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乔木的社会主义思想_胡乔木论文

胡乔木的社会主义思想_胡乔木论文

胡乔木对社会主义问题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乔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79年1月6日,也就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刚刚闭幕不久,胡乔木在中国社科院作报告时,在列举了三中全会以前我们把一些本来属于社会主义的东西硬说成是资本主义的东西加以禁止或批判的错误后鲜明地指出:“什么是资本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首先要分清。”“如不把什么是资本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的界限分清楚,那么农业经济就很难发展。”在这之后,他又多次向理论工作者提出要研究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并且身体力行,始终把这个问题当作自己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据他的夫人谷羽回忆:1992年4、5月间,江泽民总书记看到胡乔木1990年4月11日写给宣传口两位同志关于他对社会主义的认识的信后,打电话给乔木同志,就信中涉及的理论问题,交谈了40多分钟。乔木同志非常兴奋,感到意犹未尽,相约有机会再当面深谈。这时,乔木同志已身患不治之症,不久又因大腿病变骨折卧床,但他并没有忘记与江总书记的约定,在病榻上不断地思考着,梳理着他的思路。遗憾的是,他还没有完成这项工作,病魔就夺去了他的生命。好在除了1990年4月11日的那封信,十多年来,他还在不少场合讲话时或与一些同志谈话时,谈到了他对社会主义的认识。通过这些讲话和谈话,我们既可以发现一些重要的有价值的认识成果,更可以了解获得这些认识成果的方法论:

(一)认识是一个曲线,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不是一次能够完成的,现在也没有完成,需要我们继续认识。这是胡乔木一贯的思想。1981年4月16日,他在同中央书记处研究室部分同志谈话时说:“什么是社会主义?从一些方面来说我们是清楚的,从另外一些方面来说,由于社会主义本身是发展的,有些问题需要随着历史的前进不断探索。社会主义包括好几个方面的意思。一方面,今天世界上有各种社会主义的流派,或者是学术上的流派,或者是实践上的不同的模式、样式。再一方面,社会主义这个词的含义,在历史上本来就有各种不同的理解,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说法。”这年9月14日,他在中共江苏省委举办的一个学习班上说:“社会主义究竟是什么样的,这是许多国家的共产党必须仔细地重新认识,要用一种学习的态度来认识的一个问题。这个学习也是一个艰苦的过程。自己建立起来一种社会制度,建立起来一种新的社会,但是,不等于自己对它有充分的了解……以往都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是个最理想的社会,应该一切都是和谐的,都是合乎理想的,所以才有社会主义运动,所以才成立共产党。都以为建立了社会主义社会,就什么问题都没有了,一帆风顺地前进。假如有困难,那是天灾或其它物质方面的困难所造成的,而不会在人与人之间发生像社会主义以前那样的冲突”。另一方面,即使“已经认识了的事物,不一定就能够永远正确地认识它。在另外一个情况下,本来已经认识了的东西,又不认识了,又发生了错误的认识。所以,认识是一个曲线,不是那样很容易达到目的的。”还是在这个学习班上,他在答复一些同志关于中国的社会主义模式的提问时说:“中国的社会主义模式今天还在发展,要说到很远的将来,不但我答复不了,专门管经济工作的同志恐怕也答复不了。”“我们要一步一步地走着看,还要不断地学习。”1990年4月11日他再次指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或者说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决不是也不可能是一次完成的,现在也没有完成,只是已有很大的进步。”

(二)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必须面对现实,不能用马列的言论和设想来检验社会主义实践。

所谓面对现实,第一就是要承认社会主义运动在实践中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对社会主义所作设想的修正,反对那种只根据马克思、恩格斯或者列宁曾经说过的话来检验社会主义实践,对一切修正进行非难的“左”倾错误。1991年6月,胡乔木在《中国共产党怎样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一文中指出“成功地开创了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事业”,是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实践中对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大发展,因为改革开放政策摆脱了长期流行的一些传统影响的束缚,修正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提出的一些论点和设想,“在八十年代的经济发展中很快显示了举世瞩目的成功,不但使社会主义中国的地位获得了强大的基础,而且成功地使社会主义事业获得了新的生命力,走上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所以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必须面对现实,首先也是最重要的是面对改革开放的现实,承认改革开放政策对马克思主义的一些论点和设想的修正与发展,而不能用马列的言论和设想质疑和非难改革开放政策的性质。这一点是胡乔木十多年里反复强调的,可以说是不厌其烦。1981年4月16日他在同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部分同志谈话时说:在认识社会主义问题上,有人把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根据对未来社会的设想所作的描述当作定义,“认为没有达到《哥达纲领批判》所提出的设想的社会,就不是社会主义社会,只能说是一种过渡时期。如果仅仅因为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里讲过的什么话,就作这种选择,而把国际范围内不是一个国家而是许多国家的工人运动和社会主义实践忽略了,显然是不妥当的。这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方法。马克思主义的方法就是要从实际出发。《哥达纲领批判》虽然涉及到社会主义问题,但并没有作进一步的详尽的论述。马克思当时认为社会主义是在资本主义有了充分发展的条件下实现的,所以他假定这个时候不需要商品生产,不需要货币,并且假定阶级已经消灭。马克思并不认为无产阶级革命在某个国家或某些国家胜利以后,马上可以做到这一步。马克思、恩格斯从来没有作过这样的设想,因为除了一些特殊的例外,多数欧洲国家存在农民,恩格斯曾明确宣布要等待农民的觉悟,不能对他们实行剥夺。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和其他一些场合谈到社会主义问题时,并不都是进行严格科学的讨论,而是进行一种推测和设想。”“后来的实践表明,社会主义社会还是需要商品、货币、工人阶级、农民阶级,至少这两个阶级,至少在大多数国家,在相当长的时期里是存在的。这样一种社会基本上消灭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基本上实行按劳分配的制度,当然还有其他的条件,我们承认不承认是社会主义?如果不能把它们叫做社会主义,就意味着我们只能照搬马克思、恩格斯的某些著作的某些词句,而可以不顾社会实践的发展,这样一来,马克思主义就不能发展了。这种思想方法根本不能称为马克思主义。”同年9月14日,他针对一些人对社会主义改革的非难和对某些改革措施的误解指出:“加强企业自主权,管理的民主化,发挥各种责任制,增加市场的作用”,“承认集体经济在非农业经济里的作用,农业部门以外的集体经济在中国会成为一个稳定的经济形式,同时还有一定范围的个体经济”,这些“都是我们国家社会主义经济向前进逐步趋向成熟的标志,而不是什么退回到新民主主义或者国家资本主义的表现”。1986年9月28日他又一次重申:“科学社会主义决不能一字不差地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论述去实现。否则,就不是实践中的社会主义,而仍然只是一种设想了。”“判断一种观点是否是真理,不是靠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最终只能依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我们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来不断地探索和解决新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新问题,从而把革命和建设一步一步地推向前进,这既是坚持了马克思主义,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我们不可能到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找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现成答案”,“无论马克思还是恩格斯,从来就没有向任何人许诺过这种‘现成答案’。”“要到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去找‘现成答案’,这本身就是十足的教条主义的说法。”在1990年4月11日的信中,更是直接地列举了我们必须面对的一系列具体现实,即:“共产主义的目标由近变远,作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后来被列宁称为社会主义)不仅由短变长,认识到社会主义时期是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其成熟阶段现在还不能预见,而且由高变低,即由不承认商品经济到只在狭小范围内承认商品经济(限于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之间的交换,而集体所有制是按照某种经典人为地造成的),到承认整个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从生产的内容(《经济研究》今年第三期的第一篇文章值得重视)、生产方式(承认企业是独立经营的实体)、交换、分配(积累的随意性,个人劳动所得曾经被认为只是物质刺激)消费的各个领域都与过去的历史有很大不同”;“按劳分配由哥达纲领中的设想其实质再三改变,承认个体所有制(农民为主)和其他所有制的重要意义,即承认非按劳分配仍有存在的需要。对世界形势则多着重资本主义总危机和资本主义国家的革命斗争,而没有或很少想到相反的情况。革命(包括亚非拉的民族解放运动)由高潮转入长时期的低潮,而资本主义则转入强大的攻势”。他说:“这些是马克思主义历史上所始料不及的,现在必须面对现实。”很明显,这里所说的面对现实,就是要我们承认这些变化,从这些变化了的实际出发来认识社会主义。

第二就是要承认已经发生并且现在仍然进行着的社会主义实践,反对那种不顾中国革命发展的历史必然性和胜利实践,不顾列宁在俄国十月革命前后的一系列论述和二十世纪以来国际社会主义运动的新的发展,认为中国经济落后,不应该也不可能实现社会主义的右倾错误。这也是胡乔木反复强调的一点。1981年,他针对社会上出现的一股否认中国是社会主义或科学社会主义,大肆宣传中国不应该或不可能实现社会主义,应该补上资本主义这一课或恢复新民主主义制度等错误观点,多次明确指出:“中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虽还是初步)是一个根本的客观事实,并且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发展”,“我国在实现了社会主义改造之后,已经消灭了剥削制度,建立了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尽管这些刚建立起来的制度还需要完善,但毫无疑义,它们已经在我国扎下了根,并且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1989年4、5月间,他在美国进行学术演讲时,对50年代中国为什么和怎么样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阐述,认为这是50年代的中国发生的最重要的事件。

(三)社会主义不仅仅是一种经济制度。1981年4月16日他在同中央书记处部分同志谈话时阐述了这一观点。他说:“我们共产党人所建设的社会主义,不能仅仅归结为一种经济制度。虽然经济制度是基础,但是这不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唯一的东西。社会主义社会不能仅仅有这个基础。我们建设的社会主义社会,要在各个方面表现出社会主义的要求,符合社会主义的原则。当然这种原则都需要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原则要发展,其他的原则像政治的、哲学的、文化的、道德的、艺术的、社会生活的各方面的原则,都不会一开始就成熟的。”

(四)社会主义要靠经济建设才能实现,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批判“唯生产力论”是根本错误的。1979年1月6日,他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讲话时,在讲到全党的工作重心为什么要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时表达了这一观点。他说:“如果不把工作中心转移到建设社会主义经济方面来,我们就不可能完成革命的根本任务,不可能达到革命的根本目的和根本要求”。“革命就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要靠经济建设才能实现的,离开了经济建设就谈不到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文革”中对“唯生产力论”的批判,是林彪、“四人帮”“企图篡改革命的任务,企图使我们中国革命半途而废,是他们在假革命的口号下使国民经济陷于瘫痪、失败的罪恶阴谋”,“历史的发展根本上决定于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主义要取代资本主义,当然是为着要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更好、更合理……如果一定要说这是‘唯生产力论’,那么,这种‘唯生产力论’就是正确的。那些批判‘唯生产力论’的人,根本不曾也不能解释历史唯物主义是怎样说明生产力的发展,怎样形成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在怎样的条件下才会形成革命。”1989年他在《中国为什么犯二十年的“左”倾错误》一文中把背离发展生产力,追求某种空想的社会主义目标看作是形成“左”倾错误的第三个原因。他说,由于长期追求空想的社会主义目标,即平均主义、自给自足、不断发动群众运动和不断革命,就使“社会主义的主要目标已经由发展生产力,一变而为纯洁生产关系,再变而为纯洁国家权力和意识形态。不幸的是,这里所说‘纯洁’的实际含义,是用空想的原则取代比较切合实际的原则。纯洁的程度愈高,就意味着经济愈停滞。这样,虽然毛泽东始终没有放弃把国民经济搞上去和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宏愿,但是在事实上,经济建设在社会主义的事业中的地位愈来愈低,遇到的人为的障碍愈来愈多,‘抓革命促生产’,只能成为一句空话”。

(五)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富则修”完全是对社会主义的丑化。1980年8月13日,他同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同志谈话时表达了这一观点。他说:社会主义既然是人类最先进的制度,如果没有高度发展的经济,这个社会主义是建设不起来的。社会主义怎样达到高度发展的经济水平,决议稿可以不讲,但要让人们明确决不能有贫穷的社会主义。“宁可要贫穷的社会主义,不要富裕的资本主义”的观点,“富则修”的思想,应该狠狠批一下,把道理讲清楚。应当说离开了发展生产力,就离开了革命的目的,也离开了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原理。富与修是两码事。“富则修”完全是对社会主义的丑化。

(六)没有民主就不是社会主义,建设高度民主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目标。1989年,他针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在同身边工作人员闲谈时指出:现在一些人热衷于所谓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这个概念本身就是不科学的,民主是社会主义题中应有之义,在“社会主义”之前再加“民主”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就像在“共和国”之前再加“民主”是多余的一样,因为“共和”本身就是一种民主。这种不科学的概念的广泛传播,容易造成理论上的混乱,让人产生一种错觉,即社会主义有民主的和不民主的之分,有民主的社会主义,还有专制的独裁的社会主义。他们的这种用心是很明显的。其实,社会主义如果没有民主就不是社会主义。我们所要建立的社会主义不但有民主,而且还要有高度的民主。什么叫“高度民主”?早在1981年他就解释说:“高度民主有两个方面的意义:1.社会主义民主比资本主义民主或新民主主义的民主都是更高的民主。这在《法兰西内战》、《无产阶级革命与叛徒考茨基》和《新民主主义论》中都已讲过。我们举起高度民主的旗帜,才能在思想上、理论上、政治上压倒那些宣传资产阶级民主的思潮,同时也才能表明我们坚决维护马克思、列宁和毛泽东同志所反复宣传的伟大政治原则。高度民主不能限于政治民主。例如基本生产资料归于全民或集体所有,工人对企业有一定的管理权,就不属于政治民主的范围。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反对买卖婚姻和家长制度,父母子女必须互相赡养,这也不是政治民主所能包括的。2.各项民主制度、民主生活的高度发展。这当然需要一个长期发展过程,需要各种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条件的逐步成熟,不能急于求成,犹如现代化一样。但作为社会主义的重要目标不能不提,在‘文化大革命’后尤其必要。高度民主决不能混同于资产阶级民主,而只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完善化。”

(七)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和根本特征,离开了精神文明的建设,很难设想我们的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1986年9月28日,在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讨论《中共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的决议》时,胡乔木明确指出:“从十二大以来,我们党就一直把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一项根本性的指导方针。”“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既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的内容和根本的特征,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发展。”而在此之前的1981年4月6日的一次谈话中,他就提出了“离开了精神文明的建设,就很难设想我们的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的观点。当时他说: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必须依靠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还有工人阶级和全体人民中许许多多有不同程度的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依靠这支庞大的队伍。他们用自己的行动来建设这样一种精神文明的制度,而他们自己就成为这种精神文明的骨干。如果离开了这种制度、骨干,就很难设想我们的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这是非常清楚的。”1991年6月,他在《中国共产党怎样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一文中,以不同的表述方式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说:“中国共产党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反对腐败现象,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防止和平演变,坚持对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并重,目的都是一个,就是防止改革开放的消极作用,不让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变质。”

(八)不同经济领域里的犯罪现象作斗争,就不是社会主义。1981年9月14日他在江苏省委举办的学习班上,在讲到如何理解我国的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以后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的问题时表达了这一观点。他说:“在经济方面来说,社会主义制度一直发展到目前的水平(不单是中国,就是像苏联也还是这样,尽管它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比我们高),还不能完全消灭产生贪污、盗窃、诈骗、走私、投机倒把、行贿、受贿等等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主义原则这类现象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还是存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程度还不够,还没有达到任何人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要多少就有多少的程度,因此,在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由此而决定的社会主义的分配方式的条件下,一些受资本主义腐朽思想严重影响的人(这种影响在相当长的时间还会存在),就会去犯前面所说的那些罪。所以在社会主义社会里,这种犯罪的现象,这种反社会主义社会的行为,其中性质严重的,也就是经济领域里的阶级斗争,这是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免不了的,我们必须坚决地同这种犯罪活动作斗争,不然,我们就不是社会主义。”

(整理者为胡乔木生前身边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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