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强我国外交学科建设_外交学论文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强我国外交学科建设_外交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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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当把外交学中国化”,这是周恩来总理早在1949年11月8日外交部成立大会上提出的一项重要的研究课题。

外交学,特别是把外交学中国化,从学科建设来说,既要研究外交领域所涉及的一些普遍的规律性问题,又要着重研究独具特色的中国外交实践经验,这是一项理论性、政策性、实践性很强的研究任务,需要有一个不断研讨和探索的过程。我们外交学院虽然撰写和出版了一本《外交学概论》(以下简称《概论》),[1]但这仅仅是学科建设的一次初步尝试。从这次探索中深切体会到:外交学学科建设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把握好外交学是门独立的有特定研究对象与研究领域的学科;处理好同相关的各门交叉学科的关系;系统总结中国外交实践的丰富经验;参考并借鉴国外外交学研究的积极成果,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外交学的科学体系。要把这门既古老又年轻的学科建设好,还应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科学研究工作上继续下大工夫。

现主要根据周恩来总理关于外交学和外交工作的一些重要论述,就外交学学科建设的几个问题,结合《概论》写作的情况作一简要介绍和阐述。

一、外交学学科建设首先要回答什么是外交,它涉及外交的含义、特性与定义

国内外学者对这个问题论述颇多,但观点各异,众说纷纭。《概论》和《国外外交学》[2]介绍了一些西方的、前苏联的、印度的以及中国《辞海》的解释或表述。因各国社会制度、社会文化和意识形态的不同,对外交的本质特性的认识有很大差异。

我们在《概论》的总论部分对外交的含义和基本特性做了九项归纳和解说。这是就一般意义的外交的普遍性规律,表明我们的基本观点。其中主要之点是:

(一)突出了外交与主权的关系。我们认为:外交是独立国家对外行使主权的行为,处理的是国家之间的关系。主权国家是国际关系的主体,也是外交的主体。只有主权国家才享有外交权,外交权是主权的一个属性。而国家对外行使主权,主要是通过正式代表国家的机构和人员的官方行为。

(二)明确了外交与外交政策的关系。我们认为:外交与外交政策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是两个概念。外交是维护国家利益和实施外交政策的重要手段。没有外交这一手段,外交政策难以实现;而没有外交政策,外交也不成其为一种手段了。同时还认为:不同国家的外交政策形成不同形态或类别的外交。

(三)阐明了外交是内政的延续。我们认为:由于各国的社会制度、意识形态、价值观念不同,各国统治阶级所追求的战略目标和利益不同,因而其制定和推行的外交政策也各异。就实质而言,外交活动的方式和方法、外交行为的内容和性质、手段都是由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利益所决定的或所制约的,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四)明确提出外交使用的是和平方式。我们认为:国家间或国际组织间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双边或多边问题,采用的是和平手段。一般包括访问、交涉、谈判、发出外交文件、缔结条约、参加国际会议和国际组织等。其中外交谈判最能体现外交是一门科学和艺术。还认为:外交虽是实施外交政策的重要手段,但不是唯一的手段。一国推行外交政策需同时或交替使用各种综合手段。

(五)明确指出外交有正义与非正义之分。我们认为:从各国奉行的不同对外政策中可以明显看到,外交同战争一样有正义和非正义之分,采用的手段也有正当与不正当之别。如何区分,当今已有为国际所公认的客观标准,这就是以主权平等为主导的联合国原则和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

基于以上的基本看法,对外交定义做了简要表述:“外交是以主权国家为主体,通过正式代表国家的机构与人员的官方行为,使用交涉、谈判和其它和平方式对外行使主权以处理国家关系和参与国际事务,是一国维护本国利益及实施其对外政策的重要手段;不同的对外政策形成不同形态和类别的外交。”简言之,“外交指任何以主权国家为主体,通过和平手段,对国家关系和国际事务的处理。”[1]

关于外交工作的性质,周恩来总理有过明确的论述。他曾指出:“就外交工作来说,则是以国家和国家的关系为对象的。外交是通过国家和国家的关系这个形式来进行的,但落脚点还是在影响和争取人民,这是辩证的。这一点要搞清楚。”[3]这说明外交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处理国家间的关系,主要对象是各国政府及其当权者;外交工作只能通过发展国家关系来影响人民;外交关系可以有官方的、半官方的、民间的多种形式,但真正解决国家关系问题还得靠官方。他还指出:“在没有发生战争和破坏的时候,对内对外都要进行保卫国家利益的工作,对内就不说了,对外而言,外交就成了第一线工作。”又说:“外交工作有两方面,一面是联合,一面是斗争。”但“这两种都通过外交形式出现。”因为“外交是代表国家的工作。”[3]正是根据外交工作的这种性质,周恩来总理一贯重视新型外交队伍的建设,对外交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提出了明确而严格的要求,集中体现在他亲自制订的中国外交人员“十六字守则”上,即“站稳立场,掌握政策,熟悉业务,严守纪律。”

二、外交学学科建设应明确本学科的研究对象与研究领域

外交是综合性的艺术,涉及的业务领域很广泛,国内外学者基于对外交的不同解释,如外交是“外交官的业务或技术”;是“谈判的科学或艺术”;是“驾驭国际谈判的艺术”;是“有关国际关系的科学”等等,故对外交学的研究对象也有不同的理解和侧重。加之,外交学的研究领域又同各门相关学科有许多交叉,如国际政治学,世界经济学,国际法学等等,关系密切,难以截然区分。因此,处理好外交学与交叉学科的关系,突出本学科所具有的特殊研究对象和领域是十分必要的。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只有认识事物矛盾的普遍性,才能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普遍原因和普遍根据;如不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就无从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特殊原因和特殊根据,也就无从辨别事物,无从区分科学研究的对象和领域。毛泽东同志指出:“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4]

根据这一区分标准,外交学应以独立国家对外行使主权、处理国家关系和参与国际事务的外交行为这一领域所特有的矛盾性为主要研究对象。也就是要从研究国家实行其对外政策的外交实践经验入手,探索外交行为带有普遍意义的规律。正如周恩来同志所说的,应把我们对外斗争经验,“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观点整理”,“使它科学化系统化而成为一门学问。”[3]

这里应探讨两个问题,一个是外交学是否已成为公认的一门独立学科?早期,刘达人在《外交科学概论》中认为:“外交学系研究一般外交之实施所必要的知识,是外交科学中的一个部门。”而“外交科学的研究对象是一切国际的外交行为”,是“研究国际行为的因果关系及解决国际问题的基本原则的学问。”[5]他把两者区分开,外交学只研究一般外交所必要的知识或常识,是从属于外交科学,不看作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又如前苏联的《外交辞典》(第二版)持另一种看法:“外交作为基本的和最重要的对外政策手段是政治的一个组成部分。”认为“外交不是一门特殊的学科”。外交活动只要依据国际关系史、国别史、研究世界经济和国别经济的经济学、国际法、国家法等学科,正确估计国际形势和某些事件,外交就可以实现国家的对外政策目标。甚至认为构想建立“国际关系学科”,或“国际政治学科”都是“人为的和站不住脚的”。[2]这种看法是不符合学科发展现状的。

实际上,外交学有一个漫长的探索和发展的过程。从中世纪后期和近代初期以来,随着时代和国际形势的变化,各国特别是大国关系的发展,外交领域不断扩大,外交学研究日益受到重视。一些学者在不同时期,已持续地研究外交活动的实际经验,探索外交行为的原则、规范、惯例与技术,寻求解决国际争端与外交纠纷的方法。早期的外交学被看做国际法的一个组成部分,有的称为“外交法”,或“实用的国际法”。从一战后,特别是二战后,由于国际局势的深刻变化,新科技的突飞猛进,以及国际政治多元化与民主化倾向更为明显,外交学随国际政治学(及国际关系学)的发展,研究领域更加拓宽,其内容不断丰富和充实,在学术分类上已属国际政治学的一个分支,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在中国,20世纪80年代后期,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已将外交学列为二级学科。

另一个问题是外交学作为学科来建设,应研究什么为主?是以研究外交学理(外交行为的规律)为主,还是以研究外交实务(外交业务与技术)为主,或是两者并重,相互兼顾,相辅相成。中国著名的职业外交家顾少川认为:“外交固不能脱离事实,尤不能脱离学理。前者为外交术,后者为外交学,无外交学则不能有外交术。学理与技术,盖外交前进之两轮也。”[5]有的学者也认为:“有术无学则失之黠,有学无术则失之虚”。[5]应当说,在学术研究上,外交学理与外交实务难以截然分开,只是在课题研究中有所侧重而已。

国外学者特别是西方学者,对外交学的研究涉及领域很广,一般多有侧重,且多重务实。如,外交的变化与发展、传统外交与“新外交”、外交权力的起源、外交的功能与手段、比较外交政策理论研究、外交谈判及其策略与技巧、外交方法的演进、当代外交方式的变化、外交使节的业务与技术、理想的外交官与素质、现代外交的礼宾礼仪……等等,并出版了一些“新外交学”的论著,我们可以在学术上或技术上作为参考。

著有《周恩来外交学》的老外交官裴默农同志在一篇文章中认为:“外交学的研究对象,还不是限于国际关系的指导原则,它还包括进行和开展范围广泛的外交活动的学问”。涉及哪些方面呢?他列举了:外交政策与策略思想、外交谈判的艺术、外交礼仪和国际惯例的知识、外交文书和语言的规范、外交机构的运行和外交人员的条件,以及外交调研等等。[6]显然,他从长期的外交实践中体验,对外交学的研究是持外交学理与外交实务并重的意见。

介绍以上的学术见解和研究动态,是为探讨和明确外交学的研究对象和领域。其实对这个问题,周恩来总理在新中国建国初期对外交工作的两次重要讲话中已明确提出。一次是前面提到的,1949年11月8日在外交部成立大会上的讲话,要求把“外交学中国化”。主要强调要把中国外交的实践经验加以科学化系统化而成为一门学问;但同时指出可以翻译几本国外的外交学,有的“做为借鉴”,有的可“取得一些技术上的参考”。[3]另一次是1950年3月20日在外交部全体干部会上的报告。他从外交礼节谈到应照顾外交形式。他说:“因为我们要争取外国人民,某些形式和制度是必须建立的。有时,形式是起很大作用的”。并进一步强调指出:“注意形式并不是迷信形式,而是为了完成外交任务。任务和形式是完整的,统一的,形式虽然要服务于任务,但形式还是重要的。”[3]这说明,研究外交学,建设外交学学科,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在研究外交理论的同时,还应重视研究外交业务与技术,包括外交形式与方法等。我们在《概论》中就是以此为指导思想。

三、外交学学科建设还应建立较为完整的学科体系和框架

学科体系问题,没有什么特定的或大致相同的模式可循。我们只能力求把握好外交学的研究对象和领域的基本要求,使学科体系较为完善,架构更为合理。

国外的外交学,有代表性或陆续出版的如英国外交官哈罗德·尼科松的《外交学》(1939年)和《外交方法的演进》(1953年),美国政治学教授普利斯科主编的《现代外交》论文集(1979年),英国外交官沃森的《外交学》(1982年),以色列外交官阿贝·艾本的《新外交学》(1983年),印度学者萨曼德拉·莱·罗伊的《外交学》(1984年)等。在中国,早年已有些学者研究外交学,曾出版多本外交学论著(在《概论》中已提到)。近期,中国学者研究外交学或研究国际政治学(或国际关系学)兼论外交的著述也日益增多,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外交学学科的建设与发展。从国内外的这些著作体系与架构来看,可以说是见仁见智,各不相同。其中,有的只偏重某柴课题探讨,并不受学科体系所限。

我们撰写《概论》一书,试图从全面的视角建立本学科的体系和框架,注意突出重点,反映中国特色,既着重外交学的基本学理与原则,又重视需要熟悉掌握的外交业务与技术。本书除“总论”外,包括13章(设有数十个篇目),即:1.外交的起源与外交的历史演变;2.当代外交的基本准则与进步总趋势;3.当代外交机构的组成与职责;4.外交代表与领事代表;5.外交特权与豁免;6.当代外交的方式(包括多边外交,首脑外交,经济外交,公众外交);7.外交交涉与谈判;8.国际会议、国际组织、国际条约;9.外交业务与技术(包括外交礼仪、外交文书、外交语言、外交调研);10.当代外交同其他领域的关系;1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政策的主要内容与基本原则;1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的特色与风格;13.当代外交官的素质、遴选与培训。书中除专章外,在有关章节中尽可能地列举和结合中国外交卓有成效的实例加以阐述。

现在看来,《概论》出版后虽然得到一些学者和专家的鼓励,但无论在学科体系、内容阐述和文字表达等方面都还存在不少缺陷,其中特别在外交学理部分或在外交学中国化方面更感到不足。当时,一方面由于我们对外交学的研究刚刚开始,受学术水平和实际经验所限;另一方面因撰稿是在集中学习和研讨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外交思想与实践的初期,认识和体会还不深,更缺少融会贯通的明晰思路。钱其琛同志曾指出:周恩来的“外交思想和论述十分辉煌……为新中国的外交政策及外交学奠定了理论基础,形成了总体框架”。[7]我们要建设好有中国特色的外交学,应当认真学习和研究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同志的外交思想,以及江泽民同志在新形势下关于对外关系的一些重要论述。他们的外交思想和实践,在继承中有发展,丰富中有创新,为外交学的研究和学科建设提供了系统而翔实的理论指导和依据。当前我国外交面对21世纪新的机遇和挑战,外交工作领域不断拓宽,当代外交学中新的研究课题也随之增多。理论工作者应进一步总结中国外交实践的新经验,从新的视角探索日益发展的当代外交的新规律,才能在现有的阶段性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更好地充实和完善中国外交学的学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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