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制造局:影响“东南互助”进程的关键因素_盛宣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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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52;E29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451(2016)02~0051~13

       上海制造局,全称江南机器制造总局,为晚清时期创办最早、规模最大的官办新式军用企业,所生产的军火及其它军用物资,多以调拨方式供应各军械所、衙门、军营、炮舰、炮台。①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庚子事变起,八国联军侵华,东南各省督抚却与各国列强商议“互保”,以“代朝廷联续邦交”的名义自处局外。而上海制造局,因其军事战略地位的重要,反而在以和平为基调的“东南互保”进程中扮演了一个相当关键且特殊的角色。目前学界虽对“东南互保”有所研究,②但对“互保”过程中上海制造局因素的关注不够,也没有将其与战时军需状况、军火购运等外部因素联系起来作较为深入的讨论。本文拟考订上海制造局涉入“东南互保”过程的前因后果,并综合中外双方对这一过程的观察与反应,揭示上海制造局在其中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以推动“东南互保”研究的深入。

       一、“互保”发起的一大诱因——制造局的安全问题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初夏,当义和团风暴席卷华北之际,当时中国最大的口岸城市、商业繁华之所、华洋交揉五方杂处之地——上海已不复往日平静。在沪日本人观察到,进入5月以来,每天从天津开来的轮船都是满员,大量避难人群涌入上海,他们同时带来北方拳民或者神奇或者野蛮的种种传说,排外揭帖开始出现,各类谣言在市面上流行。很多人相信这是大乱的前兆,上海本地居民则通过轮船、民船、车马等方式纷纷往宁波、杭州、苏州等地迁移。③“旅沪巨室纷纷迁避内地”;④地方最高长官上海道余联沅⑤一面将教会人员及教民迁入城中,以防不测;一面传谕各属及绅董切实办理巡防,加强对地方秩序的维护。

       五月二十一日(6月17日),天津大沽口炮台被列强海军占领。外国军舰源源不断驶入吴淞港,有谣传列强将占据吴淞炮台和上海制造局,重蹈大沽覆辙的惨剧似乎近在眼前。余联沅奉两江总督刘坤一札委,兼理海防营务处,获得便宜行事调度防营的权力。上海周边的防卫力量随之加强,驻扎吴淞炮台的盛字五旗,一律改旗为营,每营添足500人,总数达到2500人;上海制造局守军也增至700余人,另有水师炮艇10艘入驻制造局码头,以保卫铁厂(参见附表一)

      

       上海租界的人们也处在极度恐慌中。到1900年,居住在上海的外国人数量已超过7000人。⑦关于义和团的种种怪诞传说,随时可能演变为民众的排外风潮,而清军的调动部署,已经对洋人占据的租界构成现实威胁。英国驻上海代理总领事霍必澜(Pelham Laird Warren,汉译又名沃伦)⑧觉得像末日来临:“吴淞和上海周围,驻有好几千名中国军队,而且在距此地十二小时行程的苏州,还另有五千人左右,都装备了新式武器,而且被供给新式大炮,所以他们可以在几小时内摧毁上海。”⑨

       大沽开战后,清廷北洋舰队“海天”“海琛”“海筹”等主力舰转舵南下,此行本意在于避战,但抵泊吴淞港后,却意外地造成另一种后果——上海租界侨民视此为战争信号,引发集体恐慌。各国领事认为停泊本港的北洋舰队距租界咫尺之遥,感到了威胁,故而通过余联沅“商嘱移泊吴淞口外,以免洋商误会”。⑩当时刘坤一幕僚沈瑜庆提出:“此次我兵轮在海上遇各国兵轮,不认失和,彼亦未以失和相待。……此数船所值不赀,本日此间又有据炮台及制造局之谣,愚见不如饬令驻扎江阴,以壮南洋门户,可收将来之用。”(11)意在打消洋人顾虑,保存海军实力。刘坤一依议而行,调“海天”等舰驶离上海,分泊江阴等处。后来两江督署入奏“覆陈筹办防务情形折”,把北洋水师的这种临时安顿当作布置江海要隘防务的业绩来叙说,这自然隐去了当时迫于压力而为之的内情,不过这一性质模糊的举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外人的质疑,也为后来“东南互保”的实现增加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筹码。(12)

       五月二十一日(6月17日),上海领事团开会讨论应急办法,决议组建人数约420名的义勇兵队以加强租界自卫体制。(13)二十五日(6月21日),领事团再次召开会议,对当前局势作出评估:

       现今除吴淞有一千余名、上海制造局附近有七八百名清兵屯驻外,松江府尚驻有二千数百名清兵。因此次事变之故,对岸浦东失业流浪之劳工已达五千人,江南制造局职工千余名已三月未发薪资,颇有激昂之状。又清国军舰陆续而来,在吴淞及上海港停泊不下六七艘。一旦时机逼迫,此等兵队、军舰及劳工有所异常举动,当地安全将彻底无望。

       鉴于上述考量,领事团一致决议致电大沽各国舰队司令官,请求他们向上海派出4艘军舰,以保护外国侨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14)

       在到处弥漫的紧张气氛中,吴淞炮台和上海制造局牵动着人们的神经。位于长江口的吴淞炮台,由东、西炮台,南石塘南、北炮台和狮子林炮台组成,紧扼长江头道门户,地位险要。自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吴淞镇被辟为通商口岸,西炮台因有碍商埠贸易而被轰毁,但不久清廷又以海防吃紧为由谕令重修。刘坤一勘察台址后,重筑炮台,并增设炮位,工程进展缓慢,至义和团事变发生,尚未完工。(15)新筑炮台并添设炮位,事变以来炮台守兵人数骤增,更加刺激洋人敏感的神经。上海制造局为中国南方军火生产和供应的一大基地,地位重要。战争时期,该处对外输送军火武器的动态,几乎无时不在外国人监控当中。位于龙华镇的火药厂日夜赶工,工人已有数月未发薪水,对岸浦东又有为数众多的失业人士,群情骚然,动乱一触即发。尽管上海县已经采取弹压措施,(16)但在当地外国人眼中,这仍是巨大的安全隐患,亟欲拔之而后快。

       五月二十三日(6月19日),刘坤一电告湖广总督张之洞云:

       今沽台被夺,北事溃烂,可胜痛哭!昨英领事来谓,沪上流氓欲劫制造局,愿代保护。弟婉却之,并电沪道会局自速设防。(17)

       次日,续电云:

       沪道电,顷英领遣翻译来谈,德、倭注意吴淞,其兵舰由北面来,恐即夺台,英必与力争,吴淞顷刻将成战地,代中国筹,与其别国占去,不如归英代筹,其地仍可还中国。临时察看情形,如其不妙,宜向英舰求救,等语。与今午面商之意,忽又翻变,名为代筹,实系窥伺长江。盖吴淞为长江门户,占吴淞即长江不能越其范围,居心叵测。(18)

       刘坤一电报中两处谈到“英领”,前一指英国驻上海总领事霍必澜,后一指英国驻南京领事孙德雅(A.J.Sundius)。欲了解此电真意,应将其置于义和团事变以来中英关系变动的大背景中来解读。作为在长江流域拥有最大利益,同时最具政治权势的国家,英国对自身的特殊地位十分敏感,事变之际,为保护权益而摆出不惜诉诸军事干预的姿态。霍必澜正是这一积极干预论的始作俑者,早在北方局势恶化之初即五月十八日(6月14日),他就曾致电英国首相兼外交大臣索尔兹伯里(Salisbury),建议“即与汉口及南京的总督达成一项谅解”,从而使之获得英国政府“有效支持”,维持辖区秩序。(19)英国最初的建议曾被一些研究者理解为首倡“互保”的证据,(20)实则其真实含义在于为自身权益提供单方面的军事保护,在当时东南督抚看来,此举更暴露了外国人“窥伺”长江流域的野心。张之洞、刘坤一在“英水师欲据长江,若我不任保护,东南大局去矣”一点上达成共识,故决定“为今计,惟有力任保护,稳住各国,一面添兵自守,镇慑地方”。(21)初次试探碰壁后,英国暂未向长江内地派出军舰,但最先申请军事保护的上海领事当局不甘心就此收手。霍必澜主导的军事冒险,包括通过驻南京领事孙德雅方面向刘坤一示意“愿代保护”上海制造局,并利用大沽开战后的紧张局势,渲染列强将占领吴淞炮台的危险气氛,趁机提出由英国舰队临时接管该炮台的可能,其数度出击,目的即为抢先将炮台、兵工厂等军事战略要地控制在自己手里,实现英国对长江流域的独占。

       英方的积极干预论引起刘坤一、张之洞等人警觉。同时这一无视其他国家的单边行为也遭到广泛的非议,消息灵通的盛宣怀很快察觉到这一点,并于五月二十四日(6月20日)向刘坤一报告:

       福开森面禀,各领事并无占吴淞之意。英领事要我请其保护,是其伪术。若为所愚,各国必不服。白藻泰已将此情电法,等语。自吴淞以迄长江内地,公应饬沪道告知各国领事,自认保护,勿任干预。(22)

       英国单独保护的做法为各国所“不服”,盛宣怀认为可以因势利导,同时向各国领事承诺“自认保护”,利用列强竞争的均势避免英国的军事干涉。五月二十八日(6月24日),盛宣怀和日本驻上海代理总领事小田切万寿之助,几乎在同时提出了以中外会议的方式达成和平谅解的建议,并得到实权人物刘坤一和张之洞的积极回应,长江流域的局势迅速朝着“东南互保”的轨道滑行。(23)

       二、制造局成“互保”章程草案的关照点

       “东南互保”局面初步形成后,日本驻上海代理领事小田切万寿之助在给外务省的工作报告中,对中日交涉发起始末,作了具体说明:

       大沽炮台被占之消息传到后,中国当局有增加吴淞炮台及本地制造局附近之兵员的倾向。旋又有北洋水师兵舰六艘相继入港,居留上海至外国人不禁满怀狐疑。同时,中国当局听闻多艘外国军舰入港,皆信外人将占领制造局之谣言,而严加警备。外国官民与中国官吏之间抱持这种心情,采取如此行动,对全体之利益不仅颇为妨害,且一旦彼此之疑惧达于极点时,极易酿成重大事端。因鉴于此,小官与盛宣怀秘密商议,于本月24日分别致电刘、张两总督。(24)

       从刘坤一、张之洞正式复电确认“互保”立场,到中外代表坐下来正式谈判,整个过程进展神速,中间相隔不过短短一天。五月二十九日(6月25日),在上海的中外双方都在为会议召开做最后准备。余联沅的官位等级与领事品级相埒,经江、鄂总督授权由他出面邀请各国领事出席会议;盛宣怀受命“帮同与议”,名义上是协助上海道工作,实际具体操作乃由其主导。(25)“东南互保”的两个核心文件——《保护上海长江内地通共章程》和《保护上海租界城厢内外章程》的拟制——由盛、余二人合作完成。

       中方预拟的两个文件都以“章程”命名,而它们实际具有某种条约协议的属性,从国际法角度看,“章程”生效可以通过双方签署或者换文来实现。(26)前一章程系主体,其草案原为五款,由余联沅预先拟议,内容包括江、鄂地方力任保护洋商教士、禁造谣言、严拿匪徒及限制外国军舰入江之责等条目。(27)草案后来经过大幅修改时,主持“互保”的张之洞、刘坤一等人不约而同地将目光都集中在上海制造局相关问题上。张之洞一开始就强调:

       (上海制造局)似须预先密筹一保全妥法,有警即办,方来得及。似可与各领事议明,请酌。此局军火专为防剿长江内地土匪、保护中国商民之用,各国不得阻止,并入此次沪道所议各节同议。(28)

       刘坤一亦据此提出修订主张,电嘱在沪代表盛宣怀、余联沅会商增改章程:

       余道拟五条,均可行。第须照鄂俭电加入制造局一层。又吴淞炮台在长江外,应否将炮台勿占一节,及上海租界归各国保护添入约内,祈裁酌,商余道办理。(29)

       除上海制造局一款附议张之洞外,刘坤一进而主张将勿占吴淞炮台一条明确列入章程。至于“上海租界归各国保护”一层,本是“互保”题中应有之义,但初拟五款中却未提及。“互保”的发起与上海租界安全关系最为密切,刘氏主张将租界交各国自行保护,借此明晰彼此权责的划分。

       章程最终由盛宣怀修订完成,内容扩展为九款。其中第一、二款交代“中外保护”的一般性原则;第三款说明江、鄂总督在辖区内所负责任;第四至第九款则全部针对外国而言,除最末两款对外国人(侨民、游历者、传教士)活动有所规定外,其余款项主要是限制列强在长江流域可能发起的军事行动。各款“措词皆预留后步”,以备各领事驳议。(30)这份定名为《保护上海长江内地通共章程》的文件,也就是后来习惯上所称但语义不尽准确的“东南互保约款”。又鉴于上海租界的重要性,章程第二款说明“上海租界共同保护章程,已另立条款”,即《保护上海租界城厢内外章程》10款,其为维护上海华洋两界地方治安,对中外权责作出了详细规定。(31)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直至临开议前,刘坤一还不忘来电提醒说:“炮台、制造局两层及未尽事宜,务请尊处就近指示余道,早日定议。大局所关,幸勿推诿。”(32)章程后半部分内容,在盛宣怀的最初立意上有所扩充,且严格秉承了刘坤一、张之洞一再强调的“保守疆土”的意志,如第五款规定:

       各国以后如不待中国督抚商允,竟自多派兵舰驶入长江等处,以致百姓怀疑,藉端起衅,毁坏洋商教士人命产业,事后中国不认赔偿。

       第六款规定:

       吴淞及长江各炮台,各国兵轮切不可近台停泊及紧对炮台之处,兵轮水手亦不可在炮台附近操练,彼此免致误犯。

       第七款规定:

       上海制造局、火药局一带,各国允兵轮勿往游弋驻泊及派洋兵、巡捕前往,以期各不相扰,此局军火专为防剿长江内地土匪、保护中外商民之用,设有督抚提用,各国毋庸惊疑。

       显而易见,防止洋兵登陆沿江口岸、确保上海制造局火药库及吴淞炮台的安全、维护上海向长江内地的军火输送,这些保障军事安全的相关内容在章程中占据显要位置。而江、鄂两督对各国的承诺只是努力保护洋商教士、教堂教民,维持地方秩序。此前中外双方在一些军事敏感问题上的猜忌与对峙情势,在上述约款中得到了直接的体现,只不过此时该情势已被限定在了“互保”的大框架之下。

       三、议约争执焦点——制造局军火北运问题

       五月三十日(6月26日)下午三时,以余联沅为首的中方代表与各国驻上海领事在会审公廨举行会议。各领事在阅览中方提出的章程草案后,多数认为这一约款细目的设置对自身不利,不愿意接受这样一个带有“自我约束”性质的协议。与会的盛宣怀在会后向刘坤一、张之洞报告:

       奉岘帅、香帅咨,帮同余道顷与各领事会议保护上海长江内地通共章程,悉遵两帅电示,各领事驳论多端。当告以督抚允认保护,必须各国允兵船、炮台、制造局三款,方免误会生事。彼虑军火接济北匪,尚无法坚其信,现允照水师提督廿四文义照会余道,若长江内地无乱耗,各国决不派兵干预,等语。(33)

       章程第五(兵船)、六(炮台)、七(制造局)各款,旨在约束列强的军事行动,是中方最关注也是最易引起外人非议的条款。盛宣怀、余联沅奉命力争通过这些款项,但没有结果。各国领事借口该章程系由会前仓促拟议,欠妥处尚多,目前无法作为议题在会上予以讨论,因此对这些款项不置可否,推拖日后相机再议。当日会议只是中外双方相互陈明立场,以致彼此有所谅解,用日本领事小田切的话说,不过“彼此明了对方意思,扫除胸中芥蒂”。(34)但没有形成正式成果,故不存在“订约”一说。

       事后上海领事团允照五月二十四日(6月20日)大沽海军联合宣言发表照会声明,内容如下,“倘两位制台能于所管各省之内,按照中外和约实力保护外国人民之权利,我各国之政府前时、现今均无意在扬子江一带进兵”。(35)然而双方迟迟未能达成“互保”章程,主要原因是在上海制造局和吴淞炮台问题上存有歧义。英国领事霍必澜在“互保”交涉进行期间,向国内报告:

       我毫不怀疑,总督都完全忠实于他们决心维持秩序的声明。然而,危险在于他们的某些部队的行动,那些人显然不反对制造麻烦。我已促请刘坤一注意这个事实:正在从上海的江南制造局装运大批武器和弹药前往江阴炮台;吴淞炮台正在架设新的大炮。总督答复说:他不知道已经做的所有这些事情,将予以制止。在此地的中国人中间存在着很大的动摇情绪,有成千上万人正离开这个地方。……(36)

       在外国人看来,正在修建的吴淞炮台“系专备敌洋,与所议保护不符,力请停工,暂不安炮”;上海制造局的军火被源源不断地运往江北,涉嫌“接济北匪”。为此,盛宣怀、余联沅向上级陈情,提出炮台一项“请饬停工,以免疑议”;制造局一项“请谕驻宁领事转电沪领,说明只运至宁保护地方,以坚其信”。(37)在此情况下,刘坤一出面作出解释:

       吴淞并未添新炮,至现在停工之炮台系二月间动工,秋后方完竣,嘱勿误会。至拳匪误国,正深恶痛绝,已嘱严拿,系拳匪即予正法,阴骘坤一身当之,讵有以军火济拳匪之理?提用实为防匪,尽可放心。请切实转告。”(38)

       刘坤一作出了让步,于六月初三(6月29日)饬令吴淞新台即日停工,(39)惟对制造局向内地运输军火一事,仍有所坚持:

       此次与各国领事议保护,实为保全中外人命财产起见,若军火停运,内地偶有匪起,何以剿办?至北匪召祸,恨切齿,焉肯接济,断无此事,可告各领事请放心。以后再运,当再商宁领事转电。(40)

       清廷对外宣战后,号召各省选将练兵,接济京师。江苏巡抚鹿传霖系热衷兴师勤王之人,除奏请巡阅长江水师大臣李秉衡统军入援外,更表示“愿亲率驰往急难”。(41)在沪各国领事认为既然议约互保,地方官就应力任其责,鹿氏身为江苏巡抚,擅离职守,名为勤王,实则将与外国为敌,“抚可去,督亦可去”,因此“疑东南之约难恃”。(42)更让外国人生疑的是,鹿传霖率军北上勤王在即,上海制造局恰有一船军火将运往南京,其以军火接济北匪之说又起。因此,盛宣怀于六月初六(7月2日)致电鹿传霖诉苦:

       此次订东南保护之约,欲其不占制造局甚难,又欲其准运军火尤难。香帅电,允此局军火专为防剿长江内地土匪之用,再四开导,勉强暂允。昨各领事闻公带兵北行,顿生异议,当与香帅电商,处此两难,实无两全之策。(43)

       六月十四日(7月10日),鹿传霖由苏州启行,携带仅有扈从一营,并无军火随行。上海领事疑虑消除,刘坤一、张之洞诸人因此松了一口气。据日本领事小田切观察:“此前总督最感苦心焦思之事,系隶属刚毅派之李秉衡、鹿传霖掣肘,今两人相继北上,削弱地方上反对总督之力量,令其减少诸多内顾之忧。总督大有欢愉之色。”(44)然而,中外双方仍在互相防范。

       七月初旬,有外国兵船靠近制造局龙华火药厂,并有安放电线的举动,这引起当地惊惧。余联沅火速通报盛宣怀:

       顷接潘芸翁来函云,下午六点钟龙华委员报称,李国发船由总局交卸枪子回厂,中途遇小轮一只,载外国兵头二名,兵丁四名,并拖带中国小舢板一只,满装电线,沿浦安放,至龙华港口之薛家滨止,并有西兵二名在厂门外窥视,等语。似此举动,实甚骇异。各领事既云彼此相安,毫无猜忌,何以又作此惊人之事?殊属不解。为此飞函奉布,务乞荩筹密运,应如何办理,或即刻嘱陈蔼翁转询各领事,是何国兵船上人,下此电线何用?倘或误会,必至激成事端,关系实非浅显。(45)

       后来证明,事属误会,盛宣怀查明后复电,“洋兵乘小船至龙华,沪遂谣传占局,询各领云无其事,但洋人颇以接济北路军火为憾”。(46)刘坤一饬令吴淞炮台即时停工,保证沪产军火只运至南京,绝不济助他军。但外国人认为这些举措尚不足以确保他们自身的绝对安全,诚如盛宣怀所说,达成“东南互保之约”的困难在于,面对洋人,“欲其不占制造局甚难,又欲其准运军火尤难”。

       四、战时向制造局购运军火实相

       为达成“东南互保之约”,东南督抚必须证明自身具有维护地方秩序的能力,维护秩序则须有武力保障,武力保障则依赖于军火武装,军火武装则又与和平精神有悖而受到外国人质疑,影响“互保”约款的达成。在这个纠结的死循环当中,刘坤一对外解释购运制造局军火之不可或缺,“提用实为防匪”;张之洞也一再说“剿匪必须有械”,“鄂省需兵需械专为弹压土匪、保护地方”,“允此局军火专为防剿长江内地土地之用”,但这并不能获得外国人的充分谅解。

       当时,主政湖北的张之洞曾设法从国外进口武器弹药。晚清时期,中国从外洋购入大量的舰船、枪炮和其它装备物资,由于军权及财权的下移,清廷对军品贸易的实际控制已经有限,“外洋军火购入依然表现出主要由地方督抚掌控的局面”。(47)地方督抚通过驻外公使向外国厂商代购军火,或通过在华洋行进口军火。义和团事变之前,张之洞曾电嘱上海洋务委员购买德国泰来洋行(Telge & Company)所存枪弹:“泰来现存沪大口十响毛瑟五千枝,又现存沪小口新毛瑟一千枝,无烟弹五千颗,望即刻购,催其速运,已电上海道矣。如不能出吴淞,可由内河运江阴,但稍迟耳。现银可允付,然一两日内巨款难骤办,务望设法与洋行及他票号议,或借或垫,半年数月固佳,即缓旬日亦好。”(48)但形势变化极快,大沽开战后,列强对华禁售武器,尤以德国对华态度最为强硬。到北京外国公使馆被围之时,中外已成敌国,上海一地“查禁甚紧,议购者辄被拘拿,洋行愿售亦不能”。(49)张之洞也一度尝试从日本进口军械、火药,其驻日代表钱恂为此活动多时未果。(50)

       张之洞所辖湖北枪炮厂自身有一定的武器生产能力,但还不能批量生产大量急需的无烟弹药。这种19世纪中叶为提升枪炮弹毁杀威力而发明的发射后不产生烟雾的弹药,被引入中国后,仅上海制造局龙华无烟火药厂具备批量生产能力。(51)由于外购无门,张之洞只能将目光转向国内。六月初一(6月27日),他通过刘坤一转令上海制造局凑拨无烟火药,由湖北派“晋福”轮船装运:(52)

       “晋福”已赴沪,所备无烟枪药一万磅,并炮药五千磅,请交该轮速运回鄂。如不能出口,即设法内运,事机正紧,幸勿稍迟。沪局每日能造无烟枪药及炮药各若干,炮药价若何?北方军火已难运,南洋需用无烟药较少,沪局如能代鄂造运,多多益善,其价由鄂照缴。请询上海道能轮运出口最妙,否则由江阴运至长江亦可。鄂当委专员领运。(53)

       稍后,张之洞又拟添购沪造毛瑟枪弹,续电上海制造局:

       贵局自造毛瑟弹现存不少,拟购一百万,少则五十万。价照前案,由内河达江阴,有阻隔否?价在江阴付。(54)

       上海制造局外运的军火,装船后须在江阴中转,由于运载量大、船次频繁,不免引起外国人的注意。此时正值“互保”议约期间,各国领事指责军火内运是为“接济北匪”,并威胁禁运,以此向中方施加压力。经一番交涉,各国稍作让步,表示只准江、鄂两处“军火出口可不阻”,(55)其余各省则一概不允。六月初五,张之洞再次去电:“军火可出口,欣慰。‘晋福’已到沪,大口毛瑟弹如贵局现存尚多,拟购七十万颗,价照前案。此项弹用处多,贵局能设法添机多造否?”(56)至初七(7月3日),由湖北派出的“晋福”号载满无烟枪药1万磅、炮药5000磅,顺利返航。(57)

       但上海制造局制造弹药原料依赖进口,“局造无烟药料用罄,新购须半年到”,尽管尝试向香港、日本、德国等处订购,然缓不济急,难以满足一时需求。(58)一面是订单不断,一面是无料制造,上海制造局总办向张之洞透露:

       杜田药期本太远,不济急,遵作罢论。现另有一万磅,系密运,已托人往购,尚未复。现沪上只有曼里夏子一万,每千价五十两,又小口径毛瑟枪百枝,每枝配子千颗,共价九十五两,均三日交货。如购乞速示,迟恐他售。(59)

       张之洞原拟大量续购枪、弹,因上海制造局存货无多、无料制造而作罢。而由于外国禁运无烟枪弹药料,又严重影响了湖北枪炮厂的正常生产。据其事后奏报,“小口快枪及快炮,本应均用无烟药……向外洋订购药料尚难运到,是以一时未能开造。两种无烟药五月后外洋禁售,设法勉向沪局商购万余磅,密运来鄂,加工赶造枪弹,旋经沪局以留备自用,不能再售”。(60)求购无门,而待用孔亟,张之洞向人抱怨:

       鄂厂专造小口毛瑟快枪及弹,除叠次解京及武卫先锋军外,有枪无弹,药厂未成,有弹无药。药系向沪局随用随购,现闻沪局因造药物料用尽,昨日已停工。张[春发]军械由鄂济,待无烟药弹甚急,日内尚未能解,此事焦灼万分。此次鄂省入卫之军,只可用大口十响毛瑟,取其有弹而已,自有小口枪而不能用,其难可知。(61)

       透过这种“有枪无弹”“有弹无药”的畸形现象,可知当时本土军火制造厂经营的瓶颈情况,以及各地方军火奇缺的窘状。(62)为摆脱缺少无烟药的困窘,湖北枪炮厂曾研制出一种用无烟火药和黑色火药参半搭配的改良枪弹。这种枪弹在试制过程中曾发生意外,1901年3月31日汉阳钢药厂发生剧烈爆炸,14人当场毙命,“尸骸焦烂碎裂,收敛不全,惨不忍睹”,其中死者之一是著名军事技术专家徐建寅,张之洞委派他总办钢药厂,他也是试制无烟火药的负责人。(63)今天我们在评价当时北上勤王的地方军队遇敌时的作战能力,指责他们缺少斗志的同时,(64)也应看到清朝军事技术发展的现实困境所带来的消极影响。

       “东南互保”期间,清政府面对八国联军侵华,不断号令地方军事援助。京津已然成为战场,军火需求孔亟,而华北最大的军火厂、直接向京津供应战略物资的基地——天津机器东局(东局子)于六月初被联军攻占,弹药库被完全炸毁。上海制造局、湖北枪炮局成了应对八国联军的清军军火来源。当时,清廷除严词催促各地兴师勤王外,其对东南诸省下达的命令中最为迫切的就是要求北运军火粮饷。如六月十七日(7月13日)上谕:

       现在各营逐日开仗,子弹不敷,亟须速行筹备。著刘坤一、张之洞于上海、金陵、武昌各局宽为提拨,迅速设法解济。并著该督抚等查照甲午成案,于清江、宿迁、徐州、济宁等处,分设转运局,水路并行,所有各省应解军火粮饷,一体趱程筹运,以备军需,毋稍延误。(65)未久,又有上谕:

       现在战事既开,枪炮子药必须宽为筹备。江南上海制造局所储军械子药,为行军要需,倘有疏虞,关系匪浅。著刘坤一体察情形,应否先行运赴江南省城存储一半以备应用外,以一半乘此运道尚通,迅速妥筹北运,以资接济,万勿延缓,致误事机,是为至要。(66)

       在中国一分南北、和战两歧的情势下,面对严酷的国际环境和刚性的国内军火需求,东南各省督抚对事态的把握有自己的决断。尽管京师严旨催令接济军械,然东南诸省多虚应以对。七月初三(7月28日)刘坤一在奏片中虽然表示鉴于天津军情紧急、枪械紧缺,奉旨之下不得不“于无可腾挪之中,勉筹解津”云云,其意却在告穷:

       查江宁、上海两局制造军火,因限于机力,所造各种枪炮、子弹,谨供南、北洋岁操之用;往年购存各项军械,平时协拨京营及北洋各省,已不下数万余件。此次军务起后,江南增募营勇一万余人,以及援北诸军暨安徽、江西、湖北、浙江、四川、云南等省,纷纷请领,库藏几空。

       奉朱批:“知道了。仍著宁沪两局赶紧加工制造,源源解运,毋稍延缓。”(67)然而,直至七月十四日(8月8日),北运枪械仍未起行,刘坤一给出一番解释:

       臣于此次军事初起之时,因上海制造局逼近租界,所存军械必须运入内地,方足以昭慎重,当经饬派威靖、登瀛洲等运船前往该局,将轻便精利之器,先行提取,分批运至江宁,其笨重炮位,俟各项运竣后,再行设法办理。目前近畿一带,军情吃紧,业经在沪局存储项下,提拨哈乞开司等项枪支、子弹,派员管解北上,以资接济,并分拨各省及援北各军,不下万余件,存数较少。时值清江一带车辆极缺,道路又复泥淖难行,水陆分运,倍形棘手,未能剋期前进,焦灼莫名。(68)

       此刻八国联军已由天津出发,向京师进逼。仅一周以后,北京城沦陷于敌手,慈禧太后携光绪帝西逃。此时仍在南京分拨待运的制造局军火,已失去其意义。

       义和团事变发生后,围绕上海制造局的安全问题,上海中外双方互相猜疑,各有传谣,而为避免北方战火延及南方,双方又自我约束,并作了试探性的交涉。制造局的安全成为“东南互保”发起的一大诱因。而这一问题在后来“互保章程”约款细目的谈判过程中,也成为中外双方持续争论的一个焦点。关于“互保”交涉的细节,向来是学界研究的重点,成果颇多,本文不作展开。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各国政府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以及战争形势的变化,当日谈判中方提出的章程细目并未被各国所接受,交涉主题渐由“签约”向“换文”转移,也就是说,“东南互保”最终没有“议定”或“签署”所谓的约款,而仅以互换照会的形式达成了中外保护的谅解。(69)对列强而言,拒签章程的主要原因在于不愿承认一些约束他们自身军事行动的条款,其中最重要的是章程第五(兵船)、六(炮台)、七(制造局)款,这也就意味着各国在享受保护的同时,保留了将来自由行动的权利,同时又不必担负条约义务。尤其视长江利益为禁脔的英国始终没有放弃军事干预的计划,以上海领事霍必澜为首的积极干预论者,一直强调上海制造局及吴淞炮台对他们构成的现实威胁,认为“如果总督们不能控制他们的人民,那就有必要占领上海,即使未获得他们的同意”。(70)东南各省地方官员三令五申,驳斥谣言,严控秩序,避免因制造局和吴淞炮台与洋人产生争端,(71)但仍未足以取信于外国。即使“东南互保”初入轨道,英国对于长江流域的军事渗透仍旧潜存着,来自上海领事馆的要求增兵的持续呼声左右着伦敦的决策。最终英军登陆上海,激起了连锁反应,德、法、日等国相继派兵抵沪,这一系列来自外部的冲击,尽管没有整体动摇“互保”格局,但清楚揭示了各国列强对待中国的野心和傲慢,也折射出“互保”的脆弱性质。(72)

       战争时期军火需求旺盛,而当时华北最大的军工生产基地天津机器东局被毁,同时外国对华实施武器禁运,上海制造局的地位遂愈发重要,长江内地诸省,包括本身拥有枪炮厂的湖北省,都极其倚赖于制造局枪、药输出。(73)但在“东南互保”的大背景下,位于沿海第一口岸的上海制造局,其军火购运又极受外部掣肘,如盛宣怀所谓“此次订东南保护之约,欲其不占制造局甚难,又欲其准运军火尤难”。刘坤一、张之洞等人对外解释,购运制造局军火实为防匪、剿匪,而非助匪、济匪,更非排外、敌外,以获取各国谅解;面对清廷的勤王号召,则虚应以对,悬而不发,直至京师沦陷,东南诸省的军械弹药也迟迟未能北运。不过,有必要指出的是,“东南互保”貌似与清廷政策格格不入,但刘、张、盛诸人始终未能割舍对清室的忠心,只不过他们认为这是一种“留东南以救社稷”(74)的曲线报国、救国的方式。“互保”的坎坷对东南督抚们的刺激是长久的,若干年后张之洞上奏朝廷,提出移设上海制造局的建议,其理由明显存有庚子记忆的成分:“黄浦江中吴淞口外为各国兵轮所萃,遇有中外战事,辄阻我军火装运出口,致不能接济他处,甚或以兵舰驻泊近厂江面,以相伺察,慢藏之害岌岌可虞”。(75)

       清末时期,全国共有规模大小不等的兵工厂42座、职工近3万人,其中较为驰名的有上海机器制造局、天津机器制造局、福州船政局、汉阳兵工厂、金陵机器制造局、四川兵工厂等。盛宣怀后来概述晚清军事工业的发展时说,“金陵、天津、福州、广州、汉阳诸厂次第兴建,实师上海之成规”。(76)上海制造局无疑是晚清诸兵工厂中之佼佼者。但由战争催生、从西方移植而来的近代军事工业,在中国社会里又明显被既有的政治结构和变动中的经济失衡所制约,(77)处在义和团战争之际的上海制造局,其个体的凸显、地位之重、影响之大,所映衬的恰恰是近代中国军事工业技术的整体拙劣。在中西对比中、在国际竞争的大背景下,中国的近代化水平可见一斑。尽管“东南互保”的主旨是和平,但由于中国军事力量的整体虚弱,实无力保卫和平,只能听凭主导国际关系格局的列强所摆布。

       注释:

       ①关于上海制造局的建制沿革脉络,可参看魏允恭:《江南制造局记》,光绪三十一年九月编印,沈云龙:《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41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72年影印本。按,魏氏曾任上海制造局总办,该书为制造局的官修书,所记详实。相对简要的撮述,可参见李琴芳:《清末民初的上海制造局(上海兵工厂)考述》,《军事历史研究》2006年第3期。

       ②关于“东南互保”的重要研究论述,可参见王明中:《义和团运动中英国与“东南互保”》,中国义和团运动史研究会:《义和团运动史论文选》,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刘天路:《“东南互保”述论》,中国义和团运动史研究会:《义和团运动与近代中国社会》,成都: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年;王尔敏:《拳变时期的南省自保》,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推行委员会:《中国近代现代史论文集13·庚子拳乱》,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林世明:《义和团事变期间东南互保运动之研究》,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0年。

       ③「上海地方の現狀·上海通信」、近衛篤麿日記刊行會『近衛篤麿日記』第3卷、東京、鹿島研究所出版會、1968年、229~230頁。

       ④赵凤昌:《庚子拳祸东南互保之纪实》,《人文月刊》1931年第2卷第5期。

       ⑤余联沅(1840~1901年),字晋珊,湖北孝感人。光绪三年(1877年)年进士,授编修,历任河南道、四川道监察御史,礼科、吏科给事,福建盐法道,署福建按察使,二十五年(1899年)调苏淞太兵备道,后署浙江巡抚。《上海县续志》述其事迹:“二十五年任苏淞太道,越明年,北方拳匪乱,中外失和,通商各国调战舰来沪滨,内地匪徒蠢动。沅禀承南洋大臣,与各国领事议定东南互保约款,饬县严惩土匪,地方赖以安谧。”转见上海通社:《旧上海史料汇编》下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8年影印本,第657页。

       ⑥资料来源:《余联沅致盛宣怀函》,光绪二十六年五月二十一日,王尔敏、吴伦霓霞:《清季外交因应函电资料》,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93年,第349页;[日]佐原笃介、浙西沤隐辑:《拳匪纪事·各省防卫志》,沈云龙:《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正编第83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72年影印本,第526页。

       ⑦1900年5月公共租界和法租界人口普查结果为:公共租界有外国人6774人,华人345276人;法租界有外国人622人,华人80528人。参见汤志钧:《近代上海大事记》,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第548页。

       ⑧霍必澜(1845~1923年),英国人,1867年来华为使馆翻译生,1883年代理福州副领事,后任台湾领事、汉口领事,1900年代理上海总领事,次年正式担任该职,至1911年卸任。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翻译室:《近代来华人名辞典》,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500页。

       ⑨《代总领事霍必澜致索尔兹伯里侯爵电函》,1900年6月27日,《英国蓝皮书有关义和团运动资料选译》,胡滨译,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61页。

       ⑩《盛宣怀上刘坤一电》,光绪二十六年五月二十七日,王尔敏、吴伦霓霞:《清季外交因应函电资料》,第398页。

       (11)沈成式:《沈敬裕公年谱》,福建省文史研究院:《涛园集》,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63页。按,引文中黑体字为笔者所加重,下均同。

       (12)《覆陈筹办防务情形折》,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十五日,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刘坤一遗集》第6册,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1220页。关于北洋舰队南下背景和过程的分析,见拙文《庚子年北洋舰队南下始末》,《历史档案》2011年第3期。

       (13)外国义勇队人数分配为:公共租界300名,法租界120名。「上海在勤小田切総领事代理ヨリ青木外務大臣宛·各国義勇隊組織並居留地警備ニ関スル領事会議ノ決議ノ件」、明治33年6月21日、日本外務省『日本外交文書·第三十三卷別冊一·北清事変上』、東京、日本國際聯合協會、1956年、790頁。

       (14)「上海在勤小田切総领事代理ヨリ青木外務大臣宛·領事会ノ遣艦請求決議並我遣艦禀請事情報告ノ件」、明治33年6月22日、日本外務省『日本外交文書·第三十三卷別冊一·北清事変上』、791~792頁。

       (15)《遵添吴淞口炮台折》,光绪二十五年十二月初七日,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刘坤一遗集》第3册,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1182~1183页。

       (16)当时主要措施是,除在江南制造局周边地带加强防范外,又对局内工匠严加约束,令“放工之暇须一律在厂中食宿,不准外出闲游”。(《拨勇护局》《约束工人》,《申报》1900年6月28日)浦东一带数量众多的失业人员也予以安顿,募集成伍,开赴租界兴作工程,从而避免他们滋事。(《安顿小工》,《申报》1900年6月30日)

       (17)《刘制台来电》,光绪二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申刻到,苑书义等:《张之洞全集》第10册,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7999页。

       (18)《江督致鄂督电》,光绪二十六年五月二十四日,《庚辛史料》,《河北月刊》1935年第3卷第1期。

       (19)《霍必澜代总领事致索尔兹伯里侯爵电》,1900年6月14日,《英国蓝皮书有关义和团运动资料选译》,第41页。

       (20)林世明:《义和团事变期间东南互保运动之研究》,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52~57页。

       (21)《致江宁刘抚台》,光绪二十六年五月二十二日,《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7994页;《寄张制军于中丞鹿中丞王中丞松中丞》,光绪二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刘坤一遗集》第6册,第2563页。

       (22)《盛宣怀寄刘岘帅电》,光绪二十六年五月二十四日,金家瑞、林树惠辑:《有关“东南互保”资料》,中国史学会:《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第3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第328页。福开森(John.C.Ferguson),美国人,盛宣怀幕僚,时为南洋公学监督。白藻泰(Georges G.S.Bezaure),法国驻上海总领事。

       (23)小田切万寿之助(1868~1935年),日本米泽藩(今山形县米泽市)人,东京外国语学校支那语科毕业,1886年以外务省留学生身份来华,历任北京公使馆随员、杭州领事,1897年代理上海总领事,1902年正式任该职。1906年辞职,入横滨正金银行,升为总裁。小田切与盛宣怀意见不谋而合并非偶然,事实上他们有过密商,关于“东南互保”之发起原委,可参考拙文《义和团事变中的日本在华外交官——以驻上海代理总领事小田切万寿之助为例》,《抗日战争研究》2012年第3期。

       (24)「上海在勤小田切総领事代理ヨリ青木外務大臣宛·劉張両総督ト各國領事トノ秩序維持協定始末報告ノ件」、明治33年6月29日、日本外務省『日本外交文書·第三十三卷別冊一·北清事変上』、東京、日本國際連合協會、1956年、481頁。

       (25)《寄江鄂刘张两帅》,光绪二十六年五月三十日,《愚斋存稿》卷36,沈云龙:《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13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75年影印本,第845页。

       (26)章程(Regulations),一般指技术性的特别机构的组织法规定要采纳的那些章程,这些章程有时自身可以构成一项条约文书。参看[英]戈尔·布思:《萨道义外交实践指南(第五版)》,杨立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第365页。关于近代“章程”有效性及其生效方式的研究,还可参考郭卫东:《〈江南善后章程〉及其相关问题》,《历史研究》1995年第1期。

       (27)余联沅所拟五条如下:一、长江内地各国商民教士产业,均归南洋大臣刘及两湖督宪张切实保护。二、长江一带兵力足使地方安静,毋须各国派兵船入江帮助,业已出示禁造谣言,严拿游勇会匪。三、东南江海各口岸,如需兵力协防,由中国督抚相机随时函商各国办理。四、长江一带洋商教士,即由中国南洋大臣刘及两湖督宪张力任保护,若有疏虞惟地方是问。五、各国如不待中国督宪函商,竟自多派兵轮驶入长江等处,以致百姓怀疑起衅,毁坏洋商教士产业人命者,事后中国不认赔偿。(《余道来电并致江宁督署》,光绪二十六年五月三十日申刻到,《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041页;《张香帅来电》,光绪二十六年五月三十日,《愚斋存稿》卷36,第846页)

       (28)《致江宁刘制台上海盛京堂电》,光绪二十六年五月二十八日亥刻发,《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029页。

       (29)《刘岘帅来电》,光绪二十六年五月三十日,《愚斋存稿》卷36,第846页。

       (30)《盛宣怀致刘坤一电》,光绪二十六年五月三十日,陈旭麓、顾廷龙、汪熙:《义和团运动——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89页。

       (31)两份章程的中、英文本收录于多种文献资料,王尔敏对此有很好的说明,见王尔敏:《拳变时期的南省自保》,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推行委员会:《中国近代现代史论文集13·庚子拳乱》,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68页注4。

       (32)《刘坤一致盛宣怀电》,光绪二十六年五月二十九日,陈旭麓、顾廷龙、汪熙:《义和团运动——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第86页。

       (33)《寄粤宁苏鄂皖各帅》,光绪二十六年五月三十日,《愚斋存稿》卷36,第846页。

       (34)「上海在勤小田切総领事代理ヨリ青木外務大臣宛·南清秩序維持協定ノ解訳ニ関スル領事会議決議ノ報告ノ件」、1900年6月27日、日本外務省『日本外交文書·第三十三卷別冊一·北清事変上』、480頁。

       (35)《驻上海各国领事致余联沅函》,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初一日,陈旭麓、顾廷龙、汪熙:《义和团运动——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第93页。大沽海军联合宣言文本,参见《一九○○年六月二十三日上海领事团的布告》,《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第3册,第530页。

       (36)《代总领事霍必澜致索尔兹伯里侯爵电函》,1900年8月7日收到,《英国蓝皮书有关义和团运动资料选译》,第161~162页。

       (37)《寄刘岘帅沪道余会电》,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初二日,《愚斋存稿》卷36,第850页。

       (38)《江督刘岘帅来电》,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初二日,《愚斋存稿》卷36,第849页。

       (39)据日本外务省档案记载,关于吴淞炮台停工一事,日本领事小田切万寿之助及前上海道蔡钧从中发挥了一定作用。小田切万寿之助在外交报告书内称:“刘坤一致盛宣怀电报,内容如下:‘停止在吴淞炮台安置新炮,并暂缓建筑该炮台新营工事。’前日,本官闻知刘坤一饬令吴淞炮台司令官,计划在该炮台增设兵员,当即向前上海道、新设河江防御委员蔡钧进言,谓该计划颇有招致外人反感之虞,殊不明智。蔡氏立刻致信刘坤一代为通报,该命令随即被取消。”「上海在勤小田切総领事代理ヨリ青木外務大臣宛·吳淞炮臺ノ新營工事停止方劉坤一ヨリ盛宣懷へ電訓ノ件」、明治33年7月3日、日本外務省『日本外交文書·第三十三卷別冊二·北清事変中』、222頁。

       (40)《刘岘帅来电》,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初三日,《愚斋存稿》卷36,第852页。

       (41)《鹿抚台来电》,光绪二十六年五月二十七日子刻到,《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010页。

       (42)《寄江督刘岘帅鄂督张香帅》,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初五日,《愚斋存稿》卷36,第856页。

       (43)《盛宣怀上鹿传霖电》,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初六日,王尔敏、吴伦霓霞:《清季外交因应函电资料》,第400页。

       (44)「上海在勤小田切総领事代理ヨリ青木外務大臣宛·時局ニ對スル劉總督意見情報ノ件」、明治33年7月11日、日本外務省编『日本外交文書·第三十三卷別冊二·北清事変中』、238頁。

       (45)《余联沅致盛宣怀函》,光绪二十六年七月初六日亥初刻,王尔敏、吴伦霓霞:《清季外交因应函电资料》,第364页。潘芸翁,即潘学祖,时为上海制造局总办。

       (46)《盛宣怀致刘坤一电》,光绪二十六年七月初七日,陈旭麓、顾廷龙、汪熙:《义和团运动——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第158页。同日盛宣怀复余联沅函谓:“今早派人至英、法、美三领事处探询制造局,均云并无其事。英领事谓既有约章,断不翻悔。法、美则云,此非一国所能私做,或是兵船水手乘凉所为,如有安置电线,尽可捞出。”《盛宣怀致余联沅函》,光绪二十六年七月初七日,陈旭麓、顾廷龙、汪熙:《义和团运动——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第158页。

       (47)费志杰:《华洋军品贸易的管理与实施》,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14年,第91~92页。

       (48)《致上海晋升昌王雪岑》,光绪二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亥刻发,《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001页。王秉恩(1845~1828年),字雪岑,四川华阳县(今双流县)人,1884年入两广总督张之洞幕府,后随赴湖北,先后总办或督办织布局、纺纱局、制麻局、商务局、银元局、武备学堂事务。1900年初派赴上海,代理军火进口事务。

       (49)《鹿抚台来电》,光绪二十六年六月三十日亥刻到,《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038页。

       (50)《千急致东京钱念劬》,庚子七月廿四日巳刻发,《张之洞电稿乙编》第13函,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藏:甲182~73。

       (51)江南制造总局无烟火药厂,在当时制造的无烟火药,不但质量好、品种多,而且产量也高,据魏允恭统计,到光绪三十年,其在10年中总计制造无烟火药40.6万磅,供清军作战训练使用。参见王兆春:《中国火器史》,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1991年,第375页。

       (52)《致两江刘制台》,光绪二十六年五月廿三日亥刻发,《张之洞电稿丙编》第17函,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藏:甲182~96。

       (53)《致上海制造局潘道台》,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初一日丑刻发,《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043页。

       (54)《致上海制造局潘道台》,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初二日辰刻发,《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047页。

       (55)《潘道来电》,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初四日未刻到,《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061页。

       (56)《致上海制造局潘道台》,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初五日寅刻发,《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060页。

       (57)《潘道来电》,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初七日未刻到,《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058页。

       (58)《潘道来电》,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初四日丑刻到、六月十二日未刻到,《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061、8105页。按,“杜田”为德国军火厂商。

       (59)《潘道来电》,光绪二十六年六月二十一日酉刻到,《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106页。

       (60)《密陈枪炮厂情形片》,光绪二十六年十月十八日,《张之洞全集》第2册,第1385~1386页。

       (61)《致济南袁抚台》,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初七日申刻发,《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076页。

       (62)再如当时参与“东南互保”的山东巡抚袁世凯请求张之洞支援枪弹,张氏除了坦白湖北枪炮局无力供应外,也只能从外洋渠道想办法,他复电称:“上海泰来洋行有大口十响毛瑟五千枝,无烟弹千万。……前月半事急,鄂与之议购,每枪一枝库银六两八,弹一百五十万颗,每千库银四十五两,贵极,急需只可购定。忽领事不准出售,现经刘岘帅与敝处同认保护长江,各领事稍喜,敝处有另买军火,言系防土匪,已允放行,但约明不能济北方。尊处如愿购,拟请公速密商江南。”《致济南袁抚台》,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初七日未刻发,《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075页。

       (63)《为徐建寅等请恤折》,光绪二十七年三月二十五日,《张之洞全集》第2册,第1390~1392页。

       (64)湖北提督张春发所率武卫先锋左军是少数在北京城沦陷之前抵京的勤王军之一,这支队伍参加了河西务之战,然一战即溃。在时人记载中有“春发且战且退,狂奔三日,夜抵南苑乃止”的批评。参见胡思敬:《驴背集》,《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第2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第481页。

       (65)《寄谕两江总督刘坤一等著上海各局及各省应解军火粮饷于清江等处趱程筹运》,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十七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庚子事变清宫档案汇编》第2册,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454页。

       (66)《寄谕两江总督刘坤一著上海制造局所储军械子药运赴江南省城存半另半北运》,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庚子事变清宫档案汇编》第2册,第560页。

       (67)《解拨天津军械片》,光绪二十六年七月初三日,《刘坤一遗集》第3册,第1226页。

       (68)《宽备军火迅筹北运片》,光绪二十六年七月十四日,《刘坤一遗集》第3册,第1231页。

       (69)参考拙文《“东南互保”究竟有没有“议定”约款》,《学术月刊》2013年第11期。

       (70)《代领事霍必澜致索尔兹伯里侯爵电六月二十九日》,1900年7月25日,《英国蓝皮书有关义和团运动资料选译》,第141页。

       (71)有安民告示可为证,示文录下:“再为出示晓谕事:照得造谣惑众最为地方之害,业经谕禁饬拿在案。本道近日访闻复有匪徒捏称制造局添募多营,专与洋人为难,并各国兵舰有争夺吴淞炮台及制造局情事,殊不知上海及长江一带本道早与各国领事商定切实保护,各不相扰,现有议章可循,断无翻悔之理。况各国兵船泊吴淞时来时往,本属常事,此次派来较多无非防匪护商,别无他意,即制造局因地方辽阔,工匠众多,仅有新旧二营通共八百余人借为巡防弹压之用,共见共闻,其捏造此等谣言者欲使居民惊疑,纷纷迁避,彼可乘扰攘之际聚众半途要劫,居心叵测,实堪痛恨。除严密查拿惩办外,诚恐愚民无知,为其煽惑,合再出示晓谕,为此示仰居民商贾诸色人等知悉,自示之后,务望照常安居营生,慎弗轻信谣言,无故迁避,遂匪徒抢夺之计,后悔无及。倘有将造谣之人扭送来辕,或指名控究者,一经讯实,造谣者即行严惩,扭送者定予重赏,仍不准挟嫌妄控,致干重咎。切切!特示。七月十一日。”《示靖人心》,《申报》1900年8月7日,第3版。

       (72)参见拙文《“东南互保”之另面——1900年英军登陆上海事件考释》,《史林》2010年第4期。

       (73)这种情势贯穿了事变的始末,至七月初旬,张之洞尚试图大量购入沪造枪弹,有电云:“沪存毛瑟新枪一万二千枝,鄂省拟全数购买,但须看明确系新枪,须言明准出口乃付价。再,沪局机多,添购亦易,拟托贵局代添机造大口毛瑟纸壳弹,亦可济急。”《急致上海制造局潘道台》,光绪二十六年七月初三申刻发,《张之洞电稿乙编》第13函,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藏:甲182~73。

       (74)《盛宣怀寄李中堂刘岘帅张香帅电》,光绪二十六年五月二十八日,《愚斋存稿》卷36,第844页。

       (75)《筹办移设制造局添建枪炮新厂折》,光绪二十九年二月十九日,《张之洞全集》第3册,第1561页。

       (76)《请建李鸿章专祠折》,光绪二十八年七月,《愚斋存稿》卷7,第215页。

       (77)关于晚清兵工业种种病症的深刻分析,可参见杨国强:《19世纪后期中国兵工业的起始与困境》,氏著:《衰世与西法:晚清中国的旧邦新命和社会脱榫》,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第225~2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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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制造局:影响“东南互助”进程的关键因素_盛宣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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