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与光明日报国际部等联合举办会议研讨WTO与国土资源管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光明日报论文,国土资源论文,中国论文,国土论文,资源管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叶冬松(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分析国际国内形势,高瞻远瞩,总揽全局,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这必将对我国国土资源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加入WTO,标志着我国的对外开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将使我们在更大的范围、更广的领域、更高的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解决我国资源短缺问题。这在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调整和完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国土资源市场体系。在我国加入WTO的有关协议中,多数内容涉及政府职能,因此要求我们不断深化改革,真正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事务上来,切实做到行政职能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肩负着土地、矿产及海洋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重要职能。国土资源,国脉所系,民生所依,支撑各行各业,关系千家万户,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加入WTO后各行各业的改革和发展必然与国土资源管理有着不同程度的关系,都将面临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
对国土资源管理来说,加入WTO首先要求国土资源管理的运转体系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有关法律法规需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WTO的规则进行适当调整。当前的重点,一是要认真清理、修订不符合WTO规则的国土资源法规;二是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提高服务效率和政务公开与信息化水平。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市场、矿业权市场和有关的中介服务市场,尽快构建适应WTO规则要求的国土资源管理法制环境和市场环境。四是进一步加大干部培训力度,采取举办培训班、研讨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WTO的基本知识和有关规则,使广大干部了解掌握相关知识,能够有效地运用与国土资源管理有关的规则和条款,把我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张文驹(全国政协委员、教授):
中国加入WTO后,对政府和企业而言,可以说机遇与挑战并存。但挑战是持续的,而机遇则存在于具体的时间和空间,有可能转眼即逝。因此,要善于把握机遇,并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来迎接挑战。
资源开发产业应全部划入第一次产业,即“直接从自然界取得物质和能量的产业”。只要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持续进行,就要不断地从自然界取得新的物质和能量。只是随着科技的进步,单位产出的物质资源和能源含量会不断降低。专家预测,到本世纪30年代至40年代,我国经济活动中物耗和能耗才能实现零增长。作为物质和能量主要来源的矿产品消费,无疑也是增长的趋势,这取决于我国乃至全球的产业结构,与是否加入WTO并无直接关系。
“利用两种资源”中的“资源”指的是包括土地、劳动、资本以及技术和管理等在内的全部经济资源。我国的对外开放经历了由利用国外资本到利用国外自然资源包括矿产资源的过程。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利用国外矿产资源,就面临一个生产要素相互替代的问题。也就是说,要想节约本国的矿产资源,其代价是投入更为短缺的资本,同时闲置国内的劳动力资源。显然,目前我国尚不具备大范围实行这一政策的条件。因此,利用两种资源,要充分认识本国国情,目前宏观调控的重点应放在改善投资环境、鼓励社会投资包括外商投资来发展国内矿业等方面。
我国矿业发展战略的较好选择是:以国内矿业发展为基础,有重点地发展到由国外投资办矿。可以预料,我国在加入WTO后,矿山企业会面临国外矿产品尤其是固体矿产品越来越激烈的竞争。为此,应着重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健全法制,改善投资环境,增加矿山企业的竞争能力;第二,在矿业集中区,大力发展二、三产业,降低矿业的劳动密集程度;第三,对国有固体矿山企业进行产权重组;第四,建立符合矿业发展规律的矿业资本市场。
潘文灿(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
加入WTO,对我国土地市场将产生积极、重大的影响。
首先,加入WTO会扩大对各类用地的需求。加入WTO后,涉外经济活动将更加频繁,各种新的经济活动会刺激交通运输、文化旅游、金融保险及房地产业的发展。随之而来的是加大了对一般用地和耕地的需求,从而加剧土地市场的竞争,土地供应矛盾进一步加剧。
其次,境外资金投资加大,融资渠道趋向多元化,市场竞争加剧。加入WTO后,境外的土地开发企业、土地市场中介企业将会大批涌入国内。他们通过融资、投资等方式将资金投入到房地产业,使投资格局出现变化。
第三,加入WTO有利于降低建筑成本,从而拉动住宅消费,激活土地一、二级市场。加入WTO后,外商可以从国外引进高质低价的建材产品,可以到我国投资办厂,同时也可以从事居民住宅的建设。建筑材料市场的逐步开放,住宅成本的降低,可以拉动我国的住宅消费,增加对土地的有效需求,推动土地市场的有序流转。
第四,加入WTO有利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可以促进土地市场的集约化经营。
关凤峻(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院长):
中国加入WTO,对外国特别是发达国家,最具吸引力的是巨大的市场,而对中国最大的吸引力是国外的先进技术、设备、人才、管理经验及我国短缺的资源。
我国的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人均占有量少,质量不高。国外的企业到中国来投资于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资源,缺少内在的驱动力。过去的开放,事实上没有引来多少矿业投资,特别是固体矿产的投资。
加入WTO,对我国资源领域除去一般的学术培训、改善资源管理、对法律法规进行必要的调整外,最为重要的是抓住机遇,大力推进实施全球资源战略。经济全球化意味着产品全球化,即在全球范围销售产品;意味着生产过程的全球化,即跨地区、跨国界的组织企业生产;也意味着资源的全球化,就是自然资源要在全球进行优化配置。企业要在全球范围内寻找最低成本的生产要素。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是重要的生产要素,也必将在全球范围得到最优化配置。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加入WTO有利于实施全球资源战略。对于我国当前来说,最好的战略是到国外调查评价、勘查开发资源,建立稳定的国外资源供应基地,取得合理的经济收益。我周边国家和地区与我国睦邻友好,多数运输方便,特别是那里很多储量丰富的资源,恰是我国最短缺的资源(如:石油、钾盐、铁矿、铜矿等),应成为我国首选的合作对象。
实施全球资源战略,到国外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资源,当前最迫切需要做好的是尽快以地域关联、产业关联为基础,以资产联结为纽带,组建具有强大国际竞争力的资源型企业巨舰。为增强其国际竞争能力,最可行、最有效的政策是在组建“巨舰”的过程中,抛掉所有的旧体制遗留下来的各类包袱,给“巨舰”划拨、注入强大的良性国有资本,同时赋予其在社会上的融资权。
这样的企业巨舰自然具有强大的国际竞争力,无须再告诉它要走出去或怎样走出去。它必将走出去,把我国的技术、设备、人才、管理,特别是劳动力带出去,换回我国短缺、急需的各种资源。
吴荣庆(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研究员):
我国矿产资源较为丰富,是世界上少数几个资源总量品种齐全配套的资源大国。资源潜在价值仅次于美国和俄罗斯,居世界第3位,开发规模则居世界第2位。
我国矿产资源短缺与富足共存。比较富足的主要是燃料矿产煤炭,铅锌等金属矿产,钨、锑、锡、稀土等战略矿产以及大量的非金属建材矿产。我国矿产品的出口金额1990年为108.51亿美元,1999年为243.6亿美元,十年间增加了1.4倍。加入WTO将大大改善我国优势资源的出口环境。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可以享受到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所给予的单方面减免关税的特殊优惠待遇。随着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资源的不断消耗,我国将很快结束靠出口矿产品原材料赚取外汇的时代,转而实施全球资源战略。因此,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的矿业大国,我国将从普惠制中获得很大的利益。
加入WTO后,将有越来越多的矿业企业享有外贸经营权。我国外贸体制将实行改革。在出口配额与许可证管理改革方面,将会有突破性进展。根据世贸组织《进口许可证程序协议》规定,我们今后对进口许可证的发放和申领要按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要大力强化商会和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在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作用,发挥商会协调与服务的功能。
入世后我国需要在进出口领域加强反补贴、反倾销工作,为我国企业争取进行公平竞争的国际法律环境。这对于我国企业维护自己合法、正当的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袁怀雨(北京科技大学博士生导师):
在我国走出去、引进来二者的总量中,矿业都只占1%;矿业投资收入(矿业税费)世界排名倒数第二。以此态势无法应对加入WTO后的挑战。其重要原因之一是现行矿业法规有重大缺陷:资源税负太重。这已是普遍共识。
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究竟哪个体现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不明确,互相矛盾,互相重复。我建议,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二者都取消,改行征收矿产资源权利金体现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从而消除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的矛盾、重复,也与国际接轨。
另一方面要提高矿管人员地矿专业知识,加强矿管工作。目前,相当数量矿管人员不熟悉地矿专业。有的矿管人员说,我们就管发证、收费两件事。限于地矿专业知识不足,有些人就这两件事也没做好,更难以很好地履行对矿产资源的保护、利用及安全生产的督察责任。采矿证的发放,不仅要合法,还要在技术和经济上合理。这就要求矿管人员须具备必要的综合性专业知识,包括地质、采矿、选矿、矿管甚至矿产品加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