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道德建设与社会道德修养_社会公德论文

职业道德建设与社会道德修养_社会公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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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内容之一。职业道德对整个社会的道德状况影响很大。本文试就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关系作些分析,以期引起整个社会对职业道德的重视。

一般来说,道德包括社会公德、家庭道德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是调节社会成员在社会公共生活中交往关系、行为规范的总和。家庭道德调节家庭成员之间(可扩大到亲友之间)的交往关系。职业道德是指人们在职业活动中的道德准则,它调节人们在职业活动中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从道德发展的历史来看,社会公德产生在先,家庭道德、职业道德在后,在远古生产力极其低下的情况下,人们一起劳动,平均分配食品,最初的社会公德也就在这样的情况下产生。以后,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出现了私有制。其主要标志是家庭的产生。随着私有制的发展和家庭成员的增加,家庭内部的关系也日趋复杂,为了处理和调节家庭成员的关系和利益,家庭道德随之产生了。而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逐渐形成了各种各样的行业。由于生产力水平的制约和社会交往较少,在旧式分工条件下,人们往往有着较为固定的职业,甚至是终身或一家数代人从事某一种职业。由于各种具体职业活动的特殊要求,形成了处理人与人关系的特殊规范。于是职业道德随着社会分工而产生了。但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并不是绝对分开的。一方面职业道德以社会公德为起点,在职业道德中贯穿着社会公德;另一方面社会公德不仅体现在公共交往中,更体现在各种职业道德之中。

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道德三者是社会道德体系的三个基本组成部分,因其调节范围不同、人们之间的关系不同而各具其特点。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在人们的道德培养过程中,采取不同的培养方法。

从调节的对象看,家庭道德调节行为者和个别人之间的关系,职业道德调节行为者和部分人之间的关系,社会公德则调节行为者和一般人之间的关系。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道德三者的划分是相对的,并依一定条件而转化。在一定条件下属于某类道德的行为,在各种变化后(或从不同角度看),可能属于另一类道德。三类道德之间的同一性决定了各类道德培养方法和途径具有相似性和相关性。相似性决定了各类道德培养方法可以相互借鉴,相关性决定了道德培养必须尽可能全面进行。为了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必须同时重视家庭道德和职业道德建设。家庭活动有极强的不公开性,而职业道德不仅公开,而且较为明确、清晰,因此,抓好职业道德建设,对于促进社会公德的培养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职业道德建设和社会公德培养具有明显的一致性。

职业道德的基本准则,如公正、合理、律己和守纪等原就是社会公德的规范,职业道德的培养首先必须抓社会公德基本准则的灌输。二者的具体内容具有极为广泛的重合和交叉。许多职业活动存在于公共场合之中,职业活动中的一些道德关系本身又属于社会公德,因此这些职业道德本身就是社会公德的一个方面。再次,二者的表现形式具有极为明显的相似性。在人们交往日益复杂的现代社会,为处理好社会公德各方面的关系,仅靠抽象的原则是不够的,社会公德日趋具体化、明确化,这就和职业道德极为相似。职业道德建设和社会公德培养二者原则同一,相互促进;二者大量重合,不可分割;二者形式相同或相似,方法和途径应广泛地相互借鉴。

职业道德在社会道德体系中具有极强的基础性。由于物质生产活动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因此可以说物质生产行业(大体为一、二产业)的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体系中最为基础的部分。由于非物质生产劳动(大体为第三产业)对社会经济发展必不可少,并且对每一个人来说,从事一定的职业活动是其(包括家庭成员)生活的经济前提,因此,可以说非物质生产部门的职业道德和物质生产行业的职业道德同为社会道德体系中基础性部分。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式,是经济基础的反映。“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吸取自己的道德观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三卷133 页)职业道德是随着生产和交换的发展而产生的。生产和交换的发展导致职业道德的发展变化,职业道德的发展变化又导致社会公德的发展变化,要想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必须抓好职业道德建设。

社会道德是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和需要的表现。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由于生产的发展,社会道德也在变化。我国社会正处在变革过程之中,市场经济发展使社会原有价值观在许多方面受到了较大冲击,道德准则也处在一定程度的变化过程之中。但是,人们的行为必须有一较为确定的准则。由于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体系中最深层最坚实的基础部分,因此可以说职业道德在现时期道德建设中最为重要。

职业道德建设对社会公德培养的重要性极明显地表现在道德培养的具体过程中。人们的社会职业可分为窗口职业和非窗口职业。窗口职业是职业活动中必定和大量公众相接触的职业,服务性行业多为此类职业。窗口职业活动对社会公德培养具有宣传性、示范性、监督性和强制性作用。窗口行业从公共利益出发,制定一系列规则,并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这些规则,力求让广大职工和公众了解,这是宣传性;广大职工必须遵守这些规则,他们的行为是广大公众具体实在的、普遍存在的范例,这是示范性;为了贯彻这些规则,广大职工不仅自己要互相监督,还要监督处于这种场合的公众,这是监督性;在公共场合有很多人不遵守规则,这些人中,有的是不了解,提醒一下便可,有的则是多年养成的陋习,仅靠提醒无大效果,需要某种的强制才行。还有一些人则是出于故意(如出于反社会心理的故意),因此,没有强制是不行的。窗口行业中担负管理工作的人必须对其实施强制措施,这就是强制性。由于上述这些特点,窗口职业道德建设对社会公德的状况影响极大。甚至可以说,窗口职业道德的好坏决定着社会公德的好坏。我们很难设想职业道德水平极差的场合会有良好的社会风貌;也很难设想,职业道德水平较高的场合社会风貌会很差。对于执法部门来说,其职业活动的任务就是保证各项规则的贯彻,监督性和强制性特别明显,所以,其职业道德水平对社会公德培养的影响也就特别大。至于非窗口职业活动,虽然不象窗口职业活动那样具有明显的宣传性、示范性、监督性和强制性,但对社会公德培养也具有很大影响。

道德培养需要自觉,道德的高水平和高度自觉性密不可分。人们往往特别强调道德培养过程中学习、内省的重要性。我们并不否认道德培养过程中自我认识、自我教育的作用,但我们首先强调规则和外部强制的作用。道德的形成和维护离不开强制。“所谓仁义礼乐者,皆出于法。”(《管子·任法》)法具强制性,又具稳定性,民安其法以成俗。古代社会如此,现代社会仍是如此。如把道德分成高层次和普通层次,则高层次中自觉成份较多,普遍层次中规则和习惯成分较多。普通层次是高层次的基础,基础打好了,高层次就易建立了。职业道德的基本成份属于普通层次,其规则和习惯成份较多。因此,通过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来培养社会公德是必要的,可行的。

改革开放十多年来,国民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也取得了显著成果。但应看到,道德领域中的问题还较多,社会道德风貌总体上还很不理想。因此,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任务极其艰巨。

目前,社会道德中大量问题存在的根源在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因生产关系、社会关系的变化而导致价值观念的变化。虽然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仍然保持着主体地位,但社会经济中已存在着多种非公有制经济,并且近年来非公有制经济呈现着较迅速发展的趋势。经济基础的这种变化必然会对人们的道德观念产生很大影响。而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等价交换原则和货币拜物教等观念也必然会在道德领域有所反映。这种反映首先是在职业道德领域。由于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体系中的基础性部分,作为基础的职业道德中的问题必然会影响社会公德,影响整个社会道德风貌。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我们对这一问题不够重视,因而措施不当,不力,致使许多问题发展得较为严重。问题的存在是必然的,但不应如此严重。我们现在应明确社会道德建设中一系列问题的根源,明确社会道德建设的艰巨性和复杂性,采取有效措施来加强道德建设。

1.从实际出发,从职业道德建设抓起。道德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但其重点无疑应是职业道德建设。基础性决定了职业道德在道德培养顺序上的第一性。只有搞好职业道德建设,才能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貌。试想,在路风、警风、政风等行风不正的情况下,在工商、税务、商检等管理部门自身道德素质不高的情况下,在医德、商德、干部道德等职业道德低下的情况下,能有良好的社会风貌吗?反之,如各行业风气正,人们的自身素质好,道德水准高,社会风貌又岂能不好!

2.必须健全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的特点之一就是其规范具体。从职业道德建设抓起,就要在各行各业都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完善的规章制度应把道德要求和利益奖惩有机结合起来。具有广泛性、宜行性的道德准则必是与利益相结合的道德准则。义利二者的统一是实现道德的基础原则之一。就道德的产生来说,人们正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形成了自己社会特定的道德准则;就道德的维护来说,如果没有利益的奖惩,特定的道德准则是不可能长期得到遵守的。职业道德义利关系明确,从而为其养成和维持提供了有利条件。当前道德建设中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对职业道德建设重视不够。因为道德准则往往具有抽象性。这种抽象性决定了义利二者结合的不明确性、不具体性,从而导致其空泛性,不利于道德的培养和维持。我们强调职业道德建设,就是要从义利二者的结合出发,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促进职业道德的养成,进而促进整个社会道德的建设。

3.注意奖惩的合理性。义利二者的结合必须得当,奖惩必须合理。一般说,对规范性的要求,坚决执行是应当的,不应过多奖励。而对违反规定的则应作相应的处罚。目前,在众多部门存在两种比较严重的倾向。一是把做了职业规范要求做的事便当作崇高的共产主义行为来加以褒奖,这实际上降低了对人们的道德要求。二是对违反规定者的处罚太轻,甚至不加处罚,这是对不道德行为(甚至是对犯罪行为)的纵容。义利二者的结合方式应得当,不同的部门应有不同的结合方式,结合得当,则有利于道德建设,结合不得当,则会导致道德的沦丧。

4.坚持惩处的严格性。义利二者的有效结合,不仅体现在职业规范的完善合理上,而且体现在规范的严格执行上。现实的社会道德问题,最集中的体现在有的管理部门没有严格执法上。遵纪守法是公民最起码的道德准则,可恰恰是这最起码的要求,有的部门做得却很不够。如公款吃请问题,群众对此深恶痛绝,中央三令五申予以严禁。但此问题近年来总趋势是愈演愈烈,其原因固然很多,但查处不力则是其明显的直接原因之一。试想如果一张嘴都管不住,还如何培养高水准的道德?

道德要讲“自律”,但道德的产生和维护都离不开“他律”,离不开惩戒。道德的维护不仅要靠社会舆论的压力,而且要靠利益的引导、制度的限定、纪律的约束和法律的威慑。新的社会关系的产生,意味着新的道德标准产生,在新标准产生的初期,道德标准还不可能成为传统习惯,这时强调纪律的约束和法律的威慑就极为重要,我们正处在全面改革的过程中,道德标准也必须发生一定的变化,这一时期的道德建设既应强调“自律”,又应强调“他律”,而且应特别强调“他律”。职业道德中“他律”性因素较多,我们强调通过加强职业道德培养来促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职业道德中的“他律”性因素的大量存在,恰当地运用“他律”可以有效地促进职业道德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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