年来,有关部门联合实施“阳光工程”,对农民工转移培训予以补贴,开了个好头。农民教育要健康发展,需要建立正常的经费拨款制度,使拨款规范化、常规化,并纳入执法检查和教育督导中。
5.赋予教育载体合法地位。农民教育的载体是农村成教中心校,这是农民的创举,但20多年来,未取得合法地位,于情于理,于当今建设新农村时代的需要显得极不合拍。在我们思考农村成人教育保障机制创新时,这是个必须予以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6.创新服务模式。如前所述,农村成教中心校伴随着功能转型,必须要加快创新服务模式和办学模式,使其呈现出完全开放型、现代信息型和能力服务型,不仅要适应需求,而且还要慧眼发现需求,引导需求,创造需求。因此,农村成教只有锻造自身的创新力、创造力,才能彰显出其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时代的服务力,并不断提升其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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