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白居易对廉政文化的贡献论文

浅议白居易对廉政文化的贡献

焦尤杰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白居易文化研究所,河南 焦作 454000)

摘要: 白居易不仅有廉政思想,还有打击腐败、提倡廉洁的实际行动;更为可贵的是白居易不贪财物、不贪权位,甚至有俸钱留官库的行为,让白居易以清廉的形象流誉史册。

关键词: 白居易;廉政文化;贡献

白居易不仅是唐代知名诗人,也是中国历史上的文化名人,对中国文化有多方面的贡献。作为活跃在中唐政坛四十余年颇有影响的官员,白居易对廉政文化的贡献不容忽视。

根据上述分析,破产解除权行使后的待履行商品买卖合同债权受偿顺位可表述为:(1)破产费用;(2)共益债务(包括消费购房合同请求权,仅包括定金、购房款本金,不应包括利息及违约金等损失);(3)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4)有财产担保债权;(5)职工债权;(6)税务债权;(7)普通债权。

如果你发现这些前景令人担忧,如果你不喜欢生活在数字专政或某种退化的社会中,那么你能做出的最重要的贡献就是找到办法,防止过多的数据集中在极少数人手中,并找到方法使分布式数据处理比集中式数据处理更有效率。这些任务并不容易。但实现这些目标可能是民主的最佳保障。

一、倡廉思想

“白居易是一位现实主义诗人,但他更是一个出身于中小地主阶级、跻身于社会上层、在较长时间、较高层次、较远距离、全面观察中唐社会弊病并能从理论上提出整改意见、在实践上有所探索的政治家、思想家和文学家,是中国文儒派官吏的典型。”[1]作为一个文儒官员,白居易对他生活的那个时代的很多社会问题都有深入思考。“任何君王都希望臣下奉公守法,廉洁自律。然而,任何朝代都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品质低下、贪婪成性的赃官。如何使官吏远离贪鄙、唯清廉是崇,可以说是历代君王及正直士大夫所关注的大问题。”[2]221廉政问题是白居易所思考的众多社会问题当中的重要一个,其廉政思想集中体现在他于元和元年(806)为准备科举考试而创作的《策林》七十五篇中。 “实际上,《策林》不仅是白居易模拟考试的答卷,而且是其早期思想的结晶,更是其一生立身行事的指针。”[2]113《策林》第三十九门《使官吏清廉》便是白居易廉政思想的比较系统而集中的论述:

臣闻:为国者皆患吏之贪,而不知去贪之道也;皆欲吏之清,而不知致清之由也。臣以为去贪致清者,在乎厚其禄、均其俸而已。夫衣食阙于家,虽严父慈母,不能制其子,况君长能检其臣吏乎?冻馁切于身,虽巢、由、夷、齐不能固其节,况凡人能守其清白乎?臣伏见今之官吏所以未尽贞廉者,由禄不均而俸不足也。不均者,由所在课料重轻不齐也;不足者,由所在官长侵刻不已也。其甚者,则有官秩等而禄殊、郡县同而俸异。或削夺以过半,或停给而弥年。至使衣食不充,冻馁并至。如此,则必冒白刃、蹈水火而求私利也,况可使抚人字物、断狱均财者乎?夫上行则下从,身穷则心滥。今官长日侵其利而望吏之不日侵于人,不可得也。盖所谓渴马守水,饿犬护肉,则虽日用刑罚,不能惩贪而劝清必矣。陛下今欲革时之弊、去吏之贪,则莫先于均天下课料重轻,禁天下官长侵刻。使天下之吏温饱充于内,清廉形于外,然后示之以耻,纠之以刑。如此则纵或为非者,百无一二也。[3]3503-3504

在这篇文章中,白居易分析了产生腐败的原因,指出当时腐败产生原因有二:一是非根本原因,即冻则思暖、饿则求饱,这是人正常的追求;二是根本原因,即“禄不均而俸不足”,这是社会原因造成的。白居易又联系当时的社会现实,从制度层面分析“禄不均俸不足”的原因。他认为“禄不均”是课料重轻不齐所导致,包括品阶高低不同课料重轻不齐与品阶相同而课料重轻不齐两种情况;“俸不足”是官长侵刻与停给弥年所致。

七十而致仕,礼法有明文。何乃贪荣者,斯言如不闻?可怜八九十,齿堕双眸昏。朝露贪名利,夕阳忧子孙。挂冠顾翠,悬车惜朱轮。金章腰不胜,伛偻入君门。谁不爱富贵?谁不恋君恩?年高须告老,名遂合退身。少时共嗤诮,晚岁多因循。贤哉汉二疏,彼独是何人?寂寞东门路,无人继去尘。[3]88

再如《策林》第四十门《省官并俸减使职》中还提出了要达到“吏清”目的的具体措施:

在白居易看来,最高统治者的个人爱好与品德修养是事关官员廉洁与贪婪的大事,因此,他在《策林》第二十一门《人之困穷由君之奢欲》中说:“君好则臣为,上行则下效,故上苟好奢,则天下贪冒之吏将肆心焉,上苟好利,则天下聚敛之臣将置力焉。”[3]3473君主“好奢”“好利”则“贪冒之吏”“聚敛之臣”兴。而如果君主严格修身化下,那么贪欲之吏不得不廉,“ 是以圣王之修身化下也,宫室有制,服食有度,声色有节,畋游有时。不徇己情,不穷己欲,不殚人力,不耗人财。夫然,故诚发乎心,德形乎身,政加乎人,化达乎天下。以此禁吏,则贪欲之吏不得不廉矣” [3]3474

通过提高官员待遇而达到廉洁的目的在《使官吏清廉》中已经谈到,本段文字则是对如何提高官员待遇这一问题的进一步深入思考。

量其官而省之,并其禄而厚之。故官省则事简,事简则人安;禄厚则吏清,吏清则俗阜,而天下所由理也。然则知清其吏而不知厚其禄,则饰诈而不廉矣;知厚其禄而不知省其官,则财费而不足矣;知省其官而不知选其能,则事壅而不理矣。此三者迭为表里,相须而成者也。[2]3505

二、反腐倡廉行为

白居易所生活的中唐时期,政治已经相当腐败,“地方官和节度使在两税法之上又增设各种税目进行盘剥,他们把地方财源的多余部分叫做‘羡余’,并且盛行将‘羡余’向中央‘进奉’”[4]。这种羡余进奉之风严重污染政治生态,催生大批官员贪污腐化、横征暴敛。白居易在担任翰林学士时,多次上书皇帝,陈述己见,打击以王锷、于頔、裴均为代表的以“进奉羡余”为手段谋求高职的贪官。

王锷是中唐时期一个贪婪腐败的官员,《新唐书·王锷传》言其任岭南节度使时,“广人与蛮杂处,地征薄,多牟利于市。锷租其廛,榷所入与常赋埒,以为时进,裒其余悉自入。诸番舶至,尽有其税,于是财蓄不貲,日十余艘载皆犀象珠琲,与商贾杂出于境。数年,京师权家无不富锷之财”[5]。后王锷转任淮南节度使,仍贪婪无已、诛求无度。元和三年(808),王锷入朝,厚“进俸”而贿赂朝官,求宰相之位;宪宗欲与之,白居易作《论王锷欲除官事宜状》极力阻之:

虽然国家七十致仕有规定,但人贪富贵,能够遵守者很少,只有汉代的疏广、疏受叔侄能够及时隐退。多少年来,芸芸众生、追名逐利,到死都不停止,只有高仆射七十致仕,令人钦佩。更值得赞扬的是白居易在本诗的最后,在褒奖完高郢不贪荣华富贵的高风亮节之后,笔锋一转,谈及自己。人们常说,正人易,正己难,要求别人清廉容易,自己清廉难。白居易讽刺该退不退的贪婪行为,赞扬该退就退的廉洁行为,这些都是白居易要求别人的。在退与不退的问题上,白居易也严格要求自己。毕竟,在反腐倡廉的社会实践中,行动比语言更重要,要求自己比要求别人更重要。

孩子记忆的黄金时间是16岁之前,要充分利用这个阶段,让孩子多记诵大量的经典文章、名言佳句,从小奠定坚实的语文根底。如果不能在孩子们阅读背诵的“童子功”阶段引导他们走向阅读的“海阔天空”,让他们在书中与历史对话、与高尚交流、与智慧撞击,从而打下沉实、厚重的文学素养、人文素养的基础,将来孩子就很难成为高尚的、文明的,具有创造性的现代人。

白居易还创作诗歌讽刺贪吏。元和四年(809),白居易作《新乐府》五十篇,在《黑潭龙》题目下点明写作主旨为“疾贪吏也”:

裴均进奉银器,邀宠固位,白居易作《论裴均进奉银器状》予以揭露:

裴均性本贪残,动多邪巧。每假进奉,广有诛求。料其深心,不愿停罢。[3]3346

白居易还请求追查裴均其“违越进奉”的罪责。

于頔入朝,《论于頔裴均状》言其“欲仰希圣恩,傍结权贵”[3]3331,为了上下打点,只能“减削军府,割剥疲人”,“又闻于頔、裴均等数有进奉。若又许来,荆襄之人,必重困于剥削矣”。[3]3331

王锷、于頔、裴均都是既贪恋财货,又追求权势的腐败分子,他们对下横征暴敛,对上巴结逢迎,夺军府疲人之不足,奉君上权贵之有余。“白居易不畏惧其出将入相、权倾朝野的气焰,不顾其‘家通国亲,势连戚里’的背景,大义凛然地予以揭露和抨击”[6],足见其对腐败行为、腐败分子的深恶痛绝。白居易上书皇帝,或阻其谋求高官、或请求追查其罪责、或揭露其贪残的本性、或指出其险恶用心,都是反腐倡廉的具体行为,都是为构筑清廉官场规则所做的努力与尝试。

此状对宪宗产生影响,最终让贪腐之臣王锷谋求相位的图谋破产。

[4]China has engaged in by far the world’s largest campaign to steal trade secrets.It has also pressured foreign companies for years to‘cooperate’with Chinese firms in developing and applying technology.(2018.3.23)

黑潭水深黑如墨,传有神龙人不识。潭上驾屋官立祠,龙不能神人神之。丰凶水旱与疾疫,乡里皆言龙所为。家家养豚漉清酒,朝祈暮赛依巫口。神之来兮风飘飘,纸钱动兮锦伞摇。神之去兮风亦静,香火灭兮杯盘冷。肉堆潭岸石,酒泼庙前草。不知龙神享几多,林鼠山狐长醉饱。狐何幸?豚何辜?年年杀豚将喂狐。狐假龙神食豚尽,九重泉底龙知无?[3]256-257

陈寅恪说:“是所谓龙,似指天子而言,狐鼠者,乃指贪吏而言。豚者,即无辜小民也。”[7]290又说:“乐天既作此篇前屡论进奉之情事,而进奉之情事,又恰与此篇所咏者切合,则此篇至为直接诋诮当日剥削生民、进奉财货以邀恩宠、求相位之藩镇者也。”[7]291白居易以诗歌的形式,用象征的手法,揭露贪官污吏(狐鼠)借皇帝(龙)之名残害百姓(豚),谋取私利。正因为白居易的诗歌是讽刺贪官,所以其作品才会引起既得利益者的仇视,才会让“权豪贵近”“执政柄者”“握军要者”相目变色、扼腕切齿。这正显示出腐败与反腐败斗争的尖锐与激烈。

反对腐败与提倡廉洁都是营造干净政治环境的方式,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方式,是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贪与廉此消彼长,反对腐败与提倡廉洁相辅相成。白居易用诗歌批判贪吏,也用诗歌讴歌官员的廉洁自律。

本次研究选择的患者例数为90例,均在2016年8月~2018年2月来我院妇产科进行治疗,上述患者均无精神异常者,同时均同意此次研究,其年龄跨度为29~65岁,平均年龄为(36.97±3.77)岁,将上述患者分为两组进行观察,研究组和对照组,平均每组45例患者,比较所有患者的相关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可进行下方实验。

贪官的贪表现在很多方面,对钱贪婪、对物贪婪、对色贪婪、对名贪婪等。社会地位高低不同可以带给人相应的经济利益与社会名誉,因此一些官员对社会地位无节制的追求、本该放弃某种社会地位的时候却不放弃都不是廉洁的行为,都是贪婪的表现。元和五年(810),白居易在长安,“闻见之间,有足悲者。因直歌其事,命为《秦中吟》”[3]80。《不致仕》就是抨击这种到了退休的年龄,却赖在位置上不退休的贪婪行为:

白居易不仅指出官吏贪腐的原因,更重要的是他提出了如何祛腐止贪、保持清廉的具体措施。《策林》在写法上有个特点,即在每一篇《策林》题目旁边以极其简略的方式表明解决问题的关键方法。如《使官吏清廉》,白居易在题目后面注上“在均其禄厚其俸”。在白居易看来,“均天下课料重轻,禁天下官长侵刻”“均其禄厚其俸”是解决官员腐败的最重要的方式;不仅如此,还要“示之以耻,纠之以刑”,即对官员进行道德教育与法律约束,则可祛贪致清。可见,《使官吏清廉》“不是从较为空泛的角度重复前人相似的观点,而是能切中时弊的要害,从制度的漏洞、失误中,透析致贪的原因,并进而提出除贪养廉的具体措施”[2]222。“从财富分配不均而导致人心失衡,官长刻剥过度致使属下为求温饱才贪求私利的识见和意识却是值得肯定的。而且其中的一些见解,对于我们今天纯洁干部队伍,使其保持廉洁的工作作风,亦有许多启示意义。”[2]223

(3)培养机制不利于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许多高职院校没有深化执行学分制。校企合作机制不完善,工学结合的效果不理想。为了便于管理忽视学生特性,阻碍了学生个性的发展与创新。

白居易把这种官员称为“贪荣者”。法有明文,七十致仕,“贪荣者”却“如不闻”,尽管八九十岁、齿堕眸昏,但因“贪名利”“ 忧子孙”,所以不挂冠悬车。“金章腰不胜,伛偻入君门”生动刻画“贪荣者”年迈瘦弱、腰弯背驼,不知羞耻出入宫门的丑态。诗人告诫这类贪官:“年高须告老,名遂合退身。”最后诗人叹息,这个时代缺少像汉代疏氏叔侄那样的及时告老还乡的廉吏。

对及时隐退的行为与官员,白居易衷心赞扬。元和五年(810),高郢致仕,白居易作《高仆射》对高郢不贪权位、七十而退给予高度评价:

数据仓库,是多个数据源的集合。数据从分散的数据库中抽取,经过清理、加工、汇总、整理,在数据仓库中集中存放。数据仓库是出于数据挖掘与决策支持的目的而创建的,所涉及的操作主要是查询,通常只需要与数据库定期同步即可。

富贵人所爱,圣人去其泰。所以致仕年,著在礼经内。玄元亦有训,知止则不殆。二疏独能行,遗迹东门外。清风久销歇,迨此向千载。斯人古亦稀,何况今之代。遑遑名利客,白首千百辈。惟有高仆射,七十悬车盖。我年虽未老,岁月亦云迈。预恐耄及时,贪荣不能退。中心私自儆,何以为我戒。故作仆射诗,书之于大带。[3]38

臣又闻王锷在镇日,不恤凋残,唯务差税,淮南百姓,日夜无憀。五年诛求,百计侵削,钱物既足,部领入朝,号为羡余,亲自进奉,凡有耳者,无不知之。今若授同平章事,臣恐四方闻之,皆谓陛下得王锷进奉而与宰相也;臣又恐诸道节度使,今日已后,皆割剥生人,营求宰相,私相谓曰:‘谁不如王锷邪?’故臣以为深不可也。其王锷归镇与在朝,伏望并不除宰相[3]3345

三、以身作则

中国传统文化中,特别强调以身作则。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8]136“苟正其身亦,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8]138孔子所说的“正”,我们也可以把它理解为“廉”“清廉”。官员只有自己清廉了,下属才能清廉。白居易要求别人清廉,他自己首先做到了清廉。

《旧唐书·田布传》记载,唐长庆元年(821),镇州军乱,王廷凑杀死田布之父田弘正,自称节度留后,对抗中央,“时魏博节度使李愬病不能军,无以捍廷凑之乱”[9],唐穆宗拜田布为魏博节度使,征讨叛乱。当时白居易为主客郎中、知制诰,穆宗命白居易持节宣谕。田布遗白居易五百缣,皇帝下诏命白居易接受,白居易作《让绢状》,拒绝接受田布所赠,还縑于田布:

右,田布以臣宣慰进旨,敬命荷恩,遂与臣前件绢。臣不敢受,寻以奏陈。昨日中使第五文岑就宅奉宣,令臣受取者。臣已当时进状陈谢讫。感戴圣恩,昨日不敢不谢;酌量事宜,今日不敢不言。臣家素贫,非不要物,但以昨者陛下遣臣宣谕田布,不同常例;田布今日之事,不同诸家。何者?未报父仇,未雪国耻。凡人有物,犹合助之;况取其财,有所不忍。又昨除田布魏博节度制中诫云:一饭之饱,必均于士卒;一毫之费,必用于戈矛。今以五百匹绢与臣,臣若便受,则是有违制命,不副天心。臣又以凡节将之臣,发军讨叛,大费虽资于公给,小用亦藉其家财。今陛下方欲使田布誓心报仇,捐躯杀贼。伏料宣谕慰问,使者道路相望。若奉使之人,悉须得物,臣恐镇州贼徒未殄,田布财产已空。欲救将来,乞从臣始。此则求田布物者必息,而田布感圣渥倍深。责其成功,必有可望。臣食国家之厚禄,居陛下之清官,每月俸钱,尚惭尸素,无名之货,岂合苟求?伏愿天鉴照临,知臣不是饰让。臣又非不知如此小事,不合尘黩尊严,心实不安,不敢不奏。其前件绢臣寻已却还田布,伏乞圣慈许臣不敢取,仍望宣示田布,令知圣恩。谨录奏闻,伏待进旨。[3]3396-3397

皇帝下旨允许白居易接受赠物,对白居易来说,接受赠物,既合乎情理,又不违君命,但白居易从国家大局出发,从平定叛乱的实际出发,从激励田布杀敌的士气出发,拒绝接受田布所赠绢。一篇《让绢状》足见白居易居官清廉,不慕财物,一心为公。孔子说:“富与贵,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8]36孟子说:“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10]白居易严守孔孟之道,做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让不义之财污损自己清白。

白居易在杭州担任刺史数年,离开杭州时,甚至把自己的俸禄留在杭州。王谠说:“白居易,长庆二年以中书舍人为杭州刺史,替严员外休复。……及罢,俸钱多留守库。继守者公用不足,则假而复填,如是五十余年。及黄巢至郡,文籍多焚烧,其俸遂亡。”[11]对待财物,不能取绝不取,能留下的绝对要留,白居易对待财物的做法,就是放在今天的官员队伍里,也是值得表扬与肯定的行为。

白居易作诗讽刺不按时致仕的贪官,也作诗赞美按时致仕的廉吏,他自己怎样呢?武宗会昌二年(842),七十一岁的白居易作《达哉乐天行》,其中有句曰:“七旬才满冠已挂,半禄未及车先悬。”[3]2498朱金城注释“七旬才满冠已挂”,“谓居易会昌元年罢太子少傅官” ,这表明白居易兑现了他早年的承诺,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致仕。按照唐代的制度,致仕官可以领取“半俸”,“建中三年九月二十三日敕:‘致仕官所请半禄料及赐物等,并宜从敕出日,于本贯及寄住处州府支给。’至贞元四年四月二十三日,致仕官给半禄料,其朝会及朔望朝参,并依常式。自今以后,宜准此”[12]。“半禄未及车先悬”也就是说,在还没有领取“半俸”的情况下,白居易已经卸任停薪。在《醉中得上都亲友书以予停俸多时忧问贫乏偶乘酒兴咏而报之》中,白居易称自己为“五度弃官人”[3]2530,句中自注:“苏州、刑部侍郎、河南尹、同州刺史、太子少傅皆以病免。”和不能按时致仕的贪官相比,白居易不仅按时致仕,一生当中甚至还多次辞官,和一些到死都不放手职位的官员相比,其清正廉洁可见一斑。

中庸思维与社会认知内容和社群性和能动性都有紧密的关系,但社群性主导了中庸思维者的形象,高水平中庸思维者呈现出高社群与低能动性的组合特征。

白居易出生在一个“以清简垂为贻燕之训”[3]2743的家庭中,一生特别留意自己清白的名声。长庆四年(824),白居易罢刺史,离开杭州所作《三年为刺史二首》其二云:“三年为刺史,饮水复食蘖。唯向天竺山,取得两片石。此抵有千金,无乃伤清白。”[3]447他主政杭州三年时间,生活清苦,为人清白;离开时,带走天竺山两块石头让白居易忐忑不安:带走杭州两块石头不会伤害我白居易清白的名声罢?名郡刺史,廉洁若此!

2.1.9 样品测定 按“2.1.3”项下的方法制备供试品溶液,分别精密吸取供试品溶液10 μL,按“2.1.1”项下的色谱条件测定样品中的姜黄素、去甲氧基姜黄素、双去甲氧基姜黄素、总姜黄素含量,采用外标一点法计算样品中姜黄素、去甲氧基姜黄素、双去甲氧基姜黄素的含量。

规划水资源论证开展对象主要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规划、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规划、行业专项规划五类规划。五类规划之间存在上下位和同位规划等级关系,在论证过程中需要把握论证目标的协调性。

白居易是杰出诗人,政声被诗名所掩,其对廉政文化的贡献常被人忽视。只有了解白居易对廉政文化的贡献,我们对白居易的了解才更全面。

[参考文献]

[1] 王相民.白居易研究[M].内资.2002.

[2] 付兴林.白居易散文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3] 朱金城.白居易集笺校[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4] 气贺泽保规.绚烂的世界帝国:隋唐时代[M]. 石晓军,译.广西: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140.

[5] 欧阳修,宋祁.新唐书 [M].北京:中华书局,1975:5169.

[6] 蹇长春.白居易评传[M].江苏: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380.

[7] 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8] 杨伯峻.论语译注 [M].北京:中华书局,1980.

[9] 刘昫,等.旧唐书 [M].北京:中华书局,1975:3852.

[10]杨伯峻.孟子译注 [M].北京:中华书局,1960:193-194.

[11]周勋初.唐语林校证 [M].北京:中华书局,1987:144-145.

[12]王溥.唐会要 [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1388.

中图分类号: D26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3465( 2019) 03-0001-04

收稿日期: 2019-04-10

作者简介: 焦尤杰(1993—),男,河南浚县人,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白居易文化研究所所长,研究方向:白居易文化研究。

[责任编辑:邓婕]

标签:;  ;  ;  ;  

浅议白居易对廉政文化的贡献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