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与农民终结--广州南京村经济变迁研究_农民论文

都市化与农民的终结——广州南景村经济变迁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广州论文,化与论文,农民论文,经济论文,都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研究的缘起

南景村地处珠江三角洲的北缘,隶属广州市海珠区。其本名为鹭江村,是昔日河南岛七十二村之一。20世纪五十年代它是广州近郊一个普通的乡村聚落,但却因华裔美国社会学家杨庆堃(1911—1999)先生的著作而在海外中国研究中,成了颇具影响的学术名村。

1948—1951年杨先生在岭南大学任教期间,在鹭江村进行了安营扎寨式的社区研究。当时,他的一个基本考虑是这里的村民基本上以农业生产为主,而且生产的种类颇多,水稻、蔬菜、塘鱼、水果等农副产品都占相当的比重,因而能够代表华南城市郊区农村经济的类型。同时认为,随着城市经济、社会和政治的影响渐趋扩散,郊区村庄的一些特征必将延伸到边远的乡村社区。这无疑增加了南景村变迁形貌的代表性[1],也是该村拥有学名“南景”(中国南方图景)的缘由。

20世纪后五十年,珠江三角洲是经济发展最快、都市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作为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广州,其建成区的面积在改革开放后的14年间,净增了116.2平方公里,等于前30年的2.62倍。南景正是在这种高速扩展中于20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变成了都市里的村庄。与之相伴,村庄内部产业结构和村民职业结构的调整,也从根本上改变了其乡土本色。曾经种菜、卖菜的村民变成了收租的“食租族”。他们居都市之中,却拥有农民的身份,无须劳作即可获得稳定的年终分红,享受村社给予的医疗、养老保险等待遇;具有雄厚经济实力的宗族组织,又使大规模的拜山祭祖成为可能。那么,都市村庄的演进动力何在?都市村民的经济实力何来?如果半世纪前的南景被视为农村变迁的先兆,此时村民的生存境况又能为现代化进程中传统农民的终结提供一种怎样的模式?这是个案研究的现实意义,也是我在田野工作中由始至终的思考。

二、改革开放与乡村经济的转型

从城郊聚落到都市村庄的南景,经历了地主所有制下的小农经济、集体化时期的土地公有、村社所有制下的家庭承包和以股份制为标识的经济共有,这里几近是中国农村经济发展道路的缩影。然而,与都市为邻的区位因素,又使其从以农为主到农工、农商兼业,乃至农业丧失的转换过程中,呈现出了不同于其他乡村社会的个性特征。

南景所在的河南岛,明清时期农业便已兴盛,而且以桑、麻和种花业为主,具有郊区农业的性质。1935年时,只有岛的西北角为河南市街,属广州市街的一部分,其余均为农村聚落,但受城市的影响很大,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供给,除基本食料、燃料及简单的手工业制品外,均须仰给于广州市。岛内出产的谷物、蔬菜和水果也运销于广州[2]。杨先生调查时的南景,依赖城市经济的手工业、长期性和季节性的城里打工、以及农业经济作物蔬菜的种植,依然显示出城乡互利共赢的经济类型[3]。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人民公社时期,以蔬菜种植为主业的经济模式虽一度遭到“以粮为纲”的破坏,但却无法改变它在城乡经济发展中的绝对优势(表1)。

表1 南景村部分年份蔬菜面积产值比重表

资料来源:广州市郊区凤和乡统计报表(转引自黄明1992)

改革开放后,除了原有的刺绣、铸造、磨光等工厂外,公社和大队又兴办了汽车维修、塑料、钢窗制造等加工服务企业,因此,到1982年底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时候,全村农业人口1392人,从事农业的劳动力579人,占农业人口总劳力797人的72.6%。其余劳动力从田里游离出来从事工、商、饮食、运输、建筑等工作,其中社队企业工人168人,占农业人口总劳力的21.1%[4]。

南景村的土地承包是按劳动力数以抓阄的方式分派给每个家庭,并以15年的合同固定下来的;鱼塘的承包为期1年,可连续承包。承包以后,生产队直接的生产经营职能为家庭所替代,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决定生产和经营。各种农产品由农民自行决定,或摆摊出售,或批给商贩、店铺。这种机制的转变,使家庭收入大大提高。1983年,南景村87.7%的家庭的人均收入为1244元,远远高出广州市区职工725元的人均收入。拥有彩电、冰箱、洗衣机的家庭也多于后者。人均住房15平方米,是广州人均住房面积的3.5倍。在文化消费方面,报刊普及率达87.7%,有43.4%的家庭有人外出旅游,近有西樵山、肇庆,远有桂林、北京等地[5]。这是家庭获得经济自主权的结果。

与经济发展相应,1985年竣工的45米宽的广州大道,在村东约200米与1981年扩展为38米宽的新港路相交呈“T”字型。畅达的交通使村民直接参与到了都市生活之中,致使村庄与市区的界线日趋模糊。分别于1985和1988年建成的广州大桥、洛溪大桥和海印大桥,大大缓解了河南岛对外交通的“瓶颈制约”,也为城市的扩展创造了条件。然而,按照1982年的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有,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南景这类村庄虽已划归到了市区的行政范围之内,但土地所有权仍归村社。这样,有偿征地就成了缓解城市用地不足的唯一的方法。据统计,1987年全村的耕地面积为596.46亩,比1950年少476亩,减少的部分90%被广州市区征用。南景也因此获得了数目可观的补偿费,作为启动资金,建房出租。上属的村、镇则利用各社的提留款,投资兴办企业。1981年新镇有企业189个,工业产值3,001万元,占总产值的83.6%;1986年企业增至223个,工业产值11,030万元,占总产值的64.7%[6]。第二、三产业的发展,以“离土不离乡”的转移方式,化解了因家庭承包和政府征地带来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增多的矛盾。1986年全村从事工业和商饮服务业的人数分别占劳动力总量的26.8%和2.8%,1989年为21.6%和10.7%[7]。这种变化是与村庄的都市化进程一脉相承的。

农村经济改革政策的落实,实现了乡村社会的经济转型。而每一个家庭、每一个村民,以此为起点的生活条件的变化,更能反映出社区的巨变。阿仁(1945年生)一家便是其中普通的一例。他说:“1982年分田到户。当时每个可分得5分8厘3田地,我家、弟弟家和两个妹妹家共分得5亩8分3,有15年的使用权。这时候,我在珠江货运公司当指导船长,弟媳和妹妹在大队的文胸厂工作。所以,承包的田地由弟弟和我老婆共同经营。我老婆负责田间管理,弟弟负责开拖拉机将蔬菜运往市场。1986年的时候,村中有很多人出去经商、当老板,就是在广州渔栏的二道贩子也发了家。弟弟在这种情况下也出去打工了。由于我是半工户,在厂里没有分房权。1988年,为了赚钱盖房,我也像厂里跳槽的年轻人一样,办理了停薪留职,每月给厂里60多块钱,在家和老婆共同经营农田。1991年,弟弟回家,继续同我老婆经营菜园。我经朋友介绍,到了番禺南沙经济开发区的汽车渡轮公司工作。随着房地产的开发和国家征地,我们的耕地越来越少,以土地为生的生活彻底改变了”。在此我们看到,所有制的变革为村民固有的经商传统,创造了自由的发展空间,这是与集体所有制形式并存的个体和私营经济迅速发展,进而使村庄经济得以根本性变革的潜在原因。

三、集体“食租”与村庄的股份经济

南景村民普遍认为九十年代是他们生活改善的黄金期。十年间,农业、工业渐趋萎缩,商饮、服务业获得了快速的发展。这种产业结构的转变在各业收入比例(表2)中得到了准确的反映。产业间的收入差是促使劳动力转移的根本动因。

表2 1990—1999年南景村各业在总收入中所占比例表单位:元

然而,如果仅从统计数字来看,它仍然是一个以农为主的村落。因为1998和1999年,农业所占劳动力的比例还分加为65.3%和43.4%。但实际上,村内已没有真正意义上以农为生的村民了。统计数字显示的不过是十六岁以上,男六十岁、女五十五岁以下的农业户口人数。他们依靠的是经济社出租土地和房屋的经济收入,以及“非正式经济”,如在家为工厂加工、组装零配件、出租房屋或摆摊设点等的收入。村里仅存的耕地早已转为了商业用地。“食租”已成为村社、宗族和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

1.集体“地主”

为了完善统一经营与分散经营的体制,1990年凤和行政村成立了经济合作总社,南景村的6个村民小组(原生产队)亦增添了经济合作分社的招牌,但此时并没有实行真正的股份合作。直到1993年2月28日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更好地解决集体财产权属和劳动力人口因国家征地户口转移等问题,凤和村成立了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厂长负责制,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

股份制以财产折股为起点。村辖下的土地资料来源:根据凤和村委员会有关统计数据整理所得属村、社集体所有,在财产折股中土地不折值。日后国家征用本村、社土地所得补偿,按生产社提留80%、村15%、镇5%的比例上缴。村集体财产总值3500万元,其中生产性固定资产3385万元全部折入股份,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即行政、福利固定资产115万元不折入股份,委托村民委员会管理。在折入股份的资产中,集体积累股占60%,社员分配股占40%。前者股红用于集体经济扩大再生产和福利事业,包括医疗费、老人退休金、民兵治安经费等;后者是分配给股员的股权,股红按股东份额分配。按联社章程规定,股权的确认范围是凡是本村农业人口,包括享有本社合作医疗待遇及国家或单位征地由农民转居民,持有社员证的人员,从1966年1月1日起至1993年3月1日零时已年满十六岁或以上,男至六十岁,女至五十五岁的社员,均可成为联社的股东,并按每股50元现金交纳股份基金。股东每参加集体劳动满一年计一股。这种股份到1998年年底断股时共有6万多股,股份分配资金为股份联社当年创收的利润,其主要来源于厂房出租和对布市摊位的经营。以2000年为例,凤和村经济总收入为2.2亿元,利润1.055亿元,是年每股红利为100元左右,这种股被村民称为企业股。

与之相应的是各个经济分社的农业股,其来源主要依靠各自经济社的征地款、出租厂房和所剩土地的租金。与企业股不同,南景村六个经济社均以1998年底之前出生的农业人口为下限,无论老少都拥有同样的股份,平均分配。因此,村中3到10岁的孩子被称为“含着金钥匙出世的纨绔子弟”,在校读书的学生也有“社会主义地主”的美称。由于各社经济独立核算,分红因收租数额而各异,故此,各社村民的年终所得在1至2万元之间不等。依靠租金的村社经济,租客的来源与村东的集市、村南和村西的布市,以及村镇企业对外来工的大量需求直接相关。制衣厂和各类私人家庭式作坊遍布邻近村庄的事实,不仅为厂房的出租带来了极多的商机,也为外来人口剧增、私家房屋的出租创造了条件。目前,新镇共有外来人口16万,在南景,登记在册就有17912人(2000年7月31日数字),村民也因此变成了地道的“食租族”。

2.宗族“族产”

与村社经济增长同步的是宗族生活的复苏。1985年,由香港同族人车榕柏捐资八十万港币、村内族人捐资15181元人民币而修建的车氏宗祠,以“港澳同胞联谊会”的名义正式落成。宗祠议事会由村中所属车姓的四个经济社社长(其中一个是副社长)、一个管钱人和一个管帐人组成。为了使宗族活动获得可靠的资助,捐资者又在祠堂的东侧建了一幢三层楼的厂房以供出租,族祭因而得到稳定的经济来源。随着资金积累不断增加,1989年在原厂房的北侧又加建了两幢四层的楼房,第二年均投入使用。1994年祠堂的北侧又建三间供出租的铺子。宗族于是有了类似族田的族产(表3)。

表3 1990—1999年车氏宗祠收入情况表

单位:元

祠堂收入的支出主要有以下几项:1.族祭(约10万元/年);2.村中车氏居住地带的公共设施建设(7至8万元/年);3.平均分给车姓的四个经济合作社(20至25万元/年);4.给农民退休的老人(55岁以上)每人500元(约10万元/年)。每年的状况都大致如此。以2000年清明祭祖为例,其经济支出情况:1.酒席110桌(有1100人,含12位香港同胞)89700元;2.租车费(800元/辆)9600元;3.司机补助费(100元/人)1200元;4.香、烛、炮和祭品10000元;5.祭猪(2只)300元;6.红封包(10元/人)1100元。合计111900元。车氏宗祠的经济实力决定了它祭祖的规模,也决定了它在人心目中的地位。

与车姓相比,莫姓的宗族活动情况大为不同。其祭祖活动虽始于1985年,但时至今日也没有正式的宗族组织,没有可以共享的族产。祭祖采取自愿参加、凑钱集体行动的方式。每年参加的人数不等,收费不一。1999年有90人参加,每人交71元。2000年70人拜山,每人交50元。所有费用用来租车、购买祭品。缺乏经济来源的宗族活动,观念之淡由是可观[8]。

3.家庭经济

十年来村民的收入逐年增长(表4),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村中有暴富的经济能人,却无一贫如洗的困顿家庭。今天村民已不再羡慕居民的身份,而是惟恐失去“农民”特有的经济来源。

表4 1990—1999年南景村家庭人均收入基本情况表 单位:户、人、元

资料来源:根据凤和村委员会有关统计数据整理所得

从表中可以看出,十年间劳动力平均收入提高了56.1倍,村民人均收入提高了52.1倍,每户平均收入提高了60.5倍。随着房地产的开发,农民的内涵发生了质的变化。他们没有了固守的田园,失去了祖祖辈辈的生存之本,但却在多样化的谋生方式中亲历了进工厂的忙碌,经商的辛苦,以及足不出户只待食租、分红的悠然。

阿达(1950年生)一家六口,全为农业人口。四个儿女中,大仔已经工作,其他三个都在读书。他家的生活曾经是困难的,但最近几年,社里的分红较多,按人头年终就可分得10万元左右的收入。据他说,每年人均消费与收入是大抵平衡的。这样,要想生活得更好些,就要额外地付出努力。他本人在祠堂做杂工,每月收入700元。他的妻子原耕作1亩多菜田的收入已经不再有了,好在每月可获1000元左右的房租。这种家庭收入,代表了南景村民最一般的生活水平。阿义(1945年生)一家为城乡双栖家庭,从住房条件变化可以看出他们经济生活的变迁。“我结婚的时候(1971年),住的是6巷的一间木瓦房。1984年,生产队从自留地划分出一部分宅基地给社员建房子,每人12平方米,我在分得的宅基地上建了三层楼,去年,我又把它改造成了六层楼。在此期间的1994年,我在6巷的木瓦房的宅基地上建了一幢五层楼。1998年,我们六社建起了新渭镇第一个农民集资公寓楼。生产队出土地,社员出资,队里补贴一部分,以每平方米750元的价格出售给社员,每人20平方米。1999年,我搬进了这个使用面积81平方米的集资房。其他的房子,除了给儿子留一层做电脑房外,全部出租”。这样的经济状况,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仅为村中的中等户。其上有包工头、房地产开发商、实业家以及当官者构成的上等收入层;其下有年老者、孩子在读书的中年人、以及没有田又没有工作的人构成的收入下等户。

衣食无忧的村民在物质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的同时,精神生活的需求也得到了极大满足。村里、社里都组织旅游活动,出去见世面成了他们享受生活的一个热点话题。全家观光已属稀松平常之事,不仅在大陆,还要去香港,而跟着旅行社畅游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路线则是村民们津津乐道的谈资。声平(1924年生)说:“1989年我去了华东5市,之后每年都出去,1998年还第二次游了新、马、泰、港。今年准备约老朋友一同去张家界”。妙珍(1929年生)告诉我,她今年也要乘飞机去北京看看首都。这种生活内容的添加,是村民生活观念转变的表征。

四、生计方式的转换与生活观念的变迁

南景村经济的变迁轨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华南乡村社会,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地区乡村都市化的历史进程。与经济发展同步是在适应都市生活、改编文化传统过程中,村民深层观念的变迁。

1.经济独立与赡养、生育观念的更新。对中国人而言,以血缘纽带连接的关系,包含了对祖先的责任和对后代的义务。前辈与后辈之间也因此存在着代际之间抚养和赡养的交换关系。在乡土中国,年迈而失去劳动能力的父母依靠的正是儿女对其养育之恩的回报。但南景的老人则不然,他们有独立的经济来源,不用依靠儿女生活。除稳定的分红和退休金外,生病住院还可享有80%的公费医疗,由村里统一报销。2000年仅此一项凤和村就支出270多万元。这种老有所养的事实,使得家庭养老观念渐趋淡薄。儿子分户后,只是逢年过节或父母的生日,根据自己的生活条件,给父母百元、千元不等。对此,家咸(1927年生)说:“传统美德(指孝顺)已没有了。仔们虽给钱,主要是因为我们有钱。如果我们没钱,他们就不一定给,因为没有回报。所以,家财多,才孝顺,就如过去老人说,‘亲生仔,不似近身钱’。我每月都有五、六千块钱,新建的房即使我死了,留给老伴,最后也是他们的,他们还有什么不干的呢?”。

在此我们看到,稳定的经济来源和优厚的社会福利,使村民“养儿防老”的观念开始松动。对老人而言,独立的经济使他们获得了自由的生活空间,没有像河北XY村老人那样因依靠子辈而丧失权威的窘境和心理的失衡[9]。对年轻的一代,则减轻了生活负担和精神压力,传统的道德信条也趋于淡化。赡养观念的这种变化直接影响了生育观念的更新。生儿育女,传宗接代不再是结婚的唯一目的,生男生女也不会对心理产生巨大的冲撞。南景村近十年的计划生育工作均达标,村委、居委管辖的范围没有超生事件,便是最好的说明。

2.利益原则与宗族观念的重塑。稳定的经济来源,是宗族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宗族活动具有吸引力的前提条件。在南景,五十年前各宗族间实力的对比,以及此时车、莫两姓力量的消长,都确证着这一基本的命题。波特在对香港新界屏山邓氏的研究中也曾指出,缺乏经济基础的宗族组织将无法发挥其传统的社会功能,其结果必然是宗族组织在生活中的重要的结构性特征的消解。在这种情况下,单凭情感和祖先崇拜仪式是不能强有力地把族人凝聚在一起的[10]。社长与宗族领导的重叠是宗族村落的共性。莫姓祭祖活动的三位组织者,车姓祠堂议事会的成员构成,都可看到这一传统的影响。然而,在社长、村长的选举中,宗族的观念是居于经济考虑之后的。以莫姓和车姓为主体的一社、三社,社长均为外姓。因为村民相信他们的能力可以为社员带来最大的经济利益。宗族的这种状况也决定了它在社区权力结构中的处境。新建的祠堂也不再是权威的象征,年长、辈高没有什么特殊的权威,祭祖活动也仅仅是同源共祖的标志。因为利益动机和经济标准才是社区生活的准绳,宗族观念已化作了远离其传统的载体的文化躯壳。但这并不意味着村民对宗族的遗弃,相反,在国家征地、扩大社交网络以获得经济利益的时候,族的观念也便成了圈定“内”、“外”的重要依据。这种无形资产的维持,是宗族组织得以存在的现实基础。

3.观念滞后与社会问题的丛生。都市村庄是二元管理机制聚合,也是条块分割严重的薄弱地带。由于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走入市场就难免出现混乱的局面。土地的使用更是缺乏规范管理,工业厂房、商业店铺、民居建筑犬牙交错,密如蜂房。村民为了既得利益擅自扩建和占有多处宅基地的现象,致使“亲吻楼”、小巷变“黑洞”的建筑模式,成了南景这类村庄的共性。与之相应,由于村民以食租为目的,对一些违法行为知而不举,察而不报,使出租屋成为色情、贩毒、吸毒、赌博等活动的屏障。凡此种种,致使接纳八方来客的都市村庄变成了城市问题的引爆点。所以说,“乡村都市化并不是都市化的终结,而是都市化的起步”[11],都市化的本质在于都市生活方式的获得。基于都市村庄的社会问题[12],2000年9月广州市推出了“城中村”整治建设方案,确立了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整治目标。2001年5月,广州拉开了改造“城中村”的序幕,同年12月南景所属的新镇转制为华洲和官洲两个街道办事处。村庄最终将以农民身份的变更、集体土地向国有土地的转化、新经济实体对集体经济的取代,以及世居家园的重建而宣告终结。然而,村庄的改造不仅需要按城市管理模式规范管理,而且需要买断村集体和村民的房地产权,重新规划城市用地。为此,政府将投入巨额的财政支出。有学者通过对广州石牌村的研究估算,买下全村的房产需要20亿元,要买下市中心的40个城中村的房产则需要800亿元,这是一项比三峡移民耗资还要巨大的动迁[13]。可见,城中村的根本改造是长时段的。

结语、“农民的终结”

H.孟德拉斯(Henri Mendras)曾预言,在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农业经营者”将取代农民,传统的农民将消失[14]。然而,在南景的演进中,我们不仅看到了丧失土地的村民经济从业的变化,而且也目睹了农民身份的转换,即农民在都市化的浪潮中彻底终结的全过程。就此而言,南景依然是“中国南方图景”,依然是认识中国社会的一个基点。它虽无法涵盖中国乡村都市化的全部,但却是其中的一种代表类型。在广州,仅白云、天河、海珠、芳村、黄埔等区的城市规划发展区内就有139个行政村为“城中村”。我们所研究的南景仅仅是一个行政村下设的七个自然村之一。这些村庄的内在结构相似,演进机制大体相同,因此,在新的背景下对南景的再研究,不失为认识整个中国社会的一种努力,也标识着学术研究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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