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作者研究八十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金瓶梅论文,八十年论文,作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071(2004)01-0151-07
自1924年鲁迅《中国小说史略》言《金瓶梅》作者为王世贞之说“不足信据”起,到笔者文章撰写时的2003年止,已有八十年的历史。为什么要写八十年的历史呢?一来《金瓶梅》研究是继《红楼梦》研究之后兴起的又一古代小说研究中的“显学”,而作者研究是这一显学中最具学术含量的诱人沃土。二来这八十年成果不菲,国内外发表的研究《金瓶梅》作者之论文179篇,探讨出具有可能性的作者近六十人,几乎涉及从明代嘉靖中叶至万历三十年(1602年)半个多世纪的主要文人的典籍。三来这类成果在中国古代小说研究中绝无仅有,没有一部小说的作者候选人竟达五六十人之多。这足以说明,有关《金瓶梅》作者的信息具有不确定性,并因之而造成了少见的难度;同时也说明,研究者们迎难而上的热情与锲而不舍的精神。这样的学术史不仅值得写,也很值得认真研究。
一
回顾《金瓶梅》作者研究八十年的历程,大体可分为两个时期四个阶段。两个时期为1924-1978年的五十五年,1979-2003年的二十五年。前五十五年以1954年潘开沛倡集体创作说文章发表为界,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三十一年“非王世贞”说占主导地位;后二十四年非王世贞说(张鸿勋的“笑笑生”说也属于非王世贞说的范围)与集体创作说并行。而后二十五年(1979-2003)为王世贞说、非王世贞说、集体创作说并行的时期。自1979年朱星重提王世贞说后,肯定王世贞说逐渐抬头,非王说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作者候选人,集体说也寻找到了更多的证据,三说并行。
前五十五年,探讨《金瓶梅》作者的文章虽说仅有9篇半(注:这九篇半是:王昙《〈金瓶梅〉考证》,蒋瑞藻《小说考证·金瓶梅第三十》,辰伯《〈清明上河图与〈金瓶梅〉的故事及其衍变》、《〈清明上河图〉与〈金瓶梅〉的故事及其衍变》补记,吴晗《〈金瓶梅〉的著作时代及其社会背景》,王采石《王世贞未作〈金瓶梅〉的确证》,姚灵犀《〈金瓶梅〉著者及其年代质疑》,潘开沛《金瓶梅的产生和作者》,徐梦湘《关于金瓶梅的作者》,张鸿勋《谈谈金瓶梅的作者、时代、取材》。)(所谓半篇,是指蒋瑞藻《小说考证》中的《金瓶梅第三十》一文的结尾“瑞藻按:金瓶梅之出王弇州手,不疑也”的一段话),但这些文章对后来的研究影响很大,尤以吴晗、潘开沛、张鸿勋三人的文章为最,先后形成“非王世贞”说、“集体创作一人写定”说、“兰陵笑笑生与中下层文人”说等。
《金瓶梅》作者为王世贞是明末清初流行了近三百年的说法,只不过是明末人遮遮掩掩,未曾挑明,只说是“发愤”、“寄意于时俗”或“指斥时事”。清康熙十二年(1673年)沈起凤将其挑明后,人们又增加了愈来愈多的传奇色彩,五花八门(诸如“复仇说”、“伪画致祸说”、“苦孝说”等)的说法更多了起来。直到20世纪初,王昙的《金瓶梅考证》与蒋瑞藻的《小说考证》仍主王世贞说。否定王世贞说较早且影响较大的是鲁迅。鲁迅在1924年版的《中国小说史略》中谈到作者时指出:“作者不知何人,沈德符云是嘉靖间大名士(亦见《野获编》),世因以拟太仓王世贞,或云其门人(康熙乙亥谢颐序云)。由此复生谰言。”后来在《明清小说两大主潮》中又说:“这不过是一种推测之辞,不足信据。”1927年,郑振铎在《文学大纲,中国小说的第二期》中,对王世贞说也持否定意见:“实则此种传说,皆为无稽的谰言。”不过,鲁迅与郑振铎都未拿出有力的证据加以论证,说服力不大。对此问题加以详细论证的是吴晗。吴晗于20世纪30年代初连续发表三篇文章,意在彻底摧毁王世贞写《金瓶梅》之说。吴晗在其最有力的一篇论文《〈金瓶梅〉的著作时代及其社会背景》中依次论证了以下五个问题:一是“王忬的被杀与《清明上河图》无关”。他根据钱谦益《牧斋初学集》卷八《记清明上河图卷》和《胜朝遗事》中所收的文嘉《钤山堂书画记》弄清楚了《清明上河图》在流传中没有经过王忬之手,即王忬没有得到过《清明上河图》,所以就不可能因《清明上河图》致祸,“伪画致祸”说不能成立。二是王世贞写《金瓶梅》的目的不是为报父仇。传说中他写书的目的或是要毒死严世蕃,或是要毒死唐顺之。然而,“严世蕃是正法死的,并未被毒”,“顺之比王忬早死半年,世贞又安能遣人行刺于顺之死后”?即这两人的死都与王世贞无关。由此可知,王世贞的创作动机并非为报父仇,“复仇说”不能成立。三是“嘉靖间大名士”不一定就是王世贞,也可以是汪道昆、屠赤水、王百谷乃至“广五子”、“后五子”等其他人。四是《金瓶梅》用山东方言写成,王世贞是江苏太仓人,他不可能用山东土著语写作,《金瓶梅》若是他写,必会“时作吴语”。五是《金瓶梅》叙事,“以宋明二代官名羼杂其间,最属可笑”,作为史学名家的王世贞绝不可能荒谬到如此地步。在吴晗之前,从未有人对《金瓶梅》与王世贞的问题下过如此大的研究工夫,搜出如此多的证据,做过如此详尽的考证。所以,吴晗的文章一经刊出,令学术界为之大震。前有权威学者鲁迅、郑振铎的否定之词,现又有明史专家吴晗否定王世贞说的考证。于是,《金瓶梅》非王世贞作被人们普遍接受,数十年间,众文一词,众口一词,另辟新径者有之,却从未有提出异议者。
然而,吴晗的文章并非无懈可击,如果认真思考一下,问题还真不少。他的文章并未将王世贞不可能写《金瓶梅》作为论证的中心,而只将王世贞创作《金瓶梅》的目的不是为报父仇作为立论的根基。孰不知王世贞写《金瓶梅》的目的是否为报父仇与王世贞是否写《金瓶梅》并非一回事。王世贞写《金瓶梅》的目的不是为报父仇,并不等于他没有写《金瓶梅》。所以,他五个证据中的前两个是可靠的,但不能否定王世贞写《金瓶梅》的可能性。后面的三个证据,一来讲得浮浅草率,二来所言各点无一能站得住脚。“嘉靖间大名士”怎是句空洞的话?明末人对“嘉靖间大名士”有种种界定。廿公明言是“一钜公”,“钜公”须是年龄大、地位高、名望重者方可。屠本畯联系作者家世、身世讲得更具体:“有人为陆都督炳诬奏,朝廷籍其家,其人沉冤,托之于《金瓶梅》,王大司寇凤洲先生家藏全书。”[1]就是沈德符那段话[2](P615-616)既说“嘉靖辛丑庶常诸公,则直书姓名,尤可骇怪”,又说小说“指斥时事”影射了严嵩、陆炳、陶仲文,且句句可在小说中坐实,怎说是一句空洞的话呢?吴晗自己承认王世贞的父亲被祸是严氏父子所害,为何在此竟忘得干干净净?怎么竟会说出“平常无故的人要指斥时事干什么呢”这样风凉的话?难道山人墨客也可称为“钜公”吗?难道一大堆五子、七子的父亲也都死于严氏父子之手吗?难道那些名士家中也都藏有全本的《金瓶梅》手抄本吗?……显然,吴晗在发这一段议论时,充满了强烈的感情色彩,影响了他思维的前后一致性与逻辑性,故而,他的论证很缺乏说服力。第四、第五两条结论只能说明吴晗并未认真反复研究文本。《金瓶梅》一书的语言是相当复杂的,大体上说以山东与河北清河一带方言为主,然也“时作吴语”,南北话兼杂,并非一色山东话。王世贞是江苏太仓人不假,然又常年在京城、山东等北方做官,他不可能不会说官话、北方话。况且,王世贞在北京期间所交往的最好朋友李攀龙、李先芳都是山东人,特别是他与李攀龙的友谊是终生的。李攀龙辞职还乡后,恰好王世贞出任山东青州兵备副使,他们来往甚密,这对他熟练地掌握山东话必是极有利的事。总之,王世贞很可能是一位南北话兼通的人,故而才会使一部《金瓶梅》南北话兼有,这不反过来证明这部讲山东话又“时作吴语”的小说的作者更可能是王世贞吗?说《金瓶梅》“以宋明二代官名羼杂其间,最属可笑”的人,是没有弄懂《金瓶梅》一书的写作方法:假宋写明。作者常把明代职衔加于宋代官吏头上,是作者故意这么做,说明他对宋明两代的历史人物、典章制度已精熟到了如意调换官秩、随意影射却分毫不差的地步,这不反过来证明《金瓶梅》的作者是位有史识有史才的大名士吗?
由此看来,吴晗文章的功绩在于对明清以来有关王世贞父子的“伪画致祸”说和“孝子复仇”说的诈传进行了一次认真而彻底的清理,澄清了《清明上河图》肇祸与作《金瓶梅》是为报父仇的一切事实真相。这无疑是一个不小的功绩。然而,吴晗的文章并未动摇王世贞与《金瓶梅》的著作权。
到了1954年,潘开沛觉得再沿着吴晗的研究道路去找《金瓶梅》的作者,已不可能有所突破,只能另辟蹊径。而且在潘开沛看来,吴晗研究的结果并不怎么样,“除了推翻了从‘嘉靖间大名士’到王世贞作的传说之外,到底它是谁作的,是怎样产生的,却一直得不到要领”[3],况且又没有新资料的发现,所以,“现在唯一能做得到,而且比较靠得住的,就是利用这部书的本身”,“从书里来发现书的作者,及其产生的过程”[3]。于是,他从书内找到了五个方面的证据,“第一,《金瓶梅》是一部平话,而不是像我们现在的小说家所写的小说”;“第二,全书每一回都穿插着词曲、快板、说明”;“第三,《金瓶梅》在写作上存在着许多问题,如内容重复,穿插着无头无脑的事,与原作旨意矛盾,前后不一致,不连贯,不合理以及词话本的回目不讲对仗、平仄,字数多少不一等等”;“第四,我们再进一步从全书的结构、故事和技巧来看,也可以看出是经过许多人编撰续成的”;“第五,从作者的直接描绘和一些淫词秽语中,也可以看出是说书人的创作”。所以,其最终结论为,《金瓶梅》“不是像《红楼梦》那样由一个作家来写的书,而是像《水浒传》那样先有传说故事,短篇文章,然后才成长篇小说的。这就是说,它不是由哪一个‘大名士’、大文学家独自在书斋里创作出来的,而是在同一时间或不同时间里的许多艺人集体创作出来的,是一部集体的创作,只不过是最后经过文人的润色和加工而已”[3]。于是,潘开沛首创了“集体创作个人写定”说。这一观点为许多学人所接受,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964年,日本汉学家鸟居久晴撰文赞同集体创作说,并对潘开沛观点的第三条(作为个人的创作,而在全书里,首先在回目中,粗枝大叶处十分触目)作了更详尽的补充[4]。
1958年,张鸿勋一方面接受吴晗等人的观点,否定王世贞创作《金瓶梅》,一方面又在王世贞之外寻找作者。他以《新刻金瓶梅词话》卷首的欣欣子《序》作为推测作者的依据,从序文中得到了两个信息,“首先,《金瓶梅》的作者是笑笑生,而不是王世贞”;“其次,作者是兰陵人,兰陵即今天的山东峄县,就是说作者是山东人”[5]。于是他的结论是:“可以肯定地说,《金瓶梅》的作者不是王世贞,而是笑笑生,他是山东峄县人。”并进一步推测说:“很可能是一个中下层的知识分子,并且是一个很爱好民间文艺的人。”[5]张鸿勋的结论虽简单,却将作者的研究由“嘉靖间大名士”引向了“兰陵笑笑生”。追问“兰陵笑笑生”为何人,自此成为很长一段时间内研究作者的学人们努力的方向。
戴不凡在《〈金瓶梅〉零札六题》中的第一题所谈内容就是有关作者的问题(注:戴不凡著《小说见闻录》(浙江人民出版社),虽出版于1980年,但其内容大多写于“文革”以前。作者在自跋中说:“这本书原在一九五六年冬就已经开始整理、编集了。”又说:“至于观点上的问题,由于大部分文章是在解放前后那段时间中写的,这次编集子时我没有作什么改动。”结尾又说:“书中提到的大批资料,主要都是解放前后那段时间在杭州费了很多辛苦搜集到的;其中很大一部分文字,也是当年在西子湖畔写的,因此谈到有关浙江的篇目时就不免格外详细而烦琐一些。”作者一再声明是新中国成立前后写的,而自跋后所属时间为1978年,可见这些东西最迟也是“文革”中完成的,而“文革”中写学术文字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所以将其放入20世纪的前半段比放入后半段更合适。),他主要着眼于文本的内证,即语言、回前词与金华酒,从而认定作者或改定此书的人既不是嘉靖间大名士,也不是兰陵笑笑生,而是“浙江兰溪一带”“不得志老名士”——“吴侬”。说其“不得志”且“老”的根据,是《词话》第79回回前词与第81回的回前五律,因这两段韵文,情不自禁地来了个“夫子自道”,“抒出作者本人之遭遇感慨”。他还从文中找到了一些吴地方言,如“掇”、“床”、“事务”、“黄汤”等,并说小说中用吴语不只是第53-57回,而是贯穿全书始终的。其中较有力的证据是《词话》中多次提及金华酒。于是,戴不凡认为作者“若非在金华一带住过,决不知金华酒之醇且甘。……此若非金华、兰溪一带人,殆难有可能反复笔之于小说之中的”。的确,他的如上见解开拓了人们的研究思路,为寻找《金瓶梅》的作者提供了另一线索。
李灵犀对作者问题提出了三个疑点,引人深思。一是《金瓶梅》的作者是否为李卓吾?二是《金瓶梅词话》究竟是南人写的还是北人写的?三是“兰陵笑笑生”中的“兰陵”是否就一定是山东峄县?他列出了李卓吾作《金瓶梅》的有关传闻和可能性,但终觉得“不足据”。鲁迅、郑振铎、吴晗等皆认为《金瓶梅》用山东方言写成,作者必为北人;姚灵犀则认为“实不尽然”,因为“京师为四方杂处之地,仕宦于京者多能作北方语,山东密迩京师,又水陆必经之路,南人擅北方语者所在多有,《金瓶梅》之俗谚也,南人所能通晓”[6],所以,作者到底是南人还是北人难以确定,“笑笑生既不明言姓名,又何必冠其籍贯”[6],所以兰陵不一定是籍贯,即使是籍贯,“安知不是南兰陵?更安知不是郡望”[6]?他所言后两点,对于考证作者来说,均有参考价值。
鲁迅、郑振铎特别是吴晗的“非王世贞”说、潘开沛的“集体创作”说、张鸿勋的“兰陵笑笑生”说以及戴不凡的“不得志的吴侬”说,当为这一时期较有影响的《金瓶梅》作者研究四大说。
二
1979年之后,“金学”研究的复兴正是从对作者的探觅破解工作开始的。这一时期,对作者的研究特点有三:一是“非王世贞”的研究范围大大拓展,研究者的视野呈现多元兼容的状态,这种兼容在时间上不限于嘉靖年间,而是由嘉靖年间扩展为隆庆至万历前期。二是候选人的类型不拘于一种,而往往是多种的联合,如“大名士”与“兰陵笑笑生”的合一,“大名士”与“门客”、“吴侬”的合一等。仅就大名士而言,由王世贞一人扩展为自嘉靖至万历前期的所有可称之为大名士且与《金瓶梅》有关系的众多文人。三是到20世纪末,《金瓶梅》作者候选人已多达57个(类)[7]。作者探讨视阈的拓展与学术发展的强劲势头由此可见一斑。同时,倡集体创作一人写定说者也在精读文本与泛读明代文集过程中有不少新的发现。
力主“文人独创”说者,他们根据《金瓶梅词话》完整独特的艺术结构、一以贯之的思想、精描细刻的艺术手法和整部小说独特的艺术风格,参照相关的史料,确信其为文人独创且非大手笔不能写出。这位大名士是谁呢?他们在对明清人的传闻重新审视的基础上,又广稽嘉靖、隆庆、万历朝的史书、文集、笔记中的相关文字,钩稽爬梳、精审细择,重新提出了不少新看法。迄今为止,新的候选人已达35个。其中,王世贞、屠隆、李开先、贾三近、徐渭五说有较大影响。
王世贞作《金瓶梅》在明、清两代的笔记中有较多记载。首先是关于《金瓶梅》手抄本的流传最早来源于王世贞。清初宋起凤的《稗说》(卷三)毫不含糊地指出,《金瓶梅》是王世贞“中年笔也”,为张竹坡《第一奇书金瓶梅》作序的谢颐(实为张竹坡)也沿用此说,此后记载此类传说的笔记益多。于是,王世贞作《金瓶梅》在有清一代已成定论。1924-1934年的十年间,鲁迅、郑振铎、吴晗等否定王世贞为《金瓶梅》作者,王世贞说始受到动摇。1979年,朱星连发数文,重提王世贞创作《金瓶梅》说[8]。然而,他的文章避开了吴晗文章所论及的问题,只列举了王世贞可能写作《金瓶梅》的十个条件,这些条件只是一般性的外围材料,看不出王世贞与《金瓶梅》的必然联系,经赵景深、徐朔方、黄霖、张远芬等人相继撰文与之商榷(朱星不久即去世)后,王世贞说又一度偃旗息鼓了。1991年,周钧韬发表了《吴晗先生对〈金瓶梅〉作者王世贞的否定不能成立》一文,进一步阐述了“王世贞及其门人著”的观点[9]。1999年,笔者在拙著《金学考论》中,用四个外证七个内证材料进一步说明《金瓶梅》的作者最大的可能是王世贞。这十一个证据分别是:一、《金瓶梅》十二种手抄本源于王世贞家;二、被陆炳“诬奏”、“籍其家”、“沉冤”,“托之《金瓶梅》”且最早拥有《金瓶梅》手抄全本的“王大司寇凤洲先生”只能是王世贞;三、《玉娇李》与《金瓶梅》同出一人之手,《玉娇李》的作者是王世贞,《金瓶梅》的作者也应是王世贞;四、宋起凤直言《金瓶梅》的作者是王世贞,张竹坡也确信王世贞是《金瓶梅》的作者;五、《金瓶梅》“指斥”的“时事”与王世贞家世相关,所写明代官吏多为王世贞的熟人;六、《金瓶梅》与王世贞所做的长篇叙事诗《袁江流钤山冈当庐江小妇行》、《鸣凤记》皆为“指斥时事”讥讽严嵩父子之作,旨趣相同;七、《金瓶梅》大量借用他书素材正是王世贞提倡模拟方法在小说创作中的实践;八、大哭李瓶儿与善写丧葬场面体现了王世贞的家庭遭际、哭癖性情与心理特点;九、从《弇州山人四部稿》中《宛委余编》看,王世贞倡俗厌雅,是位对民间俗文化颇感兴趣的人;十、王世贞好道喜佛、道一佛二,学道佛又不拘于道佛的思想与《金瓶梅》中所表现的佛道思想相吻合;十一、万历七年(1579年)王世贞眼病发,不能读书,只听念书与口述请门人手录的读写方式和《金瓶梅》中音同字误的的情形也颇吻合。“非王”说既未能推翻四条铁证(外证),也不能否定《金瓶梅》中的七条内证,故而尚且不能剥夺王世贞的《金瓶梅》著作权[10]。
看来,要想彻底否定王世贞作《金瓶梅》的可能性,必须对王世贞最早拥有《金瓶梅》手抄全本之事作出只是占有而并非创作的说明;必须证明拥有《金瓶梅》手抄本的王世贞不是遭陆都督炳诬奏、朝廷籍其家、其人沉冤的王世贞;必须说明清初宋起凤的《王弇州著作》是伪作或假说;而且还要说明王世贞与另一部小说《玉娇李》无关。然而,这又绝非易事。所以,笔者以为,20世纪所探索出的《金瓶梅》作者的候选人,尚无一人能取代王世贞的《金瓶梅》著作权的地位。此后,霍现俊等也支持此说。
20世纪的最后20年,在考证《金瓶梅》作者的诸说中,黄霖的“屠隆说”是国内外影响较大、争论也较多的一种。黄霖首先发现了一条重要的内证材料:《金瓶梅》第56回的《哀头巾诗》与《哀头巾文》出自《开卷一笑》(后称《山中一夕话》)。此书的参订、校阅者,一会儿题笑笑先生、哈哈道士,一会儿又题一衲道人屠隆。这种情况在明清两代是较常见的,孙楷第曾指出,此皆“一人所编一家所刊者”[11](P204)。据此,黄霖认定笑笑先生、哈哈道士、一衲道人、屠隆都是同一人,即笑笑先生就是一衲道人屠隆,屠隆就是《金瓶梅》的作者“兰陵笑笑生”,并进而结合屠隆的籍贯、习尚、万历二十年前后的处境和心情、情欲观、文学基础、生活基础以及《金瓶梅》的最初流传等六方面情况综合考察,觉得屠隆就是《金瓶梅词话》的作者。这一论证为前人所未见,且最具说服力的地方在于找到了屠隆与笑笑生的直接联系,即屠隆曾用过“笑笑先生”的化名,这是最关键的一步。“屠隆”说在国内外引起了较大反响。支持者也相继而出。先是台湾魏子云接连发文,为此说“添砖加瓦”。后郑闰又有新资料发现,李燃青、吕珏、刘孔伏、潘良炽等也张煌此说。魏子云经过进一步考证后认为,《金瓶梅》的作者问题应该“画句点”了[12]。
然而,对屠隆的赞誉和责难是同步相生的。徐朔方率先指出,《开卷一笑》这种记载笑话趣闻和相关诗文的书,东拼西凑,很难作为可信的史料看待。根据《开卷一笑》记有康熙时人瞿杲的事迹看,屠隆参阅之类的话都是书贩的假托,不可相信[13]。《遍地金》封面镌“笔练阁编次绣像”,而笔练阁主人是清代乾隆朝人。作为专名,“笑笑生”不等于“笑笑先生”,“参阅者”不等于编者,更不是作者[14]。张远芬也指出,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中曾说,原本第53-57回是“陋儒补以入刻”,这样,屠隆充其量也只能是这五回赝作的作者,而不是全书的作者[15]。张庆善、鲁歌等人依据明人有关《金瓶梅》的笔记记载,原书名叫《金瓶梅》,无欣欣子序和廿公跋,《新刻金瓶梅词话》问世较晚,欣欣子序中所言兰陵笑笑生作《金瓶梅》的真实性可疑。甚至有人说:“兰陵笑笑生是书商杜撰的无稽之谈。”[16]
对以上主要疑点,黄霖在他的文章中都曾一一作答,进一步论证《开卷一笑》是明代版本而非清代版本,同时又提出了诸多旁证,并不断地修正、补充、完善自己的“屠隆说”。然而,就现有的条件,若想对如此众多的复杂问题作出令人满意的答复也是极为困难的。再者,陈诏在《呼之欲出的笑笑生》一文中,证实了吴晓铃披露的确有笑笑生其人且有其传世的手书《鱼游春水》这一消息的真实性,这一笑笑生是否为兰陵笑笑生?他与笑笑生屠隆是什么关系?似乎也是应该进一步搞清楚的。
“李开先作《金瓶梅》说”由吴晓铃首倡。1962年版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本《中国文学史》在第949页也有一条认为李开先作《金瓶梅》的脚注:“有人曾推测作者是李开先或王世贞或赵南星或薛应旂,但却没有能够举出直接证据,李开先的可能性较大。”自1980年起,徐朔方接连发表《〈金瓶梅〉的写定者是李开先》、《〈金瓶梅〉成书补正》、《〈金瓶梅〉成书新探》等一系列文章,论证《金瓶梅》的写定者是李开先(后修订为李开先或他的崇信者)。徐朔方从《金瓶梅》引用的大量戏曲史料中寻找作者。他认为,《金瓶梅词话》的作者是熟悉、精通戏曲的,因此在引用这些史料中不可能不表现出他的兴趣所在。徐朔方发现,《金瓶梅》引用《宝剑记》次数之多、文字之长,而又避而不提它的剧名和作者姓名,且所引片段不属于精彩折子,这同一般的模拟、引用显然不同。于是,他进而将《宝剑记》与《金瓶梅》加以比较,发现它们有不少相同之处,遂得出结论:《金瓶梅》的写作者是《宝剑记》的作者李开先或他的崇信者。卜健发现《李氏族谱》并实地考察获得许多资料,写成《〈金瓶梅〉作者李开先考》[17]一书,不仅对徐朔方的“李开先说”作了大量有价值的资料补充,而且研究的范围也拓宽了许多,认定李开先是《金瓶梅》的作者而非写定者。刘辉称卜健此书为“李开先说的集大成者”是不过分的。然而,这里有一个问题,即《金瓶梅》抄录化用了某人的作品,作者是否就是某人?被抄录作品的作者与《金瓶梅》作者之间能否画等号?《金瓶梅》抄引化用的文学作品不单是戏曲,还有大量的话本、诗文,不单是李开先的作品,还有许多他人的作品。若要证明作者是李开先,必须将其他作品的作者也具有创作写定《金瓶梅》的可能性排除掉,方更具说服力。此说得到赵景深、杜维沫、日下翠等人的支持,也遭到朱星、郑庆山、王辉斌等人的反对。
新时期提出《金瓶梅》作者新说的第一人是张远芬。1984年出版的《金瓶梅新证》[18]一书认定,《金瓶梅》的作者是贾三近。他的主要根据是:贾三近是山东峄县人,而“兰陵笑笑生”也是山东峄县人。要点有四个:兰陵就是山东峄县;欣欣子序中的“明贤里”也是指峄县;《金瓶梅》中的“金华酒”就是兰陵(峄县)酒;《金瓶梅》中的方言大都来自峄县。论者抓住“兰陵”一名从地理位置上立论,不免显得单薄,因为“兰陵”既指地名又可能指“酒名”,即使就地名而言,古代有两个兰陵,一为山东峄县,一为江苏武进。再者,以方言论定一部书的作者,特别是像《金瓶梅》这样抄录化用了大量他人文学作品的小说,其方法可靠性程度值得怀疑。因此,对此支持者有之(如郑庆山、冯传海、王寇才、马森等),与张远芬商榷者也不少(如李时人、李锦山、齐沛、宁源伟等)。
“徐渭说”的真正论证者是潘承玉。他在1999年出版的《金瓶梅新证》中[19],从成书年代、《金瓶梅》作者须具备的特殊才能、《金瓶梅》所描写的地理环境、绍兴酒与绍兴的民俗风物,绍兴的方言、《金瓶梅》抄本的流传过程等方面,论证《金瓶梅》的作者就是明代著名文士徐渭。该文行文始终将徐渭作为注目、论证的核心,思路明晰,论证也比较严密。该书还有一点儿破解字谜的功夫,如将“廿公”、“徐姓官员”、“清河县”、“兰陵”、“笑笑生”等破解为“浙江绍兴府山阴县徐渭”。然而,这种靠众多旁证凑集起来的论证,最令人担心者有二:一是先入为主的主观性;二是若论证中的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可能导致一触即溃。不过,这本书所引材料丰富,论者驾驭材料的能力也很强,因而正如该书序言的作者严云受所言:“无论你是否接受作者的论断,你都不能不被他提出的大量的文本材料和相关资料所吸引,因而觉得颇受启迪。”吴敢在总结20世纪《金瓶梅》研究的历史时说:“潘承玉关于徐渭说与黄霖关于屠隆说、卜健关于李开先说、许建平关于王世贞说,在当今《金瓶梅》作者研究成果中,可以并称为四大说。”[7](P38)愚以为当合张远芬的贾三近说为五大说。
此外,关于《金瓶梅》的作者,还有“丁耀亢、丘志充、丘石常”说(马泰来、魏子云),“汤显祖”说(芮效卫),“冯梦龙”说(陈毓罴、魏子云、陈昌恒、赵伯英),崇祯本的作者——“李渔”说(刘辉、吴敢),“贾梦龙”说(许志强),“王稚登”说(鲁歌、马征),“罗汝芳”说(赵兴勤),“臧晋叔”说(张惠英),“卢楠”说(王汝梅),“刘九”说(戴鸿森),“田艺衡”说(周维衍),“金圣叹”说(高明诚),“李先芳”说(叶桂桐、阎增山),“谢榛、郑若庸、朱厚煜”说(王茧、王连洲),“陶望龄兄弟”说(魏子云),“屠大年”说(郑闰),“王采”说(李洪政),“赵南星”说(王勉),“李贽”说(魏子云),“冯惟敏”说(朱星、赵星勤),“唐寅”说(朱恒夫),“李攀龙”说(姬乃军),“丁惟宁”说(张清吉),“萧鸣凤”说(盛鸿郎),“胡忠”说(毛德彪),等等。
但是,《金瓶梅》作者的研究热也引起人们的思考。吴小如、陈大康、潘承玉等撰文主张,对作者的研究要靠资料说话,急功近利的做法是无益的,在没有新的史料的情况下,作者研究应该缓行。学人们也感到,应潜心阅读明代嘉靖中期至万历中期文人的文集,待有了力证后再说话。故而,作者研究自1994年后逐渐降温。
与此相反,主张《金瓶梅》为“集体创作一人写定”说者这些年则呈日渐高涨态势。主张此说者先后有徐朔方、刘辉、陈辽、王利器、孙逊、陈诏、傅憎享等人,他们主要根据小说的内证材料,特别是大量采录抄袭他人的作品,并以此与历代积累型小说与其后文人独撰的小说相比较,认为它更像前者而不像文人独撰的小说。徐朔方在《论〈水浒〉和〈金瓶梅〉不只是个人创作》一文中将《金瓶梅》与《水浒传》详细比照,发现它们之间有很大雷同,认为《水浒传》比《金瓶梅》或早或迟的迹象同时并存,两者的关系是双向的影响关系,两者同出一源,同出一系列“水浒”故事的集群,都是世代累积型的集体创作。刘辉在《从词话本到说教本——〈金瓶梅〉成书过程及作者问题研究》[20]和《金瓶梅研究十年》[21]中,坚持“世代累积型集体创作”说,他从《金瓶梅》中保留着大量可唱韵文、大量采录抄袭他人之作,特别是大量采用宋元话本、元明杂剧传奇以及小说中存在着大量讹误、错乱、重复、破绽等种种现象出发,认为《金瓶梅词话》是民间艺人说唱的“底本”,大体相当于词话本《水浒传》,而说散本则相当于施耐庵加工修改后的《水浒传》。陈辽主张《金瓶梅》成书分三个阶段:原是平话,创作者是评书艺人们;兰陵笑笑生把《金瓶梅》平话整理、加工、再创造为《金瓶梅词话》;《新刻绣像金瓶梅》是成书的第三个阶段,作者是思想、艺术都比兰陵笑笑生高出一头的作家[22]。傅憎享从《金瓶梅词话》临文无字,率意假代;文字流俗,品位较低;直录乡音,实书俚语之种种迹象而证明《金瓶梅》不是出自名士之手,不是文人创作,倒是俚人(或即书会才人)的耳录,耳录之初也不是供阅读的,而是供说听的[23]。
三
考察《金瓶梅》作者研究八十年的历程,从中也发现了几个值得深思的问题。问题之一是无崇拜的崇拜顺从意识对人的思维的潜在影响。在《金瓶梅》作者的探讨中出现了一种看似平常却非常奇怪的现象:“文革”后几乎所有考证《金瓶梅》作者的人不约而同地将视线放在王世贞之外的视阈,即使沿着“嘉靖间大名士”寻找作者的人,也似乎不再认为王世贞是嘉靖间的大名士。这是一种认同心理,即对王世贞非《金瓶梅》作者的认同。王世贞非《金瓶梅》作者的结论不是源于他们自己的考证,而是源于权威的考证,是将权威的考证等同于自己的考证——对权威的信赖、认同,无须自己再去做什么。一句话,这是对权威的认同心理、顺从意识(当然,其中还有其他的因素,如求新意识或不赞成作者为嘉靖年间人的观点等,但对《金瓶梅》非王世贞作的普遍性、整体性的认同,事实上是对权威的普遍性、整体性认同)的结果。这表明,“文化大革命”中形成的对权威的崇拜心理,尽管随着人们对前一段历史的逆反心理已逐渐消失,或者说又程度不同地生成一种反权威意识,然而事实上,这种反权威仅是一种表层的东西,在其心灵的深处由旧有的崇拜意识而衍生的对权威的顺从、认同心理依然默默地发生着作用,影响着人的思维走向。二是普遍存在的单向思维症。研究的思维本应是正反双向的,或多向的。所谓“双向”,是指当思维的方向指向“是”的同时,也要反过来指向其反面“非”;只有排除了“非”之后,方能确定其“是”。而单向思维则省略了反方向的思维环节,认为其“是”,便搜集一切有利的资料来证明其“是”的结论,一旦有人证明相反的思维结果也是成立的,那么原先所谓“是”的一切论证便突然变得荒谬了。所谓多向思维,是指确定一个事物的属性的时候,要有多维向的思考,不单考虑它可能是甲,而且考虑可能是乙或丙、丁……只有将乙、丙、丁等多种可能全排除后,方可确定其是甲,而非其他。单向思维便省略了对其他属性的思考,仅找到一种可能性便匆忙下结论。对《金瓶梅》作者的探考的结果,竟得出三十多个作者,而每个研究者都承认自己考证的那个人是对的。如果每个人说的都是对的,那《金瓶梅》岂不成了三十多个人写的了?这又与他们所认定的个人创作说相矛盾。事实上,到目前为止,三十多位作者的论证者皆无过硬材料确证某位是《金瓶梅》的作者。这反过来说明,单向思维在《金瓶梅》的作者研究中是普遍存在的。而单向思维往往会造成无用之功,在社会科学研究中须特别警惕之。
[收稿日期]2003-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