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图书馆事业的属性不可改变——对“变图书馆为租书馆”观点的质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图书馆论文,属性论文,观点论文,事业论文,租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本文旨在论述图书馆事业的属性。评价“变图书馆为租书馆”论点的错误。阐述图书馆的性质、任务、目标、方针、作用等的严肃性,与“租书馆”有质的差别。
[关键词]图书馆 租书馆 事业与企业
(一)
在我读到的文章中,有两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一种主张,认为图书馆的这次改革应走产业化的道路,而且具体地提出为图书馆“加冠”,给图书馆头上加上“企业”的头衔,将图书馆的名称改为“企业图书馆”,藉以明确图书馆的性质不再是事业而是企业,另一种主张,比前一种更进了一步,连图书馆也可以撤消,干脆将图书馆改变为“租书馆”。“企业图书馆”、“租书馆”名称虽然不同,但却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认为改图书馆为“企业图书馆”的设想可能误导图书馆改革的方向;“企业图书馆”既无理论根据,也无实现可能,尤为严重的是这样改,不仅将打乱图书馆的正常秩序,还必改变图书馆的事业属性。
“企业图书馆”属于企业范畴。其性质、任务、经营管理的方式方法,和图书馆在这些方面是格格不入的。二者最大的差别是:图书馆追求的是以社会效益为主,“企业图书馆”追求的则以经济效益为要。这是事业与企业的根本区别所在。图书馆有其特殊的不可代替的职能,它和企业虽同为人民服务,但其服务内涵并不一样,它是用不同类型的载体文献,不同的供应方法去完成所负的历史使命,开发智力资源以提高人的素质,是有远大目标的。“企业图书馆”追求的是目前利益,没有什么远大理想。
(二)
为了说明问题,我们先看看主张“变图书馆为租书馆”论者的观点。他们说,目前图书馆财政十分困难,唯一有效解决的办法“是走全方位的有偿服务的道路,以文补文,创收自救,变图书馆为租书馆”。下这样的结论,为时未免过早。“变图书馆为租书馆”真的就能解决图书馆的财政困难吗?他们认为“变图书馆为租书馆”,是顺应形势还有理论根据。他们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所有上层建筑也都必须进行调整和改变。在原来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一套图书馆管理系统,当然也必须从体制上进行根本性变革”。的确是这样,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对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关系应当有一个全面的正确的认识和理解。二者的作用与反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国家决定经济体制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转型市场经济,不能理解为就是经济基础的变革,它只是一种机制的改变,它是有界定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确实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进入一个新阶段,是一次体制的巨大变革,但不能说这就是经济基础的变革。我们要建立的市场经济,是具有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其核心是仍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为格局,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在社会主义根本制度下的产物,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不是经济基础的改变。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市场经济的建立,为的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各种资源配置趋于更加合理、有效的利用。而绝非搞自由经济。
我国的图书馆的性质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的需要,仍然必须在公有制为主导的这一规范前提下去进行变革。岂能逆流而行?岂能必须“变事业型管理为经济性管理”?
(三)
事实是不应否定的,租书业在社会上确实存在,几乎较大的城市都可以发现它们的足迹,它们的分布有的地方还较普遍,以书摊、书亭、租书部的面貌出现,甚至设到高等学府图书馆的旁边,去年在北京大学校园里就由设于该校的书店附设了一个燕园书廊,开展租书业务,生意还很红火。可见租书业是大有市场的。但它们以出租图书收取租金的这种商业性行为,值不值得图书馆效法,甚至连名称也改来和它们相应,以它们为师,是不是图书馆改革必由之路?我很怀疑。
无论从现象、或从本质来看,站在图书馆的立场,稍加分析,就不难得出判断,“变图书馆为租书馆”不仅不可行,也是不应这样想和这样做的。
把“图书馆改变为租书馆”,不能继承图书馆的优良传统,不能继续发扬图书馆的功能、作用。
图书馆只可利用所藏丰富的图书文献信息资源的优势,为进一步开发智力资源创造条件;通过市场来进行多方位的交换、分配、流通活动,达到更加迅速、更加合理的配置智力资源的目的,从而推动社会智力的开发与利用。
主张“改图书馆为租书馆”的同志的理论根据是很难自圆其说的。他们认为“这样做的最终目的正是为了实现其价值取向和其设立原则,而且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最现实、最有效的方法”。因而“只有先把‘图书馆变成租书馆’,图书馆所拥有的优势才能充分发挥出来,恢复失去的读者和阵地,通过有偿服务获得发展自身的雄厚经济基础;当图书馆自身力量相当壮大时就可以重新实行免费服务,实现其社会公益事业的职能。租书馆也会发展到重新被免费使用的那一天”。接着他们还说什么“图书馆通过对租书馆的辩证的否定,就完成了哲学意义上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过程”。多么天真美好的推断、予测啊!与《天方夜谭》差不多了。
这样的推理是不能成立的,“租书馆”和图书馆不是同质的,是两码事,一个是公益事业性的,一个是商业性的,宗旨不同,目的各异,图书馆先变为“租书馆”,又从“租书馆”变回图书馆,怎样转化?具备转化的条件和可能吗?
租书馆代替图书馆,是为发展、改革图书馆?不是,绝对不是。明明是为了利用图书馆之名,行收取租金之实。改名换姓不过是企图达到多收租金、名正言顺的收取而已。为什么要“变图书馆为租书馆”,不也就是想利用图书馆的丰富藏书?司马昭之心是瞒不了人的。
从主张改图书馆为租书馆的论点来看,似乎他们的主张不过是一种权宜之计,等将来出租书刊赚了钱,然后再来恢复图书馆及其免费服务,实现图书馆社会公益事业的职能。先否定图书馆,再否定租书馆,又回到图书馆,这样的逻辑,是那一家哲学的意义?
(四)
图书馆的功能有其不可代替性,用“租书馆”来代替图书馆更是一种奇想。
现在租书业尚能在社会中生存,和图书馆的功能尚未充分发挥有关。如果图书馆的服务能走出小社会而进入大社会,租书业就会逐渐地消失,租书业之所以能存在,就是因为图书馆的业务还未能充分满足小市民、青少年借阅书刊的需要。如果图书馆真能为了满足这类读者的需要,能广泛一些设点,能方便读者借阅,这些读者是会被吸引到图书馆来的,因为图书馆的藏书远远超过租书摊、亭、部,何况图书馆基本上还是无偿的。这倒是值得图书馆进行改革时考虑的问题。
图书馆果能方便读者,那些要付费向书摊书亭借书的读者必然会大大减少。
“租书馆”代替不了图书馆还因为它的规模、供应的书刊不仅数量、品种、质量都还不及图书馆,它们出租的书刊侧重在文艺、尤其是小说和一些连环画、小儿书。而且它们为了畅租,常把一些不健康的、或低级趣味的书提供读者,造成不好的影响。这却正是图书馆不愿做,应当尽量避免的。
确如有的同志的提问:“既然整个文化大系统都向市场开门,图书馆为什么就不能从文化消费这个观念与原则出发,以收费服务作为突破口来改变图书馆与用户之间的服务呢”?
是的,无论社会如何变化,图书馆要生存,要发展,要完成历史发展各阶段的历史使命,其思想意识、行动规范都必须跟上时代步伐。在现阶段,应当围绕着市场经济的运行进行改革。把为经济建设服务摆到应摆的位置,认清形势和所负的历史使命,解放思想,才是正确的。不能片面地、错误地理解向市场经济转轨,就是要和企业那样,为的是赚钱;为了赚钱,不仅可以主副业不分,甚至“改名换姓”。
图书馆与“租书馆”有先天性的区别。“租书馆”是先天地与市场经济结合在一起,它的租书活动对实现经济建设起着一定的作用。图书馆把工作重点适当地摆到为经济建设服务上来,面向社会、面向读者,与企业结合,向企业靠拢,及时地、高效地向它们提供对口的知识信息,尽可能地为他们作参谋,搞咨询,使它们得以改进和提高它们的产品质量,减低成本,加强科学管理的经营,难道能说这与市场无关,不是为经济建设服务?这样创造的价值绝不会比以租书为手段取得的价值低,图书馆要搞创收,只能从提高“产品”的质量着手,不能把名称改为“租书馆”,采取不正当的垄断租书收取租金来“壮大”的办法。
图书馆的利益是蕴藏在整个社会利益之中的,它不是一个物质生产部门,它的经费来源,除私人创办和支持的外,应当由政府全额拨款来支付(当然也不排斥并应欢迎个人和集体的捐助)。目前图书馆经费处于困境是一时的,绝不会长此下去。图书馆应当把自己也摆在为经济建设出力的市场经济机制之中,尽力之所及,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变被动为主动,作为经济建设的一分子参与进去是必要的。但不能也不应走改“图书馆为租书馆”之绝路,不能以“改图书馆为租书馆”为代价。否则,不仅无利于市场经济的建立,更无利于图书馆的改革与发展。
“变图书馆为租书馆”,不可能增强图书馆的“造血”功能,不是为了图书馆的改革发展,其效果必然是改变图书馆的性质,这是个原则问题;是不能接受的。图书馆就是图书馆,图书馆是文化公益事业。“创收自救论”是不切实际的想法。
“租书馆”采取商业性经营方式,会有一定的租金收入,但要它完成图书馆的服务功能,肯定是做不到的。用“租书馆”的所谓有偿服务方式来达到“获取发展图书馆事业所需要的大部分资金”,只能是幻想。
(五)
为了改善图书馆的内外环境,更好地为社会、为读者服务,满足读者对于书刊文献信息资料的需要与要求,为经济建设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在加强无偿服务的同时,合理地搞一些有偿服务,在目前国家财政还不充裕,尚不可能向图书馆大量拨款马上解除困境的今天,是可以尝试的,也不失为图书馆改革的一个方面、一条新路,但把“租书馆”为最佳选择,寄厚望于“租书馆”的所谓有偿服务——收取租金,其结果必然使图书馆改革陷入误区,进入一条走不通的死胡同。
“图书馆变为租书馆”不会有利于图书馆这个极有前途的事业的进步与发展。因为图书馆的改革有一个远大的目标,为人类知识交流沟通起到积极作用。不能因为要解决目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不能为了要解决小集体或个人的利益而违反、有损大群体和社会的利益。图书馆的改革首先考虑的应当是社会的利益、读者的利益,然后才谈得上图书馆本身的利益。“租书馆”、图书馆都可以和市场经济相结合,但不可等同。以创造货币价值为唯一目的“租书馆”,不会也不可能和图书馆以开发智力资源为主要目的,实现、促使产生市场利益范围外的价值观。
(六)
对于图书馆、“租书馆”的性质、任务、职能等必须有个清醒的认识,一点不能含糊。二者泾渭分明。二者在这些基本的性能,没有共通之处,人为地将其混同,是违反图书馆发展规律的。不允许鱼目混珠。
图书馆的功能是多元的,有收藏、整理、保管、传播、传递、传输、利用、开发文献信息知识和教育等;“租书馆”的职能,相对单纯,主要为赢利。如果说前者是为他人谋利益,后者则是为自己谋利益;一个以开发智力资源为职责,一个以获取利润租金为目标;一个从事的是公益性事业,是以培养、提高人的素质为首要,一个从事的是商业企业,是为了追求高额利润而可以不计及其他;一个着眼于未来,一个着眼于目前。把图书馆变成“租书馆”的所谓改革设想,不是进步而是倒退,绝不是有利于图书馆改革的措施选择。
无论采取任何措施进行图书馆改革,一个最最根本点就是要确保图书馆的进步与发展,这是永远不能改变的。图书馆的性质永远是公益性的事业;改革的目的,就是要继续发扬公益事业的日益需要的有效作用,更好地为社会文化经济建设服务。
从发展图书馆角度来看,注重效益是必要的,其效益且需建基于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方面,但这两种效益有从属关系。虽然二者是互相促进的,又是互相制约的。社会效益在图书馆的效益中是主而不是从。
图书馆任务的实现、完成,绝非“租书馆”可能承担,它没有具备这样的能力和条件。只有图书馆才可能长期不懈地尽其力之所及去为读者服务,这是它的属性所决定的。
对于图书馆的改革,特别是在建立市场经济的今天的改革,必须给予足够的认识,才能把图书馆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摆正。
经济效益诚然是十分重要的,离开经济什么也办不了,就是勉强办成了,也难于持久地办好。一个收入仅够糊口的人,要过上舒适的生活,提高生活水平,无疑是力不从心的。
当然经济效益对图书馆完成其使命来说也是不可忽视的,但它绝非图书馆追求的唯一目标,它是从属于图书馆的社会效益的。变图书馆为“租书馆”,不可避免地将淡化图书馆的社会效益,那时的图书馆就会失去它生存的意义、作用及价值。图书馆的效益包括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目前强调在重视社会效益时还要重视经济效益,这是适应客观形势的变化,各行各业都应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改革机制的需要,纠正图书馆过去对于经济效益观念过于淡薄而提出的。图书馆需要进入市场,与市场经济接轨,需要接一些有偿服务,这样强调经济效益,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图书馆进入市场活动就是要追求利润,就是直接创造物质谋取货币价值。更不能曲解重视经济效益是目前图书馆改革的唯一的首要任务。
一个文明的社会不能没有图书馆,却可以没有“租书馆”,一个国家的图书馆数量与质量,是这个国家文化发达水平的反映,它标志着这个国家文明的程度。
图书馆迫切需要改革,组织结构的改革无疑是极其重要的一环,是改革的关键所在,但组织结构(机制)的改革,绝非“改图书馆为租书馆”可能见效。恰恰相反,真的变图书馆为“租书馆”,那将给图书馆以至我国的所有文化公益事业带来极大的危害。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认为“变图书馆为租书馆”的这个改革意见,是一个倒退的、不切实际的选择,是不可取的。
(收稿日期:1995—02—06)