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衡发展理论及我国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战略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不平衡论文,理论论文,地区论文,经济发展战略论文,我国西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世界经济的发展是有其内在规律的,一是各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大致经历同样的产业发展阶段;二是国家间、地区间的经济发展随着产业转移和投资方向的调整,具有传递性和波动性。后者说明发展本身就是不平衡的,换言之,只有不平衡才能发展。
在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和平均主义思想影响下,人们总是期望一起发展、一齐富裕,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这只是一种幻想。姑且不谈资源、技术、资金、环境等方面的地区性差异,就是人的观念、管理的能力在地区间往往也有很大的差异,所以,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还是要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实际出发,选好经济生长点,再根据生长点的条件选好生长项目,通过生长项目促进生长点的发展,通过生长点的发展再辐射带动周围地区,呈现出递动性的发展,这便是近年来经常提及的区域经济的“发展极”理论。
一
世界现代经济发展的历史表明,一个国家增长势力旺盛的主导部门和有创新能力的行业,往往聚集于某些大城市,使得这些城市具有人才、资金、商品、技术和信息的聚散功能和创新功能,成为周边地区的一个“发展极”。这样一个具有强大吸引力、辐射力、竞争力的经济中心的形成,必将带动其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这种促进作用的具体表现是周边地区追随、模仿“发展极”城市的创新成果,诸如产品、工艺技术、生产方式、经济体制以及生活方式等,由此可见,作为“发展极”城市的最主要功能就是创新,即在各个方面走在周围地区的前面。如果一个已经成为“发展极”的城市在城市管理体制和运作上缺乏或不能保持不断创新的能力,那么它作为“发展极”城市的地位就会被削弱。例如,我国上海自1843年开埠成为通商口岸以来,凭借其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的优势,很快从一个小渔村发展成为远东最大的经济、贸易和金融中心。解放后40多年来,上海担负起构造中国最大工业基地的使命,逐步成为我国门类齐全的加工工业大城市。但正因为如此,也逐步削弱了其作为“发展极”城市的多种功能。所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放、开发浦东,就是要重塑上海,在长江三角洲和长江流域重新建立一个“发展极”城市,并使其成为国内辐射能力比较强的经济中心之一。
根据“发展极”理论,可以类断:北京、天津是环渤海及我国华北地区的“发展极”城市;沈阳、大连是辽中南及我国东北地区的“发展极”城市:广州、深圳是珠江三角洲及我国华南地区的“发展极”城市。值得提及的是,“九七”香港回归祖国之后,随着深港两地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将在事实上形成一个区域性的经济实体,并成为国内辐射能力比较强的经济中心之一。
二
从某种意义上说,创办经济特区就是创建“发展极”城市。创办经济特区15年来,深圳已由昔日一个边陲小镇变成了一座新兴的多功能、外向型的现代化城市。其中,就深圳同内地的横向经济联合而言,1990年之前是内地的资金流入深圳,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市在深圳投资设立了“窗口”企业6628家,投入资金近百亿元,工业产值及出口额约占深圳市的1/4左右;进入90年代以后,深圳同内地的关系由资金单向流动变成双向合作发展,而且合作空间和领域不断扩大,据统计,1994年深圳各家银行向内地拆出资金77.75亿元,是1990年的3.56倍,另据不完全统计,1987年至1994年深圳企业到内地80多个地区兴办合作投资项目1390多个,总投资超过100亿元。在这个合作过程中,深圳的企业把适应市场经济的运作机制、先进的设备、技术和管理方式带到了内地,同时,把合作生产的产品带到国际市场。此外,深圳吸纳了内地200多万剩余劳动力,按每人每年寄回家乡3000元计算,深圳每年通过打工者寄回内地的资金就达60个亿,为内地安置剩余劳动力和农村脱贫致富也起到了一定作用,从1989年起,深圳市政府把市、区两级财政收入的可用财力的2%作为合作发展基金,以低息贷款方式,扶持经济欠发达地区。根据广东省的统一安排,深圳对口支援广东省梅州市,以后又扩大到河源、韶关、清远等市及长江三峡库区的巫山县。据统计,深圳已向上述地区累计投资8亿多元,其中合作发展基金3.3亿元,各种融资4.5亿元,捐款0.6亿元,在扶持兴建的115个项目中,交通、能源和老企业改造项目占70%,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1995年,由于合作发展基金数量的增加,深圳市委决定,把合作发展基金的使用范围扩大到延安、井冈山和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
上述事实不仅说明中央改革开放的决策和创办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同时也说明区域经济的“发展极”理论是正确的。
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及沿江、沿边地区发展较快,西部地区、内陆地区发展相对滞后,出现这种地区性发展水平和发展速度上的差异,正是不平衡发展的结果。我们的态度;第一是正视这一现实;第二是通过宏观控制缩小这种差距。当然,是通过加快落后地区的发展来缩小,而不是放慢沿海、沿江、沿边地区的发展速度。
根据不平衡发展理论和我国内陆地区的现状,笔者认为应当采取如下发展战略:
(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好本地区的“发展极”城市,一般是省会城市或基础较好、可能对周围地区经济发展起辐射作用的地区性城市,或可以兴办特种产业的城市。这些“发展极”城市一经选定,就要在投资政策、贷款政策、人才引进政策等方面给予优惠,使其能够率先在本地区发展起来,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不能搞平均投资和无效投资。
(二)实行“三点一线”战略。即以产品加工、贸易、科技成果、资金和其他资源为纽带,将本地区的“发展极”城市同沿海开放城市、国际市场连成一线,逐步使“发展极”城市形成市场经济的运作机制,并在这一过程中培养一批懂经营、善管理,具有开拓意识和法制意识的企业家和经济管理人员。
(三)利用发达国家和地区及我国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产业调整的机会,充分发挥本地区土地、劳动力价格低廉的优势,同时引进先进的设备,学习国外和经济特区先进的管理经验,兴办“三资企业”,包括劳动密集型的产业,以解决经济发展的原始资金积累问题和劳动力就业问题,有的还可以跟外贸企业挂钩,建立出口加工基地,或者建立大型企业的零配件加工厂。
(四)有条件的地方也要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当代社会,科技型产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水平,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但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往往需要较高的资金投入,以及技术、管理和市场条件等,并且要承担较大的风险,所以在经济起步阶段和资金原始积累阶段,需要采取慎重态度,确实具备条件之后方可上马。
(五)从当地实际出发,利用当地的资源,发展资源开发型产业、独具地方特色的轻工产业、旅游业,以及其他有条件发展的产业。
我国西部地区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这是发展和繁荣地方经济的基础条件。例如,十分丰富的水利资源,除了国家有计划的开发之外,地方有条件的也可以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前提下,做一些辅助性开发。应该注意的是,不要盲目发展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因为第三产业是以第一、第二产业的发展为其自身发展条件的。我国几千年都是一个农业社会,在欠发达地区农业更与国计民生、社会稳定息息相关。在制定农业规划时,应逐步变粗放型为集约型,发展商品型和“三高”农业,增加农业的科技投入,总之,要从当地的实际出发,不要追时髦,赶浪潮,这样才能使我国西部经济逐步发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