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的需要的几个问题_本质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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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是人的活动的内在动因,正确认识人的需要是直接关系到正确认识人的利益、价值、权利、自由、交往、信仰、理想、目的以及如何提高人的素质,如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等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的一个基本理论前提。因而,关于人的需要问题的研究在人学基本理论建设中有重要地位。现将我们研究人的需要所思考的几个问题摆出来,希望引起大家的兴趣和讨论,求得真知灼见。

一、人的需要及其基本特征

首先需要明确“需要”这个概念的涵义。对此似乎各学科的解释并不完全一致。参考生物学、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等的定义,我们认为在哲学上是否可以作这样的理解:

需要(Needs)作为一般范畴, 是包括人在内的一切生物有机体所共有的一种特性,这是有机体为了维持正常运转(生存、发展)必须与外部世界进行物质、能量、信息交换而产生的一种摄取状态。这种状态,一方面表示了有机体对周围环境、外部世界的依赖和需求;另一方面又表示了有机体具有获取和享用一定对象的机能。反映在心理上就是欲望(Desires)、希望、愿望(Wishes)和需求(Wants)。这是有机体为了自我保存和自我更新而进行的各种积极活动的客观根据和内在动因。

人是一种生物,他自然具有需要这样一种生物的共同本性。但人是地球上所有生命物质的最高形态,因而他又具有不同于其他一切生物的特殊本性,人的需要也和其他生物的需要有本质的区别。

马克思曾说:“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14页。)。“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影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影响才进行真正的生产;……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1卷,第46页。)。这就是说,人的需要不限于维持机体生存的直接的肉体需要,更重要的是超出种的延续的肉体需要之外的广泛的社会需要,这种需要是由人按照自己规定的各种尺度,通过进行生产改造对象来满足。

展开来说,人的需要有如下基本特征;

(1)人的需要有客观性。人是客观存在的物质实体, 是物质运动的最高形式。需要作为一种特性和机能有它的客观物质基础。它的产生的客观根据是人自身的肉体组织、社会存在和他生存所依赖的外部自然条件;它的对象是客观世界,为使对象能满足自己的需要,主体首先必须遵循客观规律;它得以实现的手段——人的实践活动具有客观物质性。特别是人的需要直接受到人所存在的社会环境的制约,这是现实的人的需要不同于动物的一个特点。把人的需要归结为只是一种主观心理状态,否认它的客观实在性是完全错误的。

(2)人的需要本质上是有意识支配的。即所谓“被意识到的需要”。它是人的行为的目的和动机的内在根据。虽然人的需要也包括肉体组织所决定的生理上的、心理上的本能的因素,但经过长期演化、发展,早已超越了动物那种低层次的、维持生命正常运转的生理需要和种的延续的范围,而发展成为高层次的人类的即社会性的自觉要求。

(3)人的需要主要靠发挥主体能动性——社会实践, 其最基本的形式是生产——而被不断地创造出来和得到满足。动物的需要则完全被自然环境所决定,它的“生产”只是一种适应环境的本能活动,需要的满足也主要靠大自然的恩赐。

(4)人的需要具有社会性。这是人的需要的最根本的特点。 它不仅决定了人的需要和动物的需要的本质区别,而且决定了人与人之间在需要上的差异甚至对立。人的需要的社会性是由人的社会性决定的。由于社会实践和社会关系不同,不仅处于不同历史时代、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人们的需要不同,而且同一历史时代、同一社会发展阶段上人们彼此之间的需要也会有所不同。从群体来说,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社会制度、历史文化传统、民族、宗教等等的差异,会造成人们需要方面的不同。从个体来说,则人们各自所处的社会地位、家庭出身、个人经历、文化素质、工作性质等等,也会造成需要的内容、方式以及满足需要的手段等等的差别、不同甚至对立。需要的社会性正体现了人的社会性。在阶级社会中,人们的社会需要带有阶级性。

(5)人的需要是复杂的、呈现日益全面的、不断发展的趋势。 这是由人的本质即实践和社会关系的不断变化、发展所决定的。人的需要的发展历史说明,从猿到人、从动物的需要到人的需要,经历了漫长的蒙昧时期和野蛮时期的过渡。进入到文明时期,人在需要方面终于超越动物性的自然生理需要的范围,摆脱了需要对象局限于特定自然资源的状况,开始随着生产和文明的不断发展,持续不断地、日益增长地创造出各种物质的、精神的、文化的(诸如艺术的、科学的、宗教的等等)需要对象及实现方式。从生存到发展到享受全面展开。特别是到了现代,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的高度发达的社会里,人们的需要更是日新月异。同生产一样,人的需要的发展,呈几何级数上升的趋势。可以说,现代人是把整个世界作为他的需要对象,“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以求产品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的和文化的需要。而动物的需要始终停留于本能的状态,是简单的、狭隘的、片面的,即便被迫适应环境有所变化,与人的需要的迅速变化和发展相比,也是级其缓慢的、微不足道的。

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里,人的需要在更高阶段上体现了人的本质。实现需要是为了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人们不仅为需要而劳动,而且直接按需要进行分配;劳动不仅是满足各种需要的手段,而且成为人的第一需要。

二、需要的结构和层次

人的需要是一个系统,具有复杂的结构。这是因为人的社会实践、社会活动是多层次、多方面的,人的社会关系也是多层次、多方面的,因而人作为社会存在物,他的需要也具有复杂的结构,也是多层次、多方面的。对需要的结构和层次如何作出科学的分析,是需要进一步探讨和研究的问题。

对需要的结构,可以从不同视角加以分析:

按需要的起源分,有自然性需要和社会性需要。自然性需要是来自人作为生物有机体求生的本能,但对人来说,这种需要必须通过生产才能满足,因而必须受到社会生产、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具有社会的性质。或者说,自然需要以扬弃的形式包含在社会性需要之中。另一方面,人们在通过社会生产活动来满足自然性需要的过程中,又产生出劳动、社会交往以及获取知识、审美、情感等等社会性需要。这些需要也有人的生理机制作为自然物质基础。所以,这两种需要是辩证地联系在一起的。

按需要的对象分,有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物质需要是人的最基本的需要,是人的其他需要的基础。物质需要包含有人们对衣食住行等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需要。精神需要不是随意的主观想象,也有其客观根据。精神需要包含求知、审美、情感、信仰等精神生活的需要。从历史发展过程看,物质需要始终是基础,但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人们的物质需要普遍地得到比较充分的满足,精神需要将相对地突出出来,越来越成为人们追求的主要目标。

按需要的主体分,有个体需要、群体和人类即社会需要。从个体需要的方面看,每个个体都是人类社会的一个成员,因而在需要方面有共同性。另一方面,作为社会的人,个体的经济地位、政治立场、职业分工、文化素质、生活经历等因素的差别,决定了各自需要的特殊性。因而现实的个体需要总是个性和共性的统一。它表现了每个人的个性,是个人利益和个人权利的现实基础。群体需要可进一步分为各种社会集团的、阶级的、民族的、社会的、国家的、全人类的需要。它是集体利益和集体权利的现实基础。个体需要和群体、社会需要互为存在前提,社会需要是一切个人需要的集中和综合,因而高于个人需要,但真正的社会需要不是抽象地存在于各个人的需要之外的,归根到底要落实到所有个人的需要上。因此,在实践上要正确处理好满足个人需要和整个社会即全体人民需要的关系。对这个问题的认识,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利益观和价值观。

按需要的性质分,有生活的需要、活动(首先是劳动)的需要、知识的需要、交往的需要、信息的需要等等。

正确划分与规定需要的层次,对指导人们的实践具有重要意义。一说到需要层次问题,人们就会联想到西方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的需要层次论。他的观点经常被人们所引用,似乎已成定论。其实只是一种假说,有很多不科学的地方。我们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结合人类需要发展的历史和现实,提出新的需要层次论,主张将人的需要分为生存需要、情感需要、服务需要、社会需要、享受需要、发展需要等六个层次。

生存需要是人的全部需要的基础,生存需要是指生活在社会中的人,为了维持生命,过正常社会生活所不可缺少的基本的物质和精神的生活条件。包括:生命安全,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吃饱,穿暖,有房子住,有必要的交通工具,适宜的生活环境,生病能得到治疗,接受基础教育,有工作做,为了延续后代而生儿育女等等。其中最基本的是获得衣食住等物质生活资料。马克思称之为“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1页。)

情感需要。具有非常丰富和高度发达的情感是人区别于动物的一种特性。情感需要是人们在社会实践和社会交往过程中,对客观对象产生的强烈的心理反应和要求。如:爱、憎、喜、怒、哀、乐等。情感对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各种自然景观,动植物,以及人所创造的一切事物),但主要是人。情感需要同生存需要一样,是每个人都始终不可缺少的基本需要。这是人的社会本质决定的。情感需要是双向的,如爱,既需要得到别人的爱,也需要爱别人。情感需要是具体的、历史的。处于不同时代、不同社会关系、具有不同生活经历的人,他的情感需要都有具体的内容和特殊的表达和获得方式。事实说明,人的情感需要从原始的简单的性爱、母爱,演变发展到现代的男女爱情,父母与子女之间、兄弟姊妹之间、亲戚之间的亲情,朋友之间的友爱,同志之间的情义等等,经历了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不断丰富多样的过程。失去感情交流,不能满足情感的需要,人就会感到心理上的孤独和痛苦。有的人自称是断情绝欲,清静无为,实际上是人的情感的一种压抑、扭曲或异化,它从反面说明情感交流确实是人的现实生活所不可缺少的部分。人是真正情感的动物。在阶级社会中,人们之间也还有共同的情感,也还存在着情感的沟通和交流。但对于不同阶级的人来说,情感需要的具体内容和获得方式有很多是不同的、甚至是相反的、对立的。对情感的评价尺度也不一样。这就是说,人的感情和情感需要也带有阶级性。我们应当提倡、培养和满足人们的正当的、健康的情感需要。

服务需要也可以称作互助需要。互助是人的一种特性。每个人一方面需要得到别人和社会对自己的服务和帮助;另一方面又需要为他人和社会服务,这就是工作的需要,贡献的需要。人不可能脱离群体、社会而孤立存在,从生下来就与社会发生相互依存的关系,每个人都是他人、群体、社会的服务对象。幼年时代受父母的抚养,少年时代受学校的教育,在这期间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家庭接受他人、社会所给予的各种服务。长大成人开始工作,就有服务他人和社会的需要。当然做工作对很多人来说直接的目的是为谋生,即满足生存等个人需要。但工作的结果是某种物质的或精神的产品,总是指向对象,即为他人、群体、社会提供某种服务,满足人们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这对很多人来说是意识到的,不过有的人认为是获得报酬的一种代价(作为获得生活资料的手段),有的人则认为是对社会应尽的责任。所以,做工作具有两重性,即是生存的需要(作为获得生活资料的手段),又是服务的需要(基于对社会的责任感)。事实上,每个人都需要社会为自己服务,因而每个人也都需要服务于社会,这正体现了人的社会本质。当然,人的能力有差别,服务的成果即对社会所做的贡献也不一样。在阶级社会中,有些人只要求他人、社会为其服务,而拒绝为社会服务,这就是不劳而获,就是剥削,这是人性的扭曲和异化。社会主义社会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动既是一种权利又是一种义务。为人民服务开始成为人们普遍遵循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这就是说,服务需要已经日益内化为人们的自觉要求。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里,劳动已不再是谋生的手段,而成为人们生活的第一需要。服务需要在人的全部需要中将占有最重要的地位。

服务需要体现了人的实现自我的需要和为他需要的统一。人是个体和类的统一。作为个体,为了生存、享受、发展、表现自己的才能,赢得他人和社会的尊重,人有强烈的实现自我价值的需要。同时,作为社会的一员,他必须在社会中,在与他人联系与关系中才能存在和发展。因此,无论是在客观上还是主观上,个人又有满足他人和社会需要的愿望和追求。具有高尚理想和情操的人,自觉地把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作奉献,作为自己的最高需要,可以为此竭尽自己的精力,必要时可以献出自己的生命。因而为他需要同实现自我的需要对人来说都是不可缺少的,它统一在服务需要的实现之中。

社会生活需要。现实的人不可能是离群索居、孤立存在的个人,而总是生活在群体和社会之中的一员。因此,从每一个人来说,除了满足自身的生存、享受、发展等等需要之外,他有参与社会生活的需要。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事实上享有社会成员的资格,才能维护自己及他人的需要和利益,才能实现自己的信仰和理想。而从社会来说,也需要它的成员参与社会生活,这是社会存在和发展所必然要求的。事实上,社会生活需要是人的社会本质决定的。社会生活可分为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等方面。每个方面都包含有很多内容,需要的实现过程,表现为各种社会活动。每个人对社会生活的需要其具体内容是会不一样的,有差别的,这同个人所处的社会环境、社会地位以及主体自身的状况等等条件有关。因而在参加社会活动中各人所扮演的角色,所起的社会作用也是不一样的。但是人人都需要社会生活,参加某种社会活动,则是一样的,没有例外。这构成了人的需要的一个特殊层次。

享受需要。是指人们在满足生存需要的同时,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过舒适、幸福和美好生活的要求。诸如:住宅面积、内部设施和外部环境的改善,饮食服装的讲究,娱乐健身需要,艺术、体育欣赏等各种审美需要,旅游需要等等。恩格斯在《致彼·拉·拉甫罗夫》的信中,同意他的“人不仅为生存而斗争,而且为享受,为增加自己的享受而斗争”的提法,认为“人类的生产在一定阶段上会达到这样的高度:能够不仅生产生活必需品,而且生产奢侈品,即使最初为少数人生产。这样,生存斗争——假定我们暂时认为这个范畴在这里仍然有效——就变成为享受而斗争。”(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第163页。)这就是说, 马克思主义认为享受是人的一种基本需要,满足正当的享受有益于人的身心健康和体现社会文明的进步。与生存需要相比,享受需要属于更高的层次,生存需要中包含有享受的因素,享受需要则是生存需要的延伸;只是在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有较多的生活必需品剩余,并开始生产奢侈品时),享受才成为现实的需要层次。随着生产的高度发展,人关于享受需要的内容越来越多,享受也才能成为全体人民而不是少数人的现实需要而普遍地得到满足。

发展需要。是在生存享受等需要得以满足的基础上产生的更高层次的需要。它集中体现了人的本质。人的活动、生产劳动,原初的、基础性的是为了满足生存的需要,这一点作为生物是永远不能改变的。但人的需要不局限于此。随着人类历史的前进,追求发展就逐渐上升为人的更重要的需要。首要的因素是,一方面,由于人口不断增加,使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这决定了人们必须不断地学习自然科学知识,发展科学技术,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相应地改变劳动组织,从而能够不断地扩大再生产;同时,另一方面,随着生产和整个社会生活的发展,人们的社会关系也愈益复杂。基于利益分配不平衡所造成的贫富两极分化,以及各种社会历史原因所造成的阶级问题、民族问题、宗教问题、国家问题,等等,使社会矛盾日益激化。人群之间的对立、冲突以至战争,此起彼伏从来没有停止过。这决定了人们必须不断地学习哲学社会科学知识,提高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并自觉地运用社会运动的客观规律进行各种社会改革,以求在人们之间建立起比较和谐的社会关系,整个社会的自由、平等、民主、文明的水平能够不断提高。事实上,只有这两个方面都不断取得进步,才能保证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否则不仅不能使社会进步,而且难以维持人类生存的需要。第二个因素是,人类有不同于动物的思维和实践能力,并且这种能力是不断发展的,因此,他们总是不满足于现状,而有一种内在的要求超越现实,追求理想,争得更多自由的趋向。所以人类总是后代人继承前代人所创造的文明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创造新的文化,如此世代交替,不断前进。正是这两个因素决定了发展需要是人类的一种基本需要。从个体来说,每个人都有一种培养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使自己在德、智、体、美、技各方面能得到全面发展,从而不断地超越“自我”,实现自己的理想、事业,为社会多做贡献,更多地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即达到所谓“自我实现”的要求。所以,发展也是所有个人的内在需要。

以上六种需要都是人的基本需要。既是个体的,也是群体、社会即整个人类的。其中生存需要是基础。情感需要、服务即互助需要、社会生活需要,是现实的社会的人不可缺少的,也是生存需要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它们都自始至终贯穿人类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在生产力不发达,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较低的情况下,生存需要在人的全部需要中占主要的比重。随着生产力的发达,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提高,生存需要得到较好的满足时,社会活动就更广泛,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的比重也会逐渐加大。由于社会的不断进步,各种需要不仅在数量上有变化,质量上也会不断提高。有的起初是享受需要或发展需要,后来就成为维持生存的需要,如交通工具的需要,受教育的需要即求知的需要等。所以,需要层次的划分是相对的,各种需要彼此既是相互制约、相互渗透,又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为了说明我们提出的新的需要层次论的合理性,有必要同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对比,并作必要的评论。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有合理的因素。这个理论是在批判弗洛伊德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从总体上看是不科学的。首先,它的立论前提是脱离现实和历史的抽象的人和人性。他认为人的需要是自然禀赋的。尽管他并未否定环境、教养和社会对人的需要实现的影响,但认为这不能决定需要的产生和发展。因此,他注意的仍然是人性的自然因素。人的需要层次的区别和发展,不是被看作社会实践的产物,历史的产物,而是从生物进化的连续性上被看作先天存在于人身上的类似本能的要求,即所谓“潜能”。因此,他对需要层次的划分也就欠妥。事实上,生理需要的满足是人得以生存的物质前提和必要条件,但还不是人作为人而生存的充分条件。马斯洛忽视了现实的人是社会的人,他的需要是受社会历史条件制约的,因而需要已经不是一般动物的自然需要,而已发展成为人的社会需要。如果人身安全、人格尊严得不到保障,即便是得到了食物、阳光、空气和水,得以维持机体的生理需要,也只是作为畜牲而不是作为人而生存着。所以,我们把生存需要而不是生理需要作为人的首要基本需要,认为它的内容不仅包括生理上的物质需要,而且包括作为社会平等的一员、享有做人的资格所不可缺少的那些社会性的需要,除了吃饱、穿暖、有房子住以外,还必需生命安全、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得到保障,接受基础教育,有工作做,等等(其中就包含了马斯洛所说的安全、尊重需要)。事实上,对人来说,即便是生理上的物质需要,其内容和满足方式也都已社会化了。其次,马斯洛的理论贯彻的是个人主义的人生观和利己主义的价值观。他所研究的需要和主体只是个人,是以个人为本体,以实现个人需要的利益为最高目的。因而他把自我实现定为需要的最高层次,把实现个人价值作为人生的最高追求。这说明他的思想没有超出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的狭隘眼界。我们则认为个人虽然是人类社会的细胞,是人们社会存在的基本单位,但需要的主体不能归结为个人。从整体上看,人是个体—群体—类的统一。需要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但更重要的是群体、人民、整个社会。从根本上来说,个人同集体、群体、社会在需要和利益上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正确认识和处理人的需要问题决不能只讲个人需要,而忽视广大人民群众、整个社会的需要。应该以人民、社会为本位,以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和利益为最高目的。所以,我们提出了服务即互助的需要这个层次,并把发展定为人的需要的最高层次。当然这丝毫也不意味着忽视个人的需要。因为实现整个社会的发展需要必须发挥每个人的创造才能和主体积极性,因而其中必然要包含着每个人的发展;在实现人民群众的理想、事业和伟大价值中也必然要包含着实现每个人的理想、事业和价值。此外,马斯洛虽然认为需要各层次是由低到高的递进过程,但他对需要各层次间相互关系说明仍是机械的。他不能正确解释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为什么许多人在低层次需要满足后,并没有按他的理论自觉进入到对高层次需要的追求,而是留于低层次上;不能解释不同阶段、阶层的人们需要被满足程度的差异;不能解释各种不合理的、畸形的需要的发生。这与他的社会历史观是分不开的。由于不掌握科学的社会历史观和方法,他就不能正确理解生产和需要、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以及各种需要之间的辩证关系,不能认识人们的社会关系、阶级关系对人的需要的制约。

三、需要和人的本质

这是研究需要必须回答的问题。对此人们的认识是有分歧的。主要是有些文章认为需要是人的本质,多数人不同意。

主张“需要是人的本质”主要有二个论据:一是马克思说过:“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二是需要是人的一切活动的动因,有关人的本质的规定最后都必须归结到需要中去,才能得到解释和说明。据此,有的文章对人的本质明确定义为:“由社会关系总和决定的、通过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产生和满足的人的需要。”

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关键是如何正确规定需要在人性中的地位,如何正确认识需要和生产的关系。

(一)需要是一种人性,但不是人的本质。

从主张需要是人的本质的文章引用马克思的话作为立论的论据来看,显然是误解了马克思的原意。马克思说:“由于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以及他们求得满足的方式,把他们联系起来(两性关系、交换、分工),所以他们必然要发生相互关系。”(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514页。)从这段话的整个意思来看,是在说明需要和生产(满足需要的方式)是人们必然要结成社会关系的原因。并不能推论出需要是人的本质。马克思著作中明确表述自己关于人的本质的观点主要有二处,一处是在1844年写的《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中:“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24页。)。另一处是1845 年写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六条:“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实际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514页。)很可能引用马克思的话的人是把“本性”和“本质”这两个词视为同义语了。然而对人来说,本性(德文是Natur)同本质(Wesen)这两个字的含意是有联系、有区别的,至少应用在人性是属于不同层次的概念。

人是世上最复杂的物质运动形式,用科学的方法考察人性,可以认识到人性是个系统概念,宜划分为属性、人性、人的本质三个层次。最低的层次是属性,泛指人所具有的一切性质、特征、特点。可分为自然属性、社会属性、精神属性。第二个层次是人性,是人之所以,为人而区别于一切动物,为人所特有的,也是一切人所普遍具有的各种属性的总和。主要是社会属性和精神属性,自然属性作为生理基础包含其中。诸如:创造和使用工具,从事生产劳动和其他社会实践的能力;依赖群体,结成社会关系,组织成为社会,互相依存、交往、合作和竞争;使用语言传递信息;有思维能力;有自我意识;有情感、意志等高级心理;能进行认识、评价、审美等复杂的意识活动;有各种各样的社会需要;追求自由、平等;等等。所以,人性是人的一般特性,是所有个人即人类共性的科学抽象。第三个层次是人的本质。如上所述,人性包含很多方面,但并不是所有这些方面对确定人的基本性质都有同等意义。本质是根据。人的本质是人性中最重要最根本具有决定意义的属性,它从整体上规定人的存在和发展,人的所有其他特性都是这个被称为本质的核心的展开,都受它制约,被它规定。显然,需要起不了这种作用。具备人的这个本质的资格的只能是社会实践,即在一定社会关系中从事生产劳动和其他实践。其中包含着实践和社会关系这两个具有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的基本点。

需要是人的本性。作为生命的物质,人生来就有吃、喝、性、保卫自身安全等维持生命的需要。从这层意义上说,需要是人的自然属性。但人的需要不限于此。对个人来说,需要不只是个人的私人生活,他有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多层次的需要。即便是最初那种动物性的自然生理需要,对文明人来说,也已变化、发展成为社会性的生存需要。对群体、整个人类来说,更是如此。所以,需要对人来说,主要是社会属性,是人的特性。它在人性系统中的正确定位是居于第二个层次,不具有人的本质的资格。

(二)是生产决定需要,需要推动生产,而不是相反。

人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他的肉体组织以及受肉体组织所制约的他对外部自然界的关系,是他得以存在的基础。因此,应当确定,对维持生命的物质生活资料的需要是人类生存的一般前提,成为包括生产在内的人的一切活动的内在动因。但是就生产和需要的关系来说,生产是主导的决定的方面。这是因为:

第一,需要只是主体的欲望、需求。它本身不能提供任何东西。

第二,是生产使需要得以实现。

需要的实现形式是消费,而消费是由生产决定的。首先,是生产提供了消费的材料、对象。只有通过生产,利用和改造自然资源,获得产品——衣、食、住、行等物质生活资料,需要才能得到满足,即从可能变为现实。其次,是生产决定了消费的方式。正如马克思所说:“饥饿总是饥饿,但是用刀叉吃熟肉来解除的饥饿不同于用手指甲和牙齿啃生肉来解除的饥饿。”(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29页。)是生产给予消费以规定性,使得消费得以完成。再者,是生产创造了消费者。“艺术对象创造出懂得艺术和具有审美能力的大众。——任何其他产品也都是这样。”(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29页。)所以,可以说,是生产决定了消费,生产创造了消费和消费者。也就是说,是生产使需要得以实现。

第三,是生产创造出新的需要。通过消费掉生产出来的产品而被满足的最初的需要,加上生产活动,以及为进行生产而制造和使用工具,会在人们的思想中引起新的需要。动物虽然也是通过活动使其需要得到满足,但由于它所从事的只是利用现成自然资源的本能活动,因而只能适应环境给予的条件,不断重复维持生存的简单需要。而人则不同,他能生产,即制造和使用工具改变自然环境,使自然资源变成符合自己目的的人造产品,因此,他就能从最初的动物性的本能需要变化、发展成为真正的人的需要。马克思高度评价这种新的需要的产生说“这是第一个历史活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2页。)

第四,只有生产、实践才是人的需要产生、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人为什么会有根本不同于动物的各种需要?为什么从古到今不同时代的人会有不同的需要,不同地区、国家、民族、阶级、群体以至个人也会有各种不同的需要?为什么人的需要不是停滞不变而是呈现一种不断变化、上升、发展的趋势?这些问题用“人的需要是造物主赋予的”,或者归结为“需要是先天就存在于人身上的本性”,都难以解释。正确的答案只能从人们的社会实践、社会生活中寻找。历史事实证明,持续的劳动、生产,是原始人的动物性需要变为真正人的需要的关键;也是人的需要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不断产生、变化、发展的真正根据。

马克思对生产和消费、需要关系曾作过深刻的论断:“这里要强调的主要之点是:无论我们把生产和消费看作一个主体的活动或者许多个人的活动,它们总是表现为一个过程的两个要素,在这个过程中,生产是实际的起点,因而也是起支配作用的要素。消费,作为需要,本身就是生产活动的一个内在要素。”(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31页。)

事实上,生产、实践是主体作用于对象、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是人和外部世界之间的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具有客观实在性,是第一性的。而需要作为生产观念上的内在动机,是第二性的。当然这决不是说可以轻视需要的意义。正是需要在人的头脑里先创造了生产的对象,决定了生产的目的,成为推动生产的力量。但无论如何充分估计需要对生产的意义,需要对生产也只是推动作用,而不是决定作用。一是如上所述,需要本身是被生产规定的;二是生产虽然受需要的推动,但是,生产运动的速度,生产力的性质和水平,整个生产发展的方向和状况,既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也不以人的需要为转移,而是有着它自己的客观必然性。

由上所述可见,主张需要是人的本质的论据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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