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区域创新政策案例研究_财团法人论文

日本区域创新政策的案例分析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分析研究论文,日本论文,区域论文,案例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0 引言

       自20世纪下半叶以来,全球科技发展呈现创新活动区域化聚集的趋势[1]。21世纪以后,区域成为参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经济利益体和国际分工的重要主体,区域经济发展和区域竞争力提升也成了新时代经济发展的热点问题之一。与此同时,区域创新体系也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区域创新体系被视为国家竞争力的主要贡献力量[3]。

       英国的库克教授首先提出了“区域创新体系”的概念,认为区域创新体系是由在地理上相互分工与关联的生产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等构成的支持创新的区域性组织体系[4]。区域创新体系包括创新主体和创新资源要素,其中创新主体包括政府、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和创新服务机构,创新资源要素包括人力资源、财力资源、信息资源等,也有学者认为其包括创新主体、创新动力源和创新环境[5],这些要素相互作用共同推动区域创新体系运转。

       1 日本区域创新一揽子政策

       日本的国家创新体系主要依赖于民间产业部门和应用技术,但地方和中小型企业创新能力不强对日本长期竞争力产生了不利影响[6]。为此从20世纪80、90年代开始日本启动地方和区域科技振兴政策,1995年日本政府实施的《科学技术基本法》提出了“科技创新立国”的战略,明确规定了地方政府在科技振兴中的主体责任。基于《科学技术基本法》,1996年日本政府制定了《第一个科学技术基本计划》,提出要大力发展地方科技事业,提高区域整体科技水平,避免科研资源向东京过度集中,鼓励产学官合作研发,区域科技政策的新型框架开始建立。为建设区域创新体系,以文部科学省和经济产业省为主的日本政府机构出台了一系列科技计划和政策(见表1),并投入了大量财政资金,以2008年为例,与区域创新相关的财政预算达到751.9亿日元,占到科技财政预算的3.58%[7]。

      

       2 日本首都圈区域创新体系分析

       本文将以日本首都圈区域创新体系为案例分析日本不同时期推出的区域创新政策。依据1956年的日本《首都圈整备法》,首都圈是指关东地区的1都6县(东京都和茨城县、栃木县、群马县、埼玉县、千叶县、神奈川县,日本的县相当于中国的省级行政区划),随着东京影响力的不断扩大,静冈县、长野县、新泻县、山梨县也纳入其影响范围,形成了包括1都10县的“广域关东圈”,本文中的日本首都圈范围与“广域关东圈”范围相同[9]。

       2.1 日本首都圈区域创新体系初步成型,国家主导建立点对点式的区域创新合作模式

       2.1.1 RSP计划

       1996年日本科学技术厅(现在的文部科学省)下属科学技术振兴机构(JST)实施了区域研发中心扶持计划(RSP),该计划主要是由JST向选定地区的科技中介机构(财团法人为主)派遣科技联络员,科技联络员的主要职能是构建产学官合作网络、挖掘有价值的科研成果并扶持其实现成果转化。

       在1996年至2005年间,首都圈前后共有长野县、神奈川县、静冈县、群马县接受了RSP计划的援助,JST分别派遣16位科技联络员到神奈川县科学技术中心(KAST,财团法人)、长野县高新技术财团、群马县产业支援机构(财团法人)等科技中介机构开展工作。计划共分网络构筑和成果转化2步,第一步首先向每个县派驻一名科技联络员,联络员对各地的科技现状、研发需求、成果转化潜力等进行调查,围绕具有地方特色和有潜力科研课题在科技中介机构组建研究小组或研究会,研究小组由来自当地相关领域的科研机构和企业人员组成,以此构建起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学官合作点。第二步是向每个地区的产学官合作点派遣4名科技联络员,联络员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制定成果转化计划书,RSP计划将根据计划书为每个有市场转化潜力的技术成果提供扶持。

       RSP计划实施以后,4个县以此为契机推出了一系列以地方政府为主体的产学官合作项目和科技联络员培养项目,神奈川县推出了神奈川研发网络构想、产学公技术交流项目、产学官合作联络员扶持项目等措施,建成6个产学官合作点;静冈县推出了产学官合作联络员体制强化项目、产学官合作网络构筑促进项目等计划,建成8个产学官合作点,初步形成了根植于地方的区域创新体系,为首都圈区域创新体系的形成打下了基础[10]。

       2.1.2 区域新生研究共同体计划和区域集结型共同研发计划

       1997年经济产业省推出区域新生研究共同体计划,1998年JST实施区域结集型共同研发计划,这2个计划具有异曲同工之处,都是以地方的骨干企业、中小企业以及大学和科研院所等优势科研力量组成研发联合体或研发中心,以此开展根植于地方产业的高精尖技术领域研发,打造具有世界顶尖水平的知识和技术创新高地(COE)[11]。在区域新生研究共同体计划中,首都圈区域有23项科研成果成功实现产业化,累计经济收益超过67亿日元[12]。在区域集结型共同研发计划中,首都圈的1都10县都受到计划资助,打造出4个环境技术领域的COE、2个生命科学领域的COE和3个信息通信领域的COE。

       2.1.3 国家建立区域协同创新服务中心

       继RSP计划以后,文部科学省的JST为全面推动区域创新工作,在2001年至2004年设置了8个JST协同创新服务平台,后又于2005年和2006年增设了8个JST协同创新服务中心,这些创新平台和创新中心配有专门的科学技术联络员,负责收集区域内的大学研发成果和企业需求信息,进而将产学双方的成果和需求结合起来,加强区域协同创新能力。对于有潜力的课题,JST通过文部科学省的创新种子挖掘计划、技术应用研究项目计划、研发资源活用计划、地区需求型研发计划等创新扶持计划加快其从研发到产品化的进程。首都圈的区域创新扶持工作一开始是由2002年设立的东海创新服务平台负责,为了更快推进首都圈区域创新,2005年和2006年JST在首都圈分别设置了新泻协同创新服务中心、茨城协同创新服务中心和静冈协同创新服务中心,创新服务中心分别帮助不同地区开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产学官交流活动。其中新泻协同创新服务中心扶持群马县和新泻县,并在这2个地区建立了区域产学官合作体系,该体系由多个一对一式(大学、科研院所的研发成果和企业需求一对一)的核心研发组构成。茨城协同创新服务中心的辐射范围包括东京都和茨城县、栃木县、千叶县、埼玉县、神奈川县,该地区的筑波研究学园都市集中了日本的优势科研力量和设施,创新服务中心主要是将筑波研究学园都市的研究成果与区域内的企业技术需求结合起来,提高研究成果转化效率。静冈协同创新服务中心服务静冈县、山梨县和长野县,创新中心经过长期摸索开创了独特的产学官沟通方式——静冈·滨松模式,即由创新服务中心主导,在新项目实施之前,各方所有参与人员以平等的地位聚到一起共同决定项目目标、计划、任务分担等事项,在创新服务中心的长期推动下,该地区的自主和自发创新氛围大大加强[13]。

       目前首都固的这些扶持计划都已实施完毕,各个扶持计划取得了显著成效,创新种子挖掘计划共实施1000多个项目,技术应用研究项目计划扶持实施79个项目,地区需求型研发计划开展了24个项目,成功实现了高品质环保型AL-Si合金精密锻造产品的生产和商品化,建立起由JST、信州大学、信州TLO、长野县科研院所和科技财团组成的世界领先的新型纳米碳研发团队。创新服务中心不仅扶持了大量科研项目研发和成果转化,而且以每个项目为中心构筑起了由项目协调机构(多为财团法人性质的科技中介组织)、技术转化核心机构和研发核心机构组成的区域创新主体。

       随着区域新生研究共同体计划、区域集结型共同研发计划的深入开展以及区域协同创新服务中心功能的不断完善,首都圈区域创新体系的空间范围不断扩大,创新主体的数量大大增加,产学官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也在不断加强,首都圈区域创新水平有所提高,首都圈区域创新体系初步成型。

       2.2 以区域集群为手段构建首都圈区域创新体系,形成区域创新网络

       日本《第二个科学技术基本计划》明确提出要建设和发展区域集群,以集群为手段提高区域经济活力。在区域集群内构建人脉网络和合作研究机制,将大学和科研机构的科技创新成果与企业需求结合起来,集中优势力量发展主导产业,提高地方创新能力,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而在《第三个科学技术基本计划》中,又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快和完善区域集群的发展,提出区域集群仅靠产学官合作研发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灵活的融资制度、创业扶持政策、完善的市场环境、通畅的协调网络等[14]。

       为此日本经济产业省和文部科学省分别在2001年、2002年推出产业集群计划和知识集群计划,计划实施资金由国家拨付,在尊重地方特色和自主性的基础上推动集群建设和区域创新[15]。且从内部结构来看,这2种集群都是区域依存型集群,与区域特性存在密切关系[16]。

       2.2.1 产业集群计划与首都圈区域创新体系

       产业集群计划旨在通过广泛的产学官合作网络和优越的创新环境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主要由地方风险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各个集群设有集群合作平台,负责协调各方关系,实施主体是经济产业省下属的各个区域经济产业局以及民间组织,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由国家主导建设了37个产业集群[17]。

       在产业集群计划中,关东经济产业局负责管理首都圈区域内1都10县的集群建设工作。根据该区域的重点发展领域、产业优势以及大学和公共科研院所的科研资源分布状况等,关东经济产业局将产业集群计划分为“区域产业振兴计划”(涉及5个地区)、“生物风险企业创立计划”、“IT风险企业创立计划”3个子计划分别开展(见表2),“区域产业振兴计划”在该区域选定首都圈西部区域、中央国道沿线区域、东葛·川口区域、三远南信区域、首都圈北部区域作为“集群网络建设扶持区域”,对这些区域给予政策、资金、设施等扶持[18]。

      

       首都圈产业集群计划形成了7个较大规模的产业集群平台网络。从2002年开始,该区域还建立产业集群扶持金融会议,将首都圈地区120多家银行机构纳入其中,为集群内的创新活动提供资金支持。为了更好地整合和优化各产业集群资源,首都圈还建立了广域关东圈产业集群推进联盟,将各个集群的产学官各方机构聚集到同一个平台上,以便开展更加广泛和深层次的合作,目前为止该联盟已经有173家机构参加,其中包括技术转移机构(TLO)13家、金融和民间组织21家[19]。

       2.2.2 知识集群计划与首都圈区域创新体系

       知识集群计划是在文部科学省的指导下由地方政府自主推进,文部科学省根据产业规模和核心科研机构的分布情况以及产学官合作能力选定知识集群对象区域,地方政府自主制定集群规划,国家和地方共同负担计划运行费用。集群的核心机构是地方的大学和科研院所,计划具体实施由地方政府指定的综合协调机构(财团法人)负责,综合协调机构专设知识集群总部,负责集群建设事宜和协调各方关系。计划主要针对环保、生命科学、纳米新材料、信息通信这4大重点领域,旨在通过提升这4个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率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区域创新集群。作为知识集群计划的补充计划,文部科学省还面向具有研发潜力的核心城市及其周边地区推出了“城市区域产学官合作促进计划”,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小而强的微型集群,该计划的实施体制和重点研发领域与知识集群计划相同。2011年以后知识集群计划和“城市区域产学官合作促进计划”由文部科学省新推出的区域创新战略支援计划进行持续资助,直至计划完成。

       在知识集群计划中,日本首都圈的长野·上田智能装备集群和滨松光电子集群入选知识集群计划,2个计划都吸引了众多机构参与,且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见表3)。长野·上田智能装备集群由长野县高新技术财团负责具体实施,研发活动主要围绕纳米碳混合物的智能装备研发、有机纳米材料装备研发等5个方面开展,每一个研发方向组建一个产学官合作研发团队。为了建设和完善区域创新体系,长野县以该集群的组织体系为基础建立了长野纳米技术平台,平台参与机构多达297个,参与成员由319名企业人员、106名科研人员和学生、121名相关人员组成[20]。滨松光电子集群由滨松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振兴机构(财团法人)负责具体实施,主要是研发以高尖端影像技术和设备为主的光电子技术和应用。其核心研发机构是静冈大学电子工学研究所和滨松医科大学光量子医学研究中心,参与研发的企业有24家。滨松地区以该集群为基础将该地区光电子技术领域相关的机构联合起来建立了光电子技术产业化研究会,到2010年已有220个机构参与该研究会[21]。

      

       在“城市区域产学官合作促进计划”中,首都圈区域前后共有17个小范围地区得到该计划的资助,每一个地区以该地区的优势研发领域为核心形成一个微型集群,与知识集群一样,城市区域微型集群也包含一个财团法人性质的执行机构、多个核心研发机构和参与机构。以神奈川东部临海区域为例,该区域的研发方向是环境友好型表面处理技术研发,神奈川县科学技术中心为执行机构,在环保和新材料领域具有较强实力的神奈川县产业技术中心(科研院所)、庆应义塾大学、关东学院大学表面工学研究所(公司)为该集群的核心研发机构,另外还有3家公司参与到研发和成果转化环节[22]。

       首都圈的产业集群区域分布与知识集群、城市区域微型集群的区域分布呈现互补关系,在这些集群计划的推动下,首都圈构建起由多个集群网络组成的区域创新体系,形成了覆盖首都圈的区域创新网络。

       2.3 集群迈入自主发展和升级换代时期,国家建立区域创新扶持体系

       2010年以后,产业集群进入自主发展期,国家依据2007年颁布的《企业招商引资促进法》给予产业集群一定的政策支持,目前主要是以企业、民间组织和地方政府等为中心开展活动,是一种完全由地方主导的集群[23]。2011年以后,日本文部省、经济产业省、农林水产省联合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三部委联合选定有潜力的创新战略区域进行支持。文部科学省又专门针对创新战略区域推出区域创新战略支援计划,这些地区大多具有产业集群、知识集群等集群计划的实施经验,具有一定的区域创新基础,是一个升级版的区域集群计划。计划主要是以地方政府主导实施并制定“创新发展战略”,资金也主要由地方政府筹措,可以吸引民间资本参与。与此前国家主导的诸多政策不同,此次计划中,国家只对区域创新活动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研发人才和科技中介人才培养、科研设施区域共享等方面的援助,为其提供部分人力资本和科研设施补助费,目的是建立起区域创新扶持体系,优化区域创新环境。从参与该计划的创新主体看,除了政府、企业、大学和科研院所外,计划明确提出金融机构的参与,要求地方政府设立由产学官金组成的“创新促进协议会”。

       从2011年计划实施到现在,首都圈区域共有首都圈西部、长野县全境、山梨县、滨松·东三河地区、新泻县等8个地区受到该计划资助,各个地区根据已有的科研创新资源和产业基础推出了“创新发展战略”,并通过产学官金协作的形式完善已有的区域创新体系,其中长野县、滨松·东三河地区和神奈川县、栃木县4个地区还被定为国际竞争力强化区域,这些地区和国外相关的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都建立了合作关系(见表4)[24]。

      

       2.4 日本首都圈区域创新体系发展趋势

       从20世纪90年代到现在,日本区域创新体系的发展经历了从初步成型到区域集群和自主发展3个阶段,体系结构和运行机制日趋成熟和完善,基于以上3个阶段对其发展趋势作如下分析:一是区域创新体系呈现网络化趋势。日本区域创新主体间的合作呈现网络化趋势,在RSP计划中创新主体主要是以课题为中心形成点对点的产学官合作,在区域新生研究共同体计划、区域集结型共同研发计划和JST建立的区域协同创新服务中心中,创新主体数量大大增加,各个主体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有所增强。在各个区域创新集群计划中,各个主体通过构建首都圈生物产业联盟、创新推进协议会等区域创新合作平台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创新协作关系,形成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的区域环境[25],同时日本建设创新集群也是区域主导产业形成和发展的过程,研发领域和产业领域由分散的多个领域向区域优势领域或新兴领域聚焦,以首都圈为例,整个首都圈都在向环境、生命科学、信息技术领域聚焦。围绕这些主导产业,区域内的各个相关创新主体协同合作形成由客户到供应商的垂直关系或由市场、技术到营销网络的水平关联[26]。如图1所示[27],在研发领域和产业领域由分散向集中转变的同时,日本的大学、科研院所、企业、政府等区域创新主体正在逐渐由分散变向集中进而向网络化结构转变。

       二是区域创新体系向地方政府主导转变。根据国家的作用不同,区域创新体系分管制类、网络类和草根类3种,日本的区域创新体系属于网络类,即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双层管制[28]。但是随着日本区域创新体系的发展和完善,国家的管制作用正在弱化,正向地方政府主导转变,国家倡导地方政府立足自身优势确定区域创新发展战略。JST建立的区域协同创新服务中心是国家直接建立的,产业集群计划、知识集群计划和“城市区域产学官合作促进计划”是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共同推动的,产业集群计划后期和2011年新推出的区域创新战略支援计划则完全由地方政府主导,资金筹措也由地方政府负责,国家的职责是创造适宜的创新和创业环境,包括提供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科研设施的扶持,资金方面只提供部分人力和物力补助。此外日本政府为完善区域创新环境,还推出了产学官合作战略促进专项和创新型产学合作体制建设专项,专门为区域创新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科技联络员培养等国家层面的扶持,充分发挥国家的帮扶作用而不是主导作用。

      

       图1 日本区域创新体系网络化发展趋势

       3 日本首都圈区域创新体系分析

       3.1 日本首都圈区域创新项目分类分析

       在日本政府推行的一系列区域创新政策扶持下,首都圈地区开展了诸多区域创新项目。对区域新生研究共同体计划、区域集结型共同研发计划、产业集群计划、知识集群计划等项目计划中的首都圈区域创新项目信息进行了收集和整理,并从产学官合作、跨行政区域合作、东京与地方合作这3个角度对项目进行了分类统计(如表5所示),A代表区域新生研究共同体计划和区域集结型共同研发计划,B代表产业集群、知识集群计划和城市区域产学官合作促进计划,C代表区域创新战略支援计划。

       如图2(数据源见表5)所示,在134个首都圈区域创新项目中,产学官合作项目占100%,跨行政区域合作项目占75.35%,东京与地方合作完成的项目占55.22%,从以上数据可看出,日本首都圈的区域协同创新程度较高,首先所有项目都是以产学官合作形式开展的,首都圈内的企业、大学、中介机构等创新主体通过良性互动,以不同功能和优势融入区域创新体系中。同时首都圈内不同省市间的协同创新频率也很高,尤其是东京与地方之间。在所有区域创新项目中,一半以上的项目都是通过东京和地方的区域协同创新完成的,东京的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企业很好地融入了地方的创新活动中,除直接参与区域内的合作研发外,东京的优势科研机构和大学还在首都圈内其他地区开设分支机构或分校,直接参与地方科技创新活动,对首都圈区域创新事业起到了很好的带动作用。

      

      

       图2 日本首都圈区域创新项目分类占比

       3.2 首都圈区域创新体系科技中介组织分析

       科技中介组织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区域创新体系中发挥着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提取出了表2、表3和表4所列项目中涉及的区域集群平台、协调机构等21个科技中介组织,其中有17个为科技和产业领域的财团法人和社团法人。

       日本启动地方和区域科技振兴政策后,在1996年颁布了《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法》,其主要内容是成立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2013年以后统一改为社团法人或财团法人),事业团作为大学、国公立研究机构与企业之间的中介机构进行委托开发和技术斡旋。为响应《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法》、振兴地方科技创新事业,首都圈各地设立了诸如神奈川县科学技术中心、长野县高新技术财团、埼玉县产业振兴公社(财团法人)、千叶县产业振兴中心(财团法人)等科技中介机构,此类财团法人和社团法人是首都圈的科技中介机构,承担各地产学官合作、技术成果转移、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等业务,是首都圈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支撑。在首都圈区域创新体系的构建和发展过程中,新的财团和社团法人纷纷成立,例如首都圈产业振兴协会(TAMA)、滨松区域创新推进机构(公益财团法人)、三远南信振兴协议会、首都圈生物产业联盟等。这些财团和社团法人拥有企业、金融机构、科技服务机构等会员单位,还有民间资本的支持,可以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提供完善的信息、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的支撑[29],如图3所示。更为重要的是由于他们拥有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会员,可以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开拓市场等提供支撑平台,解决了中小企业技术和资金力量薄弱、难以参与高精尖和高风险技术领域研发和产业化的问题,大大提高了中小企业和地方的创新能力,进而提高了日本的区域创新能力。

      

       资料来源:参考文献[29]。

       图3 首都圈产业振兴协会(TAMA)的成员构成和功能

       3.3 首都圈区域创新项目成效分析

       在政府一系列区域创新政策的推动下,日本首都圈区域创新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从区域科技创新综合指标来看,在区域创新能力最强的地区当中,首都圈内的东京都、神奈川县、静冈县、茨城县、千叶县、群马县、埼玉县均列居全国20强。以首都圈区域创新项目重点支持发展的生物产业来说,在生物产业风险企业数量的全国排名中,首都圈内的东京都和神奈川县位列前5名,在百万人口生物风险企业数的排名中,东京都、茨城县、神奈川县位列前5名。在生物产业风险企业和大学聚集首都圈的同时,筑波、木更津、横滨等地区正逐渐发展为领先世界的生物技术研发基地。

       4 启示

       当前中国的京津冀一体化正在有序开展,而京津冀协同发展要靠创新驱动,要建设区域创新体系。京津冀地区人才资源密集、创新要素富集,是全国创新能力最强的地区之一,但是也存在地区之间的创新资源和要素分布不均衡、部分地区创新基础和环境有待改善等的问题[30],这导致了京津冀地区整体的产业协同创新能力低于长三角、珠三角地区。针对这些问题,本文通过对日本区域创新政策的研究和对首都圈区域创新体系的案例研究,得出以下启示:一是要提升区域内各地区的自主创新能力,均衡区域创新水平。日本区域创新体系的构建是一个提升地方创新能力的过程,是以地方政府为主导、以地方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主体的,通过提高地方和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来缩小区域内各个地区的科技创新差距。国家的作用由管制逐渐变为扶持,通过提供优越的区域创新环境构建造血式扶持体系;二要合理调节首都和周边地区的资源配置。东京与北京一样,聚集了大量优势科研资源和高新技术企业,东京对圈内其他地区起到了很好地带动作用,形成了以东京为中心的首都圈区域创新体系;三要加强科技中介组织建设,实现创新资源共享和协同创新。日本首都圈构建起了以财团法人和社团法人为主体的科技中介组织体系,为资源共享和协同创新搭建起平台,实现了区域内优势科研资源向中小企业和薄弱地区的分散和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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