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东欧国家农产品贸易现状与前景分析_农产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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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与东欧国家**有着悠久的交往历史和友好的经贸关系,当前都处于向市场经济转轨之中,农业和农村的发展都处于关键阶段,面临着许多共同的问题,加强农业领域的经贸交往具有广泛的基础和广阔的前景。近年来,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各国农业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我国与东欧国家农产品贸易迅速增长,不仅深化了传统的友谊,而且增加了农业发展的多样性和互补性,形成了共同发展、互利共赢的良好格局。

图1中国与东欧12国农产品贸易变化

一、我国与东欧国家农产品贸易总体情况

(一)我国与东欧国家农产品贸易总体呈增长态势

近年来,我国与东欧国家农产品贸易快速增长(见图1)。2000年双边农产品贸易额为1.36亿美元,2006年超过4亿美元,达到4.07亿美元,是2000年的近3倍,创历史新高。其中,我国对东欧的出口由1.11亿美元增加到3.67亿美元,增长了3.3倍;同期,我国从东欧的进口则由0.26亿美元增加到0.40亿美元,增长了1.5倍。在中国—东欧农产品贸易中,中国一直处于顺差地位,2000年顺差为0.85亿美元,之后顺差规模不断扩大,2006年顺差额已达到3.27亿美元,扩大了近4倍。

(二)我国与东欧国家农产品贸易市场分布多元化

从市场分布来看,波兰是我国农产品出口第一大市场。2006年对波兰农产品出口占我国出口东欧市场的66%,其次是匈牙利,占到16%,而第三位的捷克也占到7%,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分别占到5%和2%(见表1)。

同期,我国从东欧进口的农产品相对较少。与农产品出口相比,我国从东欧进口农产品的市场更为集中,主要分布在波兰、罗马尼亚和捷克以及保加利亚。其中,2006年波兰占我国从东欧农产品进口总额的66%,匈牙利占17%,罗马尼亚占5%,捷克占8%(见表2)。

表1 2006年中国对东欧农产品出口结构(千美元)

品种 阿尔巴尼亚 保加利亚

波兰匈牙利 捷克斯洛伐克 克罗地亚 罗马尼亚 马其顿塞黑

斯洛文尼亚

农产品总额11465

18686

181014

11990 240448897 11346 62987 685712108

17360

其他农产品

903765105585144

1915 123928 10058

3540

10129

畜产品10636 84876123 227

30795243584 12499

8576 679

粮食630 309 513

0 16

0 1717 00

0

水果 4 42 4686 901

6468 524

1191 1191 0 2291174

水产品0259557224 521

61702221

2258 225830 299 292

干豆 144859 25701213 65 84

1843 1843 0 119 687

蔬菜 272633154603013

4800 327

2996 2996

323 13172394

食用油籽 153570 9799 553

1394 375

1361 8768 6145 8782 803

茶叶 48 64 3281 88 40

0 020 01

0

花卉 0

0

217 22 29

0 58 1 09

0

植物油

0

050

8 2

0 0 0 01 23

坚果 0

0

533 300 66

0110 0 4

241180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海关数据整理。下同

表2 2006年中国对东欧农产品进口结构(千美元)

品种 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 波兰匈牙利 捷克斯洛伐克 克罗地亚 罗马尼亚 马其顿塞黑 斯洛文尼亚

农产品总额 61101 2813669913188 4 17230

21 260 157

其他农产品 6450

4592770 1090 4 14167

0

094

畜产品 0145 1363461812098 0 0 6221 54

54

粮食0 0 2

0

00 0 0 0

10

水果0268 2945 23 00 0 0 0

111 0

水产品 0 55 1534 0

00 0 0 0

00

干豆0 0 0

0

00 0 0 0

00

蔬菜01773

0

00 0 0 0

00

食用油籽0 0 0

0

00 0 0 0

00

茶叶0 3 9

0

00 4 0 0

00

花卉0 4 0

0

00 0 0 0

00

植物油 0 0 0

0

00 0 0 0

00

坚果0 0 0

0

00 0 0 0

00

(三)我国与东欧国家农产品贸易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品

从贸易品种来看,2006年中国出口到东欧国家的主要是畜产品、水产品、蔬菜、食用油籽和水果以及坚果(见表1),而从东欧国家进口的主要是畜产品、其他农产品、水产品和水果以及花卉(见表2)。波兰、阿尔巴尼亚和罗马尼亚是我国畜产品出口的前三大市场;水产品的主要出口市场是波兰、捷克和斯洛伐克;其他农产品的主要出口市场是波兰、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水果的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捷克、波兰和罗马尼亚;而蔬菜的出口市场集中在罗马尼亚、波兰和捷克;干豆的出口市场分布在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和克罗地亚;坚果的前三大出口市场是马其顿、捷克和斯洛伐克;食用油籽分布在波兰、克罗地亚和罗马尼亚;茶叶和水产品主要分布在波兰、捷克和斯洛伐克;而花卉的主要出口市场是塞黑、波兰和马其顿;植物油分布在波兰、捷克和匈牙利。从进口来看,我国畜产品主要是从波兰、匈牙利和捷克进口;而其他农产品从波兰、罗马尼亚和捷克进口;水果的进口主要来源地是波兰、保加利亚和塞黑;水产品的前三位进口市场是波兰、匈牙利和保加利亚;蔬菜的主要进口市场是保加利亚、波兰和阿尔巴尼亚。

二、中国与东欧国家农产品贸易竞争力

从我国与东欧国家开展农产品贸易来看,我国劳动密集型产品具有较大的优势。通过我国农产品的贸易竞争力指数变化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一轨迹。贸易竞争力指数,又叫可比净出口指数(Normalized Trade Balance,NTB),是指一产业或产品的净出口与其进出口总额之比,是衡量产业或产品国际竞争力的一种重要方法①。贸易竞争力指数取值范围为(-1,1),0为贸易竞争力指数的临界点;大于0时,说明有竞争力,且越接近1,竞争力越强;反之,则说明竞争力越低。从总体看,我国对东欧各国的农产品竞争力很强(见表3)。其中,我国对阿尔巴尼亚和波黑贸易竞争力指数一直都等于1,大多数年份对克罗地亚的贸易竞争力指数也都为1,表明我国在与这些国家的农产品贸易中具有绝对的优势。近年来,对斯洛伐克、马其顿、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塞尔维亚和黑山、罗马尼亚的贸易竞争力指数也都大于0.9,优势也很明显。

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与匈牙利的竞争力较小,1999年以来贸易竞争力指数均未超过0.2。这主要是由于畜产品在中国与匈牙利农产品贸易中所占份额较大,超过50%,而自1996年以来,中国与匈牙利在畜产品的贸易中一直处于较大的劣势地位。其贸易竞争力指数低于0,1996年为-0.5,2004年以后一直都为-1。

表3 中国对东欧各国的农产品贸易竞争力指数

国别1996年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2004年 2005年

2006年

波兰0 460 710.810.190.83 0.37 0.810.87 0.86 0.82 0.73

罗马尼亚 0.750.360.940.190.29 11

1 0.99 0.78 0.99

匈牙利

0.710.360.210 -0.39-0.10 0.300.18 0.18 0.10 0.26

阿尔巴尼亚1

-

-

-

111

1 111

捷克0.940.990.990 850.88 0.72 0.950.88 0.83 0.88 0.77

保加利亚 0.590.810.850.810.91 0.96 0.940.98 0.97 0.91 0 89

斯洛伐克 0.96-0.52

1

0.9410.99 0.991 0.86 11

波黑-

-

-

-

-11

1 111

塞尔维亚和黑山

0.961

0.850.990.97 0.94 1

0.99 0.92 0.98 0.96

克罗地亚 1

1

1

1

111

1 10.99 1

斯洛文尼亚

0.980.791

0.91110.981 0.99 0.94 0.98

马其顿

1

1

0.991

111

0.98 0.99 0.99 0.99

表4 中国对匈牙利主要农产品的贸易竞争力指数

品种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1999年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

2004年 2005年2006年

畜产品-0.50-0.50-0.50-0.90 -0.90 -0.80 -0.60 -0.80 -1 -1

-1

粮食 0.85 --1

1 1 -11 1 -1 -0

水果 0.87 -0.300.16 0.92 0.80 0.19 0.30 0.96 0.950.89 1

水产品0.85 1

11 0.94 0.97 0.91 1 1

0.48 1

干豆 ----0.30 - - 1 1 1

11

蔬菜 0.99 0.93 0.64 -0.30 -0.60 0.10 0.45 0.53 0.9411

食用油籽 1111 1 1 1 1 1

11

茶叶 1111 1 1 1 1 1

11

花卉 ---1 0.08 -1-0.70 -0.80 -1 11

植物油-1

1-1

1 1 1 1 1 1

11

从产品结构上看,在中国与东欧双边农产品贸易中,匈牙利、马其顿的畜产品,保加利亚的花卉和水果,克罗地亚的茶叶具有较大竞争优势,而在其他产品上中国农产品具有竞争力。

表5 2006年中国与东欧各国主要农产品贸易竞争力指数

国别 畜产品水果 水产品蔬菜食用油籽茶叶 花卉 植物油

波兰

0.70 0.23

0.95 1 1 0.99 1 0.99

罗马尼亚

0.99 1 11 1 1 1

-

匈牙利 -0.920.95

10.99 1 1 1

1

阿尔巴尼亚 11 -1 1 1 -

-

捷克

0.19 1 11 1 1 1

1

保加利亚

0.85 -0.73 0.96 0.87 1 0.92 -0.89

-

斯洛伐克

11 11 1 - -

-

波黑

-1 11 1 - -

-

塞尔维亚和黑山 0.66 0.35

11 1 11

1

克罗地亚

11 11 1 -1-

-

斯洛文尼亚 0.85 1 11 1 - -

0.43

马其顿 -0.79- 11 1 - -

-

三、中国与东欧国家农产品贸易前景

当前,中国与东欧农业合作既面临着良好的机遇,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挑战。

(一)从有利的方面来看

1.欧盟东扩后的东欧农产品市场空间更为广阔。一是新欧盟的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2007年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加入欧盟以后,欧盟内部的贸易将进一步发展,现有成员国的部分资金也将更多流入新成员国,欧盟的内部市场将更加扩大。由于欧盟内部实行商品、劳务、人员、服务四大自由流通,加入欧盟的东欧国家将同老成员国一样,在单一市场实施一套贸易规则、单一关税和一套行政管理程序,拥有同样的人员、资本、货物和服务流通的自由。外国商品进入其中1国就等于进入27国,外国厂商可节约交易成本。特别是,新成员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与欧盟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差距,在商品需求上有不同层次、多样化的选择,这为我国不同规模和发展水平的企业提供了多元化的市场空间。二是一些产品的关税进一步降低可能增加市场准入机会。一方面,欧盟扩大后,原欧盟15国对中国实行的普惠制也将扩大到新成员国,出口到中东欧的中国产品将享受这种关税优惠,中国企业将从中受益。另一方面,对于一些新成员国的进口关税比欧盟老成员国高的产品,在入盟后,新成员国将调整其进口关税与欧盟一致。这样一来,一系列消费品的进口关税下降,将有利于中国产品扩大市场准入机会。比如2004年欧盟东扩时,10个新成员国按贸易量加权的平均关税水平从9%降至4%。三是经济发展的加快可能带动进口的增长。新成员入盟后,经济上将得到欧盟巨额的地区结构资金的援助,对逐步缩小与老成员国的差距、促进其经济起飞会有相当的推动作用。就农业而言,新成员国在入盟后头3年里获得的农业补贴和地区援助等资金总额仍将高达408亿欧元,这笔财政补贴实际可用于新成员农业和贫困地区的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②。欧盟委员会2001年的一项研究表明,东扩将给欧盟带来约1个百分点的GDP增长。东欧国家经济的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会增加对我国农产品的需求。

2.我国与东欧农业合作面临很好的政策环境。从我国农业政策调整来看,近年来,我国政府以科学发展观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两个趋向判断为指导,对农业采取了“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实行了“四取消、四补贴、四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支农、惠农政策,国家对农业的扶持力度明显加大。同时,党中央和国务院审时度势作出了新时期对外开放要实行“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战略决策。农业部等部委相继出台“十一五”期间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农产品出口的一系列政策,其中国家专项出口促进政策中与农产品出口有关的政策包括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技术更新改造项目贷款贴息资金、出口产品研究开发资金、出口信用保险支持资金、农产品出口促进资金、出口品牌发展资金等等。这些重大政策的出台为进一步扩大我国农业对外开放提供了有利政策环境,为进一步提升农业国际合作水平和拓展合作领域提供了良好契机。

从欧盟农业相关政策调整来看,亚欧会议多边经济合作机制和中欧经贸混委会双边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加强我国与欧盟国家农业领域的经贸交往。而根据2000年1月1日生效的(EC)No.2702/1999号法规,欧盟农产品对外贸易促进计划每年投入约1500万欧元,通过推进公共关系建立、参加重要的国际商务展览及其他相关活动,开展商业宣传活动,对新市场进行调研等方式推动农产品出口。2004年项目涉及的“第三国”目标市场分别为中国、美国等6个国家,所涉及的产品有葡萄酒、水果及蔬菜等③。与此同时,2005年1月欧盟开始在部分成员国开始实施新的共同农业政策以改变农业补贴方式。同时,2005年12月WTO第六次部长级会议达成的《部长宣言》,欧盟承诺和其他发达成员一道在2006年取消棉花出口补贴,2013年底前取消所有形式的农产品出口补贴。这些改革措施都有利于建立相对公平的贸易环境,有利于扩大中国与东欧国家农产品贸易的开展。

从东欧国家农业政策调整来看,一方面,新成员入盟后,将按照欧盟现有的有关政策和商业规定修改本国的贸易政策和商业规定,这种制度接轨必将使新成员国的市场更规范,竞争更有序,商家的利益也将更有保障。另一方面,匈牙利、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阿尔巴尼亚、捷克、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克罗地亚都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有利于投资者享受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此外,波兰等许多东欧国家还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外国投资者从事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贸易。

(二)不利方面

1.仍然会面临很高的关税壁垒。主要表现是存在关税高峰。2004年欧盟的农产品(按WTO定义)是受关税保护程度最高的,平均关税率为16.5%,而非农产品的平均关税率只有4.1%。2005年,欧盟对肉类、蔬菜、水果等的进口仍然维持关税高峰。许多农产品中还存在许多以非从价税方式征收的高关税。而中国向欧盟大量出口的蔬菜、水果、鱼肉、食品、烟草等农产品属于欧盟关税高峰涉及的产品范围。此外,欧盟还对部分农产品设置了包括季节性关税在内的多种技术性关税。欧盟东扩后,欧盟“共同贸易政策”的适用范围将自动延伸到新成员国,这将造成我国部分出口产品关税升高。欧盟在农产品上的关税配额共有89项(中国农产品出口市场指南,2006)。此外,由于多哈回合谈判很难实质性地削减国内支持水平和扩大市场准入,欧盟短期内仍将维持较高的农业补贴水平。这些都阻碍了我国对已经入盟的东欧国家的农产品出口。

2.将面临各种更为严格的非关税壁垒。目前,非关税壁垒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最主要的因素。特别是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成员国利用动植物检疫措施(SPS)、技术性贸易措施(TBT)、环境和社会标准以及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进行贸易保护的趋势不断增强。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欧盟食品及饲料安全管理法规》,要求所有进口食品必须符合该新食品安全法的标准,在食品链的所有环节都强制执行可追溯性计划,同时更加关注动物福利等问题,否则欧盟委员会有权取消其进口资格。该法案不仅针对欧盟内部成员,而且欧盟以外的国家,其生产的食品要想进入欧盟市场都必须符合这项新的食品法标准,否则不准进入欧盟市场。此外,根据《关于批准第三国残留物监控计划的2004/432/EC号决定》,向欧盟出口该令所列的动物源性产品的国家,只有在提供了对该令中所列举的化学残留物质的监控计划并获得欧委会批准后,欧盟成员国才能进口这些国家的动物源性产品。而2005年3月的欧委会已批准的名单中,中国只有猪、羊产品、家禽、水产品、兔肉和蜂蜜产品的残留物监控计划获得批准。上述新法规大大提高了食品市场准入标准,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流通费用,减少了发展中国家的出口机会。特别是对我产品原无反倾销措施的一些东欧国家加入欧盟后,会在反倾销和技术标准方面与欧盟保持一致,欧盟严厉的技术标准、反倾销规则及措施会自动适用于新成员国,导致我国的一些出口农产品减少甚至退出原有的中东欧国家市场。

3.欧盟东扩将产生贸易和投资转移效应。一方面,东欧国家农产品贸易的主要伙伴是德国等欧盟成员国。东欧国家加入欧盟后,欧盟区域内贸易比重可能还会进一步上升。新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劳动力成本与我国更为接近,又具备欧盟统一大市场内部贸易和生产成本较低的天然优势,这将不仅减少我国对东欧国家农产品的出口,而且会对与我国对欧盟出口农产品以及在全球范围内的外资引进形成竞争态势。另一方面,欧盟东扩后,中国曾与一些东欧等国签署的双边互惠性质的贸易协议将失去效力,发生贸易转移,我国会丧失一部分利益。当然,由于东欧国家市场经济的转型还有待完善,欧盟老成员国有权在7年内限制中东欧国家的劳动力入境,捷克等国家暂不加入欧元区,都会减缓这种投资和贸易转移。

4.我国农产品出口竞争力还需进一步加强。目前,制约我国农业竞争力提高的根本性因素难以消除。耕地和水资源短缺,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产品加工程度低,缺乏品牌产品;农户经营规模小,农产品行业组织发展滞后。此外,我国的农业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制度尚有待健全,我国农产品贸易促进机制还不完善,农产品出口急需加强信息咨询、交流培训和宣传推广等公共服务,出口营销渠道也有待拓展。

总之,面对欧盟东扩的新形势,我们要根据东欧国家不同层次的农产品生产和消费的特点,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外向型农业的发展,不断提高农业企业出口竞争力,抓住机遇,发挥比较优势,扩大对东欧国家农产品的出口,同时根据国内发展需要实施积极的进口,保持与东欧国家农产品贸易的快速增长。

注释:

**目前政治地理上关于东欧国家的定义与联合国统计局关于东欧国家的定义都不同,本文所指东欧国家主要包括波兰、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匈亚利、阿尔巴尼亚、前南斯拉夫五国。

①张金昌.国际竞争力评价的理论和方法.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121~122

②新华网.欧盟扩大将推动欧盟新老成员国的经济发展.2004-04-29,http://www.china.org.cn/chinese/HIAW/5554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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