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柯勒律治浪漫主义神学的自然观_柯勒律治论文

论柯勒律治浪漫主义神学的自然观_柯勒律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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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主义运动是欧洲19世纪波澜壮阔、影响深远的思想文化运动之一。在这一思想文化运动中孕育产生出的浪漫主义神学,对欧洲乃至整个西方基督教思想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浪漫主义神学之自然观,是构成浪漫主义神学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西方基督教思想家认为,“自然不仅是我们寓居其中的环境,而且是神圣心灵的表达。”① 同时,正如大自然的姿态原本就是气象万千,浪漫主义的思想家、诗人及艺术家对“自然”的认识和看法,对“神圣心灵”的理解和认知也有所不同。

19世纪英国“湖畔诗人”萨缪尔·泰勒·柯勒律治(Samuel Taylor Coleridge,1772~1834)是欧洲浪漫主义神学的重要代表人物,也是这一时期最伟大的浪漫派诗人之一。他与同样具有与基督教神学密切相关的消极浪漫主义倾向的另一位“湖畔诗人”威廉·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1770~1843)对“自然”的看法,就存在微妙的差异:华兹华斯倾向于把“自然”内化为“心灵”,他在诗中赞美“自然”“有一种力量”,“能如此丰富地启发我们内在的心灵,给它留下如此的美和恬静,给它灌输如此崇高的思想”②;柯勒律治则把“自然”当作理想的境界来追求。华兹华斯歌颂的“自然”蕴涵“圣灵的感动”,柯勒律治所追求的“自然”则象征“神的慈爱”③,柯勒律治一生都在追寻同时也回应这样一种爱的温暖和感召,人与自然的神秘关系的失落或恢复始终贯穿于他全部诗作。在他看来,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神秘的,只有依靠想像和象征才能表达。他以“月光之中的家园”象征体现着“神的慈爱”的家、家园、故乡,以“漩涡里的浪花”(the Eddy-rose)象征人与神、与大自然的关系以及人的命运,以“智性之风”(the intellectual breeze)象征神的“绝对意志”,等等。以缤纷的文学意象表达深奥的神学理念,新颖别致而又寓意深长,为我们从神学和文学的相互交织中进行研究开拓了新的进路。本文由此展开讨论,尝试勾勒柯勒律治浪漫主义神学思想中对宇宙、自然、生命的把握,从而为我们认识欧洲浪漫主义神学之自然观提供一个鲜活的例证。

一、月光之中的家园:心向往之却不能至

在感叹受造的大自然之神奇、赞美造物主鬼斧神工的伟大智慧的同时抒发自己内心深处充盈得要流溢出去的一种孤独情怀,是柯勒律治有关“自然”的作品中常见的主题。他在作于1820年的诗歌《致自然》④ (To Nature)中写到:

当我试图从一切受造物中吸取

那紧密相连的,深刻、动人的内在愉悦;

在环绕着我的绿叶和鲜花中寻找

那被爱和最虔敬的爱上帝的真谛,

一切真的是那样奇妙。

顺其自然吧,如果这无垠的世界

响起风铃声回应我的信仰,它将带来的

不是恐惧,不是哀伤,也不是徒劳的困惑和迷茫。

于是,我将在这田野里筑起祭坛,

以蓝天做我屋顶穹隆的装饰;

以田野里花草的芬芳

作为我敬献在神龛前的香。

哦!我唯一的神,你不会看不起我吧?

这卑微祭献者的牧师。

——《致自然》(第9~14行)⑤

诗人柯勒律治在“一切受造物中寻找愉悦”,在绿叶和鲜花中寻找“神的慈爱”以及“爱上帝的真谛”的歌唱,显然是对《圣经·旧约》中相关章节的呼应,旧约之中有经文说“耶和华用能力创造大地,用智能建立世界,用聪明铺张穹苍。”⑥“诸天述说神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⑦ “耶和华超乎万民之上,他的荣耀高过诸天。”⑧ 接下来,他浪漫地“在田野里筑起祭坛”,并且以“花草的芬芳作为敬献在神龛前的香”,则是在虔诚地祈求和祷告,表达的是一种内心深处的呼唤,他盼望得到由“爱”和“被爱”所带来的心灵的愉悦。然而,他对自己是否能够得到神的垂怜没有把握,在诗的结尾,他以大自然的牧师自喻,表明了自己在宗教信仰方面的坚定与成熟,——至此,他已经有近20年不曾自称为“牧师”;他婉转地祈求神不要“看不起”地位卑微的自己,抒发的是内心深处弥漫着的一种朝着既定目标寻觅而又似乎“可望不可即”的忧伤与惆怅。

这样的一种柯勒律治式的忧伤与惆怅在他以“明月之辉”、“月光之中的家园”为意象的作品中表达得更为淋漓尽致。他写于1796年的十四行诗《咏秋月》⑨ (Sonnet:To the Autumn Moon),是这类作品中的代表作之一:

多姿的夜色中的温柔之光,

无羁无绊的想像力之母!

我注视着你在如水的光之中缓缓移动

若隐若现在面纱般的轻云中穿行;

我看着最可爱的你暗淡的轨道戴上幕罩

消失在高处那密集的黑云之后;

看着你从被风吹开的云层中一跃而出

用你温柔沉静的光芒唤醒天空。

哦,这就是希望!那样变动不居,又是那样光彩照人!

时而隐约出现在愁闷而又充满渴望的视野,

时而又深藏于黑云压城的绝望;

但很快就会以光芒四射的英姿出现

她超越一切忧郁、焦虑,乃至绝望的愁云惨雾,

像天空中的一道闪电正在发热发光。

这里,诗人笔下的“明月之辉”既是“多姿的夜色中的温柔之光”,又是“无羁无绊的想像力之母”,为我们塑造的是一位刚柔相济的母亲的形象,“母亲”这一词语本身就蕴涵着慈爱、伟大和唯一;这“明月之辉”虽然有时“深藏于黑云压城的绝望”,但很快就会“以光芒四射的英姿出现”,像天空中的一道闪电一样发热发光。这里又向我们提示了“明月之辉”的永恒,其语义指向是“神”。因此,我们可以认为,这首读来优美、温暖,同时又昭示着希望的十四行诗是浪漫主义神学家柯勒律治在静观自然景色、反思生命奇迹时所感悟到的神性之思。

“月光之中的家园”的意象,体现在柯勒律治发表于1834年的《老水手之歌》⑩ (The rime of the ancient mariner)的定本中与诗章平行的散文眉注。在第四部,在因射杀了无辜的信天翁而遭受全体同伴死亡的大劫难之后,“老水手独自躺在广而又广的海上”,满腔绝望与孤寂,他抬眼望天,只见——

移动的月亮走向天空,

居无定所;

她温柔地往上走,

有一、两颗星星陪伴在身旁——

(第63~66行)(11)

在这样一个皓月当空、繁星点点的夜晚,浪迹天涯的老水手是孤独的,但孤独不是空虚更不是百无聊赖,——孤独是一种渴望,是呼唤渴望回应,袒露渴望理解,投奔渴望收留。心灵充盈得要冲涌出去却“欲归家无门,欲渡河无船”,举目四顾茫茫然找不到合适去处的人,才会真正感受到孤独。人也正因为感受到了真正的孤独才会渴望“神”。柯勒律治在这段诗旁所加的散文眉注,阐释了孤独的人作为精神流浪者的寻觅与哀伤: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唯有人能够感受大自然那灵性的喜悦,但人却无法享受那喜悦:

他孤独而又执著,对那变动不居的月亮,以及虽短暂停留,也在向上移动的星星充满渴望;蓝天中的每一处都属于他们,那是为他们修建的驿站,是他们出生的国度,是他们与生俱来的家园,他们不用通报就可以进入,而且如同君主一样理所当然地受到恭候,他们在一片静谧的欢欣和愉悦之中到达。(12)

那充满生机而又静谧安详、和谐美好的星月交辉之中的家园,那圣洁、高远、娇嫩、温柔而又深邃的宝石般湛蓝的天空之中的国度,又何尝不是漂泊中的老水手时刻萦绕于心的故乡!但老水手只能在眺望中静观,“心向往之而不能至”。

二、“漩涡里的浪花”:身不由己心却在渴望飞升

柯勒律治浪漫主义神学中的“大自然”归根结底又是一种生命的形态,在他看来自然景观正因为与生命的庄严与无奈紧密相连才显示出神迹,按上帝的形象创造的人生活在大千世界之中,尊严与高贵体现在其能够思想。能思想的人有远行的内在欲望,远行者在路上所经历的孤独、悲壮,以及流浪等情感在使其获得人生的快感的同时也会产生种种无奈。“快感”使人更加向往似有无限风光的远方,“无奈”则又使人受到方方面面的钳制,有时甚至会“以为远行了,但九死一生之后却发现自己仍在出发点上”。尽管如此,人在大自然中所确立的姿态仍然是“筚路蓝缕向远方”。柯勒律治对其认知体系之中的人在大自然中的这样一种姿态,或者说“位置”的描述,主要体现在他对“Eddy”或“Eddying”(“旋转”或“漩涡”)这一词汇的使用上,这一词汇在他1802年以前的作品中出现频率颇高。在写于1794年的一首早期诗歌《在泊拉山上》(On Bala Hill)中有“在哀号着的狂风中旋转”(13) 这样的句子,在1797~1798年的笔记中,更有这样一则有关玩耍中的孩子的描述:

大些的孩子欢快地旋转着,那穿着衬裙的胖胖的宝贝也在旋转,他半是自愿,半是受到了狂风的左右——风将他向后拽,他挣扎着向前——无论是向后还是向前,他都沉醉在快乐之中,两个孩子都在大喊大笑,在风中高唱着欢乐的赞歌(hymn)。(14)

这是对兴奋异常中的儿童的精彩描述。更为重要的是,作者在这里将“欢乐(Joy)”一词与《圣经》中常常出现、用以指代“赞美诗”以表达对上帝的敬畏与爱戴的词语“赞歌”(hymn)并置,从而为这段描述涂上了浓郁的基督教神学色彩。那年幼些的孩子在风中的“旋转”,既有自己主观的掌控,又受到了外力的控制。因此,这活动实际上是两种互相对立的力量,——他自己的能量以及超越其自身来自于大自然的力量之间的平衡。欢乐使他沉醉,但沉醉不等于糊涂,沉醉来自于上帝的恩惠同时也在人之意志的觉察与警醒之中。

1799年,柯勒律治在一则描述格里特河(the River Greta)的入口处的浪花、被称为散文诗的笔记中再次使用了“旋转”一词:

在格里特河接近树林的入口处,——河水从绿色巨石的斜坡处飞流直下——旋转着的白色浪花(The white Eddy-rose)在滚涌的溪流中一阵接一阵地呈扇形盛开——偃旗息鼓之后又不屈不挠地“复活”(resurrection)——这也是我们生命之旅的真实写照。(15)

“旋转的浪花”是河水在向下奔涌的溪流中泛起的泡沫,如同孩子在咆哮着的风中的“旋转”一样,这里比喻的是人的精神,人的精神既有创造性也有毁灭性,人身处大自然中,也如同“旋转的浪花”和兴奋的孩子,在其“精神”的指导下,半是主动,半是被动地时而前进,时而后退。这情景也是当时作者本人在日常生活中的形象的再现。

同时,英文中的“rose”一词,也指美好、珍贵而又娇嫩、脆弱的“玫瑰”,因此,我们亦可以通过想像力将“The white Eddy-rose”理解为“旋转着的白玫瑰”,在这里象征人的普遍命运:生命是美好、珍贵而纯洁的,如同象征着爱情的玫瑰;生命是脆弱的,也如爱情,如玫瑰;生命来自于必然与偶然之间,无奈但却顽强,生命也如同在波涛汹涌的时间长河中翻滚的浪花,身不由己地在命运魔力的裹挟下旋转,心却在渴望超越、渴望飞升。

然而,另一方面,柯勒律治所使用的“旋转”,也指在原地打转,这时,“漩涡”里的力量互相妥协,“像磁铁对物体的吸引力,互为前提,相辅相成”。(16) 这方面的例子有:

1、在李尔偏激的言辞之中,这里只有痛苦中郁闷的沉思,——一股没有进步的漩流。(17)

2、在短暂的灵魂安息日里,当思想悬而不决,不活动也不作任何推理的时候,心灵之河也不再向前流淌,而只是在原地静静地旋转。(18)

这两个例子之中的“旋流”“旋转”这一意象所具有的内涵都与柯勒律治在诗歌《惘赋》(Dejection:An Ode,1802)之中所表达的一样:人在大自然中运动,——旋转!但这种“旋转”没有进步、没有“自然的出口”(19) (no natural outlet),也看不到飞升至“无限”的希望。然而,在那则描述格里特河的散文诗般的笔记里,“旋转”则在“偃旗息鼓之后又不屈不挠地‘复活’”(obstinate in resurrection),这里所使用的语言如“复活”,是基督宗教式的,但这“复活”又是主观意志促成的。这种“主观意志”来自于人,同时又体现出了神的意志。正是这样的主观意志创造出了此起彼伏、生生不息、“旋转着的浪花”的形象,使“复活”得以产生,也因此将大写的人(Man),沐浴着“神的慈爱”的人,定位在超越变幻无常的生命激流之上的位置。

然而,拖着“沉重肉身”的人想要真正做到“超脱”乃至“超越”,又谈何容易!人是天地间唯一一类活着、温饱问题解决之后还要追问其理由的生命。为了这追问,人不怕被杀,也不怕被苦苦地追寻所折磨,甚至不怕被麻木的同类视作异端。但人在竭尽全力仍然找不到生存的理由时,会苦恼至极乃至想要毁灭其自身,那便是自杀。据说,天地间会自杀的生命也只有人类。人的自杀,在很多时候是要提出问题或解决问题,从而证明生命的可贵,同时也在人和草木鱼虫、飞禽走兽之间树起一道醒目的界碑,以警示麻木不仁者重视人的尊严、权力,以及能量;人的自杀,有时也是一种无奈,人在爱极了也恨透了,却仍然找不到行之有效的办法的时候,也会将鲜血洒满一天一地,试图以此来了断,或者说以一种自以为更能振聋发聩的方式诉说,其心灵深处的郁闷和冤屈,企盼能够以此唤醒人之心中沉睡着的良知。

柯勒律治也曾考虑过自杀,那是在1811年前后,但他所考虑的自杀另有缘由,这缘由并不关涉我们所司空见惯的社会现象和日常生活景象,而是有关世俗烟火背后之永恒价值,是对其所追寻的人生之终极问题“百思而不得其解”所造成的绝望。他将其所思所想记录在笔记中,于1811年,以《为自杀一辩》(20) (The Suicide's Argument)为题,发表了这样一首小诗:

如果在我的生命诞生之前,问过我是否愿意,

我不会来到人间!——可是无人曾征求我的意见

如果生命的存在成了问题,有一件事可以试试,

想活下去就试试,不愿意呢?就去死。

诗的开篇,并不流畅的第一句,描述的是诗人对强加于自己的生命所感到的凄凉、悲惨,以及无奈。由于事先不曾征求自己“是否愿意”,诗人在一开始就无条件地接受了生命,仿佛无条件地接受了大自然的馈赠。然而,亦或许人类在最初觉醒的那一刻确实就同时陷入了不可饶恕的罪恶,如同西班牙诗人、剧作家卡尔德隆·德拉巴尔卡(Calderon de la Barca,Pedro,1600~1681)的诗句所说:“人所犯最大的罪/就是他出生出世。”生命带给柯勒律治的也似乎只是无尽的煎熬与折磨。此时,他只想如同归还一件没有价值的礼物一样,将生命归还给自然。他在痛苦的思索中与大自然对话,同时也拷问着自己的灵魂,或许是因为胸中的蕴藉没有得到酣畅的宣泄,他心有不甘,所以隐忍不死。1813年,他写下了自己一生所有诗歌之中情绪最低沉,色彩最暗淡悲惨的一首《人类的生命:对不朽的否认》(21) (Human Life:On the Denial of Immortality):

如果死去,我们就不再存在;如果无边的愁闷

永远吞噬了短暂的生命之光,我们正在经历

一阵忽然诞生又忽然毁灭的夏季的狂风……

(第1~3行)

读着这样的诗我们不禁会想起柯勒律治在《文学自传》中说过的话:

形象无论多么美,总不能代表诗人,尽管它们是自然的真实写照,尽管它们被形诸同样的准确的语言,独创性天才所创造的形象,已经受到一种支配,一切的激情或由这种激情所发生的有关思想和意象的修改……或者已经注入了一个人的智慧的生命,这生命来自诗人自己的精神……他的形体透过大地、海洋和空气而出现。(22)

只不过,我们在这里读到的诗人的形体是透过夏季肆虐的狂风而出现,诗人此时的精神是一种消沉、郁闷到了极致,接近崩溃边缘的精神。读这首诗,我们能够深切体会到诗人在其心灵穿越黑暗与哭泣时对大自然与神、与人之间关系的怀疑和失望,以及在这极度的痛苦之中所体验出的人生哲理。

1814年,诗人写下了另一首诗《自然的回答》(23) (Nature's Answer),这首诗的出现,代表着诗人在反省及反思中的回归与崛起:

生命能够如同被给予时那样回归?虚度过是否更糟?

先想清楚你现在是谁?再回顾你曾经怎样?

我使你纯真无暇,我给过你希望,

给了你健康、天分和足够的机会。

难道你就还给我罪、懒散,还有绝望?

理一份清单:仔细研究,比较!

然后,如果你还敢死,那就去死吧!

在柯勒律治的想像中,大自然对他的这种绝望的姿态的回应,不是同情而是愤怒。此时的大自然不仁慈,也不善解人意。她像柯勒律治的许多朋友一样,严厉而又缺乏耐心。她严厉地斥责他,仿佛生命压根儿就不是礼物,而是一桩签了约的商务活动,柯勒律治不过是在这活动中没能遵守规则,违背合约,失了信誉,处在了一败涂地的境地。因此应该受到斥责。此时大自然的“斥责”实际上是柯勒律治的自责,是他沉浸于神秘的大自然对生活的反省与反思,他仿佛从“大自然的胎宫”之中重新吸取了营养,恢复了自己的性灵,获得了精神上的自由,再次旋转起来,尝试超越与飞升。柯勒律治深知超越与飞升的艰难,但他总是在不断地回归自然以便从大自然中吸取营养,他在吸入大自然的芬芳的同时,也吸入了她那安宁的情绪、温馨的感情,以及冬去春来循环往复生生不息的潜力与欲望。他懂得,无论如何,人都得保持这样一种欲望,唯有如此,人才有可能在艰难竭蹶中提升自己。

柯勒律治对宇宙、自然、生命的宗教性把握,他所选择的人生方式,对于当下在光怪陆离的都市里忙碌、在红尘中操劳、在名利场的诱惑下奔走的人来说,或许亦能够是一剂苦口的良药,即使无法像他那样做一个沉醉于星空与湖泽之间的自然之子,也可以在亲近自然,回归山水之中荡涤心灵的污垢,使之清新自然地亮起来。

这首读来悦耳又令人不禁沉入深思的优美诗篇在其字里行间似乎再次流露出了“泛神论”的痕迹,但若深入分析,又不难发现,其实诗人在这里所陈述的看法,与其说是在表达宗教信仰观念,不如说是有关“形而上”问题的思考,是试图探找世界万物之本原之终极价值,从而在整体上把握世界的思考。这样的思考,就其程度而言,超越了文学,超越了宗教,也超越了神学。

三、“智性之风”:奏起人与自然“同一”的乐章

1796年,柯勒律治出版了他的第一本诗集《不同主题的诗》(Poems on Various Subjects),在为这本包括了《宗教的沉思》(Religious Musings),《悼查特顿之死》(Monody on the Death of Chatterton),《德文郡的精灵之歌》(Songs of the Pixies,1794)的诗集所作的序中,他首次提出了自己对于大自然和人以及诗歌的关系的看法,其中有两点后来发展成为柯勒律治的自然论中较为成熟的观点:

观点之一:诗是对人在充满了激情的智力活动中所进行的自我反思过程的表达,这样一种诗性的自我反思过程的表达,可以使人避免陷入以自我为中心的自怨自艾、自悲自怜的不良情绪之中:

渴望交流的本能使我们不禁要描述我们的悲哀;智力活动产生于描述这些悲哀及伤痛的努力之中;而人皆有之的恻隐之心又会在这一智力活动中滋生快感,这快感渐渐地会与我们所描述的痛苦的主题有所联系并融入其中。(24)

这里,由“描述悲哀与伤痛”的诗歌创作活动所产生的“快感”,我们再次看到了“痛苦的极乐”这一基督宗教对“幸福感”的理解和诠释。稍后,在《文学传记》中,当柯勒律治进一步将诗歌与神学联系起来,并由此阐明人是按上帝的形象造成的时,这一过程得到了最为全面的探索和表达。

观点之二:柯勒律治不是泛泛地尊重其所面对的公众,而是认为公众是“一些分散着的个人”,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都会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做出反应。因此,当面对一个群体发言时,诗人应该意识到这群体之中每一个特别的人的存在,这也正如一个必需特殊的象征,代表的却可以是一个整体,或一种普遍现象。个人和群体是相辅相成的,个人的特别之处只有在群体之中才能得以显现。

同样是在1796年,柯勒律治在为一本由他选编、私人印制、“只供几位朋友阅读的十四行诗小册子”(25) 写了导论,在这篇导论中他谈到了十四行诗的写作,他特别提到了威廉·包尔斯于1789年发表的“十四首十四行诗”(Fourteen Sonnets),他提到了这些以自我反省为主题的十四行诗的特点,以及“一些孤独感情的表达”。他认为,十四行诗形式的简洁,使其能够“依靠明晰的短语,获得一种‘总和’(Totality)的效果,这种‘总和’亦或许能够成其为一个整体(a Whole)。”由此,柯勒律治归纳出了一种在诗歌之中呈现大自然的新的、浪漫派的表达方式:

在我看来,这些十四行诗是最优美动人的,在这些诗中,人的道德情操、激情,以及感情,都由自然景色而生,与自然景色紧密相连。这样的行文方式使一种极其有利于修身养性的思维习惯得以产生,也创造了一种人的智性与物质世界甜蜜而永久的同一。(26)

柯勒律治认为,诗人仅做充满了诗情画意的大自然的观察者是不够的,诗人应该寻求与大自然“甜蜜而永久的同一”。他的这一看法显然又是对《圣经·新约》中的相关章节的呼应。《新约》在保持了与《旧约》对自然的同样态度的基础之上,更多地讨论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对自然的责任,这一点主要反映在《罗马书》中。与《旧约》中提到的一样,保罗也认为,自然的不完善和痛苦是人犯罪的后果。自然界从“灭亡的束缚”中获得解救也同样与人的得救有关。“我们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叹息、劳苦,直到如今。”当人被拯救时,受造物也会被拯救成为“新的受造物”(a new creation)《新约》一再强调,万物都是神创造的,受造物是无限智慧、想像、美丽和仁慈的神圣精神之创造性的爱的结果。因此,传统的基督教神学信仰对大自然及受造界的看法是:人应该将自己视为世界的一部分。

可是,人如何才能获得这种与大自然的“同一”呢?柯勒律治在写于1795年8月20日,在婚礼前夕(27) 献给未婚妻莎拉·傅立克(Sara Fricker)的诗《风奏琴》(28) (The Eolian Harp)中,提出了“智性的风”(29) (the“intellectual breeze”)的概念,同时探讨了这一问题。这首诗是他写下的有关神与自然、与人的关系的诗歌中最引人注目的一首。“风鸣琴”(an eolian harp)也被称为“风琴”(a wind-harp)由古代传说中的风神“约乐丝”(Eolus)或“艾乐丝”(Aeolus)而得名。琴身为长方形,有8至10根弦,放置在风中时,能够自动发出乐声。在这首诗中,“风鸣琴”所奏乐声的象征意义在诗人柯勒律治的笔下不断发生着变化。其中,第11至19行与柯勒律治的未婚妻莎拉相关,诗中写到:

……

远方那仍然在窃窃私语的海

在向我们述说宁静。

还有那最最简洁的琴

紧靠着窗扉,——开始鸣唱!

散漫的风是怎样在爱抚着这琴哟,

像恋爱中的少女向她的情人撒娇,

迎面而来的是如此甜美的责难,似乎需要

重蹈覆辙!然而此时,在妙不可言的汹涌波涛之上,

又奏起了一连串柔媚的乐章。(30)

第39至43行,“风鸣琴”的象征性意义又指向了柯勒律治本人。他在诗中描述说,那靠窗而立的“风鸣琴”在由窗外吹来的风中奏响的音乐激活了他的思维,使他的心灵随着风中的音乐陷入沉思遐想:

……

充满丰盈、不着边际而又奇妙无比的思绪,

不期而至,匆匆掠过

我懒惰又被动的大脑,

像那来自四面八方、狂野任性的风,

猛烈地拨动我心灵的琴弦!(31)

——(第39~43行)

正如风鸣琴(Aeolus harp)在风中即使随意发出音响,也是在拨动其琴弦,响应风的呼唤,人在其感官受到外界刺激时,心灵即使在懒惰的状态下,也会有“奇妙无比的思绪”,“不期而至,匆匆掠过”,以迎合外界的刺激。也就是说,思维活动在很多情况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是为了响应某些外在的刺激才发生的,这些外在的刺激不在人的掌控之中。

柯勒律治在接下来的诗中进一步描述了人的这样一种心灵活动,他将自然界中的万物比喻为只是构造不同的“有机竖琴”(organic Harps),在既是“琴的灵魂”,又是“万物的上帝”的“宏大而唯一的智性之风”(Plastic and vast,one intellectual breeze)的吹拂下,震颤着开始“思索”。此时,“风鸣琴”的象征意义的指向是“生机勃勃的大自然中的一切”(all of the animated nature)。(32) 此时,借助神力而吹遍宇宙每一个角落的“智性之风”(the “intellectual breeze”),似乎能够温暖大千世界之中一切有生命的受造之物的心,使每一颗心都焕发生机、绽放花蕾,溢出沁人心脾的馨香。柯勒律治在这里所描绘的大自然充满了神秘的美感、纯粹的诗意以及喜悦的节奏与韵律,声情并茂,姿态万千,美不胜收,令人心驰神往,情不自禁地要融入其中。在这样和谐美好气氛的融和与烘托之下,脱颖而出的本应是人与大自然“甜蜜而永久地同一”。

然而,在接下来的一段,也是诗歌的最后一段中,诗人柯勒律治在对代表着大自然之神性的“智性之风”充满了感恩之情的同时,也表达了其内心深处的一种迷茫、悲哀,与欢欣和新的期待相互交织的复杂情感,他写到:

我以心灵深处的信仰赞美他

赞美他以仁慈的拯救之心为我疗伤,

使我这样一个有罪而又最最悲哀的人,

在惶惑不安和黑暗之中,拥有了平安、这幢小屋,

和你——使我的心充满荣耀的新娘。(33)

这里,诗中所赞美的“他”显然是指在充满了神秘的美感、纯粹的诗意,以及喜悦的节奏与韵律的大自然之中彰显其身的上帝。面对能够使人的灵魂清新自然地亮起来的上帝,洋溢着青春气息同时内心也涌动着一种甜蜜却又模糊的期待的柯勒律治,同时也感觉自己是“一个有罪而又最最悲哀的人”,处在“惶惑不安和黑暗之中”。为什么呢?诗中没有交代,但对柯勒律治当时的心境稍做考察便不难看出:他之所以感觉“有罪”,并因此“惶惑不安”,感到“最最悲哀”,乃至处在“黑暗之中”,是因为他深知自己并不爱新娘莎拉·傅立克,他之所以向其示爱乃至与其结婚都只是觉得这样做会有利于实现他“大同世界乌托邦”的理想。因为莎拉是和他共同创建“大同世界乌托邦”的同盟者骚塞的妻子的妹妹,他认为这样做有利于巩固其“革命阵营”,他甚至向挚友骚塞坦诚地表明过这一点。(34) 也就是说,他娶新娘不是为了爱情,而是另有所图。显然,这样做,对不知情的莎拉是一种欺骗和伤害,柯勒律治因此而觉得自己“有罪”。新婚燕尔,婚姻伊始,他已意识到自己为夫妻关系的最终破裂埋下了“祸根”。同时,对于“大同世界乌托邦”是否真能实现,他也并无十分把握,他因此而感到惶惑不安和茫然。由此可以看出:柯勒律治是一个对人性中的幽暗区域保持着高度敏感的诗人。他自觉地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作为叙事通道,通过细腻辗转的叙述手段,一步步直抵广袤、深奥而又繁复的人心深处,对人之存在的境遇及其内部的尴尬处境进行尖锐的揭示,“揭示人的理想追求与有限能力之间的矛盾、人的本真之中‘神的肖像’与其存在之中与神隔绝的现实之间的矛盾,以及人渴望完善和神圣却未达到目标的两难处境,从而说明人的相对和有限存在,剖析其本质和命运。”(35) 人是有限的,有限的人,生而有罪,有罪的人因了其自身的局限,有时会有意或无意地伤害他人,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其结果也都会伤及其自身,使自己更深地陷入罪恶的渊薮,倘若人不能赎罪,如此恶性循环,最终则会处于万劫不复的境地。然而,幸亏天地万物之中有一个慈爱的神,神能够赋予人赎罪的智慧、能力和机会;神在大自然之中以“智性之风”彰显其身,“智性之风”蕴涵着并且能够孕育无限,因而也就能够以其“仁慈的拯救之心”为人“疗伤”;神赋予人进入新天新地的生命理想和无限希望。

诗人尽管对自我、人生,以及社会感到迷茫、悲伤、失望,但是他在大自然以“智性之风”为象征之“上帝的显现”之中,获得了抚慰,看见了希望。另一方面,上帝在大自然中的显现也并不总是现世的,人在缺少了上帝的大自然中,难免会沉入“黑暗”,因此人需要不断地寻找和感受;寻找的路途之中虽有挫败,但,惟其如此,人才可能超越“黑暗”,最终回归于其神性家园,与自然“甜蜜而永久地同一”。

综上所述,柯勒律治浪漫主义神学之自然观认为,“大自然”首先是一种生命的理想,蕴涵着“神的慈爱”,茫茫宇宙,大千世界之中,作为精神流浪者的人是孤独的,孤独的人是大自然的一部分,能够感受大自然那灵性的喜悦,却无法享受那喜悦。因此,人的内心深处始终弥漫着一种朝着既定目标寻觅而又似乎永远“可望而不可即”的忧伤与惆怅,但人并不绝望,因为人总是能够从“大自然的胎宫”,——“神的慈爱”之中,获取营养和生生不息的希望;“大自然”又是一种生命的形态,置身于自然之中的人,其生命也犹如在波涛汹涌的时间长河中翻滚的浪花,身不由己地在命运魔力的裹胁下旋转,心却永远在渴望超越与飞升。“旋转”有时也是原地打转,但同时又是不屈不挠地复活。“复活”的产生将大写的人(Man),也就是沐浴着神的慈爱的人,定位在了超越变幻无常的生命激流之上的位置;“大自然”归根结底是人心向往之,并且怀着乡愁的冲动不断寻找的精神家园。人盼望并努力着,相信终有一天,能够在“智性之风”的吹拂之下,与自然“甜蜜而永久地同一”。如此,柯勒律治对宇宙、自然及生命的宗教性把握从这样几个方面形成了其独特的浪漫主义神学之自然观,这一自然观是其浪漫主义神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注释:

① [美]科林·布朗著,《基督教与西方思想》,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第13页。

② 《丁登寺赋》,参见《英国名诗详注》,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3,第259页。

③ 后世在祈祷时常引为祝福用语的一句与“三位一体”教义有关的经文说:“愿主耶稣基督的恩惠、神的慈爱、圣灵的感动,常与你们众人同在!”《新约·哥林多后书》13:14。

④ S.T.Coleridge,The Complete Poems,Penguin Books Ltd.,Registered Office:80 Strand,London WC2R ORL,England.pp.370~371.

⑤ Ibid.,p.371.

⑥ 《旧约·耶利米书》10:12。

⑦ 《旧约·诗篇》19:1。

⑧ 《旧约·诗篇》113:4。

⑨ S.T.Coleridge,The Complete Poems,pp.6~7.

⑩ S.T.Coelridge,The Complete Poems,pp.167~186.

(11) Ibid,p.175.

(12) Ibid.

(13) Poetical Works,ed.Ernest Hartley Coleridge (Oxford,1969),p.56.

(14) The Notebooks of Samuel Taylor Coleridge.5 vols.in 10ed.Edited by Kathleen Coburn.New York,Princeton & London:Princeton UP,1957~2002 (CN),I,p.330.

(15) CN,I,p.495.

(16) S.T.Coleridge,On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Church and State According to the Idea of Each,ed.John Barrell,London:Everyman,1972.(Church and State),p.96.

(17) Coleridge on Shakespear,(Sh.) ed.Terence Hawkes,Harmondsworth Press,1969.

(18) The Friend,ed.Barbara E.Rooke,2 vols,in Collected Coleridge,vol.4,London and Princeton,1969.(Friend (CC)),I,p.343.

(19) S.T.Coleridge,The Complete Poems,p.308,L,23.

(20) S.T.Coelridge,The Complete Poems,p.359.

(21) Ibid,p.362.

(22) 柯勒律治著,《文学生涯》(或译《文学自传》),转引自艾布拉姆斯《镜与灯》,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第79页。

(23) The Complete Poems,p.359.

(24) Preface to Poems on Various Subjects (London,1796); repr.In Poetical Works,vol.Ⅱ(Oxford,1912) p.1136.

(25) Letter to John Thelwall,17 Dec 1796,in Collected Letters,ed.E.L.Griggs,6vols,Oxford,1956~1971,(CL),I,p.285.

(26) Introduction to “A Sheet of Sonnets”,Poetical Works,ed.Ernest Hartley Coleridge,Oxford,1969,(PW) vol.2,p.1139.

(27) 同年10月4日,柯勒律治与莎拉·傅立克举行了婚礼。见The Complete Poems,p.464.

(28) The Complete Poems,pp.87~88.

(29) The Complete Poems,p.88.

(30) S.T.Coleridge,The Complete Poems,p.87.

(31) Ibid.p.88.

(32) Ibid.LL.44~48.

(33) Ibid,LL.60~64.

(34) 参见Lefebure,Molly,Samuel Taylor Coleridge:A Bondage of Opium,Stein and Day,New York.1975.p.150.

(35) 卓新平主编《基督教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01,第3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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