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投资基建工程项目投资评审工作问题及措施论文_龙嘉慧

财政投资基建工程项目投资评审工作问题及措施论文_龙嘉慧

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也对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核而言,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技巧性、系统性极强的工作。基于此,本文结合笔者多年实践工作经验,展开以下探讨。

关键词:财政投资;基建工程;投资评审;问题及措施

一、财政投资基建工程项目投资评审工作存在的问题

1.工程单价的审核

在审核工程预算的单价时,应留意有无存在“低价高套”或所套用的定额与实际施工工艺不吻合以及某条清单的综合单价异常偏高、偏低等情况。一般清单单位与定额单位口径不一定完全一致,如土石方工程的清单单位为m³,定额单位为100m³,某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送审预算把定额单位私自更改为m³,导致此单项清单综合单价比正常的综合单价高出100倍,若没有发现这严重错误,必将造成财政资金的巨大浪费。而在审核结算工程的单价时,应严格执行合同相关条款进行计价,如(1)合同中有适用单价的应按合同已有单价计价;(2)合同有类似适用单价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考类似价格计价;(3)合同无适用或类似单价,需要按照省市相关行业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计价规定及投标当月的人工、材料价格计算预算价,按报价浮动率下浮后确定变更价格。如果遇到无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可由建设单位会同市财政局、住建局通过市场调查确定。

2.虚增工程量问题

(1)在基建工程的某一分项工程中,多计算工程量。

例如:一般挖土方,送审结算为1 578 m3,实际审核为952m3,水泥混凝土路面送审结算为636 m2,实际审核为580m2。这种情况非常普遍、在隐蔽工程中应尤为注意,这就要求审计人员有熟练的工程量计算技能,同时,项目主管部门要有严格的隐蔽工程现场记录和签证。(2)工程量重复计算。由于产业片区的工程范围划分不清,某一分项工程在其中一项目中已列入结算,但在结另外一个项目中仍可以看到此项工程量,就是干了某一单项工作,而重复要了两次钱。这一点在竣工结算中也经常遇到。例如:在市政道路项目中,实际工作中由于工程范围不明确或者划分错误,导致这就重复计算了土方及道路的工程量,无形中增加了财政资金的负担,多支付资金。

3.评审成果法律效力不足

目前评审结论仅仅只作为行政管理部门的参考依据而存在,与评审的职能不相符。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职能的重要部分,也是履行财政职能的重要途径,评审结论具有一定的法定性,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结论是有关政府部门审批项目预算资金、批复竣工决算以及核拨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评审机构要与各个相关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以及相互监督,将评审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有利于推动以及促进管理改革的法制化进程。归根结底评审工作面临的这一问题是由我国目前还未形成统一的评审工作的政策法规体系造成的。我国各地都出台了相关评审工作的法律文件,但在实际实施的过程中受到多方面的因素影响,在评审职能的推广上进程较慢。要想及时解决评审工作存在的环节性、计划性以及法定性问题,就要出台一套全面规范的评审工作的法律法规,明确评审职能,规范评审工作流程,建立评审工作的权威性,将评审工作真正地归入到政府投资管理程序以及财政支出关管理程序当中。

二、优化财政投资基建工程投资评审工作的措施

1.工程量的审核

(1)口径必须一致

审核工程量时,应注意审查根据施工图开出的工程细目的口径(工程细目所包括的工作内容和范围),是否与预算定额中相应工程细目的口径一致,只有口径相一致,才能准确地套用预算定额中的预算单价。例如:建筑工程预算中的某些工程细目已经包括了安装费或刷素水泥浆一道(结合层),计算工程量列工程细目时,也应包括这些内容,不应另列项目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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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量单位必须一致

审核工程量时,应注意审查根据施工图列出的工程细目的计量单位,是否与预算定额中相应工程细目的计量单位相一致,只有计量单位相一致,才能准确地套用预算定额中的预算单价。例如: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的计量单位,有些用“台”,有些用“套”(每三相为一组);管道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的计量单位,有些工程细目用“10m”,有些用“100m”。等等。这些都应该注意分清,以免由于计量单位搞错而影响工程量的准确性。

2.注意核对合同条款,结合实地考察

首先,应该对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要求,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只有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才能列入竣工结算。对此,无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对工程资料的编制审查应引起高度重视。施工单位首先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遵守职业道德,客观真实的编制工程资料。建设单位应加强审查工作。审核人员则应把好最后审核关,做到实地考察、现场复测,以确保工程资料准确、真实、可靠。其次,应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优惠条款等,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若发现合同开口或有漏洞,应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认真研究,明确结算要求。笔者在审核一办公楼装饰装修工程结算时,送审增加“优良工程增加费”17.47万元,因工程投标质量标准及合同已明确为优良工程,其优良工程增加费应在投标报价内综合考虑,所以在结算时取消该项费用。

3.完善财政投资评审专业人员配置

财政投资评审涉及到工程造价评估、财政与建设管理以及会计类的专业知识,以及需要建筑工程,水利、道路、安装、工程技术等多方面的人才,对人员的专业技术要求较高,学科涉及范围广泛以及工作效率和质量要求高。目前我国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的人员专业水平较低、人员数量不足的现状,严重影响到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开展。针对上述问题,财政投资评审部门就要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综合素质,通过内部培养进行自我提高,加强对专业知识的培训以及学习,技术人员之间要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另外要改变传统的人事管理机制。在用人方面要实行合同制、招聘制,严格把关,确保评审人员充满活力。

4.变更签证的审核

签证的审核是审计成功的保障。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工作是工程管理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也是施工单位增加造价最重要最常用的方法,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过程发生在施工日程中,内容广泛,构成原因复杂,规律性较差,发生时间长,难以确定其造价,变更签证的审核尤为重要。严格规范区分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落实设计变更签证有无设计单位盖章、签字,审核工程变更签证的真实性,查看变更签证单是否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单位共同盖章和负责人签字,对不符合变更手续要求的不能列入结算。

5.实行前期介入,全过程审核

目前,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审查,主要侧重于事后核算,即对工程预结算的审核上,对其他阶段的投资审查显得较为薄弱,而从造价控制理论来说,项目建设的前期阶段,特别是设计阶段是造价控制的关键阶段,它对于拟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建设周期、工程造价以及在建成后能否获得较好的经济效果起决定性的作用,因此,造价控制管理与审核人员应主动参与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如在设计阶段对工程设计方案的选择、结构选型、建筑材料选用等方面从经济的角度提供建议。总之,越早介入对工程投资控制的主动性越大,更能达到节约投资,减少浪费的目的。

结语

随着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国家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投资逐年增加,财政投资力度加大,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增多,财政投资评审成为财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建工程结算审核是对政府投资体项目的监管,也是合理控制工程造价,节约国家财政投资、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的必要程序及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1】章莲依.试析财政投资基建工程项目投资评审工作[J].价值工程,2018(5)

【2】吴枫煜.财政投资工程预结算审核问题分析[J].中国科技投资,2018(9)

【3】何家宝.财政投资建设工程投资评审的问题探讨[J].企业技术开发,207(15)

论文作者:龙嘉慧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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