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贸易隐含碳排放问题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海峡两岸论文,贸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伴随经济全球化快速发展,国际贸易快速增长,由于国际分工、产业结构、能源利用效率以及贸易结构等方面存在差异,国际贸易隐含碳排放的转移问题已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余慧超等,2009)。通过贸易的形式,一国或地区不仅为了满足自身的需求,同时也在为别国或地区的需求而进行碳排放。作为“世界加工厂”的中国,已经超越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国。伴随海峡两岸经贸关系的不断深入,两岸贸易得到快速发展,自2002 年以来,祖国大陆已成为台湾地区第一大出口市场,台湾地区是祖国大陆第二大进口市场,两岸在技术水平与资源禀赋方面存在差异,两岸贸易也存在隐含碳排放转移问题。研究海峡两岸贸易隐含碳排放问题,测算贸易隐含碳排放量,分析两岸贸易的碳排放转移方向及其对全球碳排放影响,对于优化海峡两岸进出口产品结构,降低能源消耗,促进全球碳减排均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研究回顾
国际贸易隐含碳排放问题已成为目前学界研究的热点,研究的关注点主要集中于隐含碳排放的计算方法:一是利用投入产出法(input-output analysis:IOA),二是生命周期评价法(life cycle analysis:LCA),多数学者采用投入产出方法测算贸易隐含碳排放量。Machado 等人(2001)利用投入产出模型计算了进出口贸易中巴西碳排放量,得出1995 年巴西非能源产品出口中隐含碳为13.5 百万吨,而进口中隐含碳为9.9 百万吨,因此,巴西是隐含碳的净出口国。Peters 和Hertwich (2006)通过投入产出模型测算了挪威进出口产品隐含碳占其国内排放量的比重,认为基于消费原则而不是生产原则的碳测算方法能更好的解决由国际贸易带来的碳排放问题。Yan 和Yang (2010)采用投入产出法测算了中国贸易隐含碳排放量,结果表明1997-2007 年中国出口产品隐含碳占中国年均碳排放量的10.03%-26.54%,而进口隐含碳在1997 年只占4.4%,在2007 年占9.05%,中国出口贸易使得世界碳排放量在1997 年到2007 年间增加了48.94 百万吨。 和Steininger (2010)利用多区域投入产出模型测算了奥地利在全球范围内的碳排放责任,结果显示:奥地利基于消费原则计算的碳排放量远大于基于生产原则排放的碳排放量,需要重新思考现有的测算原则对分配碳排放量的影响。
在利用投入产出法测算贸易隐含碳排放的基础上,越来越多学者重视双边贸易的隐含碳排放问题。Rhee和Chung(2006)利用1990年和1995年国际投入产出数据,通过扩充投入产出模型计算了韩日两国的碳排放转移问题,研究发现:与日本相比,韩国有较多能源密集型产业,韩国在排放密集型产品上拥有比较优势。Ackerman 等人(2007)研究发现:美日贸易使得美国的碳排放减少了14.6 百万吨,日本的碳排放增加了6.7百万吨,全球碳排放减少了7.9 百万吨,得出需要用税收或其他政策来规范碳排放的建议。Liu 等人(2010)利用传统的投入产出法估计了中日贸易对碳排放的影响,也认为中日贸易有利于降低全球碳排放。而Li和Hewitt(2008)的研究认为中英贸易让英国碳排放减少了11%,而全球碳排放却增加了117 百万吨,由此得出国际贸易可能会使全球碳排放增加的结论。相似研究,如Guo 等人(2010)在投入产出模型基础上,测算了2005 年中美贸易对本国以及全球碳排放的影响,发现中美贸易使得美国碳排放减少了190.13 百万吨,而全球碳排放却增加了515.25百万吨。
综上所述,可以发现:目前关于国际贸易隐含碳排放的研究主要采用投入产出法,对双边贸易隐含碳排放的研究主要基于总量研究,较少进行分部门的细致研究,而且鲜见海峡两岸贸易隐含碳排放的研究成果。本文拟在借鉴相关文献基础上,从部门视角,估算海峡两岸贸易的隐含碳排放量,分析两岸贸易隐含碳排放转移方向及其对全球碳排放影响,并剖析海峡两岸贸易隐含碳排放净转移的原因。
二、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一)研究方法
本文拟在构建投入产出模型基础上,以2005-2010年海峡两岸进出口贸易额与碳排放数据为样本,通过估算部门碳排放强度,测算两岸贸易隐含碳排放量,对两岸贸易隐含碳净转移进行LMDI分解。
1.部门碳排放强度测算
为了测算部门碳排放强度,本文引入了从宏观角度评价商品和服务中隐含能源或污染量的有效工具:投入产出模型。该模型是由瓦尔西·里昂惕夫于20世纪30年代提出的,已被广泛应用于测算国际贸易隐含能源、二氧化碳和其他污染物的排放量,其优势在于:可以计算任一产品或部门在其生产过程中直接或间接碳排放量(赵忠秀等,2012)。投入产出模型为:
公式(5)中,M'是修正后的总碳排放强度矩阵。ρ是各部门中间投入品的境内产品比重组成的对角矩阵,其中对角矩阵元素=1-[第i部门进口额/ (第i部门进口额+第i部门产值-第i部门出口额)]。
2.海峡两岸贸易隐含碳排放量测算
碳排放量不仅来源于出口(进口)产品的最终制造过程,也来源于与这些产品生产和运输相关的每个过程,每个部门出口(进口)产品的隐含碳排放量等于该部门的产出乘以该部门总碳排放强度(Li and Hewitt,2008)。因此,祖国大陆对台湾地区出口产品隐含碳排放量可表示如下:
3.海峡两岸贸易隐含碳排放净转移的LMDI分解
一国或地区进口和出口产品隐含碳量不同,就会形成碳净转移。当一国或地区出口产品隐含碳大于进口产品隐含碳,该国或地区为碳净移入;反之,则为碳净移出。根据Dong et al.(2010)和王文举、向其风(2011)的碳排放净转移方法LMDI(对数平均迪氏指数法),采用公式(11)可把海峡两岸贸易隐含碳排放净转移分解为规模效应、结构效应和技术效应,以进一步剖析海峡两岸贸易隐含碳排放转移的原因。
反之,则碳净移入。本文主要基于祖国大陆角度分析海峡两岸贸易隐含碳排放净转移效应。
(二)数据来源
本文所采用的海峡两岸投入产出数据均来自OECD,海峡两岸贸易数据来自《中国贸易外经统计年鉴》(2007-2011)。祖国大陆部门与总量能源消费数据来自《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台湾地区部门与总量能源消费数据来自“台湾能源当局”网站。祖国大陆的能源碳排放系数取自IPCC2006 年公布的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台湾地区的能源碳排放系数根据IPCC2006 计算所得。祖国大陆能源热值来自于IPCC2006,台湾地区能源热值来自《“台湾地区”1999年能源统计手册》。鉴于投入产出表的部门分类与能源消费部门和海关HS 部门的分类不一致,本文把所涉及海峡两岸贸易的所有数据整合为13 个部门,整合后的部门分类见表1。
三、实证结果与分析
本文运用上述研究方法,以两岸的投入产出表为基础,以2005-2010 年海峡两岸进出口贸易额与碳排放数据为样本,对海峡两岸贸易隐含碳排放量进行测算,并根据LMDI分解法进一步剖析两岸贸易隐含碳排放转移的原因。
(一)海峡两岸部门碳排放强度
碳排放强度是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碳排放量,该指标主要是用来衡量经济增长同碳排放量之间的关系。一般情况下,碳强度是随着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而下降的。根据公式(3)和(5)可分别计算出研究区间两岸部门直接与总碳排放强度(见表2)。通过比较两岸各部门碳排放强度,可以看出无论是直接碳排放强度还是总碳排放强度,祖国大陆都明显高于台湾地区,祖国大陆平均总碳排放强度为每万美元出口隐含36.53 万吨碳,而台湾地区只有1.91 万吨碳,祖国大陆平均碳排放强度是台湾地区的19 倍多,这意味着台湾地区经济更低碳,生产同样数量的同种产品,台湾地区排放更少的碳。这反映了祖国大陆在能源利用效率与生产技术等方面与台湾地区还存在较大差距。
(二)海峡两岸贸易隐含碳排放量
1.海峡两岸贸易部门和总隐含碳排放量
从部门隐含碳排放角度看:海峡两岸贸易隐含碳排放的主要部门较为相似,祖国大陆依次为部门9、8 和6,而台湾地区则主要集中在部门9、6 和8 (见表3)。在2005-2010 年间,祖国大陆对台湾地区出口中,部门9 的碳排放量约占总排放量的43.79%-51.98%,部门8 约占13.15%-29.74%,部门6 约占10.97%-19.01%,三个部门占比达82.61%-85.6%;祖国大陆自台湾地区进口中,部门9 的碳排放量约占总排放的39.96%-43.75%,部门6 约占27.62%-33.29%,部门8 约占10.64%-17.69%,三个部门占比达86.27%-88.53%。在这三个部门中,高碳排放强度是祖国大陆对台湾地区出口隐含碳较高的主要原因,而较大的贸易额则是祖国大陆自台湾地区进口隐含碳较高的主要原因。
从总隐含碳排放看:祖国大陆对台湾地区出口隐含碳量显著高于祖国大陆自台湾地区隐含碳量,祖国大陆自台湾地区进口隐含碳排放量从2005 年的1057.7 万吨增加到2010 年的1605.1 万吨,增幅为51.75%;而祖国大陆对台湾地区出口产品隐含碳排放量从2005 年的6263.5 万吨增长到2010 年的10968.5 万吨,增幅为75.12%(见表3),可见,无论是总量,还是增幅,祖国大陆对台湾地区出口隐含碳量均高于祖国大陆自台湾地区进口隐含碳量。这主要归因于祖国大陆的能源消费结构以煤炭为主,加之能源利用效率不高,浪费严重以及生产技术落后。祖国大陆对台湾地区出口额远远低于祖国大陆自台湾地区进口额,而祖国大陆对台湾地区出口的隐含碳排放量却显著高于祖国大陆自台湾地区进口的隐含碳排放量(见图1 和图2),这表明祖国大陆对台湾地区出口多是高碳产品,而祖国大陆自台湾地区进口多是低碳产品。可见,在2005-2010 年间,在海峡两岸贸易中,祖国大陆是碳排放的净出口地区,此结论与先前的一些研究结论一致,很多研究均认为:在国际贸易中,中国是大的碳净出口地区(Dong et al.,2010)。
图2 2005-2010年海峡两岸贸易隐含总的二氧化碳量
2.海峡两岸贸易对全球碳排放的影响
在2005-2010 年间,海峡两岸贸易使得台湾地区为满足祖国大陆消费需求排放了1057.7-1605.1万吨碳,而祖国大陆为满足台湾地区消费需求排放了6362.5-10968.5万吨碳;在没有贸易的情况下,祖国大陆为满足这部分需求将排放28126.2-42752.4万吨碳,而台湾地区将排放232.3-424.6 万吨碳,这意味着通过两岸贸易,台湾地区碳排放量增加了824.8-1180.5 万吨,而祖国大陆却减少了21763.7-31783.9 万吨,表明海峡两岸贸易对台湾地区碳排放存在负面效应,而对祖国大陆却有显著正面效应。贸易隐含碳排放问题是一国或地区的消费行为影响另一国或地区环境问题的典型例子。在2005-2010 年间,两岸贸易使得全球碳排放减少了20938.3-30603.3万吨,可见,海峡两岸贸易对降低全球碳排放有积极作用(见图3)。因此,从降低全球碳排放角度看,海峡两岸贸易虽然使台湾地区碳排放量有所增加,但使祖国大陆碳排放量减少的更多,总体上海峡两岸贸易有助于降低全球碳排放。这主要是因为部门6、部门8 和部门9 是两岸贸易的主要进出口部门,这三个部门的贸易额占祖国大陆对台湾地区出口的80%左右和祖国大陆自台湾地区进口的90%以上。而祖国大陆这三个部门的总碳排放强度显著高于台湾地区,其中祖国大陆部门6、部门8 和部门9 的总碳排放强度分别是台湾地区的18 倍、26 倍和37倍左右,这意味着祖国大陆对台湾地区出口越少,台湾地区对祖国大陆出口越多,越有利于降低全球碳排放。而在这三个部门的贸易中,祖国大陆处于逆差地位,两岸贸易显著降低了祖国大陆的碳排放量,进而降低了全球碳排放量。
图3 海峡两岸贸易对全球碳排放量的影响
(三)海峡两岸贸易隐含碳排放净转移原因剖析
为了剖析海峡两岸贸易隐含碳排放净转移的原因,本文对两岸贸易隐含碳净转移进行了效应分解(见表4)。从表4 可看出:从碳净转移看,在2005-2010 年间,除了受2009 年金融危机影响,两岸贸易额减少导致隐含碳净转移入量减少,祖国大陆贸易隐含碳净移入量成上升趋势。在规模效应方面,祖国大陆在两岸贸易中处于贸易逆差地位,净出口为负,碳净移出。在结构效应方面,在2005-2010 年间,祖国大陆隐含碳净转移的结构效应为正,表明出口产品碳含量高于进口产品碳含量,碳净移入,但两岸在产品结构方面差异不显著。从技术效应看,祖国大陆隐含碳净转移的技术效应显著为正,表明祖国大陆出口产品的单位碳强度高于进口同类产品的单位碳强度,碳净移入。总之,海峡两岸贸易隐含碳净转移受规模效应和技术效应影响较大,而结构效应影响则较小。
四、主要结论与启示
本文在统计资料的支持下,通过构建投入产出模型,测算了海峡两岸主要部门直接和总碳排放强度,估算了两岸贸易隐含碳排放量,并对两岸贸易隐含碳净转移进行了效应分解,得到以下重要结论与启示:
一是祖国大陆部门碳排放强度显著高于台湾地区相应部门碳排放强度。这表明台湾地区生产技术水平较高,能源利用效率较高,祖国大陆在降低碳排放强度方面存在较大潜力。在减排压力日益紧迫的国际国内形势下,海峡两岸在减排领域加强合作与交流,特别是祖国大陆向台湾地区学习或引进先进的减排经验与技术,提高祖国大陆的能源利用效率与生产技术水平,很有必要与现实意义。
二是海峡两岸贸易隐含碳排放主要来自于化学工业、金属工业和机械设备制造业。祖国大陆自台湾地区进口隐含碳排放量较高的主要原因是庞大的贸易额;而高碳排放强度是祖国大陆对台湾地区出口隐含碳排放量较高的主要因素。从部门角度看,控制两岸贸易隐含碳量应从三个部门入手,提高其生产技术,降低其碳排放强度,调整优化产品结构,促进进出口产品的低碳化。
三是海峡两岸贸易降低了全球碳排放。在2005-2010 年间,两岸贸易使得全球碳排放量降低了20938.3-30603.3 万吨,两岸贸易在降低全球碳排放方面功不可没。从降低全球碳排放角度看,两岸贸易显著降低了全球碳排放,该项研究成果也为促进两岸贸易深入发展提供了环境意义上的支持。
四是规模效应与技术效应对海峡两岸贸易隐含碳净转移影响较大,而结构效应影响较小。两岸贸易隐含碳净转移分解表明净出口额和技术水平是两岸贸易隐含碳净转移的主要因素。一方面,祖国大陆对台湾地区巨大的出口满足了台湾地区的消费需求,却由祖国大陆承担碳排放责任;另一方面,祖国大陆的高碳消费结构和低能源使用效率导致了碳排放的增加,祖国大陆也有责任,同时,台湾地区也有义务帮助祖国大陆提升生产技术,减少碳排放。本文研究表明:现有的由生产者或消费者来承担减排义务都是不合理的,降低全球碳排放,需要建立基于生产者和消费者共同负责的碳排放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