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为现代社会提供了重要保障,而我国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在改革的过程中没有很好的得到贯彻落实,不但约束了我国保障制度的前进和发展,而且减缓了社会向统一劳动力市场前进的步伐。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不利于全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文章首先对我国事业单位现阶段养老保险制度突出的问题进行深刻的研讨,对目前养老保险相关制度表现形式作出客观评价,强化全社会对于事业单位需要改革养老险体制的必要认识。所以,对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现有体制展开改革势在必行,始终坚持权利和义务一致并行的原则,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是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国家公平合理,保持我国社会稳定与和谐的重要举措。
关键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思考
1991年,以国务院《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为标志,国家拉开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帷幕。近年来,随着关闭破产企业,被征地农民,城乡居民等一系列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老有所养的“拼图”逐步齐全。2015年1月,《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正式颁布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最后一块“拼图”终于完成,我国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对各种人群的全覆盖。万事开头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迈出了第一步,如何有效实施,加快改革进程,需要加强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措施,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
1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改革历程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邓小平同志的推动下,我国基本确立了干部退休制度,包括退休条件、退休待遇以及抚恤善后等内容,干部退休制度的建立为机构精简和干部年轻化等政策的实施起到了重大的作用。九十年代以后,我国开始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部分省区开始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参保缴费试点。1994年开始,江苏、福建等地先后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有关文件,并进行了改革试点。然而这次改革试点的象征意义大于其实际意义,缴费与退休待遇并不挂钩,使得很多参保单位缴费积极性不高,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普遍欠费和漏缴的情况。
由于缺乏顶层设计和整体的协调部署,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不足,尤其是没有建立参保缴费与退休待遇相挂钩的制度机制,因此没能从根本上改变现行退休制度。
为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公平、可持续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进行了全面规定和部署。根据《决定》的要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的目标是建立“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并确保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改革的范围涵盖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内工作人员。意味着全国将近四千万机关事业人员养老将彻底告别“免缴费”时代。
根据改革要求,自2014年10月起,机关事业单位将建立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同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缴费工资的8%。改革后,机关事业人员将采取和企业职工相同的计发方式,即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和本人历年缴费的指数化平均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对于过渡时期的人员即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方案针对不同情况做了具体的规定。在关系转移接续方面,机关事业养老关系转移流程和和方式已与企业职工养老转移办法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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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2.1 改革的指导思想
努力建立起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能够互相适应的机制,养老保险水平能够与生产力相协调,养老保险费用需要经国家和单位以及个人三方面一起承担,采取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互相协调的方式,养老保险基本待遇的发放要和单位衔接得当并且突出本身特点;采用养老保险紧密结合退休金的模式,行政、基金分别进行管理,分别设立执行机关和监督机关[5]。
2.2 改革的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十八大精神,努力建设适合我国基本国情的保障制度;联系机关事业单位的自身实际情况,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可持续、多途径的方针,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公平高效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体制。
3 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模式
3.1 制定统一的养老保险政策
建立起机关、事业单位规范统一、科学合理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即使事业单位无论在社会职能、职工待遇等多个方面都和企业存在很大差别,但是对于养老保险问题,两类单位同时面临着职工社会保障的现实问题,比如,怎样解决人口老龄化矛盾以及尽快适应社会发展方向等[6]。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加入新型养老保险后,社会保障局可按照一九九三年的薪资改革后的工资状况加上之后每年平均调资水平作为实际征缴基数,计算个人的账户存储额;而对于一九九三年工资改革之前就已经进入工作的职工,则结合其实际缴费年限,按照指数划分均工资的规定比例发放一定补贴。
3.2 增加养老保险制度层次
努力构建层次多样化的养老保险模式,一方面可以为养老保险制度能够高效平稳的实施运作保驾护航,同时也能反映出各个职业、不同层次的收入群体对养老保险金水平的不同需要。结合不同的单位性质与不同的行业,分别为单位工作人员制定合理的养老保险制度,最大限度的缩小机关事业单位与社会企业工作人员的待遇落差[7]。
4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义
尽管我们国家针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开展的改革工作还处于试点阶段,但是成效显著、意义重大。努力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工作当中的一项主要内容,它的不断完善说明已经向科学、规范、公平合理的社会保障体系又迈近一步[8]。在我国刚刚出台统一政策的背景下,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制改革,各地区试点的工作呈现百花齐放,各展所长局面,为我国以后出台统一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打下坚实根基,推进改革工作顺利实施,亦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养老保险制度的逐步确立,在一定程度上打消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诸多顾虑,对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彻底扭转了之前单位养老的老思想,通过制度改革,不但强化了全社会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需要改革养老保险体制的认识,增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障意识,积极投入到养老保障体制改革的大潮中,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
5结束语
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最为基础的制度。随着我国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健全,“二元制”的格局已无法适应时代的发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日益紧迫。本文着重分析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程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并对改革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提出合理建议。
参考文献:
[1] 马蓓蓓,张悦玲,杜淑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问题分析与对策[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11,(03),34-37.
[2] 谢星.对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改革的几点思考[J].今日科苑,2009(22):173.
论文作者:马晓方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2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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