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与和谐及其社会建构_本体感觉论文

美与和谐及其社会建构_本体感觉论文

美与和谐及其社会建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和谐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人与自然的和谐涉及近年来颇受关注的人与环境的关系问题。人与环境的问题关系到整个人类生存的根基与发展的前景,因而它必须放到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本体层面上去看待。从这个意义上说,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其实质是自然美的保持和生态美的建设问题。

“生态美”从哲学层面上说,它是在自然美和社会美基础之上对自然美和社会美的超越,也是自然美和社会美的综合,是一种更高级的审美形态和审美境界。自然美强调的是人对自然的人化和改造,是人以主体的身份对自然之美的发现;社会美是人对自己在社会活动中所体现和确立的各种社会价值的形式化,是以美的形式对社会善的价值的确认;生态美是在自然人化的基础上的人的自然化和自然的本真化;自然美和社会美强调的是人作为实践主体对自然的改造和对社会的变革,即强调美源于人的社会实践活动;生态美则强调的是人作为自然之子对自然的回归与依赖,是在确立起人的主体地位之后以一种更高的视野重新审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即立足于更高、更远、更广阔的宇宙空间和时间中去审视、定位人与自然之关系,从而在新的基础上形成人与自然的统一及对自然的敬畏之情。从价值观上说,自然美是在自然之“真”中发现社会“善”的内涵,社会美是使社会之“善”赋予自然之“真”以形式;生态美则是在更高的基础上把自然之“真”的形式和社会之“善”的内涵统一、融会、贯通起来,使之成为蕴含人类理想的自然本真之美与社会实践之善的自由形式。

之前,实践美学强调在自然之“真”的形式下包含的社会之“善”,当今从美学角度对生态问题的观照则使得自然之“真”本身成为关注的焦点。这里的“真”不仅仅是“真实”,更重要的还有“本真”之意。如果说,过去对人化自然的强调立足于美的历史回溯和起源学考辨,那么,现在对人的自然化和自然的本真化的重视则是立足于现实的哲学分析和面向未来的理想展望。人的自然化不是把人“化”到自然中去,不是人在自然面前无所作为,而是人自觉地保持对自然的谦卑态度,把自然当做自己情感的归宿和精神的家园,在与自然的情感联系中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在当今人类科技高度发达、人类征服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已经达到可以对其生存的环境进行干预的前提下,确立生态美作为人与环境之间关系的审美理想已经是势在必行。

鉴于此,我提出了“自然的本真化”这一概念,它是相对于自然的人化而言的。自然的人化是以人的目的去改造自然,使之更符合人类生存的要求。而自然的本真化就是让自然成其为自己,而不是成其为任人类无限制地索取的能源库。从哲学和美学上看,只有本真化的自然才能真正给人类的生存提供一个“根”,才能成为人类精神的栖息地和家园。自然的本真化,就是要重新确立起自然作为人类生存之根的地位,重新确立人类是自然之子的观念。

自然的本真化包含两方面的内容:自然的自然化和自然的原生态化。所谓“自然的自然化”是指对那些被从短期的功利目标出发、过度开采和开发的自然环境进行还原,还其本来应有样态。“自然的原生态化”是指对那些已经为数不多的尚未大面积开发的自然景观、地貌等,采取保护性措施,不再进行商业性开发利用,维持其原生状态。

人的自然化并不意味着取消人的主体性,相反,在整个大自然的生态状况已如此脆弱的现实面前,人必须运用自己的智慧和头脑,去改变这种状况,恢复自然的生态平衡。这里需要改变的不是关于主体性的观念,而是那种关于主体对客体拥有可以任意支配和控制的绝对权利的观念。当人类的干预已危及人类自身的整个生存环境,当我们所生存于斯的大自然已经失衡和面临危险的时候,人的生存和发展就必须与自然的保护协调起来,而如何协调人的生存和自然的保护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就需要人大力发挥其主体性。消解主体性,取消人的主体作用,是不切实际的,而且对于自然的保护和优化生态平衡的恢复是没有任何帮助的。

自然的本真化同样也需要人的参与。如果说,对自然的破坏是人类活动的后果,那么,重新确立自然的本真地位,也同样应该是人类的选择与活动的结果。自然的本真地位对于人来说应该是先在的,但在今天人的主体能力已发展到如此程度、自然的人化程度已经如此高的前提下,这种本真地位依然需要由人去确认。自然的本真化并不是由自然自己去本真化,而是人“让”自然本真化。

因此,把生态美界定为人的自然化和自然的本真化,并不是把美变成与人无关的纯客观的自在存在,相反,它进一步说明了美作为一种人类创造的价值与人类实践活动、实践能力、实践程度的密切关系,说明美与人和自然的统一关系。

人与社会的和谐,从根本上说,主要是要建设一个合理的政治和经济体制以及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使人能在其中自由、全面和诗意地生存与发展,这是和谐社会的基本制度保障。没有这种保障,和谐就是一句空话。但是,要使人自由、全面、诗意地生存和发展,除了上述基本保障外,它还必须有对人的精神生活本身的关注与设计,其中,一个重要的要素便是审美。审美是人超越现实处境、达到精神和心理自由的重要途径。没有审美的参与,就谈不上精神和心理上的自由,从而也谈不上人与社会的和谐。

从美学上讲,人与社会的和谐就是要落实到异化的消除、心理本体的建设以及人与其生存的社会环境之间的和谐上。这里的社会环境主要指的是人所生存的生活环境,这涉及人的生活世界的方方面面。这些问题中既有单纯的美学问题,又牵涉到政治、经济、物质和文化问题。

如前所述,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应该确立的是人的自然化和自然的本真化观念。同样,在人与社会环境的关系上,人的自然化亦应成为现代社会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社会环境是由人的活动所造成的,是人化的产物。城市是典型的人化环境。现代化社会里,城市在若干程度上,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和生存的主要场所。城市的建设和设施在给人们带来方便舒适的同时,也产生了非常多的问题。从生存层面上说,主要有:①它使人类的生活越来越远离土地和自然环境,从而亦就使人类逐渐远离了她的生存之“根”。②城市让人们生活的空间距离缩小,而心理距离却在加大。③生活能力和实际动手操作能力普遍下降。

这些问题当然不是单纯的美学问题,它牵涉到现代化的大工业生产方式和都市化的生存方式,而这种生产方式和生存方式是不可逆转的。如何使这种生存方式变得富有诗情画意,即在新的现代化、工业化、电子化条件下实现新型的天人合一的理想,这些正是当代设计美学、环境美学等所要研究的课题。美的形式千千万万,美的表现多种多样,从哲学上说,却有一个基本的共同审美取向,那就是人的自然化。在当代社会都市化、工业化、电子化的生存方式与环境下,城市设计和建筑需要担负起让人在城市这个充分人化的环境中感受到自然之趣,从审美上接续起被都市化生存方式所切断的人与土地之间的血脉关系。

延续人类的“根”。就美的起源而言,美的本质在于自然的人化;而在当代工业化社会,美的本质已不仅仅是自然的人化,更是在自然人化基础上的“人的自然化”。“自然化”在当今时代成为最高的审美标准。

具体说来,在人与其生存的社会环境的关系上,美学倡导一种回归自然的、简约质朴的生活方式,在喧嚣的都市里以自然、简朴为美,提倡诗化生存;在城市规划、设计和建设中以生态美为目标,提倡动手操作的艺术和实践活动,提高人的操作能力,通过艺术活动增加人的实际操作活动,提高人对直接操作活动的感知,从而增强人对形式的感知能力和审美能力。总之,通过艺术设计、审美活动和审美教育,一方面改造外在环境,使之在最大限度上接近于自然,在高度人化的世界里营造出接近自然的情趣和感觉,另一方面改造我们内在的心理结构和心理认知能力,这是营造人与社会环境和谐美的必然要求。

马克思说,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正是在方方面面的关系中实现和展开他的全面本质。现代社会是一个契约社会,契约社会的特点之一是充分尊重独立的个体的存在。建立在现代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理念基础上的现代社会,把每个个体的个性的充分展开作为体现幸福的一个最基本的指标。随着个性观念的普及,与之相伴的是,契约精神在确立个体的独立人格的同时,也使人与人的关系变得冷漠、疏远,甚至冷酷,而这种人际关系是与和谐社会的建构不相适应的。

建设一个既有个人的独立自由又有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爱、既尊重个性又彼此依存、充满阳光与温暖的和谐社会,不仅需要现代的法制精神,确立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还需要进一步提倡在明确法律关系基础之上的人间的亲情、友情和爱情以及家园之情、乡土之情、爱国之情,也就是说,以审美化的温暖人情来补充、纠正和弥补法制社会的人际关系出现的冷漠,唤醒人与人之间的基本的同情与爱心,建立一个以独立人格为基础的、温暖的、相互关爱的美好社会。要做到这一点,同样需要把美学上的自然的人化和人的自然化理论贯穿、实施到人际关系之中。没有美的参与,人与人的和谐便无法完整地实现。

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以亲情维系的社会。人与人的和谐是中国古代哲学倡导的一个重要问题。从《论语》里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到孟子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到《礼记·礼运》篇里的“大同”理想,都是在倡导怎样建立一种和谐有序而充满人情味的人际关系,从而维系整个社会的和谐。如果去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式的森严的等级关系,在确立每个个体自由、独立和平等的基础上,提倡这样一种温暖的亲情、友情关系,并把这种温情推而广之,实现孟子所说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否可以成为弃契约社会里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弊端而扬一种温暖、亲切、充满人情味的社会环境之鉴?“如何将这种重人间情义并以之为本体实存,来作为信仰,作为皈依,注入、渗透在以个人权利、利益基础上的社会、秩序、规范中,以超世俗的境界、精神(宗教性私德),来履行世俗性的义务和职责(社会性公德),虽父子别居而亲情正浓,虽财产独立而提携尚在,虽贫富不同而友谊平等,赋予个人利益、社会契约、启蒙理性以更温暖的人情色调、亲切感受和和睦氛围。更多的协商调解,更多的人际互助,更多的自治自理,减少法庭裁决,和缓理性竞争,削弱残酷争夺,实现新一轮的‘儒法互用、礼法交融’,这是否也值得进一步追求探索呢?”

中国古代的礼乐文化,经过现代性改造,应该能为现代社会中建立一种和谐的人际关系提供思想资源。以艺术的美感、自由、独立与情感注入礼的秩序和人伦之中,形成现代化条件下的乐感文化,其中,核心的思想就是以人的自然化为哲学表述和基础的情本体的建立。

人与自身身心的和谐主要涉及文化心理结构的建设问题,也就是今日社会中情本体的建设问题。文化心理结构大体上有三个方面:认识结构——理性的内化、意志结构——理性的凝聚、审美结构——理性的积淀。它们都是在人类漫长的历史进化过程中逐渐形成、产生、发展的,是自然人化的结果。自然的人化作为人改造内在和外在自然的实践过程和实践成果,其外在方面的结果是自然界面貌的改变和人与自然关系的变化,即自然从让人敬畏的对象变成为人可以亲近、依赖的对象,从而成为人精神的真正家园;内在方面的结果则产生了认识、意志和审美的文化心理结构,与这种心理结构相对应的学科型态便是科学、伦理学和美学。

自然人化的成果的外在表现是工具本体。工具本体一方面扩大了自然人化的成果,提高了人改造世界的能力与效率,另一方面在这个过程中也产生了异化现象,即人所创造、生产出来的这些成果在一定条件下成为压迫、奴役人的力量。工具本体在现代社会的异化作用主要表现在社会规范、制度以及传统、习惯对个性自由发展的束缚。如何在保证社会生产力高速发展、保障人们生存的物质条件的前提下克服异化,就成为现代社会的一个本体性的问题。也就是说,文化心理结构的建设上升为到本体地位,成为本体性问题。换言之,心理问题成为人生的根本问题,心理本体也就是人生本体。

关于人生本体,历史上曾有过自然欲望论、道德本体论、神本体论。自然欲望论期许人以一种现世、现实的幸福,极大地释放了世俗的物质欲望,解放了人的创造力和想象力,刺激了生产力的发展,奠定了近代资本主义社会三百多年的世俗文化的哲学基础,因此它有其历史合理性。其根本缺陷在于,它忽略了人与动物之间的根本区别,从而降低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同时,自然人性论还会导致另一种倾向,即人为物役;道德本体论的错误在于无视人的自然欲望的合理性,试图建立起完全消灭人的自然欲望的纯粹道德本体,但自然欲望作为人生命的生理基础,是不可能被完全消除掉的。无视它的合理性,压制它,甚至想消灭它的结果,是人性的严重扭曲,导致整个社会的伪善,使个体被非道德化、去道德化甚至反道德化。神本体论在科学昌明的现代社会遭到毁灭性的打击,中国历来没有神本体论传统,却有着审美文化传统,中国人的超越是一种现实的审美超越。

实践美学认为,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爱之情,才是今日社会中心灵的最后停泊之地,即以“情本体”取代道德本体或神本体作为今日世界所要提倡、建设的人生本体,这可能是走出信念与信任危机、克服物欲横流与心理浮躁、建设一个宽容有序、处处充满爱与温情的和谐社会的一个途径。

作为人生本体,“情”一方面与心理功能密切相关,是心理本体的具体化。从其根源上说,它根基于内在自然的人化,其中既包含着理性的积淀,也包含着自然欲望和情绪等等先天性心理功能和因素,因而从这一方面说,它是自然欲望的升华;另一方面,作为人生本体之“情”不仅仅局限于心理功能,它还联结着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它已经具有社会属性,成为社会性范畴。所以,“情”一方面联结着生命的本能欲望,是心理功能的升华,另一方面包含着后天的道德修养,是一个人对他人对社会对世界的爱与责任担当。“‘情’是‘性’(道德)与‘欲’(本能)多种多样不同比例的配置和组合,从而不可能建构成某种固定的框架和体系或‘超越的’‘本体’(不管是‘外在超越’或‘内在超越’)。可见,这个‘情本体’即无本体,它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本体’。这个形而上学即没有形而上学,它的‘形而上’即在‘形而下’之中。……‘情本体’之所以仍名之为‘本体’,不过是指它即人生的真谛,存在的真实,最后的意义,如此而已。”

情的核心是爱。这种爱以血缘亲子之爱为基础而又具有广泛的社会文化内涵,同时它又包括西方启蒙学者所倡导的博爱之学说。在这个意义上说,情本体离不开道德的要求。情本体学说包括了伦理学内容,并且伦理学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和内容。

情本体论不同于道德本体论在于它不是把某种道德看做人生本体,而是把植根于血缘亲情基础之上而超越于狭义的血缘亲情的广义普遍之爱作为人生本体,它避免了道德本体论把道德作为本体从而使个体非道德化的错误,把人生的意义定位于一种包含了个体自由意志的自我选择的道德关怀,却又超越于这种道德关怀的广泛的情感联系之中,它所关心的不仅是个体道德人格的完成,更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的依存、关爱、同情与体贴。道德本体论最根本的错误在于企图建立一个道德化的社会,从而致使社会中的成员的非道德化。

情本体在对待自然的关系上,是对自然的一种尊重、欣赏、感恩与敬畏之情。对自然化生万物、养育人类的奇迹怀着尊重,对自然本身气韵流转、生动活泼的勃勃生机予以欣赏,对自然给人类提供果腹的食物与御寒的衣物等生存资源心存感恩,而对自然造化那井然有序、万物共生共存、相互对立、相生相克而和谐自存的无言之大美予以敬畏。敬畏自然,这是在现代高科技条件下重新确立人与自然的和谐生态关系的哲学前提。总而言之,美与和谐及其社会的建构,以上四种关系无论从理论或实践上,都是人类必须面对和加以解决的,反之,和谐社会的建构则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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