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合同关系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法律关系,《合同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最基本的法律。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制定和执行合同法的总的指导思想,是合同法的灵魂。合同法的基本原则,集中体现了合同法的基本特征,也是合同法区别其他法律的标志。
关键词:原则;合同法;当事人
1概述
1.1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及内涵
法律原则指包括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在内的整个法制活动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法律准则。它是储存于法律规定中的价值准则,不是法律规定本身,不直接涵摄案件事实,须被法律规定或法条承载。但这种承载并非明白无误地直接宣示。直接宣示只是部份法律原则的确定方式,但多数法律原则必须从法律规定中借助整体类推或回归立法理由的办法推求出来。那些贯穿于某一类法中的最高层次的共同性价值准则,可称为该类法律的基本原则。具体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整个合同法制度和规范中的价值准则,是合同法的主旨和基本精神的集中体现,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合同法的出发点。
1.2合同法基本原则的确立
合同法基本原则既然是合同法的最高层次的价值准则,就应该能与整个合同法的内容和功能结合起来,既要适用于整个合同法规范,又能体现出合同法的基本价值;既不能将其他法律、特别是其上位法民法的基本原则当作合同法的基本原则,那样便体现不出其特殊性,同时,也不能将适用于某一合同制度的具体法律原则作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如此便丧失了其价值承载功能。
学者们有的认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应是宏观调上的自愿原则、平等互利、协商一致三项。有人认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应为合同自由和自愿、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情势变更以及过错责任五项。另有人将合同法中公平、平等及守法合而为一,并称为合同公正原则,从而认为我国合同法基本原则应为合同自由、合同公正和诚实信用三项。笔者认为,这些关于原则的归纳各有其理,但其中有些并不合基本原则应有贯彻始终的效力的要求,情势变更与过错责任两项。笔者认为,若能以合同自由、合同公平、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四项原则来概括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合乎情理的。
2合同法基本原则
2.1合同自由原则
根据《合同法》第4条的规定可知:“当事人可以依法享有自行决定是否签订合同的权利,他人不得进行非法干涉。”由此可见,该项原则可提供以下几条主要信息:有互相签订合同的自由,对于签订合同一事,当事人可以遵从自己的意愿来决定是否签订,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对此进行非法干涉;拥有自由的可签订合同的对象,当事人可以以自己的意愿来选择与自己签订合同的对象,其间不得有逼迫行为;自由决定合同的内容,当事人不仅可以自己选择合同,还可以决定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分配以及相关时间、地点和内容等的设置;可享有在合法的情况下,自行变化、解除或终止合同,在合同关系确定以后,若情况有变,当事人可以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改变或终止合同关系;在合同内出现的矛盾或应承担的责任等,享有相应的解决权利;合同的形式和条款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而定。根据这几条内容可知,合同的自由原则可以使双方当事人均享有较高的自主选择权。有一点必须注意的是,不同的国家不一定都有合同自由的规定。也就是说,它会受制于某些因素。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在这里所说的自由必须得到法律的许可。若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该合同不仅会被作废,还会受到来自社会上的谴责。如果违反了其上的某一条,合同都将是无效的。在合同法中强调的自由,主要是指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自由,只有在两人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合同才会生效。
2.2平等公平原则
在《合同法》中,其第3条和第5条指出:“在法律上,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享有同等地位,任何一方都不得逼迫另一方接受自己的意志…只有建立在公平原则这一基础之上,才能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受损害。”该内容表明,合同的当事人无论在法律地位上还是签订合同上,都享有平等且公平的权利。所谓的平等原则,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拥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时,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观点后,才能互相实现获得经济利益的共同目标。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即:当事人在合同关系的制约下,地位平等;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享有平等权;合法条件下,双方是平等的;法律为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保护也是平等的。之所以有公平原则,是因为它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当事人的行为,避免当事人因权谋私,也能保护当事人应有的权益,从而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2.3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法》第6条规定:“当事人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制作、执行和完成的这一系列过程中,只有遵循诚实守信原则,才能确保双方保持诚实的态度,讲信用以及互相帮助。它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合同拟定的过程中,一方当事人不得隐瞒或欺骗另一方;执行合同时,当事人根据合同上的条款,积极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当双方中有一方不明白合同内容或想法不一致时,应以诚实守信的态度解决问题;4、若双方当事人有一方要改变、解除、停止合同时,必须事先进行商量,并在合法的条件下做出最终的决定。
2.4合法原则
根据《合同法》第7条规定可知:“双方当事人所制定和执行的合同,既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还要遵循社会经济秩序,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由此可见,该条合法准则,主要是为了确保合同当事人能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以免在合同的制定、执行或发生相应改变的过程中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其次,所签订的合同内容应遵循社会公德,遵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不得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也就是说,这条原则使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得不遵照法律法规和相应的流程,以及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要以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为重,不得扰乱经济秩序。
3结束语
总之,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合同法的纲领,它的作用不仅表现在某一章节、某一制度,而贯穿整部合同法。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两大作用,其一是指导作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对立法者制订各项规定和审判人员适用合同法都起着指导作用。基本原则是正确理解具体条文的关键。基本原则的第二个作用是补充作用。对合同法的某个问题,法律缺乏具体规定时,当事人可以根据基本原则来确定,审判机关可以根据基本原则解决纠纷。
参考文献:
[1]董春红.对合同法基本原则的认识和理解[J].法制与经济(下旬),2015(12).
[2]赖找钗.浅谈合同法基本原则[J].法制与经济(下旬),2015(07).
[3]次旺拉姆.浅论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和意义[J].中国经贸导刊,2015(05).
论文作者:尹协卿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2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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