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晋艾时期郑迪、郑国栋的搬迁_郑国论文

西周金文中的郑地和郑国东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西周论文,金文中论文,郑国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西周金文中有郑地,而传世文献中有郑国,这些都是众所周知的。但怎样把它们联系起来,则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郑国的早期历史及其东迁过程,是西周晚期历史上的一个谜。本文拟结合金文和文献资料,对这一问题进行初步探讨,错误之处敬请大家指正。

关于郑国的建立,《史记·郑世家》有如下记载:“郑桓公友者,周厉王少子而宣王庶弟也。宣王立二十二年,友初封于郑。封三十三岁,百姓皆便爱之。幽王以为司徒。”① 根据文献记载,周宣王弟友(或多父)于宣王二十二年(前806年)受封于郑地,因此建立了郑国。此外,《史记·燕世家》釐侯二十一年、《史记·楚世家》熊徇十六年下均提到,郑桓公于此年初封于郑。当然,也有学者质疑宣王和友的兄弟关系,认为友可能是宣王而非厉王之子②。

郑到底位于何处?古代地理学家多举《汉书·地理志》的记载,将其与汉代的郑县相联系,认为就在今陕西东部的华县一带。卢连成和王辉将郑与春秋时期秦都雍城一带的大郑宫相联系,认为,郑应该位于今关中西部的凤翔一带③。除了这种字面的联系,另外一条史料似乎也支持这一观点。《世本》说到,郑桓公友曾住在一个叫棫林的地方④。而《左传》襄公四年(前559年)记载的一次对秦征讨中,晋、齐、宋、卫的联军曾越过泾水到达棫林,说明棫林确应在泾水之西,也就是在关中西部⑤。另外从金文来看,夨王簋盖(集成3871)中讲到的郑与夨国(宝鸡到陇县一带)的婚姻关系也说明,将郑定在关中西部凤翔一带是比较合理的。

但是,如果我们把郑国与更多的金文资料联系起来,问题就变得不那么简单了。这里首先要讨论的是传世的盘(集成10172)(图一):

隹(唯)廿又八年五月既望庚寅,王才(在)周康穆宫。旦,王各(格)大室,即立。宰右(佑)入门立中廷,北乡(嚮)。史受王令书。王乎(呼)史淢册易(赐)玄衣黹屯(纯)、赤巿朱黄、銮旂攸勒、戈:琱厚必(柲)彤沙。拜稽首,敢对扬天子不(丕)显叚休令,用乍(作)朕皇考奠(郑)白(伯)、奠(郑)姬宝般(盘),其迈(万)年子=孙=永宝用。

这篇铭文记载作器者在周地康穆宫受赏,因此为其父母郑伯、郑姬作器,纪念此事。关于盘的年代,学者多定为宣王时器。因为其作于二十八年,自然不可能是幽王时器。此外,从最近发现的四十二年和四十三年鼎我们得知,史淢在三器中均担任冊命者的角色。由于两件鼎中的高位纪年,史淢很难跨越四十余年,从厉王时期到宣王末期一直担任同一职位。因此可以肯定,盘作于宣王二十八年(前800年),即郑桓公封郑以后的第六年。在这一年郑伯、郑姬已经死亡,所以其子才为他们作祭器。史载郑桓公于周幽王十一年(前771年)犬戎入侵时,与幽王一起死于戏地。因此,盘所讲的郑伯不可能是郑桓公,盘所讲的郑氏宗族,也不会是郑桓公一族的郑。

关于这一点,盘铭文的称谓本身便提供了证据。由于郑伯之妻(作器者之母)被称为“姬”姓,根据周代同姓不婚的原则,郑伯和其子自然不是姬姓,也就不会出自姬姓王室的郑桓公一族了。那么,盘中讲的郑氏一族究竟是谁?关于这一点,金文中还是有一些重要信息的,譬如夨王簋盖(集成3871),铭文为“夨王乍(作)奠(郑)姜(尊),子=(子)孙=(孙)其迈(万)年永宝用”。

按照李仲操对金文中女性称名的分析,夨王簋盖是夨王为其妻所做之器,因此称呼女性所出之族的族名和姓;盘则是儿子为其母所作,所以称呼本族名和母亲所出族的姓⑥。由此推测,夨王之妻来自属于姜姓的郑氏宗族,而之母(郑伯之妻)则来自一个姬姓的宗族。夨王簋盖所讲的这个姜姓的郑,很可能就是盘所讲的郑伯的宗族。

这几件器物与文献相对证,使我们了解到西周历史上过去不为人知的一段史实,即在郑桓公的姬姓郑氏之外,另有一个姜姓的郑氏宗族,而且,姜姓郑氏宗族的历史可能更为悠久。西周早期的宜侯夨簋(集成4320)中,明确讲到“郑七伯”被周王赏赐给宜侯,可见,郑地早就存在,并有宗族以之为氏。而盘和夨王簋盖所讲到的郑氏宗族,很可能就是宜侯夨簋提到的郑地早期居民的后裔。

关于这个姜姓郑氏宗族,另一个重要证据是一件传世的郑姜伯鼎(集成2467),其铭文简单,只有十二字(图二),为“奠(郑)姜伯乍(作)宝鼎,其子=(子)孙=(孙)永宝用”。关于这件鼎,学者们曾经觉得郑氏称“姜伯”不好理解,所以,有人将其与郑义伯(集成4391)中的“义伯”等同起来⑦。但是,这件鼎上的字明明是一个“姜”字,故《殷周金文集成》将其释为“姜”,应该是正确的⑧。郑姜伯鼎现藏于上海博物馆,鼎为半球形腹,马蹄形足,口沿下饰两周弦纹,素面,明显属于西周晚期。其口部微敛,足端已呈现外放,与董家村出土的此鼎特别是丙器非常相似,年代也应接近。这件鼎的存在,证明西周晚期或者说郑国东迁以前,郑地确有姜姓之“伯”,而他很可能就是盘所讲的郑伯。通过这件郑姜伯鼎,我们可以把盘和夨王簋盖紧密联系起来。笔者进而推测,郑姜伯在这里违反金文中男子不称姓的原则,而称自己为“姜伯”,很可能是为了与此时已经存在的姬姓郑伯相区别。不过要断定这一点,尚需证明郑姜伯鼎铸于宣王二十二年(前806年)郑国受封之后。虽然还没有这样的证据,但从郑姜伯鼎的形制来看,与此年代应该不矛盾。

既然姬姓郑氏之外还有姜姓郑氏,我们便可以来解释其他的一些金文资料。例如一件郑伯荀父鬲(集成730),是郑伯为叔姬所作的祭器。而这位叔姬,很可能与盘的伯姬一样,是来自姬姓宗族的女子。不过,关于这件铜器的年代以及姬姓郑氏建立以后与姜姓郑氏的关系,尚需进一步研究。或许姜姓郑氏因为与姬姓郑氏同居一地,而成为郑国的一族,并且后来随之东迁也未可知。

事实上,金文中郑地的情况比姜姓郑伯与郑桓公两宗族的交替更为复杂。《古本竹书纪年》上讲,穆王曾居郑宫,后世学者还提出周穆王以下都于西郑的说法。此说能否成立还可进一步讨论,但在西周中期金文中,郑地的确常常是周王的活动之地。因此,在这里我们要对郑地的性质和地位作进一步的讨论。

金文中直接谈到王在郑地的铜器,有大簋(集成4165)、三年壶(集成9726)和免尊(集成6006)三器。

大簋铭文如下:

唯六月初吉丁巳,王才(在)奠(郑),(蔑)大历,易(赐)刍犅,曰:用啻于乃考。大拜稽首,对扬王休,用乍(作)朕皇考大中(尊)

三年壶铭文如下:

隹(唯)三年九月丁子(巳),王才(在)奠(郑),乡(飨)醴,乎(呼)虢弔(叔)召,易(赐)羔俎。己丑,王才(在)句陵,乡(飨)逆酉(酒),乎(呼)师寿召,易(赐)彘俎,拜稽首,敢对扬天子休,用乍(作)皇且(祖)文考尊壶,其万年永宝。

免尊铭文如下:

隹(唯)六月初吉,王才(在)奠(郑),丁亥,王各大室,井弔(叔)右(佑)免,王蔑免历,令史懋易(赐)免巿冋黄,乍(作)(司)工。对扬王休,用乍(作)(尊)彝,免其万年永宝用。

前两器所记乃周王在郑地暂居或燕飨,作器人受到周王赏赐,因而作器铭记。免尊则记载周王在郑地举行冊命仪式,任命作器者免担任工一职。这件作于六月的免尊,又可与三月份所作的免簠(集成4626)联系起来(图三):

免簠铭文如下:

隹(唯)三月既生霸乙卯,王才(在)周,令免乍(作)(司)土(徒),(司)奠(郑)还(林)眔吴(虞)眔牧,易(赐)戠衣、銮。对扬王休,用乍(作)旅彝,免其万年永宝用。

尽管我们不能确定免的两件铜器作于同年,但如果是同年,我们可以得到一个这样的认识:周王先于三月份在周都任命免担任土,前往郑地管理那里的林牧渔业;三个月以后,周王亲至郑地,并在免任职的当地,重新任命他为那里的工,管理土木建筑之事。在郑地任职的官员,除了免之外,我们尚知道有永盂(集成10322)中讲到的“郑徒函父”、鼎(集成2755)中讲到的管理郑田的、牧马受簋(集成3878)的作器者郑牧马受等人。而师晨鼎(集成2817)中的师晨,则是作为师俗父的助理,被派到郑地管理善夫、官守友一类的下层官员⑨。据此我们可以大致了解郑地的官僚组织。

西周金文中还反复讲到“五邑”这种建制,实际上,它是指当时位于渭水平原上的五座主要城市,其部分行政职能(例如地方治安和宗教职能)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命官员,统一管理,从而形成了西周地方行政的一个特殊层位⑩。笔者认为,郑地很可能属于这五座城市中的一座。从金文来看,到西周中期,位于关中平原西端的郑地,可能已经发展成一座周王常常莅临并派遣官员直接管理的重要城市,成为西周地方行政管理的重要一环。郑地的发展和繁荣,与周穆王对于西北方面的兴趣可能不无关系。

但是,周王室在郑地的活动并不排斥姜姓郑伯所属之族在郑地的继续存在。不仅郑氏宗族,金文资料表明,郑地同时也有其他的西周宗族的活动。比较重要的一支是井氏,其宗族主要分布在凤翔一带的井邑,距离郑地应该不远。从康鼎(集成2786)铭文末尾的“郑井”族徽(图四)可以看出,井氏宗族有一支的确是住在郑地。而作器者康在另外一件铜器——郑井叔康(4401)中,则直接称自己为“郑井叔”,即住在郑地的井叔(11)。另外,金文中还有郑井叔钟(集成22)、郑井叔甗(集成926),铭文不直接称作器者之私名,因此我们无法了解其与郑井叔康的关系,但它们无疑也是居于郑地的井叔所作。除井氏之外,在宝鸡一带的宗族虢氏,显然也在郑地领有住宅,从三件同铭的郑虢仲簋(集成4024~4026)便可以看到。与这两个宗族相比,姜姓郑氏一族以“郑”单字为氏,应该是郑地的“原初”居民。

综上所述,到西周中期懿王、孝王时代,郑地可能已经发展出一种类似于丰邑和岐邑的城市结构。这种结构以属于王室的财产为中心,包括王宫、宗庙、各种园林。与之并存的还有贵族宗族的宅院,以及一些行政管理的政府设施。此外还有大量的属于王室或是当地宗族的各种手工作坊及其工匠劳力的住所。不可忽视的是,这样的城市里同样居住着属于王室或者宗族的一些农耕人口。关于这一点,金文中有明确的证据。在城市的外围则是称作“还”的地带,由大量的农耕田构成。从金文得知,称作“还”的地带,在丰地和郑地都有。虽然这里所讲的只是一种典型性的描述,西周时期关中地区的重要城市(包括郑),应该是具备了这些功能的。

主张周穆王以下均都西郑的古代学者,如《汉书·地理志》所引的臣瓒,曾认为郑地既然是周王室活动地,就不可能再封予郑桓公,并根据郑桓公曾居“郑父之丘”的说法,否定了郑桓公受封于关中郑地的史实(12)。已有现代学者根据金文中郑地的复杂性,对此进行了批判(13)。事实上,记录周王室在郑地活动或政府行政活动的铭文中,除了大鼎可能作于厉王十二年外,其他均不晚于西周中期。这说明西周中期以后,郑地对于王室的重要性明显下降。与此同时,在郑地有财产的井氏宗族也似乎衰落,其土地、民人均处于被其他宗族并吞的状态(14)。郑地的这种变化,可能正是周宣王将其封予弟友的背景。而所谓封郑,可能只是将郑地原本属于王室的财产划归多父。正像金文中表明的那样,即使多父封郑以后,姜姓的郑氏宗族仍然存在。

郑国历史的另一个谜题则是其东迁的时间——究竟是郑桓公征伐并灭掉鄶国,从而把郑国从关中迁到了河南新郑一带,还是桓公之子郑武公完成了东迁?此问题主要是由《竹书纪年》的一段话引起的,而相关的繁琐的争论,已有学者进行总结、归纳,这里不再赘述(15)。笔者将从另外一种途径来尝试解决这一难题。

首先,《古本竹书纪年》讲:“晋文侯二年,同惠王子多父伐鄶,克之。乃居郑父之丘,名之曰郑,是曰桓公。”《古本竹书纪年》这一条原被《水经注》所引用,清代以来的学者将这一条找出,并还原到《古本竹书纪年》里(16)。《今本竹书纪年》中相对应的一条为:“(幽王二年)晋文侯同王子多父伐鄫,克之。乃居郑父之丘,是为郑桓公。”(17)

比较这两条我们可以发现三处不同。首先,厉王在《水经注》的古本引文中明显错引为惠王。第二,在《水经注》的《古本竹书纪年》引文中,多父所伐之国为鄶,而在《今本竹书纪年》中多父所伐之国为鄫(18)。在这一点上,清代以来的学者由于否定了《今本竹书纪年》的可靠性而均认为“鄫”是“鄶”之误。第三,《水经注》的《古本竹书纪年》引文记载,此役发生在晋文侯二年(前779年),即周幽王三年。而《今本竹书纪年》记载此役发生在周幽王二年(前780年)。上述这些差异虽然看起来是枝节小事,却使得我们对郑国东迁历史的理解产生重大差异。鄶国多认为是位于东部平原,与荥阳一带的东虢接近,而两国又同被郑国所灭,其地并入郑国的新址(19)。如果按照《水经注》所引《古本竹书纪年》的说法,鄶国应当是在周幽王三年(前779年)就被郑桓公所灭,其时早于西周灭亡八年。但是如果按照《今本竹书纪年》的说法,因为所伐之国为鄫,因此这就不要求郑国有东伐之举。

然而,由《水经注》引文所得出的公元前779年作为郑国东伐并占据所谓“郑父之丘”的时间,与我们所知的有关郑国东迁的另一个时间(前773~前772年)明显矛盾。后一时间可以从《国语·郑语》和《史记·郑世家》中得知。

《国语·郑语》曰:“(郑)桓公为司徒,甚得周众及东土之人,问于史伯曰:‘王室多故,余惧及焉,其何所以逃死?’史伯对曰……公悦,乃寄帑与贿,虢、鄶受之,十邑皆有寄地。”(20)

明显地,郑国的东迁是在郑桓公成为周王室司徒之后。笔者认为,正是他担任了周王室这一重要职位,并能利用在成周主政的便利,郑桓公才有可能把自己宗族的私欲强加于虢、鄶这样的小国之上。三种文献(《国语》、《今本竹书纪年》和《史记·郑世家》)均指出,郑桓公任周王室司徒是在幽王八年,即公元前774年(21)。笔者曾在另文中指出,桓公出任司徒,其实是幽王前期皇父在与幽王—褒姒之间的党派斗争中失败,前777到前774年间周王室对权力重新组合的结果(22)。《史记·郑世家》并且讲郑桓公将其民人迁至成周,虢、鄶两国让出十邑供其居住。这些史料明确地把郑国东迁的时间定在公元前774年之后至前771年西周灭亡之前。

关于郑国东迁的这一较晚断代,也受到另一项史料的支持。《汉书·地理志》注五引三世纪薛瓒云:“初桓公为周司徒,王室将乱,故谋于史伯而寄帑,与贿于虢、鄶间。幽王既败,二年而灭鄶,四年而灭虢,居于郑父之丘,是以为郑桓公。”(23)

这段文献和《今本竹书纪年》将东虢灭亡定在周平王四年(前767年),同时也将鄶国的灭亡定在平王二年(前769年)。这里所交代的历史背景与上引史料中有关郑桓公的讲法是一致的。这似乎建议我们只要把《今本竹书纪年》幽王二年(或《古本竹书纪年》幽王三年下)的这段记载下移至平王二年(前769年),即可以解决有关郑国伐鄶一事的矛盾。但是这样一来我们又制造了新的矛盾,因为《今本竹书纪年》他处和《史记》均说,郑桓公于公元前771年与周幽王一起在戏地被犬戎所杀,因而他不可能于平王二年灭掉鄶国。不过,笔者相信我们有比这个更好的解决办法。

如上所述,史料表明,郑国对鄶虢之役不可能早于郑桓公成为周王室司徒的时间。如果伐鄶之役果然是在平王二年(前769年)发生,那么伐鄶的郑伯就不可能是郑桓公,而只能是他的儿子郑武公。关于这一点,《汉书·地理志》引应劭云其实即有说明:“国语曰:郑桓公为周司徒,王室将乱,寄帑与贿于虢、會之间。幽王败,威公死之,其子武公与平王东迁洛邑,遂伐虢、會而并其地,而邑于此。”

根据这些史料我们可以基本上肯定,大约在幽王九年到十一年(前773~前771年),郑桓公将郑氏宗族的家产由关中西部的郑地东移至成周,暂寄居东虢和鄶国小邑。平王东迁以后第二年,郑武公首先灭掉东虢,再于平王四年灭掉鄶国,从而建立了郑国在中原地区的新基地。这是所能得到的对郑国东迁历史的最为合理的认识,但这一认识显然与《古本竹书纪年》郑桓公伐鄶而居“郑父之丘”相矛盾。

那么,应该怎样解释《古本竹书纪年》的郑桓公伐鄶年代(前779年)和《今本竹书纪年》的“鄫”呢?笔者认为,是《水经注》错将《古本竹书纪年》中的“鄫”字引用为“鄶”字,而不是《今本竹书纪年》错将古本中的“鄶”改为“鄫”字。因为文献本来就有郑国伐虢鄶的记载,所以,将郑桓公所伐的鄫国误认为鄶国是一个很容易犯的错误。更有甚者,索性将《今本竹书纪年》中的“鄫”改为“鄶”(24)。我们这里关心的并不是《古本竹书纪年》的真伪问题,而是它经过古代史学家引用以及清代以来学者所恢复的现在的这样一个面貌。由于古人不用标点,当他们引用《竹书纪年》时,我们并不知道他们写下的到底是直接引语还是间接引语,或者是间隔的插入了他们自己的议论。作为现代的史学工作者,我们至少应该认识到《古本竹书纪年》的这种特殊问题。严格地讲,我们现在并没有《古本竹书纪年》这本书,所有的只是《重建竹书纪年》而已。相反的,关于《今本竹书纪年》,近几十年来有不少学者相信它并不伪,而可能是接近晋代战国墓中出土的文本(25)。如果它确实不伪,由于没有经过引用和重新复原的复杂过程,所以《今本竹书纪年》的记载可能比《古本竹书纪年》更为可靠。

回到郑国东迁的问题,我们至少有两条证据表明,《今本竹书纪年》的“鄫”不误,而《古本竹书纪年》的“鄶”则是错的。第一,《今本竹书纪年》幽王九年下记载申国(实际是西申)聘于犬戎和鄫,幽王十一年下记载鄫国与申国、犬戎一起攻打宗周,灭掉了西周王朝。可见鄫国本来就是周幽王室的敌人,在西周末年的关键时刻与申国和犬戎站在一起。关于这个在西周末年与周王室为敌的鄫国,《国语》中史伯对郑桓公讲到的一段话中也有提到,在那里写为“缯”。《国语》中这个“缯”字的出现,反过来证明《今本竹书纪年》中幽王十一年与申和犬戎一道攻打宗周的一定是鄫国,而非鄶国之误。幽王二年多父所伐的,应该就是这个位于周王畿西方的鄫(缯)国,而不是远在中原的鄶国。由于《国语》中这个“缯”的存在,到了宋代的《通志》那里,遂又衍出褒姒好闻裂缯之声,幽王发缯裂之以适其意的怪论(26)。第二,如果此役只是为了郑国的利益,我们将不能解释为什么晋侯要介入其中。但如果此役是王子多父以周王室领军的身份征讨王室敌国鄫(缯),晋国在其中的参与就很好解释了。从西周晚期的金文和文献得知,晋国在这一时期确实曾经屡次协同周王室作战,这在晋侯苏编钟中表现得很清楚。从这一点看,公元前779年,王子多父与晋文侯共同征讨的也应该是鄫国,而非鄶国。

关于这个鄫(缯)国的地理位置,文献中没有明确记录(27)。但是它既与犬戎并列,又同为申国的与国,在地缘上应相距不远。这里的申国并非南阳的南申国,而可能是在泾水上游平凉地区古代申水附近的西申国。按照《古本竹书纪年》和《今本竹书纪年》的同样记载,在这次战役之后,郑桓公占据了所谓的“郑父之丘”。我们并不了解这两件事之间的必然联系。可能的解释是,郑桓公利用其为王室新近建立功勋的政治资本,乘机扩充了自己在郑地的财产,并占据了可能是姜姓郑氏原居之地的“郑父之丘”,其地也应在关中西部的郑。《水经注》的作者不但把《古本竹书纪年》上面原有的“鄫”字误引为“鄶”,还把古本的“厉王”错引为了“惠王”,其引文的不准确性可见一斑。《今本竹书纪年》幽王六年(前776年)下记载伯士伐六济之戎,同时记载西戎灭蓋。王国维曾指出,“蓋”应为犬戎二字的合文(28)。《史记·秦本纪》记襄公二年(前776年),秦世父被戎人所俘,说的其实是同一件事,可见王国维应该是对的。当然,王国维的目的主要是指出《今本竹书纪年》的错误,但是仔细想一想,如果晋代学者已经将此字隶定成了“犬丘”两字,在以后隶楷字体的传抄或传刻中将其误为“蓋”字的可能性并不大。相反,更为可能的则是墓中原本的战国文字中,两字写得太密或者本来就是合文,晋代学者才把它们误读为“蓋”字的。总之,“蓋”和“鄫”这一类字在《今本竹书纪年》中的出现,可能正说明《今本竹书纪年》中保留着战国墓中所出文本的一些原有痕迹。

上海博物馆的李朝远馆长协助确证有关铜器的年代,并提供参考照片,在此谨致谢忱!

注释:

①《史记》卷一二,第1757页,中华书局,1959年。

②有关多父友为宣王之子的说法,请看陈槃《春秋大事表列国爵姓及存灭表异》,第53~56页,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9年;松井嘉德《周王子弟の封建:鄭の始封建、東遷をめぐつて》,《史林》72.4(1989),4~6页。

③卢连成《周都域郑考》,《古文字论集》第9、10页,《考古与文物丛刊》2,1983年;王辉《周畿内地名小记》,《考古与文物》1985年第3期。

④《史记》卷四二,第1758页,中华书局,1959年;《左传》卷四七,第2080页,《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79年。

⑤《左传》卷三二,第1956页,《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79年。

⑥另一件铭文可以提供进一步的证据:散伯簋(集成3779)是散伯为其妻夨姬所做,可见夨国为姬姓,其娶姜姓的郑氏的女子为妻,正合情理。参见李仲操《西周金文中的妇女称谓》,《宝鸡文博》1991年第1期。

⑦吴镇烽《金文人名汇编》,第301页,中华书局,1987年。此书“郑义伯”条下所列的郑义伯鼎(三代3.28.4),就是我们这里所说的郑姜伯鼎。

⑧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释文》,第2卷238页,香港中文大学,2001年。另见该书第3卷495页郑义伯释文。

⑨关于西周金文中正职和助理职务之间的关系,参看李峰," Succession and Promotion:Elite Mobility during the Western Zhou" (《继承与升迁:论西周贵族阶层的异动性》),Monuments Serica 52(2004),1-35.

⑩李峰," ' Office' in Bronze Inscriptions and Western Zhou 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 (《西周金文中的官署与西周行政制度》),Early China 26-27(2001-2002),25-29,55-56.

(11)当然,金文中另有住在丰京的井叔。关于这一点,参看张长寿《论井叔铜器:1983-1986年沣西发掘资料之二》,《文物》1990年第7期。

(12)《汉书》卷二八,第1544页,中华书局,1962年。

(13)松井嘉德《周王子弟の封建:鄭の始封建、東遷をめぐつて》,《史林》72.4(1989),30~32页。

(14)伊籐道治《中国古代王朝の支配构造》(東京:中央公論社,1987),179页。

(15)张以仁《郑国灭鄶资料的检讨》,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50卷4期,第615~625页,1979年。

(16)郦道元《水经注》,第703页,王国维校,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范祥雍《古本竹书纪年辑校订补》,第33页,新知识出版社,1956年。

(17)《竹书纪年》卷二,第16页,《四部丛刊》,商务印书馆,1920年。

(18)《竹书纪年》卷二,第16页,《四部丛刊》。《四部丛刊》所用为最早的明代天一阁范钦本。另一个明本,即吴琯《古今逸史本》同为“鄫”字,参看《古今逸史》(景明本)卷二,第14页,商务印书馆,1937年。由此可见,明本中此字定为“鄫”字。《四部备要》据清人孙星衍(平津馆本)校刊时,将此字改为“鄶”,但注明该字本为“鄫”,据《水经注》引《古本竹书纪年》条作此修改,见《竹书纪年》卷二,第10页,《四部备要》,中华书局,1936年。

(19)关于鄶的地望,传统文献多认为是在河南密县东北,河南省的考古学者进一步认为,今密县东南大樊庄的城址即鄶国都城,参看马世之《鄶国史迹初探》,《史学月刊》1984年第5期;梁晓景《鄶国史迹探索》,《中原文物》1987年第3期。

(20)《国语》卷一六,第507~523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

(21)《国语》卷一六,第524页;《竹书纪年》卷二,第17页;《史记》卷四二,第175页。

(22)李峰,Landscape and Power in Early China:the Crisis and Fall of the Western Zhou(1045-771B.C.)(《西周灭亡:中国早期国家的地理与政治危机》).Cambridge U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5.

(23)《汉书》卷二八,第1544页,中华书局,1962年。

(24)见(18)所引《四部备要》的例子。又如徐文靖《竹书纪年统笺》第9卷,第1085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今又查香港中文大学网上《汉达文库》(CHANT)录用的《今本竹书纪年》,竟将书中所见三个“鄫”字一律改成“鄶”字。

(25)关于这方面的研究,参看夏含夷(Edward Shaughnessy)," On the Authenticity of the Bamboo Annals" (《论竹书纪年的真实性》),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46.1(1986),149-180;陈力,《今本竹书纪年研究》,《四川大学学报丛刊》第28集4~15页,1985年。譬如夏含夷指出,《今本竹书纪年》所讲的西周中期几个人物只见于西周金文,而不见于任何其他的传世文献。另一方面,班大为(David Pankenier)则指出,《今本竹书纪年》中两次五星聚会的年代相距517年,而现代天文学所测定的五星聚会的周期数据为516.33年,与《今本竹书纪年》正合。这些研究表明,《今本竹书纪年》并不简单地是一部伪作。参看夏含夷," On the Authenticity of the Bamboo Annals," 165-175;班大为," Astronomical Dates in Shang and Western Zhou" (《商和西周的天文学年代》),Early China7(1981-1982),17-20.

(26)郑樵《通志》卷三,第52页,商务印书馆,1935年。

(27)关于缯,过去有史家将它与春秋时期山东地区的缯国联系起来,见《史记》卷四,第149页。清代学者高士奇则将它与楚方城附近的所谓缯关联系起来,见高士奇《春秋地名考略》第14卷,第1页,清吟堂,1688年。但是这些地点均不可靠。

(28)王国维《今本竹书纪年疏证》第2卷,第15页,海宁王静安先生遗书,193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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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晋艾时期郑迪、郑国栋的搬迁_郑国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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