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地区农民经济行为与贫困机制分析_贫困地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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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贫困地区农户经济行为模式分析

贫困地区农户的经济行为决定了贫困地区农户的贫困机理,而揭示与掌握贫困地区及其农户的贫困机理则是科学地确定反贫困战略的重要理论基础。

(一)贫困地区农户分类

我国贫困地区的农户大部分处于传统农业阶段,他们的生产方式属于封闭型的自给半自给经济;少部分农户进入了过渡农业阶段,其生产方式属于开放型的简单商品经济。在贫困地区,处于传统农业阶段的自给半自给经济状态的农户还可以再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从收入不能温饱、产品不能自给到收入刚刚达到温饱、产品仅仅处于自给阶段的农户。这类农户依据贫困标准的划分,属于绝对贫困农户或称特困户,本文将他们定义为贫困地区第一类农户。

第二,从收入达到温饱、产品刚刚自给到略有剩余农产品、尚未稳定解决温饱阶段的农户。这一类农户的生产技术条件与上述贫困地区的第一类农户相比没有本质的不同,他们随时都会因为自然灾害或其他一些原因重新进入到第一类农户行列中去。这一类农户,依据本文贫困标准的划分,属于边缘贫困农户。由于这一类农户的收入仅仅比绝对贫困农户高,而比贫困地区乃至于全国的人均收入水平低得多,所以,他们也可以被划为相对贫困范畴。本文中,他们被定义为贫困地区的第二类农户。

贫困地区第一类农户和第二类农户具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他们在农业生产中使用与依靠的是传统生产要素,因此,他们从事的农业经济活动是比较典型的传统农业。

在贫困地区,还有一些刚刚步入过渡农业阶段,其生产方式属于开放型简单商品生产经济的农户,本文称之为贫困地区第三类农户。他们与第一类和第二类农户的本质差别是,已经在农业生产中开始使用一定比例的现代生产要素,所从事的农业经济活动属于过渡性农业。这一类农户的收入水平同全国相比,仍然属于相对贫困范畴,因此,他们同第一类和第二类农户的共同点是都处于贫困状态,只不过他们的贫困程度要低于第一类和第二类农户。

下面利用本人于1996年赴四川省黔江地区黔江县调查收集的有关资料,简略地反映贫困地区三类农户的一般经济状况。黔江县地处武陵山区,属国定贫困县,按人均收入水平将所调查的该县3个乡369个农户分为三类农户。

在所调查的369个农户中,收入低于国家确定的1996年农村绝对贫困线人均580元标准的户数98个,占所调查户数的26%。收入在580元至750元之间的农户,刚刚跨越温饱线,属于本文定义的边缘贫困人口,占所调查户数的31%。第一类农户与第二类农户共210户,占所调查户数的57%。收入在750元至1000元之间的农户占所调查农户的37%,由于1996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926元,按相对贫困的测量方法,大约在1000元以下收入的农民属于相对贫困。因此,我们将这个收入组农户划为第三类农户。另外在所调查的农户中,还有23户收入高于1000元,接近于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这一部分农户作为特例,本文不作讨论。

现在来看三类农户的一些基本经济特征。(见表1)。

表1表明,三类农户的人均占有耕地水平都比较低,三类农户中第一类农户与第二类农户受教育水平比第三类农户低。第一类农户的消费支出与收入相抵,人均占有生产性资产水平最低,没有农业剩余,几乎没有积累,外出打工人数只有9人。第二类农户,人均生产性资产水平与第一类农户相近,人均收入水平比第一类农户高28%,但消费支出也比第一类农户高18%,说明高出的收入大部分用于消费,积累率同第一类农户也相近,外出打工人数仅多于第一类农户6人。

第三类农户人均资产比第一类农户高76%,比第二类农户高46%,其人均收入比第一类农户高70%,比第二类农户高33%,但其消费支出仅比第二类农户高2%,积累率是第二类农户的4倍多,第三类农户外出打工数量比第二类高50%。

作者在1996年的实际调查中注意到,黔江县的村办和乡办企业并不多,因此,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也不多,该县最贫困的农民使用化肥、农药等现代农业投入物数量很少,收入水平稍高一些的农户也主要是靠生产烟叶、蚕茧等经济作物,较少是依靠外出打工来提高家庭收入。

以上典型调查的资料说明了三类农户的基本经济状况。下面从经济理论上来分析贫困地区三类农户的行为模式。

(二)第一类农户经济行为模式

贫困地区第一类农户从事农业生产时,基本上应用的是传统的甚至较原始的生产工具,完全依靠传统农业技术。他们终年劳动,生产量很低,不能满足温饱或难以自给,几乎没有现金收入和储蓄。

这一类农户完全是以家庭成员分担劳动,其经济收益也在家庭成员之间分配,每个家庭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实际上只能由家庭平均生产力来确定。

在这一类农户所拥有或可以支配的资源中,劳动力通常是充裕的,土地相对短缺,资本更加短缺。因此,在这类农户的资源积累中,劳动力是长线要素,资本与土地是短线要素。这一类农户由于生存困难特别是长期处于食物不能自给的状况中,很难有稳定的剩余农产品到市场上进行交换。但是,市场并非完全不对这些农户的行为产生影响,实际上市场的产品价格和要素价格由于以下两种因素对第一类农户仍然具有“影子价格”的作用。

(1)第一类农户尽管从整体上看,没有剩余产品可以到市场上交换,但不排除其中一些农户在某段时间,在某种品种上,偶然具有“剩余”,可以到农产品集市贸易进行补充性交换,产品价格对这一类农产品会产生影响。

(2)贫困地区已不是纯粹的一元经济,即使第一类农户基本上没有进入市场,但市场的客观存在也会起到示范作用。贫困地区第一类农户实际上也具备对市场价格的理性反应能力。

那么,第一类农户要素配置机制究竟是怎样的呢?根据新古典经济学的资源配置效益规则,资源的分配在不同要素的边际生产率等于要素的价格这一点上才能达到最优,即:在生产均衡点上,土地的边际生产率=土地价格;资本的边际生产率=资本价格(利息);劳动的边际生产率=劳动的价格。

但是,对于第一类农户来说,首先要追求解决温饱,而解决温饱,必须依靠增加产量,因此,如何获得维持最低生存标准的产量,是这一类农户的生产目标函数。在这一类农户拥有的资源中,资本奇缺,土地也短缺,但是为了增加产量,只能对土地进一步垦殖利用,而这种开发利用,就主要依靠配置其劳动资源了。

图1中,横轴X表示第一类农户的劳动投入,纵轴Y表示农户的家庭报酬(收益),TS为总报酬(收益)曲线,AS为平均报酬(收益)曲线,MS为边际报酬(收益)曲线。按照微观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一个理性农户决定劳动力投入的最佳点在图中的两条虚线X[,1]和X[,2]之间,此时,单位劳动投入能够获得最大的可消费量。如果劳动有剩余,则可以投入到更新的领域,或选择闲暇。但对于贫困地区的第一类农户而言,第一,由于生存的约束,他们对闲暇的边际效用估价趋近于零。第二,由于自然和经济条件的制约,这一类农户甚至连外出打工或从事其它非农产业的最低费用支出能力也不具备,他们的非农就业机会成本接近于零。因此,这一类农户的劳动投入不可能在X[,1]、X[,2]区间内传统的均衡点上终止,而只能逐渐趋后,直到接近X[,2]点,即MS曲线趋近于零点,此时,农户的总报酬(收益)曲线TS达到极值点(注:参见孔祥智、马九杰:《中西部地区农民贫困的机理分析》,《中国农村经济》1998年第2期。)。其经济意义在于,第一类农户在土地和资本严重短缺的前提下,由于生存的压力,不得不积极地用“长线资源”——劳动力来代替“短线资源”——土地和资金。对于这一类农户来说,土地和资本是两种不存在机会成本的、相对短缺的固定资源,它们提供的农产品越多,其使用效率就越大。因此,即使边际报酬(收益)不足以满足一个劳动力维持生存的消费量,劳动力的投入也不会停止,直至边际产出接近为零。

这样,从要素配置的行为上,第一类农户的劳动配置是在劳动的边际报酬率不断下降,并且趋近于零的情况下,仍然要投入劳动,开发土地潜力资源,增加产量,以达到温饱。尽管这一要素配置行为不符合新古典经济学理论,但对这一类农户来说却是现实而理性的选择,而且即使在市场要素“影子价格”起示范作用的情况下,仍是如此。

但是,贫困地区第一类农户被迫用“长线要素”替代“短线要素”,会产生三个严重的后果:一是生产要素配置效益必然处于很低的水平。由于这一类农户缺乏资本,土地和劳动力只能同较原始的简单工具结合,传统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都会使生产要素的功效降低。二是由于要不断追加劳动力,会刺激生育,进一步导致这一类贫困农户人口的高增长。三是由于通过垦殖开发,平面扩展土地面积,会导致贫困地区农业生态环境的严重恶化,自然生态系统调节能力下降。

(三)第二类农户经济行为模式

贫困地区第二类农户与第一类农户的共同点是:第一,都使用传统的农业技术;第二,面对几乎相同的恶劣的土地资源条件。不同点是:第二类农户家庭拥有劳动力的数量、体力和质量略高于第一类农户,农业收益率也略高于第一类农户。第二类农户的产出在满足自给以后,略有剩余,但这一剩余是极不稳定的;由于使用的是传统农业技术,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仍然十分脆弱,随时可能由于自然气候等原因,重新堕入第一类农户不能温饱的状况之中。当第二类农户略有剩余时,其产品的少量积累会转化为投资,但是,这种投资几乎仅能在原有的规模上进行,即维持简单再生产,因此,这一类农户劳动力的闲暇机会成本与非农就业机会成本也接近于零。但由于这一类农户毕竟能够温饱甚至有少许“剩余”,因此,其劳动力的投入,将在图2中X[,1]与X[,2]之间的X'点,X'点与第一类农户相比,稍远距于X[,2]点,即MS曲线与第一类农户MS曲线相比也稍远距于零点,总之,这一类农户劳动力的投入不可能达到边际产出接近于零的点。

第二类农户在试图获得产量最大化和避免风险最小化的生产目标函数上与第一类农户相一致。

(四)第三类农户经济行为模式

贫困地区中已经步入开放型简单商品经济的第三类农户与第一类和第二类农户相比,具有如下不同点:①在农业生产中,既采用传统技术,也采用一些现代技术;既投入传统生产要素,也投入现代生产要素。②由于已步入了过渡农业阶段,农业生产率提高,生产有了比较稳定的“剩余”,其生产力水平决定这一类农户的收入水平已经基本上、稳定地解决了温饱问题,不会重新降到生存水平以下。③由于有了一定的“剩余”,这一类农户经常性地处于开放的市场中,其剩余产品完全受市场价格的支配。④由于有了“剩余”,并且不断地在市场交换,这一类农户积累能力提高,相应地投资能力也提高,投资不仅可以维持简单再生产,而且可能进行扩大再生产。但是,贫困地区第三类农户由于资源条件的限制,与全国其它地区处于过渡性农业阶段的农户相比,其生产的“剩余”水平要低的多。⑤这一类农户毕竟首先是要在保证自给的基础上生产“剩余”,其生产函数目标是在产量自给的基础上,追求利润最大化。因此其经济行为仍具有二元性或双重性:既具有满足自给的产品不进入市场的一面;又具有“剩余”产品进入市场、接受市场调节的一面。

下面来看这一类农户的资源配置模式。

由于第三类农户的农业收益已经稳定地越过生存温饱标准,其生产要素投入已不处在图1或图2中接近于零的X[,2]或X'阶段,而是在满足最低的自给产量后,其要素投入量应符合新古典经济学的资源配置效率准则,即要素的价格应同要素的报酬相等。按照这一原则,第三类农户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在非农产业机会成本为零时,将更多的劳动力和积累的资金继续投入农业中,利用贫困地区自然资源存在的开发潜力优势,从事名特优农产品的多种经营,获得更大的经济收益;另一种是实现劳动力转移,从事非农产业。

1.非农就业机会成本为零或接近于零情况下的资源配置。这实际上是通过因地制宜地选择有关经济效益更好的农产品开发项目,投入更多的劳动和资本,开发自然资源潜力,实现生产要素的等比例扩张,使生产可能性边界或等产量线外移获得更大的收益。(见图3)。

图3中,Q[,1]、Q[,2]、Q[,3]是三条等产量线,A[,1]B[,1]、A[,2]B[,2]、A[,3]B[,3]是三条等成本线。由于第三类农户利用当地自然资源优势,进行名特优农产品的多种经营开发,投入了更多的劳动力和资金,使等产量线从Q[,1]移至Q[,2]再移至Q[,3],在每一条等产量线与等成本线相交的E[,1]、E[,2]和E[,3]点得到了一条生产扩张线,第三类农户在E[,3]点达到了均衡,实现了其要素配置的最佳效益。

这种资源配置模式的前提是,第三类农户必须能充分利用当地自然资源,这意味着通过选择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进行多种经营,增加了土地这一生产要素的投入,使其同劳动、资本等生产要素等比例增加,从而较大地提高了生产函数的产出与收益水平。

但是,由于大多数贫困地区农业自然条件较差,要想实现农业综合开发,需要一定的农田水利等基本建设条件和其它有关基础设施条件,仅仅依靠第三类农户的自身力量,有较大困难,这一种资源配置模式受到了资源条件的限制。

2.非农就业机会下的资源配置。我们假定,由于第三类农户有了一定的“剩余”,产生了一些资本积累,这种少量的资本积累基本上能满足劳动力转移的必要资本,因此,在第三类农户中,就会发生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即在存在着城市工业或其它非农就业机会的前提下,由于工业就业的劳动报酬水平高于第三类农户的农业劳动边际生产率,在第三类农户中就有一些劳动力不断地从农业转移出去,获得较多的经济收益。

但是,由于中国贫困地区二元经济结构的特殊性,在这些地区,许多城市工业完全是在旧的计划体制下形成的嵌入式国有企业,其产业结构偏重,资本密集型程度高,吸纳农村劳动力能力弱,而且由于市场、体制等方面的原因,经济效益并不高,难以形成刘易斯所描述的不断增加的资本“剩余”。因此,在中国贫困地区,对第三类农户而言,这种资源配置的模式,难度更大。

以上为了理论上说明的便利,分别分析了第三类农户的两种经济行为模式,实际上贫困地区第三类农户的现实经济行为,往往是上述两种模式的交叉,只是由于贫困地区与全国其它较发达地区相比,其二元经济结构具有更大的特殊性,非农就业机会少,因此对于第三类农户而言,第一种资源配置模式在其经济行为中占主导地位。

二、贫困地区农户的经济均衡与贫困机理

(一)第一类农户的经济均衡与贫困机理

对于第一类农户来说,因为几乎没有生产剩余,因此没有新增资本的可能,劳动力尽管投入的数量不断增加,由于营养水平差和受教育水平低,质量并没有提高,不能构成劳动这一生产要素从传统到现代的变化。因此,传统的生产要素供给不会发生变化(供给曲线不发生移动),长期使用的传统农业生产技术也不会发生变化,生产要素供给曲线是一条垂直线。另一方面,由于第一类农户几乎不能温饱或仅接近于温饱,没有收益的递增,没有农业“剩余”,因此对新增生产要素的需求不变。即生产要素的需求曲线是一条水平线。这样,第一类农户生产要素供给和需求的均衡价格就在一个高价位固定不变。在图4中,横轴表示生产要素的数量,纵轴表示生产要素的价格,S是一条垂直供给曲线,D是一条水平需求曲线,第一类农户在E点达到了舒尔茨定义的传统农业的经济均衡,此时的E点处于P[,0]这一高价位上(注:参见西奥多·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第58-60页,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换言之,这一类农户实际上为了温饱是在一个很高的成本水平上进行传统农业的生产。

这一类农户不能够,也不愿意来改造这样一种“长期固定不变”的均衡。“不能够”,是因为没有“剩余”,几乎没有储蓄和新的投资,“不愿意”,是因为在这样高的成本上,如果仅仅增加外来投资,没有改变传统农业技术和生产条件,效益会很低。这也说明了为什么在一些贫困地区,出现过这样的现象,政府对于有些最贫困的农户,直接提供了一些扶贫投资,但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这些农户很可能将这些资金用于增加消费,而不是用于生产性投入。

以上说明,第一类农户达到的经济均衡与舒尔茨传统农业的经济均衡模型基本一致。由于其劳动力配置已经越过生产函数的规模收益递增和固定不变的区域,进入了规模收益渐次递减甚至迅速递减阶段,直至劳动的边际产品接近于零,第一类农户的经济均衡既具有“高价位”生产成本的特征,又具有了低经济效益的特征,这种稳定而低效益传统农业的均衡就是这一类农户长期陷入绝对贫困的经济机理。

但是,第一类农户达到的经济均衡与刘易斯的二元经济劳动力转移模型却有较大差别(注:参见阿瑟·刘易斯:《劳动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载《现代国外经济学论文选》第八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首先,在第一类农户的资源配置过程中,劳动力的投入一直会持续到边际产出接近为零的点,却不会达到边际产出实际上为零的点,零值农业劳动不存在。因为,只要贫困地区土地还具有一点潜力,随着劳动收入的增加,总会使得总产量有一定增加,尽管这可能要以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为代价。其次,不断增加的劳动投入,对于第一类农户维存生计很重要,如果减少这一部分投入,这一类农户的家庭总收入就会绝对地减少,家庭生活状况就会进一步恶化。第三,由于第一类农户基本没有积累,也就不具备外出打工或从事其它非农就业的最低费用支出能力。因此,即使假设贫困地区存在着刘易斯所言具有能够充分吸纳农村劳动力的现代工业部门,对于第一类农户而言,也不具备源源不断剩余劳动力的供给能力。

(二)第二类农户的经济均衡与贫困机理

贫困地区的第二类农户由于仍然基本上使用的是传统农业生产技术,其传统生产要素的供给曲线同第一类农户一样,也是一条基本不变的垂直线。不同的是因为第二类农户的生产已经有了一定的剩余,或称不稳定的积累,他们就有了一定的新增投资,尽管从整体上看,这一类农户的投资也仅够维持简单再生产,多余的积累只能仅仅作为抵御自然风险的准备金,但毕竟有了一定的投资可能。所以,这一类农户对生产要素的需求不可能再是一条水平直线,而是一条略为向下倾斜的直线,这一类农户对于生产要素的供给和需求仍然在一个较高价位(P')上达到均衡(见图5)。这一经济均衡条件下的生产成本价格要低于第一类农户。

第二类农户一方面仍然在一个较高价位上维持生产要素的供求均衡;另一方面,使用的仍然是传统农业技术,收益率水平低下,至多可能产生少许的积累,这决定了他们也不能够通过自身力量的积累打破传统农业的稳定均衡,而且同样难以具备刘易斯二元经济劳动力转移的基本条件。因此,他们也陷于同第一类农户相似的贫困之中。

值得提出的是,第二类农户毕竟有一定的产品剩余在市场上交换,因此,这一类农户的行为已可以在较小的程度上受到市场价格的直接调控,市场对第二类农户的作用高于第一类农户。

(三)贫困地区第三类农户处于低收入相对贫困状态

贫困地区第三类农户的经济行为存在着两种资源配置模式。就第一种模式而言,尽管贫困地区自然资源有一定开发潜力,通过劳动和资本更多的投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生产可能性边界的外移,但由于贫困地区农业生产条件还有恶劣的一面,这种资源配置模式,在没有外力作用、缺乏大规模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情况下,将会由于边际收益递减规律的作用而使这一类农户处于同全国相比低收入的相对贫困中。另一方面,第三类农户的第二种资源配置模式,又受到了贫困地区存在的特殊二元经济结构的限制,其从事非农就业的机会成本同全国相比要高得多。以上两个原因使得贫困地区的第三类农户尽管已进入了过渡性农业阶段,从事商品生产,但同全国发达地区和次发达地区水平相比仍处于低收入相对贫困状态。

三、中国贫困地区的贫困机理

中国贫困地区的资源限制与落后的技术水平决定了传统农业在贫困地区经济中处于主导地位。传统农业中的第一类与第二类农户都达到了舒尔茨定义的低水平资源配置经济均衡。

在这种均衡条件下,贫困农户只能够通过不断追加劳动力的投入,强制性进行资源开发,争取和勉强维持生存或不稳定地实现温饱。另一方面,由于资源条件的限制,在传统农业落后的技术水平下,依靠贫困农户的自身力量,不能改变上述均衡状况,而且由于这种均衡具有在高价位生产成本水平上稳定运行的特征,维持这种经济均衡恰恰是这些贫困农户合理而现实的选择。这样,贫困地区传统农业中的第一类和第二类农户就陷入了长期贫困的运行机制之中。

中国贫困地区也出现了处于过渡性农业阶段的第三类农户,但是在这类农户中,传统农业的比重还比较大,他们同贫困地区第一类和第二类农户一样,也需要首先满足自给需要以后,才能将“剩余”产品进入市场,这一类农户中的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业转移既受到了其自身条件的限制,也受到了贫困地区特殊二元经济结构的限制。因此,第三类农户资源配置过程中的理性选择是,将剩余劳动和资本更多地向贫困地区农业中的收益更高的种养业或初级加工业投入,但是,既由于这一类农户使用现代农业生产要素数量的限制,也由于贫困地区农业生产自然资源恶劣和基础设施条件薄弱,仅仅依靠他们自身力量的农业综合开发实际上遇到了极大的困难,致使第三类农户同全国较发达和次发达地区许多也处于过渡性农业阶段的农户相比,仍处于相对贫困状态。

因此,中国贫困地区区域性的总体贫困来自于贫困地区三类农户的贫困,而这三类农户处于资源配置低效率的稳定均衡状态,又使得贫困地区的区域性贫困在没有外力作用下很难缓解和彻底消除,要促进贫困农户脱贫,促进区域性贫困缓解并彻底消除,一个科学而有效的反贫困战略选择是:以改造传统农业为目标,确立农业是贫困地区经济增长的源泉。将改造传统落后的农业技术和增加现代生产要素投入作为加速促进农业增长的源泉。在这一战略指导下,设计中国的反贫困投资政策,以促进贫困地区三类农户走出低效稳定的经济均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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