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疆治理的转型与重构_中国边界论文

边疆治理的转型与重构_中国边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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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245(2016)03-0026-07

       一、转型中的边疆治理及其主要特征

       作为一个有着辽阔边疆的古老国家,中国有着边疆治理的丰富实践。但是随着中国边疆的地位与形态都发生变化,传统边疆治理难以应对边疆发展的新形势,因此就面临着从传统治理向现代治理的转型。

       从历史的长时段来看,中国边疆治理的转型实际上指的是边疆治理从传统王朝国家向现代民族国家转变过程中,在治理理念、治理方式与治理结构等方面的转型。这一转型实际上是伴随着国家形态与边疆形态的双重转变,边疆不再是王朝国家时代从核心区自内而外的延伸区域,而是由主权国家的国家边界自外向内圈定的特定空间。这一变化对于人们的边疆认知与边疆治理影响极为深远。如果从历史的短时段来看,边疆治理的转型则是指新中国成立以来,边疆治理已形成的模式与方式的变迁和转型①。建国之后边疆治理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形成了一定的治理模式与路径,主要表现出治理重点的陆疆主义、治理模式的族际主义路径、治理主体的一元结构②等特征。但是这种模式与路径难以适应改革开放之后边疆形势所发生的变化,呈现出一种内向的保守倾向。

       历史长时段与短时段的区分并不是截然分明的,特别是边疆治理不仅受到传统治边理念的深刻影响,而且在某些治理政策上还延续或者借鉴传统的做法。总体来看,传统边疆治理在整体上呈现出保守性与内向性,治理方式存在偏颇,在治理结构上也呈现出单一性特征。而学者们所主张的边疆治理转型则正是针对这些特征,主张边疆治理要从传统形态到现代形态转型,形成现代型的边疆治理,其中主要体现在边疆治理理念、治理结构、治理模式等方面。

       (一)边疆治理理念的转型

       边疆治理理念的转型事实上是以边疆观的变化为前提的。在传统王朝时代,边疆被视为与“中原”在诸多方面存在差异但又相互依存的边缘地带:族群上的华夷界分,文化上的文明边缘,政治上的藩篱等。传统的边疆观呈现出中原中心主义的鲜明特征,在边疆治理上也是以“守中治边”为基本指导理念。

       近代以来边疆观发生了两次重大变迁,其一是民族国家建构对传统边疆观的塑造。民族国家界定边疆的方式,使人们认识到边疆不再是从中心到边缘的延伸,而是要以刚性的边界从外部来圈定。对边疆的这种认识形塑了边疆治理的理念,诸如,强调边疆的地理与政治特征而相对忽视边疆的文化延伸,强调边界的阻隔效应而非沟通功能,强调边疆的稳定而非发展等,可以说这就构成了近代以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之后边疆治理理念的基本内容,实际上表现出民族国家的边界观念对边疆治理的影响。边疆观的第二次重大变迁则是来源于全球化对边疆形态的塑造。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特别是沿边开放,在经济全球化与区域一体化的推动下,人员、商品、观念等要素试图突破边界的阻隔自由流动,边疆不再是阻隔的边界而成为对外开放的前沿。对边疆的认识也逐渐突破了地理边疆的范畴,文化边疆、利益边疆等形态也成为共识。边疆形态以及边疆观的这种变化,呼唤着新的边疆治理理念。其中,开放而非封闭、发展与稳定并重被认为是边疆治理理念转型的两个基本方向。但是,应该指出的是,由于路径依赖与思维惯性,边疆治理理念的转变往往滞后于边疆形势所发生的变化,而且伴随着边疆开放所带来的稳定与安全问题,边疆治理理念甚至会有回归封闭与保守的可能。

       (二)边疆治理主体结构的转型

       任何治理都是由一定的主体主导或者参与实施的,而且治理的主体并不是单一的,往往是多个主体形成一种协同治理结构,可以简称为治理的主体结构。长期以来,边疆治理的主体都是中央政府,边疆地方政府是治理政策的执行者,而边疆社会则是被治理的对象,表现为一元主体的治理结构。这种治理结构实际上集中体现的是国家的意志,以国家安全与稳定作为首要考虑选项,边疆治理也往往表现为一个自上而下的政策过程。但是边疆作为一个混杂的分界地带,存在着多样的主体及利益,边疆治理也应该反映这些主体的利益。实际上,边疆地方政府以及边疆社会组织等有着参与边疆治理的动力与热情,而且也有其自身独特的优势,诸如在跨国区域合作上,往往都是边疆地方政府首先推动实施的。在新时期,多元治理已经成为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基本思路。因此,边疆治理需要治理结构的转型,改变中央政府作为边疆治理唯一主体的现实,创设多主体参与的协同治理结构,其中中央政府是边疆治理战略的主导力量,主要是提出战略、制定规划、出台政策、调动资源,并监督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则是国家边疆治理政策的具体实施者,主要任务是发挥自身的优势,执行并落实国家的治理政策;边疆社会组织是边疆治理的参与者,在现代治理观念中,社会组织也是重要的治理主体,在某些方面有其自身独特的优势,可以作为边疆治理政策的委托执行者与合作者。

       (三)边疆治理模式的转型

       族际主义治理是传统边疆治理的主要模式,并且新中国成立后的边疆治理也表现出鲜明的族际治理色彩。族际主义治理将边疆治理置于处理民族关系的框架之下,以民族政策取代边疆政策,以处理民族关系的方式进行边疆治理③。由于中国边疆问题与民族问题密切相关,族际主义的边疆治理模式在维护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这种模式着眼于人群,在某种程度上割裂了区域之间存在的密切有机联系,特别是跨越边界但是现实存在的联系。而且,如果将民族关系置于边疆区域中看,民族关系其实是边疆整体社会关系的一部分,边疆安全、稳定与发展等诸多问题并不是仅靠民族关系治理就能解决的。因此,有学者就提出要探索族际主义与区域主义并重的边疆治理模式,特别是从区域治理的角度来统筹安排,在空间指向上推动边疆治理,形成一个区域主义取向的边疆战略④。总之,边疆治理模式的转型,既要完善民族政策,也要形成国家治理的空间思维,从区域内以及区域间相互关系入手,才能形成契合实际且行之有效的边疆治理模式。

       边疆治理的转型可以说是全方位的,表现在边疆治理的各个方面,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边疆变化的新形势,在促进边疆稳定与发展方面也对边疆地区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有效的治理。但是,由于思维惯性与路径依赖,边疆治理事实上总是滞后于边疆发展现实。其中,从边疆治理转型的目标来看,则是从传统型治理转向现代型治理,体现出一种时间线性的变迁,而在空间考量上有所欠缺,这就使得边疆治理在应对边疆空间形态的变化上存在不足,而影响了转型的进程与成效。

       二、“一带一路”战略对边疆治理的新机遇

       无论是在传统王朝国家时代还是在民族国家时代,边疆一直被视为边缘性的存在,而民族国家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边疆的边缘性。这是因为民族国家主权的绝对性在某些方面切断了边疆与边界之外区域之间的联系,这强化了国内的“中心—边缘”结构,边疆的边缘性不断地被再生产出来。人类活动的空间组织模式呈现出“中心—边缘”模式,事实上表明了空间上的不均衡以及存在的不平等关系,中心往往处于支配地位,而边缘则依附于中心。“中心—边缘”结构是普遍存在的,但是同时又是相对的,两者相互依存并且相互转化。当时空条件发生变化时,中心可能成为边缘,而边缘则可能被置于中心。

       “一带一路”战略倡议的提出,既是对历史上“路、桥、廊、带”的继承与发展,也是在一个更大范围内重塑空间格局与区域关系的主动尝试。“一带一路”跨越并连接不同的区域,强调“互联互通”,事实上是从“路、带、廊、桥”这些“互联互通”的概念中找到超越过于稳定的“中心—边缘”关系,从而使得“不同区域成为相互依存、承认各自独特性、同时又互为中心的体系”⑤。也就是说,“一带一路”战略一方面将突破“中心—边缘”的不均衡结构,使“中心—边缘”相对化,另一方面则在更大范围内将不同区域连接起来,形成一个“互联互通”的区域关系格局,这就是“一带一路”重塑空间的主要形式,也正是其意义所在。如果从中国与全球化的关系来看,“一带一路”战略事实上体现了中国从“融入全球化”(Globalization in China)到“塑造全球化”(China in Globalization),从“向世界开放”到“世界向中国开放”的态势转变⑥。

       “一带一路”战略则有可能促进中心与边缘的相互转化,并促进边疆形态与地位的变化,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边疆的非边疆化,也就是边疆的中心化⑦。“一带一路”作为一个横向穿越边界的战略,以其宏大的区域范围、“路、桥、廊、带”的空间形式、“互联互通”的运作机制,将中国边疆置于一个有着空间纵深的长链条之中,使其作为一个中心参与到不同区域之间的互动之中。这同时也改变了边疆的地位,重塑了边疆的形态,边疆成为一个节点,也成为事实上的中心。诸如新疆,就被定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也就成为这一经济长链条上的中心⑧。正如郝时远先生指出的,“西部地区特别是边疆民族地区发生了一个很重要的转变——从历史上的边缘地区、改革开放的后方地区转变成为前沿地带,而这个前沿又是一个既要对内开放,又要对外开放的双向开放‘中心区’”⑨。

       “一带一路”战略改变了边疆的地位并塑造了其形态,也将会重塑边疆发展的模式。这可以与美国西进运动中的边疆相类比,但是两者之间也存在着诸多不同。根据特纳的“边疆假说”,边疆是美国西进运动中向“自由土地”推进的前沿,是文明与野蛮的分界线,是推动美国社会历史进步的核心动力,并塑造了美国的特质、制度与精神⑩。而“一带一路”战略将边疆置于国内外双向开放的中心地位,这种地位意味着边疆将摆脱边缘地位而形成新的发展模式。“一带一路”战略所揭开的是一个“去边疆化”的时代,即通过依赖顶层设计、跨区域发展等重大战略,传统意义上的边疆获得了新的发展机遇,从而具备了超越过去那种依赖中央(中心)的发展道路可能性(11)。“一带一路”战略事实上使得边疆与其他区域之间形成嵌入式互动,边疆也就借助这一战略实现立交桥式的发展(12)。但是,“一带一路”战略之下的中国边疆与美国西进运动的边疆在形态、所面临的内外环境等方面都不同。美国的边疆事实上是“移动的边疆”,自西向东逐渐推进,被认为是文明战胜野蛮的运动,而在“一带一路”战略下,多文明、多族群及其频繁交流互动,使中国边疆的稳定与发展面临着多元文化情境。因此,“一带一路”战略下的边疆地区在获得了极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极为复杂的挑战。

       “一带一路”战略将边疆置于一个中心地位并会形成新的发展模式,但是边疆中心地位的真正确立并获得较大发展,则需要一系列条件的支撑,而且伴随着这一过程将会出现许多新问题,这些应该是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内边疆治理需要关注的核心。但是,当前边疆治理的转型主要是从传统型向现代型治理的转变,对于空间上变化应对不足,事实上难以适应“一带一路”战略下边疆的发展,这就对国家的边疆治理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边疆治理的垂直层级体系难以促成边疆中心地位的形成

       “一带一路”战略将边疆置于同时面向国内外的中心地位,但是这一地位真正形成并发挥作用并不是自然发生的过程,可以说当前边疆地区的基础设施、经济社会基础等还不足以使其充分发挥内外联通的重要作用,其缘由除了受发展积累的制约,更为重要的原因在于边疆特定区域在现有行政层级体系中的地位。“一带一路”战略并不是在所有区域均衡布局,而是要在特定通道、节点区域重点发展,在边疆地区也是如此。边疆地方政府也期待在“一带一路”战略中以地理优势来确定其参与定位。但是,现有边疆治理事实上主要依赖于现有行政层级关系,其政策与措施基本上是通过中央—省—市—县—乡这样的垂直行政体系得以实施的,也就是说边疆治理事实上体现出特殊的中央地方关系。通过中央在边疆地区派驻机构、建立行政体制以实施边疆治理。但是,在“一带一路”战略下,边疆同时面向国内外的中心地位得以凸显,有着进行区域整合并提升特定区域行政地位的需求。就国内而言,边疆地区某些重要的节点城市与口岸处在垂直行政体系的低端,其潜在意义与现实地位并不匹配,在经济整合、行政协调等方面受到制约;在外部整合与合作上,边疆地区的开放事实上涉及周边国家的外交关系,而受制于地方行政权限的制约,在很多问题上需要通过层层的行政关系才能解决,这样也使得边疆地区难以灵活把握机遇。因此,就需要在体制上改变边疆治理过度依赖现有行政层级体系的局面,探索适应“一带一路”战略与边疆地区开放与发展的边疆治理体系。

       (二)边疆治理空间单位的行政区划依赖制约着边疆区域对内的互联互通

       在“一带一路”战略下,边疆地区中心地位形成与贯通作用的发挥事实上是以国内外互联互通为前提的,如果没有边疆地区与国内外区域之间的互联互通,边疆地区事实上就变为孤立的边缘区域,而“一带一路”战略也就难以实施。但是为了行政管理的便利,国土总是被划定为不同的行政区域,国家治理除了沿着垂直的行政层级关系,在治理范围上实际是以行政区划为单位。不同行政区域之间不仅有着合作的可能,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方面的竞争,诸如在“一带一路”这一战略倡议刚刚提出之后,国内各个相关省市纷纷在“一带一路”战略中寻求定位,虽然各地采取差异化定位的策略,但已形成竞争之势,存在着争夺资金与政策、重复建设等问题,区域间的互联互通面临着同质化竞争的挑战。而对边疆地区而言,国内区域之间协调不畅、以邻为壑的存在使得边疆地区同时面向国内国外的中心地位难以形成。而且,在区域间同质化竞争中,边疆省份除了地理优势之外,在基础设施、经济社会基础等方面并不占据优势,从而可能造成边疆地区再度边缘化的危险。现有边疆治理主要是以特定边疆行政区域为范围的,难以协调边疆地区之间与其他行政区域之间的竞争与合作问题,难以促进边疆地区与国内区域间的互联互通。而解决这一问题,则需要站在国家发展战略与边疆治理战略的高度,从“一带一路”战略的整体布局出发,构筑既能发挥行政区域的主动性,又能突破行政区划限制的治理体系,真正实现区域之间的互联互通。

       (三)边疆治理体系在应对跨境问题上存在不足

       全球化时代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国家边界的开放,人员、商品、观念跨越边界流动,这同时也带来很多安全问题特别是非传统安全问题,诸如跨国移民、宗教渗透、跨境恐怖主义等。现有边疆治理虽然意识到并着手应对这些问题,但是受制于强调国家利益与边疆安全绝对性等传统思维的制约,在诸多方面存在不足,而且也往往会陷入治理困境:“一方面,对于诸如传染病蔓延、跨界水污染治理、跨国移民治理等需要用联系性思维来破解的边疆安全问题无从入手,其得出的结论往往是‘隔离式’的而不是‘互动式’的,无益于问题的解决……另一方面,对于需要整体性、多元性思维才能正确看待的某些边疆安全问题也会走入思维误区。例如,一些研究就指出边疆地区的恐怖主义不只是一个地区性问题,它还和新自由主义式全球化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紧密相关,特别与国家脆弱性提升、国家行动能力的削弱、非国家行为体的大量出现等因素相关”(13)。特别是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推进,跨越边界的人员、活动会更加频繁,来自境外的民族、宗教极端思想与势力等也会对边疆地区的安全与发展添加更多不确定因素,如果还是一味采取强化边界阻隔、严防死守的做法,难以在根源上解决问题。这就需要转变边疆治理的思维与理念,在区域治理乃至全球治理中不断完善与发展中国的边疆治理体系。

       三、“一带一路”战略下边疆治理体系重构

       自近代以来,中国边疆治理一直处在转型之中,这一转型的动力一方面来自于国家自身的转型,另一方面则来自于边疆自身变化及其地位重要性的凸显,而这些都伴随着中国逐渐融入全球化这一进程。但是学者们所主张的边疆治理转型呈现出鲜明的现代化取向,空间指向的缺失使得这种转型难以形成体系上的突破,也就制约了进一步的转型。边疆治理的理念与实践依然滞后于边疆变化发展的现实,进行能够适应形势发展新要求的边疆治理的重构势在必行,特别是在全方位开放以及“一带一路”战略形势下进行全面调整与结构重塑,并进一步推动边疆治理的转型。

       (一)在纵向结构上,形成边疆治理垂直体系的扁平结构

       在“一带一路”战略下,边疆成为同时面向国内外的中心,也会形成边疆发展的新模式。在这种状况下,边疆地位的变化与其在边疆治理垂直体系中所处的位置难以适应,边疆的发展受到现有治理体系在区域协调与自主性等方面的制约。诸如,“一带一路”战略促使边疆地区对外开放,但是同时使得边疆的内外开放采取走廊或通道的形式,边疆地方限于其权限是需要上级政府或者国家出面进行协调的,而如果还是依赖于现有行政层级体系,那么则是面临着效率与发展空间受限的问题。这样,就需要在边疆治理体系中提升特定边疆区域的行政地位。事实上,当前已经在这一方面进行了非常有益的探索。2010年5月,中央新疆工作会议上中央正式批准喀什设立经济特区,除了赋予国家计划单列权限,享受产业、税收、金融、土地、外贸等特殊扶持政策之外,还将之提升为副省级城市,并且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相关经济管理权限适当下放给喀什(14)。除了喀什之外,内蒙古、宁夏、云南、广西等地区的边境城市也纷纷提升行政级别,以行政力量来聚集和整合区域资源,缩减了行政成本、提升了效率,也就使得边疆地区的发展获得了更多的资源,逐渐形成边疆治理的扁平化结构,边疆地区的发展与治理就有了更好的政策环境。

       (二)在横向结构上,形成边疆治理体系的横向贯通结构

       在“一带一路”战略下,边疆中心地位的形成事实上是以边疆与国内外区域之间形成顺畅的联通为前提的,但是,由于国内行政区域之间存在的竞争与境外之间的协调问题,这一前提的实现面临着诸多困难。现有边疆治理事实上是以垂直层级行政体系为载体、以现有行政区域为范围,难以在这一框架之下实现互联互通与区域合作,特别是在涉及民族、宗教等安全与稳定问题上,更是强调以行政区域为壁垒。这是边疆治理应该集中关注的问题,并且着力形成横向治理的贯通结构。应该说,在这方面已经有了有益的探索,如省际的联席会议制度,又如西北五省区交通运输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丝绸之路经济带重点城市市长联席会议制度等,就在多个方面进行沟通磋商,意图建立区域共赢机制。但是,这些探索实际上并没有被整合到边疆治理体系之中。所以,边疆治理的体系重塑,需要进行顶层设计,并调动相关区域的积极主动性,打通横向区域之间的行政壁垒,以互联互通的理念与实践实现区域之间的合作共赢,形成边疆治理体系的横向贯通结构。

       (三)在治理范围上,将边疆治理纳入区域治理乃至全球治理之中

       在中国传统的天下秩序中,边疆治理实际上是自成体系的,并没有受到其他秩序在理念与规则上的挑战。自近代以来,边疆由民族国家的边界所圈定,边疆治理也就限定在主权领土范围之内,但是随着全球化以及区域一体化进程,跨越国界的流动越来越多,如果边疆治理依然是只关注国内边疆而对境外态势视而不见,或者是仅仅采取封闭式、阻隔的方式,那么在治理成本上是极高的,而且成效也会不尽如人意。这是因为,许多跨境问题是一国难以应对的,需要跨国合作,还有些问题其表现与影响在国内边疆,但根源在境外,这就需要在尊重双方主权的前提下,通过边界双方不同层次与级别的合作对此进行协同治理。诸如中国新疆在与中亚各国的合作之中,不仅仅强化在经贸领域的合作,而且在反恐等问题上也积极沟通,共同应对。此外,还需要建构出更大范围的治理框架,在这个意义上,上海合作组织及其协定在某种程度上承担了边疆治理的部分功能。因此,边疆治理不能仅仅局限于中国内部,而是应该具有国际甚至全球视野,在边疆治理中体现“共商、共享、共治”的理念,将之置于区域治理乃至全球治理之中。

       四、“一带一路”战略与边疆治理战略重构

       边疆治理的转型,不仅是要在边疆治理的理念、主体结构以及治理模式等方面进行转型,在治理体系上进行重构,更重要的是,要构建起国家层面的边疆治理战略。

       中国有着幅员辽阔的边疆以及边疆治理的长久历史,新中国成立后边疆治理又有了长足发展,但是从整体上看,并没有形成一个国家层面的边疆治理战略。就国家在边疆地区的治理与发展战略来看,西部大开发战略虽然是包含了西部边疆地区,但是这一战略实施范围较大,重点难以集中,事实上稀释了在边疆治理上的效用;东北崛起战略的主要目标在于改造东北老工业基地进行产业升级,边疆治理的考量不多;可以称之为边疆战略的“兴边富民”行动,实际上是一个局限于边境狭隘地带的边疆政策,而且这一行动由国家民委推动实施,称不上是国家层面的边疆治理战略。

       “今天中国的发展及所处的外部环境,已经改变了边疆作为国家发展的末端和边缘性部分的定位,并将其凸显为国家发展最有潜力的区域和新的增长极。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的发展和在当今世界的地位,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边疆的巩固和发展”(15)。只有将边疆的发展与稳定置于国家战略的层面,才能使边疆的稳定与发展获得巨大的推动力,并使边疆的发展与国家整体发展相适应。事实上,边疆的地位以及所面临的问题已经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但是边疆战略与边疆治理战略相对滞后,已经成为国家发展与治理中的短板。但是,一个切实可行的边疆治理战略的形成不是空中楼阁,而是要根据世界体系格局、国家发展战略以及边疆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来建构。

       “一带一路”战略则为中国边疆战略与边疆治理战略的建构提供了一个重要契机。事实上,边疆治理战略从长时段看是国家战略之下的战略,而“一带一路”的战略构想也被包含在国家战略之下,“一带一路”战略与边疆治理战略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可以认为,“一带一路”的战略构想为中国边疆治理战略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指向。如前文所述,“一带一路”战略将深刻改变边疆的形态与地位,使其成为同时面向内外开放网络体系中的一个中心。边疆的这种变化实际上就规定了边疆治理战略的基本方向,那就是构建一个内外沟通的边疆治理国家战略。

       传统边疆治理主要表现为一个从中心到边缘渐次推进的过程,在空间格局上则是表现为多层边疆带的环状圈层结构,也就是“环边疆带”,事实上这是符合中国传统国家发展格局与边疆形态变化的,而且在今天,这种划分依然有着重要意义,并呈现出“主边疆带”、“次边疆带”与“前出边疆带”的整体布局(16)。这种边疆带划分呈现了边疆发展的空间指向,并且边疆带的层次与范围与国家实力的强弱密切相关。但是这种以边疆带形式构建的边疆战略其出发点依然是从中心到边缘的延伸,其优点在于可以有策略、有重点地进行某个边疆带的整合与塑造,但是在沟通多个边疆带之间的联系与协同治理上存在不足。而且,这种边疆治理战略构想易于造成重视某一边疆带而忽视另一边疆带的状况。例如,治理西藏需要结合对四省藏区的治理,否则就会顾此失彼,最终影响治理西藏的成效,而新疆的治理事实上也与甘肃等相邻省市相关,特别是如果能够将甘肃在新疆与内地之间的通道作用发挥好,则能为治疆提供良好的支撑。而当前所推动的“一带一路”战略,则是以通道与网络的形式纵向贯穿各个边疆带,不仅使得各个边疆带联系在一起,而且还将边疆置于与内地和境外联系的长链条之中,置于一个存在差异但是相互补充区域间关系之中,将从根本上形塑边疆治理战略的空间结构。

       所以,在“一带一路”战略的推动下,边疆治理战略的重塑应该是建构沟通内外的治理战略。具体而言,在战略目标上,适应边疆成为内外双向开放中心这一形势,促进边疆与内地和境外的协同治理以保持稳定并促进发展,保障中国边疆安全并整合边疆利益;在指导思想上,应当既着眼于解决内部困境,又需要具备国际视野;在战略途径上,强调区域主义的治理方式,着眼于区域之间的关联与互动;战略重点上,建立边疆与内地和境外之间的沟通机制与互动模式;在战略措施上,政治、经济与文化治理并重,更注重经济与文化上的治理。积极推动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力量参与其中,形成多主体且内外协同的治理结构。

       内外沟通的边疆治理战略,事实上是边疆治理在空间上重构。这一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使得边疆治理战略在制定与实施上都有了可行的实践路径,边疆治理可以依托“一带一路”战略来实施;其次,有助于矫正当前边疆治理侧重族际主义的治理方式,适时以区域治理取代族际治理,尽量减少差异性和特殊性;再次,将边疆的稳定发展与中国内地和世界的发展连接起来,将促进边疆经济社会的发展,解决现存的民族宗教问题以及安全问题。最后,内外沟通的边疆治理战略还将促进边疆内地的一体化。

       收稿日期:2015-11-20

       注释:

       ①周平:《论我国边疆治理的转型与重构》,《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

       ②周平:《我国的边疆与边疆治理》,《政治学研究》,2008年第2期。

       ③④周平:《中国的边疆治理:族际主义还是区域主义?》,《思想战线》,2008年第3期。

       ⑤⑦汪晖:《“一带一路”走出历史终结论阴影》,《环球时报》,2015年4月8日。

       ⑥王义桅:《“一带一路”的文明解析》,《新疆师范大学学报》,2016年第1期。

       ⑧唐立久、穆少波:《中国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建构》,《新疆师范大学学报》,2014年第2期。

       ⑨郝时远:《文化多样性与“一带一路”》,《光明日报》,2015年5月28日。

       ⑩特纳:《边疆在美国历史上的重要性》,见杨生茂编:《美国历史学家特纳及其学派》,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3-38页。

       (11)冯建勇:《“一带一路”的中国边疆研究新视角》,《新疆师范大学学报》,2016年第1期。

       (12)吕文利:《“一带一路”中的边疆地区——嵌入式互动与立交桥式发展》,《中国图书评论》,2015年第9期。

       (13)曹亚斌:《全球治理视域下的当代中国边疆治理研究:一项研究框架》,《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15年第3期。

       (14)喀什金融贸易区建成后将成为中亚、南亚区域性金融中心。成为特区后,将获得更多政治、经济资源,拥有更强的执行效能。

       (15)周平:《强化边疆治理 补齐战略短板》,《光明日报》,2015年6月10日。

       (16)孙勇:《中国大边疆战略研究论纲——多重世界非恒称视角下的力量博弈》,《华西边疆评论》(第1辑),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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