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生命之水”与“上帝”的新解释_太一生水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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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221;B2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82(2002)05-0010-06

自1998年5月湖北荆门郭店楚墓竹简公布以来,《太一生水》成为国内外学者研究的焦点,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太一生水》揭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宇宙论模式,对于研究中国古代宇宙论思想的产生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太一生水》的宇宙论思想,与《老子》、《易传》、《易纬》、《淮南子》等以往的宇宙论思想相比较,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不同:一是与《老子》以“道”,《易传》以“太极”,《易纬》以“太易”、《淮南子》以“太昭”为宇宙本体不同,《太一生水》以“太一”为宇宙本体。二是把“水”引入宇宙论系统。虽然《老子》中有重水、崇水的现象,而且《管子·水地篇》中也有“水者何也?万物之本源也”的论述,但是都没有依此进一步建立起一套宇宙论系统。三是把“神明”作为宇宙演化过程中极其重要的一环,这在先秦典籍中为首出。在《太一生水》的这三点特殊性中,第三点最为重要。因为把“太一”作为宇宙本体和把“水”纳入宇宙论系统,虽然与以往宇宙论思想有所不同,但是两者的出现并不突兀,在先秦典籍中可以找到其发展演变的线索。然而,把“神明”纳入宇宙论系统,并作为宇宙演化过程的重要一环。虽然严遵的《老子指归》有此现象,但在先秦典籍中却为首出。因此,对《太一生水》的“神明”进行合理解释是破译《太一生水》的关键。

从《太一生水》中“太一—水—天地—神明—阴阳—四时—沧热—湿燥—成岁而止”的宇宙演化过程看,“神明”为其中重要一环。按照《太一生水》所揭示的宇宙论系统,来分析其宇宙论思想,不难看出,其中“神明”应该具有以下三方面的特征:

第一,在这个宇宙论系统中,不仅天地、阴阳和四时是以往宇宙论系统经常出现的概念,而且它们都是作为宇宙论中的实体性存在出现的,因此,在《太一生水》中,处在天地与阴阳之间的“神明”,也应该具有与天地、阴阳和四时同样的性质,也应该是实体性存在。

第二,在《太一生水》中,除了太一为抽象实体外,其它如天地、阴阳、四时、沧热、湿燥等等,都是具体存在物,因此,处于其中的“神明”也应该是具体存在物,即“神明”应该是具体的东西。这点已得到许多学者的认同,如庞朴先生认为:“从太一生水到‘成岁而止’,其每一步所生成者,都是一项具体‘物’;‘神明’既亦列其中,应无例外。”[1](第194页)

第三,在这一宇宙论系统中,天与地、阴与阳、春夏与秋冬、沧与热、湿与燥,都是对立的概念,而且整个宇宙演化的过程可以按阴阳分为两条主线:一是天—神—阳—春夏—热—燥;一是地—明—阴—寒—湿。[2](第325页)当然,这两条线索之间并非毫无关联,而是存在着相反相辅的关系。因此,在这里,“神、明是一对,而不是一个词。”[3](第527页)许抗生先生说:“神明应指神和明,与天地、阴阳相对应。”[4](第312页)贺碧来也认为:神明“因为是一对,应该读为‘神’和‘明’。”[5](第334页)因此,《太一生水》中的“神明”应该是指“神”和“明”两个性质相反的东西。

由此而知,结合《太一生水》的整个宇宙论系统来看,“神明”应该是两个具体的性质相反的实体性存在,任何对“神明”的解释都应以符合这三个条件为前提。

自郭店竹简《太一生水》面世以来,学者们对其中“神明”一词的涵义,已经做了许多尝试性的诠释,虽然其中不乏精辟入理的见解,但却未能摆脱先秦典籍的影响,大多循着先秦典籍中“神明”之内涵,分别赋予“神明”以不同涵义,所以未能正视《太一生水》在中国宇宙论发展史上的特殊性,因此,对其中“神明”的诠释未能有突破性的发现。总结学者们对《太一生水》“神明”涵义的各种诠释,都未能符合以上所讲的“神明”作为“两个具体的性质相反的实体性存在”这一前提。

一是认为《太一生水》之“神明”是指神祗或神灵。如李零先生就认为:“‘神明’屡见于《庄子》和《鹖冠子》,有些也是分读(如前者的《列御寇》、《天下》,后者的《环流》、《泰录》)。它们或以道、器别,或以水、火异,是与天、地或阴、阳对应的两种神灵。”[2](第318页)邢文先生也说:“《太一生水》中的‘神明’指的只能是神祗。”[6](第168页)并进一步指出:“把《太一生水》的‘神明’释作神祗,并不悖逆《太一生水》的宇宙演化之说。”[6](第169页)但把《太一生水》的“神明”释为神祗或神灵,虽然在先秦典籍中有根据可寻,而且诚如邢文先生所说,作为神祗的“神明”也确有阴阳之义,高亨先生就曾言:“神明,神祗也。《说文》:‘神,天神。祗,地祗。’天神曰神,地神曰祗亦曰明。”[7](第608页)但是,从《太一生水》整个宇宙论系统观之,神明处于天地与阴阳之间,天地与阴阳都不具有神性,而在其中安一具有神性的神明,这在中西宇宙论史上并不多见,因此,恐难对此作出合理解释。况且,“阴阳者,神明之所生也。神明者,天地之所生也。”神明生于天地,阴阳生于神明,若把神明看作天神与地祗,那将是由天地生出天神与地祗,并由天神与地祗再生出阴阳,这并不符合思维发展的逻辑规则,也难以成说。

二是认为《太一生水》之“神明”是指“道的神妙作用”或“天地的功能”。持这种观点的学者最多,也可以说,这是对《太一生水》之“神明”最一般的解释。庞朴先生就持这种观点,他认为:“‘神’和‘明’是两种客观存在。不过此所谓的‘神’,就在‘明’中;此处的‘明’,是‘神’的。而整个所谓的‘神明’,就其‘神’而言,可以视为天地的功能、大自然的作用;就其‘明’而言,确乎有其自己的‘上际于天,下蟠于地’的形体,不过‘不可为象’而已。”[1](第195页)彭浩也认为:“《太一生水》的‘神明’正是由天地产生出来的神妙作用。”[8](第539页)强昱先生也认同这一主张。[9](第360页)但是,若把《太一生水》之“神明”看作“道的神妙作用”,即使如庞朴先生所说,承认“神”与“明”是两种客观存在,但在处理“神”与“明”的关系上,却难免陷于困境。因为若以“道的神妙作用”释“神明”,那么必然难以把“神”与“明”看作两个相互对立的具体存在物,而庞朴先生所说的“‘神’就在‘明’中,‘明’是‘神’的”实是把“神”与“明”看成两个意义相近,作用相同的东西,这与《太一生水》中的天与地、阴与阳、春夏与秋冬、冷与热、湿与燥之间的对立关系不能统一。

三是认为《太一生水》的“神明”是指“精气”。许抗生先生持这种观点,他认为:“按照《管子·内业》的说法,精即为神,精气就是神气,那么所谓‘神明’也可理解为无形莫测的精气(神)和精气显现出来的作用及现象(明)。”[4](第312页)魏启鹏先生认为,把“神明”看作神祗或神灵与《太一生水》的文义不相合,因此,他根据《鹖冠子》中“神明”一词的涵义,认为“神明”是“源于道(大一),生于天地的精气”。[10]但是把《太一生水》的“神明”看作为“精气”,虽然符合“神明”是宇宙实体与具体存在物的特征,但也有其困难,因为,在《太一生水》中,“神”与“明”显然是两个对立的存在物,而把其看作“精气”,却很难对此作出合理的解释,若说可以看作是阴阳二气,那么后面的“阴阳”将何从安置?这也是许抗生先生为什么要用体用关系来规定“神”与“明”关系的原因,但体用关系毕竟不能看作是一种对立关系。

四是认为《太一生水》之“神明”是指日月。王博先生说:“该篇中的‘神明’……我觉得应是指日月。”[11](第10页)把“神明”看作为日月,虽然与《太一生水》之“神明”的三点特殊性相符合,但也有不恰当之处。因为,在中国传统典籍中,一般把“明”看作日月,如《易传·系辞下》的“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或以“神明”、“大明”为日,未见有以“神明”为日月者。邢文先生对此曾有过深入地研究,他经过一番详尽的考察之后,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把《太一生水》中的‘神明’解释为日、月,显然是不成立的。”[6](第169页)笔者同意邢文先生的观点。

把《太一生水》之“神明”诠释为“神祗”、“道的神妙作用”和“精气”,虽然能够在先秦典籍中找到证据,但是却不能适合于《太一生水》的宇宙论系统;把“神明”诠释为“日月”,虽然能够适合于《太一生水》的宇宙论系统,却又难以在先秦典籍中找到证据。可见,按照传统的解释方法,难以对《太一生水》之“神明”作出令人满意的诠释。

既然采用传统的诠释方法,不能对《太一生水》之“神明”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因此,只有抛开先秦经典中“神明”的影响,结合《太一生水》的独特宇宙论系统,重新审视《太一生水》中“神明”的内涵,才能破解“神明”的奥秘。

对于《太一生水》所体现的宇宙论系统的性质,李学勤先生认为其“深受数术家的影响,同天文数术有直接密切的关系。”[12](第297页)刘大钧先生在运用象数易学理论对《太一生水》进行了系统研究之后说:“简文由‘大一生水’,至‘大一藏于水,行于时’,叙述了‘岁之主’的元阳之气在一岁中成终成始的运行过程,因而楚简此段文字当属于一篇先秦时代以‘卦气’说事的文字。”[13]结合《太一生水》的宇宙论系统,可以看出,刘先生把《太一生水》的宇宙论系统看作“‘岁之主’的元阳之气在一岁中成终成始的运行过程”,确为的见。《太一生水》中天地、神明、阴阳、春夏秋冬、冷热、湿燥等都具有相反相辅的关系,贯穿其中的主线即是阴阳对立的关系。《太一生水》宇宙论系统的实质,即是通过一系列具有阴阳对立性质的实体,表达了“岁”的形成过程。因此,“神明”应该是一对具有阴阳对立性质,且与天气变化或天道运行相关的实体性存在。

在先秦典籍中,用阴阳观念以表示岁之形成、四季之更替和天气之变化,是屡见不鲜的。唐君毅先生就曾言:“此阴阳之二字,自字原观,初盖用之以表日出或日没于云,而连于天象。故说文谓‘阴,暗也;阳,高明也。’继即用阴阳以表山之南北之方位,而连于地理。如诗经言山之阳、山之阴。日出而暖,日没而寒,故阴阳亦表天气之寒暖。如周语言‘气无滞阴,亦无散阳’。左传昭元年言六气,古注谓指阴阳、风雨、晦明。若依字原而论,阴即晦,阳即明。则此六气中之阴阳,当只是表天气之寒暖,或天地中之寒暖之气,否则只有四气,非六气矣。由阴阳表寒暖,而连于寒暑,亦连于四时;于是‘春夏阳气胜,秋冬阴气胜’之说生。”[14](第176页)在古人常用以表示天气变化乃至天道运行的阴阳、风雨、晦明六气之中,《太一生水》明确提到了阴阳二气,冷热与湿燥也与风雨密切相关,唯一没有提及的是晦明。但在先秦典籍中,与阴阳一样,晦明、幽明或昏明也是常被用来表示天气变化与天道运行的概念,如《楚辞·九章·抽思》中言:“望孟夏之短夜兮,何晦明之若岁!”《楚辞·天问》中言:“明明暗暗,惟时何为?”又“日月安属?列星安陈?出自汤谷,次于蒙汜。自明及晦,所行几里?”此外,在秦汉以后的经典中,这种现象也很普遍,如《札记·祭义》中有“祭日于坛,祭月于坎,以别幽明,以制上下。”《史记·乐书》中有“汉家常以正月上辛祠太一甘泉,以昏时夜祠,到明而终。”《列子·汤问》中有“将旦昧爽之交,日夕昏明之际。”由此,可以推测,《太一生水》之“神明”可能就是指“晦明”、“幽明”或“昏明”,用以指昼夜更替之道。对此,可以结合“神明”是具有阴阳对立性质的一对实体性存在这一点,来作进一步的考察。

上已述及,若从“神”字观之,“神”无非有天神、神妙作用和精气等几种涵义,但这几种涵义却都难以与《太一生水》的宇宙论相谐合,因此,我们的考察工作就只能从“明”字入手了。作为名词用的“明”字,涵义一般有三种:一是日月为明,《说文》言:“明,照也,从月从,凡明之属皆从明。”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释“大明终始”言:“日月合而为‘明’。”二是以日为明,《说文》言:“古文明从日”,《周易集解纂疏》释“大明终始”引侯果言曰:“大明,日也。”三是以昼为明,上文所引的“晦明”、“幽明”、“昏明”中的“明”字,都是指昼。虽然,“明”字有此三种涵义,但是,如上已述,若把“明”释为日月,则“神”将何所指呢?若把“明”释为日,则“神”自然应为月,然而,即使以日月释“神明”符合《太一生水》的宇宙论系统,但以“神”为“月”既无文字学的先例,又缺乏文献学的证据,恐难成立。因此,剩下的只有“以昼为明”。

《说文》言:“申者,神也。”而“申”字又与“昏”字音近,或可相通。但音韵训诂之学,非笔者所长,恐怕难以从文字学与文献学上,对“神”与“昏”作更进一步的考察,对此存疑,留待方家指教。在这里,只想结合《太一生水》所体现出的“‘岁之主’的元阳之气在一岁中成终成始的运行过程”这一点,从象数易学的角度来推测“神明”的内涵。

把《太一生水》之“神明”释为昼夜,不仅可以与《太一生水》的宇宙论系统相谐合,而且还可以与上已论及的“神明”的三点特殊性相一致。

《易传·系辞》言:“天下何思何虑。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此段文字与《太一生水》一样,也是讲的成岁的过程。天道自然,无思无虑,日月互往而成昼夜,昼夜交接而生四季,四季更替而有寒暑,寒暑相推而成岁。这与《太一生水》中“太一—水—天地—神明—阴阳—四时—沧热—湿燥—成岁而止”的成岁过程何其相似?但是,《易传·系辞》所提到的只是日月与寒暑,似乎与昼夜无关。然而,“日月相推而明生焉”,日月交替运行的结果,即是昼夜。《周易集解纂疏》释“上下无常,刚柔相易。”曰:“日月出入,以成昼夜,故曰‘刚柔者,昼夜之象也’。‘在天称上,在地称下’,指日月也。谓易爻相易位,法日月之昼夜。”因此,《易传·系辞》所言的“日月运行,一寒一暑”、“日月之道,贞明者也。”之类的话语,虽然没有直言昼夜,但昼夜实涵于其中。《易传·系辞》言:“是故阖户谓之坤,辟户谓之乾。一阖一辟谓之变,往来不穷谓之通。”《周易集解纂疏》引虞翻注曰:“阖,闭翕也。谓从巽之坤。坤柔象夜,故以闭户者也。”又“辟,开也。谓从震之乾。乾刚象昼,故以闭户也。”而“刚柔相推而生变化”,“刚柔者,昼夜之道”,这分明说的是由昼夜的更替而引起天道的变化。此外,《礼记·祭义》中也言:“日出于东,月生于西,阴阳长短,终始相巡,以致天下之和。”郑玄注曰:“阴,谓夜也。阳,谓昼也。”意为日出东方,月出西方,昼夜长短,终而复始,以致天下万物和谐。由此可见,把昼夜纳入天道变化而成岁的过程中,是象数易学表达卦气思想常用的理论。因此,把《太一生水》之“神明”释为昼夜,从象数易学的角度言,符合《太一生水》的宇宙论系统。

《周易集解纂疏》释“通乎昼夜之道而知”引荀爽言曰:“‘昼’者谓乾,‘夜’者坤也。通于乾坤之道,无所不知矣。”《易传·系辞》也言:“刚柔者,昼夜之象也。”乾者,阳也,刚也;坤者,阴也,柔也。以乾坤刚柔释昼夜,可见昼夜具有阴阳对立之义。而且,显而易见,昼夜也是具有实体性特征的具体存在。因此,释“神明”为昼夜,与“神明”所具有的特殊性相一致。

总而言之,把《太一生水》之“神明”读为“昏明”,释为昼夜,既能与《太一生水》独特的宇宙论系统相谐合,又可以在先秦及其后典籍中找到证据。因此,与以往学者对《太一生水》之“神明”的解释相比较,把《太一生水》之“神明”释读为“昏明”,更能符合《太一生水》之原意。

收稿日期:200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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