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朗读法的本质及类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本质论文,语文论文,类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语文朗读法的本质 (一)语文朗读法含有“语文教学企图” 1.“语文朗读法”与“社会性朗读”的情境不同 对语文朗读法的探讨,首先要放在语文课堂教学情境下讨论。语文课堂教学情境下的朗读是一种学习语文的方法,与提问、对话等其他教学方法一样,具有“教学方法的内在规定性”。德国学者希尔伯特·迈尔认为“教学方法”即“围绕目标而实施的方法和程序”,“目标指向性”是教学方法的首要规定。[1] 语文课堂上的朗读,带有“目标指向性”,学生朗读总是指向一定的“目标”。语文课堂上的朗读或是为了读准字音,或是为了读出节奏,或是为了读得连贯等,这些都是语文课堂朗读的“目标”。这个“目标”可称为“语文教学企图”。就语文阅读教学而言,阅读教学的根本目标是促进学生对文本的理解,建构意义。根据阅读的根本性目标,语文朗读法的总体“教学企图”是“促进理解,建构意义”。 这样,语文课堂教学情境下的朗读与语文课堂之外的朗读就有了区别。为论述的方便,把语文课堂之外的朗读称为“社会性朗读”。“社会性朗读”处于社会情境中,含有“社会性企图”。 根据朗读是否在语文课堂情境下开展及是否有“语文教学企图”,可以把语文朗读法与社会性朗读区别开来。 2.“语文朗读法”和“社会性朗读”有“理解差距” “社会性朗读”和“语文朗读法”都和“理解”相关联,只是“关联点”不同。如果把对文本的“理解”看成一个从左往右延伸的地带,“语文朗读法”处于“理解前地带”,而“社会性朗读”处于“理解后地带”。 “语文朗读法”的轨迹是从“不理解”指向“理解”,而“社会性朗读”的轨迹是从“理解”指向“再现理解、表演理解”。“语文朗读法”和“社会性朗读”的差距在于“理解”。正是这个“理解差距”,决定了“语文朗读法”的“教学企图”是“促进理解、建构意义”,而不能是“再现理解、表演理解”。 饱受诟病的“语文朗读腔”是未能正视“社会性朗读”和“语文朗读法”之间的“理解差距”造成的。“语文朗读腔”指在语文课堂朗读时表现出的刻意做作的、不自然的、装腔作势的、夸张空洞的情感腔调。在没有“理解情感”的前提下,“表演情感”,“再现情感”,势必会造成“表演的空洞”和“再现的无力”。 “语文朗读法”一定要围绕语文阅读教学的根本目标,“为促进理解和意义建构而朗读”是语文朗读法的“教学企图”,也是语文朗读法的内在规定。 (二)语文朗读法是“语音呈现—信息加工”内外交互进行的学习方法 1.“语文朗读法”是外部“语音呈现行为”和内部“信息加工行为”的统一 许多语文教育名家对朗读下过定义。朱自清言:“朗读就是读(出声地读)。”李长之言:“所谓朗读一事,也便只是用话的语调(平常说话的语调)去读的一途了。”叶圣陶言:“朗读,就是出声诵读。”[2] 从外部行为看,“语文朗读法”的确表现为“出声读”,但这只是“表象”。心理学家认为,在“出声读”的外部行为启动的同时,还开启了内部行为,即“信息加工行为”。叶圣陶多次谈到“朗读要心眼口耳俱到”,“心”即内部的“信息加工行为”。 以语言符号为媒介的阅读材料,有两种信息表征形式,一种是文字的书写形式,一种是文字的语音。文字的书写形式被称为“视觉表征形式”,语音被称为“听觉表征形式。” 心理学家发现,根据信息的不同表征形式,人类发展了两种不同的知觉模式。依赖“视觉表征形式”的被称为“视觉模式”,依赖“听觉表征形式”的被称为“听觉模式”。[3]87朗读和默读,是两种不同的知觉模式。“朗读”为“听觉模式”,“默读”为“视觉模式”。 绝大部分心理学家认为,阅读的知觉模式以“听觉模式”为主。在默读中,貌似是“视觉加工”,但读者内心实际经历了一个潜在的活动,即把书写形式在心里转录成“语音”,这个潜在过程被心理学家称为“语音转录”。[3]82阅读时,即使未出声阅读,读者也必先经过“语音转录”后,再由语音求索意义。“语音转录”认为人类必须通过语音才能了解意义。 根据这种观点,阅读时“视觉模式”被认为居于次要地位,因为它要依赖“听觉模式”。 综合心理学的观点可知:在处理信息的过程中,主体会同时开启两个通道:一个是外部的知觉通道;一个是内隐的心智通道。“朗读”时,学习者的“听觉通道”和内部的“心智通道”同时开启。“听觉通道”的行为是“读出声”,是可观察的外部行为;“心智通道”的行为是积极思考,是不可观察的内部行为。 笔者把“听觉通道”的行为称为“语音呈现行为”,“心智通道”的行为称为“信息加工行为”。 “语文朗读法”是内外协调、同步进行的学习方法。如果把“语文朗读法”比成冰山,“语音呈现(读出声)”只是露出水面的“八分之一的冰山一角”,“信息加工(积极思考)”是藏在水下的“八分之七的冰山山体”。 “语文朗读法”是由两部分行为构成的,一部分是可以听到的“语音呈现行为”,另一部分是内隐的“信息加工行为”,这两部分是同步进行的。语文阅读教学的根本目标是促进学生的理解,建构意义,这两种行为都指向理解和意义建构。 2.“语文朗读法”不是“死读” 只出声读,而在读的同时没有通过语音在心智通道内部进行信息整合、重组等加工活动,这是原始笨拙的“死读”,不是现代教学论意义上的“语文朗读法”。应把“死读”和“语文朗读法”区别开来。 在“语文朗读法”中,“语音呈现”和“信息加工”同步进行,“理解”不但会产生,而且会和“语音呈现”活动呈“正比例”增长,有读有思有感,读得越多越好。 在“死读”中,“语音呈现”的同时,没有伴随内部的“信息加工”,“理解”会呈反比例增长。当然,这并不是说,读的声音越大、读的遍数越多、读的时间越长,“理解”就会越好;相反,如果没有“信息加工”,“读(只有语音呈现)”的越多,反而越糊涂(理解不但没有增长,反而退步)。 在课堂上,让学生一味“死读”的现象时有发生,教师这样做,是因为对“语文朗读法”的本质缺乏认识,以为语文朗读法就是一味“死读”“多读”。 任何一种教学方法,都含有一定的“技术性”。“出声读”对母语学习来说,没有任何“技术含量”,不能称之为“教学方法”。“语文朗读法”是“语音呈现—信息加工”内外协调进行的方法,在“出声读”的同时如何调动学生开启内部的信息加工行为,是现代教学论意义上的“语文朗读法”的“技术”所在。 3.“语文朗读法”不是“美读” 播音主持界有一种特殊的朗读,叫“美读”。所谓“美读”,是指只关注如何优美地呈现语音而不顾意义理解的朗读。比如,一位有朗读技巧的朗读者,即使是一份菜单,也能读得声情并茂,艺术味十足。“大白菜”“土豆丝”等类似的菜名,从意义的角度看,绝不可能产生艺术感,但朗读者一朗读,还真有点艺术味儿了。这种艺术味儿从何而来呢? 这种艺术味儿是朗读中产生的“语音流”造成的。“语音流”指在朗读过程中所有单个语音汇成的声音整体。朗读者通过停顿、轻重、语气、语调等方面,调控单个语音或局部语音,让整体声音或急或缓,或轻或重,或升或降,或温柔或激烈,这些单个或局部的充满变化的语音组合在一起就形成了有整体感、富有变化的“语音流”。“语音流”像歌曲中脱离歌词的曲调一样,不同高低、轻重、缓急的语音像音乐中的一个个乐符一样,组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韵律,从而产生了艺术感和声音美感。 把菜单也能读得声情并茂,让听者感到一种声音美感,揭示了一种现象:朗读中可以抛开意义只通过美化语音来调控语音。朗读菜单不需要考虑到菜单里菜名的意义,只需考虑到菜单里菜名的语音,专注于语音就可以了。 语文课堂上的朗读能抛开文本的意义只关注如何美化语音地朗读吗?比如郁达夫的《故都的秋》中的第一段话:[4] 秋天,无论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 《故都的秋》中的这段话,在语文课堂上,师生能只专注于语音而不顾整段话的意义,像读菜谱那样朗读吗?显然是不能的。 只专注于语音技巧而不顾文本意义的“美读”,是没有信息加工(意义理解)的朗读。依赖朗读者制造的“语音流”的确也能形成一些艺术味儿,虽然华丽却很空洞,是有缺憾的。 语文教材选文中的语音,具有表意性。语音或表达逻辑意义,或表达情感意义。“美读”忽视语音的表意性,脱离了语文阅读教学的目标指向,是只重形式而没有实质收获的“花架子”,不能和现代教学论意义上的“语文朗读法”混为一谈,否则流弊甚多。 4.“语文朗读法”的本质 综上,“语文朗读法”是指在语文课堂教学情境下,为了促进学生的理解和文本意义的建构,是“语音呈现”和“信息加工”内外协同进行的学习方法。“目标指向”、外部“语音呈现”和内部“信息加工”是“语文朗读法”的三个本质要素。 “语文朗读法的本质三角架”,见图1。 二、语文朗读法的类型 “语文朗读法”的类型是由选文的语音性质决定的,而选文的语音性质是由选文的意义性质决定的,而选文的意义性质又是由选文的符号性质决定的。 (一)教材选文的意义和语音具有两种不同性质 1.语文教材选文的两种不同性质的符号体系 语言作为一种符号体系,按其功能不同,可分为“推论性符号体系”和“表现性符号体系”。 “推论性符号体系”的语言,是由概念到判断,由判断到推理或者由一堆零碎的材料按照特定的规则形成一个完整语义的过程,显然是一种逻辑推理的过程。[5]7语文教材里的说明文、议论文等实用类作品属于“推论性符号体系”。 与“推论性符号体系”相对的是“表现性符号体系”。“表现性符号体系”的语言,是艺术,不是推理形式,也不诉诸人的推理能力。“它是包含了多种复杂含义的综合体,它必须直接呈现于人类的知觉面前。准确地讲,艺术就是将人类情感呈现出来供人观赏,把人类情感转变为可听的形式的一种符号手段。”[5]8语文教材里的文学作品都是“表现性符号体系”。 教材选文分为推论性作品和表现性作品。 2.不同性质的符号体系产生不一样的意义 在“推论性符号体系”中,语言是思维的映射,语意固定和明确,有明晰的逻辑结构。这种映射思维、有固定含义的信息可称为“逻辑意义”,“逻辑意义”含“理”。 语文教材里的说明文、议论文等实用类文章,文本信息是观点、理论等逻辑构成物,是“逻辑意义”。 在“表现性符号体系”中,语言是情感的载体,反映个体情绪及主观现实,语意是变幻的、个性的、偏常的和陌生化的。这种反映情感的信息可称为“情感意义”。 语文教材里的文学作品,文本信息指向独特的情感世界,是“情感意义”,“情感意义”含“情”。教材选文的意义分类见图2。 3.不一样的意义产生不一样的语音 语音是传递语意的语言物质材料,不一样的语意使用不一样的语音模式。 “推论性符号体系”中的“逻辑意义”,蕴含着“理”,语意是思维构成物,语意是客观的、标准的和理性的。语意的客观化、标准化、理性化决定了语音的客观化、标准化和理性化。这种客观化、标准化和理性化语音可称为“标准语音”。“标准语音”的声调、声韵、调值、语速等声音模式都以符合约定的、日常的发音标准为宜,语调要客观冷静,富有理性。 “表现性符号体系”中的“情感意义”,指向个性化的、独特的情感世界,语意是多变的且多情的。语意的多变和多情决定了语音的多变和多情。这种充满情感的语音可称为“表情语音”。“表情语音”是对“标准语音”艺术化、陌生化和变形后衍生的。 语言的书写形式无法偏离常规,但语音有非常大的变化空间。偏离“标准语音”的“表情语音”是人类真实地把握到生命运动和情感的产生、起伏和消失的全过程的强有力的语言物质材料,艺术家正是利用了“表情语音”的这一特性,才传递了丰富多彩的情感世界。 (二)语文朗读法的分类:“标准朗读”与“表情朗读” 1.“语文朗读法”的语音呈现行为分类 如果是“标准语音”,读者就要进行“标准听觉加工”,简称“标准语音呈现”;如果是“表情语音”,读者就要进行“情感听觉加工”,简称“表情语音呈现”。 “标准朗读”从外部行为看,是对语音进行规范的、常规的“标准听觉加工”。“表情朗读”从外部行为看,是对语音进行个性化的、抒情的、夸张的“表情听觉加工”。 2.“语文朗读法”的信息加工行为分类 上文一再强调,语文朗读法是“语音呈现—信息加工”内外协同进行的学习方法,不同性质的意义和语音在“语音呈现”的外部行为上有区别,那么在“信息加工”的内部行为上有没有区别呢?“情感意义”和“逻辑意义”是不同性质的信息,采用的内部加工方式有没有不同呢?笔者认为是有区别的。 “情感意义”和“逻辑意义”的突出差异体现在:“逻辑意义”是可分析的、可言传的,而“情感意义”是不可分析的、不可言传的。 美国学者波斯纳指出,“情感”是一种特殊的知识或内容领域,重在体验。体验是一种情感技能。笔者把这种情感技能称为“情感体验模式”。[6]“逻辑意义”主要表现为概念、观点、理论,是思维构成物,需要思维技能。笔者把这种思维技能称为“认知加工模式”。 综上,“逻辑意义”的内部信息加工行为是“认知加工模式”,“情感意义”的内部信息加工行为是“情感体验模式”。 3.“语文朗读法”的分类 “语文朗读法”有三个本质要素:“目标指向”“外部语音呈现行为”“内部信息加工行为”。根据这三个本质要素的不同,“语文朗读法”可以分为“标准朗读”和“表情朗读”。具体分类见图3。 虽然同为“语文朗读法”,“标准朗读”和“表情朗读”的本质要素完全不同,就像同是杯子,一个杯子是铁制的,一个杯子是木制的。 对于教师而言,让学生进行哪种类型的“朗读”,是由教材选文的符号性质决定的。首先要判断选文是“表现性作品”还是“推论性作品”,表达的是“情感意义”还是“逻辑意义”,然后再决定选择“表情朗读”还是“标准朗读”。“表情朗读”和“标准朗读”的区别就像筷子和刀叉,一个用来吃中餐一个用来吃西餐,如果用“表情朗读”读“推论性作品”,就像用刀叉吃中餐,别扭不合适。反之亦然。 选择不同类型的朗读,意味着让学生选择不同的语音呈现行为,还意味着让学生在内部开启不同的信息加工行为。 4.“标准朗读”和“表情朗读”不可偏废 朗读教学的最新研究显示,国外的朗读教学非常强调“大声读”,而几乎未关注“有感情地朗读”。与国外不同的是,我国的语文课程特别重视“有感情地朗读”。[7] 国外的“大声读”在英文中有一个专业术语为“thinking aloud”,又译为“有声思维”。“有声思维”暗含了语音和思维的关系,认为外部的语音呈现可以帮助内部的思维活动。这其实就是“标准朗读”。“标准朗读”正是通过语音开启内部的思维活动。 我国语文课程强调“有感情地朗读”,强调语音的情感成分。“有感情地朗读”的前提是语音和情感有关联,在这个前提下,外部的语音呈现才可以打开情感的大门。语音和情感相关联,就是“表情朗读”。“表情朗读”正是通过语音的情感调试找到意义的情感内涵。 中外朗读教学的侧重点不同,再加上“表情朗读”不好评价,有研究者提出语文课堂朗读应借鉴国外朗读教学“定位于‘有声阅读’‘大声读’”,淡化“表情朗读”。[7]笔者以为“标准朗读”和“表情朗读”不可偏废。 语言学家的研究显示,语音和任何类型的意义都有密切关系。在“推论性作品”中,语音和思维有密切关系;在“表现性作品”中,语音和情感有密切关系。“标准朗读”强调语音和思维的关系,正契合“推论性作品”;“表情朗读”强调语音和情感的关系,正契合“表现性作品”。只要方法与意义匹配,朗读都有益于学生的文本理解。 国外强调“标准朗读”(“有声思维”“大声读”)是国外的母语教材性质决定的。有专家指出,英国、美国的母语教材里的选文以实用类文章为主,文学类作品只占很小的比例。[8]实用类文章是“推论性作品”,承载的是思维构成物、“逻辑意义”,强调“标准朗读”,强调语音和思维的关系,是有道理的。 我国的母语教材,文学作品占了很大的比例。文学作品是“表现性作品”,承载的是情感内容、“情感意义”,强调“表情朗读”,强调语音和情感的关系,也是有道理的。 如果只强调“标准朗读”或只强调“表情朗读”,是片面的。语文教材中,既有“推论性作品”,也有“表现性作品”。这说明,在阅读教学中,既需要“标准朗读”,通过语音开启思维,也需要“表情朗读”,通过语音体验情感。两者各有所长,不可偏废。语文阅读方法的本质与类型_信息加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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