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知本”风险增加_商业秘密论文

中国企业“知本”风险增加_商业秘密论文

中国企业“知本”风险加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知本论文,中国企业论文,风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企业“知本风险”管理,是企业针对知识资本资源在经营与运用过程中产生的风险而制定 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它包括对人力资本、智力资本、知识产权资本的风险管理。企业建 立“知本风险”管理制度,就是要将其列入企业经营管理序列,运用管理体系来保护、激励 企业的知识创新,防止知识流失和知识产权被非法侵占,保持企业知识资本运行的最佳状态 和最大活力,实现最佳的知识资本资源效率与效益。

“知本”经营风险加大

跨国巨头正通过推行本土化专利战略,企图从技术源头切断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命脉 。其手段包括在中国设立专利部门,从国家知识产权局高薪挖走资深专利审核专家等等。资 深专利事务专家警告中国企业:入世后知本经营风险在加大!

近年来,以西门子、IBM、摩托罗拉等为首的跨国巨头纷纷在中国设立专利事务部门,大量 、大范围、大幅度申请各类专利,尤其是高新技术发明专利,类似跑马圈地。西门子、摩托 罗拉还从我国专利事务的最高管理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高薪各挖走一名资深专利审核 专家。随着中国加入WTO,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将在近期进一步升级。和有备而来的外资企 业相比,中国企业专利意识要淡薄得多。大型跨国企业每年专利申请数量动辄过千,2000年 IBM专利申请量为2886件,AT&T目前拥有的有效专利高达3万多件,仅专利维护费用一项就达 600万美元之巨。相比之下,中国大中型企业平均专利拥有量不足1.5件。

由于专利意识薄弱,我国企业吃了不少亏。国内某汽车公司与美国某汽车巨头合作,谈判 时,对方列出用于产品的97项专利,要求我方支付高达1600万美元的专利使用费。我方企业 领导未经深思便一口答应,合同签订后才发现,97项专利中过期专利23项,刚申请未经审查 的13项,无效专利29项,真正有效的专利仅32项。但悔之晚矣,企业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另一个例子发生在我国海峡两岸企业之间。当年,大陆同时有多家企业上马滑板车项目。 没 想到,国内滑板车专利已经被台湾某企业拥有,在滑板车大量出口之际,该台湾企业即向海 关投诉。海关短期内羁押的滑板车数量多达几十个集装箱,总金额高达5亿——6亿美元, 造成的损失相当惊人。

冶金部某研究总院在香港上市时惨遭厄运:该院技术力量雄厚,本来申请了多项专利,后 来院领导觉得专利维护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就停止了专利维护。在临上市时进行专利资 格审核,发现原报的多项专利因没有继续维护,已失去专利拥有权,不得不从资本金中扣除 金 额达2000多万元港币,教训惨痛!

“知本”流失日见普遍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并且技术竞争成为了竞争的主要方式。据 悉,我国人才流动的平均年限为5年,跳槽频率与发达国家接近,与此相关,怎样保护自己 的商业秘密,尤其是技术秘密,成为企业普遍面临的课题。

方明是国内一所大学毕业的研究生,两年前,他应聘到东方计算机软件开发公司从事软件 开发工作。在两年中,方明参与了数种大型软件的设计工作,并掌握了其中一种软件的核心 技术。后另一家从事软件开发的特奇公司看中了方明,以两倍的薪金将方明挖走。方明到特 奇公司,以其所掌握的软件核心技术很快就开发出一种新软件。该软件与东方公司所提供的 一种软件功能相似,故上市后不久就对东方公司的产品构成了直接威胁。东方公司经调查后 发 现特奇公司的产品系方明所设计,欲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然而,在此案例中,东 方公司的权益并不一定能得到很好的维护。首先,东方公司应证明方明所拥有的核心技 术系该公司的商业秘密。若东方公司在与方明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没有比较完善的关于知识 产权归属与商业秘密保守的条款,则该公司很难证明这一点。因为商业秘密一般而言不同于 专利 技术等,其权利保护主要依据双方的合同约定。其次,东方公司还应证明特奇公司的产品侵 犯了其商业秘密。众所周知,在软件产业,要证明对方的产品侵犯了己方的商业秘密是极为 困难的。因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 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而设计软件的 算法等均为公众或业内人士所知悉,若对方不是拷贝己方的产品,则只要对方经过一番精心 改动后就很难获得对方侵权的充分证据。

这一案例告诉我们,在技术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高技术企业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商业 秘密。首先,在雇用员工过程中,要订立比较完备的知识产权条款和商业秘密保守条款。对 于员工利用工作职务而开发的技术(或技术诀窍),一定要明确其产权属于公司;对于员工因 各种原因离职,要约定竞业避止条款(即不从事与原工作相竞争的业务)或商业秘密保守义务 。第二,对于侵犯本公司商业秘密的其它单位,要利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赋予的权利, 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事实上,《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公司维护自己被侵犯的权益提 供了很大程度的保护。依据该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 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 ,防止被初次披露,若商业秘密因某种原因而被披露,则从披露中获悉而加以使用的,则不 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充分认识“知本”风险

随着知识经济与全球化进程加快,人力资源与知识资本资源建设愈来愈成为未来企业发展 的战略重点。经济学家指出,“知本资源”以其极大的创造力与快速的流动性,在给企业带 来巨大效益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更应关注“知本风险 ”管理。

美国是知识经济与高新科技企业发展最快的国家,不少美国企业较早地提出“知本风险” 管 理理念。在美国硅谷,不仅高度集中了高新技术产业和企业,还创新出“知本风险”管理与 发展的运行机制。在硅谷内,企业与企业之间、发明者与生产者之间、科技创新与风险投资 家之间都是相互联接、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发展的“知本风险”管理与效益实现的有 机整体,共同追求科技产品利润最大化。英特尔、微软、思科等企业,都建立了“知本风险 ”管理制度,确保企业获得知识资本的最大收益。如在组织机制上,普遍增设了知识主管职 位;在利益机制上,实行了知识资本与企业风险经营紧密挂钩,给予知识创新、科技项目 收益风险报酬激励;在产权机制上,给予科技人员风险股票,扩大科技在企业中的产权份额 ;在风险防范上,制定和实施“知本风险”管理规章制度,有效制约知识资本资源流动风险 等等。

强调“知本风险”管理,是因为企业中的人才、知识和科技等“知本资源”已经上升为第 一资源的地位,其在运行中同样会出现像物流、资金、生产流程中的风险,并且其风险程度 比其它方面要更大得多。近年来,我国因知识资本流动给企业带来的风险损失巨大,一些国 有 企业因未能及时认识和加强“知本风险”管理,使大量的科技人才流失,其中不少人带走了 企业的专有技术,并在同行业中从事竞争性工作。一些企业对知识产权风险管理不够, 使企业知识、品牌权益被非法侵占等现象时有发生。我国加入WTO后,人力资本与人才竞争 更加激烈,争夺知识将成为企业竞争的焦点。因此,我们的企业要充分认识“知本风险”管 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企业的组织和运行机制上全面强化“知本风险”管理,从法制上建 立和健全企业“知本风险”管理制度,从而确保企业科技创新与知识竞争发展。

标签:;  ;  ;  ;  ;  

中国企业“知本”风险增加_商业秘密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