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法》16年来首次修正,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师法论文,首次论文,年来论文,会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现行的《注册会计师法》颁布于1993年,其对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16年来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对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提出了很多新要求,这迫切需要通过修法加以解决。
目前,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培育和发展需要引入国际通行的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现行的组织形式已难以适应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要求;又如,目前行业中反映突出的会计师事务所数量增长偏快、规模偏小等问题,只有通过修法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才能从根本上予以解决;再如,加快推进现有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本地化,也需要对现行《注册会计师法》的相应条款作出修改;等等。
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草案)已上报国务院法制办,争取早日颁布。
为配合《注册会计师法》的修正,财政部会计司已经启动《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责任保险办法》、《会计师事务所试行特殊普通合伙制有关规定》、《外商投资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等系列配套规章制度的修改完善和起草制定工作,以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另据了解,《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经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之后已趋于成熟,目前正在加紧制定择机印发。
收费问题是困扰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主要矛盾之一,其中定价原则和机制是关键所在。该办法的出台将会指导各地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破解本土会计师事务所长期收费偏低、低价竞争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