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东方社会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论文,中国革命论文,理论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摘要】 马克思的东方社会理论是落后的国家如何实现社会主义和建设社会主义的探索,突破了历史变化顺序的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初定模式。提出跨越资本主义制度“卡夫丁峡谷”,吸取资本主义一切肯定成果等重大问题,是马克思晚年认识的新拓展。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是跨越“卡夫丁峡谷”的应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是对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问题的回答。中国革命的实践应验并且发展了马克思的东方社会理论。
【关键词】 资本主义制度 “卡夫丁峡谷” 新民主主义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作者简介】 王长里,1936年生,1961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现任江西师范大学政治法律系副教授。
中国革命经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阶段,现在正沿着邓小平提出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指引的方向阔步前进。中国并未经历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经济文化都相当落后。从“五种社会形态”依次演变的社会发展模式,如何理解中国革命的实践呢?落后的国家,又如何建设、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呢?长期以来,许多问题困惑着人们。马克思的东方社会理论有许多启示,可解释其中不少疑团。
一
马克思的东方社会理论的形成经历了由亚细亚生产方式到“人类学笔记”的过程。
早在1846年,限于史料缺乏,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用了“部落所有制”及“古代公社所有制”来描述人类最初的社会状况。但他感到这些概念似乎不够贴切。19世纪50年代,流亡在伦敦的马克思为维持生计,不得不经常为美国报纸撰写国际评论。那时候,英国在亚洲各地正在进行疯狂的侵略,国会经常就其侵略和殖民政策展开辩论。马克思注意并研究了英国国会蓝皮书中记载的反映亚洲诸国社会和经济状况的大量材料。马克思还阅读了欧洲旅行家贝尔尼埃、麦克-库洛赫等人关于亚洲各国的社会历史和经济状况的论述。亚洲尤其是印度的以土地公有制为基础,以血缘宗法关系为纽带的村社和专制制度,社会落后而又发展缓慢乃至几乎停滞。他认为这就是人类社会原生形态的活化石,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是它的次生形态。他说:“仔细研究一下亚细亚的,尤其是印度的公社所有制形式,就会得到证明,从原始的公社所有制的不同形式中怎样产生它的解体的各种形式,例如,罗马和日尔曼的私人所有制的各种原型,就可以从印度的公社所有制的多种形式中推出来”①,于是,形成他的“亚细亚的”生产方式的概念。他当时认为,东方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统一进程的低级阶段,较发达的西方社会是东方社会的未来。这和当时马克思要论证私有制和阶级的存在的暂时性以及未来社会将是公有制和无阶级社会的理论密切相关,他因此把亚洲农村公社纳入社会发展的统一进程中去了。
但是,19世纪初的印度等东方社会毕竟已经走过了漫长的历史道路,其历史比西方更长。东方社会是否还要跟西方社会走同样的历史发展道路,重复西方已经经历的所有阶段呢?马克思虽有倾向性意见,但又并不是确定无疑的。
1859年,马克思在著名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把人类社会发展阶段表述为:“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②用“大体说来”的表述,可以看出这样表述历史依次演进的时代,马克思似乎觉得还有要推敲的地方。这是他在19世纪40年代到60年代的基本观点。
19世纪70年代,巴黎公社失败以后,西方资本主义世界相对稳定,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相对沉寂。马克思曾经预言的经过无产阶级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由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未曾成为现实。东方各国反殖民主义的民族解放运动方兴未艾。于是,马克思把目光转向东方,关注着东方各民族的解放运动的前途和命运,并且认为这些革命显示了“整个亚洲新纪元的曙光”。
19世纪中叶以来,俄国兴起了一股民粹主义思潮,由民粹派发起的推翻沙皇的革命,在1874年那个“疯狂的夏季”达到了顶点。1877年爆发的俄土战争加剧了革命危机,沙皇政府内外交困,风雨飘摇,随时可能被革命风暴所倾覆。马克思注意到“已经走到变革的门前”③的俄国,这个庞大而又落后的帝国还完整地保留着农村公社、土地公有和专制国家三体的奇妙结合,与东方社会相近。一个尖锐的问题摆到马克思面前:如果俄国爆发的革命获得成功,胜利后的俄国将走资本主义老路,还是另辟蹊径,探索一条更为光明的现实道路呢?在深沉思索之后,马克思改变了已往认为俄国将走资本主义老路的设想,第一次突破了以西欧社会发展为背景的“五种社会形态”依次演进的社会发展规律的构想图式,认为俄国不应再走资本主义,而应跨越资本主义制度“卡夫丁峡谷”,在农村公社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这是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认识上的一次巨大飞跃,由亚细亚生产方式只能连接着奴隶社会,而认为,它也可以直接和社会主义相连。这似乎也是其他东方社会都具有的特性。马克思的东方社会理论是一个没有最终完成的巨大工程,但它的主要核心部分已经明晰,即东方社会可以跨越资本主义制度“卡夫丁峡谷”,直接建设社会主义。
俄国思想家赫尔岑和车尔尼雪夫斯基曾认为俄国农村公社的土地公有制养成了农民集体主义的传统习惯,是“天选的社会主义人民”④,这种特殊国情,可能避免资本主义制度而直接进入社会主义。民粹派发挥了这一思想。马克思对民粹派的喧嚣,曾认为不屑一顾,持否定态度。但这时,马克思认为,公社本身并不是消极的东西,相反,它是“俄国社会复兴的因素和俄国比其他还处在资本主义制度压迫下的国家优越的因素”⑤。农民如果被解放,“农村公社立即被放在正常的发展条件下,……那么,现在谁也不再顾虑到消灭公社的‘历史必然性’了”⑥。俄国如能消除外来的压迫和盘剥,给公社以必要的扶助,那里还有平坦开阔的土地,适宜大规模使用机器,有了支助,可以充分发挥其优越性。重要的还在于,俄国处在历史已转向“世界历史”的年代,它又不象印度等东方国家成了资本主义列强的猎服物,资本主义与它同时并存,这一历史环境给它提供了实现大规模组织起来的合作劳动的现存物质条件。经过比较分析,马克思得出了结论:“它有可能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享用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肯定成果。”⑦1877年,当俄国政论家、后来是自由主义民粹派理论家的米海洛夫斯基把马克思“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时,马克思不无反感地说:“他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⑧,明确地反对把他就西欧历史而得出的社会发展模式变成超越时空的一般历史哲学。
马克思的东方社会理论在他晚年的“人类学笔记”中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发挥。19世纪80年代前后,马克思写了四卷、译成中文约180万字的巨幅读书笔记,研读了柯瓦列夫斯基、摩尔根、拉伯克、梅恩和菲尔等人关于古代社会、公社土地占有制以及印度、孟加拉、斯里兰卡、印尼、阿尔及利亚和拉丁美洲等国家和地区的村社材料,再次思考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问题。他把经济学和人类学结合起来并转向人类历史的研究,确立了作为东方社会理论立足点的农村公社的历史地位,改变了把原始的农村公社当作历史起点的看法,认为“并不是所有的原始公社都是按同一形式建立起来的。相反,它们有好多种社会结构,这些结构的类型、存在时间的长短彼此都不相同,标志着依次进化的各个阶段”⑨。俄国农村公社属于这一链条中最新的类型。这时候,马克思已大致理出了原始社会演变的一般线索,即由母系社会到父系家庭公社,再到农村公社的过程。农村公社是由公有制向私有制过渡的中间环节。公社土地公有制,劳动则以个体为主,产品归己,社员有了自己的小块园地和房屋。东方西方社会皆然。但在西方,这种亚细亚生产方式转向了奴隶制和农奴制;在东方,则一直延续到19世纪中叶,还基本上保持着亚细亚生产方式。这表明东方社会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经历了同西方由原始社会末期直到资本主义一样的漫长发展时期。东方社会理论所涵盖的地域包括亚、非、拉各洲许多落后民族的历史,实际上比西欧还广大。由此可见,直到19世纪中叶,东方和西方的历史是双行道,而非单行道。马克思自己也曾表示过,他关于资本主义起源和发展道路的概述只限于“西欧各国”。这使我们回想起他在1859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谈到历史时代的发展顺序中所用“大体说来”的意味了。
马克思形成上述观点后,改变了列强的殖民政策曾充当了历史不自觉的工具,具有推动历史进步作用的看法。1881年,他写给俄国革命家查苏利奇信的草稿中说:“谁都知道,那里的土地公社所有制是由于英国的野蛮行为才消灭的,这种行为不是使当地人民前进,而是使他们后退。”⑩英国野蛮摧毁印度村社土地公有制不再被赋予任何历史进步意义了。
许多论著者在他们的文章中引用马克思关于跨越“卡夫丁峡谷”的设想时,往往把跨越资本主义制度“卡夫丁峡谷”中的“制度”省略掉。我以为大大不妥。马克思指的是资本主义政治统治时期,而非资本主义发达的生产力。那是不能跨越的。马克思之所以认定落后的俄国已具备了进行革命并在村社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的条件,那是因为马克思视野开阔,突破了生产力水平的民族界限,把俄国以外高度社会化的生产力当作必备条件。俄国“和资本主义生产是同时代的东西”(11),“处在文化较高的时代,和资本主义生产所统治的世界市场联系在一起”(12)。因此,它可以借助同时代的外部条件,加速发展自己的生产力,把经济文化水准尽快提高上去。
由于跨越资本主义制度“卡夫丁峡谷”而进入社会主义的那些国家,资本主义不是作为母体,而是作为外部条件而存在的,它自身的生产力水平不高,经济文化相当落后。十分明显,这种社会主义与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所说的社会主义不同,它不是成熟的、标准的社会主义,而只能是初级阶级的社会主义。处在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的国家,要积极从资本主义国家引进资金、技术,借鉴它们基于社会化大生产而形成的经营和管理方法。马克思跨越资本主义制度“卡夫丁峡谷”的设想的立论依据就在于将俄国村社土地公有制、农民的集体主义传统习惯和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的相互结合上。因此,马克思十分重视必须“吸取资本主义制度所取得的一切肯定成果”(13),这是社会主义建设成败的关键之一。
二
马克思的东方社会理论为我们理解中国革命实践提供了理论武器。
中国曾存在过村社土地公有制,秦汉以后,逐渐瓦解,地主经济发展起来了。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一步一步发展成半封建半殖民地。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是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农业占绝对优势,工业极其孱弱,小农经济如汪洋大海,封建宗法关系和专制制度紧紧束缚着生产力的发展。“中国人民贫困和不自由的程度,是世界所少见的。”(14)社会发展缓慢。在中国,自然经济、宗法关系和专制制度三位一体。这和马克思分析的19世纪80年代的俄国社会不尽相同,比如没有农村公社土地公有制。但就旧中国社会结构的主要方面看来,它基本上属于马克思所说的东方社会的范畴。
毛泽东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分析了中国的国情,提出了新民主主义的理论。他指出,中国共产党人以在中国实现共产主义为最高纲领,但在现阶段,只能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一个以无产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实现中国革命的非资本主义道路的发展。
右倾机会主义者陈独秀提出“二次革命论”。他要求我们党放弃领导权,先由资产阶级领导进行资产阶级革命,将来再由无产阶级领导进行社会主义革命。从马克思的东方社会理论看,陈独秀的错误在于,既不了解中国国情,更不了解中国革命所处的外部历史环境,又把“五种社会形态”依次演变的社会发展模式绝对化,变成马克思曾经批评过的超越时间空间的一般历史哲学。
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重重压迫下的旧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相当弱小,官僚资本主义是凭借国家政权,不是通过生产领域而是通过金融领域掠夺劳苦大众起家的,不代表先进的生产力,是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孪生物,是在中国发展资本主义的阻力。从洪秀全、康有为到孙中山都曾想过走资本主义道路,都失败了。历史已经证明,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此路不通。走非资本主义道路,才是中国人民唯一正确的选择。
毛泽东制定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战略和策略,指出中国革命是包括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阶段在内的全部革命运动,是性质不同的两个革命过程。“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15)。“所谓民主主义,现在已不是旧范畴的民主主义,已不是旧民主主义,而是新范畴的民主主义,而是新民主主义。”(16)新民主主义革命已不是被资产阶级领导的,“而是新的被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在第一阶段上建立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和建立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国家为目的的革命。因此,这种革命又恰是为社会主义的发展扫清更大的道路”,不能不变成“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一部分”(17)。
值得注意的是,毛泽东设想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建立的国家,是“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国家”,即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而不是社会主义的,虽然社会主义国家是它的下一个目标。在这个新民主主义的国家中,国营经济和由个体经济发展而成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民族工商业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它的经济基础应该是多种经济并存而又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导的经济。毛泽东也认为,“中国革命的全部结果是:一方面有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又一方面有社会主义因素的发展”(18)。可见,不仅应允许资本主义经济成份的存在,而且还允许其适当发展。这一思想,现在看来是十分珍贵的。
中国革命的胜利,是实现跨越资本主义制度“卡夫丁峡谷”而进入社会主义的伟大创举。虽然毛泽东并不曾完全了解马克思的东方社会理论,但中国的非资本主义道路发展的成功,却是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的应验。这不仅显示了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的前瞻性和生命力,而且也显示了毛泽东的聪睿的理智和远见卓识。
按理说,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建立之后,应该有一段时间的稳定,非社会主义的经济成分也应有一定时期的发展,即允许“有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而不是不停顿的改造乃至消灭。刘少奇在建国初期曾经主张过,要巩固新民主主义新秩序,并有“红色资本家”、“剥削有功论”等不准确的提法,他后来因此受到批判,其实,那是符合实际的。不久后发生的过早过急向社会主义穷过渡,不断地革资产阶级的命,割资本主义尾巴,搞“一大二公三纯”的公有制,其结果如何,已是人们所共知的历史事实了。
三
马克思的东方社会理论,大大丰富和补充了他关于社会形态的理论,其中关于跨越“卡夫丁峡谷”的设想,突破了社会主义理论初定的模式,第一次深刻探索了东方落后国家如何实现社会主义和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是社会发展规律理论的新拓展,也是社会主义思想史上的重大发展。这一理论对我们理解邓小平理论、进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有重大指导意义。
邓小平站在时代的前沿,在总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的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以大无畏的革命家的胆略、高超的智慧,第一次系统地回答了落后国家如何建设、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这就是他的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它继承和实现了马克思的遗愿,并在新的实践基础上发展和超越了马克思的设想,是马克思主义的新发展,是社会主义思想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贡献。
作为东方社会的中国,经济文化相当落后,生产的商品化和社会化的程度很低。我们经过将近30年的建设,有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和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上层建筑,成绩斐然。但是,文化大革命使我们遭到深重灾难,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在群众中存在着较普遍的信仰危机,有人主张全盘西化。在历史转折的关键时刻,邓小平旗帜鲜明,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提出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了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和发展方向。马克思揭示的跨越资本主义制度“卡夫丁峡谷”的社会主义只能是它的初级形式。邓小平认为中国现在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这一阶段,尤其要发展社会生产力,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迅速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争取几年就上一个新台阶,使人民得到实惠。他还特别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马克思和邓小平是完全一致的。
当今世界各国经济正朝一体化发展,各国以经济实力和科学技术为基础进行着综合国力的较量。闭关孤立就要落后,落后就要挨打。要“吸取资本主义制度所取得的一切肯定成果”,不打开国门,不实行开放政策,那就成了空话。邓小平制定了改革开放政策,要求敞开国门,与世界经济接轨。在内部深化改革,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充分利用市场经济的激励机制,发展经济。同时又充分调动外部机制的作用,吸收国外资本主义的肯定成果。内外配合,才能摆脱僵化的经济模式的束缚,走上高速腾飞的轨道。“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地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所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化社会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法、管理方法。”(19)
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阐明的落后国家实现和建设社会主义的构想,是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基本一致的。这就足以证明邓小平理论内在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体系之中。但邓小平理论内含着世界上长期社会主义实践的经验教训,特别是近30年来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沉痛教训,有着更大的历史积淀。邓小平理论的极其丰富的历史含量,使它有很强的针对性、确定性和可操作性,它比马克思的东方社会理论明晰多了。邓小平和毛泽东一样,都是马克思主义事业和学说的继承者和发展者。
由于历史的局限,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有它的局限性,他设想的借助村社公有制实现社会主义道路,未曾成为现实。中国的国情也和马克思所分析的东方社会包括俄国的情况不尽相同。但在跨越资本主义制度“卡夫丁峡谷”和在落后国家实现和建设社会主义等一系列问题上,显示了威力,得到了应验。东方社会理论在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上的重大突破,是勿容置疑的。它对认识中国革命实践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重大指导意义。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22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2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第275页。
④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第614页。
⑤⑥⑦⑧⑨⑩(11)(12)(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431~432、431~432、438、130、438、448、431、444、451页。
(14)(15)(16)(17)(18)《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631、651、665、668、650页。
(19)《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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