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写视角下的唐代传说“布江普通白猿传”_中国古代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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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传奇《补江总白猿传》在中国猿窃妇人型故事的发展演化线路中居于重要地位(注:《补江总白猿传》的收录始于宋代,有二传本:一为《太平广记》卷四四四,题《欧阳纥》,注出《续江氏传》;一为明顾元庆刊《顾氏山房小说》,题《白猿传》。《虞初志》、《绿窗女史》、《合刻三志》,重编《说郛》据顾本录入。著录则首见《新唐书·艺文三》农家类,题《补江总白猿传》一卷,再见于《崇文总目》小说类、《遂初堂书志》小说类、《郡斋读书志》传记类、《通志·艺文略》传记冥异类、《直斋书录题解》小说家类、《文献通考·经籍考》传记类、《宋史·艺文志》小说家类等。《宋史·艺文志》又题《集补江总白猿传》。不明撰者,只称唐人。),在继承中国本土志怪以及佛教故事本土化成果——志怪原型——的同时,与《陈书》、《梁书》中的欧阳氏、蔺钦、江总等人的事迹、史传依据关系密切。本文拟从此入手,对其主旨、作者、标题及与江总的关系、创作手法、创作年代及对后世影响等问题进行探讨。

一、《补江总白猿传》的题材渊源及对该题材的发展

猿窃妇人型故事源于秦汉时有关猿猴习性的记载,六朝志怪以地方风土传说样式构筑了故事的墓本形态,后因陶潜的《续搜神记·翟昭》对“龙树乱宫”故事的融入,使其与人事紧密结合,促成该型故事的首次定型。这一题材至《补江总白猿传》获得重大发展,以完备的叙述模式与情节要素成为该型故事发展的蓝本,在元明小说、戏曲中不断被重写,并回归于志怪以及地方风土传说,以漫长的流变史与丰富的表现形式构成唐稗重写吏的一个范例(注:猿窃妇人故事的宗教背景以道教神仙思想为基础,由道入释,最后趋于三教融合。事实上,中国本土猿猴故事中的猿皆可以“修炼猿”为其共名,与意欲飞升的人一样,猿也行服食采补之术。但以采补为主的“修炼猿”故事即猿窃妇人故事,以猿猴劫夺占有大量女性为主要特点。鲁迅称:“魏晋以来,渐译释典,天竺故事亦流传世间,文人喜其颖异,于有意或无意中用之,遂蜕化为国有。”所谓蜕化即释道合流,由此造成猿猴故事宗教背景的演变。唐小说中的猿精已兼修佛法,如《宣室志·杨叟》,其猿如胡僧,并自述“独吾好浮屠氏”,“常慕歌利王割截身体,及菩萨投崖以饲饿虎”,且熟知《金刚经》。这类猿猴或居于山林古刹之侧,如《杨叟》;或为僧人豢养,如《传奇·孙恪》,以听经为修习佛法的主要方式,遂由“修炼猿”演为“听经猿”。这种转变至唐后趋于普遍,如《醉翁谈录·宋人话本部》的《听经猿》、《孤本元明杂剧》卷四佚名《龙济山野猿听经》杂剧与明李昌祺《剪灯馀话》之《听经猿记》等。李本为渲染猿猴听经效用,加入猿窃妇人型故事,以动物化为一代高僧宣示了佛法的威力,这是佛教介入动物精变故事的主旨。体现这一倾向的典型范例是《西游记》故事中的孙行者,在早期文本中,其行迹与猿窃妇人故事脱不了干系。在儒家伦理观念空前强化的明清社会,释道与儒融为一体,不但是孙悟空的文化归宿,且从该型故事的主要文奉《陈巡检梅岭夫妻记》得到反映。中国猿猴形象的文化底蕴最终是道、释、儒家三家思想的累积。)。

猿猴是与人关系最近的动物,喜劫人类似为其突出特征之一。《尔雅·释兽》载:“玃父善顾。”郭璞注曰:“猳玃也,似猕猴而大,色苍黑,能攫持人,好顾眄。”如果被劫者为女性,则较易发展出劫持成婚的想象。自汉魏以来,猿猴盗美女为偶的故事就已见诸记载,汉焦氏的《易林·坤之剥》曰:“南山大玃,盗我媚妾。怯不敢逐,退然独宿。”此一爻辞只是对事件的概括叙述,缺乏情节,但内蕴情感却很浓烈,它强调了被窃女性之“媚”,即确认了猿猴的好淫倾向。而以“盗”、“怯”、“独”数字所构筑的想象空间开启了该型故事的创作帷幕。但这一过程仍显漫长,在六朝志怪中,人们仍视其为猿猴的特殊行为特征与地方风俗特色。晋张华的《博物志》第三异兽云:

蜀山南高山上有物如猕猴,长七尺,能人行,健走,名曰“猴玃”,一名“马化”,或曰“猳玃”。伺行道妇女有好者,辄盗之以去,人不得知。行者或每遇其旁,皆以长绳相引,然故不免。此得男女气自死故取男也(按:此句当有误文或脱字。《搜神记》于此为“此物能别男女气臭,故取女,男不取也。”)。取去为室家。其年少者,终身不得还。十年之后,形皆类之,意亦迷惑,不复思归。有子者,辄俱送还其家。产子皆如人。有不食养者,其母辄死,故无敢不养也。及长,与人无异,皆以“杨”为姓。故今蜀中西界多诸杨,率皆“猳玃”、“马化”之子孙,时时相有玃爪者也。(注:此文另载于干宝《搜神记》卷十二,文句略异处见文中按语。《法苑珠林》卷十一《六道篇》第四之五《畜生部》,《太平广记》卷四四四《猳国》(注出《搜神记》)均袭自《搜神记》。)

这一记载涉及窃妇动机、窃妇过程的神秘色彩、人兽配偶尚可产子以及动物精变故事中的化身现象等,叙述模式已具雏形。“伺行道妇女有好者,辄盗之以去”一语与《易林》对猿猴以美为择女倾向的概括一致,在承袭事件描述方式的同时,也隐含着记事者对猿猴心理的忖度与自身情感的投射,体现了志怪与人情的结合。“人不得知”所包含的神秘意味至《白猿传》被渲染、发展成该型故事最富于悬念的情节。因佛教的影响,此类传说在六朝突破地域限制,而与人事相结合。晋宋之际陶潜的《续搜神记·翟昭》篇借此描述了一个秽乱宫闹的故事:

晋太元中,丁零王翟昭,后宫养一猕猴,在妓女房前。前后妓女同时怀娠,各产子三头,出便跳跃,昭方知是猴所为。乃杀猴及十子。六妓同时号哭,昭问之,云初见一年少,着黄练单衣,白纱帢,甚可爱,语笑如人。

此文原型与鸠摩罗什所译的《龙树菩萨传》有关,传中讲述了龙树与三友借隐身法入宫行淫,令宫人有娠,王令力士以刀斩空,唯龙树依于王侧而免之事:

四人依方和合此药,自翳其身……入王后宫。宫中美人,皆被侵掠。百余日后,怀妊者众。寻往白王,庶免罪咎。王闻是已,心大不悦:“此何不详,为怪乃尔?”……时有一臣,即白王言:“凡此之事,应有二种,一是鬼魅,二是方术。可以细土,置诸门中,令人守卫,断往来者。若是方术,其迹自现,设是鬼魅,必无其迹。人可兵除,鬼当祝灭。”王用其计,依法为之。见四人迹,从门而入,时防卫者,骤以闻王。王将勇士凡数百人,挥刀空中,斩三人首。近王七尺内,刀所不至。龙树敛身,依王而立。于是始悟,欲为苦本,败德危身,污辱梵行。即自誓曰:“我若得脱,免斯厄难,当诣沙门,受出家法。”

中印文化虽有差异,但力士以刀斩空之法,与中国道士以木剑劈空斩鬼除邪在形式上如出一辙,当可免除国人对这类异域传说的接受障碍。二文关联非常明显:以宫廷为背景;女性是“宫中美人”;以妊娠为情节转折;行淫者以被杀结局;而六妓在妊娠后未被杀在中国后宫是难以想象的,只能是文本承袭的结果。但《翟昭》篇仍具变化,猿猴化身为人是对“隐身”要素的改造,以猴秽乱宫廷比俗人隐身入宫更合理,猴性好淫也是中国传统的看法,这都使故事的神秘性、怪异性得以增强。生子现象显然出自本土志怪,但志怪所言猴生子如人的特点因不能暴露行淫者身份而被摈弃,这为后来者所承袭。最重要的变化在主题,龙树故事旨在弘法,与《翟昭》旨在暴露宫廷丑闻不同,不同的文化在结合时,基于传统差异,总要改造某些因素。龙树故事对猿窃妇人母题的发展无疑是一次有力的推动,暴露宫廷秽乱本是古代小说的重要题材,龙树故事的引入丰富了事件的表现方式。后来作品或改环境,或改人物身份,形成“隐身乱宅”、“淫兽乱宫”、“鬼魂乱宫”等类型,《翟昭》就是“淫兽乱宫”故事的早期文本(注:《国语·周语》和《史记·周本纪》载有褒之二君化为龙,降于夏王庭,夏王卜请龙嫠而藏,至周厉王发椟视之,化为玄鼋,使童妾遇之有感,后生为褒姒的传说,亦当是此型故事最早的本土记载。以此二书的地位,也当对此类故事的出现有所启示。),其意义在形成了该型故事的志怪原型:猿猴化身为一名白衣男性与多名女性行淫且生子,后为一女子的主人所杀。后世据此重写的主要文本即《补江总白猿传》。据《太平广记》卷四四四《欧阳纥》(注:《太平广记》卷四四四,3629~3631页,中华书局,1961。)录其情节要点如下:

1.欧阳纥随平南将军蔺钦南征至桂林,深入长乐,扫平诸洞。纥妻随行,纤白甚美。

2.纥副将述其地有神,善窃美妇。

3.纥以兵士、女奴固卫其庐,仍于当夜五更后失妻。“关扃如故,莫知所出”。

4.纥寻妻一月,于百里外发现其妻绣履;又一旬后,于二百里外山中见数十绝色妇人,妻病卧石榻。

5.众妇均为此怪所劫,久者至十年。此神力大难制,遍体如铁。

6.纥与众妇共谋以彩练隐麻缚怪于床,于脐下数寸处杀之。纥依计于十日后携酒、麻、犬归。

7.日晡,有一白衣长须男子飞至,食犬饮酒后被缚,为一大白猿。杀之。言称纥妻已孕,嘱其勿杀其子。

8.纥搜罗宝藏。众妇言白猿诸细节:无党类、喜服白(帽加白帢、著素罗衣)、遍体白毛、喜读书、喜食果栗,尤喜食犬,日逝夜归,夜就诸床奸戏,“一夕皆周”。状貌猳玃类。

9.白猿曾于今岁初秋自言将死;前月又焚简自言千岁有子,死期至矣。

10.纥妻周岁生子,貌与猿肖。纥为武帝所杀,江总爱其子聪悟,留养免难,“及长,果文学善书,知名于时”。

重述原文本要采取复述与变更的双重技巧,其中心是情节,而情节具有二义,一是情节要素;一是情节故事。在同一故事类型的各文本中,前者是稳定的,指能体现事件因果的情节,其构成文本的叙述结构;后者是变化的,是使各文本相区别的因素。换言之,重写复述的是前者,变更的是后者。《补江总白猿传》也具如下结构:化身为白衣男子的猿窃得数十美妇行淫,与一妇产子如猴,后被其夫捕杀,这与《翟昭》一致,故事则变化很大。与《翟昭》以“通奸”隐喻“窃妇”相比,从宫闱到蛮荒的地域回归使夫妻情节的发生更为合埋,与实现文本主旨相关。白猿的遗言作为一种叙事提示手段,也是变化的痕迹。所增饰的大量细节与文字则使该型故事的艺术性获得了空前发展。《补江总白猿传》对人情、物性、人物形象以及自然环境的描写细致生动,气氛渲染也极尽扑朔迷离之感。在欧阳纥将其妇匿于密室,重重环卫后,小说写道:

尔夕,阴风晦黑,至五更,寂然无闻。守者怠而假寐,忽若有物惊寤者,即已夫妻矣。关扃如故,莫知所出。出门山险,咫尺迷闷,不可寻逐。迫明,绝无其迹。

事件的神秘与环境的险恶造成强烈的悬念,对“人不得知”的渲染构成复述中的变更。情节在欧阳纥坚韧地追索下步步深入,笔致张弛有度。绚烂的山景与艳妇之间色彩协调,时见诡异:

绝崖翠竹之间,时见红彩,闻笑语音。扪萝引亘,而陟其上,则嘉树列植,间以名花,其下绿芫,丰软如毯。清迥岑寂,杳然殊境。有东向石门,妇人数十,帔服鲜泽,嬉游歌笑,出入其中。见人皆慢视迟立。

众妇少见人,“迟”、“慢”之间的神思不属之状,意溢言外。白猿则现出威猛无匹之状:

日晡,有物如匹练,自他山下,透至若飞,径入洞中。少选,有美髯丈夫长六尺余,白衣曳杖,拥诸妇人而出,见犬惊视,腾身执之,披裂吮咀,食之致饱。

写其被杀,仍见简洁灵动的笔致:

良久,妇人出招之,乃持兵而入。见大白猿,缚四足于床头,顾人蹙缩,求脱不得,目光如电。竞兵之,如中铁石。刺其脐下,即饮刃,血射如注。

另外,文用“忽怆然曰”、“怅然自失曰”等语描摹妇人追述白猿的神情,颇见复杂感情,连同描写环境以及众妇嬉游之文,固现传奇浪漫虚幻的本色,也是善体人情之笔。描述白猿习性则须发皆动,不受好淫形象限制。这些描写都超越了粗陈梗概的志怪,是重写对情节与意义的创新与扩展。

应予指出,《白猿传》将猿猴尚白服色从细节扩为总体特征。志怪写猿猴多为苍黑色,这是本性。《翟昭》中的猕猴喜着“白纱岭”,略见变化。《白猿传》则称其“白衣曳杖”,喜“素罗衣”,“遍身白毛”,常“著帽,加白帢”,通体俱白。要之,黑白色彩对立,其转化象征着物性的扭转,是暗示猿类成精化人的标志。徐铉的《稽神录·老猿窃妇人》之猿习以“素练”缠身,《太平广记》收猿类故事共三卷二十五则,其中《欧阳纥》与《陈岩》写的是白猿,《白猿》之“袁公”善击剑,能使诈,会飞(注:李白《结客少年场行》有“少年学剑术,凌铄白猿公”句,用的就是原出《吴越春秋》的这一白猿故事。参见安旗《李白全集编年注释》,241页注四,巴蜀书社,1990。)《周群》中的白猿忆其生于轩辕之前,曾就风后、容成学历数,经颛顼、春秋、大汉,知蜀应灭,当于遇周群后一年归命,弟子有汉洛下闳等,周群也从其学阴阳,蜀人称为后圣。其他诸篇或为突出其为女形而描述其五彩服饰,或为暗示本性而写其服黑、褐衣或甲,只在强调其神异时才涉及衣白或色白特征,这种色彩的变化正与其精变神通是一致的。

但两者更大的变化则在将志怪原型与人事相牵合的手段,由此视角对《补江总白猿传》进入研究,则是本文的主要目的。经比勘,以上要点显示出一个双层叙事框架,情节2~9大抵取自志怪原型,情节1和10则源出史传,即《陈书》卷九欧阳頠及欧阳纥传、卷二七《江总传》,《梁书》卷三二《蔺钦传》等,涉及欧阳頠、纥、询三代及江总、蔺钦五位历史人物,所述事件并可与重要野史笔记《隋唐嘉话》、《大唐新语》等书记载互证。贯穿两层结构的视角人物是欧阳纥,“深入险阻”遭遇猿精的情节将最终描写对象引向欧阳询。志怪原型是故事的主体,史传提供了故事人物,构成位于志怪原型之上的超叙述结构,两者的结合建立起了志怪与历史人物间的影射关系。两组细节则具关合映带之用,一是白猿死前遗言:“然尔妇已孕,勿杀其子。将逢圣帝,必大其宗。”而“纥妻周岁生一子,厥状肖焉”,并“知名于时”;二是经众妇追述的白猿“所居常读木简,字若符篆,了不可识”,与其子“及长,果文学善书”的特点。故使志怪与史传相联的要点是欧阳询的外形与文化特点,而《补江总白猿传》以叙事为目的预设的追叙方式,史传隐含着创作意图——关于欧阳询的身世故事,秘密正在志怪原型之中。最终,神怪传说、世俗人情与重写者的艺术发挥在一起,构成了《补江总白猿传》的叙事,猿窃妇人型故事的叙事模式也至此成型。

古代小说研究注重与历史的联系,探讨《补江总白猿传》的历史背景更是解决其一系列重要问题的锁钥,并体现出古代小说创作的重要特点——在结合历史与当代基础上对旧故事的充分利用。

二、《补江总白猿传》的史传依据及相关问题研究

将《补江总白猿传》与相关史传对比阅读发现,为将欧阳询的身世同猿挂钩,重写者对历史事实采取了予取予夺的手法与态度。其中的史传依据涉及欧阳頠及其子纥、江总与蔺钦四人传记,但文中只见纥、总、钦三人,欧阳頠并未见诸行文。事实上,《补江总白猿传》所叙欧阳纥深入岭南征战并非史实,猿窃其妻更是小说家言,梁陈之际在岭南讨蛮征战多年的是纥父欧阳頠,小说中的欧阳纥就是被隐去的欧阳頠,而历史人物欧阳纥在此只是一个意义特定的符号——欧阳询之父。为了完成这一嫁接,重写者对诸人传记作了一番不小的剪裁、补衲功夫。《补江总白猿传》起首说:

梁大同末,遣平南将军蔺钦南征,至桂林,破李师古、陈徹。别将欧阳纥略地至长乐,悉平诸洞,深入险阻。

据此,叙述起于“梁大同末”。大同是梁武帝萧衍年号,自535至545共11年,大同末当指545年前后,即欧阳纥于此年随蔺钦进入岭南,这并不合史实。《陈书》卷九欧阳纥本传曰:“光大中,上流藩镇并多怀贰,高宗以纥久在南服,颇疑之。太建元年,下诏征纥为左卫将军。纥惧,未欲就征,其部下多劝之反,遂举兵攻衡州刺史钱道戢。道戢告变,乃遣仪同章绍达讨纥,屡战兵败,执送京师,伏诛。年三十三。”(注:姚思廉:《梁书》,159~160页,中华书局,1973。)卷五宣帝本纪则载:“(太建元年,由光大三年改元,即569年)冬十月,新除左卫将军欧阳纥据广州举兵反。”“(二年)二月癸未,仪同章昭达擒欧阳纥送都,斩于建康市,广州平”(注:姚思廉:《梁书》,77~78页,中华书局,1973。)。与卷二二钱道戢传(注:姚思廉:《梁书》,77~78页,中华书局,1973。)记载相合,且互见首尾,即纥于太建元年十月起兵,二年二月讨平受诛,年三十三。太建二年即570年,则纥生于538年,大同末时,年仅8岁许。且纥为陈宣帝所诛,故传奇称“后纥为陈武帝所杀”也非事实。按之頠传,欧阳纥初露锋芒当在陈霸先代梁之时。萧勃是梁末驻岭南的宗室重臣,于敬帝绍泰元年(555)冬十月,太平元年(556)十二月由司徒更进太保,欧阳頠由新除左卫将军进安南将军刺衡。因陈霸先代梁之势紧迫,萧勃于太平二年二月自广州度岭出南康军,頠为前军都督,至豫章苦竹滩为周文育击破。頠被擒送陈霸先(注:《梁书》卷六敬帝本纪曰:“(太平二年)二月庚午……太保、广州刺吏萧勃举兵反,遣伪帅欧阳頠、傅泰、勃从子孜为前军,南江州刺史余孝顷以兵会之。诏平西将军周文育、平南将军侯安都等率众军南讨……癸巳,周文育军于巴山生获欧阳頠。”参第148页。《陈书》卷一高祖本纪上亦载:“(太平二年)二月庚午,萧勃举兵,自广州渡岭,顿南康,遣其将欧阳頠、傅泰及其子孜为前军,至于豫章,分屯要险,南江州刺史余孝顷起兵应勃,高祖命周文育、侯安都率众讨平之。”见第12页。),萧勃于三月甲寅被杀于始兴(今广东韶关南)。但陈霸先与頠有旧,对其重用有加,并遣南归(注:《欧阳頠传》曰:“高祖释之,深加接待。萧勃死后,岭南扰乱,頠有声南土,且与高祖有旧,乃授頠使持节、通直散骑常侍、都督衡州诸军事、安南将军、衡州刺史,始兴县侯。”见《陈书》卷九,158页。)。“未至岭南,頠子纥已克定始兴。及頠至岭南,皆慑伏,仍进广州,尽有越地”(注:姚思廉:《陈书》,158页,中华书局,1972。)。按时应在陈霸先十月辛未受禅之前。据《陈书》卷二高祖本纪下,陈受禅后,改太平二年为永定元年,欧阳頠于二年(557)春正月由衡州刺吏进号镇南将军,故欧阳纥首见史书约在556年,时19岁。《陈书》卷九本传载纥仕历始于“天嘉中,除黄门侍郎、员外散骑常侍”(注:姚思廉:《陈书》,159页,中华书局,1972。),天嘉为陈文帝年号(560-565),取其中约为563年,时约26岁。故在梁代,欧阳纥没有征战岭南的可能,小说主人公与历史人物并非一人。

那么,《白猿传》所提及的进入岭南,“略地至长乐”者是谁呢?这要从蔺钦说起,《梁书》卷三二有蔺钦传,事迹又见卷三武帝本纪下、《陈书》卷一高祖本纪上和欧阳頠传等,是证明欧阳頠早年经历的关键。据本传,蔺钦被毒杀于广州任所时年42岁,未详何时。考欧阳頠传,称“钦征交州,复启頠同行。钦度岭以终,頠除临贺内史,启乞送钦丧还都,然后之任”(注:姚思廉:《陈书》,157页,中华书局,1972。),是钦丧与頠除临贺内史前后相续。查《陈书》卷一高祖本纪上太清三年(549)七月载,知陈霸先平广州刺史元景仲后,迎萧勃镇广州,“是时临贺内史欧阳頠监衡州”(注:姚思廉:《陈书》,3页,中华书局,1972。)。而欧阳頠传叙其护丧归后是:“时湘衡之界五十余洞不宾,敕令衡州刺史韦粲讨之,粲委頠为都督,悉皆平殄。粲启梁武,称頠诚干,降诏褒奖,仍加超武将军,征讨广、衡二州山贼。侯景构逆,粲自解还都征景,以頠监衡州。”(注:姚思廉:《陈书》,157页,中华书局,1972。)可知以頠监衡乃侯景作乱,刺史韦粲离任之故。侯景作乱在太清二年八月,《陈书》高祖本纪所载正后頠传一年。另据蔺钦传,蔺钦刺广前正守衡州,则韦粲刺衡是接替蔺钦,玩欧阳頠传意,其除临贺内史亦当在钦亡之后。故自太清二年上计钦丧、頠护丧以归、平叛诸事为一年许,即为钦丧之时,不应迟于梁武帝中大同元年(546),其生年约在天监四年(505)。

如此可言蔺钦一生行迹。其《梁书》本传纪事始于大通元年(527),首叙钦于太通元年十一月随萧渊藻伐魏事,随后记曰:

又假钦节,都督衡州三郡兵,讨桂阳、阳山、始兴叛蛮,至即平破之……又破天漆蛮帅晚时得。会衡州刺史元庆和为桂阳人严容所围,遣使告急,钦往应援,破容罗溪,于是长乐诸洞一时平荡……俄改授持节、都督衡、桂二州诸军事、衡州刺史,未及述职……经广州,因破俚帅陈文徹兄弟,并擒之。(注:《南史》卷六一蔺钦传曰:“钦兼文德主帅,征南中五郡诸涧反者,所至皆平。”见中华书局1975年版《南史》第1504页。)

《补江总白猿传》开篇依据显然在此。但小说对这些事件经过了重新排比,所谓“长乐诸洞一时平荡”之事,当在大同元年以前,平“陈文徹”(当即传奇中的“陈徹”)之事则在大同后期。显然,平长乐诸洞时,欧阳纥还未出生。但这不是重写者误用史实,而是有意为之,因上述与蔺钦南征事都与欧阳頠有关。据《陈书》卷九頠传载:

梁左卫将军蔺钦之少也,与頠相善,故頠常随钦征讨……钦南征夷獠,擒陈文徹……頠预其功……钦征交州,复启頠同行。钦度岭以终,頠除临贺内史,启乞送钦丧还都,然后之任。时湘衡之界五十余洞不宾,敕令衡州刺史韦粲讨之,粲委頠为都督,悉皆平殄。(注:《南史》卷六六欧阳頠传亦曰:“年三十,其兄逼令从宦。梁左卫将军蔺钦少与頠善,故頠常随钦征讨。钦南征夷獠,禽陈文chè⑤。”以下同《陈书》。见中华书局1975年版《南史》,1613~1614页。)

故从蔺钦南征者是欧阳頠甚明。《补江总白猿传》无疑是假欧阳纥之名演绎欧阳頠的事迹,做的是偷天换日之举,这不是没有缘由的。

另外,《补江总白猿传》称“(纥)素与江总善,爱其子聪悟绝人,常留养之,故免于难”。但《陈书》卷九欧阳纥传只说“家口籍没,子询以年幼免”(注:姚思廉:《陈书》,160页,中华书局,1972。),不及江总收养之事,而总、頠及纥传中也没有三人相交的记载。当然,询年尚幼,必得有人扶持成长,但除欧阳氏以外,谁有能力养育他呢?《旧唐书·欧阳询传》有“陈尚书令江总与纥有旧,收养之,教以书计”一语(注:刘瑛:《旧唐书》,4947页,中华书局,1975。),《新唐书》则称“私养之”(注:欧阳修:《新唐书》,3528页,岳麓书社,1997。),均言之凿凿,此或为欧阳询自陈,但《陈书》成于贞观十年(636),次年欧阳询卒(553~637,享年八十五。江总生卒为531~606年,长询23年),为何《陈书》未及这一问题呢?询在陈已免罪,《陈书》成于唐世,并无避讳需要。而《旧唐书》成于后晋开运二年,《新唐书》成于欧阳修,依据又何在呢?我认为,收养说是《补江总白猿传》的作者对《陈书》江总传的解读成果。江氏为济阳考城人,自晋为江左大族,总五世祖湛为宋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忠简公。父为本州主簿,早卒,但舅族却是梁宗室萧氏,“总七岁而孤,依于外氏”(注:姚思廉:《陈书》,343页,中华书局,1972。)。据传文,太清二年侯景作乱,江总曾避难于会稽龙华寺,制《修心赋》略序时事。赋称太清四年(550)“总第九舅萧勃称据广州,总又自会稽往依焉”。大宝三年(552)元帝征侯景乱平后,“征总为明威将军、始兴内史,以郡秩米八百斛给总行装。会江陵陷,遂不行,总自此流寓岭南积岁。天嘉四年(563),以中书侍郎征还朝”(注:姚思廉:《陈书》,345页,中华书局,1972。),这段时间长达14年。而頠在岭南与萧氏关系密切,侯景乱后,实任始兴内史的前有萧绍基,后即欧阳頠。特别自557年以后,欧阳頠是岭南十九州的最高长官(注:欧阳氏一门在梁代为长沙临湘世族,入陈后尤权倾岭南。頠至陈霸先永定三年进位开府仪同三司,领有岭南十九州诸军事等职。至文帝时,更进号征南将军,改封阳山郡公。于天嘉四年死后,“赠侍中、车骑大将军、司空、广州刺史,谥曰穆。子纥嗣”。以广州刺史一职世袭。除頠外,“时頠弟盛为交州刺史,次弟邃为衡州刺史,合门显贵,名振南土”。)。故虽无直接证据,仍可断定江总在岭南与欧阳頠以及纥有着密切来往。以《补江总白猿传》作者对梁史的熟悉,他不会放过此一关节,并以小说再现了解读成果,文题既曰“补”,就表明了创作的史实依据。

无疑,《补江总白猿传》为将叙事对象引至欧阳询而调整了人物关系,頠与询的祖孙关系和纥与询的父子关系大不相同,但直用纥之经历又与猿无关,故以纥代頠,以榫结猿窃妇人框架。这是其利用史传而又错乱之的唯一目的。这一结论关乎对以下问题的阐释。

首先是动机问题。宋以来的学者对《补江总白猿传》的动机多持“谤刺”说。《崇文总目》注云:“唐人恶欧阳询者为之。”《郡斋读书志》叙云:“述梁大同末欧阳纥妻为猿所窃,后生子询。《崇文目》以为唐人恶询者为之。”《少室山房笔丛》也说:“《白猿传》,唐人以谤欧阳询者。询状颇瘦,类猿猱,故当时无名子造言以谤之。”宋刘克庄的《后村诗话》卷一、《虞初志·白猿传跋》、清莲塘居士的《唐人说荟·白猿传跋》皆从此说。但陈振孙的《书录解题》持论稍异,谓“询貌类猕猴,盖尝与长孙无忌互相嘲谑矣。此传遂因其嘲广之,以实其事,托言江总,必无名子所为也”。清代龚炜的《巢林笔谈》卷三《白猿传之类》也云:“欧阳率更貌寝似猴,友人作诗戏之,好事者遂妄作《白猿传》,斯不亦可笑之甚乎!”这一观点可称“嘲谑”说,与本文为同调。

“谤刺”说的成立在于是否有谤刺的可能,这不取决于宋人的观念,考诸史实,嘲谑欧阳询似猴是唐人的共识。长孙无忌与询相谑之事最早见于《隋唐嘉话》卷中,“太宗宴近臣,戏以嘲谑,赵公无忌嘲欧阳询率更曰:‘耸膊成山字,埋肩不出头。谁家麟阁上,画此一猕猴?’”(注:刘餗:《隋唐嘉话》,23页,中华书局,1979。)《嘉话》主记隋至开元间事,以太宗事为多,此事列于“排调”门,被视为显贵之间友好戏谑、谈吐机敏的代表,是贞观开明政治的形象反映。应当说,欧阳询的弱点无法掩盖,在皇帝倡议下,以询为戏谑对象,其形貌特征必首当其冲。但就记载看,难说唐人以此为谤刺。《嘉话》记事近实,素享好评,多为正史所采,又成于天宝年间(742~755),倘有谤刺欧阳询之事,当于本条提及为是,然并无痕迹。此条又为刘肃的《大唐新语》卷一三谐谑第二八、《诗话总龟》卷三五与《本事诗》嘲戏第七等。显然,唐人以此事属戏谑,并非谤刺。再看正史,《旧唐书》卷一八九欧阳询传称其“貌甚寝陋,而聪悟绝伦”;《新唐书》卷一九八本传谓“貌寝侻,敏悟绝人”。“侻”者简略,“寝”即丑陋。两传又载高宗因高丽求其书而叹曰:“彼观其迹,固谓其形魁梧耶!”均不避其外观丑简瘦小。此类嘲谑事多见于唐人,不妨抄录《隋唐嘉话》卷中所载一事以证:

贾嘉隐年七岁,以神童召见。时长孙太尉无忌、徐司空勣于朝堂立语。徐戏之曰:“吾所倚者何树?”曰:“松树。”徐曰:“此槐也,何得言松?”嘉隐曰:“以公配木,何得非松。”长孙复问:“吾所倚何树?”曰:“槐树。”公曰:“汝不能复矫对耶?”嘉隐曰:“何烦矫对,但取其以鬼对木耳。”年十一二,贞观年被举,虽有俊辩,仪容丑陋。尝在朝堂取进止,朝堂官退朝并出,俱来就看。余人未语,英国公徐勣先即诸宰贵云:“此小儿恰似獠面,何得聪明?”诸人未报,贾嘉隐即应声答之曰:“胡头尚为宰相,獠面何废聪明。”举朝人皆大笑。徐状胡故也。(注:刘餗:《隋唐嘉话》,33页,中华书局,1979。)

以下犯上,仍不以为怪,时代亦在太宗朝。而据宋罗烨的《醉翁谈录》丁集卷之二嘲戏绮语条载,在玄宗朝还有一类似事件:“刘文树,口卞,善奏对,明皇每嘉之。文树髭生颔下,貌类猿猴,上令黄幡绰嘲之。丈夫切恶猿猴之号,乃密赂幡绰勿言之。幡绰许而进嘲曰:‘可怜好文树,髭须共颏颐一处。文树面孔不似猢猕,猢猕面孔酷似文树。’知文树遗赂,大笑之。”看来,明皇与太宗同好,在此前提下,他人如欲借此兴风作浪,当难奏其功。同时,如谓谤,当涉及询母及子,这与贞操观和孝道有关。但传奇并未明责询母,正如人所知,唐人并不太重贞操,此事乃因理学兴起才成妇人大节,宋人生出如此见解,是时代风气使然。事实上,该文主旨在点出“厥状肖焉”四字,如上嘲戏之例,说欧阳询长得像猴而已。如不以众书为谤,何独罪是传?故此作之作应如陈振孙所说,乃“此传遂因其嘲广之,以实其事”之意。实际上,人与异类的婚恋故事往往涉及子女问题,而人们更重视的是血缘亲情,并非人兽之别。以《周秦行纪》为例,此文面世后,李德裕等犹恐人不知其意,作《“周秦行纪”论》及《牛羊日历》以发明隐意,《补江总白猿传》之后却并无类似情形出现。须知询子通以孝行著称(注:据《独异志》卷中载:“唐仪凤中,中书舍人欧阳通起复判馆,每入朝,必徒跣至城门,然后著鞋。至直省之所,即席地籍藁,非公事不言,未尝启齿。归家必衣衰dié⑩,号恸无时。国朝夺情,惟通得理。”《旧唐书》欧阳通传略同。),在武则天时历位贵显,累迁中书舍人、殿中监封渤海子、转司礼卿,并判纳言,居相位辅政月余,因违忤武氏立承嗣为太子之事被来俊臣钩陷受诛,神龙初追复官爵。如果《补江总白猿传》意在谤讪其父,其态度也不会无迹可寻。

否定“谤刺”说的重要反证是毫无兴谤之由。鲁迅称唐人妒询名重,“而貌类猕猴,忌者因此作传……是知假小说以施诬蔑之风,其由来亦颇古矣”(注:见鲁迅《中国小说史略》,45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询名重在善书,妒之者则为褚遂良乎?《隋唐嘉话》卷中载:“褚遂良问虞监……曰:‘何如欧阳询?’曰:‘闻询不择纸笔,皆能如志,官岂得若此?’褚恚曰:‘既然,某何更留意于此?’虞曰:‘若使手和笔调,遇合作者,亦深可贵尚。’褚喜而退。”(注:刘餗:《隋唐嘉话》,27页,中华书局,1979。)虞世南之言不过令褚有弃笔之思,而褚位重,谓其谤询理据不足。王梦鸥据江总传归于江总长子溢,但因滂人而涉父讳,此论不免属过度阐释(注:王梦鸥:《闲话〈补江总白猿传〉》,《唐人小说研究》四集下编。)。刘瑛称是许敬宗所作,因胡璩的《谈宾录》曾载许氏在文德皇后丧中嘲笑欧阳询状貌丑异。为御史所劫而左授洪州司马事,故有此论(注:刘瑛:《唐代传奇研究》,188~190页,正中书局,1982。),但似以罪御史更属常情。可见各家立沦均有不安之处,故本文认为,一个较为宽松的、时人不以为怪的社会环境与政治气氛使以嘲戏为作品动机应较为近义(注:对于《白猿传》的动机,李剑国因蜀中至今存在猿窃妇人,且生子如“猴娃”之事,故谓“意者纥妻确有此遇,时传于世,而无名子乃据《博物志》增成此传。”参见《唐五代志怪传奇叙录》,121页,南开大学出版社,1998。)。

其次,《补江总白猿传》的标题与作者,这是一对具有关联性的问题。《补江总白猿传》以标题点出与前一文本的关系,在唐稗中罕有同例,后人信以为真而多有衍义。胡应麟以为托名江总,诬询且诬总;鲁迅称总知其事而未作文,后人以补字明代作之义;王梦鸥认为指续《江氏家传》;李剑国则谓总作叙事止于纥妻被窃,未言生子,后人补其未言之处,并以总收养纥子暗示总知其事,故“续”、“补”、“集补”均取补缀江传之意。本文认为,既称总与纥善,而六朝重门第婚媾,人兽相通绝非小事,江总(包括其子溢)岂能作此文?再纥以谋反见诛,总知其事、养其子又叙其事入家传,非但不义,几等于自谤,“续”、“补”之语乃是托古手法,尤见重写者的幻设之意。

《补江总白猿传》作者为谁?学者多无阐发,本文拟就《补江总白猿传》与陈、梁二史的密切关系对其身份作一点推测,认为这与二书的编纂和流通颇有关系。陈、梁二史俱成于贞观十年,关于《陈书》的编撰,《陈书》卷三十顾野王传说他有“国史纪传二百卷,未就而卒”。陆琼也有《陈书》四十二卷,但均未见流传。关于《梁书》,姚察于陈初曾参与梁史编撰,入隋后,于开皇九年受命编梁、陈两代史,未就而卒。最后二史均由姚思廉于636年告成。由此可以推测的是,无论是私撰,抑或正史,得见者均极为有限。《旧唐书》卷三太宗本纪下载:“十年春正月壬子,尚书左仆射房玄龄、侍中魏征上梁、陈、齐、周、隋五代史,诏藏于秘阁。”(注:欧阳修:《新唐书》,45~46页,岳麓书社,1997。)《唐会要》卷六三修前代史贞观十年条略同。既藏之后,能近者亦寡。《唐会要》卷三五经籍类载文十五条,自武德五年始,止于宣宗大中五年,历高祖、高宗、睿、玄、德、文、宣各朝,涉及四部书的管理、缮写、著录等事,知秘阁管理混乱,藏书搜捡难,存本少,流通不易。唐代贡举科目虽有习史一类,但也限于《史记》、《汉书》与《三国志》这“三史”。而从重写者熟知梁、陈二史看来,《补江总白猿传》只能是可接触秘阁者所为。陈振孙所谓“无名子”当非无名辈之意,而是其名未见流传而已。

第三是《补江总白猿传》的断代问题。一般因谤刺说而将《补江总白猿传》属之初唐,实无信据。但传中有“聪悟绝人”一语,是释此疑难的一个难得的文本内证。本文拟对其在唐文献中的出现规律对成文年代作一推断,其成文年代比料想的要晚得多。我们先循此寻找其下限。《陈书》及《南史》卷六六欧阳纥传(高宗显庆四年,即659年准予流传)都涉及欧阳询,无此四字。据《嘉话》现存条目,下卷“洛阳画工解奉先”条结于“时今上二十年也”,即约于开元二十年(732)为最晚,则书成于开元时期,其所载“太宗宴近臣”条亦无此语。但成书于元和二年(807)的刘肃的《大唐新语》在照录《嘉话》此条后增补了47字,有“询为人瘦小特甚寝陋而聪悟绝伦”14字。“伦”意为“类”,“人”指他人,“绝伦”与“绝人”都指无与伦比之意,二语实为同义异辞。以此评价欧阳询,在前此文献中,除《白猿传》外尚无它例。那么,这一评语是有所依据,还是刘肃所造?由“太宗宴近臣”称询体形如猴固可见其“瘦小特甚”,但未必能以“聪悟绝伦”概其机敏。据有限资料知刘肃为元和(806-820)年间人,上推至贞观十一年已逾170年,时空悠缪,斯人难睹,若谓自撰,理难自全。从《补江总白猿传》的“聪悟绝人”到刘肃的“聪悟绝伦”这一字之差看来,窃意当出于《补江总白猿传》。换言之,807年当为《补江总白猿传》创作的最晚时间。而从《嘉话》无此四字可断《补江总白猿传》成文必在其后。以刘餗之博学,倘书成于《白猿传》之后,必有所记录,如只语全无,只能说明本文结论的合理性。

综上,《补江总白猿传》当成于开元末至元和初(732~807)之间,是唐传奇盛中唐转型期的作品。这一跨度虽嫌大,但可改正以其为初唐作品的一贯看法(注:本文曾经程毅中先生见教。他指出,对《白猿传》创作年代的问题未见探讨,认为本文角度不无新意,然尚需旁证支持。对此,笔者认为将本篇置于初唐的观点同样缺乏有力证据,欧阳询在世之年或本篇尚具志怪风气的特点难以成为断代依据。本篇的虚构成分十分突出,毫不逊于中唐传奇,而志怪是古小说的基本体式,其创作从未断绝,因有志怪之迹就必属初唐的观点是没有根据的。)。另外,史著把“聪悟绝人”与“寝陋”联系在一起,表达了人们对欧阳询高度赞赏又深为惋惜的复杂心情。再次,说明在唐人眼中,《补江总白猿传》仍具“史余”属性,对欧阳询身世的铺排只是寄嘲而已。

最后须指出,欧阳氏在梁陈之世是军功世家,欧阳询却以文学与书法名世,入儒学传,是唐军功世族向文化土族转变的一个典型。并且白猿具有“修炼猿”的特点,这与李公佐的《古岳渎经》同类,其叙淮涡水神无支祁“形若猿猴,缩鼻高额,青躯白首,金目雪爪”,符合成精猿猴尚白的形貌特征(在元杨景贤的《西游记》杂剧中,孙行者二妹名“巫枝餗圣母”,已被归为道教神餗),都透出浓烈的方术意味,这是唐代猿精故事的主要文化特征。

三、对后世的影响

在重写视角下,文本的影响是以集传播与接受为一体的再创作为其实现方式的,在此意义上,《补江总白猿传》对后世的影响是通过三种方式表现出来的。一是向地方风土传说的回归;二是与其他小说的融合;三是被重写为各类叙事文学。在此,有关欧阳询的内容均被剥离,仅存由其所奠定的叙事模式,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补江总白猿传》故事的独特性,离开具体环境,其意义即难以保持。同时,该型故事极少进入戏曲,有限几部亦多亡佚,可见人兽通婚的确不是一个能为中国文化及百姓所普遍接受的话题。本文对上举三种影响方式不能详论,只略述如下。

向志怪的回归见徐铉的《老猿窃妇人》篇(见《类说》卷十二,通行本《稽神录》无此则)。明代李翊的《戒庵老人漫笔》卷五最早指出了两者的联系:“《白猿传》事甚悉而文亦佳。又《稽神录》载晋州含山老猿窃妇事,大率相类。盖转相倚附,而详略不同耳。”徐文应为该型故事的另一地域文本,但所谓“大率相类”与“转相倚附”两点不误,其中士人与诸妇共谋以白练缠体杀猿一节的情节、文字就出自《补江总白猿传》。徐氏好志怪,但对《补江总白猿传》的改造与继承则是对该型故事发展的一次阻滞。同时,猿猴与人夫的冲突虽然也未伤及夫妻关系,生子情节的消失却始于徐文。随着礼教观念的深入,女性贞操意识在逐步加强,这在以后文本中得到突出表现。

向地方风土传说的回归是《补江总白猿传》及其主要派生文本在流传中的共有特征。南宋周去非的《岭外代答》卷十记载了一个“桂林猴妖”的故事:

静江府叠彩岩下,昔日有猴,寿数千年,有神力变化,不可得制。多窃美妇人,欧阳都护之妻亦与焉。欧阳设方略杀之,取妻以归。余妇人悉为尼。猴骨葬洞中,犹能为妖。向城北民居,每人至必飞石,唯姓欧阳人来则寂然,是知为猴也。张安国改为抑山庙。相传洞内猴骨宛然,人或见眼忽微动,遂惊去矣。

于此,《补江总白猿传》故事回到原生的文化、地域环境中,成为地方文化阐释系统的一部分。其本以岭南风俗人情为背景,欧阳氏又是岭南最有势力的家族之一,且小说提到了桂林,即静江府,都促其与当地文化的融合。以地域为绾结点,故事形态又回到起点,文本派生关系因此进入了一个内在封闭的循环过程,周文就是对其地方口传形态的书面记录。对未名妖怪“唯姓欧阳人来则寂然”的推测,显然是基于小说接受形成的,对生活现象的一种解释。实际上,文化往往存在于对现象的解释之中,特别对寺庙宫观、山水泉林、人情物理等种种自然与人文现象的渊源、来历与流传历史的描述多具不同来源的依据,并形成各种阐释形态。《广东通志》卷三三四《杂录》四南雄州条则记载了一个将《陈巡检梅岭失妻记》系列小说本土化之后的风土故事:

白猿洞在城北八十里梅岭下,洞广丈余,深百许步。昔有白猿居其间。邑中沙角巡检陈辛,开封陈留人,偕妻之任,过梅岭,投宿店中,白猿仍变为人,摄其妻归洞中,俾执奴隶之役。后辛以考满,过旧失妻之所,遇紫阳真人于红莲寺,以情退告,真人斩白猿,夫妻遂获同归焉。

转述故事以附会山林形胜,伏妖故事遂易为地方故迹的来历传说。陈辛本任南雄沙角镇巡检,张如春又在梅岭下申阳公的黑店中被劫,这种转易并不困难。实际上,绝大多数中国古小说不但来自民间文化,而且也对母体进行反哺,加强了地方文化与历史传统的联系。这些风土传说是派生文本形态的表现,也是文学影响历史文化的方式,它们紧密地纠缠在一起,虚实幻化,以不断的重述体现着自身的存在与存在方式。

以情节化用方式利用《补江总白猿传》是重写该作的支脉,此类派生文本主要是利用猿窃妇人情节以满足自身叙事的要求。明代李昌祺的《剪灯余话》卷一《听经猿记》属于宗教型动物精变故事,在高僧预言野猿皈依佛门的果报时援引了《补江总白猿传》的情节,修禅师在焚化袁秀才前向众人说明了其来历,然后写道:“师亲摩其顶曰:‘二百年后,还汝受用。’至宋南渡末,有民家妇,怀妊将产,梦猿入室,而诞一男,貌与猿肖。”以动物皈依佛法为手段启示俗世向佛的宗旨,通过野猿、儒士与佛徒形象的嬗变展示了一条由道而入儒、释的文化变迁过程。元代吴昌龄的《西游记》杂剧卷三第九出《神佛降妖》演孙行者劫金鼎国王女为妻,为李天王、哪吒降服的故事,劫妇事出自诸人道白,以提起叙事,并无具体情节。

被重写为诸种叙事文学作品是《补江总白猿传》派生的主流,由宋元话本《陈巡检梅岭失妻记》、宋元戏文《陈巡检妻梅岭遇白猿精》、明戏文《中山狼白猿》(疑为两作,著录时误抄为一名)、明代瞿佑的《剪灯新话》卷三《申阳洞记》与《古今小说》卷二十《陈从善梅岭失浑家》(本自《失妻记》,并受到瞿作影响)组成(注:《陈巡检梅岭失妻记》首见于明洪楩《清平山堂话本》,《宝文堂书目》著录,无“记”字。明徐渭《南词叙录》著录有宋元戏文《陈巡检梅岭失妻》,即《永乐大典》卷一三九八一所收《陈巡检妻遇白猿精》戏文,存曲三十五支。《喻世明言》卷二十《陈从善梅岭失浑家》即从《清平山堂话本》收录,文字略有润饰修改。此三本都是以《补江总白猿传》为原文本,经易唐为宋的重写所形成的派生文本,内容并无出入,区别概在文字。)。它们保存了《补江总白猿传》的叙述模式与主要情节,并多方面吸取情节要素,使细节更丰富、情节更曲折、传播范围更广。上述文本中猿猴形象的宗教属性与时代政治关系密切,由道入释、释道合流乃至三教归一的趋势使其历史文化底蕴更为深厚复杂。以下两例说明了《补江总白猿传》与这一系列派生文本的具体关系。

一是《补江总白猿传》对派生文本叙事结构方面的制约作用。《补江总白猿传》为:

(欧阳纥携妻)南行征战遇难(猿窃妇人)——(欧阳纥与众妇共计)杀猿救妻——生子

《陈巡检梅岭失妻记》(《失浑家》同)为:

(陈辛携妻)南行赴任遇难(猿窃妇人)——(僧人协助,道士施法)擒猿救妻——无子(且未失身)

《申阳洞记》为:

细节差异不能掩盖基本结构的高度统一。其差异主要来自重写意图与时代文化倾向的变化,在善恶劝惩、因果报应、贞操观念极为强化的时代,重写动机与之保持着密切关系。

二是从派生文本显示出强势文化对重写的影响。《补江总白猿传》本以南方色彩奇异的地域文化为背景,诸派生文本却表现出故事的南方文化背景与主人公的中原文化传统的组合。试观下表:

历代“猿窃妇人”型故事文化背景一览表

篇名时代及文体故事发生地男性家世及个人特征

补江总白猿传唐传奇长乐,今广东 长沙临湘郡豪族,武

韶关 将

陈巡检梅岭失宋元话本 梅岭,今广东 东京汴梁,文武双全

妻记 南雄

陈巡检妻梅岭宋元戏文 梅岭,今广东 东京汴梁,文武双全

遇白猿精 南雄

西游记 元杂剧花果山紫云洞 后为唐僧弟子

篇名时代及文体故事发生地男性家世及个人特征

申阳洞记明传奇小说桂州,今广西 父友为监司,豪侠

桂林

听经猿记明传奇小说江西庐陵吉水 江西民家

陈从善梅岭失明通俗小说梅岭,今广东 东京汴梁,文武双全

浑家 南雄

《西游记》是神魔故事,地域不明当属正常,但在其他派生文本中产生这一差异并非偶然。在猿猴故事中,猿猴多出自峡州(今广东清远)峡山寺归猿洞,显示了故事文化地域的一致性,《听经猿记》中的听经猿也来自峡山。而所有派生文本的主人公都有正统文化背景,故原文本中担负着说明主人公身世之谜的人猿冲突行为,在此呈现为两种文化形态之间碰撞、冲突以至对抗的性质转变,这一文化倾向的出现显然与重写者的文化心态有关。

太阳底下没有新的事物,重写绝非简单重复,旧故事与新主题的结合是作品诞生的重要方式,旧故事由此产生新的意义、更丰富的形态与更强的文学表现力。特定动机的制约,重写者对旧故事的选择也有强烈的针对性,既要满足主题需要,又要借此发挥为重写者所期待的在事实上指导读解的导向功能。最终,主题的创新、情节的改造与高超的艺术技巧使派生文本取得了独立的价值。《补江总白猿传》虽是一篇游戏文字,但仍可窥见重写的价值所在。随着旧故事被套入一种影射关系中,文本主题由志怪猎奇、记述宫闱丑闻而至人事嘲戏逐次变迁,使原文本的意蕴随之而渐趋深厚。随着传奇对志怪原型的铺排、演绎、增饰,简质的文字记述演化成意境深远、叙述婉转的文学作品,使旧故事焕发出新光彩,强化其传播范围与接受效果,并引起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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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写视角下的唐代传说“布江普通白猿传”_中国古代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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