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的理论模式_哲学论文

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的理论模式_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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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416(2002)03-0032-06

虽然哲学的存在形态千差万别,难于穷尽,但通观中西方哲学,可以发现,人们进行 哲学思维的理路大致可以分为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两种,这两种可能的哲学理路是由理 论思维和生活实践的关系决定的。一种哲学理路,如果认为理论思维为生活实践的一个 构成部分,理论思维并不能从根本上超出生活,并不能在生活之外找到立足点,认为理 论理性从属于实践理性,就是实践哲学的理路;一种哲学理路,如果认为理论思维可以 超越生活,在生活之外找到自己的阿基米德点,认为理论理性高于实践理性,就是理论 哲学的理路。[1](p33-35)由此来看,西方哲学的主导理路是理论哲学。理论哲学尽管 在近代主体性哲学之中就已达到其逻辑完成,但作为超越传统主体性哲学的胡塞尔现象 学仍未能真正突破其局限。其实,实践哲学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就有过重大发展,只不过 未成主流,直到20世纪,胡塞尔现象学之后,海德格尔、后期维特根斯坦、哈贝马斯等 人的哲学思维范式才倾向于现代实践哲学的理路。而中国传统哲学的主导理路是实践哲 学,理论哲学虽在古代出现过萌芽,但终究未能彰显。在中国传统哲学中,理论思维与 生活实践的关系表现为知与行的关系。马克思哲学不仅属于实践哲学的理路,而且是西 方现代实践哲学的奠基。也就是说,正是马克思哲学才真正突破了近代主体性哲学的藩 篱,实现了对旧唯物主义的伟大变革,将实践的视野从道德生活领域延伸到人类生活的 各个部门,使哲学的发展方向发生了根本的转向。但目前,仍有理论研究用旧哲学的思 维方式去阐释实践哲学,结果使理论和实践处于分裂状态。因此,要真正把握和推进马 克思现代实践哲学的理论方式,就要把实践哲学看成是一种全新的哲学思维方式和哲学 形态。

走向马克思现代实践哲学理路

1.中国传统哲学的知行观。在中国传统哲学中,早就有关于知行关系的讨论。所谓的 “行”主要指人们的生活行为和社会伦理道德行为,即礼、仪、忠、信等等的行为。所 谓“知”有时指感性经验,有时指理性认识活动。

孔子早就注意到了“知”和“行”的关系问题。《论语·礼仁》说:“君子欲讷于言 而敏于行。”《论语·公冶长》说:“公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孔子的知行思 想为尔后所发展,如后期墨家提出了“知、闻、说、亲”和“志行,为也”(《经上》) 的思想。荀子则更明确地指出:“所以知之在人者,为之知;知有所合谓之智。智所以 能之在人者谓之能;能有所合谓之能。”(《荀子·正名》)就是说人的知识都来源于对 客观事物的认识,而要认识客观事物就必须通过人的感官与外界事物相接触。他还进一 步指出:“不闻不若闻之,闻而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学至于行之 而止矣。”(《荀子·儒效》)就是说,凡是知识都应当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并且还要看 其是否能够施行,行为知的根据、条件。王充也坚持先行后知,反对“圣人不行而知” 。就是说,人们要获得知识,必须经过学习,并且首先必须通过人们的感官与外界事物 相接触,即使圣人也不例外。中国传统哲学还从分合、轻重及难易的角度对知与行的关 系进行了阐述。王阳明就倡导一种“知行合一”观。王夫之也明确提出和系统论述了“ 知行合一”和“行高于知”的观点,反对有所谓生而知之者。

中国传统哲学能够把知放在和行的关系中来考察、说明,就可以看出其是一种实践哲 学的理路。但由于其对行的理解,基本上还停留在人的生活和道德行为方面,因此,从 整体上看,不是简单地把知还原为行,就是把二者抽象地结合在一起,还没有做到“主 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毛泽东语),没能揭示出知和行 是人的活动的两个层面,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是人的理性的两种功能。

2.旧唯物主义在理论思维和生活实践的关系中陷入困难。理论思维和生活实践、理论 理性和实践理性的关系在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那里主要表现为“环境、教育与人的理性 意志的关系”。法国唯物主义者伏尔泰认为神所赐给人类的永恒的理性,是人类进行历 史活动的支配力量,人类的理性就是“正义的观念”,只有符合正义原则的行为才是合 理的行为,才能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可和接受,从而可以转化为人们的实际行动。而爱尔 维修却主张,“一切构造的同样完善的人,都拥有获得最高观念的想象力;我们在人与 人之间所见到的精神上的差异,是由于他们所处的不同环境、由于他们所受的不同教育 所致。”[2](p467-468)这就表明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虽然看到了生活实践和理论思 维的相互作用,但就是不知道如何辩证地把二者统一起来,只能让它们保持一种二律悖 反的状态。

3.德国古典哲学对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关系的阐述。旧唯物主义在理论思维和生活实 践的关系中陷入困境之后,德国古典哲学对此问题给予了详尽阐述。随着法国的现实革 命的推动,德国人在头脑中发生了一场思维革命。因此,理论思维和生活实践的关系在 德国古典哲学那里就表现为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关系。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康德指 出,理论理性就是人类的认识能力,“它有三重构成:空间与时间作为感性之先天直观 形式‘接受’经验质料,知性范畴在此基础上构成经验对象,理性理念则把知性所获得 的知识进一步‘调整’成为系统的知识。”[3](p75)理念乃是超验的且超越一切经验的 界限;无一适合于先验的观念对象能在经验中见及。”[4](p260-261)“尽管经验的绝 对整体是不可能的,但是根据一般原则得来的知识,这种知识的一个整体的理念是唯一 能够给予这种只是一种特殊种类的统一性,即一个体系的统一性;没有这种体系的统一 性,我们的知识就是支离破碎的。”[5](p137)也就是说,理念作为超前于知性的目标 范导着知性,理念是依从“有”推导出来的“无”。理性的任务就是发展出能够达到最 高统一体的理性理念,并建立起理念体系。康德认为,相应于直言推理,可以追溯到一 个自身不是宾词的主词,即灵魂;相应于假言推理,可以追溯到一个不在以任何事物作 为条件的前提,即世界;相应于选言推理,可以最后追溯到一个自身不再是部分的绝对 总体,即上帝。也就是说,灵魂就是一切精神现象的最高最完整的统一体,世界是一切 物理现象最高最完整的统一体,二者的统一就是上帝。它们共同组成理念的体系,推动 知性在各现象领域中的“综合统一活动”,使现象界的知识不断扩大,向着经验无从达 到的本体界前进。不过,一旦知性要把握经验背后的绝对无条件的“物自体”时,把主 观思维中追求的东西当作客观现实的东西,从相对的有条件的东西出发去追求绝对无条 件的东西时,就不免会产生幻想,导致二律悖反:(1)世界在时间空间上既是有限的, 又是无限的;(2)世界上的东西既是单一的又是复合的;(3)世界上的一切东西既是自由 的又是必然的。为此,他得出结论:“纯粹理性所有一切辩证尝试的结果,证明吾人所 有自以为能引吾人超出可能经验之一切界限之一切结论,皆欺人而无根据。”[6](p456 )从而说明,理论理性是有限的,超验对象在理论理性领域内只可思维,不可认识。“ 人类理性之超验的形而上学理想在认识领域不能得到满足,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这一理想 根本不可能获得满足,当我们把超验的本体当作认识对象时,我们的目的是为一切可能 的经验寻求完满绝对的说明,亦即为一切有条件者的系列寻求一个最高的无条件的原因 。这一理想在认识领域之所以不可能实现,乃在于它既不是认识的对象,也不是认识的 需要,而实际上根源于人类理性希图将自己看作能够超越经验界限而自我决定之本体存 在的要求。在康德看来,这一需要唯有在实践领域中才能得到满足。”[7](p76)理论理 性从有条件的相对的经验世界向无条件的绝对的意志(道德实践)世界前进,在道德世界 中所使用的理性为实践理性。实践理性就是指人的行为规范,是人的意志能力。它和理 论理性是理性的两种使用。理论理性寻求知识的普遍的必然的客观有效性,而实践理性 寻求人的行为、活动的普遍有效的准则。实践理性不受经验制约,优先于理论理性,即 认识世界从属于意志世界。人作为理论理性的存在物,他的理论理性活动服从自然界的 必然规律。人作为一个实践理性的存在物,他的行为只受自己意志所支配而可以摆脱外 部事物的束缚,自身就是主宰自己的力量。因此,人的意志是绝对自由的,他只根据理 性自身颁布的道德律令而行动,是人自己为自己立法。而道德律令又是任何人都普遍具 有的一种无条件的必然的先验的导引人的行为的力量,它不受任何经验、情感、欲望、 利害关系、效果有无等条件限制。它不同于以个人利益和幸福为基础的有条件的“假言 命令”。“假言命令”是由人主观决定的,它把道德当作满足个人利益与欲望的手段, 它没有普遍性。人的行为的评价标准只能从行为动作本身来确定。人的行为动机是一种 “善良意志”,它是人之为人的责任的体现,“至善”才是实践理性的最终对象。所谓 至善就是德行和幸福的结合。由此,人不能不自由。在他看来,法国资产阶级争取实现 的政治经济利益要求“不过是一般实践理性的要求,而革命的法国资产阶级的意志表现 ,在他们心目中就是纯粹意志,本来面目的意志,真正人的意志的规律”[8](p277), 显然,尽管康德主张实践理性高于理论理性,但它们又被分割在两个不同的领域,它们 之间隔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当然也就不能解决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所遇到的二律悖 反。

黑格尔哲学把“绝对精神”作为一切的最高根据,它不仅是一种活动,而且是多种规定的统一体,它是一切客观存在的创立者。无论是理论活动,还是实践活动,只是“绝 对精神”一种表现形式而已,它们本身是同一的。在他看来,凡是现实的,都是必然的 ,现实性在它的开展中表明它自己是必然的。显然,这种超于主体与客体、实践理性和 理论理性之上的“绝对精神”仍然只是理论理性,因此,黑格尔的解决只能是一种虚幻 的解决。

4.马克思对现代实践哲学的原则性说明。如上所述,作为马克思哲学的理论渊源的德 国古典哲学虽然对理论思维和生活实践、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关系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但是由于它们把作为其理论基点的理性或自我意识看成了一种绝对独立自存的抽象之 物,只在理论视域内寻找解决二者关系的切入点,因此,并没有能真正解决这一问题。 这也就决定了马克思对旧哲学的批判要从这一问题开始,彻底批判德国古典哲学对实践 对于理论的奠基作用的忽视。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所讲的“哲学家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 问题在于改变世界”中的“改变世界”,就是指要改变对于理论与实践关系的理解,改 变对于世界的静观态度,不能把理论活动视为在生活、世界之外的沉思冥想,而应视为 同构于生活实践并构成生活一部分的理论实践,即要把理论生活化、实践化。而18世纪 法国唯物主义及其它旧唯物主义从根本上并未完全脱出旧形而上学亦即理论哲学之理路 ,仍“把理论活动看作是真正人的活动”,只能称得上是一种“思辨唯物主义”。因此 ,这种唯物主义的最大问题便是:“认为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因而认为改变了的人 是另一种环境和教育的产物,——这种学说忘记了: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而受教育 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这种学说必然会把社会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高出于社会之 上。”其实,“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 践。”[9](p17)就是说,社会环境既是制约人的力量,又是为人所改变的对象,应该把 社会环境与人的实践活动联系起来加以理解。人所面对的社会环境不是现成的存在,而 是由人的实践活动建构的,是历史性的存在,是对原有存在状态变革和超越的结果,因 而又会不断为人的实践活动所改变,历史不外是各个时代的依次更替。人作为实践活动 的主体既非唯心主义所理解的那样,是纯粹能动的,亦非旧唯物主义所理解的那样,是 纯粹受动的,而是能动和受动的统一。人实际是什么,取决于人实际如何生活。如果人 所实际从事的活动不一样,那么即使在生物学意义上是相同的人,但实际上也是不同的 人。人实际上能从事何种活动,实际上如何生活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所面对的现实社 会环境。因而,人又具有不能自决的一面,人又必须受既定的前提和条件的制约。人既 参与决定社会环境中的一切,又被社会环境中的一切所决定。社会环境既不是现成的, 也不是完全由人自由创造的结果。一方面社会历史的发展具有必然性,另一方面人本身 又参与构成这一必然性,即这一必然性不是作为现成的、纯外在的东西强加给人的,而 是由人参与建立的,为人所把握的。这样的必然性是一种历史必然性。它是支配着人与 人之间的交往活动的规律,即狭义上的历史规律。历史必然性作为人们之间的交往规律 ,它的客观性不是基于人的交往活动自身,而是来自于作为其基础的生产力状况,即特 定的生产力状况限定着人们之间交往活动的可能性范围。历史必然性既然是以物质生产 力的发展状况为基础的,因而它的客观性内容就必定随着物质生产状况的改变而改变, 是物质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函数。人们之间的全部社会关系就是在生产力发展状况的界限 下而逐层地形成的。如此来看,上述“思辨唯物主义”中的决定论和理性意志论的二律 悖反才能够得到真正解决,从而终结其理论哲学之理路。

马克思还指出:“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验哲学 的命题。”[10](p16)“光是思想竭力体现为现实是不够的,现实本身应当力求趋向思 想。”[11](p10)“思想、观念、意识生产直接与人们的物质生活,与人们的物质交往 ,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12](p30)“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 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13](p18)“主观 主义和客观主义,唯灵主义和唯物主义,活动和受动,只是在社会状态中才失去它们彼 此的对立,并从而失去它们作为这样对立面的存在;我们看到,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 ,只有通过实践的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14](p127)就是说 ,人们所从事的每一种具体的活动均可以有变革和求知的二重目的,在每一种具体的活 动中均可以发生由主观见之于客观和客观见之于主观的双向运动过程。每一种活动均可 能获得物质性和观念性的两种结果。人们一旦从事了某一具体的活动,从事活动的主体 可以既是实践的主体,又是理论活动的主体。活动中使用的同一工具可以既是实践的工 具,又是理论思维的工具。活动的同一客体可以既是实践客体又是理论思维的对象。如 此一来,与其说理论思维与实践是可以外在区分的人类的两种活动,还不如说人类活动 的内在统一的两种基本功能。也就是说,理论实践化和实践理论化是一个过程的两个方 面。如果实践不包括理论思维,那么,也就等于说实践可以脱离主体。“真理”只有被 实践者所掌握、实践和发展,才能成为真正的真理。理论的确定性只能是相对于具体的 生活实践的确定性,理论总是和生活实践处于一种无尽的对话和张力的关系之中,理论 并不具有绝对的独立性。人类知识都是特定历史阶段人类自身历史形态的理论表达,绝 对的、永恒的真理只是理性的幻想。当这样看待理论思维和生活实践的关系时,被康德 哲学所分裂在不同领域的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就可以得到辩证统一,黑格尔对理论和实 践关系的抽象的解决方式也就被奠基在现实世界之上,成为一个自然历史过程。

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的理论方式

1.从生活实践立场看认识的两种方式:生活认识和理论认识。近代西方哲学既是主体 性哲学,也是认识论。它坚持理论哲学的理路,以主客体二元对立为前提,以反思的意 识为基础,注重对认识的绝对的起点的寻求。也就是说,近代认识论对象为理论认识。 在近代认识论看来,认识是一种纯理论的活动。它完全忽视了作为前科学的、在先被给 予的、奠基性的生活世界,忽视了生活认识对于理论认识的基础作用。

西方哲学发展至现当代,出现了一种转向生存实践哲学理路的倾向,开始根本反对近 代认识论。生活世界在人们的视野里由隐而显,由理论背景一跃而成为了理论研究的重 要对象。现象学的创始人胡塞尔在晚期提出了“返回生活世界”的主张,认为只有返回 生活世界,才能找到自然科学的真正基础。在实用主义那里,杜威、詹姆斯认为前科学 的、原始的、主客体未分化的“原始经验”或“纯粹经验”才是反省的理论认识的真正 基础,因此,只有返回经验世界,才能使科学、理论成为生活、实践的有机组成部分。 在海德格尔的哲学中,传统认识论哲学不再有任何位置。他认为,“此在”的主客未分 化的“初始状态”或对生活的先行领悟才是理论认识的根基。其学生伽达默尔更是主张 ,必须放弃作为准确再现结果的知识现,转向视认识为生活的解释学。后期分析哲学也 同样放弃了传统认识论哲学的“神目观”,重新把认识嵌入现实生活之中,视认识为科 学共同体的生活。其实,马克思早就指出,“被抽象地理解孤立地理解的被固定为与人 分离的自然界,对人说来也是无。”[15](p178)“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 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因此,这种对立的解决不只是认识的 任务,而是一个现实生活的任务。”[16](p127)可见,现代西方哲学各流派是以马克思 实践哲学的根本——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为源头活水的,马克思哲学和现代西方哲 学都属于超越主体性哲学的思维范式。“即使后现代主义力主‘重写现代性’,其实质 仍是在关注人的异化了的生存状态;后现代主义所谓的‘人的终结’,实际上是对资本 主义制度所造成的异化状态的批判。在解构了人的先在性和超验性之后,后现代主义宣 布:人是‘创造性的存在物’,并力图消除‘现代性’所设置的人与自然的对立,重写 人与世界的关系。所以在审视和反思现代性以及人与世界的关系时,马克思对资本主义 社会及其异化状态的批判很自然地浮现在后现代主义思想家的语境中。”[17](p16-23) 说马克思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同属于一种思维范式,并不意味着它们是同一哲学。现代 西方哲学只是从人的生存活动的某一侧面、某一环节、某种关系出发试图描绘人的现实 生存活动状况和人对生活的现实感受。这说明,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之间可 以展开有意义的对话,通过对话可以互相借鉴、互相促进,当然也少不了互相辩驳。

生活就是一个个人的自我再生产过程,其根本特点就是按习惯和惯例行事,或如戈夫 曼、吉登斯所言,是一种“例行活动”。就像舒茨所认为的那样,处在生活世界的人, 其基本特点是自然态度,即认为生活世界是不言自明的现实,应该想当然地接受它。其存在是不可质疑的,不会成为一个“问题”。正是由于人们在生活中持有一种自然态度 ,依据一些不言自明的事实去理解他人,因而个人之间的社会交往才能进行,社会世界 才能存在。也就是说,生活是一个我们自然而然地生存于其中的实在世界,是主客体自 然融合的原初世界。这就决定了镶嵌于其中的、作为其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的生活认识只 能是一种前反思的非主题化的意识。生活认识的特点取决于生活自身的特点,它是历史 地积淀下来的,有些直接地关联与人的生物本能,有些虽然是后天的,但由于年代久远 而失去了原先赋予的意义或目的,往往被人们看成是先天的。因此,生活认识便表现为 非一贯性、非统一性。

理论认识成立于主客体之对待,根源与人类工具性技术活动。工具性技术活动是一实 在性的推理过程,即以工具为中介的主观目的现实化的过程。如果在观念中将这一实在 推理过程象征性地表达出来,即以语言符号代替物质工具体系,那么,就成为了一种理 论认识活动。也就是说,理论认识是工具性技术活动的象征性表达,理论认识与技术活 动是一种象征性关系,理论认识是与技术活动同构的。也就是说,人的理论态度是在工 具性技术活动中形成的,但传统认识论由于将工具性的技术活动这一现实基础剥离掉了 。结果才使人与世界的关系变成了一种纯粹的理论关系,而马克思正是看到了这一现实 基础对于理论认识的决定作用,才消除了旧哲学中那种此岸与彼岸、主体与客体、现象 与物自体的分离与对立。因此,为了解理论问题,首要的就是要对社会现实生活的理解 与认识。当然,理论认识与工具性技术活动的同构只是就其本质而言的,而就其具体的 活动方式来看,则有着明显区别。理论认识由于其象征性,它便不受实际的物质条件限 制,能够把目光投到远远超出技术活动范围的界限。也就是说,技术活动只能在有限的 范围内进行,工具体系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作为达到目的的中介,而理论认识由于象征 的作用,并不受制于有限性,甚至可以将整个世界都包揽于其中。理论思维可以在人的 世界之外又设置另一个本质世界,由它来说明人的世界的产生,由它来作为判明真假信 念的标准。这样,我们可以把理论认识分为科学认识和哲学认识。科学认识是从某一特 定的前提出发,指向特定的实践目的的理论认识,往往容易导致片面的、抽象的结论。 哲学认识是着眼于整个人类世界,立足于人类总体活动,指向整个人类的自由和解放的 理论认识。它往往把通过理论思维所设定的本质世界看作生活的理想和生命的价值意义 之源,把通过理论思维所设定的本质世界看成是无时间和历史的永恒世界。要对整个人 类世界进行认识,一个不可避免的困难就是,这个人类世界是否还包括认识者本人?为 解决这一困难,近代认识论取消了认识对象的独立性,认为整个世界都是有自我主体建 构的,结果又不可避免地走向了一种“唯我论”,导致近代主体性认识论的衰亡和现代 生活认识论的兴起。

生活认识和理论认识虽然是两种不同的认识,也不能简单地将一方还原或归结为另一 方,但它们之间是互为关联的。理论认识归根结底派生于生活认识,从而依赖于生活认 识,因而,人不可能认识生活之外的东西,即便那些不实在的或根本不可能变为实在的 东西,它们也源于生活。生活认识不仅为理论认识提供了基本的经验,而且为理论认识 对自身困难的克服提供了一个基础性的参照。在人的现实生活世界之外并不存在一个独 立自在、作为生活世界之本源、本质和归宿的本质世界。恰恰相反,认识的标准、人之 活动之价值和意义要从人的生活实践出发来加以说明。

2.理论认识与知识、意义。人作为精神动物和一般动物相比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人不 仅可以获得实际的生活认识,还可以通过意识建构理论认识。也就是说人不仅在生物性 意义上活着,而且还在精神文化性意义上活着,人除了物质生活资料的需要外,还有精 神性的需要,精神性的需要本质就是自由的需要,自由意味着选择,而选择就意味着责 任,这就决定了人类需要一种普遍的选择来作为个体选择的范导,这样一种普遍性的选 择便成了人类进行理论认识的原则和生存的意义。由于人既是一种现实性存在,又是一 种理想性存在,因此,普遍性的选择原则就应该包括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应能够规范 、导引人们的现实生活,也就是说人类进行构想自己的生活方式时,不仅要考虑人们的 普遍认同和接受,还要考虑是否具有现实的可能性,即各种理论构想应该可以得到普遍 证实,成为客观有效的知识。第二个层面应是一种人们理想生活的范导。它和人们的现 实生活之间的关系只是一种间接的、虚拟的搭挂关系。它不一定要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同 和广泛接受,只是人们的一种美好向往、个性人格追求或理想。这也就是人们经常讲的 终极意义。[18](p249-255)

到此为止,我们初步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的立场和理论方式,这种阐述主要集 中在理论思维和生活实践的关系方面。这样的一种阐述也是在借鉴中国传统哲学和现代 西方哲学在此方面所取得的有意义的成果的基础上,对马克思现代实践哲学作进一步发 挥和解释。

收稿日期:2002-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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