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版权金融的发展_金融论文

论我国版权金融的发展_金融论文

中国版权金融发展刍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版权论文,金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版权作为一种智力创新成果,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参与国际竞争的经济制高点,版权经济就是一种最典型的知识经济。版权经济的快速发展,主要源于对版权资源的充分开发、利用和经营。而版权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经营则离不开资金的融通,充足的资金是版权相关企业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和长远发展的重要保障。版权相关企业能否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及时足额筹集到企业生产所需要的资金,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至关重要。特别是在发展的初期,版权相关企业自身“造血”能力不足,通过向外部融资来获得足够的资金尤为重要。在知识经济时代,实现金融和版权的全面对接,发展版权金融逐渐成为发展我国版权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关键因素。

一、版权金融及其发展现状

(一)版权金融的概念界定

“版权金融”目前尚无明确定义。2010年5月,首个“ICE版权金融俱乐部”在北京成立,才第一次将版权与金融的概念糅合。笔者认为,版权金融是指发生在与版权相关经济活动中的资金融通的所有活动。版权金融是版权经济的核心,版权金融的发展对版权经济的发展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会起到重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版权在法学和经济学上有不同的意义。法学意义上的版权概念,是指政府批准的为智力成果的发明者或持有者所专有或在规定的年限内使用成果的一种排他性权利,它包括版权所有者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经济学上的版权概念是一种财产权,是对知识、信息及技术成果进行排他性使用、支配的一种权利,其客体是财产权这一无形资产而不是知识、信息及技术成果本身。①

金融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经济活动的总称,广义的金融泛指一切与发行、保管、兑换、结算、融通有关的经济活动,甚至包括金银的买卖,狭义的金融专指信用货币的融通。

版权金融并非版权与金融两者概念的简单相加。这一概念中侧重于强调经济学意义上的版权概念和广义的金融概念。经济学意义上的版权概念和金融的概念本身有着内在的联系性和统一性。经济学意义上的版权概念是一种财产权,在经济学视野中,通过版权的转让,可以激励社会对版权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使用,这也是版权的价值和意义所在。这就意味着版权资源在进行开发、利用和经营中必然会与金融发生联系。同时,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知识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因而,版权经济作为一种典型的知识经济,它的发展必然和金融密不可分。

版权金融涵盖的产业范围非常广泛,发生了与版权相关经济活动的产业都被纳入其中。版权产业、文化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是版权金融中最重要的产业类型。实质上,版权金融已经依靠版权要素渗透到了农业、工业、服务业等传统产业中。版权金融发展的关键要素是实现金融与版权的全面对接,推动版权相关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对接,使版权资源金融化,将金融活动引入版权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经营活动。

(二)中国版权金融的发展现状

1.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政策大力推动金融与版权的对接

随着国家发展战略的调整,中国政府越来越重视知识经济的发展和繁荣,积极推动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版权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尤其是近几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推动金融和版权对接的政策。这些政策对推动整个版权金融的发展意义重大。

(1)国家各部委出台政策大力推动金融与版权对接。近年来,国家各部委出台政策大力推动金融与版权对接,国家推动版权金融发展的方向逐步明确。2010年1月,新闻出版总署和农业银行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2个月后,文化部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国家部委支持金融与版权对接的苗头初现。随后,央行、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等九部委联合下发《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金融应该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这一指导意见为金融和版权的对接指明了方向。2011年10月发布的《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将促进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商标、专利等)与经济、金融的融合作为了主攻方向。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文化产业定位为支柱性产业。这一决定为金融和版权的对接提供了较为具体的方法和路径,为版权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2)各地方政府出台政策大力推动金融与版权对接。随着国家对金融与版权对接的支持,对发展版权产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视,北京、上海、广东、成都、陕西等地方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推动金融和版权对接的政策措施,大力推动版权金融的发展。下以北京、上海为例。

北京不仅是中国的政治、经济中心,也是国家的文化中心。北京市政府积极出台政策,整合北京的金融和版权资源,立足于推动版权相关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合作,采用贴息的方式鼓励银行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并逐步完善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服务体系,促进金融与版权融合,推动版权金融的发展。北京市政府继2008年下发《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试行)》之后,2009年又发布了《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担保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服务体系,解决文化创意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金融和版权的全面对接。

上海作为中国的第二大城市、长三角的核心城市,具有全国无与伦比的金融基础,目前上海市政府已经出台多项政策,大力推动金融与版权的融合。2009年《上海市版权公开交易管理办法》的颁布规范了公开市场的版权交易行为。2010年《上海市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繁荣的实施意见》的发布,推动了上海市金融和文化产业对接,对加强和提升金融服务、促进版权金融的发展有重要意义。2011年5月,上海市政府又出台《关于促进本市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宏观政策、财政扶持、政府采购、税收优惠、知识产权保护、投融资、资质认定和人力资源等领域,全方位支持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这一意见为上海市版权金融的发展指出了具体路径。

2.国家和地方版权金融工作不断推进

(1)版权交易服务平台、“文交所”陆续涌现。国家和各地方政府也积极加强版权政策的引导,为版权和金融对接搭建平台。版权交易服务平台和“文交所”(包括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和文化产权交易所)陆续涌现,交易活动不断开展,版权金融工作不断推进。

随着中国第一个版权交易市场——长沙出版物交易中心开始试营运,中国版权交易服务平台陆续涌现: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中国国际版权交易中心、上海版权交易中心、浙江产权交易所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天津海泰数字版权交易服务中心等相继挂牌成立,并开始运营。2011年9月,全国首家数字版权交易所——天津数字版权交易所也已完成筹建工作。版权交易服务平台呈遍地开花之势。

“文交所”的情况和版权交易服务平台的情况如出一辙。2009年6月,国内首家成立的文化产权交易所——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正式揭牌成立。同年11月,深圳“文交所”宣布挂牌,为全国第二家“文交所”。沈阳文化知识产权交易所、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厦门文化艺术品交易所、郑州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山东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深圳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等相继成立。截至2011年7月31日,全国各地已挂牌开业的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达21家;筹备中的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有15家。②

(2)版权相关产业园区集聚效应初显,对金融的需求增加。随着国家和地方政府对版权相关产业的支持,各地版权相关产业园区发展迅速,集聚效应初显。尤其是在北京、上海、杭州等版权相关产业较发达地区,版权相关产业园区集聚效应明显。版权相关产业园区的发展意味着在一个园区内版权相关企业会在相对短的时间聚集,整个园区对融资量和金融产品创新的需求会非常旺盛。

以上海为例。2008年,全国首个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张江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在上海正式挂牌成立。经过3年的建设发展,张江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已聚集了网游出版、动漫、数字报刊、电子图书、艺术典藏等相关数字出版企业260余家,实现产值约110亿元。版权相关产业园区发展迅速,对整个行业发展的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初步显现。为满足版权相关产业园区的金融需求,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推出产业集群联保小组贷款,满足了众多小型版权相关企业的个性化需求。浦发银行上海分行与15家市级版权相关产业园区合作,引入优质担保公司,探索推进“银行+园区+担保”的“银元宝”风险共担合作模式,满足园区内中小企业融资需求,该行还创造了联动开发批量贷款模式和针对版权相关产业园区运营方的“未来租金质押”融资模式。

3.版权金融产品初露端倪

金融机构是发展版权金融的主力,国内现在已有部分商业银行试水版权金融,推出了各具特色的版权金融产品。这些产品无需固定资产抵押、担保,符合版权相关企业以智力产品为核心资产的特色,为版权相关企业的融资开辟了新的道路,也推动了中国金融和版权的对接,促进了中国版权金融的发展。

比如,交通银行北京分行推出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金融产品“展业通”;北京银行也推出金融产品“智权贷”、“创意贷”;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推出针对版权相关企业的专项金融产品“融慧贷”;中国银行为支持版权产业的发展,针对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入驻的影视企业而开发的特色金融产品“影视通宝”。

国内商业银行发放贷款主要采用信用贷款、抵押贷款、担保贷款等三种方式。率先推出版权金融产品的这些商业银行将版权作为抵押物、担保品,为版权相关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这一方式打破了传统的只有固定资产才能充当抵押物、担保品的观念,实现了金融机构和版权相关企业的对接,促进了版权金融的发展。

二、发展版权金融面临的问题

目前,中国版权资源在经济领域还没有得到充分地开发和利用,版权资源的经济效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金融和版权的对接速度亟须加快。虽然无论是国家还是业界都认识到了金融和版权对接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但是在版权金融发展的实践中,在实现金融与版权的对接过程中,仍存在着诸多阻碍版权金融发展的问题。

(一)版权价值评估难,投资风险大

版权相关企业利用版权融资的最大制约在于版权价值评估难。首先,版权属无形资产,它与传统意义上的厂房、设备、机器等抵押物、担保品有着完全不同的性质。所以版权虽有价值,但很难对其价值进行准确评估,因而难以转化为抵押物、担保品。

其次,版权价值既难评估,又易流失。版权价值的保值能力也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能否带来预期的经济效益都是未知数,投资风险大。

再者,中国版权相关企业很多都是中小企业,规模小,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有限,加上中国版权产业起步较晚,版权相关企业尚未形成相对成熟的运营模式和持续营利的能力,抗风险能力差。因此这些企业获得的信用评级很低,可信度不高,许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对版权相关企业进行投资时持保守态度,大多会采取稳健策略,出现很少甚至不愿给版权相关企业贷款的现象。这些现象的存在成为金融机构和版权相关企业对接中的障碍,制约着版权金融的发展。

(二)国内版权资源评估体系尚不健全

版权产品在进行交易、抵押时,交易双方均需要评估其价值,而我国尚未建立一套相对完整的版权资源评估体系,众多版权价值在市场上无法获得正确、合理的评估。

虽然国内也有针对版权等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的机构,但这样的机构在全国还太少,而且由于其评估标准的不甚合理、不规范、缺乏权威,评估的结果无法在银行获得认可,导致版权相关企业无法获得银行的信用贷款。此外,银行虽然也有针对版权的评估,但与市场评估系统常常“不接轨”,银行放贷前大多都得重新评估一次,使得放贷程序非常复杂、周期较长。

正是国内版权评估体系的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版权相关企业融资难的普遍现象,阻碍了版权相关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对接,制约了版权金融的发展。

(三)版权金融机构组成单一

纵观他国版权金融发展轨迹,很多国家在发展版权金融过程中都有意识地建立起了多元的金融机构体系。以日本为例,日本是用政府投资的银行和其他政府体系的金融机构对尖端产业(包括版权产业)做评估、投资或特别金融服务。日本民间金融界也开始尝试发展以无形资产做担保的融资,并成立专门的机构对无形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为无形资产开发方筹集资金。

而中国发展版权金融的机构主要集中在银行领域,机构组成过于单一。由于版权投资存在风险,单单依靠银行也易造成版权投资方资金渠道狭窄,过分依赖银行也增加了银行对投资回报的担忧。国内目前还未形成健全的、多元的金融机构服务体系,版权的担保机构等还太少,专门提供版权金融服务的机构也不多,版权金融业务面不够广,从长远来看不利于版权金融的发展。

(四)资本市场发展不平衡

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不仅可以提供版权相关企业发展所需要的大量资金,还可以优化配置版权资源。在政府的培育和引导下,利用资本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可拓宽版权相关企业的融资渠道,缓解其资金缺乏的现状,从而实现金融和版权的对接,促进版权金融的发展。然而,目前我国版权金融的资本市场发展不平衡,版权相关企业的融资大多只能依靠间接融资渠道。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金融机构和版权相关企业实现对接,阻碍了版权金融的发展。

近年来,中国版权相关企业的间接融资渠道有所拓宽,中长期银行信贷市场逐渐发展,但直接融资渠道缺乏。版权相关企业的直接融资在我国主要体现为上市。部分金融机构虽也探索采用了股权投资、债券融资、信托等模式破解版权相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但是这些模式大多适用于大型企业,并不适用于中小企业。因为这些模式对企业的规模、经营年限、盈利等有较高的要求,尤其是上市。例如,在国内A股市场上市所具备的基本条件中,《公司法》、《证券法》对发行者的要求包括: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开业3年以上;公司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年连续盈利(盈利率高于银行存款利率),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等。然而,在我国版权相关企业中,有实力的大型企业偏少,中小企业占大多数,但其一般规模较小、资金少,无法达到上市的要求,对上市只能望而却步。因此,版权相关企业在实际的融资过程中,大多采用间接融资方式,对直接融资渠道利用不足。

三、对中国发展版权金融的建议

(一)加强政府的引导作用

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金融政策与版权政策的衔接,强化政策的导向作用,整合金融资源和版权资源,优化版权相关企业融资的市场环境,以增强金融机构投资的信心。

为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促进金融机构和版权相关企业的对接,满足版权相关企业的融资需求,建议政府运用基金的方式发展版权金融。我国可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的版权相关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带动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围绕政府整体产业布局来有效聚集、整合,实现版权相关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全面对接,促进版权金融的发展。这一基金可主要用于园区建设、产业孵化、研究及培训基地等的补贴、资助和奖励,促进版权相关产业的发展。

(二)搭建更加广阔的版权金融服务平台

发展版权金融需要国家版权公共服务的支撑和更广阔的平台来完善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

北京ICE版权金融俱乐部成立后,举办了各类金融活动,如专题研讨会、银企见面会和投融资项目推介会等。金融机构会员通过俱乐部可以发布新的金融服务产品,寻找可以支持的优质版权项目;版权相关企业会员也可以推荐优秀版权项目,寻求各类投融资支持合作。这样的俱乐部有助于金融机构和版权企业的沟通和合作,促进版权金融的发展。

建议政府可以尝试推广性质相似的俱乐部,组建版权金融联盟,或者打造大型的版权项目推介平台,举办以“版权金融”为主题的峰会、论坛等。这些平台最好在与国外相关行业的合作之上搭建,不仅为发展版权项目的投融资者及时提供行业信息,打造多元的交易平台,而且也利于版权相关产业走出去,为中国版权金融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平台。

(三)完善版权金融机构体系

版权金融发展的源头是资金,主体是机构。中国缺乏多元的版权金融机构体系,建议可在政府的引导下,扩大版权金融机构服务范围,构建专业化的金融服务平台和多元化的金融机构体系,开发适合版权相关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如建立除银行外的版权金融专营机构,专营机构可以为版权相关企业量身定做适合其特点的信贷产品。国家还可建立专门针对版权金融的试点机构,从提供贷款的银行延伸至提供担保的机构,如成立版权担保公司、版权保险公司,甚至版权银行等,对于符合条件的版权服务专营金融机构,发放营业牌照,并给予税收等相关政策优惠。在一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下,政府还可以考虑设立民间投资机构,构建全方位、多元化的版权金融机构。

(四)尽快建立和完善版权评估体系

为促进中国版权金融的发展,应尽快建立和完善版权评估机制,形成一个公正、合理、有效的评估体系,建立权威的版权评估机构。

目前国内虽然制定了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但可操作性较弱,评估随意性较强,难以准确衡量知识产权质押时的真实内在价值,更难以确定质权实现时的价值。不仅公众难以信任评估结果,行业管理部门难以有效地对评估报告的质量进行监管,金融机构也很难对知识产权本身的价值有比较专业、真实的评价。③因此,建议由国家版权局、知识产权局等政府部门牵头,邀请金融领域著名的评估专业人士,引入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联合版权领域研究的专家学者共同建立一个合理、有效、权威的版权评估体系,然后在这一体系下建立权威的版权评估机构。国家可在全国设立几大评估基地,评估的范围不仅仅限于对版权价值的评估,还应扩大到对企业的考核,对诸如贷款评级等方面做出相对科学的评估。这种机构由于其权威性很强,在一定程度上将大大增强对于版权相关产业投资者的信心。

(五)建立健全版权金融调控机制

政府在解决金融支持版权与分散风险这对矛盾中,需要建立能够对金融机构、金融资金进行适时调控的版权金融调控机制。

调控机制可分为两方面:一是奖补机制。政府以适当的财政政策和资金引导,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贴息以及建立完善激励机制、担保基金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④如对版权金融机构适当进行风险补偿。建立信用激励机制,根据版权相关企业信用状况,对信用进行评定,以此为依据实现不同的政策扶持,力争实现以“信用促融资、融资促发展”,对贷款增量的金融机构奖励。佛山市南海区政府在这方面的探索具有示范价值,在财政预算中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专项经费,并在其中安排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资金,用于补贴南海区中小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银行贷款所支付的利息。贴息资金原则上每年核拨1次,贴息计算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贴息比例不超过企业应支付贷款利息额的35%。二是监管机制。版权金融作为“新事物”,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应对其多加引导,张弛有度,走出“要么强制,要么放任”、“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营造宽松有度的市场监管环境。

(六)开展版权金融相关理论研究

版权金融的健康发展需要理论研究的支撑。由于版权金融在中国还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国内对版权金融的研究甚少。建议突破单一学术机构研究的模式,建立以学术研究机构为研究主体,政府、版权相关企业、金融机构多方参与的研究模式。在这个模式中,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企业是产业运营主体,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学术研究机构对版权金融进行前瞻性研究,提供市场预测、发展前景等信息支持。各方互相协作,合力推动版权金融工作的顺利进行。日前,四川大学文化产业研究中心获批成为首个全国版权(产业研究)示范基地,将在版权金融领域进行相关探索。

(七)培养版权金融专业人才

版权金融的发展,人才是关键。人才资源是否充沛关系着版权金融能否长远快速发展。目前,在金融机构,懂版权的人才很少,致使版权相关的质押贷款业务难以开展。国内也没有专门的版权金融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机构,高校也未开设相关课程。人才尤其是高端人才的缺乏已成为制约版权金融发展的一大“瓶颈”。

为此,建议高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设版权金融及版权产业相关的课程,培养既懂版权又熟悉金融的综合性人才,为版权金融健康长远地发展提供后备力量。

同时,应加强对金融机构版权人才的培训考核,建议达到一定规模的金融机构设立专人负责日常版权工作。金融机构可定期邀请版权相关产业专家、主管部门领导、优秀版权从业人才等,为金融从业者进行培训。版权主管部门可定期组织与版权相关的培训及考核,由企业指派员工作为专门的版权人才参加培训。

注释:

①吴赟:《文化与经济的博弈:出版经济学理论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100页。

②丁鑫:《文交所不应成为吸金机器》,详参人民网http://art.people.com.cn/GB/226026/16030472.html。

③谢樱:《全国首个试点城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遇瓶颈》,详参人民网http://ip.people.com.cn/GB/139288/13894894.html。

④四川省财政厅:《财政支持农村金融发展问题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http://www.mof.gov.cn/xinwenlianbo/sichuancaizhengxinxilianbo/201109/t20110919_ 5945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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