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外交与日本的战略_9.11事件论文

“反恐”外交与日本的战略_9.11事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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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日本外务省原先拟定的计划,小泉应在8月份访问东南亚,意在消除因其参拜靖国神社给亚洲国家带来的疑虑,在“亚洲的腹地”表明日本的亚洲政策;9月,日美应召开防卫首脑“2+2”会议,重新明确日美同盟关系;10月,在APEC会议召开前夕,实现小泉访问中、韩两国,疏通对中、韩外交的渠道。“9·11事件”打乱了日本的外交日程,日本外务省表示要“重新构筑外交战略”,把实施的“反恐”外交作为重点,并“全力推进对美外交”①。“9·11”后日本实施的“反恐”外交主要侧重在三个方面:一是对美外交,确保战略重心;二是对东亚外交,解除后顾之忧;三是对阿富汗周边外交,维持日本在该地区的传统战略利益。本文根据“9·11”后日本在内政、外交方面所采取的重大举措,分析日本推进国家战略上的主导思想和行动过程,试图阐明日本在国际反恐问题上的利害与实质。

日本实施“反恐”外交首先是从对美外交开始。以往日本在推行外交政策时,给人的印象是对美一边倒,缺乏外交自主性。然而,从“9·11”后日本推行的外交政策看,日本在公开宣扬协助美国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旗号下,并不是一味地追随美国,而是根据“9·11”后事态的发展及国际舆论的动向慎重调整对美政策,积极推进日本的国家利益。日本的这一战略,不仅可以从其最初拟定的反恐对策看出,而且可从其事后实施“反恐”外交的过程中得以印证。

“9·11事件”发生后,日本政府最初的反应确实“慢半拍”。小泉仅在9月12日以首相名义向布什总统阐述了日本政府的声明,表达了对美国所遭受灾难的慰问和同情,以强烈的口吻谴责恐怖主义行为。对于今后的事态,小泉“只是用抽象的字眼,表示日本将与以美国为首的有关国家进行合作,采取反恐措施”②,没有表现出同盟国应有的鲜明立场。小泉与布什直接通电话是在9月13日,这既落后于英、法,也晚于中、俄,因此,当时有日本学者批评小泉在如此重大问题上行动迟缓,称其“在反对恐怖主义方面应该学习中国的外交姿态”。③这种情况的出现既有小泉内阁应对重大国际事态经验方面的问题,也有出自日本国家战略上的考虑。

第一,尽管日本把对美外交视为外交政策的“基轴”,但从冷战后东亚国际形势看,日本更多的是把这一原则作为外交战略的理念,以此确立外交政策的出发点,在相对稳定的国际环境中寻求战略平衡。正因如此,对于像“9·11事件”这种突如其来的“应用题”,小泉内阁缺少“临场经验”,难以做到“快速抢答”。

第二,当美国遭受恐怖袭击时,虽然布什政府认定是恐怖组织所为,但并没有明确、具体的指向。包括日本政府在内,日本国内的反映大多倾向于“深入思考,冷静对应”④。在美国也没有搞清谁是此次恐怖行为的罪魁祸首之前,日本不可能像对待“朝鲜问题”那样断然地把“恐怖威胁”锁定在某个国家。尤其是在中东地区和伊斯兰国家,日本始终在塑造自己的“和平使者”的形象,日本政界也一直信奉“伊斯兰国家对日本抱有亲近感”,并且在该地区拥有重要的战略利益,因此日本不会率先引发伊斯兰国家对日本的敌意。9月13日,日本内阁官房副长官安倍晋三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明确指出,当前阶段只考虑对美道义方面的支持,并表示将来是否协助美国采取报复性行动还难以预料。⑤这显示出当时日本的对美外交政策不仅暧昧有余,而且首鼠两端。

第三,以往日本政界、自卫队以及学界对待反恐问题的认识大多侧重于日本国内安全保障,这在日本的安全战略调整中表现得相当突出。日本军界的普遍判断是,“除俄罗斯以外的周边国家还没有能力用大部队一举攻入日本”,尤其是“朝鲜问题”出现后,日本的防御重点主要是应对城市游击战和反对恐怖活动。因此,日本政府把防止恐怖组织破坏国内核设施、网络恐怖和网络战争作为“21世纪日本的防卫课题”⑥,并专门设立“政经中枢师”来对付国内恐怖活动。反恐政策上的“内指特征”,导致日本缺乏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合作的具体举措。

随着美军开始向阿拉伯海域增调兵力、军事打击塔利班方针的确定,日本开始调整对美外交策略。9月19日,小泉向全国民众发表电视讲话,并表示近期内访问美国,与布什商讨日美共同打击国际恐怖主义事宜,这表明日本对美“反恐”外交进行了新调整。此后,这种调整具体表现在三方面:一是当美国把“9·11事件”的策划者锁定于本·拉丹并决定对塔利班采取军事报复后,日本政坛及媒体也开始喧嚷“当事者意识”。小泉在国会发表演讲及回答记者提问时,也都明显转换了基调,称这次恐怖袭击不仅是针对美国,也事关日本的安全保障;对美国即将采取的报复性军事行动也从“理解”发展到“不惜代价地支持”。二是小泉在访美时,不仅给美国带去了1000万美元的“慰问金”,还亲临纽约世贸中心灾害现场,以表明同盟国与非同盟国对美关切程度的差异。三是当布什决定取消APEC会议前的东亚三国之行后,日本先是对布什“最终先踏上中国的土地”表示“理解”,随后又主张增加APEC上海会议的反恐内容,有意促使此次会议突出反恐主题。

“9·11事件”后日本对美外交策略的调整说明,日本是根据其国家利益和国际环境的变化权衡对美外交取舍的。当国际舆论把“9·11”看成如同以往美国所发生的恐怖事件时,日本对美外交也持谨慎立场;当布什把“9·11事件”划定为“战争行为”,并准备采取军事报复时,日本则表示举全力支持,提出从“国内对策”、“国际协调”、“宪法解释”多个层面协助美国打击恐怖组织,在“追随”美国的同时,谋取自己的最大利益。

日本的东亚“反恐”外交主要是着眼于中、韩两国展开的,其利益指向和手段选择也不同于对美外交。小泉内阁成立后,由于历史问题及小泉参拜靖国神社,日本与东亚国家的关系再次受损,中日关系陷于中日恢复邦交以来的最低点。“9·11事件”不仅给日本打开东亚外交的渠道提供了机遇,也为小泉借协调东亚国家反恐立场而推进东亚外交营造了必要的政治氛围。此外,美国为在全球范围内结成反恐联盟,极力争取各国的参与和支持,也为小泉修复日本与中、韩两国的关系提供了可能。小泉对中、韩的访问虽然来去匆匆,但却是日本为改善与东亚国家关系而采取的积极举动。小泉在卢沟桥抗日战争纪念馆向中国人民表示“反省”、“道歉”和“哀悼”的讲话,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他本人对历史问题的态度。日本舆论普遍对小泉的中、韩之行给予积极评价,认为他“把握住了修复日中关系的最后时机”。这就为后来的APEC上海会议及“10+3”会议上的中日首脑会晤奠定了基础。藉此,小泉才得以对日本媒体宣称,与中国领导人进行了有意义的会晤,在“协美反恐”问题上得到了中国的理解。

“9·11”后,日本以协调反恐为借口实施东亚外交,主要是基于三方面的考虑。首先,突出日本的代表性。在对外关系方面,日本除了积极制定对美外交政策之外,另一个棘手的问题是协调对美与对东亚各国的关系,保持近期日本“反恐”外交政策的相对平衡。具体地说,就是在确立了支援美军打击塔利班的既定方针之后,如何向国际社会展示以日本为代表的“亚洲国家的反恐政策”,是日本外交制定东亚“反恐”外交的出发点。事实上,小泉上台后日本的东亚外交不仅未见起色,相反,日本与中、韩两国的关系却异常的沉闷与僵冷。与日本东亚外交的一潭死水相比,中国和其他大国的外交关系却是波光粼粼。以“9·11事件”为契机,协调反恐政策,阐述各自主张成为“大国外交”的一个亮点。小泉也逐渐认识到日美外交与东亚外交的失衡不符合日本的国家利益,良好的周边环境对日本推进“反恐”外交至关重要。

其次,利用东亚“反恐”外交为日本国内政治提供“缓冲剂”。日本的东亚外交带有浓厚的党派政治色彩,这倒不是因为东亚外交在日本对外政策中占有绝对重要的地位,而是在野党经常以东亚外交作为攻击自民党或内阁的靶子。小泉是打着“没有禁区的改革”旗号上台主政的,并获得了战后日本政治史中少有的高支持率。经过了半年时间,小泉只是在用心勾画大胆的改革构想,缺少实际举措。有舆论称,小泉改革雷声大雨点稀。日本著名政治评论家森田实形容小泉的改革方案“等于是在摸老虎屁股”,并断言小泉改革注定要失败。⑦9月份正是日本临时国会时间,按常规,小泉要在此次国会上拿出成型的改革方案,小泉也多次以“改革即将进入正式阶段”来唤起其支持者的热情和期待,只是“9·11事件”暂时改变了日本国内的政治议题,“反恐”立法及外交问题一时成为日本国内政治新的焦点。但在后来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小泉接连三次与中、韩首脑会晤,至少造成了日本与中、韩频繁接触的表象。小泉内阁有意避实就虚,从而把国内的注意力转移到国际反恐问题上来,暂缓改革带来的政治压力。

再次,为日本向海外派兵、突破宪法束缚解除后顾之忧。由于历史缘故,东亚国家对日本修改宪法、向海外派兵等一些敏感问题向来保持高度警惕。日本共产党、社民党、民主党等在野党也对日本战时向美军提供援助表示忧虑,许多民众也不赞同日本走军事大国化的道路。如果通过东亚“反恐”外交,能够在“协美反恐”的相关问题上得到中、韩等国的认可,对于日本政坛保守势力急于突破宪法制约,使日本向海外派兵合法化、制度化,无疑是极为有利的外部条件。

阿富汗周边外交既是日本“反恐”外交的战略延伸,也是对美外交的补充。“9·11”后日本派出5位首相特使的出访时机和出访对象(巴基斯坦、伊朗、沙特阿拉伯、埃及、阿联酋、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印度)就足以印证这一点。日本在美国遭受恐怖袭击后不久就打出“协美反恐”的旗号,虽在“大方向上做出了正确的决断”,但日本也意识到,公开支持美军打击塔利班,不仅有损日本在阿富汗问题上所标榜的“中立主义”外交,也使得以往日本在伊斯兰世界所打的“信赖与亲善”招牌难以为继。为了摆脱“协美反恐”所带来的战略困境,日本试图通过阿富汗周边外交,阐明日本只是“针对恐怖组织而非针对阿拉伯国家和伊斯兰教徒”,确保反恐战争后继续扮演“和平使者”的形象。此次日本特使出访的8国,或是阿拉伯世界的重要成员,或是关系到美军打击塔利班军事进程的国家,或是对阿富汗未来政权有重要影响的国家。尤其是美国在伊朗及中亚地区影响有限的情况下,日本自诩为伊朗现行改革路线的支持者、哈塔米总统倡导的“不同文明对话”的响应者,确信可以在该地区发挥“美英无法替代的作用”,希望“代替美国与这一地区保持沟通渠道”,“弥补美国在中亚地区立足点不足的情况”。⑧日本推进阿富汗周边外交,除了应对“9·11”后的国际反恐需要之外,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维护日本在该地区的“传统战略利益”。

早在70年代,日本就以资金援助为手段开展中东外交,一度曾赢得阿拉伯国家的好感,日本把此视为中东外交“资产”。但在阿富汗问题上,日本的作用并不突出。冷战结束后,由于中亚地区地缘政治发生变化,美国开始把注意力转向对其国内政治势力产生重要影响的中东问题。俄罗斯也由于与阿富汗接壤的中亚三国独立,而从与美国争夺阿富汗的主导权转为防止伊斯兰极端势力的渗透,并“集中精力进行防御”⑨。1997年,日本支持联合国阿富汗问题特使团,开始对阿各派进行斡旋,并倡导在日本举行“阿富汗和平东京会议”。以此为契机,日本从“后援”转到阿富汗问题的前台,成了“可以依靠的第三国”⑩。与此同时,国际社会不仅要求日本在阿富汗和解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还要求日本接受“相应的负担”。不过,在阿富汗问题上,日本从一开始就试图以“政治大国”的身份发挥主导作用,极力摆脱那种“和平靠别人,然后只出钱”(11)的原有模式,并拟定了看似“成功机会很小”的能源战略。其具体战略意图是:首先,通过参与阿富汗问题促进日本能源供给多元化。在日本从海外进口的石油当中,约有85%来自以沙特阿拉伯为核心的中东地区。日本政府担心,石油来源地越少,石油供给就越加不稳定。为了降低对中东石油的依赖程度,“避免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日本一直在寻找新的能源供给地,而拥有丰富石油和天然气储备的土库曼斯坦是最具可能性的国家。日本曾试图与几个国家合作,开发一条源自土库曼斯坦的道拉塔巴德,经过阿富汗,最后到达巴基斯坦全长1400公里的天然气管道。如果能保证从阿富汗到巴基斯坦一线的和平与安全,日本就可以从中亚获得稳定的能源供应。其次,通过参与阿富汗的和解进程,加强日本同伊朗的关系。伊朗是反塔利班北方联盟哈扎拉族的支持者。“9·11”之前,北方联盟仅控制着阿富汗极小一部分领土,当初如果战争持续下去,北方联盟可能以失败告终,伊朗所支持的政治派别也难以立足。若通过日本的作用,实现阿富汗各派和解,有可能使日本在与伊朗的石油谈判中处于有利地位。2000年10月底,伊朗总统哈塔米访日,日伊发表了联合声明,双方除了同意共同开发伊朗石油资源外,伊朗还高度评价日本在阿富汗问题上的立场,欢迎日本在阿和解进程中发挥主导作用。此外,值得关注的是,日本通过“五特使访八国”所实施的阿富汗周边外交,除了上述目的之外,还希望利用对巴基斯坦和印度的紧急援助、减免债务、解除经济制裁等一些具体措施,拉近日本与巴、印两国的距离,打破该地区大国之间原有的战略格局,在“中、美、俄利益交织且难以取得成果的将来”,发挥日本政治“大国”的影响。

日本大力推进“反恐”外交,目的在于服务日本的国家战略。日本借国际反恐推进国家战略构想,不仅体现在日本推进国家战略的指向比较明确,而且其战略指导思想也很鲜明。9月14日,小泉在国会发表演讲时曾明确提出:“(日本)在对恐怖活动采取果敢姿态的同时,也必须做深入的思考,防止陷入无谋的战争。”(12)迄今为止,围绕着日本应对国际反恐举措及“9·11”对日本国家利益的影响,日本政坛所关注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借“9·11”外力,大肆渲染国际社会所面临的“危机事态”,凸显日本宪法不能适应国际形势的“现实”,以“有事法制”突破宪法束缚,为最终修改宪法奠定基础,为自卫队战时在海外配合美军行动扫清障碍。二是借助“协美反恐”,继续保持和发展对美关系,以更加现实和理性的姿态对待日美同盟,并以此为手段最大限度地谋求日本的国家利益。实际上,这也正集中体现了“9·11”后日本借国际反恐所要推进的国家战略的内涵。

所谓“有事法制”,简言之,就是日本为应对“危机事态”向海外派遣自卫队所依据的法律框架。该法律框架是继1992年的“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法”(PKO法)和1999年出台的“周边事态法”之后,日本试图再次突破的一个立法界限,其宗旨是要解除宪法第9条有关禁止日本行使集体自卫权的束缚。日本政坛上的修宪激进派从小泉内阁提出反恐相关法案的动议之初,就表示要避免对集体自卫权问题的“神学争论”,把焦点直接指向问题的核心,借机一举确立“有事法制”。小泉本人则抛出所谓的“常识论”,主张在危急的国际形势下以“通常思维”来看待日本的立法理念。有迹象表明,日本政府已经预见到“反恐”立法可能导致的后果。这从日美对“9·11事件”定性的差异中可以发现端倪。当布什把“9·11事件”界定为“战争行为”之后,小泉仍坚持认定是“重大犯罪行为”,有意“与布什的界定保持一步距离”。(13)日本内阁官房副长官安倍晋三也称:“所谓战争行为,与其说是事实,不如说是一种认识。”(14)日本政府的考虑是,只要把“9·11事件”界定为“犯罪行为”,日本的对美援助就是有限的,并可以根据事态的程度先绕开宪法第9条。正如中曾根康弘所设想的:即使需要派遣自卫队,也可以用宪法第73条的“内阁外交权”来解释,不一定非得以宪法第9条为依据。(15)但如果按照布什所说的“战争行为”,日本对美援助就将扩展到军事领域,其负面影响并不在于日本是否对美国的军事打击提供援助(确切地说日本希望借机向海外派兵),而是这种界定可能诱发日本政坛对集体自卫权问题新一轮的争论。小泉上台之初,曾对修改宪法和提升自卫队规格做过正面肯定,执政的保守党原党首扇千景也在“9·11”后公开批评日本建立危机管理体制行动迟缓,主张积极确立“有事法制”。可以看出,小泉内阁并不希望在制定“反恐”立法问题上陷入对集体自卫权的争论。

从结果上看,此次日本为配合美军行动而颁布的《反恐怖特别措施法》(简称“特措法”),使自卫队自1954年成立以来第一次在与保卫日本无关的战争中参与后方支援。该法案不仅在性质上大大超过了“PKO法”和“周边事态法”,也使日本宪法已经没有可解释的余地,“和平宪法的界限几将被突破”。日本自民党内修宪激进派也承认,今后若比“特措法”再进一步的话,“只能考虑修改宪法”。(16)小泉首相在国会答辩中则坦言:“若仅从‘特措法’与宪法的连续性上讲,很难作答。”(17)可以说,“9·11”后日本借国际反恐推出的“特措法”,表明了日本在“有事法制”问题上采取了先得其“实”,后正其“名”的策略。虽然“特措法”在实质上已经加速了“有事法制”的确立,但自民党内修宪激进派仍对这一进程表示有“隔世之感”,并提出,如果美国反恐战争长期持续下去,日本将考虑制定有关“反恐”的一般性法案,而不是临时性的特别法案。这就足以表明,长期以来日本所追求“有事法制”已经是若隐若现,呼之欲出。

日本推进国家战略的另一个表现,就是更加注重以现实和理性的思维对待日美同盟。“9·11”前夕,日美两国都紧锣密鼓地为50年的同盟关系做“阶段性总评”。从日本国内舆论的反映上看,除了亲美势力所一贯宣扬的“肯定论”之外,对日美同盟的“理性思考”似乎占据了此次舆论潮流的主导。包括一些日本政界人士在内,许多人试图以“机能转化论”给日美同盟注入新的内涵。与此相对,日本政府仍以“日美是政治与安保上的同盟国”(18)来描述当今的日美关系。如果说日本政府所表达的只是一种理论上的概括,那么此后第三天就骤显日美同盟的实际意义了。事实上,“9·11”之初日本虽然行动“迟缓”,但也是从同盟国的角度来表明对美立场的。经过9月12日一整夜的研究,小泉终于表示,要“不惜必要的援助,全力支持美国”,(19)显示出誓与恐怖主义斗争到底的意志。然而,从日本国内现实看,像对待奥姆真理教这样的国内恐怖组织,日本政府尚难以尽“全力”,更何况对待国际社会形形色色的恐怖活动。因此,小泉的上述言论不仅是一种战略姿态,还带有很大的伸缩性。首先,支持包括美国行使武力在内的一切行动是日本作为美国战略盟国的价值前提,如果日本对美国的要求无动于衷,日美同盟就有可能由此走向崩溃。其次,小泉提出的“不惜必要的援助”,既可以给亟待支持的美国带来充分的想象和慰藉,也为日本留有较大的战略回旋空间。

海湾战争时,日本政坛的流行语是“为国际社会做贡献”,尽管为此支付了130亿美元,但日本的“贡献”仍被讥讽为“支票外交”。由此,日本决心借此次“反恐”在国际社会发挥“看得见的作用”。另一方面,此次美国遭受恐怖袭击,也使日本认识到反恐战争不同于国家之间的战争,以同盟国的身份支持美国打击国际恐怖组织,不仅有“自私性报复色彩”,而且将使日本面临遭受恐怖袭击的危险。尽管国际恐怖主义的背景十分复杂,但因贫困而导致对以美国为主导的世界经济、政治秩序的憎恨也是产生“9·11”事件的原因之一。日本舆论认为,美国拥有当今世界最强的军事和经济实力,而日本又是其中最大的受益者,在这种情况下,日本支援美国的“大义名分”不应是同盟国,而应是作为国际社会的重要一员;日本反恐的出发点不应只考虑如何对美国尽义务,而应考虑如何履行国际社会一员的职责。(20)因此,日本与其从同盟国的角度对美国进行援助,不如打着国际反恐的旗号更顺理成章,更有利于推进日本的国家战略。正是基于这一思考,日本政府在9月19日发表的反恐对策声明中,以更加务实和“理性”的主张阐明了战略盟国的立场:除了继续表示“对同盟国美国坚决支持”之外,突出了对待恐怖主义的“本位”特征,明确提出“自主对应”的方针;在具体措施上,将以国际合作为出发点,通过联合国、区域合作、双边关系等多重领域,实施以情报、外交、司法、军事、经济等多种手段的综合并用。

“9·11事件”后,日本对待日美同盟的立场从当初的“情绪化反应”到后来的“理性务实”,都是特定条件下的选择,不仅在名义上维护了日美同盟,也拓展了日本的国家利益,可谓是一种战略决断。从某种意义上讲,日本借“协美反恐”推进国家战略的动机和影响要远远大于反恐本身所取得的实际效果。从历史上看,近代日本与其他国家结成的战略同盟都是直接或间接地针对中国的,虽说日美同盟已达半个世纪之久,但日本的政治“大国”意识与美国为维持亚太霸权所形成的分歧与矛盾将会不断出现在日美关系当中。此次日本以现实和“理性”的思考对待日美同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日本人对日美同盟矛盾的心态。同时,日本借“协美反恐”之机试图突破和平宪法,积极向海外派兵,又不能不令人思考日本推进国家战略背后的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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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日]《朝日新闻》,2001年9月27日。

②[日]《产经新闻》,2001年9月23日。

③同上。

④[日]《朝日新闻》,2001年9月15日。

⑤[日]《朝日新闻》,2001年9月13日。

⑥[日]武贞秀士:“日趋复杂的朝鲜半岛局势和日本”,《世界周报》,2000年5月23日号。

⑦2001年8月20日森田实在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所做关于“日本政治与中日关系”的演讲。

⑧[日]《每日新闻》,2001年10月23日。

⑨[日]《读卖新闻》,1997年4月20日。

⑩同上。

(11)同上。

(12)[日]《朝日新闻》,2001年9月15日。

(13)[日]《朝日新闻》,2001年9月13日。

(14)同上。

(15)同上,2001年10月25日。

(16)[日]《读卖新闻》,2001年10月30日。

(17)[日]《朝日新闻》,2001年10月30日。

(18)同上,2001年9月19日。

(19)同上,2001年9月13日。

(20)[日]《每日新闻》,2001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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