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货币清算汇兑机制的机遇、挑战和构想——基于海西先行先试的视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视角论文,两岸论文,货币论文,机遇论文,机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即指两岸货币监管部门就人民币与新台币的汇兑、结算等业务所做出的合理制度安排。吴国培(2009)①研究指出,两岸建立货币清算合作机制已具备了现实条件,其具有扩大两岸经贸往来、便捷人员交流往来、维护两岸金融秩序与安全等综合效应。郑鸣和肖健等人(2009)②就两岸货币清算机制设计进行研究,提出了若干两岸货币清算和现钞调运的制度安排。蔡良才(2009)③从区域贸易的角度,认为福建省对台小额贸易必须推行人民币结算,并提出福建推进两岸贸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试点。目前两岸尚未建立直接的货币清算汇兑机制,仅建立向台湾地区提供人民币现钞的清算安排和试点了台币的现钞兑换。对此,央行易纲副行长(2011)④希望两岸能共同尽快推进货币清算机制建设,从现金清算开始。
两岸货币清算与汇兑机制建设,先期必定要以试点的方式推进,这就为海西提供了一个契机。本文研究两岸货币清算机制的若干现有问题,从海西(福建)的角度研究实施两岸货币清算汇兑机制试点的机遇挑战和政策取向。
二、海西先行先试两岸货币清算汇兑机制的机遇
以福建为主体的海西可以率先构建两岸货币清算汇兑中心。在人民币和台币的清算汇兑上先行先试。试点两岸货币清算汇兑机制建设,一要国家政策的支持⑤;二要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下面主要从两岸和闽台的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来分析海西的机遇。
1.闽台经贸往来密切,资金流动规模日益增大。从两岸ECFA签订之后,闽台经济交流以更加快速的态势发展。根据福建省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上半年闽台贸易进出口总额达56.6亿美元,占同期福建省进出口总值的9%,同比增长10.9%⑥。其中,福建从台湾进口42.8亿美元,增长3.8%;对台出口13.8亿美元,增长40.8%,福建对台累计贸易逆差29亿美元。同时,台商在闽投资领域快速拓宽、层次快速提高,表现在:台商在传统和新兴制造业投资的同时。逐步涉及金融业、建筑装饰业、商务服务业、商贸、文化、现代农业等行业。因此,闽台日益密切的经贸往来、不断增大的资金流动规模。带来了巨大的两岸货币资金清算需求。
2.人民币的升值预期致使人民币在台湾地区供不应求。长期看来,人民币升值空间大,台湾民众对人民币的持有需求加大,导致人民币在台湾供不应求。从两岸现行利率水平来看,目前内地1年期的存款利率约为3.5%,显然高于台湾地区前五大银行平均约1.355%的利率水平⑦,可见人民币的持有效益更加显现。这将拉高台湾地区对人民币的需求量。目前台湾岛内从事人民币兑换业务的银行不多,因此人民币在台湾地区供不应求的局面衍生出地下交易、伪钞、资金无法估测和回流等问题。从外汇储备安全角度来看,建立双边直接货币清算汇兑机制,人民币与台币直接结算,脱离美元计价,就能够共同抵御汇率风险。2011年6月,我国外汇储备达31975亿美元,而2011年8月台湾地区外汇储备也已达4002.9亿美元,但美元的贬值风险使两岸货币承受相当大的汇率风险并且面临外汇储备资产减值的局面。所以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汇兑机制有利于优化两岸外汇储备结构,提高外汇储备的综合效益。
3.两岸人员往来与日俱增,小额的货币兑换日益频繁,福建表现尤为突出。与福建紧密相关的“小三通”、“大三通”和“台湾自由行”的相继开放,两岸的商务往来、观光旅游与留学等活动日益频繁。福建省作为对台人员往来最为频繁的合作区之一,在时空距离上扮演着两岸合作的桥头堡,未来面临着大量的两岸货币清算和兑换需求。据国台办的统计,截至2010年底,台湾同胞来往内地累计超过6103万人次,内地居民往来台湾累计已达451万人次。现每年有超过430万人次的台湾同胞往返于两岸,有近70万台胞常年在内地工作和生活。两岸实现人民币与新台币的自由兑换、两岸金融机构的货币直接结算,有利于两岸居民互访和游客在两地消费时的支付与结算。
4.福建在新台币现钞兑换方面试点范围和规模全国第一,具有较大的业务基础。如表1所示,早在1988年,福建省内中国银行就开办新台币兑换人民币(外汇券)业务,正式挂牌新台币汇价,新台币成为“合法”的贸易结算工具之一。目前福建新台币现钞兑换试点遍布沿海地带,规模量也是高居全国前列,对福建试点两岸货币清算汇兑机制建设有着强大的经验和基础。
5.两岸货币清算汇兑机制是福建发展对台离岸金融、加快闽台金融业对接的基础条件,这形成了两岸货币清算汇兑建设的“倒逼机制”。对台离岸金融市场建设中,离岸新台币需与台湾进行计价结算。如果两岸货币清算汇兑机制无法突破,那么海西推进对台离岸金融发展无疑是一个“空中楼阁”。闽台证券期货业的合作、金融机构的合作等也需要货币清算机制的配套跟上,否则无法走向纵深化合作。两岸货币清算合作的机制建设是两岸金融合作的基础,没有解决两岸货币清算汇兑的制度问题,两岸经济金融合作将无从谈起,也无法进入纵深化合作,这点对两岸证券业的合作更是如此⑧。
6.从成本来看,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汇兑机制可直接降低清算和汇兑成本。由于人民币与新台币未建立直接清算机制,目前仍须取道外资银行并以美元清算,不仅增加成本降低了效率,还面临着汇率变动的汇兑损失风险。另外内地银行依靠定期将兑入新台币押送境外卖出,渠道狭窄,且增加了运输成本。
三、海西先行先试两岸货币清算汇兑的挑战
尽管内地在实际业务操作上默认了新台币的“合法”地位,但是并没有得到法律上的认定。两岸签订ECFA之后,金融合作的生态出现了一些新变化,总的来说主要存在以下挑战:
1.制约货币自由兑换的外汇管理制度和资本管制政策。第一,两岸外汇管理制度的差异性可能限制资本流动。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兑换限制颇多,人民币依然是一种不可自由兑换的货币,而台湾方面新台币已经实现了自由兑换。若人民币与新台币实现自由清算与兑换,可能出现人民币在岛内可以资本项目形式自由兑换,极大地加大资本投机的波动。相反,新台币在内地则同样受到资本项目管制的法规限制,只能仅限于经常项目下兑换。这样不对称的结果让两岸之间的资本流动仍受到一定的限制。第二,两岸汇率制度的差异性加大投机风险,让两岸金融监管部门投鼠忌器。由于人民币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它对除美元、港元、日元、欧元以外的货币的汇率是以美元为中介套算而得,即人民币与新台币的汇率主要以美元为中介定价。而新台币实行的是浮动汇率制,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较大。因此,在内地金融市场和台湾地区金融市场因供求关系发生变化时,人民币与新台币的兑换可能因为不同市场的利差而导致投机,人民币面临着巨大升值的预期更是加大了这种可能性。
2.两岸金融政策支持不足,尤其是台湾当局对内地金融业进岛仍有惧意。两岸货币直接清算汇兑机制涉及开立对方货币账户的问题,包括两岸商业银行、企业是否被允许开立对方本币的账户,以及商业银行是否被允许在清算银行开立人民币、新台币账户。就业务的角度而言,开立双币账户是在福建开展货币直接清算汇兑的先决条件。台湾当局对开放内地金融业进台一直持保守和保留态度,也直接影响到两岸货币清算机制的建设进度。
3.人民币和新台币的定价机制尚欠完善,真实汇率并未形成。目前内地银行收兑的新台币在内地并非自由兑换货币,其收兑清算成本偏高影响到银行的积极性。对于台湾地区银行收兑人民币来说,由于人民币在台并没有回流机制,则面临着更加大的成本。新台币目前仅被视为表外记账货币,并未设立新台币账户,不公开挂牌兑换,加大了银行的收兑成本。新台币与人民币的汇率主要是根据人民币与美元,美元与新台币的汇率套算出两者的价格,而且内部价格厘定。这种定价方式缺乏弹性,价格偏高,无法准确反映市场对新台币的供求状况。银行的兑换价格相比地下黑市不具有明显的优势,也直接导致地下黑市得以长期存在并迅速发展。因此,货币定价机制的不完善,真实汇率并没有形成,影响到金融机构办理货币清算和汇兑的效率。
4.内地新台币现钞兑换对象为个人,企业无法进行新台币的现钞兑换。一方面是因为内地新台币的供应数量有限,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企业利用新台币现钞兑换进行洗钱等违法行为。但是两岸经贸往来日益密切,企业对新台币现钞兑换的需求日益高涨。如果不放开企业的新台币兑换,则企业需要借助美元进行间接兑换,无疑加大了企业的兑换成本,影响企业的投资热情。此外,新台币的兑换品种局限于现钞,仍然未开放现汇直接兑换。现汇直接兑换的限制对于在两岸从事贸易与投资的企业来说影响明显,因为企业借道美元才能进行现汇的兑换,增加了企业的汇率风险和财务成本。
5.金融机构新台币兑换网点少,并且兑换额度以2万元为限、兑换用途范围狭窄。内地允许办理新台币现钞兑换的省市主要集中在福建,并且开展此项业务的金融机构主要是中国银行福建省各个网点、兴业银行福建省部分网点、厦门银行、交通银行厦门分行和福州分行。而台湾地区开展人民币兑换业务的银行金融机构网点也不多,同内地一样存在兑换额度的限制。上述问题导致现有兑换量无法满足两岸人员经济贸易往来的现钞需求。在兑换范围上,内地允许新台币兑换的范围主要限于两岸的服务贸易及小额贸易试点,如旅游收支、台商日常支出等。福建省金融机构目前只开展了新台币的兑入及部分兑出业务,直接通汇、国际结算、新台币存贷款等业务均无法展开,业务单一。
四、海西先行先试两岸货币清算汇兑的政策设计
当前面临的挑战,更多是海西试点政策并没有放开所导致的。但是这些挑战也是在两岸经济金融合作框架下可以部分或完全解决的。因此,本文以下就此政策试点进行设计。
1.建立货币兑换的定价机制,扩大新台币兑换对象、种类,由个人扩展到两岸正常经贸往来的企业。在试点银行公开宣传及挂牌兑换新台币,将新台币视同外汇进行管理,并将兑换品种由现钞延伸到现汇,同时扩大试点银行范围,建立现钞回流机制。本文将海西可试点的具体政策列出,如表2所示。
2.允许海西两岸贸易项下以新台币计价结算,建立两岸货币的间接清算汇兑机制。鼓励海西试点银行与台湾地区的银行,通过代理行直接采用新台币计价结算两岸的通汇业务,逐步拓展代理两岸货币清算汇兑模式,并以此建立人民币与新台币的间接清算平台。本研究将海西具体政策措施列出,如表3所示。
3.在两岸货币间接清算汇兑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海西试点两岸货币直接清算汇兑机制。在“间接清算”模式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允许两岸银行相互开设人民币和新台币清算账户,将对方货币纳入已方央行或商业银行清算账户,通过直联方式以系统直接参与者的身份发起与接收业务,试点建设两岸货币直接清算机制。
本文认为两岸之间的货币清算不适宜采用中港模式,因为新台币如果以中港模式与人民币进行“半通车”式的不对等清算汇兑⑩,并不利于货币清算汇兑机制的真正建立。同时中港清算模式设计违背了《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和ECFA之对等原则,不利于台湾地区在开展这些合作的政经层面的推进。因此通过海西试点两岸货币直接清算汇兑机制,可更好地实现互利共赢。具体措施如下:
(1)清算银行。清算银行主要负责为内地和台湾地区的金融机构、个人提供人民币、新台币现钞/现汇的清算及兑换服务。海西可以利用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和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机遇,争取中央政策的支持,允许厦门或平潭开展两岸货币直接清算汇兑的试点。首先在厦门或平潭选择一家具有丰富的清算经验、拥有完备的网络和熟悉两岸金融管理政策法规的银行作为两岸的清算行。清算行必须在台湾地区设立相关网点,便于人民币清算业务的展开。
(2)清算渠道和业务流程。台湾地区的商业银行在清算银行开立人民币、新台币账户,内地的商业银行在清算银行开立人民币、新台币账户。而台湾地区企业在上述台湾商业银行开立人民币、新台币账户,内地企业在上述大陆银行开立人民币、新台币账户。两个账户之间可以按照人民币和新台币的汇率相互转换,这样便可以满足企业用人民币或新台币进行贸易或直接投资结算的货币需求。两岸间的贸易资金清算路径如图1所示。
(3)人民币/新台币交易中心。考虑到多边扎差结算的优势问题,本文建议在海西设立人民币/新台币交易中心,使得交易双方能够进行多边轧差结算,将其持有的人民币和新台币现汇头寸轧平。鉴于两岸的体制现状和海西的银行业发展,对海西试点两岸货币交易中心时,现汇头寸平盘方式可考虑以下策略:清算行提供人民币与新台币之间的兑换市场,各家银行作为参与者,在市场上进行双币种的相互买卖,轧平头寸,清算行不参与买卖。人民币对新台币的汇率由市场供求决定。市场期初的人民币/新台币汇率,可由该清算行的董事会商后由两岸货币主管部门决定,此后完全由市场供需决定两种货币之间的汇率(现汇价),汇率波动区间可以设定在5%~10%之间。市场期初的人民币/新台币汇率,可由该清算行的董事会商后由两岸货币主管部门决定。
(4)货币清算直接机制下的新台币与人民币现钞回流。可以考虑将海西作为内地新台币现钞的集散中心。内地可授权海西的试点清算行对新台币现钞进行集中收存和管理,并在海西厦门或福州设立新台币代保管库。内地的新台币清算行如果自身现钞库内库存不足,可以从代为管理的新台币代保管库调出新台币现钞。清算行自身现钞库内现钞过多时,可以将多余台币现钞存入所代管的新台币代保管库。如果设在海西的代保管库现钞库存水平过高,则由清算行将富余新台币现钞通过平潭“海峡号直航”的优势,运输到台湾地区货币发行当局的发行库,这样可以平抑两岸的新台币现钞供应量。内地其他银行可以从新台币清算行买入新台币现钞。当其新台币现钞库存过多时,可以将富余现钞卖给新台币清算行。同样的,台湾地区依托岛内人民币清算行在岛内设立2个“人民币代保管库”(台北、高雄各一个),具体操作流程与内地的新台币管理一样。
图1 两岸资本清算路径图
总体而言,海西先行先试两岸货币清算汇兑建设,应遵循稳健性、渐进性、有序性的原则,业务发展初期应集中于风险较低的结算、汇兑等业务,选择具有台资背景的银行作为新台币的清算试点银行,后期建立间接的和直接的两岸货币清算汇兑机制。
①吴国培:《金融改革发展研究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实践》,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年版。
②郑鸣,肖健,沈菲:《海峡两岸货币清算机制设计与效应分析》,《台湾研究》2009年第2期。
③蔡良才:《海峡两岸贸易试行以人民币结算的探讨》,《福建金融》2009年第8期。
④易纲:两岸正积极地探索货币清算机制,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1-03/11/c_121176164.htm。
⑤国务院批复的《海峡西岸经济区规划纲要》、《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以及厦门建设两岸金融中心均体现了对福建试点两岸货币清算汇兑机制的政策支持。
⑥本文以福建省的数据作为海西的研究主体。相关数据来自于统计局和国台办、商务部的网站。
⑦社论:《尽速签订两岸货币清算协议》,《台湾工商时报》2011年3月20日。
⑧郑鸣,孙全忠,陈石:《两岸证券业合作之机会与挑战》,《证券柜台》(台湾)2010年第2期。
⑨郑鸣,肖健,黄光晓:《新形势下两岸金融合作发展先行先试政策研究——厦门建设两岸金融合作中心的战略构想》,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⑩孙效孔:《内地何不务实面对新台币?》,“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国政评论,2011年4月21日网址:http://www.npf.org.tw/post/1/9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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