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分化与政治整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化与论文,群体论文,政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681(2006)03—0004—04
从社会结构分化的角度来看,始于1978年的经济改革所带来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中国社会结构的变革趋势日益加强。这种社会结构方面的变化具有多维性,包括社会资源的分配方式与获取方式、社会组织结构与方式、职业结构、利益结构、社会权力结构、社会沟通模式、社会交往方式和行为方式、社会流动方式、居住与认同方式、社会价值观与社会评价等多个层面。[1] 而在这其中,社会群体结构的形成及其变化无疑是最为重要的一个方面。伴随着经济改革所出现的利益多元化,不同利益取向的社会群体由此逐步形成。这种群体分化既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同时也对执政者提出了有效整合利益协调利益的新的课题和新的要求。尤其是,群体的利益诉求往往也包含着利益的矛盾甚至是社会的冲突,因此,进行有效的政治整合以克服由于群体分化所带来的消极影响就显得十分重要。近年来,一些学者已经开始关注到这一问题,认为社会转型带来阶层分化,由此将必然出现不同阶层之间的利益多元化与利益冲突的局面,因而有必要强调执政党进行有效社会整合[2]、利益整合、[3] 或是通过政治整合来实现利益整合的必要性。[4] 也有学者就利益整合的对策和思路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如确立一系列的利益整合机制,包括利益观念导向机制、利益表达和综合机制、利益流向确定机制、利益激励和约束机制、利益冲突调解机制等等。[5]然而, 过于强调执政党在利益整合方面的作用往往存在这样一些缺憾,即尽管利益整合是转型社会所面临的重要任务,但却不是全部;而且在强调利益整合的同时,多数学者并没有对利益和利益整合进行有效的界定,从而使得由此所提出的对策分析流于空泛。此外,不仅执政党负有整合的责任,包括政府以及其它公共治理机构都可以承担整合的功能,而这个方面的问题还未引起充分的讨论。
本文试图从社会群体的形成及其分化这一角度考察1978年以来中国社会结构变化所带来的社会危机以及政治整个问题。我们认为,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伴生的社会群体分化状况引发了贫富分化、相对剥夺、政治参与群体性事件等等一系列社会冲突和矛盾。这些冲突与矛盾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当前社会不稳定的基本要素,如果处理不当便危及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因此进行有效的政治整合就显得十分迫切。而政治整合又需要构建各种公共治理的机制和结构、通过政策手段以及政府行为来达成。
一、群体分化:改革以来社会结构演变的逻辑
1978年以来,中国社会结构可以看到一个明晰的演变逻辑,这就是由改革前简单的社会结构不断地进行分化和裂变,变化的主动力是经济领域里的变革。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以市场经济体制为取向的改革的深入和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和多元化的利益结构便逐步形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不同利益取向的“经济人”不断进行着利益的分化与重组,在强调利益差别的基础上形成了各种利益群体。因此,所谓社会结构的分化又可以简化为社会结构群体化的趋向。[6] 由于改革将会持续下去,由此带来的利益变动和结构变动也将持续下去,因此社会群体结构无疑会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
改革之前的中国是一个成分简单的社会结构,大致包括工人、农民、干部等等,知识分子享受着与干部同等的物质待遇,上述结构之间的利益相对均衡,社会结构分化程度相对较低。各种社会群体内部分化也不明显,干部根据行政级别的高低会在工资、福利待遇上有所差别,工人会根据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分,农民和政治上受到排斥的社会成员内部则没有多大的差异性。这种简单化的社会结构是通过一系列制度来维系的,包括人民公社制度、单位制度、干部人事制度、户籍制度、粮食及生活必需品的供给制度、计划票据制度。此外,在意识形态上,国家还倡导集体主义,反对任何形式的个人主义及对私人利益的追求,因此每一个社会阶级只能通过国家的再分配机制来获得生活必需品,利益结构极为简单。这种平均主义浓厚的简单化的社会结构为各种政治运动提供了社会力量,各种社会群体能够很快被动员起来进行大规模的群众运动。
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社会结构开始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大致沿着四条轨迹发展:
一是在原来的各种社会群体内部出现严重的分化。随着改革进程所带来的利益分化,原先主要社会群体内部出现了程度不同的分化现象。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和乡镇企业的发展,使农村的社会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在农民当中,分化出农业领导者、农民工、乡镇企业管理者和乡镇企业职工、农民知识分子、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农村管理者等各种群体。包括国企改革在内的所有制形式的改革,也使得工人内部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城市工人的境遇与企业的兴衰荣辱紧密相连。企业效益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人的收入,如果企业亏损或者破产,则工人就会面临失业下岗的风险。相关调查还显示,在企业内部工人的地位也发生着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同层级的工人的工资收入差距开始拉大,与之相对应的还有住房、福利待遇和津贴等都与职务、职称和工种等联系;另外,工人和干部的身份差异也进一步加强,管理人员逐渐成为权力的中心,技术人员的地位有所上升,这些都使普通工人在管理和决策上的权力进一步削弱。[7](P35) 另外,外资的进入和乡镇企业的崛起,对国有企业及其职工也构成了强烈的冲击,出现了高收入的外资企业工人和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村工人等等的不同群体结构。
二是出现了一些新的社会群体。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一些新兴行业也相继出现,并由此产生出从事这些职业的新社会群体,如律师、股票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演艺界、自由撰稿人、股民、出租车司机、无业游民、色情服务者、吸毒贩毒群体等等。之所以称这些人为新社会群体,是因为无法将他们纳入到原先的几个主要社会群体如工人、农民、干部、知识分子当中,因为他们在职业特性、利益取向、社会心理等方面与主要社会群体之间存在着明显差别,然而这些社会群体本身却具有重要的社会影响和社会意义。
三是社会群体之间的差异性日益扩大。群体分化还体现在各种群体之间在经济收入、社会地位、职业声望等方面的差异拉大。改革之前,各种社会身份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为干群之间、“人民”与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之间以及城乡之间等等。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推动下,除了原先的政治差别(“人民”与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之间)消失之外,其他差别不仅仍然存在,而且还在继续扩大,他们在经济收入、社会地位,职业声望上的差距日益显著。有学者根据这一变化,将中国的社会结构分为数量不等的阶层或群体,[8] 这就足以说明当前社会各群体之间分化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四是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流动加快。1978年以前,由于受到统一的户籍制度、单位制度和物质供给制度的严重制约,社会流动的渠道和方式十分有限,整个社会结构处于超稳定与凝固的状态。出生、家庭背景、政治面貌等等十分有限的“先赋性因素”决定着人们社会流动的可能性。改革开放以来,单位体制开始解体、户籍制度虽然存在但不断松动,特别是物资供给制度和各种票据制度逐渐淡出历史舞台,使得人们自由流动的程度大为提升,群体之间的流动性由此得到了体现。各种“后致性因素”如个人奋斗、知识、勤奋、冒险等成为流动的主动力。[9](P30) 经济上取得成就的私营企业主可以被吸纳为国家干部;发财致富的农民可以进城买房置业,成为城市居民;同样,一些城市的下岗工人为了生计可能会放弃城市的生活,转入农村租种土地,或者到乡镇企业工作,如此等等。
五是群体意识开始日渐形成。群体意识是社会群体成员对群体的归属、依恋和认同的情感,也是成员对本群体的共同处境与共同利益的一致看法。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推进,在利益分化和群体分化的同时,各种社会群体的群体意识开始觉醒,表现为利益意识觉醒、自我维权意识彰显、群体界别意识分明。从目前看,在群体意识的形成过程当中,各种既得利益群体的群体意识较为明显,如私营企业主群体的群体意识在逐渐产生,他们普遍关心自己在社会结构中的政治地位,关心自己的前途和命运,同时关心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他们的私有财产的安全。另外一个体现是社会弱势群体的意识也逐步形成,在共同社会地位、利益取向和共同遭遇的基础上,失业工人、农民工往往能够寻找到共同的利益和需求,并形成一致的看法和心态。群体意识的形成是社会群体分化走向固定化和稳定性的表示,也更进一步强化了群体分化的格局。
总之,始于1978年的改革打破了原有的利益格局,产生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和利益分化,由此带来社会结构的巨变,各种社会群体处于分化、重组、聚合、裂变的过程之中。这一趋势还将随着中国改革进程的继续而持续下去。
二、群体分化引发社会冲突与危机
作为社会结构变动的主要内容,群体分化是经济发展所带来的资源配置方式的调整和利益获取方式的多样化的必然结果,或者说是作为中国现代化建设启动器的改革开放所带来的必然结果。这一变化本身也是现代化的应有之意,因为伴随现代化的发展,必然会出现利益的多元化和各种社会群体的出现。由此,群体分化本身应当是一个社会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可以说是现代化发展在社会结构方面的重要体现,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但是,由于中国的改革是一种渐进式改革,改革过程充满着过多的实验性质,许多举措往往互不衔接,有些改革是超前的,有些改革却十分滞后。尽管经济改革带来了社会利益结构的多样化和社会群体的异质化,但是我们的社会却没有能够及时有效地作出反应,也没有相应的公共政策可以应对,从而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冲突与矛盾。因而,当前的社会群体分化带来一系列的社会冲突与危机,突出地表现在富裕群体与贫困群体之间、有权群体与无权群体之间、群体心理与观念,以及群体性事件等方面。首先,贫富群体之间差距扩大。在改革之初,“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导向成为推动改革迅速前进的强大动力,也由此产生出一批先富群体。市场经济的推行使这些先富群体与其他群体尤其是社会贫困群体之间的差距进一步加大。相关研究表明,中国城镇家庭最高20%收入户与最低20 %收入户年人均收入差距, 从1990年的4.2倍、1993年的6.9倍增加到1998年的9.6倍, 实际的贫富差距情况可能比调查数据所反映的还要严重。[10] 同时根据联合国的最新统计,2004年中国基尼系数为0.45,占总人口20%的最贫困人群在收入或消费中所占的份额只有4.7%,占总人口20%的最富裕群体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则高达50%。此外,根据《新财富》主办的“百富榜”的统计,国内400位富人拥有的财富总额超过6000亿元,相当于中国2004年GDP的6%。[11] 此外,根据中国人口网的报道,2004年中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尽管比上年减少290万人,但仍然高达2610万人,占农村人口的比重为2.8%。其中,初步解决温饱但还不稳定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为4977万人,减少640万人,占农村人口的比重为5.3%。社会贫富群体收入差距扩大,带来的社会群体之间的断裂,贫困群体会产生严重的社会不满,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成为社会矛盾和冲突以及社会不稳定的重要根源。
其次,干群之间的矛盾。作为改革的推动者和实施者,党政干部群体是改革以来的较多获利群体之一,对于各级党政干部来说,不仅其权力作为获取资源的性质并没有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而失去效力,而且其物质待遇也随着改革所带来的社会整体财富的增加而得以提高和改善。权力不仅是计划经济体制下资源分配的主要工具,同时也是市场条件的有效手段。一些干部通过权力寻租腐败而聚敛了大量钱财,成为隐蔽的“巨富群体”。由于腐败通常都是金钱和利益挂钩,通过权钱交易,官员与厂商、企业主甚至黑社会结盟,把公众的利益置之一边,成为群众最为痛恨的对象,并由此造成了严重的干群矛盾。根据在2001年对中国居民社会心态的相关调查,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分别把“腐败官僚主义”作为第一位和第二位的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12](P19) 腐败还消减了政府的合法性,使普通社会群体对公共权威的信任和遵从受到严重影响。
再者,道德与价值准则的失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伴随市场经济的推进,人们的心理意识和道德价值准则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一切向钱看”的错误导向下,利益成为人们交往和行动的基点,也成为人们道德评判的标准,“笑贫不笑娼”成为人们道德标准迷失的鲜明反映。一些传统的美德如诚信与互助、奉献、相互关爱等渐渐为人们所淡漠和遗忘,逐利化倾向凸现,“有利原则”成为人际交往的主导性原则。1996年,英格哈特进行了新一轮的“世界价值调查”,显示有超过50%的中国人说,他们相信大多数人值得信任。然而在1998年王绍光所作的调查显示,只有30%的人相信社会上大多数人值得信任。[13] 这表明中国社会信任正在急剧下降。孙立平也观察到了中国信任的丧失。他认为,传统中国的信任结构是围绕“熟人”为基础的。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一些不规范的市场行为诸如“传销”之类的“杀熟”现象的出现,表明这种最基本的信任结构被摧毁,社会公信力也遭到破坏。人们开始除了自己,谁也不信任。[14](P119)
此外,相对剥夺感滋生。所谓相对剥夺,是指某一个人或社会群体与同一社会的其他成员群体相比较,所处的对有价资源占有较少或不占有的状态。它又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人们是否丧失既得利益,二是人们是否得到了期望得到的收益。[15] 改革带来的利益分配格局的变化以及资源获得的多渠道,使得原有的利益格局被打破,一些原先处于优势地位的社会群体如国有企业的工人地位急剧下降,而原先的社会边缘群体如个体户、政治上受排斥的知识分子群体的地位上升。这种地位与利益的变动使得许多人一时无法摆正心态,而产生相对剥夺感。而经验证实,这种剥夺感常常是社会冲突与集体行动的潜在根源,一旦拥有机会,这些具有相对剥夺感的群体将是集体行动的主力军,是社会反叛的力量和集体暴行的先行实践者。
最后,群体性事件凸现。群体性事件特指特定群体针对公共机构和公共设施所进行的带有突发性甚至暴力性质的事件。群体性事件可以看成市场经济的衍生物和副产品。随着群体结构的形成以及群体利益的分化,群体性事件也开始了迅猛发展的态势。这些群体性事件包括退伍转业军人的群体行动、农民的有组织抗争(上访)、失业工人的有组织示威、进城农民工的集体罢工等等。据相关统计,1992年全国群体性事件只有2000起,1993年剧增到8700起,1996年增加到12000起,1998 年发生25000起,1999年发生32000起,到了2004年已达70000多起。[16] 而且,群体性事件正有由初期的小规模、低层次向更大规模和更高层次发展的趋势。在1994年到2003年间,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由73万多人增加到307万多人, 其中百人以上的由1400起增加到7000多起,增长4倍。[17] 除去各种外部诱因之外,群体性事件也表明市场经济催醒了群体利益观念和维权意识,在正常利益表达和利益诉求无法进行的情况下,这些利益受损群体开始采取较为激烈和极端的保护自身利益方式。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影响当前我国社会和政治稳定的最主要因素。
三、通过政治整合实现社会和谐
政治整合(political integration)也被称为政治一体化, 是政治学领域当中一个重要概念。一般意义上,政治整合被理解为地域上的统一与一体化,包括民族主义和民族统一、国际上地区间的整合、国内地区间的整合、国家建设与政治发展、政治稳定以及联邦主义等内容;[18] 或是“指若干个政治单位结合成一个整体。这些政治单位在原则上不一定是按照地理划定的,但这一术语通常是指几个独立国家的结合。……其最严格的定义是指两个或更多的国家合并为一个国家。”[19] (P604) 从地区统一界定政治整合,把整合看成几个国家联合成一个国家,以及在这一过程当中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与国民之间的交汇与融合。这一概念在对欧盟的分析当中被频繁使用。
然而,从更广阔的现代化进程来看,政治整合却包含着更多的内容,它涉及地域、文化、社会阶级与群体、价值观念和行为等多方面的整合,具体地说,就是将文化观念和社会地位不同的群体集合成为一个地域性单元,并建立民族认同;在拥有不同文化与社会群体的次级政治单位或地域单位建立全国性的中央权威;弥合精英和大众之间在社会期望和价值观念上的分歧;实现为维持社会秩序所必须的最小限度的价值观念上的一致;为了共同目标将社会成员组织起来的能力,等等。因此,就政治整合的内涵而言,它既涉及将广泛的人类关系与态度、多样和单个的文化归属感整合起来,并发展一种民族情感;还涉及将不同的政治单元整合成一个拥有政府并可实施权威的地域单位;又涵盖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的整合以及将公民整合为一个共同政治过程和将个人整合成有目的行动的组织当中等诸多广泛的成分。[20]
根据上述定义,我们认为,政治整合是指将差异明显的地域、价值观念、社会群体、目标体系和行为方式进行有效协调和统一的政治过程。政治整合的推动者是政府和执政党,目的主要是保证在地域、价值观念、社会成员、目标和行为等方面内部分化严重的国家或政治体不致出现分裂,实现社会整体的和谐统一。在当前中国快速现代化进程所带来的社会转型期,在社会结构日益裂变,群体逐渐分化,并由此造成了严重的群体之间的冲突、社会心理和价值观念的危机和一些社会弱势群体的不满与反弹行为的情况下,包括执政党和政府在内的公共治理机构进行有效政治整合以克服危机,实现社会和谐发展和政治稳定就显得十分必要。
首先要进行社会群体间的整合。针对当前出现的严重的贫富分化和干群矛盾,必须进行有效的社会群体之间的整合,以实现社会主要群体之间的利益协调。为此,政府必须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抑止过分的贫富分化,合理地调节收入差距。政府可以通过差别性的税收政策适度调节富人群体的收入,让他们的财富保持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同时又不致打击其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满足社会贫困群体基本生活需求。同时,继续扩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建立机会相对均等的创业机制,避免由于权力、关系所带来的机会不平等,消除一些社会群体的相对剥夺感。另一方面,对于公共权力滥用所带来的干群关系紧张,需要社会进一步严厉打击腐败,建立有效的权力监督机制,通过规范权力运行、公民参与决策等手段重塑执政党和政府作为公共权力机关的威信。
其次要进行道德与价值观念的整合。道德观念是社会良性发展的精神基础。一个健康运行的社会在社会主导性的价值观上也必定是积极向上的。马克思就认为,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经济与政治的反映,同时又影响和反作用于一定的经济和政治。变化和道德价值的失范是一段时期市场经济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之一,任由发展不仅会反过来影响市场经济本身的良性发展,而且还导致整个社会陷入一个缺乏诚信、互相猜忌的恶性循环。通过在意大利的长期考察,帕特南就认为,包括信任、规范、网络在内的社会资本对于政治稳定、政府绩效和经济发展十分重要,而社会资本本身具有累积性和自我强化的特征,越是缺乏社会资本的地方,人们相互猜忌、背叛、垂直的依附和剥削、孤立、混乱、犯罪和落后,越是会相互支持、相互强化,从而陷入所谓的“霍布斯结局”。[21](P208) 尽管他认为制度历史发展缓慢,但是仍然可以提供改变正规制度来改变政治实践,从而带来政治价值观念上的变化,帕特南的研究无疑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启发。针对市场经济所带来的价值观念的下降,公共部门有必要进行价值观念上的整合,一方面要通过倡导主流的政治价值观念和发掘传统的美德,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政治理念和道德标准。另一方面摒除人们对市场经济的误解以及由市场经济引发的错误观念,将市场经济本身所内含的公平、竞争、平等、诚信、宽容的理念重新展示在人们面前,倡导对市场观念的正确认识和理解。
最后进行政治行为的整合。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不仅表明社会冲突的加剧,同时也是社会行为失范的反映,即由利益受损的经济行为发展到对抗政府的政治行为。这种行为失范具有极强的传染性和巨大的破坏力,处理不当会引发更大规模的社会冲突,并可能导致整个社会的动荡,甚至出现反叛性行为。我们可以发现,当前的群体性事件具有其内在的机理,即通常都和利益紧密相关:一方面,市场经济对物质利益的强调,使得各群体的利益观念觉醒;另一方面,经济改革也带来了利益格局的变动和调整,一部分群体的利益相对增加,另一部分群体的利益相对受损。当这些利益相对受损群体无法通过正常渠道来有效保护自身利益、或是实现利益诉求时,便往往会采取较为剧烈的集体行动。因此进行行为整合就必须和利益相结合。首先要求公共部门在公共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尽可能地进行科学决策,将由于政策的调整而产生的相对受损面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别是要避免造成对特定社会群体的利益损失;其次,构建一个制度化的平台,让各种社会群体在这一平台上进行充分的利益表达和利益妥协,如建立制度化的听证会制度,召集主要社会群体代表和政策相关群体的代表,进行充分的利益表达和协调。再则完善政治参与的渠道,让不同群体有制度化的政治参与渠道,提供经常性的政治参与以表达他们的利益诉求,避免不满情绪的积压所带来的极端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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