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普遍知识到局部知识——当代西方哲学科学知识观的新动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知识论文,局部论文,科学知识论文,新动向论文,当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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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科学知识观认为知识是普遍有效的,科学的应用是普遍知识在具体场合下的实例证明,科学的最终目标是普遍知识,它不受我们与世界的实践关系的约束,并超越一切具体的社会场境,这是一种抽象的局外的(disembodied)理论知识。实证主义、后实证主义、 甚至库恩都属于这个传统。以卢兹(Joseph Rouse)为代表的新一代科学哲学家,
以科学实践分析为依据,
提出了科学知识的局部化或境域化(contexualization),认为我们关于理论的知识必须通过实践的、局部的把握方式来说明;科学知识的应用只能是从一种局部知识过渡到另一种局部知识,而不是从普遍理论过渡到具体例证。从普遍有效性到知识场境化、局部化,科学知识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因此有必要对逻辑实证主义,波普学派和卢兹学说进行分析探讨,从而揭示当代西方哲学的新动向。
一、逻辑实证主义的传统科学知识观
现代归纳主义是以逻辑主义、经验主义以及归纳确证的概率观点等著称的,反映在科学知识观上,其基本观点是:一个科学领域必须有一个统一的理论理解,至少要做到内部始终一致。知识是普遍有效的,一切科学知识、理论、定律都是全称命题。知识的应用只能从普遍理论过渡到具体例证,普遍定律与应用实例之间是纯逻辑的推理关系。这种以理论为主的科学知识观把知识等同于普遍的、系统化的理论,等同于普遍知识,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体现出来:
第一,从知识的形式看。科学知识的形式是全称式的命题形式。可以把这种全称命题表示为:“所有的A都是B”,用符号表示为:
例如牛顿力学定律F=ma,当某一物体质量m 相对不 变时,物体的运动加速度a与加于物体上的作用力F成正比。由这一普遍化的科学定律加上先行条件可以推演出任意相关的物体运动的加速度和作用力之间的关系。它在处理速度不太大、体积不太小的宏观系统机械运动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第二,从理论评价的方法论看。逻辑实证主义的纲领是科学知识的“合理重建”(rational reconstruction), 就是要揭示科学知识和感觉经验的逻辑关系:科学概念是由感觉经验的事实构造出来的,科学理论是由某一种基本的经验真理产生出来的。不同于罗素、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原子论,逻辑实证主义不是从最下层的初级或原子命题出发向上探索,而是从最上层的科学理论出发向下探索。反映在理论评价的方法论上,则是对高概率的追求,即经验证据对理论的真正支持在于提高理论的概率或可靠性。只有当一个信念为正面证据所辩护,即只有当它被证明为真,或至少是概率极高时,我们才接受它。所谓高概率,就是一个全称命题得到的经验证据的验证越多,其概率就越高。在《科学哲学的兴起》一书中莱欣巴哈曾指出,可观察的事实只能保证理论的概率的正确性,而永远不能达到绝对确定。同一组事实可以导出几种可供选择的理论。归纳推理常常对这些理论的每一种各给予一定程度的概率,概率最大的理论才被接受。
第三,科学知识的说明模型。科学说明是科学哲学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逻辑实证主义所研究的主要问题之一。费格尔在《关于科学说明的意义的一些意见》一文中曾给科学“说明”下了一个定义:“这是一种用归纳和演绎的方法,或者在较高的水平上用假设和演绎的方法,从某种比较普遍的假说(定律、假设、理论假定)和其他一些描述命题(有时和一些定义)中,推演出一些比较特殊的(归根到底是描述的)命题来”。〔1〕进一步地,他对科学说明作了不同程度或层次的划分。 在他看来,从经验规律中推出对个别事实或事件的描述,属于低级说明,它只不过把被说明的事实归入经验规律所包摄的那一类事实之中。从理论假说中推出经验规律,则属于高级说明,它涉及被观察到的宏观现象的微观结构,涉及原子、电子、光子等等的存在假说,或者涉及能量、熵、概率函项等抽象的数学构想。科学说明从低级到高级,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亨普尔也把科学说明分为两种模型:一种称为“演绎模式”或“覆盖定律模型”(D—H模型),另一种称为“归纳统计说明”模式(I—S模式)。根据D—N模型,当某种陈述描述的某个事件P 能从一般定律H和先行条件A(包括初始条件和边界条件)陈述中推演出来时,这一事件的发生就得到了科学的说明。亨普尔举例说,关于直杆(划船的桨)在水中发生弯曲的现象陈述的科学说明,是根据光学的折射定律那样的普遍规律,并结合杆子的直曲、杆子入水的角度,以及水对空气是光密媒质等先行条件推演出来的,而I—S模型则表明理论假说H 对事件P的或然性说明。
一般地,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理论说明模式有三个基本的特点:第一,“科学说明”就是要用某些普遍规律来说明某些经验现象,在经验现象中找出某些规律性的联系。“科学说明”在于回答为什么的问题,例如,“为什么先看到闪电而后才响雷声?”,“为什么月亮在接近地平线时看起来比它在高空时大一些?”等等。第二,用于说明的前提具有普遍性。说明揄的某些前提一定是科学定律或理论假说。这些科学定律和理论假说或者是普遍陈述(即全称命题),或者至少包含了普遍陈述,它们是说明推理或预言推理的前提。第三,前提和结论的关系是普遍和特殊或纯逻辑的关系,科学的说明是普遍知识在具体场合下的实例证明。
二、波普修正的科学知识观
同逻辑实证主义一样,波普的科学知识观仍然属于以理论为主的传统知识观。他同样强调科学原理或科学定律必须具有普遍有效性,科学命题不是单称陈述,而是全称陈述。但是波普的反归纳主义与证伪主义以及相关的确证度、简单性和逼真度等科学哲学立场,使他与逻辑实证主义者的观点恰恰相对立。
在《科学发现的逻辑》一书中,波普强调说,科学原理、科学定律和科学命题是普遍有效性的全称陈述,不可能从表述个别知识的单称陈述中归纳出来。他说:“从逻辑的观点看来,无论从多少个单称陈述中都不可能推出全称陈述;因为,用这种方法得出的结论总是可能错误的。不论我们已经看到多少个白天鹅的事例,这仍然不能证明所有的天鹅都是白色的这个结论是正确的。”〔2〕同逻辑实证主义者相反, 波普认为科学的目的不是要提高理论的概率,希望得到概率越来越高的理论,而是希望得到较好的理论。一个较好的理论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第一,“可证伪程度”较高;第二,能经受更“严峻的考验”;第三,“逼真性程度”越来越高。
首先,与逻辑实证主义的确认程度(degree of confirmation)不同,波普用“degree of corroboration ”来表示假说被经验证据支持的程度或确证程度。理论的确证程度是对一个理论所受检验的严峻性程度和它经受住这些检验的程度的一个测度。理论的内容越多或可检验性越高,它的确证程度也就越高,它的逻辑概率就越低。波普由此得出结论:“一个理论的可确证性——并且一个事实上经受住了严峻的检验的理论的确证程度,两者都好象是同它的逻辑概率成反比的:因为它们两者都随着它的可检验性程度……而增加”〔3 〕波普嘲笑逻辑实证主义的概率确证理论:“如果你重视高概率,你一定要少说——或者最好是什么也不说。重言式将永远保持最高的概率”。〔4 〕总之波普坚持:(1)可证伪程度与经验内容的多少成正比;(2)确证程度与逻辑概率成反比。其次,波普强调简单性原则。如果说在他的《科学发现的逻辑》中曾经把可检验性或可证伪性同简单性等同起来的话,那么在《猜测与反驳》中则把它们区别开来,并承认可检验性观念只是简单性观念中的一个重要成分。一个理论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在于:新的理论应该由关于至今不相联系的事物(例如行星和苹果)或事实(例如惯性质量和引力质量)或新理论对象(例如场和粒子)之间的某种联系或关系的简单的、新的和有力的统一观念出发,并且简单性观念包括着可检验性原则,后者是可以通过逻辑手段来加以分析的。最后,波普还把理论内容的不断增加看作科学的目的。他提出逼真性(verisimilitude),就是指理论同事实的较好符合,是理论越来越逼近全面的真理。波普为逼真或逼真的测度下的最简单的定义是,逼真度等于从理论推出的真命题类减去理论所推出的假内容类。用公式表示为:Vs(a)=Ct[,T](a)-Ct[,F](a)其中a表示某理论,Vs(a)表示理论a的逼真度,Ct[,T](a)表示a的真理内容量度,Ct[,F](a)表示a的虚假内容的量度。波普的逼真度观念,由于他把真理内容、假内容加以定性比较,很难在实际的科学中行得通。对于逼真性概念有无存在的必要至今还在争论之中。
总起来说,尽管波普处处站在反逻辑实证主义立场上,但在科学知识观上仍然是传统的。表现在:第一,波普同逻辑实证主义者一样,认定科学知识的形式是严格的全称陈述,具有无限的普遍有效性,它们不可能是表述个别经验事实的单称陈述,也不可能是由若干单称陈述集合而成的全称陈述,而只能是严格的全称陈述。他说,“自然科学的理论,特别是我们称之为自然规律的那种理论,具有严格的全称陈述这种逻辑形式”〔5〕。第二,科学追求的目标是普通知识, 是对真理的不断接近。第三,普遍有效性是理论选择的标准。
库恩曾经从科学历史的角度对逻辑实证主义和波普学派作了有力的批判,如他认为归纳主义和证伪主义都不能给科学发展以合理的说明,任何方法规则都是有局限性的,但他的“范式”(paradigms )理论则使他的科学知识观同他的批判对象殊途同归。在1962年出版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库恩指出,范式是“在一个时期内给科学家集团提供模范问题与解决的普遍公认的科学成就”〔6〕,它“包括规律、 理论、应用和工具在一起”〔7〕体现“坚强的信念网络——概念的、 理论的、工具的和方法论的”〔8〕以及“类似形而上学的”〔9 〕。 在1974年库恩的《再论范式》中,他对“范式”重新加以解释。他说:“‘范式’的一个意义是总体性的,包括一个科学家集团的一切共同的信念,另一种意义突出一种特别重要的信念,因而是第一个意义的子集。”〔10〕进一步地,库恩把普遍共同的信念、知识称为“学科母式”(disciplinary matrix),而用“范例”(examplar )来表示第二种意义。库恩不仅强调范式普遍共有的符号概括、共有的模拟、共有的价值标准和其它元素,而且也强调具体的问题解答、具体的范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库恩无疑比逻辑实证主义和波普学派单纯主张普遍知识,忽视知识的科学知识观前进了一步。但总起来说库恩的科学知识观仍然属于传统型的(强调科学知识的普遍有效性)。卢兹批判地发挥库恩的思想,把库恩范式的共同信念理解为共同的实践活动领域,他强调以实践为特征的局部知识的科学知识观。
三、科学知识实践的、局部的把握
卢兹以科学实践分析为根据,否定对科学知识统一的普遍说明的可能性,也不相信这样的说明有任何意义。卢兹强调具体的科学知识,主张科学研究的局部化或境域化。在卢兹那里,科学的理解具有局部的、存在的(existential)特性。科学不再是被理论证实或证伪, 或是由信念网络所确认的东西。科学是一种重大的实践活动,是以局部化或境域化为标志的。卢兹特别强调在一个局部的、存在的境域中科学的实践活动,它包括劳动场所、材料背景及技术的、实践的技能等等。卢兹认为,“当我们考虑这些因素时,就会发现科学上局部的、存在的知识,这种知识建立在对设备、技术和方法、社会角色以及运用它们的思想可能性的一个整体的实践把握基础之上的”。〔11〕因此,“我们是从一个局部知识到另一个局部知识,而不是从普遍的理论到特殊的例证”,“甚至我们的理论知识……也必须根据这样一种实践的局部的把握来加以说明”。〔12〕。卢兹主要从三个方面来阐明:(1 )理论不是一个语句系统,不能认为它的应用可以用演绎的方式推演出来;理论就是实践,研究就是行动,它们都处在具体的场境之中。(2 )实验实践具有重要的独特性,必须重新确定实验室和实验设备在我们的科学理解中的地位。(3)只有在一个科学活动的局部领域内, 标准化的工具或科学成果才有意义,才能得到理解。
首先,卢兹强调科学理论的实践特性。从科学活动的过程看,科学理论就是一种实践活动;只看科学研究的结果,就会认为理论只是一个语句系统。库恩也看到了这种区别,他坚持理论主要不是一个语句系统,不是一组松散地连在一起的模型,可以用类比法加以推广。理论的内容寓居在科学家关于典型问题的标准的、范例性的解决之中。喀特莱特(Cartwright)持有类似的观点。在她看来,使用一个理论与其说是提供一个来自一般原理的形式演绎结论,不如说是一个实践问题:对一个具体模型进行调整,以适应某一具体场合下某一具体事例的需要。哈金(Ian Hacking)更进一步论证,理论不只有一种功能,不同类型理论, 我们用它们作各种不同的事,因此理论为我们提供的不是我们所相信的一种事物,而是我们所做的许多事情。卢兹发展了库恩、喀特莱特、哈金等人对科学理论的理解,坚持理论是实践,研究是行动,它们都处在具体的场境之中。卢兹主要通过对“解决问题”模型和对“机会”概念的分析来确立他的“理论是实践”的观点的。解决问题的模型是传统理论观的核心思想,它本质上是由普遍理论到具体实例的演绎模型。然而在理论与证据之间实际存在的却是归纳逻辑所讨论的或然性的推理关系。一般地,解决问题的模型相对来说脱离具体场境对现行理论的分析。相反卢兹认为,科学家通过评估研究课题来寻找研究机会,并且这种机会受具体的局部场境的制约。在卢兹看来,“机会”这个概念比“问题”更重要。不考虑局部条件下可以获得的资源和需要,就不能明晰地确定什么形成一个研究机会。离开了出现机会的具体情景,就不可能有机会,总之,“什么算一个研究机会,并不存在纯‘理论的’或‘客观的’评估。我的基本观点不是说这样的决定(评估)是非理性的或主观的,而是说,作这些评估的理由一般不能脱离科学家关于一个对象实践领域的技能性的‘工艺知识’,不能脱离他的实践需要——他要达到什么目的、取得什么结果。在这两个方面,这种理解都处在局部场境之中,总是要依靠人才、技能、设备、意图等因素的具体结合。”〔13〕卢兹进一步指出,发现的范围和辩护的范围之间的区分也不能成为问题模型的依据。在卢兹看来,不仅科学知识的发现,机会的评估是实践的、牵连的和局部的,而且辩护也不能脱离具体场境,因为用来评价一个研究结果的标准直接依赖于科学家将怎样使用那个结果。因此,机会要在局部的、实践的、置身事内(engaged)的理解中显示出来, 这种理解也部分地决定了什么算作有根据的科学论断。
其次,卢兹强调实验活动在科学认识中的作用。在逻辑实证主义和波普学派那里,在理论为主的传统中,实验常常受到忽视,并认为实验的认识内容是由理论提供的;实验室中发生的事情可以说明理论的意义并为它提供证据,或者给理论早已提出的问题提示答案。但实验离开了理论就没有“自己的生命”,而且也不能作出任何独特的认识贡献。库恩曾探讨过实验和理论的相互作用关系:一方面理论指导实验的构造和解释;另一方面理论所运用的实验和工具可能帮助我们弄清楚理论的实际内容。哈金比库恩走得更远,认为多数现象是实验创造产生的。科学中的实验常常走自己的路,探索一些还没有得到理论论述的领域。它往往不是受自觉的理论假说指导,而是一些关于什么事情值得考察的提示或如何进行探讨的感觉在指引着它。卢兹指出“科学知识,首先是和主要是在实验室(诊所、 野地等)知道怎样做事(knowing one's wayout)”〔14〕。 一个优秀的实验科学家必须在实践上掌握他的设备的性能、潜力和局限性。这种对仪器的“感觉”与其说是理论的再现,不如说是实践的工艺知识。这种感觉不仅告诉科学家它的设备何时运转良好,而且还提示可能的研究方向——利用工具的潜力提示可得到的结果在范围和精度上有哪些限制。因此,实验不仅仅填补先行的理论构造留下的空档和检查它的恰当性,实验还开辟新的研究领域,改进它们,使它们适合理论的反思,并在实践上把那个领域作为一种资源来掌握。新现象是在实验室内创造的。实验实践的本质特征在于:(1 )实验室不只是一座建筑或一所房子,为科学家提供工作的场所,实验室是构造现象的微型世界的场地。在已知的环境下构造一些物体系统,并使它们脱离外在的影响。构造这样一个实践上分离的微型世界,目的是能够以特定的方式操纵它。(2)同时, 科学家必须把新物体引入受控制的场境,或者以某种特定的方式操纵整个场境,这样,多数有科学意义的效应才能被制造出来。(3)除了分离和干预之外, 实验实践的第三个本质特征是跟踪科学家构造出来的微型世界中所发生的事。这种跟踪活动远远多于经验主义在“观察”这个题目下所强调的内容。它不是关于实验结果、以知觉为主的意识活动,而是以权衡的方式注视整个事件过程,所引起的反应可能是调整或重新设计某些东西,而不是记录所观察到的事情。总之,科学研究充满了局部的特质,“科学知识从根本上说是局部知识,体现在实践之中。这些实践不能完全提取成理论和没有场境的应用规则。……我们看到,只有通过实验室中设备的局部组合(配置),才能建立科学知识的经验性质。仪器和设备建立起来的微型世界,接近科学论断的说明。而且,科学家的知识依赖于他们关于这些装置的工艺知识。知道在实验室的局部场境中如何做事是科学成就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是,不借助积累起来的局部经验,这种知识是没法传送的。……与局部的实验场境相联系的是研究者的技能,这种技能是研究者在建造设备并把它们用于局部需要和目的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15〕
最后,卢兹通过对标准化问题的讨论进一步论证了科学知识的局部性。有两个问题卢兹必须首先加以解决:第一,从实验室中得到的科学成就可以在实验室之外得到广泛的技术应用;第二,科学成就都采取了全称命题的表达形式,这就使它具有普遍的、脱离场境的特征。卢兹把这种表面上脱离场境的现象比做把起初在具体场境下为特定目的设计的工具转变成一件更适合一般目的的设备。他把这种泛化(average, 海德格尔语)叫做科学问题、工具、步骤和结果的“标准化”。它包括改变事物本身(使它们可能应用到初始场境之外)和发展更外部的解释(使非专业人员可以了解)两个方面。卢兹强调,标准化并没有消除局部场境。首先,我们可以把科学知识到实验之外的推广描述为局部实践的“翻译”,以改适于新局部境况(它们本身也要改变,以实现这个过渡)。这不是说科学没有普遍性,而是说,它所具有的普遍性总是扎根于专门构造的实验场境中的局部操作知识。其次,卢兹承认每一种科学成就都可以标准化,因此都可以转移到它起先比较具体的场境之外。但是事实和理论也有自己的标准化形式,为确立科学成就所使用的设备和步骤是决不能与标准化的事实分离开来的。“在这方面,我们最好把理论看做处理各种现象的策略,而不是陈述系统;看做方针而不是信条。对一种现象作理论描述就是选择一种处理它的特定方式……理论被用来描述和说明现象,它们总是被改适于它们在探索和操纵现象的活动中的可能使用。”〔16〕因此,我们理解的这种泛化总包含有某种内容损失,这是标准化过程,而不是理论脱离场境的过程,是在一个更大的实践牵连范围内作实用选择,而不是从局部的实践牵连转移到普遍的理论态度。
四、简评及其结论
从逻辑实证主义、波普学派到卢兹学说,科学知识观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在逻辑实证主义和波普学派那里,科学知识是普遍有效的,它不受我们与世界实践关系的制约。科学的最终目标是普遍知识,科学的应用是从普遍理论演绎过渡到具体例证。与之相反,卢兹强调科学是一种局部的、存在的知识。科学知识总是同我们实践的具体场境(如实验室、诊所和野地等)相联系的。科学的应用是从一种局部知识过渡到另一种局部知识,并且只能以实践的、局部的方式来说明。大致说来,两者的区分有如下两点:第一,从科学知识的形式上来看。逻辑实证主义和波普学派把知识的形式归结为纯粹的语言体系。知识之间是语句与语句的逻辑关系,并认为哲学的唯一任务就是对语言作句法和逻辑分析,这是对科学知识静态的逻辑分析。相反,卢兹动态地考察科学知识,提出理论是实践,研究是行动。任何科学理论都是一种实践活动。第二,从科学知识的内容来看,逻辑实证主义和波普学派把理论知识的内容看作是抽象的、局部的、脱离具体的科学实践。在他们看来,理论知识为谁拥有都是一样的,理论知识是通过具体的实践和技术而发现和评价的,但是这种实践和技术与理论相比都只是偶然的材料。对于科学的理论,有重要意义的不是发现和评价科学论断的实践环境,而是科学知识的合理“重建”。卢兹不同意这种看法,他强调理论知识的内容是具体的、局部的,任何科学理论都离不开具体的场境。科学知识的经验性产生于经验对象的不可化归的局部构造,而不是来自于一些可以在任何局部境况下得到例证的抽象的、普遍的定律。准备那些定律可以应用的场境,了解如何可与定律相配的词语来描述它,涉及许多科学知识。这种准备和描述总是构成局部知识的一种形态。
总起说来,逻辑实证主义、波普学派和卢兹各持一端,有其合理性和片面性。什么是科学知识?科学知识就是人们在科学实践过程中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认识和经验的总结。任何科学知识都是从具体的、局部的经验事实材料中经过加工、概括、抽象出来的,具有普遍的认识论意义。知识是从具体、特殊中抽象产生出来的,普遍知识来自于具体的科学实践,但是科学知识一经产生,就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包含有抽象、普遍的特性。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逻辑实证主义和波普学派有其合理性。他们强调普遍知识,强调科学知识在实践具体场境中的应用,无疑地包含有普遍知识对具体实践具有指导作用。但是另一方面,他们一味强调科学知识的普遍有效性,忽视了知识产生、理论说明与应用的特殊的实践背景,没有考虑到科学知识的产生、运用本身就处在具体局部的人类实践活动之中。例如,逻辑实证主义强调科学统一,主张把各门科学统统还原为物理语言,把各门科学的对象一概归结为一般的物理事件,从而否定了各门科学知识的特殊性。同时他们之所以把发现的范围和辩护的范围区分开来,就在于科学理论的发现、机会的评估(卢兹语)可以是实践的、牵连的、局部的,不能从哲学上作纯理论的或纯客观的评估。
如果说逻辑实证主义和波普学派没有正确处理好科学知识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的话,那么卢兹也犯了同样片面性的错误。卢兹看到了科学知识产生和应用的实践场境与科学知识的局部的相关性,强调实验实践对科学理论的巨大作用,认识到科学研究的外部环境:资金来源、人员配置、仪器设备、方法技能以及科学家的个人兴趣、爱好、知识贮备等自身的局部场境对科学研究的重大影响,从而主张知识的局部性、特殊性。这就是说在具体的科学实践中,我们要把在具体情况下所做的(或能做的)放在第一位;对于理论的知识,也要以这种实践的、局部的把握方式来说明。在这里,卢兹赋予科学知识以具体的实践基础,克服了逻辑实证主义和波普学派片面强调普通知识的局限性。但是卢兹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他否认存在有任何科学的统一说明,并认为普遍知识不存在,知识的运用是从一种局部知识创造出另一种来。卢兹的错误在于:一、从知识产生的过程来看,卢兹把知识研究的外部环境同知识本身的内在规律混为一谈。一个科学知识的产生牵涉到很多具体的局部因素,这是一个实践评估的过程。如科学家通过评估研究课题来寻找研究机会,为此科学家必须考虑哪些技术和方法适合于一个课题,有哪些技术设备他可以使用并有能力使用,一个课题的实验室实验要化多长时间,别人有可能研究同样的问题吗,等等。但是这些局部的、外在的因素只能阻碍或推进科学知识的形成,并不能构成科学知识的内在客观属性。二、混淆了知识应用与知识本身的区别。在科学实践过程中,一般地对普通知识的应用是具体的,科学知识总是应用在局部的场境之中,并在具体的科学实践中加以检验。但知识应用的局部性并不能导致科学知识本身内容的局限。知识是在实践过程中对客观世界理论化、普遍化的抽象概括和总结。三、卢兹从根本上否定了知识本身的客观性。科学知识是客观规律,是对自然事件及其规律的概括和总结,因而具有普遍意义。卢兹片面强调局部知识,否定了科学命题的客观内容,这是不符合辩证法的。
总之,对科学知识,我们既要看到知识反映对象的客观内容,认识到客观知识的普遍有效性,同时也应看到科学知识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来自具体的、局部的科学实践,并最终要回到具体科学活动中去指导科学研究,接受实践经验的不断检验而日益丰富和完善。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处理好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片面强调普遍化的知识和片面的主张知识的局部性,都是错误的。
注释:
〔1〕费格尔:《关于科学说明的意义的一些意见》1948年, 引自费格尔和W.塞格斯编《哲学分析读物》1948年,第510页。
〔2〕〔3〕〔4〕〔5〕波普尔:《科学发现的逻辑》1968年英文版,第27,270,271页脚注,68—69页。
〔6〕〔7〕〔8〕〔9〕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芝加哥大学出版社,第5、10、42、41页。
〔10〕库恩:《再论范式》,萨普编《科学理论的结构》,伊利诺大学出版社1979年,第460页。
〔11 〕〔12 〕〔13 〕〔14 〕〔15 〕〔16 〕Joseph Rouse,Knowledge and Power:Toward a political philosophy of science ,first published 1987,by cornell university ,pxi.pxiii,P93 ,P73,P108,P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